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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琅琊令

江湖,无休无止,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流血、有流血的地方就有道不尽的爱恨情仇。

传说有一种没有脚的鸟,它的一生只能够一直飞翔,飞累了就睡在风中,这种鸟一辈子才会落地一次,那就是死亡来临的时刻。

西北边陲的深冬里,白雪已经足够白。这样的天气里没有人会选择赶路,除了无家可归的江湖浪子,就是非常可怕的人。

雪不知多久没有停过了,森林里有一间不大的客栈里。老板娘笑哈哈地向顾客抱怨着这死鬼天气,时不时还暴一句粗口,引得所有人呵呵大笑,然后很自然地把刚温好的酒换上桌,心里乐滋滋想道:“藏了三秋的酒在这个冬天应该能卖完了。”至于为何比晚常多了那么多人,她好像从未在意过,她关心的是如何把酒尽数卖了,这种事好像不是像她这种女人该想。风雪愈下愈大,无数的雪花从门缝窗户残**飘进屋内。窗户边上的一粗眉大汉一嘴把碗里的酒喝尽,斗大的手掌一拍桌子,厉声和道:“老板娘,快把最好最烈的酒端上来,大爷少不了的好处”。

老板娘一听,只见她立刻环抱着一个酒坛快步来到壮汉旁。“客官,好酒量!这可是小店最烈的酒了”。那汉身着虽不显富态,但也大气,深雅,独具一格,一看必是江湖有头有脸的人物。他怒喝道:“就你们这酒,也好意思说烈,要不是大爷有事,怎会到你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吃这马尿”老板娘连连点头,不出一语。那人却仍不罢休说道:“这毛的天气,怕是只有死人才愿意待在外头”老板娘心里高兴,只答到:“是是是!!!大爷尽兴才是”。

众人喝着酒,懒然吃着下酒菜,听着俩人的磨嘴,不置可否。这么冷的天,他们可是不愿多移一步的,只要一出门,保不准冻成冰条子。然而,就在此时,门开了。门开了,自然就是有人来。众人齐头看向来人。雪地里的寒光骤亮,照进黑暗的门内,刺着众人的瞳孔,他们低头继续喝酒。

来人约莫三十出头,随身只是套着一件蓝色打底的薄白裳,双手交错叉在胸前,高大细挑的身板在雪风中弯成一张硬弓。他缓慢地转过身体,关上门,重回黑暗。他在屋内随便一扫,径直来到柜台前一少年的桌边,笑问道:“小兄弟,可否一坐。”众人听到来人说话,好奇得又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抬起头,双眉一挑。道:“我又没拉着你,你想坐自然就能坐”。

