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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走尸迷途

第一节 邪门地

王泽海离开后,我坐在病床上啃苹果,身上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一个人在医院无聊,便问医生什么时候能出院。医生让我多住两天,但要提前出院也行,他说我身体素质不错,恢复能力还是很强的。

我是个闲不住的人,当即便办了出院手续回事务所了。

一进门里,就让人有种回到自己的地盘的感觉,浑身都是一股轻松。我往沙发上一躺,伸了个懒腰,屋子里的两个人,顿时将目光移到了我身上。

一个是周玄业,一个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谭刃不在,不知道去哪儿了。

此刻,周玄业的手,正搭在那姑娘的手腕上,手指摸来摸去的。

我是不是回来的不是时候?

打扰老板的好事,这是当员工的大忌啊。我思考了一下,装作什么也没看到,打算出去溜达一圈。这时,周玄业叫住了我,一脸好笑的神情,说:“你小子想什么呢,回来也不打声招呼,正好,过来记一下档案。”

他示意我过去,旁边摆了份文件。

我心里很是诧异,事务所的文件都是上了锁的,而且我知道,里面的文件大部分是手写记录的,似乎挺机密的。再此之前,他们一直没让我接触过,现在让我去记档案,这算不算是信任度提升了?

如此看来,这位漂亮姑娘,应该是一位顾客?

我于是走到了办公桌旁边,在周玄业左手边坐下,摆开文件。

文件上是空白的,看样子这姑娘也刚来,还没进入正题呢。

那姑娘看见我,似乎有些忌讳,周玄业于是道:“这是我的员工,直说吧。”

姑娘留着一头漂亮的黑发,此刻正是夏天,穿着白色的蕾丝裙,看上去很有气质,像是家境不错的模样。我盘算着,她会找什么人呢?

这时,她开始说起了自己的信息:“我姓柳,叫樱桃。”

我开始做记录,下意识道:“樱桃?”

她微微点了点头,笑道:“我妈妈怀我的时候比较喜欢吃樱桃,所以就取了这么个名字。”

“哦。”我道:“请继续。”

她道:“我是深圳大学的学生。”

我大为惊讶,说:“深大啊,好牛的。”深圳大学在名气上肯定比不上清华北大一类的,但架不住深圳土豪多,整个深大就是钱垒起来的,各种设施和师资都是一流,校园占地面积很大,录取分数线也相当高,而且这边讲究创新,所以深大最著名的是培育创新型人才,和很多大学死读书有明显的区别。

我刚从福利院出来的时候,还在深大校门口的24小时便利店卖过热狗。

柳樱桃闻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她拨了一下黑色的头发,神色慢慢显得忧郁起来,道:“我是想找我的朋友。我们都是外地人,暑假想打暑假工,就没有回去,我们是校宿舍最后一批离开的,但是,我的朋友失踪了。”

周玄业道:“说一下她的个人信息,还有失踪时间段和地段。”

柳樱桃道:“她叫杨阳,是生物系的,搬离宿舍的前一天,她听人说,在杜鹃山里,有一种罕见的黑斑蝶,她想去弄一只做标本,原本是让我陪她去的,但我当时已经找到了暑假工,没时间,她就一个人去了,然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根据时间推断,暑期早已过了,也就是说,这应该是四个月前的事情了。事实上,现在已经快要进入十一月份了,只是深圳这边儿气候温暖,所以大部分都还穿着夏装。

失踪了四个月,现在才来我们这儿找人,这到底是想找活人呢还是想找死人呢?我估计,八成只能找死人了。

周玄业听到此处时,敲了敲桌子,喃喃道:“深圳大学,杜鹃山。校方一直没有找到人?山里有发现过什么线索吗?”

“有。”柳樱桃神色透露出紧张和惶恐,说搜山的时候,有发现她的一只鞋,带着血,但其他的,什么也没发现。我问周玄业:“会不会是杜鹃山有什么野兽?”

周玄业微微摇头,道:“那是学校开发出的公园,有专人守山,毒蛇有可能,但大型野兽的可能性不大。”

柳樱桃立刻点头,道:“对、对,周老板你是不是来过我们学校,杜鹃山以前是一片荒山,就是毒蛇太多了,学校才把荒山休整了一下,开发成了公园,现在人多起来,就不常见到蛇了。”

不知怎么的,我听到蛇这个字,就不由自主想起蛇摩女神,让人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周玄业最后问道:“她的生辰八字知道吗?”

柳樱桃立刻点头,道:“知道,她是我闺蜜。”说着,便报了个出生年月日时,我一一记录下来。周玄业大致看了一眼,旋即讶异的挑了挑眉,道:“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失踪了四个月。”他深深吐了口气,起身道:“柳小姐,抱歉,这个单子,我们接不了。”

柳樱桃啊了一声,急道:“我、我是在网上查的,不是说你们这儿找人很厉害吗?”

我和周玄业对视一眼,我们可没有在网上打过广告。我问她是在哪儿看到,她说是天涯社区,有人发帖子说谭玄事务所的两个老板,找失踪人口很厉害。

周玄业一拍额头,道:“怪不得这两天生意突然好起来,原来是有人给我们打广告了。天顾,赶紧查一下。”我马上进了论坛,在柳樱桃的帮助下,找到了那篇帖子。发帖子的人不是别人,赫然是顾欣的妈妈,在帖子里号召,有走失人口的,可以来找我们。

周玄业看了直摇头,说:“这全国失踪人口那么多,这么接活不得累死。”

柳樱桃闻言,急的快要哭了,说:“你们为什么不接啊,帮我找找吧,我、我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梦到杨阳她没有穿鞋,两只脚下面光秃秃的流着血,站在我床边,让我救她。我、我快要疯了……”

周玄业想了想,转身进了南屋,也就是祖师爷的那间屋,大约十来分钟后,他从南屋走出来,将一张折成三角形的符咒,放在了一个很小的紫色锦囊里。

锦囊上还穿着漂亮的红线,坠了八颗水晶。

周玄业道:“戴在脖子上,你就不会再梦到她了。”柳樱桃愣愣的接过那东西,道:“这是符?”

周玄业道:“你的那位同学,很可能已经遭了无妄之灾,活人是找不到了,尸体嘛到有可能找到,但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这个代价,对于我来说并不划算。这枚符你拿着,如果觉得有用再来付钱,一枚五百。”

紧接着,递给我一个送客的眼神。

柳樱桃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只能将她请了出去。说实话,我也挺纳闷的,周玄业为什么不接这单子?难道看对方是个学生,身上没什么钱,所以不愿意接?

周玄业不像是这样的人啊。

带着这疑惑,我问他:“周哥,为什么不帮帮她?”

周玄业开始百度,片刻后,他调出了一张百度图片。图片上是一大片绿地,上面有一大片高楼建筑,图片标明的是深圳大学。这是一张航拍图,也就是从空中俯视的角度拍摄的。

周玄业指着图片道:“看看,这像个什么?”

我看了一下就觉得吃惊,道:“这大学城的布局,怎么像是个八卦?”

周玄业道:“不止是八卦。”说着,他伸出手,将图片中的西北和西南给遮挡了一下,道:“现在呢?”

那几处建筑物被他用手一遮挡,剩下的建筑物,格局就又变了,我越看越觉得头皮发麻,道:“这、这怎么像个坟啊?这是坟头、这是坟碑……嘶,怎么会这样?”

周玄业道:“这一片,以前本来就是一个很老的乱葬岗,六十七年代,很多人想从杜鹃山偷渡入港,当时射杀了很多人,尸体就滚落在山里。这地方阴气聚集,邪气冲天,为了镇压这股邪气,才将大学城建在了这一处。年轻学子,血气方刚,又有孔圣人庇护,千千万万,足以镇压这股邪气。这里的整个布局,就是个阵中阵,坟外坟。”

“有这股阵势在,这股邪气被压的很死,并不会有什么危害,但是……遇到一些特殊的人,就不起作用了。”说着,他指了指刚才我写在文件上的那个生辰,道:“这是个极阴的八字,任何孤魂野鬼都能亲近,上身附神。这类人,要想活命,要么修道正身,要么得有高人大能赐下护身宝物,否则大多会在成长途中,为妖邪所害。这人肯定已经遇难了,这个单子没办法接,一接就是和整个深大的那股邪气作对,我水平不到家。要知道,这个阵中阵,坟外坟的布局,当初可是一位大能设下的。”

第二节 天庭挂号

我没想到还有这出,但周玄业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们也确实是无能为力了。说话间,又有顾客上门,也是从帖子上看到的,看样子这年头,做广告真的挺重要的。

我和周玄业接了一下午单,但真正成交的单就一单,剩下的要么是找猫,要么是找狗,最奇葩的一个,让我们帮忙捉奸,说她老公带小姐开房,总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每次去都扑空,让我们给算算,她老公下一次会去哪个酒店。

周玄业笑了笑,说:“我们的精力有限,请将这个机会留给更需要的人。”

女人怒道:“我都快要离婚了,难道我不需要吗?”

我道:“大姐,您上面来的那一位,老婆买着买着衣服就消失了,一看就是被人贩子弄走了,没准儿就被拐卖了,她比您更需要帮助。”女人噎了一下,道:“那我排个队行吗?一定要接我的单。”

周玄业道:“其实,这件事你找错人了,你想要捉奸的理由是什么?”

“我老公出轨了,我还不捉奸?”女人气的脸色都扭曲了。

周玄业问道:“捉住以后呢?”

女人道:“捉住以后,我要跟他离婚,他是过错方,我让他净身出户。”

周玄业于是低头在抽屉里翻找,片刻后,翻出了一张名片,道:“你找她。”

我往名片上一看,顿时有种要吐血的冲动,那是个叫小姐的卡片,就是电线杆子上经常能看见的那种,他办公抽屉里还有这东西?

周玄业正色道:“里面有位马小姐,专业仙人跳,一次八千,从勾引你先生、到拍照留证,一般一周内可以搞定。当然,如果你先生人品比较端正,那么时间可能会长一些,相对的费用也会增加。”

女人盯着名片看了半晌,一把拿过,哼了一声,说:“那个死鬼还用一周吗,我看最多两天就搞定了。”

这女人拿着名片就走了,我看的眼角直抽搐,忍不住道:“老板,你这样坑人真的好吗?”

他道:“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坑人了吗?”这话到问的我语塞,最后想想还是算了,人家的事,我还是不要想那么多算了,男的行事不正,女的也是不择手段,这算是什么锅配什么盖了。

最终一天下来,我们接的一个比较靠谱的单,还是周玄业大发善心才同意的。

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在南山区的一个废弃水库了,一个人失踪了。确切的说,是淹死了,但奇怪的是,尸体一直没有浮上来。报警后,先是用工具打捞,但没捞着,当然,也有专业的潜水打捞,但那个费用,可以说是想当昂贵的。

那水库面积不大,但水却很深,而来找我们帮忙的,是一对儿贫穷的夫妇。

男的五十多了,头发半百,脸上布满皱纹,看起来像六十多岁,黑黝黝的皮肤,一看就是干苦力活,生活条件不好的那种。女的微胖,身材矮小,皮肤蜡黄,一进事务所的门就开始抹眼泪。

周玄业都懵了一下,我赶紧扶着她坐到沙发上,道:“大姐别哭,有什么事慢慢说。”

她激动的都说不出话来,旁边的男人才跟我们讲起了缘由。

他们的儿子今年二十八,一家人条件不怎么好,儿子还光着。正好前两天周末,儿子下了班,就约了几个工友去那个废弃的水库边上游泳,谁知就这么淹死了。

夏天因为下水游泳淹死人的事,太常见了,常见的都引不起人的兴趣。但这事儿怪就怪在,他们儿子的尸体,却一直打捞不出来,警察也没办法。有人建议他们联系专业的潜水打捞队,结果一问价格,夫妻俩都瞠目结舌,那价格,哪是他们这种普通人承受的住的。

我心道,我们这里收费其实更贵……

当然,这话我也就是在心里说,转头我对周玄业悄声道:“周哥,这打捞尸体的事儿你会吗?会的话这活儿就接了吧,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怜啊,咱收费便宜点行吗?”周玄业没吭声,指了指文件,示意我做笔录。

问完一切后,周玄业接了这活,收费不贵,五百块钱而已,我知道,按照这个费用,已经是亏本在做了。我们和这对夫妻约定,明天早晨在水库集合。清晨时段,那地方偏僻,没什么人,方便我们施展。

晚间吃饭的时候,唐琳琳和谭刃都回来了,他俩接了活出去了一整天,具体干什么我也不清楚。

唐琳琳一见我就蹦了过来,笑道:“咦,活蹦乱跳啦。”谭刃进门就直奔浴室,洁癖患者的共同特征。

周玄业二人请我来,原本只是看店的,上次沙漠之行之所以带上我,纯粹是为了蹭个免费旅游,只是没想到旅游的过程会那么惊险。这一次原以为有什么活儿不会再叫上我了,但我没想到,周玄业吃完饭却对我说:“早点休息,明天去水库。”

“我也去?”我挺惊讶的。

周玄业道:“找活人损德,但找死人积德。忘记我上次跟你说的话了?你这条命,以后要想安安稳稳的活下去,不积德是不行的。”顿了顿,他道:“你一会儿洗个澡,记住,从头洗到脚,洗干净点,我在那里等你。”他指了指南房,也就是祖师爷的房间。

我纳闷了,刚想问他为什么,周玄业电话响了起来,他走到窗边接电话,我一时间也没办法问。就在我疑惑之际,却见一旁的唐琳琳吃惊的看着我,压低声音道:“天天,你是不是……和周玄业,有什么特别的关系?”

看她那模样,好像是知道些什么。我说道:“特别的关系?什么意思?”

唐琳琳道:“没准儿你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

我呛了一下,道:“美女,靠谱点行吗?”

唐琳琳正了正神色,道:“事务所刚开业,我就来了,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让你洗干净吗?我估计,他八成是要给你行礼。”

她说的话,我觉得自己一句也听不懂,忍不住道:“行什么礼?”

我住院的时候,唐琳琳来看过我,还追问过我们在沙漠里的经历,由于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所以我当时也直说了。同样的,包括我原本该死,但却被周玄业施展三坛降神术所救,这些事儿她都知道。

因此,唐琳琳这会儿一脸的神秘,竖起一根手指,道:“第一,先天元气这东西,你可能无法意识到,它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直说吧,你和周玄业什么关系?你就是一个员工,他为什么要牺牲自身的元气救你?”她这话让我心里打了个突。

是啊,周玄业施展三坛降神术后,整个人看起来老了好几岁,我苏天顾何德何能,得他如此厚待?

“第二。”唐琳琳竖起了第二根手指,继续说道:“你命中原本有死劫,以三坛降神术化解,但因果循环,未来的路只会危机重重。这么说吧,你以后只有两条路走,要么广积阴德给自己换命,要么就得找个大能庇护。”

“大能?”我道:“谁?”

唐琳琳手指在我鼻子上点了一下,眉头一皱,道:“笨笨笨,祖师爷啊!他让你洗澡,那是行礼前基本的规矩,严格一点,还得斋戒三天呢!行礼的意思,大概就是让你庇护在祖师爷之下,从此以后,地府除名,天庭挂号。这可不是小事,相当于他收你当半个徒弟了。你看,他又牺牲元气帮你,又给你行礼,这对你也太好了吧?”

说完,唐琳琳黑溜溜的一双眼打量着我,说:“周玄业才不会平白无故对一个人这么好呢,肯定有什么阴谋。”

我只觉得无语,道:“你把他想成什么人了,什么阴谋不阴谋的,周哥为人正派,就算真有什么原因,也肯定不像你想的那样,说的好像他在算计我一样。”

唐琳琳闻言露出一副见鬼的表情,道:“你那是被他骗了,等相处久了,你就知道他是什么人了。我跟你说,蘑菇知道吧,外表越好看的,毒性越强。在你心里,姓周的肯定比谭刃好吧?我告诉你,大错特错,姓周的,那就是个……”话没说完,周玄业接完电话走回来,见我还在原地,便催促我快去洗澡。

唐琳琳适时地住嘴,哼着歌,从周玄业身边绕了过去。

我觉得她俩可能有什么误会,她的话我也并没有放进心里,毕竟我苏天顾身上没什么让人可图的东西,周玄业对我照顾有加,虽然我不知道原因,但受了别人的恩惠就是受了,滴水之恩就该涌泉相报。即便没有报恩的能力,也该心怀感激,如果因为唐琳琳几句话,我就对周玄业生出间隙,我苏天顾,未免也太白眼狼了。

第三节 行礼

当下,我便钻进了浴室洗澡,按照周玄业的吩咐,洗刷的干干净净,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我便进了南屋。

一进去,我就觉得里面的氛围不对劲。

没开灯,只点着两只蜡烛,小黑也不知躲在什么地方,除了周玄业朦胧的背影外,周围的一切都包裹在黑暗中。祖师爷的塑像,显得模模糊糊,轮廓晦暗不明。

他道:“关门。”

我顺手把门关了,一时间,周围显得更阴暗了。

轴线也紧接着转过身,案台下,不知何时已经放了一个黄色的蒲团。周玄业示意我跪上去,由于唐琳琳之前的提醒,我已经猜到周玄业要干的事情,因此便毫不犹豫的屈膝跪下,人生在世,跪天跪地跪鬼神,没什么可在意的。

周玄业见我二话不问就跪了,脸上到是露出一丝惊讶,旋即满意的笑了笑,站在一侧,道:“今晚,叫你跪在此处,并非有意为难你。之前的三坛降神术,乃是一项禁术,我早先也对你讲过了。即便现在你活了下来,若不积阴德,也只会多灾多难,随时都可能大祸临头。”

我点了点头。

周玄业又道:“今日我为你行举荐之礼,受庇于祖师,可趋吉避凶,但你平日行事,还是要多多积德。今日接的这个活儿,就是个积德的好机会,明日行动时,我会指导你。”我这才明白周玄业怎么突然让我‘干活’了,原来是有意将一些积德行善的活儿交给我做。

想到此处,我颇为感动,看了那奇怪的祖师爷神像一眼,有些好奇,我既然都要受庇与祖师了。总该知道咱们这位祖师的来历吧?这么一想,我便问了出来。

周玄业道:“上奉道家三清,下奉走尸阙元祖师。”

道家三清,即玉清、上清、太清,玉清之主为元始天尊,上清之主是灵宝天尊,太清之主乃道德天尊,即道祖太上老君。这三清尊神乃是道教中最高神,周玄业和谭刃二人,走的是比较偏门的路子,但也是正统的道家出身,上奉三清乃是正常。

只是这阙元祖师,我却没有听说过。

紧接着,周玄业便给我讲起了阙元祖师的来历。

炼尸一脉,本为道家偏门之术,但道门之中,也难免有宵小叛逆,他们以次术来作恶。

别以为炼尸术,就是电影里放的,拿着面锣,拿着招魂铃,领着尸体走夜路便是炼尸了。那不见炼尸,那不过是炼尸术其中最粗浅的一门,也就是走尸,民间称之为赶尸。

那些宵小会的可不是简简单单的走尸术,正统的炼尸术学全了,其实是很牛逼的一门本事。炼至高处,尸体便是一样武器,厉害的,甚至能使其飞天遁地。

然而,被炼出的尸体,无论多么厉害,都只受炼尸者的操控。假若用着尸体去打家劫舍呢?去为非作歹呢?那简直是太容易了。

因此,世间对炼尸术深恶痛绝,都称之为邪术,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道门甚至将炼尸之术给除名了。

直到阙元祖师问世,这情况才有所改观。

他钻研炼尸之术,而且成就卓越,以此术行善施德,并传下‘赶尸一脉’,另客死异乡者能魂归故土。古人讲究落叶归根,入土为安,将生和死,都看的非常重要,富贵一点的人家,还讲究事死如事生。由此可见,亲人的尸身流落异乡,对古人来说,是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而受当时的交通条件限制,要想将尸体从异乡运回来,难度非常大。一来路途遥远,费用昂贵,二来尸体也会腐烂。而阙元祖师传下走尸一脉后,便是造福无数,这才使得炼尸一脉逐渐恢复了口碑。

只是到了阙元祖师这儿,又是自成一家了,所以道士们以三清为祖师,而周玄业的师父,则是修行的炼尸术,因此还得供奉阙元祖师。

我没想到。这个面容丑陋的祖师爷,竟然还这么励志,为自己的行业洗清了污名,造福湘西百姓。当然,现在周玄业已经将业务从湘西开展到深圳了,那就不只是造福湘西百姓了。

想到此处,我挺好奇的,道:“周哥,你的炼尸术,炼到哪一层了?”之前唐琳琳跟我说过,炼尸一门,几乎快要失传了,而周玄业应该算是少有的传承者之一。

炼尸有下等、中等、上等之分,不知道周玄业是属于哪一等?

闻言,周玄业笑了笑,却没有明说,而是道:“以后你就清楚了,开始行礼吧。”说完,周玄业点了一炷香,香朝下,他三指一捏,香便翻正过来,朗声道:“得蒙祖师庇护,今有子苏天顾,心地淳厚,德行兼备,请三坛之术,随无边业障,今托庇于祖师,为我炼尸一门,积无边功德。”说着,三拜之后,将香插入了香炉中。

香烟袅袅,没有任何异状,周玄业笑了笑,道:“看样子祖师爷还挺喜欢你的。”他这话当然是开玩笑的,祖师爷喜不喜欢我,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他老人家,之前已经给我们赏过两次断香了。

见香火无异状,周玄业便拿出了一张黄表纸,道:“原本是该写上生辰八字名姓,但你生辰不详,便以血代替吧。”我还没反应过来,周玄业不知从哪儿搞了根针,在我中指上扎了一下,滴在那张黄表纸上,虽然在顶端写上我的性别名字,折成了一张三角符,埋在了那香炉的灰中。

做完这一切,周玄业没再吭声,静静的立在一旁。没有他的吩咐,我自然也不能起身,在蒲团上一直跪,跪的我膝盖都酸软时,周玄业扶了我一把,道:“可以起来了。”原来,是他上的那柱香烧完了。

说实话,拜了祖师爷,我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有些好奇,待出门时,我问周玄业:“周哥,这么一来,我是不是算你徒弟了?”

周玄业哈哈一笑,道:“我在上还有师父,收徒也不可能私自收,得回门中一起行礼才行。你现在只不过是挂个名而已,怎么着,你想当我徒弟?”

我摸了摸鼻子,觉得挺不好意思,看样子是我自己想多了。

不过,就在我出门之时,一个黑影忽然窜进了我怀里,竟然是那只灵宠小黑。

我奇了怪了,这黑猫不是一直对我有意见吗?平时见了我,总想挠我两下,这下子,怎么反而还往我怀里钻了?

周玄业道:“它就是欺生,你现在有祖师爷庇护,以后它就不敢挠你了。”我看了看怀里乖顺的黑猫,心中暗暗吃惊。一来是吃惊这黑猫灵性太强,我前脚行礼,它后脚就换了副猫脸;二来也估计,这行礼之事,绝对不是一个仪式那么简单,或许背后真的有某种力量在维持?否则,这黑猫怎么会对我态度大变?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那尊神像,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那尊平日里看起来面貌丑陋的神像,这会儿看起来,竟然还有一股亲切之感。

做完这一切,我们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我和周玄业便已经收拾了东西起床。没想到唐琳琳也要来凑分热闹,打扮的跟要去春游似的,穿着粉红色的旗袍,娉娉婷婷的站在我俩跟前。

周玄业挑眉,道:“你干什么?”

