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汪某花6000元买了一套真皮沙发给女儿孙某做嫁妆,使用半年后发现沙发的扶手竟然开始生虫,表面的皮质也出现了质量问题。孙某多次找经营者协商退货,都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孙某只好求助于法律。
法院在调查过程中,经营者不仅不予配合,还对调解问题一拖再拖。法院最后告知经营者,应对汪某所购买的商品进行维修,如无法修好,应准予退货。最后,经销商按法院要求,退回了汪某的全部货款6000元。
律师答疑: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按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经营者应该对所售商品承担保修、包退、包换或者其他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本案中,经营者逃避应尽的责任,实质是一种失信的行为,对这样的经营者应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如屡次出现此类消费纠纷,则通过新闻媒体给与披露,让失信的经营者没有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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