来人微微一笑,自顾坐下。只道:“有理”。老板娘不用招呼抱着酒来到身旁。“大爷,喝杯酒暖暖身子”。说着在碗中倒了一碗,退了身体。那人端起碗,连喝三碗后嘴里终于冒出白气,脸上稍微有了一丝血气。他搓了搓手,叫道:“老板娘,上些好吃的来,再上两坛酒,温过的就不要,直接上酒窖里的就是”。老板娘出奇的没有调侃两句,那人又吃了一碗。看到对面的少年惊奇地看着自己,微收眉头,微笑道:“不知少侠能否赏脸,同饮一杯可?”那少年平静道:“陌生人的酒我不喝。”那人笑的愈加厉害,说道:“自古宝剑赠英雄,足下这把好剑,实在值得我敬你一碗。”少年握着剑的右手一沉,尚未说话。有人却道。“泉香而酒冽,玉碗盛来琥珀光,直饮到梅梢月上,醉扶归。宁大侠的酒可不是容易喝的,来来来,实在是要喝的”。一白裘翩翩少年,身着狐裘,手拿一玉碗,来到桌前,边说边就坐下。三人成鼎足而坐。“晚辈百里未央,敬前辈一杯”。那少年先为那人斟满,再把自己碗里的酒一饮而尽,好不痛快。那人道;“有酒喝,是肯定要喝的,哪怕是自己的酒,亦或是毒酒”。说玩举起大碗,喉咙一动一碗就喝完了。“哈哈,宁大侠好酒量,家父锁命金钩关飞白问候前辈。”“原来是故人之子。”说完又自酌喝了一碗。百里未央两眼始终盯着来人,不知在观察什么。接着道。“可惜家父可没宁大侠这样快乐”。说完,话锋一转怒道:“宁别欢,十年前的事你还记得么?”来人双眼微湿,十年的事他死也不好忘,兄弟离心,新烛泪藏,一切都是自己的错。晚事犹在昨天,销人愁肠,他低头答到:“是”。再喝一碗酒,好像所有的抱怨、委屈都在这碗酒中,就是就未淳,人以断肠。北里未央看着他埋头喝酒,知道他对那件事依旧不能释怀,不然也不会十年间流落他乡,不回旧里。只是这样一个人怎会和幕雨山庄庄主有交集,还让幕雨山庄赏金十万两点名要他人头,想必两人之间有什么莫大的仇恨。昔日第一剑,想要取他性命得费些功夫。他提声道:“幕雨山庄中,沈雪是不是死在你的剑下,你竟连新婚之妻都不放过,你这个杀人狂魔。”听到【沈雪】的名字,宁别欢泣不成声。那个人曾经只属于他,现在物是人非,千里孤坟,一人独憔悴。在他记忆深出,有那么一个人恰值年纪,与他不离不弃,他们相识于江湖,他们一眼定情,他们天生一对,他就是上天降下的天使。宁别欢单薄的身影在冷风中颤抖不安,才三十多岁的耳后几根白发在风中凌乱。十年前,好友幕雨山庄少庄主叶舟辰在幕雨少庄设宴招待他,新婚之妻沈雪对他说叶舟辰要谋害他。兄弟情深义重,他断然不信,毅然赴约。酒过千旬,兴致正勃,叶舟辰不顾知己之谊乍然发难,数十江湖高手围困宁别欢,展开殊死搏斗。叶舟辰眼看宁别欢酒酣后愈战愈勇,数十高手几乎死伤殆尽,不耻从背后偷袭,恰这时,沈雪赶来,用身躯为他挡住背后一剑。新婚之妻就这样死在宁别欢眼前,他失魂成痴,数十年如鬼魅一样活着。为怕沈雪一人孤独,他把自身配剑葬在妻子墓中。支身流浪天涯,徘徊在大江南北,沙滩戈壁,只为远离那伤心断肠之地。十年眨眼即逝,相思与日渐增,好似涛涛江水绵绵不休。宁别欢一天天削弱,两鬓青丝悄悄换了白发。今旧事被重提,心力交悴之际他终于不在逃避。数十年漂泊他乡逃避、沉淀的思念,委屈,痛苦,孤独淹没了他的全部,无法自拔。他头插在胸中,右手紧紧握着碗的边缘,细长露骨的十指有如深陷其中,从手臂到整个身体像挣扎的死鱼一样颤抖。百里未央唇角一挑,好事以成。激动道:“当年在幕雨山庄中,家父是不是同样死在你手中?”宁别欢此时正是悲伤时刻,根本没听到他在说什么,更不会做任何回答。就算他说不是,又能怎样呢。