唐琳琳撒娇:“老板,我也想去。”

周玄业道:“上一次还没被吓够吗?”他们说的上一次是什么时候,什么事情,我不清楚,应该是我还没有来事务所之前发生的事。唐琳琳闻言怒道:“上一次,还不是傅楠那王八蛋故意吓我。”

傅楠,是我们事务所的另一名员工,众人很少提起他,我也只在墙上的照片里看过他。当然,我所住的屋子是双人床,另一个床位就是他的。房间里收拾的很干净,几乎没有留下他的私人物品。

我之前打听过这人的去向,毕竟我来事务所,都快半年了。

唐琳琳跟他关系似乎不是很好,说道:“他啊,你就别问了,人家跟咱们不是一路人。”

这话说的酸溜溜的,我不由道:“不是一路人,那他是干什么的?”

唐琳琳皱了皱眉,道:“有钱、很有钱、特别有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喜欢赖在咱们事务所里,好像是有什么事要求周玄业。这个人很有势力,不好惹,周玄业不好跟他翻脸。总之啊,他跟咱们不是一条道的,你可千万别招惹他,没准儿到时候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说这话时,她仿佛是想起了什么事情,脸上顿时露出厌恶的表情。

没想到,这会儿她又提到这个人了。

第四节 结印

周玄业似乎也不太想提傅楠这个人,见唐琳琳已经收拾的妥妥帖帖,便无奈道:“走吧,别耽误时间了。”

唐琳琳臭臭的一张脸这才缓和过来,挽着我的胳膊道:“走,天天,姐姐今天带你去见识见识。”其实这丫头比我还小一岁,只是这性格古灵精怪的让人头疼。

我们驾车到了那片山脚,到那片老水库,还得走一小截山路。不巧,前天刚刚下个雨,有些地方的泥土还没干,唐琳琳穿了双高跟鞋,在泥泞又陡峭的山路上,走路就跟走钢丝似的,看的我心惊胆战。最终,这丫头爬我背上了。

我挺无奈的,道:“你们女人都这么喜欢高跟鞋吗?”

唐琳琳眨了眨一双大眼睛,用一种很深情的声音说:“天天,作为一个身高一米七八的男人,你是无法理解一个矮子的痛苦的。”我忍不住笑了,唐琳琳浑身上下,外在的唯一缺点,大概就是身高了,不到一米六,再加上长相可爱,看起来就跟个小妹妹一样。她之前跟我开玩笑说自己交不到男朋友,我说:“别逗我,你这么漂亮可爱,怎么可能,我看是你眼光太高了吧。”

唐琳琳无辜的说:“不,他们说,对着我,会有种在对未成年犯罪的感觉。”

闲扯间,我背着唐琳琳跟在周玄业身后,这丫头不太消停,走着走着,突然伸手在我肩膀上一拍,道:“驾,驾,快、快,没给你吃草吗?”

我道:“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你直接扔下去。”

唐琳琳终于闭嘴了,露出讨好的笑容,道:“天顾哥,你长得真帅。”

我道:“这个马屁真假。”

说话间,终于到水库了,那对儿老夫妻果然已经在水库边上等着,同行的,还有个微胖的中年人。

老头介绍道:“这位是王警官。”

“警察?”我有些惊讶,心说我们捞尸用的手段可见不得光,现如今来个警察,这让我们怎么施展?那王警官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们三位。”

周玄业也很意外,道:“王警官,不知你来这儿是做什么的?”

王警官笑了笑,道:“我今天休假,也没穿警服,就别叫什么王警官了,叫我老王吧。我这个人好奇心重,很想见识见识,我们警队都打捞不上来的死者,几位怎么操作的,学习学习新技术嘛。不过,现在诈骗的量刑可是很高的,几位可别走了弯路。”

原来是一位正义感比较高的警察,以为我们是骗子,骗了这对老夫妇,这是来盯梢来了。

我又是无语,又是觉得好笑,说真的,虽然他是针对我们而来,但作为一个警察,这种下了班还为民众着想的精神,真值得表扬一下。

周玄业听明白了对方的话,只是笑了笑,随口开始眺望眼前的水库。

水库原本的面积应该是很大的,但由于废弃,所以周边泥土淤积,水量减少,形成了一片中间是深水,外部是淤泥地形。淤泥地里长满了茂密的水草,这样的生态,其实挺适合一些水鸟生存的,但不知为什么,我却并没有看到一只水鸟。

此刻时间尚早,不过清晨的六点多钟,由于靠近水库,周围还有薄薄的雾气缭绕,水库的水是死水,看起来呈现出一种深绿色,我走到边上往下看,水质不好,看不到底,但根据老夫妻之前提供的情况来看,这里的水应该很深。

水库边停靠着一木船,上面有一些简单的打捞设备,周玄业看了半晌,道:“天顾,琳琳,你们跟我上船。”那王警官道:“我能不能上去看看?”虽然是问句,但人却已经朝着木船的位置走去。

周玄业到不介意,无所谓的笑了笑,我们四人便登上了船,只剩下那对老夫妻站在岸上。

这船用的是推进器,到不用我们手划,伴随着轰隆隆的发动机声音,船体行驶到了水库中心的位置。

周玄业示意停止发动机,我于是关了阀门,木船静静的漂浮在水库上,看起来颜色碧绿的水显得格外幽深。

我道:“周哥,接下来怎么弄?”

周玄业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样东西,我一看,发现又是那种五块钱一个的劣质娃娃,这让我想起了那废墟下自己爬出来的尸体,心里不禁有些兴奋,心道:难道周玄业是要用上次那手?莫非这尸体能自己游上来?

下一刻,便见周玄业拿出了一只油性笔,在那娃娃的胸前,开始写了起来。他写的是这位死者的名姓和生辰八字,分列左右,十分工整,一旁的王警官也目不转睛的看着,像是在看看我们这帮疑似骗子的能整出什么幺蛾子。

周玄业做完这一切之后,将一张早已经准备好的符纸贴在了这玩偶的额头,旋即用了一根看起来很特殊的钉子钉了上去。那钉子金黄色,不过三厘米左右,钉子本身就很细小,但若仔细一看,却能发现,这细小的钉子身上,竟然还有一些更细小的红色花纹,像是用朱砂一类的东西镀上去的。

做完这一切后,周玄业将娃娃放到了我手里,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道:“从现在起,别说话,试一试。”

让我来?

我心里挺激动的,点了点头,由于以前看周玄业操作过一次,所以他虽然没跟我说,但我还是大致能猜到接下来该怎么做。

我将躺在手上的玩偶竖立了起来,周玄业赞许的点了点头,道:“让他走上岸。”

走上岸?

我还以为他能自己游出来呢。

我开始讲这玩偶做出走路的模样。周玄业开始在一边讲解,道:“选准东方,不能掉头。”

东方,也就是那对老夫妇所在的位置。我脑海里突然想到,如果他们看着自己死去的儿子,从水里走出来,不知道会不会吓死。我觉得有些不妥,但周玄业又让我别开口,我不禁急了,比划了一下岸上的老夫妇。

周玄业这才会晤过来,一拍额头,道:“怪我怪我,没想到这一层,最近活儿接的太多,忘记普通人的心里承受能力了。”说着,他伸出手指导我,道:“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这样,你看清楚我的手势。”

他双手忽然开始结印,为了让我看明白,整个过程速度很慢,最后一个动作,是右手搭左手,食指和中指并拢成一个剑诀,便听他轻叱一声:“出。”

我手里的娃娃毫无动静。

周玄业做完后,淡定道:“我只是教你,如果真正施展,这么慢的动作是不奏效的,看清楚了没,看清楚了就来一次。”

我记忆力还是不错的,再加上这几个手印并不复杂,在心里默默回味了两遍,当下便开始试验起来。

我将那玩偶放在船上开始结印,由于不熟练,因而前几次都失败了,玩偶没有什么反应。周玄业根本不急,示意我慢慢来,说道:“这种手法叫请尸,主要依靠的是定魂金针、走尸符还有这套手印,我先教你最简单的,符咒这些东西,不是一朝一夕能学的。”

这是典型的要栽培我了,我心里挺激动的,顿时更卖劲了。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学的算是认真了,因而很快就打到了周玄业所要求的标注,他满意道:“这次一定行,开始吧。”

我当下将手决重新施展了一遍,结果这一次,我手里捏着剑诀要‘出’的时候,却忽然感觉到,两根手指,像是有一股无形的压力一样,竟然让我这最后一个动作,猛然变得缓慢起来。

我不禁愣了一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又不想半途而废,只得使力完成这最后一个动作。最后动作倒是完成了,但整个手却抽筋似的抽了一下,那玩偶,依旧一动不动。

这时,旁边的王警官一脸憋笑的表情,说:“我说,两位这是在表演呐?到底行不行?不行,就跟我去派出所走一趟吧,我怀疑你们诈骗。”

唐琳琳气呼呼的皱了皱鼻子,道:“你不是说自己休息吗,休息还管闲事,你也太敬业了吧。”

王警官道:“这年头警察不好当,饭碗更不好端,不多表现表现怎么行?”

周玄业没理会二人的话,只是看了我一眼,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片刻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道:“你可能悟性差了些,没关系,多练习练习就好了,笨鸟先飞。”

我只觉得欲哭无泪,内心以为自己真的是只笨鸟,别提多沮丧了。

第五节 怪事

周玄业安慰完我,便开始自己动手,他没有再刻意放缓速度,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便见他双指一抬,轻叱道:“出。”王警官和唐琳琳停止了拌嘴,在周玄业开始接手时,神情变得专注了起来,毕竟周玄业那架势就不一样,一看就很专业,让人不得不多看两眼。

果然,周玄业这一套做完,原本平躺着的玩偶,竟然蹭的站了起来。

这神奇的一幕,惊的王警官目瞪口呆,他紧接着猛地搓了一下自己的眼睛,仿佛觉得不可置信似的,盯着那自己站起来的玩偶看,嘴里喃喃道:“天呐,还、还真能这样啊。”说话间,他看了看周玄业,之前脸上看好戏的表情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那种普通人见到这种情况都会有的神情,我们称之为震惊和探索欲。

大部分没有接触过的人,在接触到这类型的事情时,大都先是震惊,紧接着,就会对自己从未接触的这块神秘领地,产生强烈的探索欲,这些我都亲身经历过,很能体会王警官现在的心情。

然而,周玄业脸上却并没有露出高兴的神色,甚至是错愕的,这种神情,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我觉得不对劲了,问道:“周哥,怎么了?”

周玄业看了看站起来的那个玩偶,又看了看四周,说:“我再来一次。”说完,他将那站起来的娃娃给推倒,又来了一次,这次同样的,那娃娃又站起来了,但周玄业脸上的错愕之情能浓。

这下,我可以肯定是出事儿了,不由有些担心,问他怎么了。

周玄业眉头慢慢皱了起来,道:“所谓请尸,就是让尸体自己出来。刚才的这手,叫‘借尸神’。”

“借尸神?”一边的王警官道:“什么意思?”

周玄业看了一眼,转头对我解释说:“刚才你说尸体走上去,会吓到他们。但尸死而僵,除了走以外,其余多余的动作,都有各种不同的操控方法。这套借尸神,是让水底的尸体自己站起来,借神力跳出水面。刚才所有的手决,都是为了完成‘跳跃’这个动作。”

我明白过来了,道:“可是,尸体没有挑出来。”

周玄业点了点头。

唐琳琳往水里看了看,说:“会不会是被水下的杂物一类的绊住了?”这老水库没人打理,有些污染,水底下肯定沉了很多垃圾,这到也有可能。

周玄业蹲下身,伸手碰了碰水面,道:“所谓借尸神,借的乃是神力,就算他身上压了一块大石头,也照样能跳出来。”

唐琳琳嘟了嘟嘴,皱眉思索,喃喃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周玄业对我道:“看样子我刚才误会你了,你不是笨鸟,这水底下,应该有什么蹊跷。”

这会儿,耽误了一个多小时,水库周围的雾气也在阳光下消散了,那对老夫妻一直盯着我们,神色十分焦急,任谁也不希望自己亲人的尸身一直沉在水中,更何况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想起自己刚才手抽筋的事,立刻问道:“周哥,你刚才请尸的时候,有没有觉得手指头上好像压了什么东西。”

“压了东西?”他反问了一句,随后立刻问我:“除此之外,你刚才还有什么感觉?”

我想了想,道:“我没管它,强行做完了,然后手就抽筋了。”

周玄业眼神闪烁了几下,沉声道:“看样子,他是被什么东西给绊住了。”

唐琳琳舒了口气,道:“我就说嘛,八成是什么垃圾。”

周玄业微微摇头,道:“不是垃圾,应该是更邪门的东西。”说完,他立刻转头问王警官,道:“这片水库,以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

王警官愣了一下,八成还沉浸在刚才的震惊中,闻言回想了一下,说:“没什么怪事,这一片挺平静的,偶尔还有些人来这儿钓鱼。”

周玄业又问道:“这水库为什么会被废弃?”

王警官道:“这我就不知道了,你刚才说有更邪门儿的东西,是什么?”他已经开始发挥自己的想象力,道:“难道下面有水鬼?”看不出来,这位警察一但迷信起来,想法还真是天马行空。

周玄业说过,这世间,魂多而鬼少,所谓的水鬼,哪里是那么容易遇上的。

周玄业道:“不是水鬼,现在是白天,如果是水鬼所害,白天是最好的打捞时机,因为白天水鬼是蛰伏的。”

一时间,整个行动陷入了僵局。

片刻后,周玄业掏出了手机,开始拨打电话,是打个谭刃的,他开口就直接说:“师兄,把你那条金龙鱼借我一下。”这里说的金龙鱼,不是金龙鱼油,而是谭刃养的两天。

龙鱼有红龙、金龙、星点、银龙、青龙之分,是一种价值很高的观赏性鱼类。在事务所的办公室养了两条,谭刃这人不仅养灵宠,还养鱼,我感觉他好像挺喜欢动物的。

一开始我并不清楚金龙鱼的价值,后来才知道,这龙鱼中,以红龙和金龙为贵,谭刃这两条金龙鱼,两万多一条,平日里宝贝的很,根本不让我们碰一下。

周玄业借它干嘛?

果然,电话那头,谭刃一口就回绝了。周玄业呛了一下,说:“师兄,我们遇到个水活儿,我怀疑水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请你的小金探探路。”没错,那两条鱼,一条叫小金,一条叫小龙,这种取名风格,和小黑如出一辙。

不过,让金龙鱼探路?那玩意儿,不就是有钱人哪来摆门面的吗?

我心里有些疑惑,但没问出来。

电话那头,谭刃似乎不太愿意,周玄业软磨硬泡了一会儿,突然道:“师兄,你再这样,我要给天顾加工资了。”

“……”我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下一秒,周玄业挂了电话,道:“搞定。他开车送过来,咱们等一等。天顾,你怎么了?”

我捂着自己心脏的位置,道:“他答应了?他宁愿献出小金也不愿意给我加工资?周哥,他上辈子是不是跟我有仇啊?算了,你别跟我说话,我想冷静一下。”

周玄业道:“你和他的仇结大了。”

我不就扇了他几巴掌吗?我不就用挖过鼻孔还没洗的手扇了他几巴掌吗?好吧……这似乎是挺严重的。我认命了,只要不扣我工资,就谢天谢地了,不涨就不涨吧。

接着,我们几人上了岸,和那对老夫妻解释了一下,说遇到些麻烦,要等一个帮手。这两口子都是老实人,也没个主意,连声答应,在一旁坐下了。唐琳琳显然跟我有一样的好奇,说道:“老板,那鱼有什么用啊?”这丫头,当着面叫老板,背地里,叫的好听是周玄业,叫的难听是周狐狸、狐狸周或者直接以那死狐狸称呼。

我就不明白,周玄业哪里长得像狐狸了?

唐琳琳问完,周玄业道:“鱼跃龙门,鱼和蛇都是龙的从属,而鱼中,又以金鲤和龙鱼为最,身负龙气,能感应水中邪气。”

我恍然大悟,道:“所以老板才那么宝贝它们?”

周玄业点了点头。我就说吗,以谭刃那么龟毛的性格,怎么会莫名其妙养两条除了看,什么用处都没有的鱼呢?

等了一个多小时,谭刃就到了,手里抱着一个鱼缸,里面是那条小金,约莫有成人巴掌大,算是金龙鱼中体型不错的。因为龙鱼不好伺候,很多人都养死了,能养这么大,还是得要一些功夫的。

谭刃将鱼缸放地上,站在水库边,说道:“看这风水格局还不错,应该不会有什么邪门才对。”周玄业将之前的事跟他说了,谭刃二话不说,将小金给放到了水库里。

谭刃养鱼的方法和别人不一样,他每天,都会在祖师爷的香炉里,用手指捻一小搓香灰放到鱼缸里,我问他原因,他说可以让鱼变聪明。我当时还想着,这鱼,脑袋就那么大,再聪明能聪明到哪儿去?再说了,这么养鱼,确定不会将鱼给养死?

可是现在,您别说,这鱼似乎还真挺聪明的。我之前还担心,这鱼一入水就会没影儿,你可不能指望它像狗一样,放出去了叫一声就回来。可是这小金,放入水后,居然也不游远,就在水库边上,我们都能看见的位置游,甚至偶尔还主动游回靠岸的地方,让我们几乎伸手就能抓到。

一边的王警官看的啧啧称奇。

第六节 毒蛙王

我们在水边上看着,水里的小金倒显得很悠闲,就跟平时在浴鱼缸里时差不多。周玄业示意我们重新登上船,由于金龙鱼就在周围游动,所以我们也不敢开发动机,怕把它绞死了。

索性船上有备用的桨,我正愁自己不会划船呢,总不至于让老板动手吧?凡是让老板出马的员工,迟早会被炒鱿鱼。就在我纠结之时,唐琳琳却拿起船桨熟悉的划起来,木船开始向前荡去。

我吃惊道:“琳琳,你居然还会划船。”

唐琳琳道:“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家乡是水乡,我们那儿的小孩子都会划船。”由于唐琳琳之前出差比较久,我还没来得及打听她的来历,正想问一问,忽然,便听站在船头的谭刃说:“有动静了。”

闻听此言,我顾不得问,唐琳琳也顾不得划船了,一行人纷纷站起身来。

却见水中那尾金龙鱼,原本游的是很悠闲的,但不知为何,它忽然在水里打起了转,并且开始往水底游去,似乎是水底下有什么东西。

很快,这鱼就沉到了我们根本看不见的地方,半晌都没有动静。唐琳琳嘶了一声,跟我闲扯:“你说,小金会不会就不回来了?”

我道:“应该不会吧,这鱼看起来挺有灵性的。”

唐琳琳道:“再有灵性那也是鱼啊,咱们又不是万兽门的,这些可不是我们的强项。”我觉得好奇,道:“万兽门还能训鱼?”

“听说可以,万兽门有个老婆婆,据说擅长养水里的东西。”说话间,水中异变突起,只见那尾沉下去的金龙鱼,竟然又游了上来,但这次,它却游的非常急非常慌张,丝毫没有之前的悠闲姿态,仿佛那水底下,有什么东西在追赶它一样。

随着金龙鱼往上游,整个水面忽然跟着震动起来,仿佛水下有什么大家伙在捣乱。与此同时,我看到一个黑影也跟着逐渐往上游。

周玄业神色凝重起来,道:“小心。”话音未落,我们的船忽然狠狠的震荡了一下,紧接着,那黑影就从水里钻出来了。它大约有半人大小,若说形状,那就像是一只放大了的蛤蟆,只不过浑身青碧色,皮肤光滑无比,两只眼珠子赫然是蓝色的!

“啊!”一边的王警官毕竟没见识过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人,被这蹦出来的大蛤蟆吓了一跳,整个人往后退几步,若不是我及时拽住他,恐怕这人就得掉进水里了。

说实话,突然蹦出这么个大家伙,我也是被吓了一跳,但人就是这样,当你身边有个人比你更害怕的时候,你自然就容易坚强起来,比如我,这会儿只顾着去拽姓王的警察,还真没有太多的功夫去害怕。

这大蛤蟆半个身体冒出水面,盯着我们,忽然张开嘴,嘴里猛地吐出一股蓝烟,周玄业大叫:“闭气!”这话到不用他提醒,我一看见这阵不同寻常的蓝色烟雾,已经下意识的闭气了。

一只大蛤蟆,嘴里竟然还会喷烟?这也太离奇了。

这时,周玄业猛地抄起了一旁的船桨,当头就朝着那大蛤蟆砸下去,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应变能力。说真的,普通人看到这么个古怪玩意儿,八成脑袋都僵了,更别说去和它动手了。

周玄业这一打,还真打重了,那大蛤蟆猛地缩回了水里。

谭刃道:“这玩意儿是个毒蛙王,看样子就是它在捣鬼。”水库里,怎么会有毒蛙?

我原以为这毒蛙是被击退了,谁知它入水后,竟然直接滑到了我们的船底下。周玄业像是想到什么,大叫一声不好,没等众人反应过来,我们的船被一股大力往上一顶,下一刻,就直接翻了。

“啊!”众人的叫声不绝于耳,岸边观望的那对老夫妻也跟着叫,下一刻,我整个人已经掉进了水里。这会儿都快进入十一月份了,虽然气候温暖,但一大早掉进水里,还是让我冷的打了个颤。

再加上突如其来,措手不及的,害的我狠狠呛了两口水。这水和古尔班通古特的地下水完全不在一个档次。那地下水的味道,说实话还挺好的,微微带着一种矿物质的味儿,澄澈解渴,随便怎么喝都没事儿。

但这里的水是死水、污水,喝进一口,就伴随着大股水腥味儿,别提多恶心了。我赶紧拍打着双腿,这才没有沉下去,一股直欲作呕的感觉在胃里翻腾。我原本想吐,但不敢,因为谭刃刚好就在我旁边。如果我就这么吐了,呕吐物顺水飘过去,我简直不能想象自己今后的‘职业生涯’会有多惨。

忍下这股欲望,我迅速看了一眼周围,好在众人都会水,那王警官水性看样子还不错,呸了两口,道:“它把我们的船给顶翻了。”话音刚落,我旁边的谭刃突然喊道:“小心。”说话间,猛地拽住了我的手,确切的说,是我的衣服。这人的人体接触性洁癖严重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了。

我被他往旁边一带,然而就在这时,一条滑溜溜的东西,却忽然缠住了我的腰。我低头一看,原来那毒蛙王,赫然就在我脚下,此刻吐出一条长舌头缠住了我的腰,将我往下拽。

这毒蛙王是水里生活的,论起在水里发力,谭刃如何比的上它,我立刻便被拖入了水中,谭刃的手也不得不放开了。一入水,我下意识的闭上了眼,这脏水里睁开眼睛,实在是一件费力的事。

入水的那一刻,我下意识的憋了口气,所以没有呛水,但这毒蛙王却一直将我往深处拽,那种远离众人,被拖进水里的感觉,实在让人感到恐惧。这一刻我忽然想到,那对夫妇死了的儿子,会不会也是被这毒蛙王给拖下去的?他儿子既然会下水游泳,那肯定就是懂水性的。一个懂水性的人,在这个平静的水库里淹死,本身就是件奇怪的事。

大部分懂水性的人被淹死,都是因为水域环境恶劣,才会发生意外。但这个地方,除了水质差了一点外,风平浪静的,不太可能淹死人。我感觉自己触摸到了一些真相,心头不禁冒出一阵恐惧:难道我也要向那个人一样淹死在水中,尸体都浮不上去?

