“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是人们对大清国官员做官目的与做官行为的绝好总结。
终清一代,前有和珅,后有奕劻,都是以以官谋财、捞取钱财而出了名的巨型贪官。
以和珅为例,乾隆后期,军机大臣和珅“威福由己,贪黩日甚,内而公卿,外而藩阃,皆出其门。纳赂谄附者,多得清要,中立不倚者,如非抵罪,亦必潦倒”《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册,第4881页。。嘉庆初年和珅被赐死,查抄家产的清单共109号,计有赤金580万两、生沙金200万两、金元宝1000个、银元宝1000个、元宝银940万两、田地8000余顷、当铺75座、银号42座,此外还有大量古玩、珍宝、玉器、绸缎、貂皮等。其中已估价的26号清单,即值银2亿2千多万两,全部家产当不下8亿两白银,而当时国库每年收入仅只4000多万两。和珅被抄家产几乎全部充入内府,致使民间流传“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谣谚。除和珅之外,乾隆时败露被杀的国泰、王亶望、陈耀祖、福崧、伍拉纳、浦霖等总督、巡抚封疆大吏,也都攘夺刻剥,侵吞公帑,“动至数十百万之多,为他代所罕睹”薛福成:《庸庵笔记·入相奇缘》。。事实上各级官吏争相进贡、接驾、祝寿、献礼、行贿,花销的正是他们贪污搜刮来的赃银,因而乾隆朝“诛殛愈众而贪风愈甚,或且惴惴焉惧罹法网,惟益图攘夺刻剥,多行贿赂,隐为自全之地”同上。。
进入晚清,从中央到地方,官场腐败已极。大多数官员做官的目的,只剩下了贪污中饱一途。他们看到国家已经没有了前途,为了求得自己一个安全感,就将心思花在多贪金钱多占财物上面,这成为晚清官场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在晚清官场,金钱效应已经无所不至,无钱什么事都办不成。
国家虽然允许捐纳制度的存在,但纳钱给国家只能捐到做官的资格,捐官者能否得到实缺,则还要看所捐之人向所管官员的行贿程度。因为有此制度上的漏洞,握有实权的官吏便借此大贪特贪,聚敛无度。
同光时期,恭亲王的岳丈、协办大学士桂良刚刚就任直隶总督,便向下属官员大肆索贿巨金。一名姓卞的候补者向桂良行贿巨金,才得到了个署理冀州的官职,节日还要送银1000两,才能保住近一年的官位。桂良到永定河去视察工程,他的孙子跟他走上一趟,即收了当地官员之礼3万余两,苦苦度日的一名穷候补人员竟然为了得到实职也借钱送礼达5万余两白银。晚清官场中的行贿纳贿恶风之猖獗由此可见一斑。
到了清末,主持中央日常行政工作的庆亲王奕劻更是置朝廷安危与国家利益于不顾,财迷心窍,大肆接受贿赂,谁送给他的钱多,他就给谁的官大。以捐纳为出身、以军功而起家的地方实力派首领袁世凯正是看准了这一点,用巨金将他收买,从而将其私党遍布朝野,形成了“爪牙布于肘腋”、“腹心置于朝列”的局面,逐渐挖空了大清王朝的权力的墙脚。
既然官员做官的目的是为了银票,金钱效应就成为晚清官场盛行的一种规则。
晚清时期,贿赂公行,行贿索贿,成为官场的一种普遍风气,成为官场惯例。各种衙门的官吏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权有大小,官有高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中国社会苦于市场十分不发达,但官吏率先垂范,将做官行为市场化。
清末,山东人随凤占花钱捐官,得了个从九品的湖北省黄州府蕲州吏目,官照到手后,他立刻马不停蹄地来湖北黄州府蕲州赴任。