北里未央狂笑到:“宁别欢,受死吧,今日我是为父抱仇,也让你尝尝死亡的痛苦。”宁别欢跟本没听见他说什么,仍旧低头颤抖,挣扎,痛苦。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那间,北里未央取出背后的判官笔,跨步避开长凳,向着宁别欢的胸膛就直刺而去,铁光闪动的笔锋轻而易举就贯穿整个胸膛,猩红的笔尖红红的像嫁娶新娘时老先生写的字,不过此时完全没有任何一丝的喜庆。百里未央苦练家传绝技夺命金钩,为了美观,把金钩改成判官笔,不过钩还是钩,笔锋亦是钩。恰因宁别欢低头颤抖的缘故,不经意间避开了夺命一笔,然他的左肩却没有避开。身体上的创伤,他已然麻木,连死都不惧,又何惧哉。他混然不动。判官笔在百里未央手中轻轻一捻,向宁别欢眉心点去。心想:宁别欢还在低头哭泣,有如大街上的死狗,怎么可能会咬人。不禁暗暗愉悦,激动,开心,满足。下一秒他就将功成名就,声誉响彻云霄,十年前的第一剑将死在他夺命金钩之下。无论是谁都会激动。“啪”,听着空中传来的声响,他不能不闪躲,因为他不是宁别欢,更不会不怕死。判官笔一滞,北里未央左手接过判官笔反捏朝空中刺去,酒碗应声而碎射向四方。人在最高兴的时候被打扰往往会愤怒,而且是十分愤怒,但百里未央没有愤怒,反而嘴里微开,明显心情很好。只是他呆呆地站在空中,就像一个死人,不,他就是一个死人,因为一把铁剑插在他的咽喉下,血水顺着剑锋流在桌上。嘀嗒,嘀嗒,在百里未央的笑意里撒欢。对面的少年把剑一收,百里未央倒在长凳上,像死在大街上的死狗。少年把长剑在百里未央的狐裘一擦,寒光一闪,已是入鞘。“岂有此理,孤胆剑叶青前来赐教”。夹着声音的空中,又有一剑如芙蓉出水般开向那少年。“啪”,来剑被弹开,来人却到眼前。叶青的剑虽说被弹开,但余势不减,手腕一转,又要出招。只是这时,宁别欢抬起了头。他看着叶青,苍白的脸上似有水光在闪。叶青后退一步,看着宁别欢道。“家师十年前死在幕雨山庄之中,宁大侠可有话说”。不待宁别欢回答,叶青长交突然向跟前的少年斜撩而去,左脚却出奇地再后退一步,身体斜向宁别欢,收剑,连人带剑迈向宁别欢。“刷”,又是一剑。剑却不是叶青的,却是插在他咽喉中。同样一带,一擦,寒剑回鞘。宁别欢坐直身体,把碗里的酒尽数呑入腹中,那少年平静地坐在他对面。老板娘双手各抱一坛酒走了上来,把酒放在桌上,取下肩上的抹布擦去桌上的血迹,便离开。宁别欢伸手拿起一坛,凑到嘴边,咯咯喝了几嘴,然后小含一口,喷向左肩,用手一撮,便是处理创口了。这时,窗边的大汉站了起来,笑道。“宁老弟,还记得哥哥么?”然后走到千年和宁别欢的斜对面,三人成犄角而坐。“开山手燕南星,陪宁老弟干一坛”。说着就把另外的一坛酒凑到酒边,咕噜咕噜喝了个精光。宁别欢看着他把一坛酒喝尽,然后说道。“想必哥哥也是来赐教小弟的了。”大汉到也爽快,道:“老弟当年神勇,血洗幕雨山庄数十江湖高手,今哥哥既然遇到,自然要替天行道”。宁别欢脸白得像雪竟然还能笑,不过这笑容怎么看都不会觉得温暖,倒是像雷雨下的野花落寂、迟暮。抬起手中未曾放下的酒坛,又喝了几大嘴。宁别欢瞬间一抽,酒水入了气管,他低头咳嗽,溅出满地的血,弥漫在空中。大汉欲起身,身体刚到半空就一软,向前趴在桌上,黑色的血从嘴角边流下。死了。少年眉头一邹,显然不明所以。宁别欢止住了咳,望向酒坛,说道。“本该请你喝一杯,只怕没机会了”,说完抬起酒坛喝个不停。少年漆黑的眼瞳此时一眨,想了想,正色道。“如果一条命一杯的话,那么你应该是欠我三杯”。