不、不能,我得活下去,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苏天顾这二十多年的日子,过的不算太好,但也不代表我愿意就这么死了。

大约是这段时间的经历,锻炼了一下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因此在这瞬间,我竟然就冷静下来。放在以前,我是无法想象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做出什么事的。

大概会和很多普通人一样,胡乱的做些毫不起作用的挣扎吧。

但现在我不会,我的头脑在这一刻变得很冷静。

在水里,和这毒蛙王做力量上的拼搏,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取胜的,这种时候,越慌乱,消耗的体力就越快。我冷静了下来,没有胡乱的耗费力气,憋着入水前的那口气,迅速思考着对策。

很快,我想起自己身上的钥匙。

钥匙上有一把折叠的多功能军刀,当然,这是盗版劣质货。我以前是不喜欢带这些东西的,但沙漠一行之后,我养成了一种身上无论何时都要带着打火机和刀具才有安全感的习惯。

当然,打火机我还没来得及买,得等发工资,不、得等下个月发工资,因为这个月的工资已经被扣了一半了。而好一点的防风打火机,少说也得一千左右,还是下个月买吧。穷人的日子,就是这么精打细算。

我立刻摸到了钥匙扣,将那把多功能军刀给弹了出来,军刀的刀片也就一指长,昨晚还用它削了一个苹果,挺锋利的。水下我睁不开眼,环境也是恶劣的,我拿着军刀,猛地朝着腰间那条舌头割了下去。

那毒蛙王被我这突然一袭击,痛的顿时缩回了舌头,我借此机会赶紧往上游,正巧遇到潜下水来的周玄业,他立刻将我给拽了上去。

浮出水面后,我大口大口的喘息,缺氧和之前胃里的腥水交织在一起,我再也没能忍住,直接吐了出来。其余人都挺理解的,侧了侧身,只有谭刃,一张脸扭曲了起来。

周玄业忙道:“快、快上岸。”那毒蛙王吃了痛,八成知道了厉害,竟然没有再追上来,我们几人湿漉漉的上了岸,坐在岸边,一个个跟落水狗似的狼狈。

第七节 毒蛙之怒

那对老夫妇连忙围上来,见我们没事,这才松了口气。

“那是什么东西哟,哎哟,我的儿子哎。”那女的又开始抹眼泪了,我喘着粗气,说:“阿姨,你别急,我们再给你想想办法。”

众人都脱了上衣开始拧水,唐琳琳穿着连衣裙,这会儿湿淋淋的站在那儿,可怜巴巴的看着我们。我道:“琳琳,你去旁边的树林里把衣服弄一下,别着凉了。”她可怜巴巴的说道:“我等你们弄完了再说。”

“为啥?”我好奇的问了一句。

唐琳琳立刻笑了笑,凑到我耳边悄声说:“天天,六块腹肌,身材不错啊。”我顿时觉得无语,心说,在福利院我最大,有什么体力活都是我去,出了社会没啥文化,公司里有个搬东西啥的也都是我去。平日里没啥娱乐,也就爬爬免费的山,这样要是都不出腹肌,那我真是没救了。

不过被小美女夸身材好,我心里还是挺乐的,拍了拍她的脑袋,说:“行啦,你要想看,回头再脱了给你看,一百块钱十分钟。”

唐琳琳呛了一下,眼神哀怨的盯着我,语言悲痛道:“你变了……你再也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天天了。你刚来的时候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你多老实的一个人啊,到底是什么改变了你?”

我道:“说归说,能把你的手从我肚子上拿开吗?”唐琳琳瞪大了眼,猛地抽回手,盯着自己的手大叫:“天呐,为什么我的手不听使唤了?我肯定是人格分裂了,刚才的事不是我干的,是我的第二人格干的。”说完,赶紧窜进了一边的树林里弄衣服去了。

“……”我很怀疑,自己上次泡药浴晕倒的时候,有没有被她占便宜。

须臾,众人汇合到一处,谭刃一直站在水边,似乎在看小金,它不知是不是受了惊吓,一直没游回来。王警官心有余悸,抹了抹脸上的水,对我们的态度一下子变得客气起来,说:“周老板啊,刚才那东西是什么?毒蛙王?我怎么没听说过,还有这么大的青蛙,还会吐烟的?”

周玄业道:“只有在青蛙很多的地方,才有可能产生毒蛙王,算是有些道行的。不过它们的脾气一般很温和,避人,即便毒蛙王就住你家附近,大部分人也一辈子都看不到。它怎么会主动攻击我们?”

谭刃没等回小金,微微皱眉,道:“是不是有人惹到过它?”

王警官诧异道:“这东西,我见都是第一次见,谁会没事儿去惹它啊?”我听着几人的对话,突然想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道:“不是说只有大量蛙类居住的地方才会出现毒蛙王吗?怎么咱们来这么久,也没看见别的青蛙?”

王警官闻言,突然道:“你这话提醒了我,这个水库还没废弃的时候,环境挺不错的,经常能看见蛙类,不过这几年,我也来过这儿两次,到还真没看见过。”

谭刃多问了一句:“你来这里做什么?”

王警官打了个哈哈,道:“这个,就算是警察,偶尔也有些个人爱好吗,比如钓鱼。”

我看了看不远处那块歪歪斜斜禁止钓鱼的牌子,一时无语,有时候,一些看起来不大的错误,就连警察也忍不住犯,这里同样也是禁止下水的,但还是有人下了。不出事,永远不知道害怕,出了事儿,到反过来要责怪监管不力了。

所以,自律真的是个很重要的品德。王警官说完,谭刃道:“分头找一找,看看能不能找到蛙类,每十平方做一次统计,每人负责一百平方米的范围。”看样子,谭刃是想错这里入手。

众人开始分头行动,各自划了一片区域开始搜索,那对老夫妻也加入了搜索的行列。所幸天气还不冷,这会儿又到了中午,气温刚好上升,我们虽然穿着湿衣服,倒也不觉得难受。

我和唐琳琳一组,开始在草丛里搜索,时不时的会看到一些虫类。唐琳琳别的不怕,就怕那种软体虫类,时不时就吓的大叫,我无奈,让她一边儿待着,自己将后来的工作的干了。

面积虽然不大,但由于草木茂密,找起来比较麻烦,因此弄完也差不多是一个多小时了,但别说青蛙了,连青蛙屎都没看到一点。

众人搜索完毕,汇合在一起各自汇报,原来不止是我和唐琳琳,其余人也是一无所获。也就是说,这个原本应该有很多蛙类的地方,竟然一只蛙类都没看到。

这可太奇怪了。

谭刃道:“看样子,那毒蛙王会发狂,并不是没有原因的,王警官。”

“诶。”被点到名的王警官立刻应了一声。

谭刃道:“尸体今天是捞不上来了,得找你帮个忙。”

“什么忙?”他问了一句。

谭刃道:“帮忙查一查,这个水库当年被废弃的原因,还有,这里的环境。”谭刃指了指水库周边大量的垃圾,示意这里的环境很糟糕。那对老夫妇一听,焦急起来,道:“那什么时候才能捞上来?”

谭刃转头对他们夫妇二人道:“刚才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你儿子的尸身,应该被那毒蛙王给压在下面了。毒蛙王是很温顺的,如今秉性大变,和周围的环境肯定有关系。”

也是,这毒蛙王既然是蛙中之王,又怎么连个子子孙孙都没有?周围的青蛙,似乎都消失的一干二净了,这大概就是毒蛙王脾气大变的原因。

谭刃接着道:“找不到这个原因,我们很难把尸身弄上来。当然,最主要的是,不解决这个问题,以后还会出事。”

姓王的警官还是很有正义感的,立刻表示他去查,让我们等消息。

但查这个得翻档案,得联系其他部门,不是一会儿工夫能搞定的,众人便只能先暂时离开。

所幸小金够机灵,没被毒蛙王给弄死,在我们决定离开时,总算发现了它躲在水草边的身影,便捉回鱼缸里带着走了。

折腾了一上午,众人都饿的肚子咕噜直叫,开车回事务所时,身上的衣服差不多都干了。众人匆匆洗了个澡,周玄业道:“走吧,今天不做饭,我请客出去吃。”事务所的伙食,是我和唐琳琳轮着来的,唐琳琳做饭的技术比我好,只是洗碗属于洗一个摔一个的类型,她的工资,大部分是因为洗碗不力被扣掉的。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众人收拾妥当,就到了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吃火锅,用周玄业的话来说,今天跟毒蛙王打了交道,毒蛙王是湿气很重的一种东西,得吃点儿辣的除湿。

川、鲁、粤、淮、扬。

川菜是中国流传最广的菜系,滋味多变,特点鲜明,用料上浓墨重彩,大胆泼辣,四人随意落座,不分宾主,火速点了一个麻辣锅就望眼欲穿的开始等。

主要是人饿的狠了,恨不得立马开吃,不过这家店生意挺好的,服务员端着菜一个个从我们身边走过,但没有一碟是我们的,这种感觉真闹心。为了转移注意力,我开口道:“周哥,那毒蛙王你能对付吗?”

周玄业道:“欺山莫欺水,水下的东西,是最不好打交道的。”

唐琳琳道:“我看那姓王的警察有些不靠谱啊,万一他查不到,那咱们的活儿就泡汤了?”

周玄业道:“凡是量力而行,若真的解决不了,也只能如此了。”

看样子,也只能期望王警官那里能有所收获了。

须臾,菜上来,众人一边烫一边甩开腮帮子吃,直撑的肚皮胀鼓鼓的,四人才沿着街道慢慢往回走。唐琳琳边走边蹦跶,叽叽喳喳话多的让人头疼,下午的阳光没那么烈了,街道上人来人往,我走在几人中间,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宁静。

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几个真心相交的好朋友,一个闲适的下午,让喧嚣的都市,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回到事务所时,我们接到了王警官的电话。他说水库废弃的原因,得找水利部门,环境得找环保局,刚好今天又是周六,这两个部门跑下来,估计的好几天,让我们等着。

周玄业谢过王警官,表示愿意静候。

我道:“等几天,那到时候尸体捞出来,不已经烂了?”

谭刃泡了杯茶慢饮,闻言不冷不热的说道:“该操心的不是尸体烂不烂,而是不要让那水库里的死尸增多。”如果毒蛙王的事一天不解决,那就是个巨大的隐患。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自律,很多水库都淹死过人,那些下水的、游玩的,完全是无视周围的警示牌。如果这事儿不管,还会有更多人遭殃。

第八节 傅楠

接下来也没遇到什么特别的事,入夜的时候,我坐在床上,将那几样从流滋国带回来的东西摆在桌子上。一共四件,最大的一件,是一串墨绿色的挂珠,颜色温润,表面泛着包浆一样的油光,触手却非常冰凉,颜色端正,看起来非常的华贵。

第二件东西是一块羊脂白的玉牌,上面雕刻着一副牧马图,非常细致入微,不到成人巴掌三分之一的玉牌上,群马奔腾,活灵活现,想不到古西域的微雕技术还挺不错的。

是三件是金戒指,中间嵌着一颗蓝宝石。

第四件是一件巴掌大的扁壶,也不知是用来做什么的,外观的纹饰看起来非常的复杂。我不懂古玩,再加上当时条件不允许,所以都挑小物件拿。我想着,赶明儿有时间,去深圳的古玩城逛逛,看一下市场,不知道能卖多少钱。谭刃二人让我多做善事多积德,偶尔做善事不需要想,但如果把行善积德当成一件必做的工作,那还真的费些心思。

如果卖了钱该怎么花呢?

算了,不想了,我现在还没钱。

第二天早上,我照例去买包子,本来今天该唐琳琳跑腿的,但那懒丫头还在赖床,一叫她起床干活,就缩成一个肉团,有气无力的说:“我好像怀了你的孩子,今天干不了活了。”

我道:“聊天也能聊出孩子来?”

唐琳琳害羞的冒出半个头,道:“所以说,你真厉害。”我被她的厚脸皮气的哭笑不得,也只能自己出来买了。正巧好久没见包子西施。顺道看望看望她,和她闲聊了几句,回事务所时,我忽然发现门口停了辆车。

这辆车之所以会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我发现,这是一辆宾利,具体是哪款我不清楚,我平时上网看看车子,也是看很平民化的车,对于这种豪车的车型,我是不太懂的。

停在我们门口。

看样子是来了个大客户。

想着,我推门进去。事务所的沙发上,谭刃正在慢悠悠的泡茶,满室茶香让人神清气爽。除此外,沙发两侧还各做了一个人,一个是唐琳琳。正微微抬着下巴,露出一股我是白富美的气势。而坐她对面的,是一个穿着黑色衬衣的年轻人,我一看,先是觉得眼熟,紧接着就想起来了,惊讶道:“傅楠?”

照片上的傅楠打扮比较随意,像个大学生,这会儿来穿的是正装,因此我最初没能看出来。

对方看了我一眼,嗯了一声,没跟我搭话,转头对谭刃道:“老板,茶怎么样?”

谭刃饮了一口,态度是一贯的不冷不热,说:“还行。怎么有空过来。”

傅楠笑了笑,道:“请假请了这么久,也该回来上班了。”他身上那身行头,款式比较简单,但做工一看就很精致,我估计,门口的车应该是他的,看样子唐琳琳说的没错,这人真的是个大款。

不过,他窝在我们事务所干什么?

他到底要求周玄业什么事情?

原本我对这个人还挺感兴趣的,但通过刚才跟他打招呼的反应我就清楚,这人是不屑于和我们这类人打交道的,确切的说,是不屑于跟我和唐琳琳这类人。

至少,目前他对谭刃很客气。那新泡出来的茶,色正香醇,事务所的茶叶我都知道,这应该是傅楠送的。

唐琳琳见傅楠没搭理我,哼了一声,悄声说道:“他就那德性。你别往心里去。”

我笑了笑,道:“吃包子吧,老板,你们聊,你那份我给你留着。”谭刃点了点头。我拽着唐琳琳到后堂吃早饭,周玄业比我更早出门了,似乎是什么私事,我也没方便问。

唐琳琳狠狠咬了一口包子,道:“不就是有两个臭钱吗,不就是MBA毕业吗,不就是长得帅一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哼。”说着又加了句:“还是我家天天最好,那个姓傅的,我一定要想个办法整整他。”

我看着她扭曲的小脸,不由感到奇怪:“你和他有仇?”

唐琳琳噎了一下,道:“他刚才那个态度对你,你不生气吗?”

我耸了耸肩,道:“不是一路人,他的圈子和我的圈子不一样,没必要对我客客气气的,我生气干什么?”能让傅楠客客气气的,必然是和他同一个级别的,对我客气实在没必要。至于我自己,一来没有事情求他,二来也不指望抱他的大腿,自然也不必和他深交。这是傅楠和谭刃两人的事,我生什么气?

唐琳琳气道:“你、你就是好欺负。”说着,气呼呼的将一个包子塞进我嘴里,说:“不许你说话了,你越说我越气。”我觉得唐琳琳的态度有些怪,她平时可不是这样的。

见我不吭声了,唐琳琳怒道:“今天轮到你做饭,我再也不帮你切辣椒了。”

我没吭声,不要跟发火的女人争论。

她继续道:“我也不帮你洗碗了。”

求求你千万别帮我洗,我的工资已经不多了。

傅楠开始正式在事务所上班了,知道和我住一个屋后,他主动开口跟我说了第一句话:“你好,我不习惯和别人同住,把房间让给我可以吗?”

“那我睡哪儿?”

他道:“我每个月给你四千,租这间屋,你可以自己出去找房子住。”

“抱歉,我住这里比较方便。”

“你今天就搬吧……什么?你说什么?”他挑了挑眉,道:“五千。”

我从兜里掏出五块钱给他,道:“我还要给鱼缸换水,这五块钱给你,天气热拿去买冰淇淋,别跟我聊天了,一会儿换不完水,老板又该扣我工资了。”说完我没搭理他,开始卖力的清洗鱼缸。

傅楠拿着五块钱站在原地,那一刻脸上的神情特别傻帽。

片刻后,我听到他说:“你,很好。玩个性是吗?但愿你不会后悔今天的举动。”

好吧,我确实是故意在呛他,原本是打算当这人不存在的,但一来就让我搬出去,未免太不把人放在眼里了。好好的事务所来了这个尊大神,我和唐琳琳都觉得很郁闷。

这人一来就钻进房间里,电脑打的噼叭作响,电话一个接一个,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忙一样,吃饭了还得请出房间,随后给饭菜的评价是凑合。

凑合你妹,看老子明天怎么整你。

在这一刻,我决定和唐琳琳结为战友。

当晚相安无事,第二天我起的很早,确切的说,是根本没起,只是将对面睡觉的傅楠摇醒了,道:“去,买早餐。”

他睡的迷迷糊糊,先是嗯了一声,最后猛地坐起来,道:“你说什么?”

我道:“既然你回来了,那也就该工作了,前头是唐琳琳收拾事务所,昨天是我,今天该轮到你了。”

傅楠道:“你在跟我作对?”

我道:“平白无故的,我跟你作对干什么,买完包子记得买菜,今天的午饭、晚饭、打扫,都归你。”

傅楠冷笑一声,道:“你是老板吗?不是就闭嘴,你有什么资格吩咐我?”

“这些活儿,不都是员工该干的吗?这还需要老板发话?你是智障吗?”

“……”

“看我干什么,把你的眼屎擦擦行吗,一大早挺恶心的。”

“你、你……”他气的发抖,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道:“我比你年轻,你可以叫我小苏。”

“你的意思是说……我老?”

我道:“哪能啊,男人四十不算老。”

“我今年没满三十。”

我道:“你的年龄关我什么事,买早餐去,我喜欢吃素馅儿的,琳琳喜欢配点粥,老板一个人要两份,周哥给他配一份儿早汤。傻盯着我干什么,记住了没有,要记不住就拿张纸写下来。见过蠢的,没见过你这么蠢的。”

傅楠开始挽袖子,看样子是要跟我动手了,我看刺激的差不多了,立刻翻床上去睡觉,我知道这人不会真的动手。他为了求周玄业办事,愿意到事务所来消磨时间,就肯定不会不顾及周玄业的面子,在他的店里动手。

果然,片刻后,这小子砰得一声关上了门,买包子去了。

我暗爽,也跟着起身。半个小时后,这小子把包子买回来了,冷冷的盯着我,将包子放到桌上。我道:“去叫谭老板起床吧,推开门叫,不然他听不见。”

他道:“我小看你了,你现在觉得很爽是不是?小子,你有种。”

我没吭声,示意他去叫人。

傅楠敲了敲门,喊了句:“谭老板,起床了。”一边说,他一边推门,紧接着,一只枕头直接砸到了他的脸上。

谭刃照例吼道:“滚!嗯?”他突然转了个音,道:“怎么是你?”

傅楠什么表情我看不见,不过我立刻吼了一嗓子:“老板,今天该傅楠值日,包子也是他买的。”片刻后,谭刃起床了,周玄业也起了,一桌子人诡异的吃着早饭。

吃完后,傅楠去扔垃圾了,谭刃拍了拍我的肩膀,意味深长的说:“我以前小看你了。”

周玄业道:“天顾,干的漂亮。”

我道:“不要夸奖我,我只是想让他知道,该怎么当一名合格的员工。老板,你们以前太让着他了。”

接下来的午饭和晚饭,姓傅的根本搞不定,只能自掏腰包请我们出去吃了。请我们吃饭,确切的说是请周玄业二人吃饭,他肯定不能带去大排档,当下就去了最近的一家香格里拉。

点菜的时候,周玄业特别上道,说:“让琳琳点吧,女士优先。”

后来的结果可想而知,走出酒店的时候,姓傅的脸都黑了,嘴唇直哆嗦。

在我和唐琳琳的统一阵线下,在周玄业和谭刃假装不知情下,姓傅的过上了对于他来说应该算是水深火热的日子。不过折腾了两天,我突然觉得有些佩服,因为这小子居然都忍下来了。

这让我更加好奇,他找周玄业的目的。

第三天的时候,王警官终于来电话了,说事情都查清楚了。

第九节 搬家

王警官办事还是很有效率的,将整个事件查了个清清楚楚。

这个水库被废弃的原因很简单,那本来就是个老水库,面积不大,供水量自然也不大。后来随着市政规划,周边常住居民减少,水库就逐渐被废弃了,据说,将来很有可能被划归入生态保护区。

但这水库,以前还发生过一件怪事。之前有人是想将这片承包出来养鱼的,最后由于手续办不下来,就铤而走险,当起了黑户,养起来黑鱼。现在有些不法商贩,做起生意来心肝都是黑的。

为了增加成活率,水库里投放的鱼苗非常多,为了减少死亡率,又使用了很多抗生素,鱼快要收获时,整个水库都是挨挨挤挤的大鱼,养鱼的贩子为了防止有人偷鱼,还将周围用铁丝网拦了起来,自己就在不远处搭了棚子。

眼瞅着要收成了,鱼贩子正联系买家了,谁知过了一晚,水库里的鱼,竟然全死了!

死的不止有他养的福寿鱼,还有一些水库里原有的野生鱼类,可谓是浮尸满塘。

当时鱼贩子差点儿没气死,捶胸顿足,哭天喊地,你说这鱼都养大半年了,一直好好的,怎么就突然都死了?以前有很多河里飘死鱼的事儿,大部分都是因为一些企业偷排工业废水,但这是水库,是死水,根本没人往这里排水,这鱼是怎么回事?

鱼贩子总觉得是有人在整自己,没准儿是给自己的鱼投毒了,可惜,他不敢报警,以为他本身就没有取得水库的使用权。不过这事儿,后来还是被其他人给举报了,毕竟整个水库被死鱼塞满的事,还是挺壮观的,总有那么些好管闲事的人喜欢捅一竿子。

后来相关专家来做水质调查,那会儿环境还挺好的,水里也没见什么有毒物,似乎所有的鱼类都是自然死亡一样。不过,在这个检查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引起了当时那批水质专家的注意。那就是,他们在打捞完死鱼打算往回走时,周围突然出现了很多蛙类,各类品种都有。

青蛙这东西本来不算恶心,但如果密密麻麻爬一地,那就显得很诡异了,当场还有胆小的姑娘吓的大叫。

不过这些蛙类很快就跳的没影儿,所以也没有人追查原因。

第二个关于环境的问题到很好查,由于规划保护区的事一直还没有正式通过,所以那一片是个开放地带,周边都是工业区,下了班没事儿的工人们,喜欢去那一片儿游玩,有游泳的,有钓鱼的,有野炊的,但走的时候,没一个带走垃圾的。

天长日久,垃圾积累下来,有时候大雨一冲,就全都沉到那水库里去了。

估计是因为环境恶化,那最初的一段时间里,周围的工人反映,那周围常常能看到死青蛙,到处都是蚊蝇,因而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去。直到死青蛙都烂尽了,蚊蝇都飞走了,再也看不出痕迹了,才慢慢又有人去了。

那地方的水质确实不好,但劳苦大众,没什么娱乐设施,也不嫌脏,在水库里游泳是常有的事。要说命案到没发生过,但下水后得皮肤病的人到挺多。

王警官问我们:“是不是环境恶化,毒蛙王的子孙死的太多,所以它才性格大变了?”

谭刃对着电话道:“应该是这样,保护区的事情,要什么时候才能批下来?”

王警官嘶了一声,说:“这属于生态规划,就不是我能打听到的范围了,不过我看悬,规划一个保护区不是一句话的事儿,最少还得过两年。”

谭刃道:“我明白了。”

挂完电话后,谭刃道:“那地方的环境处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看来,我们得想个办法,给毒蛙王搬家。”

“搬家?”唐琳琳好奇道:“搬哪儿去?”