照理说,蕲州在湖北全省也算是一个不好不差的地方了,只是吏目这个官职太小了。按清代官制,吏目是州县佐贰官,法定权力是佐理刑狱并管理文书。但在随凤占赴任时,刑狱和管理文书的权力已经被正官收回,吏目的权力仅仅被限制在维持治安、清理民间诉讼上。
表面上看来,吏目一职,实在是既不肥又没权,没有多少油水可捞。但随凤占却不这么想,他抱定了一个宗旨:事在人为,权力是敛财的不二法门,官是自己做的,有了这个将本求利的聚宝盆,加上勤于勒索,绝对没有赔本的。
刚到蕲州的第一天,随凤占就不顾旅途的困顿劳累,急忙上任。这是随凤占的官德操守优秀吗?不是。原来,这和随凤占的实际权力和他的钱财收益紧紧挂钩。
俗话说,不怕官,就怕管。当时,吏目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向商铺收取“孝顺”费。商户们要避免骚扰,或者跨范围经营,或者从事一些灰色买卖,就得打通吏目这道关节。吏目既然能够管辖市面商户情况,于是也就自然拥有了定期收取商户贿赂的陋规权力。当然,这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节敬”。每到春节、端午和中秋这“三节”,索贿之人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行贿之人也有了送钱拉关系的说头,仿佛约定俗成,年节就成了各级官吏包括吏目收取非法收入的确切日子。这其中金额最高的,正是春节的“孝敬”。无怪乎随凤占一旦官印到手,就马上急急赶来上任,原来是怕春节的这份“孝敬”被前任提前预支,自己会少了一大笔收入。
尽管随凤占紧赶慢赶,还是晚来了一步。他到任前,蕲州吏目由他人代理。那代理的前任早料到随凤占会有这一手,因此比往常提前了日子要各个商铺上交节敬。
代理吏目索要“节敬”的重点商铺是当铺。因为当铺的买卖容易出现纠纷,本身又有些不明不白的性质,常常需要吏目“提携”、“通融”,所以吏目的陋规权力在当铺行业比较强大,要的钱自然也多。却说蕲州城里,共有七家当铺,有两家当铺新换了掌柜,只知道年关要送吏目一份礼,具体的数目都有旧例可循。代理吏目提前来要,那两家新掌柜不稳重,不知道新的实缺吏目就要来了,以为早晚都是一样,就将本该春节送的节敬提前支付。有两家掌柜是老油条,办事稳重,托词无现钱可出,坚持到了年关再送,将代理吏目派来要钱的人给挡了回去;还有两家掌柜的胆气没有那么老硬,但也通融办理,只提前交了一半。按例应该交2块银元(晚清流通银元,1元钱约等于7钱白银),他们先交一元,说明白剩下的一元钱留送新任吏目。剩下的一家当铺的掌柜和代理吏目是同乡,见代理吏目提前要钱,看在同乡的面子上给了一点“程仪”,说是预祝代理吏目返程平安,至于“节敬”坚持到年关再送。代理吏目再次派人通知说,从中秋到春节一共是135天,我代理了120多天的吏目,这春节的“节敬”应该归我。无奈那五家就是不肯交出,代理吏目也无可奈何。统计下来.他从七家当铺提前只截收了4块银元。
随凤占来后迅速和前任完成交接,又四处探听本地的“行情”,不出三天就把蕲州吏目的账簿打听得清清楚楚。他叫内弟和心腹跟班,追着前任清算交代,一枚铜板也不能短少。可是,衙门中只有五只茶碗,交接的时候有一只还没有盖子;清点的时候,跟班又不小心捽碎了一只盖子,骗随凤占说前任移交的五只茶碗少两个盖子。随凤占对这两个盖子都耿耿于怀了好一会儿。当他听说前任已经提前向城中商铺讨要了“节敬”,更是暴跳如雷,叫嚷着要找前任算账。
