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在街上散步时,遇到了维也纳警察局的布利尔警长。
警长告诉他一个案件:“五天前,郊外有户人家的一个漂亮女人被杀了,作案时间在下午一点半到两点之间。”警长递给弗洛伊德一支香烟后,继续说道,“被害人的丈夫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钢琴家,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剧场参加一场演出。目前,有两个人值得怀疑,但缺少有力的证据,很难确定谁是真正的凶手。”
弗洛伊德喷了一口烟,问:“现场有没有凶手遗失的东西?”
“在大门口捡到一支才吸了一两口的香烟,和您现在抽的是同一种牌子。下午1时左右,被害人曾在前院打扫卫生,这是一个正巧路过那里的邮差看见的。落在门口的那个烟头,一定是凶手丢的,还被脚踏过。”
“两名嫌疑犯都抽烟吗?”
“对,而且都爱抽这种牌子,所以没法断定。两人之中,一个是被害者的小情人——音乐学校的学生。死者的丈夫经常外出演奏,那女人大概是独居空房不甘寂寞,同那个学生的关系很密切,听说还常常把他带回家呢!”
弗洛伊德说:“那个学生有杀人的动机吗?”
“最近由于他已同别的女人正式宣布订婚,被害人十分妒嫉,与他常发生争吵。
“另一个嫌疑犯呢?”
“是在那个地区兜售缝纫机的推销员。当他知道这个女人常常是一个人在家时,就厚颜无耻地闯进去,用花言巧语去引诱她。”
“他后来遭到了拒绝,就恼羞成怒,把女的杀死了——很有这各可能吧?不过,遗憾的是证据还不足。”
弗洛伊德把叼在嘴上的香烟取下来,朝它凝视了一会儿说:“凶犯就是兜售缝纫机的推销员。”
“你的根据是什么?”
于是,弗洛伊德说出了自己的依据。布利尔警长觉得很有道理,通过侦察和审讯,查明凶手果然是那个推销员。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弗洛伊德的依据是什么吗?
谜底:凶手如果是小情人的话,他是不会把刚吸上一两口的香烟丢在大门口的。他经常去被害人的家,嘴上叼着烟进进出出是习以为常的事。但推销员就不同了,为了推销商品,常常去陌生人的家。出于礼貌,他在每走进一户人家之前,往往在大门口就把点燃不久的香烟丢掉,并用脚踩灭,这对他自己来说已经成了习惯动作。因此,弗洛伊德断定,在被害人家门口能如此注重视节的人,肯定是推销员。正在根据这一道理,弗洛德才断定凶犯就是兜售缝纫机的推销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