看样子,那水库的环境问题我们是解决不了的,毕竟我们是普通市民,这方面实在是无能为力。不过,如果要搬家,必然得搬去一个水质比较好的环境中,难道放其它水库里去?

可那毒蛙王躲在水里,对人有攻击性,看样子也肯定听不懂人话,它能跟着我们搬家吗?

这么一想,我便问了出来。

谭刃道:“得好好想想。”

一边的傅楠听我们这么一说,便开口道:“什么毒蛙王?”不等我回话,唐琳琳便做了个鬼脸,道:“说了你也不懂。”

傅楠没吭声,脸色有些阴郁。他以前在事务所是个什么状态我不清楚,但这两天,不知是不是我和唐琳琳联合起来对付他的原因,我总觉得这小子眼睛里有种很阴郁的情绪。

那并不是一种愤怒,谭刃平时也会发火,但谭刃发火,一般是当着人面发出来,扣工资也好,直接动手也好,不会像傅楠这样。我前两天还没觉得什么,但这两天,给我的感觉很不妙。

我开始收起了之前想整人的心思,趁着无人时,悄悄对唐琳琳说:“这人,我觉得不是个善茬,这两天也折腾够了,收手吧。”

唐琳琳瞪了我一眼,道:“你怕了?”

我道:“他最多是盛气凌人了一点,并没有真的对咱们怎么样。相反,咱们这两天,反而有些过了,我看那小子有些要发作的迹象,而且性格阴沉,没准儿会使出什么阴招。”

唐琳琳沉吟一声,最后无奈的点头同意了,道:“你说的没错,姓傅确实很阴狠,那就这么着吧,以后最好井水不犯河水。”

我有些好奇傅楠的身份,他给人的感觉,一看就不是做正经生意的,我问唐琳琳他的身份,唐琳琳摇了摇头,道:“听说是做医药方面的,不过我有一次无意间听到他讲电话,让对方小心警察,还说什么晚上解决,白天不碰头之类的,神神秘秘的,一听就有问题。”

说话间,谭刃和周玄业两人示意要出去买些东西抓毒蛙王,让我们三个看店。

其实这事务所的生意,忙的时候很忙,就像我刚来的时候,忙的里里外外就剩我一个人,其余人都跑的没影。但闲的时候又很闲,比如现在,三个人大眼瞪小眼,什么事儿都没有。

前天刚好发工资,我这一个多月都没去福利院,想了想,我去柜员机取了些现金,又去超市买了些零食、本子、笔一类的东西,决定去福利院看看那些弟弟妹妹们。

唐琳琳听说我要去福利院,也挺有兴趣的,边跟我一起去了,也买了些吃的拧着,我心里挺感动的。

收养我的那家福利机构,以前不是公立的,所以条件很简陋,现在正在转公立,但这方面的手续非常复杂,两年多了,都一直都没什么结果。一进入福利院,我和唐琳琳就被一群孩子给围住了。

“天顾哥哥来啦。”

“哥哥,小月好想你啊。”

“哥哥,这个姐姐是谁啊。”一个长着兔唇的小女孩好奇的盯着唐琳琳看,她叫沙沙,今年才八岁。唐琳琳笑了笑,蹲下身将沙沙抱起来,道:“我是你天顾哥哥的女朋友啊。”

“女朋友是什么啊?”沙沙问。

“笨,女朋友……就是……用来……亲……嘴的。”小儿麻痹症,口齿不清的小男孩童童慢吞吞的说着。

我顿时无语,瞪了唐琳琳一眼,道:“别教坏小朋友。”我俩给孩子们分了东西,又拜访了一下苏院长,聊了聊近况,一转眼就是日落西山了,便和唐琳琳打车回事务所。

会事务所的路上,会经过一条老的步行街,以前挺繁华的饿,现在已经没落了,生意很惨淡,街边小商铺的灯也有气无力的亮着,显得很昏暗。

唐琳琳蹦蹦跳跳的在我周围绕来绕去,道:“天顾,你的弟弟妹妹们都很可爱。”

我道:“嗯。”

唐琳琳道:“你小时候就是那里长大的啊,地方好小。”

紧接着又道:“平时能自由出去吗?”

我摇了摇头。由于福利院人手少,因此为了小孩子的安全着想,都是半封闭式的,福利院内部开设有特殊教育班和低幼班,稍微大一些的,如果有人资助或者福利院条件良好,一般会送去学校接受正规教育。我算比较幸运的,因为深圳这地方的人有钱,捐钱也大方,我到了学龄时,还是去了一家民营学校读书。

后来接收的孩子越来越多,各方面资金不足,所以大部分读到高中就不读了,少部分获得爱心人士资助的就会继续升学。

一边跟唐琳琳聊着福利院的制度,我俩一边往回走,也没太注意周围的环境,谁知走着走着,身后竟然突然伸出了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口鼻。就跟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是一块儿带着奇怪味道的帕子,我闻了一下,顿时头晕脑胀,心里咯噔一下:完了,难道遇上打劫的了?

紧接着,没挣扎两下,我就晕过去了,而我身边的唐琳琳,自然也是同样的待遇。

在这样的突然情况下,我俩甚至连声音都没有发出,就两眼一黑,晕了个彻底。

第十节 暗算

我是被一阵嘈杂的声音吵醒的,睁开眼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暗沉沉的水泥天花板,周围的光线非常昏暗,也不知是什么地方。刚醒来,我大脑还有电发昏,缓缓朝声音传来的位置看去,顿时整个人一下子就清醒了。

只见在离我大概四五米远的墙角,唐琳琳正被三个男的上下其手,她不停的往角落缩,一边缩一边可怜兮兮的喊道:“啊,别碰我,我以前是做鸡的,一身都是性病,碰了我你们会后悔的。”

“嘿。”其中一个人笑了,说:“小婊子,把哥儿几个当傻子啊,既然是做鸡的,技术肯定好,今儿个我们就试试。”说完就将一张嘴凑了上去,在唐琳琳脖子上狠狠吸了一口。

唐琳琳浑身抖了一下,脸色立刻就变了,满脸恶心,也顾不得装可怜了,张嘴就骂:“你们三个王八蛋,姑奶奶今天着了你们的道,算我倒霉。你们要是敢动我一下,总有一天,我要把你们老二切下来喂狗!不对,狗才不吃呢,让你们自己吃。”

“他妈的,嘴巴还挺毒的。”那个提着平头的男人骂了一句,啪啪就甩了两个耳光。唐琳琳被打懵了,我也清醒了,立刻想爬起来。但我这会儿是被五花大绑的,哪里站的起来。不过我的动静倒是引起了那三个人的注意,其中一个黄头发的小年轻说道:“老大,这小子醒了。”

被叫老大的就是剃平头的那个,一见我醒了,就对两个手下说:“这女的先别动,先收拾这小子。”

黄毛立刻点头哈腰,道:“是、是,当然是老大你先来。”

说完,三人就朝我这边围过来。我松了口气,好歹他们没有再去骚扰唐琳琳了。此刻我心里满腔怒火,却又无可奈何。唐琳琳一张小脸被打的两边都肿了起来,痛的嘴里嘶嘶直抽气。神色焦急的看着我,卖力的挣扎着想从绳索里脱出身来。

但我发现,这绳索捆绑的手法非常专业,这三人,八成不是第一次捆人了。

我脑海里闪过好几个念头。

他们想干什么?

如果只是打劫,为什么还将我们带这里来?

难道是为了劫色?

可刚才这三人说要先收拾我,难道我跟他们有什么仇?

我可以很确定,这三人一看就是在外面混的,我从来没接触过这方面的人。而且我这个人,向来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为人处世,也讲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得罪人的机会真的不多。

但现在,听这三人的口气,明显是针对着我来的。

这三人围过来,那平头男走在前面,不等我想出个所以然,当胸一脚就朝着我踹过来,我原本已经从地上坐起来了,这一踹,直接又将我给踹倒下,身体砸在了冰冷的水泥地板上。

“唔。”这一脚不轻,而且当胸踹过来,我只觉得胸腔里的内脏都跟着痛了起来,没等我反应过来,又是几脚从不同的方向踢过来,简单来说,我就处于一种捆绑在地上被围殴的状态。

“住手!”唐琳琳愤怒的喊道,但我现在也看不清她的状况,只能尽力缩着头。因为我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这帮人踢打又毫无规律,唯一能护住头脸的方式,就只有把头往下埋,否则对方要是踢到眼睛或鼻子,那力道,将人弄瞎都是有可能的。

这一通乱揍间,我只顾着护身,根本思考不了太多,一番拳打脚踢下来,我只觉得浑身没有一处不痛,整个人都是懵的。直到这帮人打累了,他们才停了下来。

我想骂人,但我忍住了,这种时候骂人,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那剃着平头的见我缩在地上一句话不吭,笑了一下,说:“嘿,这小子还挺识时务,以前被打的人都是骂爹骂娘的,他到挺安静。”

那小黄毛说:“算这小子识相,上一次那个骂完,您不直接就把他命根子给废了吗。”

平头道:“谁让那小子诅咒我断子绝孙的。”说完,他看了我一眼,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脸,道:“小子,知道我们为什么抓你来吗?”

我心里那股怒火被我压抑着,平静道:“不知道,三位大哥请赐教。”

平头嘿了一声,顺手就揉我脑袋,说:“行啊你小子,有礼貌,我喜欢。看在你这么顺眼的份上,哥儿三个今天给你放放水,原本是要给你打残的,这样吧,你选一个,是不要手还是不要脚?”

我听他们这话,立刻意识到,这绝对是有人指使的,于是我道:“这位大哥,不知道我得罪了什么,要这样整我。”

平头道:“具体什么人我可不知道,是奎哥传下的话,你怎么会惹到奎哥呢。”我脑海里转了几个圈,奎哥?谁?我完全没印象啊。他为什么要让人打残我?

我道:“奎哥?我不认识他。”

平头道:“不认识就算了,我们也是按吩咐办事,你要怪,就怪自己惹了不该惹的人吧。说完,给那小黄毛使了个眼色。”那小黄毛立刻走到另一边的墙角,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这时我已经看清了周围的环境,这应该是一栋在建房屋,但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什么施工的声音,或许是某栋烂尾楼?事务所周边,似乎没有这样的建筑,这么说,我和唐琳琳,应该被带到了一个比较偏远的地方。此刻,周围唯一的光源是一盏功率比较大的手电筒。

而这时,那小黄毛回来了,手里拿了个榔头,我看到那玩意儿,顿时心跳了一下。

平头道:“平时我们都是人工打残的,那叫一个痛,今儿个我看你小子规矩顺眼,就给你来个痛快,一榔头下去,痛一痛也就过了。小子,选一个吧。”

我脑子里乱成一片,片刻后,我道:“怎么样才能不伤害我?我有钱,真的,我可以给你们钱,要多少都有,你别伤害我们。”

那平头上下打量我,显然不信,说:“就你这寒酸样能有多少钱?小子别耍滑头,耍滑头大哥可不喜欢。”

我道:“又道财不露白,我身上虽然没有,但家里有。”

那平头似乎犹豫了一下,这时,那小黄毛像是想到了什么,冲那平头耳语一阵,那人便道:“小子,我不管你有钱没钱,但这次你确实得罪了一个惹不起的人,所以你的钱,我也没命赚,留着以后看病吧。”说完使了个颜色,那小黄毛顿时拿着榔头朝我走过来。

“既然你自己不选,那我就帮你选了。”小黄毛说着,目光落在了我的膝盖骨上。我浑身的肌肉都僵硬了,下意识的缩起腿,但这会儿被五花大绑,又能干什么,眼瞅着那人要下手,我心中恐惧不已之际,唐琳琳忽然大叫道:“不要!”

她这一嗓子声音都有些变了,小黄毛不禁停下了动作。平头不耐烦道:“叫什么叫,一会儿有你叫的。”

唐琳琳看了看我,咽着口水道:“你、你们不是要强奸我吗?我不挣扎,我配合你们,你们……别动他好不好?”

我听完,只觉得想要杀人,怒道:“不准你们动她!那个人只是要对付我,你们不要伤及无辜!琳琳,闭嘴。”

唐琳琳道:“都这时候了,闭什么嘴啊。他们废了你,照样要对付我。”

平头道:“没错,不用闭嘴,反正你那嘴迟早要张开。”

唐琳琳听得脸都黑了,说:“大哥,你到底做不做。”说完,坐起身来,微微曲着双腿,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刚好能若有若无的看见她穿的内裤。

我觉得血往脸上冒,而这时,那平头却咕嘟咽了咽口水,说:“小骚货,故意勾引我,好,满足你。”说完示意小黄毛先不要动我,走到唐琳琳身边,说:“你这么护着那小子,看样子他是你姘头?”越说,这人还越兴奋了,一双手顺着琳琳的腿摸了上去,我恨不得将那只手给剁下来,可不论我怎么挣扎,这绳索却根本没有松动的迹象。

相反,唐琳琳那边,大概看她是个女人,逃也逃不了,所以就只绑了双手。

第十一节 制服

眼瞅着那只咸猪手越摸越靠里,我激动的眼睛都发热了,这一刻,我只觉得无比懊悔,我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如今,竟然还要连累上唐琳琳?

谁知,就在这时,场中的情况突然发生变化,那平头猛地惨叫了一声,抱着自己的手打起滚来。也就在这时,我发现唐琳琳的绳索不知何时解开了,她整个人猛地翻身骑坐在了那平头的肚子上,笑嘻嘻的说了句:“大哥哥,咱们来个乘骑体位的好不好。”说完整个人身体一动,重重的朝那平头男的老二一压,霎时间,那平头男发出一声惨叫。

那情景,看的我忍不住夹紧了自己的腿,觉得自己的小兄弟也跟着痛了起来。

这、这琳琳下手可真够狠的。

她是怎么挣脱绳索的。

小黄毛两个都看呆了,立刻大脚:“妈的,造反啊!”说完两人都朝着唐琳琳围拢过去,也就在这这时,唐琳琳一翻身从平头男肚子上下来,矮身就朝着小黄毛两人而去。

她的动作很快,矮身的瞬间,双手同时击出,至于她究竟打的什么部位,我不想多描述,反正她这一下子,就让那两小黄毛倒在地上不停的哀嚎。

作为一个受害者,我觉得大快人心。但作为一个男人,我忽然很为他们三个感到悲哀。

做完这一切,她立刻窜到我身边,手里竟然夹着一张刀片。这刀片十分锋利,没两下就割断了我的绳索。而这时,那三人也捂着裤裆凑到了一处,一副恨不得把我们两人生吞活剥的场景。

唐琳琳看了一眼,顿时露出一副弱柳扶风、要倒不倒的林妹妹姿态,柔弱无骨的往我身上一靠,颤声道:“我好虚弱,他们好可怕,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我看了她一眼,以前我就在好奇唐琳琳有什么本事,现在突然有些眉目了,看样子,她的身手很不错,刚才那两下子,虽然招式阴险了一些,但却非常有效。

我道:“装、继续装。”

唐琳琳不满的嘟了嘟嘴,脑袋在我胳膊上蹭了两下:“人家真的没有装,天天你要相信我,刚才的事情不是我做的。我有人格分裂,那都是我第二人格干的。像我这么可爱柔弱的女孩子,怎么会使出猴子偷桃那么阴险的招数呢?”说完,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无辜的眨巴起来。

“……”

平头男怒道:“你们、你们……给我上,弄死他们!”我下意识的将唐琳琳挡在了身后,现如今我没有被绳索捆起来,怎么也不至于再被动挨打了,当下便和那两个小黄毛打了起来。

说真的,打架不是我的专长,要不是这段时间的经历,积累了一些狠劲儿,我没准儿就真的得抱头挨揍了。但俗话说,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沙漠一行,别的我没学会,但若说打架耍狠,还真学了不少,否则在那地洞里,恐怕就被蛇摩给吞了。这样一来,一对二到打了个平手。

那平头似乎没料到,抄起了一边的榔头要来帮忙,唐琳琳笑嘻嘻的闪身出去,道:“大哥哥,我来陪你玩。”平头男刚才估计被唐琳琳整怕了,居然愣了一下。也就在这片刻的功夫,唐琳琳朝着平头男冲了过去。

这地方位置不大,几乎瞬间,两人就碰头了。平头男一看唐琳琳要矮身,根本顾不得攻击,立刻一手捂住了自己的裤裆。谁知唐琳琳这次却是一改之前的做法,没有去偷桃,而是反手扣住了平头男拿榔头的手腕,往后一拧,便听咔嚓一声响,平头男的手腕关节就被卸下来了,榔头也砰的掉在地上。

唐琳琳捡起榔头,二话不说冲过来帮忙,一榔头就砸到了小黄毛的腰上,下手可真够狠的。

局势顿时一面倒,小黄毛被一榔头砸到腰上,哪里还有力道反抗,顿时捂着腰到地,一边儿的平头也抱着手腕干嚎。剩下的一个吓蒙了,看着我和唐琳琳朝他逼过去,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还没跑到楼梯口,唐琳琳直接将手里的榔头当暗器砸了出去,后果可想而知。

最后,这三人被丢到了一处,唐琳琳笑眯眯的说:“啧啧,长得虽然不行,但身材还可以嘛,经常打架练出来的吧?”平头男露出一个咬牙切齿的表情,道:“你们别得意,你们知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等我们奎哥来了,你们就死定了。”

唐琳琳道:“都成阶下囚了,还敢放狠话?”一边说,一边玩着手里的榔头,说:“左腿、右腿还是中间那条腿,只能留一个,选吧。”

小黄毛一听,都快哭了,对平头说:“老、老大,咱们这次,好像踢到铁板了。”

平头男道:“闭嘴。”

唐琳琳笑了笑,道:“不用闭嘴,你这嘴,反正迟早是要张开的。”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说完,就地抓了两把水泥块,直接塞小黄毛和平头男嘴里了。

还剩下一个黑头发的,这小子之前一直比较规矩,所以唐琳琳拍了拍手,道:“姐姐我看你比较顺眼,我就不废你了。现在,我们问什么,你就答什么,要是有一点儿隐瞒,我就让你上面和下面的嘴都张开。”

黑头发颤抖的看了看满嘴水泥的老大和黄毛,像是瞬间领悟了什么,大叫道:“别、别,我说、我说,你问什么我都说。”

我忽然感到一阵恶寒,菊花一紧。

紧接着,唐琳琳问我:“天天,你有什么要问的?”

我想了想,道:“奎哥是谁?”

黑头发道:“是、是我们这片的头儿,开了好几家娱乐城,这片都是他在管。”顿了顿,他又加了句:“奎哥势力很大的。”

我道:“你们奎哥跟我有什么恩怨?”

黑头发猛摇头,道:“真不知道。我们三个就是在这一片混的,平时帮奎哥办些小事,大事儿奎哥也看不上我们。”

唐琳琳闻言,疑惑道:“开娱乐城的?天天,你是不是去娱乐城玩的时候没给钱?”

我道:“娱乐城消费那么贵,我长这么大,就在门口转悠过!”我穷的身上就剩一千多块了,去娱乐城和白开水吗?

唐琳琳点了点头,道:“也是啊,你这么穷,不可能去那种地方啊。”

这种实话就不要直接说出来了吧。我只觉得无奈,叹了口气,问黑头发道:“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你们奎哥我根本不认识。”

黑头发道:“你是不是姓苏?”我点了点头。他又道:“那就没错了,就是你,奎哥说了,让我们废了你,但别弄出人命。至于、至于这位小姐,我们只是顺便。”

对方知道我的姓名,那就没错了,看样子,真是冲着我来了。

一时间,我到有些茫然了。我这人交际圈子很简单,福利院,然后就是以前的一些同事,亲戚朋友则没有,剩下的,也就是这段时间在事务所上班认识的人。

难道跟这个有关?

奎哥……这个奎哥为什么要对付我?

我想到此处,道:“能不能联系上你说的那个奎哥?”

黑头发道:“可以,不过我们只能联系到奎哥手下的满哥,至于奎哥会不会见你,我们就不确定了。”

我道:“那成,联系他们吧。”

唐琳琳诧异道:“天天,你要去找那个奎哥的麻烦?看不出来,你平时不是不喜欢惹事吗?”

我苦笑道:“现在不是我去惹他们,是他们来惹我。这一出手就要将人废了,未免也太狠了。这一次他们没有成功,难保不会有下一次。”如果不是唐琳琳藏着一手,我简直无法想象今晚会变成什么样子。

若只是冲着我来倒也罢了,可今晚还差点儿连累琳琳。

我怎么样无所谓,但这些人,不能伤害我的朋友!

此刻,已经是晚上的十一点多,周围黑漆漆一片,我掏出手机看了看,发现已经被人为关机了,应该是这三人给我们关了的,我立刻开机,谁知刚一开,就有电话来了。

是谭刃。

我接了:“喂,老板。”

“下个月工资还要不要了?不想回来就收拾东西滚出去!”我一时无语,这刀子嘴豆腐心的龟毛,嘴上虽然说得恶毒,但我一开机电话就打进来,说明他肯定试着打过很多次了,否则不会这么巧。

我心下挺感动的,也知道谭刃是什么脾气,便道:“老板,我和琳琳半道上被人打劫了?”

谭刃立刻道:“她没事吧?”

我道:“琳琳没事,我有事。”这会儿浑身都是淤青呢。

电话里,谭刃不冷不热的说道:“你一没财,二没色,能有什么事?”

我被他噎了一下,道:“老板,我好想无意间得罪什么人了,对方叫了三个混混来整我。幸亏琳琳身手了得,不然我今晚就要让人给废了。”

“什么?”谭刃平静的声调被打破了,声音隐隐带了怒意,说:“谁干的。”

第十二节 找茬

谭刃这个人,在那次跟沈兰打交道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他其实特别护短。

我于是回道:“一个叫奎哥的,据说是开娱乐城的,我没招惹过这个人。现在正在联系他,准备今晚见个面,否则,下一次不知道还会不会来阴的。”

谭刃道:“你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我问黑头发,黑头发报了个地址,谭刃道:“等着,我们马上过来。”

在这段时期,黑头发联系上了那个叫满哥的,对方一听说计划失败了,我还要见他们老大,立刻将人劈头盖脸一顿臭骂。我接过电话,道:“你可以不见,但这三人我就送警察局去了,到时候你们做的事情,可瞒不住。”

电话里,那个叫满哥的人冷笑一声,道:“你倒是送过去,看看警察是帮你还是帮我。”我心里沉了一下,看样子,对方的关系很硬。也是,娱乐城本来就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光有钱可开不了娱乐城,还得有人脉,疏通各个关节,否则非常麻烦。

难道这个暗亏就这么吃了?

如果这次针对的只是我一个人,没准儿我也就忍了,但这次连唐琳琳都差点儿牵扯进来,我怎么可能咽的下这口气。一听这人天不怕地不怕的口吻,我心里怒火横生,直接挂了电话。向黑头发问明了娱乐城的地址,便带着唐琳琳下楼。

这烂尾楼里黑漆漆的,走在里面阴气森森,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唐琳琳搂着我的胳膊,一副很害怕的模样,看的我有些好笑,道:“别装了,就这点儿还能吓到你?”

她白了我一眼,说:“女孩子都是怕黑的,这都不知道,活该没有女朋友。”我被她这么一噎,顿时说不上话来。

到了烂尾楼外,没等多久,谭刃两人便驾车过来了。周玄业坐在副驾驶位上,打量了我和唐琳琳两眼,道:“没受什么大伤吧?”

我道:“皮外伤。”

周玄业微微点头,道:“上车,去会会那个奎哥。”

此刻,车上就我们四个人,唐琳琳突然问道:“姓傅的呢?”