宁别欢望向他,温柔笑道:“没错,加上我最初敬你的那杯刚好是三杯”,随即有摇了摇头道:“只怕是喝不成了”那少年道:“既然是下毒,那么下毒之人自然能解毒”。原来宁别欢咳在地上的血迹也是黑色的。宁别欢笑到:“非也,非也,千手观音是不会用毒的”。既然只有燕南星和宁别欢中了毒,那么下毒的就只有可能是两个人,一个是那少年,另外一个是老板娘。少年着急答到:“也许他现在开始用毒了呢?”宁别欢看着少年一直在笑,然后说道:“是啊,也许千手观音也开始用毒了,毕竟千手观音也没有一千只手,反而嫁给了胜半招龚半伦”。那少年反问道:“胜半招怎么又胜了半招了”。宁别欢答到:“自然是用毒喽”。啪啪、啪啪,两人从小店后台拍着手掌出来,其中一人正是老板娘,他笑对两人说道。“宁大侠果然见识非凡,我和老倌子在此隐居数年,却仍被你看出来”。宁别欢笑回道:“不知我与两位又有何恩怨仇恨?让两位早已经隐居山林的江湖好手重出江湖。”老板娘正色道:“宁大侠高义,小女子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更无新恨旧恩”。顿了顿,老板娘接着道:“只是当年宁大侠念兄弟手足之情,放幕雨山庄少庄主叶舟辰一命,今叶舟辰接掌幕雨山庄,赏金十万两,誓要你宁大侠人头,小女子自然甚是心动。宁别欢心头微悸,那可是昔日最好的兄弟啊。微声道:“哈哈,区区十万两,就值得当年闻名遐迩的千手观音出山!”老板娘笑回:“十万两白银的确不能让我不顾声明出手,要是十万两黄金呢。”宁别欢心里一沉,心里仿佛被深深插了一刀,再次举起酒坛,一饮而尽。那种痛苦,没有经历过又怎么能理解呢。在酒喝完的刹那,宁别欢手脚一软,身体和酒坛自然下落,摊在地上,酒坛也摔作几半。突然,宁别欢抬起头,血丝密布的双眼重新有了光芒。他定定的看着老板娘说道:“我与那少年萍水相逢,可否高抬贵手,饶他一命?”老板娘看了那少年一眼,尚在犹豫。但他身后的胜半招冷笑道:“江湖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中了胜半招下的毒还能完整无缺。”也许他没注意,但老板娘知道,那少年一口酒都没喝过,自然没有中毒,而且他的剑很快,就像他的飞剑一样快。宁别欢失望的低下头,大口的呼吸着,胸膛随着他的气息高低起伏,像一个无药可治,濒临死亡的老人。突然,他随手拿起身体前的酒坛碎片,猛然站起。碎片在他手中又碎做四五快,气势汹汹的向着两人抛去,并空高声喝道:“那吃我一招,看看!”昔日天下第一剑没人会小瞧,哪怕他中了毒,哪怕他心已死。老板娘遥身一闪,避开毫无规律的暗器,待看清那几块碎坛子时,双眼圆鼓鼓的瞪着,十分恐惧。恐惧自然不是因为那几块碎坛片,而是因为他喉咙上的那把剑,还有那个人。在宁别欢抛出碎坛片时,少年长剑在电光中出鞘,剑光在空气中拉成一条直线。宁别欢他没有暗器,一开始就是为了吸引注意。他不想那少年死,哪怕他完全不知道那少年的名字,但他不想他死,那么他就必须做些什么。所以他用所有的精神抛出了那几块碎坛片,哪怕他知道那几块碎坛片跟本是连路边的恶狗的打不死,但他还是要出手,因为他叫宁别欢,因为那把剑。【墨攻】,只属于传说的一把剑,它的历代剑主都是天下第一快剑,那么那少年也是快剑,因为那剑剑名叫墨攻。少年手向外一带,血喷了出来,然后剑对准了龚半伦。龚半伦连忙跪下,拿出几个玉罐。刷。少年认真把剑在他身上擦尽血液,回鞘。弯腰拿过玉罐,倒出几颗药丸,塞进宁别欢的嘴里。宁别欢嘴一咧,微笑说道。“剑很好,人也很好。”少年平静答到:“现在是五碗了。”宁别欢笑得更欢。“你没中毒,又怎么会喝酒。”少年答到:“不会可以学啊,喝酒是因为酒好喝吗,有值得喝的人才是喝酒的理由”。宁别欢笑个不停,世界上会有这么有趣的人。他道。“有理,有理,只是不知少侠姓甚名谁?”“我叫小墨。”宁别欢不在笑了。他叫小墨,无名无性。然后他再问:“你要去中原?”小墨答到:“我要为父正名!”宁别欢低头不语,十年前的自己就像他现在一样,有足够坚定的理由去做任何事,而现在的自己连活下去的理由都没有。小墨道:“我要走了,你欠我五杯酒,以后肯定能喝上,要是你在江湖上听到一个用快剑的高手,那就是我了,倒时我请你喝。”宁别欢望着他青涩的脸上的那种期盼向往,不经缅怀着过去,同他一样开心,只是那属于过去。阳光下,宁别欢看着小墨的背影久久无言。那儿,已经不属于他;那儿,只是断肠;那儿,永远回不去。那儿,叫江湖。他转身,像没有根的浮萍一样,四出游荡,无休无止,没有尽头,没有希望。江湖,旧人未老,新人不断。江湖,无休无止,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流血、有流血的地方就有道不尽的爱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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