为了补救,随凤占连夜出门,找齐了城厢内外地保,叫他们去吩咐各商铺、烟馆、赌场、妓院和私娼:“凡是代理吏目来要节敬,一概不准付。倘若私自传授,老爷我一概不算,重新再要一份,前任只是代理,我是实缺,将来他们这些人都是要在我手下过日子的。如果不听吩咐,叫他们日后小心!”这样,提前交了节敬的商户纷纷心里叫苦,只好补交一份“节敬”;之前坚持住没交的商户则顺水推舟,赶紧把“节敬”交来。
找完地保,随凤占一想:“烟馆、赌场、窑子等处我镇得住,不怕他们不补交。唯独当铺都是些有势力的绅商开的,有两家已被前任收了去,年下未必肯再送我,岂不白白吃亏。这事须得趁早向前任要了回来,倘若他走了,那4块钱问谁要去?随凤占一打听,前任明天就要回省城,便不顾劳累,立刻深夜赶往前任住处要钱。结果二人发生争执,为了区区4块银元,竟一直将此官司打到了上司知州那里,此事轰动一时,成为当地人茶余饭后的喋喋谈资。
据史料记载,清末四川州县以至臬司审案时,每提一次,索费270两,一案竟提至数十次。顺庆府知府玉钧每提一案定价50两。门丁王四、差役徐奎相勾串,认为干亲,擅改案件批文招摇撞骗。徐奎甚至养有戏班子,私蓄三四千金。华阳快班专司捕盗,但以“豢贼为生”。湖南黔阳县设卡收取夫马费。起初,以学差过境为名。后来学差过境年份则一律勒派,多至八九千串之多。收钱不给收据,实际所收之费往往数倍于所派之数。借差扰民,莫此为甚。收费巧立名目,各县又长期拖欠应解兵米。历年旧欠,现任诿之前任,前任又以业经谢任为词,藩司库储支绌,谷价本多欠发,每逢军营催索,不过行文到县了事,从不实际过问。军营与县府因此龃龉,几乎酿成事端。
进入晚清,世风日下,道德败坏,人心不古,官员们聚敛无度,大贪特贪,他们的下属以及身边的随员们也不甘做过路财神,只饱眼福、耳福,他们更是绞尽脑汁,想尽办法大肆搜刮。
李伯元的《文明小史》第六回中写了这样一件事情:湖南永顺知府傅祝登为了迅速做出成绩给湖广总督看,一到任就乱捏罪名,对当地百姓大施淫威,以抓乱党为名,大肆搜捕百姓。他手下的衙役们趁机以权谋私,勒索无辜百姓。衙役赵武道:“依我说,还是趁这个挡里,弄他两个(钱),乐得做好人,还有钱到手,岂不一举两得?”另一个衙役吴纬说:“据我看来,真正闹事的人,拿到的也就不少了,省的再去拖累好人。依我说,不是如此,人也要拿,钱财也要(得)。倘若一个人不拿,本府大人前如何交代?一个钱不要,我们处理当差,为的是那项?现在以我的愚见,碰着有钱的,就放松些,碰着没有钱的,就拿他两个来搪塞搪塞,也卸我们的干系。”众人听了,都认为吴衙役讲的在理,齐说:“吴伙计说的有理,我们就依他的话去办吧。”这段描述,很准确地反映出了晚清为吏者的操守和目的。在《文明小史》中,李伯元还记载道,这个傅知府为了升官发财,设立城门捐与桥梁捐。有一个城门,就设立一个捐局;有一个桥梁,也设立一个捐局。凡是乡村进城赶集的民众或者任何经过城门或桥梁的百姓,不管带何种货物,都要抽取价值10%的金钱。结果,官逼民反,民众忍无可忍,最后闹到砸了捐局,把这个只知道搜刮百姓民脂民膏的坏知府赶出了永顺。
官员将要离任时,更要大捞一把。他们除了抓紧时间大肆卖官卖缺外,还往往减价勒税,名曰“放炮”。公事繁剧的地方,放炮一次,可得五七千金不等,多者可达万金。官员在任亏累较重,为了赔垫,就经常放出要离任的风来,减价催税,差役们遍乡传知,百姓贪图小利,纷纷交税,这种叫“太平炮”。有的新官刚到任,亦减价征税,叫做“倒炮”。这种与大清条例不符的做法,终究比横索民财为好些,上司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过问。这种以减税与升官为形式的变相腐败,久而久之,竟成为了晚清官员在离任前慷国家之慨,以达到肥私目的的一种变相的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