周玄业道:“他在看店,怎么了?”

唐琳琳摸了摸下巴,似乎想到了什么,最终又没接腔,而是转移了话题,说:“老板,咱们就四个人,这么去,讨不到什么便宜啊。”

周玄业道:“谁说咱们就四个人了?”

我心中一动,莫非周玄业还留有后手?但他没有解释,十来分钟后,我们进入了闹市区,停留在了一家娱乐城门口。

谭刃一马当先走在前头,进了娱乐城里面。暖色调的灯光,将内部的环境照的并不清晰,这会儿正是娱乐城生意最火爆的时候,各个包间的房门都紧闭着,来来往往的侍应生穿梭期间,靠中间的是开放式的吧台。来这儿的一般都包房,所以吧台的人看上去并不多,这里隔音设施不错,进来后反而显得很安静。

一边立刻有侍应生上来接待,没等对方开口,谭刃便道:“我们找秦奎。”看样子,谭刃来的时候,事先打听过,这个秦奎,正是那三个混混嘴里所说的奎哥。

侍应生愣了一下,旋即道:“我们老板正在陪客人,几位有预约吗?”

谭刃往一边的沙发上一坐,翘着二郎腿道:“见他还用预约?”侍应生看出我们是来找茬的,没吭声,示意我们稍等,旋即立刻去找自己的领班了。

片刻后,一个穿着正装的高大男人朝我们走了过来,那人一脸横肉,看上去不像是好惹的。碰面后,他看了看我身上的伤,立刻猜出了我们的身份,冷笑道:“真敢找上门来,找死吗?”听声音,这人应该就是秦奎的得力手下,也就是之前跟我通电话的满哥,全名叫赵满意。

周玄业闻言笑了笑,道:“不找死,找茬。”

赵满意冷笑一声,正待开口,坐在沙发上的谭刃已经站起了身,缓步朝着赵满意走去,在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情况下,谭刃突然挥拳出手,一拳揍到了赵满意的脸上,直接将人给打的倒退好几步,足见力道之大。

谭刃这一下太突然了,我们都没料到,唐琳琳不禁惊呼了一声。

而这时,不等赵满意反应过来,谭刃迅速上前两步,在赵满意捂着脸的档口,直接捏住了对方的脖子。赵满意反应也够快的,伸手就要反击,一拳头也朝着谭刃脸上招呼过去。

但没等拳头挥出去,就被谭刃给截住了,旋即往后一折,我便听到了咔嚓一声,竟然跟唐琳琳之前用的那手一样,活活将关节给卸下来了。赵满意顿时发出一声惨叫,道:“啊!你们、你们!妈的,吃了雄心豹子胆了!”随着他话语一落,娱乐城的保安立刻围了上来。

这里的保安和别处的保安可不一样,身材高大,肌肉虬结,五六个虎狼大汉顿时朝着我们围上来。

我心说,虽然我们是来找茬的,但这发展未免也太快了吧?

下意识的,我摆出了要打架的姿势,而这时,唐琳琳却拉了拉我的衣袖,说:“别来劲,这才六个人,让他们俩对付去。”说话间,周玄业将外套一脱,直接一抬腿,将朝我们冲过来的一个保安给踹飞了。

这动静,顿时吸引了周围的人围观,这些人都是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只要不伤及到他们,一个个跟看耍猴似的。便听不远处一个顾客道:“这几个人是谁啊,竟然敢到这儿来砸场子。”看样子是个老顾客,应该知道这地方水深。

这六人真是不够看,谭刃和周玄业那是练过武的,没几下就将人给放倒了。这动静,终于把那个传说中的奎哥给引了出来。

秦奎,年约三十五刘左右,这会儿出来时,穿的是正装,看起来人模人样,但耳朵到脸颊处有一块疤,一看就是个好勇斗狠的。他看了看这地方的情况,又打量着我们四人,最后道:“四位能不能给我一个解释?”说话间,又一批保全人员围拢过来,这一次,人数有十多人之多,而且每个人手上,都拿了一种类似警棍一样的东西。

谭刃瞟了秦奎一眼,活动了一下手腕,道:“找茬,需要解释?”紧接着,竟然又朝着秦奎冲了过去。我都忍不住要捂脸了,平时怎么没看出来谭刃是个这么爱打架的?

刚才下车时,谭刃就拿了一双手套往手上戴,合着是早有准备啊。

秦奎显然是没见过这样的人,你说,就算是两帮小混混打架,互相之间还得扯两句闲话,问候一下对方的祖宗吧?这谭刃二话不说,上去就开打的架势,连秦奎也懵了。

不过他周围的人还是反应很快的,立刻拿着棍子冲了上来,周玄业立马上去帮忙。唐琳琳兴奋的搓了搓手,说:“打架这种事情,我们女孩子才不干呢!”

那帮人都拿了武器,他们似乎也知道柿子要挑软的捏,想来攻击我和唐琳琳,但谭刃和周玄业二人挡在前面,一攻一守间十分严密,根本没给人机会。

这二人没有武器,我担心他们吃暗亏,正打算豁出去上前帮忙,唐琳琳拽住我的手臂,说:“你又没练过武,上去折腾个什么劲儿。”

我道:“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唐琳琳道:“来娱乐城,当然要好好玩儿啦,平时咱可没钱进来。”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啥意思,这丫头忽然将离她最近的一张桌子给掀翻了,哈哈大笑的说道:“天天,还等什么,老板都帮咱们出头了,砸,使劲儿砸!”

说话间,真是看到什么砸什么,酒瓶四溅,桌椅乱飞,唐琳琳顿时化身为破坏神,见什么砸什么,离她最近的一个酒柜,直接被她使劲儿往前一推,砰得一声巨响,各种颜色的酒水在碎片间流淌。周围看热闹的顾客一看这架势,也知道不妙,顿时一个个跑的没影儿。

我一看都这样了,也发狠了,当下和唐琳琳一起搞起了破坏,周围还有几台娱乐机,直接被我俩合力给放倒了。那个秦奎哪里见过我们这么找茬的人,气的手都在抖,拿了个对讲机模样的东西不知吼了几句什么,现场情况太混乱,我也听不清楚,不过很快,在保全人员全部出动之后,一些服务生也跟着围了上来。

人大概都有一种破坏欲,这么一通乱砸,我也觉得兴奋起来,一帮侍应生撸着袖子要来逮我和唐琳琳。不等我下手,唐琳琳直接将酒瓶子当头朝人砸过去,砸的对方顿时头破血流。

我愣了一下。

说实话,破坏归破坏,这些侍应生也都是打工的,听老板话行事而已,唐琳琳这下手,未免太狠了一些。对于这个天天跟我斗嘴撒娇的丫头,我心里忽然有种很古怪的感觉。

然而事情没完,不止酒瓶,各种凳子、桌子,能砸的统统被我们砸了,那一堆侍应生在吃过亏后,也知道自保,没敢再围拢上来,虽然在我们周围晃悠,但估计也是做给他们老板秦哥看的。

我们两拨都是打工的人,此刻竟然有了一种默契。我们做势砸人,但一般会‘砸偏’,而对方做势要上来,却始终被我们砸的东西给‘挡住’,两拨人就这么缠斗起来,没什么伤亡,但整个开放面儿,已经被我们给毁的差不多了。

唐琳琳立刻吼道:“走,去砸包房!”

第十三节 陈家人

我赶紧拽住她,心说跟娱乐城的人打没事儿,但去包房找茬,回头这里的顾客也该一起里围殴我们了。而另一边,那十多人根本不是周谭二人的对手,他们会拿武器,谭刃和周玄业不会?

二人在撂倒第一个人后,纷纷抢下了对方的武器,不多时,十多人全趴下了。

而就在这时,秦奎喊了一嗓子:“把门给我关了,报警!”

这时,已经没人动手了。谭刃嘴里啧了一声,道:“这时候就想起警察了?”在这种地方,很少会报警,这些混黑道的,习惯私下里解决了,往往得罪他们的人,下场都很惨。同样的,一但遇到他们对付不了的人,就会利用起法律的武器了。

我和唐琳琳回到了周玄业和谭刃身侧,我道:“老板,你们没受伤吧?”

谭刃道:“挨了几下,蚊子叮而已。”

周玄业不赞同的看着谭刃,道:“师兄,有话好好说,你动手也太快了。”周围被揍的保安听得要吐血,天知道周玄业刚才下起手来,一点儿不必谭刃差好吗?这时候竟然还谈什么有话好好说?

谭刃又坐回来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盯着秦奎,慢悠悠的说道:“秦奎对吧?我们今天来只是想问你件事。”他指了指我,说:“我的员工哪里得罪你了,至于要让人弄残他?”

秦奎立刻知道了我们的身份,神色阴沉道:“原来是你们,这个就要问他自己了。”

谭刃看了我一眼,说:“苏天顾,你是不是强奸他媳妇儿了?”

“……”我没有。

周玄业摇了摇头,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说:“速战速决吧。”

谭刃于是起身,走到了秦奎跟前,面对面,不冷不热的说道:“给你两个选择,一,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二,我弄残你;选一个吧。”

秦奎冷笑一声,道:“我秦奎在道上混了二十多年了,第一次见到你们这么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看出来了,你们这么有恃无恐,背后应该是有什么人撑腰吧?”说实话,我不知道谭刃和周玄业背后有没有人撑腰,但我们今天干的事儿,确实有些过了,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干出这种疯狂的事。

标价八千多的洋酒,我都记不清自己刚才砸了多少瓶了。

周玄业和谭刃这么做,真的好吗?

说实话,这是在为我和唐琳琳出头,我心里头自然是感动的无以复加。但这秦奎来历不小,如今事情到了这份儿上,如果谭刃二人没有后招,那今后可就糟了。

谭刃闻言,道:“我后头当然有人。”

秦奎别有深意的看了谭刃一眼,道:“是吗,那我们就比比,谁的后台硬了,你可千万别输给我,否则……”他脸上露出一个阴狠的笑容。我忍不住悄悄问周玄业:“咱们背后真的有靠山吗?听说这秦奎和上头的路子打的很通。”

周玄业摇了摇头,道:“没人。”

“啊……”我忍不住道:“周哥,你别骗我。没人你和老板还敢这么干?”

周玄业闻言,露出一脸头疼的模样,捏了捏自己的太阳穴,说:“我原本就不是来打架的,但师兄,哎,你也看出来了,师兄是个很护短的人,我没想到他会动手。”说完,用不赞同的神色看了唐琳琳一眼,道:“你这丫头,自己乱来也就算了,别把天顾也带坏了。”

唐琳琳讪讪的往我身后一躲,说:“我也不是故意砸到人的,手一抖没拿稳。我可没有带坏天天,我一个可爱的小姑娘怎么会带坏人?你们男人才是最坏的,哼。”

我听到这儿,也觉得无语了,道:“这么说,咱么真的没有后台?”

周玄业摇了摇头。

唐琳琳道:“完了完了,那我们会坐牢的,还会罚款啊,老板,趁着警察还没来,咱们快跑吧。”她这话忘了压低声音,立刻被周围的人听去了。秦奎一看,顿时轻蔑的看着谭刃,道:“我等你的后台。”他们现在武力打不过,打算用警察来压人了。

说话间,一个侍应生走上前来,低声对秦奎道:“老板,陈先生问起你了。”

秦奎皱了皱眉:“在这儿看着,我先去看看。”

陈先生?

谁?

莫非就是秦奎刚才陪的客人?

能让娱乐城的老板亲自作陪,想来这个客人身份应该不简单。秦奎正要走,却见一群人从楼道里走来,当头的,是个身穿紫色衣裙的女人,笑道:“听说有人来砸秦老板您的场子啊。”

秦奎脸上立刻堆了笑,道:“池小姐,让您见笑了。”紧接着看向这女人旁边的一个男人,迎了上去,道:“陈先生,对不住,今天来了四只老鼠,扰了您的兴致。”

那个被称为陈先生的,是个年轻人,年纪跟我差不多,要不怎么说,人比人气死人呢,差不多的年纪,日子可是天差地别。唐琳琳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笑嘻嘻的对我说:“你看看人家那派头,这姓秦的一下子就变成孙子了。哎,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真是同人不同命,老天爷真是不公平。”

我没被她打击到,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健健康康的生下来,有些人一出生就有残疾;有些人家境富裕,一生下来就能接受最好的教育,有些人,七八岁了,还只能在地里玩泥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公平中寻求公平,生病的人寻找健康,贫穷的人努力让自己富裕。

说话间,那个姓陈的看向了我们四人,神情颇为高傲,瞄了一眼便道:“敢来砸你场子的人不多啊。”

秦奎道:“几个跳梁小丑,没什么本事,但其中有两个是练家子。这不,把我手下这帮废物都撂倒了,我已经报了警,一会儿让警察来收拾他们。”

一旁的陈小姐笑道:“我说秦奎啊,人家总不会无缘无故来砸你场子,你是不是又干什么缺德事了?”

秦奎赔笑道:“陈小姐您就别笑话我了。”

说话间,周玄业突然咦了一声,低于道:“这小子怎么在这儿?”

我诧异道:“周哥,你认识他们?”周玄业点了点头,道:“这是陈家兄妹,陈家老爷子原本还有个大儿子,但失踪了。以前找过我。我在他们家,看过这兄妹三人的照片。”

看样子,是周玄业认识他们,他们可不认识周玄业。

一旁的唐琳琳好奇道:“那他的大儿子找到没?”

周玄业摇了摇头,说:“这活儿我没接,这一家子暗地里做的都不是什么光彩的生意,帮他们的忙,我除了得到钱,一点儿好处也没有。”顿了顿,他道:“我不缺钱,没必要做他们的生意。”

我道:“周哥,在沙漠的时候,你不是说你和老板很穷吗?你现在怎么又说不缺钱?你就是不想给我加工资……”

周玄业面色一僵,旋即干咳一声,道:“现在不说这个。”他立刻转移话题,皱眉道:“不好,看样子这秦奎和陈家关系不错。”

我了然,心下好笑,于是没继续纠结工资的事,说实话,即便真的不加工资我也认了,于是我跟着道:“这陈家是干什么的?”

周玄业只说了两个字:“军火。”

我顿时倒抽一口凉气,道:“走私军火?”

周玄业点了点头,道:“这陈家老二,心狠手辣,现在陈家基本上是他在做主了。”顿了顿,他道:“其实,我怀疑,陈家失踪的老大,很可能和这陈家老二有关。”

我一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道:“争夺家业?”

周玄业又点了点头。

一个人,为了家业,可以去害自己的亲生大哥?我觉得有些心寒,再去看那个陈姓年轻人的面容时,顿时给人一种面目可憎之感,大约是人的心理作用吧。事实上,对方长相普通,属于那种看起来比较顺眼的类型,也不像秦奎那样一脸横肉,乍一看,还会让人挺有好感的。

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吶。

想到此处,我有些担忧,道:“我看这姓陈的和秦奎关系不错,万一他也来插一脚怎么办?”

周玄业微微摇头,说:“陈家势力很大,秦奎在他们面前,就是个跳梁小丑而已,要说陈家为他出头,可能性不大。”这会儿那陈家的小姐,满脸看好戏的表情。陈老二虽然面容普通,这陈家小姐到是长得很漂亮,笑眯眯的打量着我们四个,似乎觉得挺稀奇的。

第十四节 缉毒

要不怎么说异性相吸,同性相斥呢,唐琳琳揪住我的脸,说:“不准看那个狐狸精,她在给你使媚眼儿呢。”

我翻了个白眼,道:“你哪只眼睛看到她在给我使媚眼了?”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人家陈小姐完全就是看热闹,唐琳琳自己将对方脑补成了狐狸精。

再说了,即便是狐狸精,人家也看不上我啊。像我这种长相平凡,身高普通,家世糟糕,事业完全没有的单身青年,人家瞧上我什么呀。唯一值得我骄傲的大概是我身材因为劳动锻炼的不错,但这顶个什么用,衣服一套,什么都看不见了。

就在这时,外间传来警车的鸣笛声,片刻后,五六个警察冲了进来。秦奎立刻迎了上去:“警察同志,你们可算来了。”随后指着我们四人,道:“这几个人,仗着练过武功,无缘无故跑进来砸场子,您看看,把我这儿糟蹋成什么样了?”那十几个保全,配合的捂着自己的伤口哀嚎起来。

这帮人明显是认识的,领头的警察道:“老秦啊,你请的这些人不顶用啊。练过武?少林寺出来的?”说罢,几个警察向我们走过来,其中一个身形微胖的警察指着我们问道:“怎么回事儿!”声音很是严厉。

唐琳琳道:“这个姓秦的是黑社会,派人打我们。”

“有证据吗?”那警察问了一句。

唐琳琳指着我身上的伤,道:“这不算证据吗?”

“我说的是证据!他身上有伤,谁能证明是秦老板打的?你们得拿出证据!就算有了证据,也该是有警方来处理,你们这么做,就是违反治安!”

唐琳琳怒道:“你们、你们跟姓秦的是一伙儿的!你们肯定收他好处了!”

领头的那个是个中年人,闻言瞟了我们一眼。他的神情非常严肃,走到我们四人跟前,道:“诽谤是要有证据的,什么叫我们是一伙儿的?东西是不是你们砸的?人是不是你们打的?”

这话说的我们无法反驳,那人大手一挥,道:“跟我们走一趟吧。”说罢使了个眼色,要人来铐我们。

唐琳琳立刻叫道:“凭什么就铐我们啊,他们也打了啊!十多个打我们四个呢!”

中年警察吊着眼睛看我们,道:“他们一样要带走。”赵满意立刻道:“刘警官,我跟你走一趟。”

这中年人满意的点了点头,道:“看看人家多配合。”

说罢就要让人来铐我们,我心说,如果拿不出确切的证据,按照现场的情况来看,我们确实不占理,即便是报仇,这一番打砸下来,这个仇报的也有些过了,如果去了警察局,情况肯定是对我们不利的。

这可怎么办?

眼瞅着几人拿着手铐凑过来,我正急着呢,谭刃却还是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不动声色的看着这一切。就在警察靠近他的瞬间,谭刃突然开口道:“警官,我们是因为发现这地方有人吸毒、卖淫,所以想劝一劝,一语不合才打起来的。你怎么能听他们一面之词呢?”

吸毒?

卖淫?

这两个字让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说实话,娱乐城这种地方,吸毒和卖淫在正常不过了,只不过都是隐在暗处。但凡做这行的,都要和相关部门打通关系,否则警察随时来查,都会遭殃。

这些人心里应该也清楚,听见这四个字,都愣了一下。

那个姓刘的中年警官看了秦奎一眼,声音听不出喜怒,问秦奎:“他们说的,是真的?”

不等秦奎答话,谭刃便道:“你问杀人犯有没有杀人,他会承认吗?刘警官,是不是真的,搜一艘就知道了。”这会儿包厢里还有很多客人,要真的搜一通下来,今晚的生意大部分是黄了。

那秦奎眼神阴冷的看了谭刃一眼,道:“刘警官,他纯粹是栽赃陷害,您看看,我们这儿可是做合法生意的。”

谭刃道:“你别管我是不是栽赃,既然民众举报了,咱们当警察的,不能不管吧?”这一顶帽子扣下去,不查也得查了。几个警察商议了一下,接不下这顶帽子,只能说要搜查。那秦奎很是机灵,在几个警察商量的时候,便见他和几个侍应生交代了什么,那几个侍应生很快就离开了现场。

我心中一惊,对谭刃道:“老板,看样子他们肯定是去做准备了,估计查不出什么来。”在这地方,能查出毒品并不稀奇,更何况这秦奎还和上面的人有勾结,这些人会不会‘用心’查,谁能知道?

谭刃闻言,看了看手表,说:“不急,会有人来帮忙的。”话音刚落,外面竟然又响起了警报声。

又来了一批警察?

秦奎等人愣住了,连现场的警察也觉得奇怪,其中一个人走到了门外。

前后不过十来秒的时间,又一队人马冲了进来,不过他们的制服和在场的警察有些不同,与此同时,当头进来的人,手里还牵了两条狗。狗身上穿着工作服,缉毒两个字,赫然醒目。

缉毒犬!

对面的秦奎抽了口气。

难道这批是缉毒队的?

我看向谭刃,却见谭刃一向不冷不热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紧接着他起身,说:“人到齐了,查吧。”

缉毒队的领头人,是个面色严肃的年轻人,一行人进门的气势,和前一批人截然不同。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感觉,整个队伍,给人一种凌厉和肃穆之感,当头的两条缉毒犬品种是德国牧羊犬,黑背尖嘴,目光森冷犀利,如同人一样,一动不动的盯着现场的人。

这帮人进门后,二话不说,当头的年轻人打了个手势,道:“搜。”顿时,一行人就分散开来,缉毒犬如同有目标一样,顿时往里冲,而前一批警察,几乎愣住了。

很快,那个姓刘的反应过来,干咳一声,道:“协助缉毒队,搜。”缉毒犬都出来了,秦奎就是想藏也藏不住了,只要在他的场子里,查到一定数量的毒品,他这家娱乐城,以后就岌岌可危了。

更何况,除了吸毒,谭刃还指控了另一条罪名,卖淫。

那姓刘的警察很机灵,知道大势已去,立刻选择了‘正义’的一方,对我们说:“我们立刻搜查,所有人都不要离开原地。”神色之间一片肃穆,显得正义感十足。

我一时无语。片刻会,整个地方,只剩下两名缉毒警站岗,秦奎哪里还有功夫理我们,早跟着缉毒队走了,估计这会儿心里肯定十分煎熬。事情发展到这儿,傻子也知道是谭刃在动手脚了,我大惊,道:“老板,你事先联系了缉毒队?”

唐琳琳道:“可是这事发才不到两个小时,这种大型的缉毒队可不是随意出动的,老板,你真厉害?”

谭刃刚才还在笑呢,这会儿脸色立刻臭了下来,道:“都是你们两个惹的事,你以为他们是白来的吗?”说话间,谭刃的手机响了,他接了电话。

“喂。”

……

“嗯,已经来了。”

……

“放心,答应你的事,我肯定办到。”

……

我听着谭刃的话,顿时明白过来,看样子谭刃是动用了什么关系,而且还和对方做了什么交易。电话另头的人是谁?谭刃答应了他什么?

片刻后,谭刃挂了电话,戴着白手套的手,指着我和唐琳琳,张嘴欲言。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接话道:“……扣工资。”

谭刃被噎了一下,道:“算你识相,下个月各扣五百。”

唐琳琳哀嚎一声,道:“老板,能少扣一点吗?我是女孩子。”

谭刃淡淡道:“男女平等,不要搞特权。”

唐琳琳哀求道:“女孩子要买衣服、买化妆品、每个月还要买护舒宝,开销比较大啊,老板您开恩啊……我不要男女平等,请不要平等的对待我。”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有大姨妈了不起吗,有大姨妈就可以扣的比我少吗?

我们男人每个月租碟片和买卫生纸的开销也很大……

谭刃完全无视唐琳琳的哀求,唐琳琳正待继续,周玄业开口道:“好了,都别闹了。”紧接着,他问谭刃:“师兄,这缉毒队是怎么回事?”看样子,这事儿连周玄业都不知道。

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之前开车来娱乐城的时候,在车上我问过周玄业,担心人手太少会吃亏,周玄业当时是怎么回答我的?他说不止四个人。刚才缉毒队进来的时候,我还以为缉毒队的事周玄业是清楚的,现在看来,情况并非如此。

那么,之前周玄业嘴里所说的不止四个人又是什么意思?

