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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胭脂水

等到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齐蓁就开始生火做饭。

说是做饭,不过是将从山上采来的野菜放在锅里扒拉扒拉,稍稍加一点菜籽油跟盐,就是一道简单的小菜了。

锅上蒸了几只红薯,米缸里剩下的那些精米,都被齐蓁拿来熬粥了,毕竟廉肃的身子不好,必须得吃一些好克化的东西,否则病情也不会好转。

吃完早饭之后,齐蓁也没去管廉家三人,她按着脑海中的记忆,找到了一条离大湾村不远小溪,看着溪边长满了红蓝花,这样艳丽的一片花海,让齐蓁眼前一亮,只觉得心脏砰砰直跳。

红蓝花可以当成作胭脂的原料,做出的胭脂水色泽极佳,涂在皮肉上,就跟染了红霞似的,好看的紧。

出门的时候齐蓁带了一个篮子,现在正好方便采摘,她将红蓝花一朵一朵的摘下来,放在篮子里,小心翼翼地避过根系,没有伤着根,这样一来,红蓝花明年还会继续开花,她也就能够源源不断的作胭脂了。

其实用红蓝花作胭脂的方法在大业朝已经有了,但是因为技术不熟练,做出的胭脂也不算顶好,颜色也不是很正,而且红蓝花并不能用来作脂膏,所以齐蓁就只能作简单的胭脂水了。

若是得到大量且优质的玫瑰,齐蓁便能做出玫瑰花露来,拿花露抹在身上,皮肤会被玫瑰花露滋养的极为细嫩,吹弹可破。

心里觉得有些可惜,齐蓁叹了口气,不过有红蓝花也是不错,她打起精神来,短短一会儿就摘了一篮子花。

小溪周围有洗衣裳的妇人,看见齐蓁的动作,不屑的撇了撇嘴。

“这寡妇还真是不知廉耻,死了男人就在家里好好呆着呗,现在还跑到外头抛头露面,摘花扯草的,真是不要脸!”

一旁的妇人也跟着附和,明明她们都是做惯了粗活儿的,凭什么齐蓁那贱蹄子好命的很,嫁给了一个教书先生,也没怎么吃苦,更不用下地干活,不过现在她男人死了,小叔子也病歪歪的,又养了两个半大孩子,想来今后的日子也就没那么好过了。

想到这里,洗衣服的几个女人脸上露出一丝幸灾乐祸,看着齐蓁纤细的腰肢和丰满的胸脯,气的满眼直冒火。

每当那些男人们看见齐蓁这贱人,一个个都管不住自己的眼珠子,往齐蓁那贱蹄子身上瞟,大湾村的妇人们都恨不得拔了齐蓁的皮,省的她整天水性杨花的勾引男人。

不过她们也就想想,一个个都有贼心没贼胆,最后便只能不了了之了,毕竟日子还得照过,跟一个死了男人的小寡妇计较这么多,也没什么用。

其实齐蓁长相只是秀丽,皮肤虽然不长疙瘩,但却因为日晒而有些发黑,虽然不经常干农活,但日子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相比,恍如云泥之别。

她脸上蜡黄粗糙,不过还是能看出好底子的,这一点,别人就是羡慕也羡慕不来。

齐蓁扫了一眼那两个嘀嘀咕咕的妇人,即使听不清她们到底在说些什么,但齐蓁也能猜到一二。

故意挺了挺丰满的胸脯,齐蓁眼里划过一丝讽刺,看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蓝花,她心里头十分满意,也不理会那些洗衣做饭的妇人,背着篮子回到了家里。

刚刚走到院子里,齐蓁直接找来了一个大的木盆,将一篮子红蓝花都倒进木盆中,又打来沁凉的井水,不断的淘洗着。

齐蓁的记性不差,那老太监做胭脂水的步骤因为看了十多年了,她早就烂熟于心。用清水淘了两遍红蓝花后,齐蓁将盆里的水给倒了出去,看着里头湿淋淋的红蓝花,齐蓁抿了抿唇,走到厨房,把之前剩下的鸡蛋壳放入一个瓷碗里,捣的粉碎,之后又将这些碎渣放在炉子上头,烧成灰。