这么一想,我便问了出来。

周玄业一听,笑了笑,道:“我说过那句话吗?你记错了吧。”

我记错了?

我没记错!

我的记忆力并不差,一个小时前发生的事,我怎么可能记错。

不过我心里清楚,周玄业应该是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合格的员工,不能和老板较劲,于是我将这个疑惑给压了下去,点了点头,道:“大概是我记错了。”

第十五节 公报私仇

说话间,时间过的飞快,这支缉毒队的战斗力也很猛,不到二十分钟,便搜出了一帮人,有吸毒的,还有几个衣着暴露的小姐和几个抱着脑袋,大腹便便的男人被赶了出来,看样子是来这里‘玩’的客人,除此之外,还有几个身材很棒的帅哥,也是抱着头出来,身边跟了几个年约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看打扮到是很有钱。

看样子是过来找乐子的富婆,一帮人被赶着出来,有很多还只来得及穿条内裤围了个浴巾,看上去挺丢人的,这帮人现在心里肯定觉得特别倒霉,要知道是谭刃动的手脚,肯定得将谭刃恨死。

很快,缉毒队那个领头的年轻人朝我们走过来,对谭刃道;“感谢您的举报,手机请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有需要协助的地方,会随时联系你。”

“好的,警官。”谭刃难得露出一丝笑容,点了点头。

紧接着,大门就此打开了,我们四人便随着人流而出,那个叫秦奎的,自然也被铐上了,带去协助调查。临上车时,我拦住了他,问道:“秦奎,我跟你无冤无仇,你到底为什么害我?”

秦奎眼神阴郁的盯着我,半晌,冷笑道:“小子,你很得意,希望下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还活着。”一边的警察猛地将他推上了车,呜呜啦啦的警车很快离开了现场。

我脑子里一团雾水,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下一次见面?

难道他还不死心,还要继续对我下手?

该死的,我没对他做什么吧?

这个情况,让谭刃和周玄业也很意外,周玄业看了我一眼,道:“我相信你,你是不会和这些人牵扯上的。”

谭刃道:“得罪了人还不自知,蠢。”

我心里很烦躁,所以没接腔,回事务所时,事务所的灯还亮着。傅楠一边看电视,一边泡茶喝,见到我们回来,照例是无视吴和唐琳琳,迎向了周玄业和谭刃,显得很狗腿。

我看了傅楠一眼,突然想到,如果说自己最近一段时间得罪什么人的话,大概也只是得罪他了,难道是他在背后搞鬼?

不至于吧?这姓傅的虽然惹人厌,但下手应该不会这么狠,直接让人弄残我吧?

这一刻,我忍不住想,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怀疑的种子一但中下,就会不可遏制的生长,我不由得问了出来:“傅楠,你这么有钱,家里是干什么的?”

他正给谭刃两人泡茶呢,闻言凉飕飕的说:“贩毒啊,贩毒最赚钱。”

我噎了一下,这话正常人一听,肯定会觉得对方在开玩笑。但不知道为什么,联想到今晚的事,再想一想秦奎,我忽然有种,傅楠并不是在跟我开玩笑的错觉。

当晚,洗了个澡,我擦了些药,说真的,自从进了事务所,我工作倒是挺轻松悠闲的,但受伤实在太频繁了,之前的伤还没好全呢,脱了衣服,身上就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擦药都擦了半个多小时。

晚上睡觉的时候,傅楠就在旁边那张床上,啪嗒啪嗒打着电脑,吵得人难以入睡。

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多左右,这小子才关了电脑,伸了个懒腰睡觉,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

黑暗中,我的脑海里快速的闪过了这一晚的经历,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深藏不露的唐琳琳在,如果今天是我一个人去福利院,那么我的未来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到底是谁要害我?

那个秦奎我根本不认识,那个娱乐城,离我们的事务所也很远,就算我无意间得罪什么人,也不可能得罪到秦奎头上去。

除非,是有人指使秦奎这么做的。

可是,能指使秦奎的人,势力岂不是更大?

有那样势力的人,我这样的平凡人物,又怎么会接触到?更不要说招惹了?

各种各样的猜测,都让我忍不住怀疑傅楠,可是,这仅仅是怀疑,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更何况,今晚傅楠的表现也非常的正常。想着想着,我便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谭刃和周玄业说要去给毒蛙王搬家,身上背了个很大的包,搬家的地点,是在深圳的生态保护区,里面虽然没有大型的水源环境,但有很多流动水源,生态环境也保护的很不错。

位置好选,困难的是怎么将毒蛙王给弄出来。谭刃这次照样带上了小金,除此之外,我翻了翻背包,里面还有一张结实的大网,看了看里面的工具,我估计他们是想把毒蛙王用小金给引出来,然后在上去捉。不仅如此,里面连防毒面具都有,光这行头,已经比老对儿老夫妻给的劳务费高了。

收拾好了东西,我正要上车,却被谭刃给拦下来了,说:“你干什么?”

我道:“我去帮忙啊。”

谭刃道:“你受了伤,能帮什么忙,看店。”随即给傅楠打了个手势,示意他跟上。姓傅的顿时喜形于色,得意的上了车。唐琳琳一见我不去了,说了声没劲,便道:“那我也不去了。”

很快,事务所就剩下我们两人,毒蛙王的事,本来就是周玄业有意带我去学东西的,我也很珍惜这个机会,没成想半路出了这破事,还让姓傅的中途插一脚,我别提多郁闷了。

到了晚上,这三人才风尘仆仆的回来,不过有一点让我很意外,我原以为这姓傅的抢了我的机会,回来时应该是很得意的,但我没想到,他回来的时候,居然是嘴唇发白,整个人跟见了鬼似的,二话不说,就钻进了浴室洗澡。

谭刃自己也没多说,钻进他的专用浴室洗澡,只余下周玄业将包放下,整理里面的装备。

我立刻道:“周哥,事情解决的怎么样?”

周玄业道:“毒蛙王已经弄到生态区去了,它们性情温和,不会再弄出什么乱子。”

我道:“尸体呢?”

周玄业忽然笑了笑,道:“弄起来了。”我觉得周玄业的笑容很是有些古怪,忍不住道:“周哥,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看那姓傅的小子,脸色好像不对劲啊。”

周玄业一脸神秘,冲我招了招手,示意我凑近一些,然后压低声音,跟我说起了缘由。我听完后,顿时哭笑不得,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同情傅楠。

炼尸之术,以走尸流传最广。而走尸一脉中,又有三不走之说。

所谓的三不走,即不明原因病死的人不走,这是因为古时候瘟疫的种类很多,走这类尸,反而容易散播瘟疫。二是投河淹死和吊死的不走,这类人怨气重,走他们的尸,很容易招来不好的东西,因此除非一些道行高深的人,否则一般的走尸人,是不会走这类尸的。三则是天打雷劈的不走,这类人被认为有大罪孽,为上天所不容,走他们的尸,就是和老天爷作对。

那对老夫妇的儿子,就是在水里淹死的,以周玄业的道行,其实也可以走他的尸,但周玄业有意想整傅楠,便搬出了这三不走的说头,最后那具在水里泡的发涨发烂的尸体,是傅楠给背下山的。

没错,周玄业就是在公报私仇。

我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顿时觉得一阵恶寒,在水里泡烂的尸体,听说人如果去背,那尸体胃里的水,会随着人的颠簸,不停的从嘴里往外吐。

如果只是吐水也就罢了,由于尸体烂的久了,吐出来的才不是清水,往往是各种残渣、烂肉和尸水的混合物。周玄业这么整人,实在是太狠了。

我忍不住道:“还好我今天没去。”

他笑了笑,拍了拍我的肩膀,道:“要是你去,那就不让你背了,直接让你见识见识我走尸的手段,国内我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我苦着脸道:“周哥,谢谢你的厚爱。”我怎么突然觉得唐琳琳的形容词没错呢,周玄业还真像一只狐狸。

那傅楠也真是能忍的,要让我去,我肯定干不了。

想到此处,我有些好奇,这姓傅的忍辱负重,到底想求周玄业什么事?想到这儿,我不由得问了出来,谁知周玄业一听这话,原本还在笑的脸上,神色顿时就沉了下来,道:“我会想办法让他死心的。他找我帮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不是光彩的事?周玄业不就是炼尸的吗?找他帮忙,大部分都是让他寻找尸体的,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事?

第十六节 病来如山倒

毒蛙王的事情一解决,我整个人就闲了下来,接下来的两天,事务所风平浪静,又接过两个单子,不过都是普通的走失案子,几乎不用出门,谭刃一个人就解决了。

时值初秋,天气也渐渐带上了凉意,事务所的空调也停止工作了,在这样适宜的气温下,静静的泡一杯茶是最好的了。这会儿谭刃在看报纸,姓傅的跑了个没影儿,周玄业在祖师爷的房间里。他有一个习惯,在没什么事的时候,每天都会在祖师爷那间房里冥想半个多小时。

冥想属于养生术的一种,据说可以放松全身,也可以增加人的五感。

我也试过学着他的样子盘腿冥想,但无奈不是那颗葱,坐一会儿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而冥想的,其实是一种思想放空,感知周围的过程,但我一闭上眼,却根本静不下心来,想的全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鉴于没那个天分,我也就不东施效颦了。

此刻,唐琳琳正躺在沙发上,抱着一盒薯片咔嚓咔嚓的嚼,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电视,上面放的是一部老电影,这丫头似乎对一些老电影情有独钟,看的很是入迷。

我拿了谭刃的平板电脑在看新闻,屋子里很安静,也就在这时,有人敲响了事务所的大门,一个清脆的声音问道:“请问,苏天顾是在这里上班吗?”

找我的?

唐琳琳立刻从躺着变为坐姿,好奇的往门口看。只见门我站着一个衣着简朴,面容姣好的年轻姑娘,唐琳琳诧异的看着我,道:“天天,找你的,你是不是背着我在外面乱来了?”

我顿时哭笑不得,没搭理这丫头,连忙站起来迎上去,道:“冰心,你怎么来了。”这姑娘不是别人,是和我同一个福利院长大的,比我小两岁,也早就踏入社会了。

苏冰心顿时开心的笑了起来,道:“听说你在这儿工作,今天周末,约了几个姐妹们来看你。”

姐妹?

我走出门外一看,外面果然还有五个姑娘,我之前说过,由于一些父母重男轻女,所以福利院的女孩子比男孩子要多,这几个姑娘都是和我同一批的,最小的才十六岁,今年年初刚刚踏入社会。

我一出门,这帮丫头就扑了上来,差点儿没把我给推到在地,一个个叽叽喳喳,听得我头都大了。

“天顾哥,你在这儿上班啊,看起来好小的样子。”

“天顾哥哥,你们老板凶吗?我们经理是个大秃头,凶的要命。”

“天顾哥哥,今天周六哎,不给你放假吗?”

……

我心里又是高兴又是头疼,连忙将这几个丫头扒拉开,道:“好了好了,大庭广众的,别搂搂抱抱,你们都不是小孩子了,这样以后怎么嫁的出去啊。”

苏冰心吐了吐舌头,道:“我们就是想来看看你嘛,难得放假,早上事先打过你电话,关机了。”

我掏出手机一看,果然已经关机了,这电是昨晚才充的,看样子这款坚挺了五年的按键机,终于到了下岗的时候了,我在心里默默算了算自己的工资,又看了看时间,便道:“都还没吃饭吧,走,我带你们吃饭去。”

“好啊,好啊。”

“想吃什么?”

最小的那个叫苏琪的妹妹仰头说:“天顾哥哥,随便吃点就好啦,不要破费。”

我心里挺开心的,福利院的孩子,都没有家人,往往同一批的,就是当成兄弟姐们的,我有些心疼苏琪。我毕竟年纪已经大了,都二十四的人了,可她今年才十六岁,一个小姑娘,这么早就要出来工作,和她同龄的孩子,这会儿正无忧无虑的上学。想到此处,我揉了揉她的头,道:“没事儿,哥哥现在工作不错,想吃什么就说,不要给我省钱。”

“真的?”苏琪高兴的蹦了一下,道:“那我们就不客气啦。”

唐琳琳这会儿正倚在门口,表情酸溜溜的,捏着嗓子喊了一句:“哥~哥~~,我也要吃大餐。”还带着颤音,听得我鸡皮疙瘩直冒。这小姑奶奶的本事我早就领教过了,可不敢得罪她,无奈道:“吃、吃、吃,去收拾收拾走吧。我去跟谭刃请个假。”

进了门,我将情况跟谭刃说了,他哦了一声,就没有别的表示了,专心致志的盯着报纸,那是一份儿股市的报纸,姓谭的一直在炒股,至于炒的怎么样,我就不清楚了。

事实上,我们事务所在没活儿干的时候,完全处于一种人力过剩的状态,所以有我没我都差不多。接下来,看报纸的看报纸、打坐的打坐、我和唐琳琳换了身衣服,收拾了一下,就带着她们去了附近的一家主题餐厅。这种餐厅东西一般,主要就是个玩儿,很适合年轻人。果然,一进去后,几个小姑娘高兴的不得了。

当下,众人边吃边聊,说了些各自的近况。唐琳琳个性活波,很会逗人开心,不一会儿,就和六人打的火热,最后我反而成了透明人了。这一顿饭,边玩边吃,就过了两个多小时,谁知就在这时,便听砰的一声响,一个玻璃杯掉在了地上。

这动静有些大了,周围的人立刻看向我们这桌。

打翻玻璃杯的是苏琪,她似乎出了什么事,整个人也随着玻璃杯的倒下跟着往下倒,所幸她旁边的苏冰心扶了她一把。

我大惊,忙走过去,却见人已经晕了。

我顿时急了,道:“怎么回事?生病了?”

苏冰心焦急的摇头,说:“不知道啊,来的时候还好好的。”

我掐了掐她的人中,人也没醒,索性这附近就有一家大型的医院,我立刻将人一抱,道:“走,先去医院。”这一急之下,到忘了付账了,被服务员拦了一下。我正打算放下人去掏钱包,唐琳琳已经拿出钱买了单,说:“天天你先去,我随后就到。”

这时候有朋友在身边的感觉真不错,我没多说,朝她点了点头,便火急火燎的带着人到了医院挂急诊。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检查、缴费,苏琪才十六岁,刚上班半年,身上自然是没多少钱的。我刚才出来的急,也没带卡,因此医药费便是一帮人凑的。

一直折腾到下午,检查结果出来了,中年医生摘了面罩,道:“病人的正常造血受到抑制,造血细胞发生恶性克隆反应,很遗憾。”

我一听急了,道:“医生,别说遗憾,到底是什么病?”

中年医生却道:“你们哪位是患者的家属?”

我心脏噗通噗通跳起来,这话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事儿。压下心头的紧张,我道:“我,我是她哥哥。”中年医生道:“你跟我来吧。”他将我带进了办公室,递了一堆的各种检查资料给我,说实话,这些东西我们当病人的哪里看的懂,我一边儿看天书似的看着资料,一边听他说,他先是安慰了我一下,道:“这种病比较棘手,以前来说是绝症,但现在已经有治疗方法了,只是,这需要你们当家人的支持才行啊。”

我已经预感到了不好,这会儿便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道:“我不会放弃治疗的,到底是什么名。”

中年医生道:“造血异常,白血病。”

白血病三个字就像一声惊雷一样,劈的我整个人都懵了。

白血病,医学名称为‘血癌’,在以前,这确实是一种绝症,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白血病根据种类的不同,有一部分是依靠药物就可以治好的,剩下的一部分,则需要骨髓移植,但骨髓移植的配型成功率太小,很多人都在等待移植的过程中死亡了。不仅如此,在等待的过程中,为了延长寿命减缓痛苦,还伴随着各种化疗,所需要的费用,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

我深深吸了口气,道:“她的病,能够进行药物治疗吗?”

医生平静的看着我,道:“她的只能进行移植,骨髓移植,我刚刚已经通知人去中华骨髓库进行对比,但根据我的经验来看,中华骨髓库的希望非常渺茫。家人的匹配率才是最高的,所以你们直系亲属,如果要治疗,就要做好配型的准备。”

第十七节 测字

直系亲属?

我他妈的去哪儿找直系亲属!

忍住内心抓狂的冲动,我道:“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医生道:“保守估计在三十多万左右,这是最好的结果,如果一直找不到配型,在不放弃治疗的情况下,费用将非常高。”

我道:“所以要尽快配型?”

医生点了点头。

二十多分钟后,我从医生的办公室出来,该问的都问清楚了,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是两个问题。一是骨髓,二是钱。其余人围拢上来,询问我情况,众人听完后,纷纷陷入了沉默,苏冰心几乎要哭了。

我们都是一帮无父无母的孤儿,也都没什么文化,干的工作都是低层工作,自然没什么钱。刚才看病做检查,还是大伙儿一起凑的,现在突然来几十万的医药费,谁能拿的出来?

不,钱的问题其实好解决,我手里头那几样东西,怎么着也能卖个千儿百万的,只是一时还没有变现,拿不出来而已。

目前最大的一个难题是,我们即便有钱,又能撑多久?因为我们根本找不到她的直系亲属!

“怎么办啊。”说话间,苏冰心已经哭了出来,又不敢哭的太大声,抽噎着抹眼泪。

我思来想去,猛地想到了谭刃。

妈的,我们干的就是找人的工作,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

想到此处,我对苏冰心几人道:“我有办法,这件事情交给我,冰心,你先在医院照顾小琪,我去找人帮忙。”

唐琳琳看出了我的用意,二话不说跟着我一起离开,两人打了个车很快就回到了事务所。

谭刃正在盯着电脑看股票走势,我将他的电脑一挡,道:“老板,救命啊。”

谭刃挑了挑眉,道:“你又惹到谁了?”

我道:“帮我找人。”

谭刃道:“找谁?”

唐琳琳是个急性子,立刻便将下午的事情说了,谭刃闻言,若有所思道:“所以,你们要找她的亲人?”

我点了点头,道:“老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一定要帮我!”

谭刃道:“她的生辰八字准吗?”

我心里凉了一下,摇了摇头。

谭刃又道:“有父母留下的旧物吗?”

我又摇了摇头,福利院有保留旧物的习惯,但孩子离开后旧物也会归还,大约是出于一种怨愤的心理,大部分人并不会保留。我离开福利院的时候,院长还给了我一套很旧的小衣服,说是捡到我时身上穿的。我拿走后,直接扔垃圾桶里了。

苏琪这小丫头更可怜,听说是光溜溜从垃圾桶捡的,哪有什么旧物。

谭刃见此,手指敲了敲桌面,道:“这就难办了。”

我道:“不能找?”

谭刃道:“可以,但用其它方法,准确率不高。”

都这会儿,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哪儿还管什么准确不准确的,我道:“不管高不高,都得试一试,总不能让人等死吧?”

谭刃点了点头,便从抽屉里摸出一张纸币,道;“我给你测个字,你写一个吧。”

我一愣,差点儿没被噎死,合着姓谭的还会测字?

谭刃像是了解我在想什么,道:“生辰八字是最准的,如果没有,就只能退而求次了。测字的范围比较大,测完字,我再给你问一次卜,对了,你现在手头上没有那么多钱对吗?”

我点了点头。

谭刃突然笑了一下,说:“我再友情赞助你五十万。”说完,脸上露出一副:我这么好的老板哪里找的神情。

我惊了一下,这龟毛怎么突然变大方了?

有阴谋!

果然,谭刃接着便道:“把你那串挂珠给我。”

我虽然不懂古玩,但我也知道,那串挂珠绝对不止五十万这个价格,我忍不住道:“老板,你这样趁火打劫真的好吗?你不是说做人要多积阴德吗?你的阴德去哪儿了?”

谭刃二郎腿一翘,道:“我就和你换一串珠子,又不是要你的命,跟阴德扯不上联系。你到底换不换?不换就滚,别打扰我。”他动了动电脑,接着去看他的股票。

我服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卖古玩本来就不是那么好成交的,找买家得等,我等的起,但苏琪等不起,这帮弟妹都是我一手带大的,都是我的亲人,若我没有那个能力到也罢了,既然有这个能力,怎么忍心看着她年纪轻轻的就病痛而死?

当下便一咬牙,道:“行,换。”

谭刃抬了抬下巴,道:“写个字吧。”

想了想,我在纸上写了个‘安’字,希望苏琪能顺利渡过此劫,平平安安吧。

谭刃拿了纸开始看起来,看了会儿,便道:“宅下一个女,为安,你这个字,女子出头接宅,有宅倾破产之象,横笔向右而出头,是倒戈之象,主寻人不利,即使找到人,也难以达成所愿。”说完,他便看向我。

我道:“完了?”

他说:“完了。”

“……”先不说谭刃测的准不准,靠不靠谱,但就听他这话,似乎是,我就算找到了苏琪的亲生父母,估计也配不上型,一来就给我这样的结果,实在是让人很受打击。

我心情不佳,但也不可能因为谭刃三言两语,就放弃一条人命,于是便道:“老板,先不管能不能达成所愿,就这个字,能看出她的父母在什么地方吗?”

谭刃露出一个你很蠢的表情,道:“如果测字有这么神,所有人都去测字了。”顿了顿,他又道:“还是有一些眉目的。宅需落地而女在水。”说着,拿出笔,在纸张上一横一竖画了个十字架,随后拿出了一个罗盘,道:“字头在南。她的家里人,应该是住在南方的海边,你这字虽然写的丑,但宅稳固,女字出头还高一等。我估计怎么着也是个海景房,还是个有钱人吶。”

我不知道谭刃说的靠不靠谱,但现在这却是唯一的办法。

我立刻将谭刃挤到一边,开始上网搜索深圳南边沿海的豪宅区。足足半个多小时,我才排查出了两个目标点。

苏琪的父母,真的是有钱人吗?

如果真的是有钱人,那么即便真的是重男轻女,多养个女儿也不成问题吧?为什么要抛弃呢?

这会儿天已经晚了,即便要找人,也只能等到明天,谭刃说,要找人,得到了地方在打听,现在要完全推测出准确信息是不可能的。无奈,我也只能等了。

谭刃的速度很快,当下便将钱转到了我卡里,我于是先去医院交了些钱,让医院先治疗,骨髓这边我来想办法。苏冰心闻言惊讶道:“天顾哥哥,你哪儿来那么多钱啊。”

我到:“向老板借的。”

苏冰心道:“你们老板人真好。天顾哥哥你放心,这钱我和你一起还。”

另外四人道:“还有我们,人多力量大,小琪也是我们的妹妹。”或许正是因为都没有亲人,所以众人之间的感情才更加牢固。事实上这笔钱是我用那挂珠换的,当然不用还,但现在我一时也无法跟她们解释这钱的来历,便没有多说这个话题,转而道:“我已经打听到了小琪家里的一些眉目,明天会去找找,小琪这儿,就你们先照应着。”

说话间,苏琪却是醒了过来,她并没有陷入深度昏迷,一次对周围的一切都有印象,醒来后眼泪就出来了,抽噎道:“天顾哥哥,别给我治了,太难了,不能为了我一个人拖累大家,我不治了。”说完便要下床,一边的唐琳琳连忙将人按住,佯装生气道:“别说傻话,小小年纪,还有大好的未来,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钱的事情你们大家不用担心,我认识慈善协会的人,到时候会想办法帮天顾报销这笔费用的。”

众人一听,顿时燃起了希望。我不由得看了唐琳琳一眼,这小丫头,说起谎话来还真是脸不红心不跳的。苏冰心立刻道:“太好了,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资料,随时可以找我们。”说罢,几人开始互留电话。

我安慰了苏琪几句,小丫头虽然才十六岁,但很懂得体恤人,我一番安慰,说没什么经济压力,好劝歹劝,她才点了点头,答应继续治疗。这世间上,有些人懂得感恩,而有些人却只懂得索取。

不论如何,我一定得将她的病看好。就如唐琳琳所说的那样,她还有大好的未来。

一个人,无声无息的来,还没来得及多看看这个世界,又无声无息的消失,那该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

第十八节 小黑出马

第二天中午,谭刃驾车,我俩去了第一个目标点,同行的还有唐琳琳。

这是一片海景房,全封闭式的,我们根本进不去。将车停在门外,我看着门口的保安,问谭刃:“咱们怎么进去?”

谭刃道:“安保太严,进不去的。”

“啊?”我道:“那怎么找人?”

他不冷不热的瞪了我一眼,道:“就算进去了你能怎么样?逮住个人便问他你十六年前有没有扔一个女婴吗?”我被他这话说的噎了一下,当然不可能这么问,这豪宅区占地面积看上去挺大,但总体人口却相对较少,即便如此,人气也是很旺的,而且住在这片儿的人,非富即贵,可不是能随便招惹的。

不过,谭刃既然来了,就肯定有他自己的想法,于是我道:“老板,那你是怎么打算的?”这会儿,那串深绿色的油润挂珠正挽了几个圈套在谭刃手上,光色非常夺目,让人看一眼就很难移开目光,我觉得有些肉痛。

我说完,他摸了摸手上的珠子,随后打开了车门,走到了车后座的位置,将里面的一个包给背到了身上,紧接着打了个手势示意我和唐琳琳下车。唐琳琳好奇道:“咱们去哪儿?”

谭刃道:“去了就知道了。”

紧接着,谭刃走在前头带路,我和唐琳琳跟在他身后,车子则停在了停车位上。紧接着我发现,我们所走的方位,和目标区的方向并非一致,大约二十多分钟过后,我们三个走到了海边上。

这会儿是初秋,海边不像夏天有那么多人,由于游客少,因而海滩环境也非常干净,紧接着,谭刃自顾自的拿着泳衣去换了,留下我和唐琳琳站在原地面面相觑。

片刻后,我俩总算明白过来,合着这人是跑来游泳的?

唐琳琳脸都黑了,气的跺脚道:“姓谭的!都这时候了,他竟然还有心情游泳!”

我觉得自己必须得找谭刃把事情问清楚,一见人从更衣室出来,先照例拍了个马屁:“老板你身材真好。”紧接着我道:“可是,咱们不是来找人的吗?”

龟毛谭是很吃拍马屁这一套的,闻言脸色都好了不少,这才解释道:“我自有安排,不过事情得太阳下山才能办,你们现在急什么?”说话,也没搭理我俩,自顾自下海游泳了。

这会儿时间还早呢,我和唐琳琳也不可能傻站在这儿,便也顺便买了泳衣下水了。游了会儿上岸,顺便在海边烧烤,按理说应该玩的挺自在的,但我心里挂着事儿,只觉得时间很难熬。

等到太阳终于要下山时,我们才离开了海滨浴场,慢悠悠的往回走。这会儿已经没有阳光了,通过大门口来看,也正是下班时期人流最多的时候。谭刃打开了车门,将车后座的一个箱子抱了出来。

这个箱子我早就发现了,是中午出门是谭刃放进去的,此刻,他将箱子给打开了,里面顿时窜出了一个东西。

我一看都懵了,这不是小黑吗?

周玄业说过,灵宠不能见阳光,难道这就是谭刃要晚上行动的原因?

小黑能帮上什么忙?

它十分有灵性,出来后也不到处乱跑,径自爬到了谭刃的肩头。这时我忽然发现,在它的脖子上,竟然还戴着一个东西。那玩意儿像是绳编一样的套子,也是黑色的,和小黑的毛色混为一体,不注意看,还真就看漏了。

一只黑猫,戴一个黑色的小套子,未免太奇怪了一些,我不由得多看了两眼。然而,这一看我就发现,那个套子,竟然是用头发编出来的。

这让我我立刻联想到昨晚的事。

昨天晚上离开事务所去医院时,谭刃吩咐过我戴一束苏琪的头发回来。

难不成,这小黑脖子上的小套子,是用苏琪的头发编的?

没等我反应过来,便见谭刃拍了拍小黑的后背,小黑立马从谭刃的肩头跳到了旁边的车上,随后又从车顶跳到了地面,朝着房区的大门而去,黑色的身影,麻溜的穿梭在来来往往的人群脚下。

那安保再严密,那也架不住一只不太惹人注目的灵活黑猫,只片刻间,我原本追逐着小黑的目光也追丢了,只觉得一眨眼,就不知道它跑哪儿去了。

就在这时,谭刃道:“等吧,找到人,它会把对方引过来的。”

唐琳琳道:“这是什么方法,以前怎么没见你用过?”

谭刃闻言,突然摸了摸手上的挂珠,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道:“灵宠不是用来做这些事的,这次是大材小用了。”我并不明白他这话所指的是什么,但后来才知道,原来大部分人养灵宠,主要是给自己辟邪挡灾,提运益寿,所以灵宠一般不做其它用途。而像谭刃这么运用灵宠,损伤的是灵宠本身的灵性和寿命。

对于这些人来说,养一只好的灵宠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意义远比一条人命要重要。

毕竟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死一个和自己无关紧要的人根本不算什么,但灵宠,却是耗费诸多心血养育出来的。

也就是说,谭刃这次利用灵宠给我找人,真的算是给了大面子了。

当然,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此刻,看着小黑忽然消失,我还有些摸不着头脑。接下来,谭刃示意我们耐心等待,于是我们三人便坐在车里,看着不远处来来回回的人静候。

唐琳琳等的无聊,便去附近买了几包零食,我俩坐在车里啃。随着时间的流逝,周围的人流也变得更加稀少,四下里完全暗了下来,只有霓虹灯的光芒在闪烁。

远远的,可以看到已经换了班的保安依旧非常负责任的在站岗,让人钻不了任何空子。

我看了看时间,显示是晚上的九点多。

我们是中午吃过午饭后出门的,在海滨浴场吃了晚饭,也就是说,这会儿,我们已经在车里等了四个多小时了。

这实在是难熬的四个小时。

然而,等待的时间并没有因此而结束,我们又从晚上的九点,等到了凌晨的一点。

在我和唐琳琳都有些焦急和坐不住的时候,谭刃却依旧显得不疾不徐很有耐心,要么看看放在车里的报纸,要么用平板电脑看新闻,比起我和唐琳琳的焦躁,显得要镇定太多了。

长时间的等待,让我们有些犯困,唐琳琳等着等着,脑袋直接枕着我的肩膀睡过去了。我觉得眼皮跟坠了铅似的,越来越沉,然而,就在这时,一张惨白惨白的脸,突然出现在了我半闭的视线中。

这情形,吓的我一个激灵,猛地睁开了眼睛。

一个女人,正站在我们的车外,弯着腰,透过玻璃在看着我们。

这是个年约四十岁出头的女人,脸色很白,居然还穿着睡袍,头发看起来有些湿润,应该是刚洗过头不久。

她的脸就这么贴在车窗玻璃上,直勾勾的看着我们,别提有多吓人了。

就在这时,伴随着一声微弱的猫叫,灵宠小黑忽然跳到了车前盖上,冲着车内的我们喵喵叫。

谭刃对小黑道:“辛苦你了。”紧接着,他打开了车窗,小黑立刻跳了进来,缩回了那个纸箱子中。

而就在这时,车窗外的那个女人忽然浑身抖了一下,紧接着猛地站直了身体,啊的叫了声:“我怎么会在这儿!”

谭刃打开车门走了下去,道:“你是追着我的猫出来的,难道忘记了?”

“猫?”这个穿黑色睡袍的女人喃喃的说了句,紧接着像是想起了什么,猛然说道:“对,猫,那只猫一直在门外叫,我好像听到猫在说话。”

谭刃笑了笑,道:“猫是不会说话的,你听错了。”

女人将目光投向车内的纸箱,看了看里面蜷曲着的黑猫,似乎在疑惑自己为什么会跟着猫跑到外面来。满脸狐疑之中,她对我们升起了一丝戒心,别有跟我们多说话,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谭刃道:“请留步。”

对方停了一下,神色很警惕,道:“干什么?”凌晨两点多,几个人躲在车里,车子故意停在黑暗处,看起来想必是十分不正常的,无外乎她会如此警惕。

这时,谭刃便不紧不慢的问道:“请问,您在十六年前,是否扔过一个女婴?”

第十九节 爱的传递

就在谭刃说完这句话的瞬间,这个女人的眼睛瞬间就瞠大了,神情也出现了一丝惊慌。但这仅仅是一瞬间,如果不是我一直在观察她,恐怕很容易忽略她这瞬间的异常。

“什么女婴,我不知道,你们神经病吧!”她骂了一句,扭头就走。

谭刃却是身形一闪,挡住了她的去路,我和唐琳琳也紧跟着下了车。唐琳琳道:“小黑是不会找错的,肯定就是你。你就是扔了自己的女儿,你怎么不承认啊!”

女人看了看我们三人,怒道:“你们是什么人,我不明白你们说什么,再挡着我,我要报警了!”

谭刃凉飕飕的说了句:“报啊,报完了正好做个亲子鉴定。”

女人身体瞬间僵硬了一下,像是终于察觉到什么,警惕的问谭刃:“你什么意思?”

谭刃点了根烟,慢悠悠的抽了两口,才道:“你为什么抛弃她,我们没兴趣知道;你的身份,我们也没兴趣知道。至于我们是怎么找到你的,你也不需要知道。所以你不要问太多问题,我没时间回答你。现在,你的女儿医院,白血病,需要找亲人配型,希望你以及你女儿的父亲,当然,有兄弟姐妹更好,希望你们能参与配型。”

女人咽了咽口水,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眼神有些闪躲:“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没有女儿,你们找错人了。”她伸手欲要推唐琳琳,想从看起来很柔弱的唐琳琳那儿突破包围圈,然而她用力一推,唐琳琳却是纹丝不动,反而笑嘻嘻的看着她,说道:“阿姨,你别这么粗暴嘛,你现在否认也没用,我们可以很确定,你就是小琪的母亲。”

女人喃喃道:“小琪……”

唐琳琳道:“对,她在孤儿院长大,叫苏琪,很漂亮的一个小美女,现在躺在床上,等着你救命呢,你真的忍心吗?”

女人微微低头,目光闪烁不定,再次抬起头时,她的眼中显得很冷静,语言也严厉起来:“我不认识什么小琪,再说一次,如果你们再这样,我就不客气了。”她的目光往门口保安的方向飘,事实上,我们几人的行为已经引起了保安的注意。大概是因为这女人是里面的业主,保安以为她在处理私事,所以暂时没过来,但如果这女人大叫一声,保安肯定会围上来。

我深深吸了口气,盯着这个目光冷漠的女人,我算是看出来了,这个人,一点儿也不愿意承认小琪的存在。或许这十六年里,她已经有了新的家庭?或许这十六年的生活,已经让她完全忘记了当初的那个女婴?想到此处,我冷静下来,刚才的那点激动也没了,见着人去意已决,我便道:“能听我说一句吗?说完后你再做决定。”

女人没说话,看了我一眼,但也没有要走的意思,看样子是打算听我往下说。

“就像刚才我的老板所说的那样,我们对你的身份不感兴趣,同样的,你不用担心小琪会缠上你。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小琪的哥哥,她的后续治疗费用,都由我一人包办。小琪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我可以保证,她不会赖上你的,你只需要去做个配型,或许就可以救她一命。我也可以保证,这件事情不会让任何人知道,小琪也不会来打扰你的生活。”

女人舔了舔嘴唇,最后拨了一下头发,道:“我不认识你们所说的小琪,但我愿意做配型尝试一下。”

我松了口气,知道这女人铁了心不想和小琪扯上关系,便道:“那好,我也希望,你的真实身份,不要让小琪知道。”

女人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说。

我们没再多说,互留了电话和地址,便各自离去,她约在明天中午配型。

回程的途中,马路上很冷清,唐琳琳叹了口气,道:“她看起来,生活条件很好,你说,她为什么不要小琪?”

我摇了摇头。

唐琳琳又叹了口气,道:“小琪真可怜。”顿了顿,她笑了笑,道:“天天,你心肠真好。这要是别人,无亲无故的,肯定就不管了。”

我想了想,说出了一件事,道:“你知道我身上为什么喜欢带火腿肠吗?”

唐琳琳诧异道:“不是你自己喜欢吃吗?”

“你见我吃过?”

她回忆了一下,道:“好像没有。你要不喜欢吃,你戴着它干什么?”

我从外衣兜里掏出了一根火腿肠,想起了几年前发生的一件事。

那一年我刚从福利院出来,福利院的环境过于封闭和简单,所以那会儿我还没什么心眼儿,就跟个傻子一样,别人说什么都当真。那会儿我太好骗了,不骗都对不起自己的智商,所以自然而然的,我上当了。

一辆黑车把我拉到了郊外,所幸只抢劫了我的财务,没有伤人害命。大半夜的在马路上,一眼望去,四下里都是荒草,黑幽幽的难辨方向。我眺望远处,朝着天边光源较亮的方向走。

黑漆漆的马路上,很容易出事故,也不知是个什么车,大约是没看到我,直接就把我给撞飞了。司机八成吓的不轻,再加上周围没有监控,又黑灯瞎火的,便逃逸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我虽然没被撞残了,但在当时,是根本没办法动弹了。想到被骗被撞的经历,想到半年来吃到的苦头,又是举目无亲,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我真是连死的心都有了。

但人的求生本能,还是让我下意识的呼救,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其它的车辆发现了我,但没人愿意惹麻烦上身,都装作不知情,车子开的飞快。就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辆车停在了草丛边,从车上下来一个女人。

她具体的相貌我没看清,因为她戴着口罩,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嘶哑,当天应该是感冒了。

“你没事吧?”

“救救我。”看过太多冷漠,我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不会救我,但现在离天亮还早,而我已经痛的受不了了,所以下意识的,也顾不得什么尊严了,直接求救起来。

她看了看我,道:“你好像骨折了,我一个人没办法搬动你,等着,我打120。”紧接着,她拨打了电话,在等待120的过程中,她从兜里摸出了一根火腿肠拨了,道:“饿了吧,我身上就剩这个,还能吃东西吗?”

我点了点头,就着她的手吃了,其实我原本是不喜欢吃这东西的,总觉得有股怪味儿,但人饿的时候吃什么都香,当时那根火腿肠的味道,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后来她将我送到医院,垫付了一些医药费,就此消失了。

唐琳琳闻言,惊讶道:“还有这么好的人?”

我道:“如果当时不是她帮我,我或许真得被撞残了。我这个人运气不算好,但遇到了很多好人,收留我的苏院长,还有救我的好心人,还有你们……所以,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好事,是应该的。”

唐琳琳嘀咕道:“原来如此,你喜欢带火腿肠,是不是因为喜欢那个救你的女人?”我不由得一愣,顿时哭笑不得,道:“我连人家长什么样,多大年纪都不知道,你想的也太远了,我只是想用它来提醒自己,这个世界是有爱的。”而爱是可以传递的。

如果给生活配上一种色彩,那么在我之前的人生里,整个世界应该都是一种阴暗的色调。因为我想不明白,连世间最牢固的亲情都如此不堪一击,这个世界上,还是不是有真情这么个玩意儿。

直到那件事以后,我才发现,我只是有些倒霉而已。

所以,当时的那根火腿肠,应该说是改变了我对于人生的定义,否则,按照我以前的对社会的认知,这会儿没准已经成了个反人类的罪犯了。

说话间,我们回了事务所,由于已经是凌晨了,因此整个事务所静悄悄的,我打开自己的房门时,发现傅楠竟然没再床上,就和以往一样,属于他的东西,收拾的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心想,莫非这小子走了?

由于忙了一天太累,我也没多想,随意洗漱了一下,便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起床后匆匆吃了些东西,便冲到了医院。

大约一点左右,那个女人如约而至,戴着墨镜,显得很小心翼翼。

随后我们便做了个配型,配型结果要七到十天才能出来,那女人告诉我,出结果就联系她,随后就直接走了,竟然连探望苏琪的意向都没有。我心里觉得挺悲哀的,陪着苏琪说了会儿话,便回到了事务所。

我决定早点儿将手里的东西出手卖了,现在身上真是一干二净了。

深圳最大的古玩交易市场,便是深圳古玩城。古玩这个东西,我虽然不了解,但也知道卖东西不能急,一急就容易被砸,得慢慢看行情才好出手。因此吃了个午饭,我便打算去逛古玩城,正巧周玄业没什么事儿,便约着一起去了。

第二十节 古玩城

深圳古玩城战地面积很大,只不过成立的时间不久,比起北京潘家园或琉璃厂那样的老字号,自然名声不大,但这里面的装潢和布局却是非常有气派的。进去后,除了两边的小摊贩以外,周边的文玩古董、玉器瓷器、书画碑帖等等店铺,都各有特色,巷子纵横交措,仿古的青石板街道上人来人往,今天是周日,人流比较多。

我和周玄业走走停停,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看的我眼花缭乱,在一些地摊上,可以看到商贩和游客讨价还价,不过如果进入街道的店铺里,基本上就非常的安静,气氛一下子就变了,看东西的默默的看,卖东西的也不多说,偶尔搭两句腔,都有很多古玩的专用词汇,听得我一知半解。

看了大半天,我想着这么看下去也不是个事儿,便找了家看起来装潢不错的古董店铺走了进去。

店铺的老板是个光头,抬起头来的那一瞬间,我被吓了一大跳,因为他竟然只有一个眼睛,另一只眼睛翻着白,灰蒙蒙的,很明显是个独眼龙。他抬起头笑了一下,招呼道:“二位喜欢什么,尽管看。”声音倒是很热络,不过面相看起来真是凶恶,像混黑社会的一样。

我和周玄业在店里转悠了一圈,这家铺子东西卖的挺砸的,什么字画、碑帖、瓷器、玉器、金器、银器、山石、摆件、配饰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我逛了圈,那独眼龙一直笑眯眯的在旁边看着,我觉得这人面相虽然凶,但看起来挺不错的,便道:“我想卖东西,你帮我看看?”

“卖东西?”独眼微微提高了音量,笑道:“好勒,两位请。”说着,将我们引到一旁的茶几两侧,径自先泡了茶,这才道:“东西拿出来我看看吧。”我从包里先拿出了那块玉佩打算递给他。

东西递出去,这独眼却不接,敲了敲茶几中间,示意我将东西放在桌面上,他打量了我和周玄业两眼,笑道:“二位一看就不常玩这个,我们做古董的最基本的规矩就是‘不过手’,你说,万一你递我拿的时候,一个没接稳,东西摔了,算谁的?”我这才明白他的意思,古玩这东西,价值非常高,没准儿一摔就能摔个倾家荡产,但如果看货的时候,双方都不过手,而是将货放在桌子上,即便摔了,也能分清是谁的责任。

各行各业都有它的规矩,看样子这做古玩的,还真是个提心吊胆的行业。

我于是将玉牌放在了茶几上,独眼从抽屉里,顺手拿出了一只纯白的棉手套戴上,这才拿去玉牌,反反复复、前前后后仔细端详起来,这个过程中,他一直没说话,看了约莫半盏茶的功夫,他将玉牌放下了,道:“是少数民族的东西,不值几个钱,这样吧,看两位第一次来,就找到我这儿,我也不懵你们,五万块。”

五万?

这和我心中所想的未免差距太大了,我不由道:“什么叫少数民族的东西不值钱啊,你这不是搞民族歧视吗。”

独眼道:“不是我搞民族歧视,是市场就是这样,古玩市场里,少数民族的东西真的不值钱,当然,如果你弄的是西夏国或者其它有来头的文物,那又另当别论。但你这个东西,就是一块儿玉,玉上这个图案,是最常见的牧马图,连个出处都没有,我做良心生意,这玩意儿真不值钱。”说着,他将玉牌放回了茶几上。

我看他神色,不像是忽悠我,但五万块钱实在是太少了。在半年前,或许我会觉得五万很多,但人的胃口就是这么逐渐变大的,大概是这半年时间长了些见识,我现在觉得,五万块真的不算钱。

想了想,我决定货比三家,便道:“你这价格太低了,我再去别的地儿看看。”说着,我打算将玉牌收起来。眼瞅着我们要走,那独眼忙拦道:“哎、哎,等等。”

我道:“干嘛?”

独眼道:“我今天也还没开张呢,我就当开张了,再涨五千怎么样?”

我摇了摇头,与此同时心里觉得奇怪,他要真看不上这东西,莫名其妙涨价干什么?肯定是见我和周玄业不懂古玩,刚才的话,没准儿是哄我的。这么一想,我更加坚定了货比三家的决心,当即便要迈出店门。

就在这时,独眼忙拦住我俩,一脸苦相,说:“您二位也太实诚了,做生意嘛,得慢慢来。我实话跟您说吧,我也是打工的,老板出去了不在,价格上,我给不了太高。你这东西要想提价,你得有个来路和出处,这么找,您将它的出处告诉我,没准儿就能卖个好价钱。”

我算是看出来了,这独眼龙就是个不靠谱的,完全是在欺生,当下我便拽着周玄业出门了。

一出门,便听那独眼嚎道:“你去别家,价格也上不去。”

原以为是他的留客之言,但接下来,我和周玄业跑了两家,价格竟然比在独眼那儿还低,而且给出的理由也差不多,说这东西出处不明,其中有一家店的老板倒是说实话了,说:“你这东西,太普通,但这个材质才是最值钱的,和田老玉,这么着,我给你四万。”

我和周玄业对视一眼,立刻退了出来。站在街道上,我道:“周哥,咋整啊。”

周玄业耸了耸肩,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没准儿你这次运气不好,刚好拿了样次品,但有总好过没有吧?”

这话算是安慰了我,当下,我俩便回去找独眼龙了,多一万五也是好的嘛。

再次回到店里,那店里却多了一个人。只见茶几旁边,坐了个年约三十出头的男人,正在听独眼龙说着什么,面容看起来不苟言笑,给人一种很严肃的感觉。

这时,那人发现了我们,便冲那独眼使了个眼色,独眼回过头看见我们,笑道:“哟,二位回来了,正巧我们老板也在,你们的货应该还没有出手吧?”

被他一语说中,我挺郁闷的,道:“我还有两样东西,你帮着一起看看。”

独眼道:“我们老板在这儿,让我们老板给你看。嘿,怎么样,我没骗你吧?这条古玩街,我们铺子,那可以说是业界良心了,不会懵你的。”说话间,那个老板朝我们点了点头,打了个请坐的手势。

这老板有些不太爱说话,干古玩这行,大概是比较高端,所以对待客人,也不是很热络。我和周玄业坐下后,便将另外两样东西,一个扳指,一个扁壶,一起放在了茶几上。

就在这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周玄业突然开口,道:“这位老板贵姓?”