大湾村里头有个土方子,就是将鸡蛋壳捣成粉末之后,用开水冲了直接喝下去,消炎止痛的作用,不过却是比不上正经药材的。

等到鸡蛋壳烧成灰之后,齐蓁用筷子扒拉扒拉,看着已经差不多了,用抹布直接包起来瓷碗,直接往院子里走去。

齐蓁闹出来的动静不小,廉仲琪到底年纪小些,好奇心重的很,此刻就躲在木门后面,往院子里探头探脑的。

小孩的一双眼睛黑亮亮的,跟紫葡萄似的,想到用井水冰过的紫葡萄,齐蓁嘴里就不争气的开始分泌唾液。

她往碗里加了水,被水花一冲,碗里的粉末瞬间浮动起来,将碗放在石磨上,等到沉淀好后,里头的水就是齐蓁所需要的碱水了。

去厨房取了醋和碱水,将这两样东西反复加入到装了红蓝花的木盆中,冲了不知道多少次,木盆里的水终于是艳丽的正红色,这也是最粗糙的胭脂水。

将半盆胭脂水倒在一个瓷罐里,因为齐蓁的动作有些不稳,不少胭脂水溅在了外头,她撸起袖子,用指尖蘸了一点,涂在手臂里侧,那颜色,并不显得浮夸,好似蒙了一层红纱似的。

这么一看,这胭脂水涂在脸上,的确会让人的气色显得更好。

不过因为加了碱水和醋的缘故,这味道有些不好闻,若是这样的话,胭脂水恐怕很难卖给大户人家的小姐。

齐蓁皱着眉,左思右想都想不出法子,等到了做饭的时间,她走出自己的屋子,鼻间突然涌入了一股子甜香,抬头一看,竟然是院子里的桂花树开了。

眼神一亮,齐蓁心里头突然有了主意,不过她现在已经把胭脂水给做好了,也不着急。

先是在厨房里蒸了红薯,将廉伯元跟廉仲琪都给依次叫来,看着他们吃完晚饭,又去给廉肃送药送饭。

等到一切都收拾好后,齐蓁这才搬了把梯子,爬上树摘了一些桂花的花瓣。

用木杵将桂花瓣捣碎,她一边用力捣着,鲜花汁子逐渐渗出来,馥郁的甜香十分浓郁。

将汁水倒进了胭脂水里,顿时胭脂水就散出了一股花香,将酸味儿给掩盖住了,闻起来也很是舒服。

将加了桂花汁子的胭脂水放在瓷坛中,仔细包扎好,隔水放在大锅里熬煮,这样的温度可以让胭脂的颜色更正,也稍稍变得粘稠些。

涂在面上时,不会像汁水一样四处流淌,否则可能会有些不好把握用量。

等到熬好之后,齐蓁将胭脂水倒进坛子里,放在墙角阴凉的地方,省的变了味道。

在齐蓁熬胭脂水时,廉仲琪就躲在门口看,不过他害怕齐蓁,也不敢进来,只是缩在门口探头探脑的。

上辈子跟了个老太监,齐蓁一辈子都没有孩子,现在看见廉仲琪,心里不由有些柔软。

冲着廉仲琪招了招手,小孩有些犹豫,但想了想,仍光着脚跑了出来。

齐蓁弯下腰,一把将廉仲琪抱在怀里,捏了捏这孩子的小脸儿,说:

“你怎么没穿鞋就出来了?”

廉仲琪有些害羞,挠了挠后脑勺,道:“我忘了。”

抱着廉仲琪回到房间,齐蓁看着倒在床上睡得流了口水的廉伯元,用湿抹布给廉仲琪擦了擦脚,就将这孩子给放在床上。

大概是齐蓁弄出了些动静,吵醒了廉伯元,这孩子一睁眼,大概没想到齐蓁会出现在房间里,脸上露出一丝惊色,急忙坐直身子,脊背挺得笔直,将廉仲琪护在身后,有些提防的问:

“你怎么来了?”

“方才仲琪跑了出来,我把这孩子送回来了。”

廉仲琪小脸红扑扑的,拉着廉伯元的手臂,道:

“哥哥,娘把我抱回来的。”

廉伯元微微皱起眉头,问:

“你接触仲琪到底有什么目的?”

廉伯元不过只是个九岁大的孩子,但自从廉君去世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小大人的模样,必须得好好照顾年幼的弟弟跟病重的小叔。

对于廉伯元提防的模样,齐蓁也不恼,直接说:“明日我要去京城一趟。”

大湾村离京城不算远,但坐在驴车上,也得赶半日的路。

听到齐蓁的话,廉伯元明显有些吃惊,但他没有刨根究底,冷笑道:

“你要去京城就去呗,何必跟我通报?说的好像我能拦得住你似的!”

见着廉伯元这个半大孩子,说话竟如此刻薄,齐蓁揉了揉他的脑袋,又亲了亲廉仲琪的小脸,才离开他们的房间。

廉伯元目送着齐蓁离开,眼神有些复杂,他这个嫂子对叔侄三人原本当真是十分恶劣,不过这两天好像移了性子一样,与之前那副贪慕虚荣的模样全然不同,也不知道是真有所改变,还是另有目的。

等到了第二天,齐蓁直接抱着装了胭脂水的坛子,又带了五十文钱,坐在了驴车上,嘎吱嘎吱的往京城走去。

这驴车是邻居家的,他们家今年收了不少粮食,现在正打算送到京城的铺子里,也能换点钱使使,一听齐蓁也要去京城,这家的徐老汉抽着旱烟,可怜齐蓁一个寡妇,也没要齐蓁的钱,直接让人上了驴车。

即使已经入秋了,秋老虎仍烈的很,这日光晒得齐蓁直冒汗,满脸通红。

等到了午时,驴车进了京城,满脸褶子的徐老汉对着齐蓁叮嘱着。

“廉家的,城门关闭之前,老汉就在这等你,可别晚了,否则今个儿咱们就回不了大湾村了。”

齐蓁连连点头,徐老汉一家十分朴实,在廉君病入膏肓之际,帮了齐蓁不少,即使齐蓁做下了不少错事,但徐老汉仍旧帮了她,这种老实人,齐蓁自然能信得过他的人品,这才坐了徐老汉的牛车入京。

抱着个坛子,齐蓁和徐老汉分开,走在京城的街道上,看着这人来人往的街头,叫卖声不绝于耳,京城不愧是大业朝的国都,这般繁华,与大湾村没有半点儿相似之处。

前世里,齐蓁就在京城中生活了多年,对京城的大街小巷十分熟悉,看着这繁复的亭台楼阁,她心里头不免有些触动,不过今日进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卖胭脂,齐蓁很快便收敛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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