那老板正拿着玉牌慢慢看,闻言沉声道:“免贵姓陈。”

周玄业笑道:“王、李、张、刘、陈,是大姓啊。”

那陈老板道:“大姓,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姓。”

这话将周玄业给噎了一下。我其实觉得挺奇怪的,周玄业虽然为人和气,但也很少主动去贴人的脸子,但现在,他怎么好像对这老板挺感兴趣的?我忍不住多打量了这人两眼,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看起来是个很喜欢运动的,盯着货物看时,眼神十分的专注。

紧接着,他有去看那扳指,看扳指的时间并不长,几乎是一掠而过,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了那个扁壶上,又拿起了扁壶细细的看起来,这次看的时间很久,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等的我心都焦了,好几次想中途打断他,都被周玄业给阻止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下午,那姓陈的老板放下东西,指着玉牌道:“五万。”

又指着扳指道:“二万。”

最后指着扁壶道:“这个不收。”

“啊……”我愣了一下,原以为这个扁壶,他看了整整一个小时,肯定是很值钱的,谁知道竟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像是了解到我的想法,姓陈的老板说:“这是个‘琉璃填彩的掐丝腰壶’,底部有落款。”我之前没发现,闻言将扁壶倒过来一看,上面却什么也没有。

那陈老板摇了摇头,拿了一支聚光灯,将灯打向扁壶内部,递给我道:“看,在里面。”我偏过头一看,发现内部果然有红色的款,但不是汉字,也看不懂。我虽然不懂古玩,但也知道,这种工艺,在古时候可是寻常能见到的。

果然,他便道:“这东西我这儿收不起,但我知道一个拍卖会所,我给你的估价是八百万,你们可以去那家会所挂卖。当然……如果信的过我,也可以放我这儿寄卖,卖出去了我抽成,但我这里店面小,时间可能会很久。”

八……八百万!

我忍不住激动了一把,但紧接着,我就发现了一丝古怪。做生意的,遇到我们这种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不正是捡漏的好时候吗?他为什么要把这个扁壶的真实价格告诉我?

为什么不趁着我们什么都不懂,把东西低价收过去?

这么一想,我居然忍不住问了出来,问完我后悔的就想扇自己一个嘴巴子。

那陈老板闻言,难得笑了笑,道:“做买卖得讲诚信,诚信经营才能长久嘛。”说着,他示意独眼上茶,又拿起了那块玉牌,道:“这三样都是老东西,表面没有包浆,所以应该是刚出土的。但很奇怪的是,这三样东西,一点儿沁色都没有,所以,它们应该是刚刚从一个很干燥的地方被取出来的。如果我没有猜错,两位是在新疆的沙漠里得到这三样东西的,而且,应该还是不久前的事,我猜的对不对?”

我大惊,没想到这人仅凭着三样东西,竟然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眼光未免也太毒了。

第二十一节 失败

由于心中太过震惊,我一时也没顾得上掩饰,那老板便微微一笑,道:“杀鸡取卵的事情我向来不做,我只想跟二位交个朋友。以后再有这样的好货色,只管送到我这里来。”

我下意识道:“你不是收不起吗?”

他道:“我收不起,但可以做中介。”说完,他问道:“东西你是放我这儿寄卖,还是去拍卖行?”我想了想,便指着玉牌和扳指道:“这两样卖给你,扁壶我们去拍卖行。”之所以这么做有两个原因,一来是谭刃早在之前就提醒过我,卖了东西,要记得那一部分钱出去行善积德,我觉得自己最近总走霉运,还被人揍一顿差点儿废了,肯定是我没积德,老天爷在收拾我。二来,这老板眼光未免太毒辣了一些,我总觉得不可信。

那老板很爽快,收了货,直接给了我们现金,又留了个电话号码给我们,外加那个拍卖会所的地址和电话。

紧接着,我和周玄业便背着七万的现金离开了,临走时,周玄业别有深意的看了那老板一眼,让我觉得颇为古怪。回程的路上,我忍不住问:“周哥,你很喜欢那个陈老板?”

周玄业闻言,顿时露出哭笑不得的神情,说:“一大老爷们儿,我喜欢他干什么。”说着,他皱了皱眉,道:“你今天的决定是对的,东西还是咱们自己拿去拍卖行,那个老板不简单,他身上,有很浓重的尸气。”

尸气?

我觉得周玄业是在开玩笑,道:“周哥,他是个活人,怎么会有尸气?”

周玄业指了指自己,道:“你觉得我有尸气吗?”

我摇了摇头,道:“尸气是什么玩意儿我都不知道,周哥你也是活人,怎么可能有尸气。”

接着,周玄业便跟我解释起来。人有人息,尸有尸气,尸气这东西,你可以将它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味道,这种味道,普通人是闻不见的,甚至一般的民间方士也闻不见,只有像周玄业这样精通炼尸术,经常和尸体打交道的人才能闻出来。

周玄业自己就经常和尸体打交道,所以他的身上其实也沾染上了尸气,只是我们这些普通人看不出来而已。但那个陈老板身上,尸气却浓郁的吓人,所以周玄业推测道:“那个姓陈的老板,很可能是个经常跟尸体打交道的人,这样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好货色,不要深交是最好的。”

我道:“可是周哥,你不是也经常跟尸体打交道吗?难道你也不是好货色?”

“……”

他不答话,我又道:“法医也经常跟尸体打交道,难道他们也不是好货色?”

“……”

我还要说话,周玄业顺手在我脑袋上来了一下,道:“今天赚钱了,大款,晚上请我们吃饭。”

我知道他面子上挂不住了,忍不住哈哈大笑,道:“好。”回了事务所后,傅楠果然又‘请假’了,我当下便实现诺言,做东去了最近的一家叫‘蜀风’的酒楼,四人欢声笑语,伴随着唐琳琳叽叽喳喳天南海北的声音,热闹非凡。

最后,我给谭刃和周玄业各到了一杯酒,随后起身举杯道:“老板,周哥,别的不多说了,我很感谢能遇到你们。”周玄业和谭刃很给面子的站了起来,三人碰杯,发出清脆的交击声。

“哎,还有我,还有我!”唐琳琳端了杯牛奶也跟着碰了下,笑嘻嘻道:“祝咱们事务所生意兴隆。以后大家有奶一起喝,有肉一起吃!”四人喝酒的喝酒,喝奶的喝奶,一直闹腾到很晚,才勾肩搭背的晃回事务所,一觉睡了个大天亮。

接下来的两天,我跑了一趟那个拍卖会所,东西挂卖,是按照估价抽提成的,对方给了我一张单子,他给的估价是两千万。两千万?可能吗?如果我一开始就进了这家拍卖行,肯定得被他们给懵了。

好在离开得时候,那姓陈的老板给我们交代了一些拍卖行的内幕。比如,为了多抽取佣金,他们会尽可能的高估商品的价格,我这扁壶虽然是好东西,但还没有高到这个地步。

在我的否定下,那人让我自己填单,于是我在底单的估价上写了八百万,佣金一共十二万,先抽六万,卖出去了再抽六万。不过这里的拍卖每个月只有两次,距离下一次还有十多天,因此他们让我等通知。

接下来的时间,我一边儿等着拍卖行的消息,一边儿等着配型结果,第八天,配型的结果出来了,没配上。

这个结果给我的热情泼了一盆凉水,我拿着单子站在医院的走廊里,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去面对苏琪信任的目光,难道就要这样放弃吗?骨髓配型,以直系亲属的配型成功率最高,但并不代表着绝对成功。

思来想去,我走到窗台前,拨通了苏琪母亲的电话。

“喂,哪位。”

我直接道:“配型失败了。”

电话那头的人愣了一下,半晌没说话,紧接着才道:“那我帮不上什么忙了,就这样吧。”看样子她是打算挂电话。我忍不住怒道:“她是你女儿!你就一点儿也不担心吗!”

电话另头的人冷冷道:“配型我做了,既然配不上,我还能有什么办法。”

我听着她冷淡的声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道:“她总该有父亲吧?再不济,还有兄弟姐妹吧?”

女人却不答话,而是说道:“我真的已经尽力了,别再找我行吗?这是你们自己的事,如果再纠缠我,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完,她挂了电话。听着手机里传来的盲音,我愤怒的直想摔手机,但这是我前天新买的,没舍得摔。

如今这个女人不愿意再管苏琪了,中华骨髓库的结果也显示没有匹配的骨髓,在这样下去,岂不是只有等死了?

怀着沉重的心情,我去了苏琪的病房,短短一周的功夫,苏琪已经廋了一大圈,和那天见面时的活波完全不同,小脸苍白毫无血色,看的人一阵揪心。我自然不会将她母亲的事告诉她,只说让她安心等待配型,紧接着我回来事务所,冲进去就大喊:“老板,救命!”

谭刃被我吓了一跳,倒茶的手抖了一下,看向我身后,皱眉道:“有人追杀你?”

我道:“没人追杀我,但苏琪的配型没有成功。”谭刃没出声,用眼神示意我继续往下说。

“我联系了小琪的母亲,希望能让小琪的父亲或者兄弟姐妹参与配型,但、但她直接挂电话了。”

谭刃道:“然后呢?”

“老板,只有你能帮她了。”

谭刃放下手里的紫砂壶,道:“灵宠已经受损了,同样的方法,不可能用第二次,这次恐怕我帮你了你。”

我知道谭刃的脾气,刀子嘴豆腐心,如果能帮我,他应该是不会推辞的,这会儿既然说出这话来,想必是真的没有办法了。我心下一阵发闷,忍不住叹了口气。

午间时分,周玄业听说了这事儿,便出主意道:“既然她愿意参与配型,我想,她对小琪也并非完全没有感情。按照你们的形容,这女人应该还很有钱,假如是你们,抛弃的孩子落了难,而你手里又有钱,你们会怎么做?”

一边的唐琳琳立刻道:“即便我不想认回来,也肯定会帮忙给她看病。”

周玄业道:“没错。可这个女人,一边参与配型,一边又想着赶紧撇清关系,她的做法,你们不觉得非常矛盾吗?”

被周玄业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是这样,于是道:“看样子,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蹊跷。”周玄业点了点头,道:“想办法把她约到事务所来,咱们问个究竟。”到了事务所,那就是我们的地盘,谭刃和周玄业,有的是办法弄清真相。

有了这一层保障,我立刻给那女人打电话,但我发现自己的号码被屏蔽了,于是我又用了周玄业的手机,这一次她倒是接了,一听到我的声音,又想要挂电话,我立刻阻止道:“等等,你如果挂了电话,我就推着苏琪到你们小区门口找你。”

“你、你……”电话那头,那女人的声音有些慌了,道:“你到底想怎么样!他们不会答应配型的!”

第二十二节 百鬼送子

他们?

我敏锐的发现了一丝问题,这个他们,肯定是指苏琪的父亲和兄弟姐们,按照这女人的说法,那些人,应该是知道苏琪的存在的,如此一来,事情就更加怪异了。

为了苏琪的性命,这件事情我必须得弄个清楚。

于是,不等对方答话,我将事务所的地址报给了她,道:“我等你,不见不散。刚才的话不是吓唬你的,你最好考虑清楚。”说完,便先她一步挂了电话。

我知道,这女人肯定会来,从她前两次遮遮掩掩的态度来看,这是个很重面子的女人,绝对不能忍受这件事被揭发出来。

果然,到了下午,她就来了。

一进门,唐琳琳就将事务所的大门给关了,紧接着,我们四个人将她围了起来。她顿时显得很紧张,道:“你们想干什么,别乱来。”

唐琳琳道:“阿姨,我们没想着乱来,我们就是好奇,你们为什么不肯救救小琪呢?”

那女人面上露出一丝挣扎之色,道:“你们不懂。如果你们真的为了她好,就别带着她来找我,否则我是护不住她的。”这句话透露出的信息有点儿多。

什么叫护不住她?

难道这女人一直在保护苏琪?

这怎么可能?

不等我们开口,她已经坐直了身体,并且打开了自己的手提袋,往我跟前一推,道:“小伙子,你是个好人,这些钱给小琪看病。真的,别来找我了。”我往手提袋一看,全是一捆一捆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

这让我很诧异,看得出来,这个女人,应该并没有我们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狠心。

这让我更加好奇了,忍不住道:“阿姨,小琪和我是一个孤儿院长大的,一直以来我都将她当做亲妹妹看,我救她是应该的。但是,你能不能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相信,你一定不愿意抛弃她对不对?”虽然这个女人装的很冷血,但从她痛苦的眼神里,我已经看出了一些端倪。

我这么一说,她显得很伤心,抹了抹眼角,道:“说出来,只怕你们也不会相信。”

唐琳琳道:“为什么?”

那女人道:“因为那件事非常的古怪。”

周玄业笑了笑,道:“再古怪的事情我们也见过,您不妨告诉我们,或许,我们还可以帮忙。”

那女人看了周玄业一眼,显然不相信,但或许是想找个人倾诉,她开始讲起了事情的起因。

她叫何水香,十八年前,和她们当地的一个富商的儿子结了婚,也就是她现在的老公。她老公别的大毛病到是没有,但有一点让人很受不了,就是特别的迷信。

别人家装修新房的时候,是看材料、看设计,他到好,先要找一个风水师。别人家会研究房屋的规划,他到好,先就要把神衾给弄起来。粤人大多守旧而迷信,何水香的老公,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结婚后一年,何水香就怀孕了,怀孕之前出了件怪事,那天晚上,何水香和她老公同时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噩梦。她梦见,有无数正面獠牙的恶鬼,在往自己肚子里钻。

此后没多久,何水香就怀孕了。由于那个噩梦的原因,何水香的老公,对这一胎显得有些抗拒,劝过她将这一胎打了,何水香不同意,他老公也就没有多说。

总的来说,她老公除了太迷信以外,其余方面还是个不错的人。

谁知在她怀孕期间,她老公的生意却是出了问题,一天不如一天,等到孩子生下来时,几乎就要破产了。他的脾气变得非常暴躁,最后又请了个算命的来家里,让给算算是不是命犯太岁了。

那算命的在当时也是粤地圈子里挺有命的,来家里转了一圈,问了这个问了那个,最后算了半天,脸色大变,指着何水香怀里的女婴说:“你这个女儿,是百鬼送子,命里克父克母,现在只是生意不好,再长两年,只怕你们一家人,都要横死啊。”

何水香大惊,道:“什、什么百鬼送子?”

那算命的摇了摇手,道:“七月半,鬼门关大开,那天你们是不是行房了?”

何水香和她老公面面相觑,说实话,时隔一年多了,谁还能记得这个?那算命的道:“鬼门开,是有忌讳的,你们运气不好,遇上百鬼送子,这娃儿留不得。若留在身边,不出三岁,你们一家人,只怕都要……”

她老公姓管,叫管山,他本就是个迷信的人,被算命的这么一说,联想到那晚夫妻同做的噩梦,再联想到自己这一年倒霉的经历,哪里有不信的,立刻说:“把这娃儿扔了!”

何水香哪里愿意,闹了好久,却还是拧不过。那年头的女人,特别是广东本地的女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比较严重,夫大于天,最后还是认命了。何水香说,不如将孩子送给亲戚养,但管山说:“送给亲戚养,还是有见面的时候,往后她长大了,岂不是要怨恨我们?”

何水香哭道:“那你到底要怎么样!”

管山见不得女人哭哭啼啼,夺了孩子,说:“你别管,给我。”说完,呛了孩子就出门了。何水香没追上,两条腿的比不上开车的,等管山再回来时,孩子已经不见了。

问他扔到什么地方。

管山说:“垃圾桶。”按照管山的想法,百鬼送子的孩子,只要活着,心里始终就有个疙瘩,但若说把孩子弄死,他也还没有毒辣到那个程度,干脆扔到垃圾桶,听天由命了。

“我跟你拼了。”何水香和管山大打了一架,但别说,自从孩子一扔,家里的诸事都顺遂起来,管山的生意越做越大,何水香又一连生了三个孩子,家中老父母,也有原来的病病歪歪,变得身强体健。

由此,何水香自己也不得不信那算命先生的话了。

现如今,那管山正是事业有成的时候,若让他知道苏琪的存在,最好的情况,不过是当做不认识,更别说配型救人了。若情况坏一点,只怕还要从中作梗呢。

人是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的,如果说十八年前的管山还是个心软的男人,那么现在,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他早已经是心硬如铁了。若让他知道苏琪这个‘威胁’还活着,只会更坏事而已。

听完这个中缘由,唐琳琳不由得大怒:“那个姓管的也太狠心了。”

这一番讲述,让我不禁想起了一些事,以前在福利院。苏琪生病发烧的时候总会说胡话,盯着一个空无一人的墙角说话,似乎墙角有什么看不见的人一样。后来长大一些,问她,她自己也忘了。

想到此处,我不由问谭刃:“百鬼送子,真的存在吗?”

谭刃此刻神色严肃,微微皱着眉,手指敲击着桌面,道:“百鬼送子的说法确实存在,这样的孩子,一生坎坷,往往活不到成年,由于阴气重,甚至还能与鬼神通。但是对周围的人,却不会有什么影响,那算命的,怎么会说出那样一番话来?”

何水香闻言,吃惊道:“你、你们也懂这些?”

唐琳琳皱了皱鼻子,道:“我们谭老板,可是这方面的行家,你们啊,肯定是被那个算命的给骗了!”

何水香茫然,道:“可是,他说的话都应验了啊,他和我们无冤无仇,为什么要骗我们?”

谭刃想了想,突然问道:“你老公,和那算命的,还有交情吗?”

何水香立刻点头,道:“有、有,自从那次以后,他们就十分要好,我老公对他的指点是言听计从。”

谭刃道:“十八年前,你们应该不是住这地方吧?”

何水香道:“那时候,我们住在潮汕老家。”

谭刃立刻道:“如果我没猜错,当年你们家之所会灾祸不断,很可能是有人在故意整你们,跟你女儿苏琪,没有一点关系。”

“整我们?什么人整我们?”何水香问了一句,随即猛地反应过来,道:“那个算命的!”

谭刃道:“目前除了他,暂时想不到别人了。如果要弄清真相,恐怕得去你们得老房子里看一看。那算命的,八成是给你们布了什么阵,只要能找出残留的证物,就能跟你老公解释清楚。”

何水香一听,想到自己很可能是被人给设计了,情况可想而知,差点儿没奔溃,立刻便答应了,和我们约在第二天出发回潮汕老家。

第二十三节 陷害

潮汕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地名,更确切的说,是一种文化的统称,这边的本地人一般将潮州、汕头、揭阳等地统称为潮汕,而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人,也以潮汕人自居。这一点,很多外地人会搞混,而何水香所说的家乡潮汕,事实上指的是揭阳。

第二天,我们在何水香的带领下,驾车去了揭阳。

揭阳虽然是市级,但面积并不大,过去,揭阳是属于县级的城市。足足五六个小时的车程,中午时分,我们到达了揭阳市。这是座看起来很宁静的市区,人口不是那么稠密,和深圳的喧嚣截然不同,更没有那么多的高楼大厦,在何水香的引领下,我们的车子一路朝揭阳南而去,沿途,可以看到很多的传统建筑。

潮汕地带,是广东地区民俗文化保留最完整的地区,一路驶去,远远近近,还可以看到很多的庙宇,由此可见,鬼神文化在当地也很盛行。

一边行车,何水香一边道:“我们的老房子一直保留着,没人住,我们家老管说,祖宗的基业,不能随便拆,那一片很多人都搬走了,但老房子都在。”

半个小时后,我们到达了管山家的老宅子,是过去那种老式的宅子,具体什么风格我看不出来,何水香说管山是客家人,而这栋宅子,也传了三代人,想来应该是客家建筑。

宅子周围邻近的屋宇,便如同何水香所说,也是没什么人居住,周围的巷道上遍布着杂草,偶尔跑过一两个小孩儿,十分好奇的盯着我们看。何水香拿出钥匙,打开了大门的锁,伴随着老式门扉的吱呀声,寨子里的布局展现在了我们眼前。

院子里的草长得有些高了,老式的回廊,给人一种古朴厚重之感,各厢房的大门都是紧锁的,只有堂屋的门没有锁,微微开着。据说是有亲戚时不时过来照看打扫下,否则房子长时间没人住,会生出许多蛇虫鼠蚁。

进了大门后,谭刃示意何水香将大门从内栓上,紧接着,他和周玄业二人便开始查看这片宅子。现代人住的都是商品房,面积小,按照我们的眼光来看,这宅子算是大的了。不过,按照以前的建筑风格来看,这宅子的面积其实是有些寒碜的。

何水香说,管山的爷爷辈儿以上,其实都是穷人,房屋的面具就这么大,现在看起来朱漆彩绘,那是后人一代代翻新出来的结果。

说话间,谭刃已经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罗盘,罗盘上红线崩的笔直的十字架,显得非常鲜艳,正中央的位置,是一块玻璃镶的指南针,此刻,指南针的指针微微摆动着,似乎受到了什么干扰。

谭刃和周玄业开始绕着这个宅子慢慢走动,时不时的,会问何水香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他问何水香:“管家祖上,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何水香说不清楚,没听说得罪过谁。

谭刃又问:“管家是怎么起业发家的知道吗?”

何水香立刻道:“这个我知道。管家祖上是种田的,他爷爷在耕地的时候,从土里挖出了一块儿大玉,他爸将玉给卖了,做了生意本钱,这才慢发家。”

“挖出了一块玉?”谭刃道:“在哪儿挖的?”

何水香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嫁过来的时候,管家已经很阔绰,早就不种地了。”

谭刃点了点头,没吭声,片刻后,就在我们走到一间厢房的门口时,罗盘里的指针,忽然非常强烈的摆动起来。这说明,这个厢房里,有很不正常的磁场。

一边的周玄业立刻问道:“这房间以前是谁在住?”

何水香诧异道:“这、这是主卧啊,以前是我和管山住的,怎么,有问题吗?”谭刃示意她看自己的罗盘,紧接着道:“不仅有问题,而且有大问题。”说着,他示意何水香打开房门。

何水香见那罗盘的指针乱摆,也早已经慌了神,自然是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这门好一阵子没开过,一打开,灰尘扑簌簌的往下掉,一眼望去,屋内桌椅床铺俱全,用白布罩着,布上蒙了一层厚灰,人走进去,一步一个脚印。

谭刃指了指桌面上的遮尘布,示意我们将这些遮尘布全部收起来,做完这一切,整个房间里都是灰尘飞舞,让人连眼睛都睁不开,好半天才平息下来。紧接着,谭刃开始在房间里搜寻,神情显得很专注,周玄业却没有帮忙。

我忍不住问道:“周哥,他在找什么东西?”

周玄业道:“那那个影响了罗盘磁场的东西。其实所谓的布阵,就是利用阵法改变一片地域的磁场,而即便最后阵势销毁,也会有残留的证据。这里的磁场异常,很显然以前有人在这间房间里动过手脚。”

果不其然,谭刃的目光很快停留在了房间内的梳妆台上。

这是那种老式的梳妆台,旁边还有喜鹊花鸟的图案,由于之前罩着防尘布,因此梳妆台现在看起来还很干净。

谭刃看了看梳妆台,忽然道:“这台子,为什么会对着床?”便是我这种不懂风水的人,也知道梳妆台不能对着床,因为梳妆台上一般有镜子,对镜而眠是大忌讳,轻点儿来说,是容易让人做噩梦,重的来说,很容易招鬼招邪。

这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一些常见的风水忌讳,按理说管山迷信这些东西,不可能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吧?

何水香也咦了一声,道:“之前不是对着床头的啊,难道有人动过了?”

说话间,我不由将目光移向梳妆台,发现原本贴墙的梳妆台,果然有一个偏移的角度,像是有人移动过梳妆台,却又没来得及完全复位,因此留下了一个空隙。

谭刃立刻将罗盘一放,朝我招了招手,示意我去抬那梳妆台,我俩合力将它抬出了一米开外,这时,谭刃便开始仔细寻摸起来。也就在这时,我发现这梳妆台后面的镜子架里,竟然像是塞着什么东西。

那玩意儿只露出了一个角,呈红色,像是一块儿红布。

我知道这梳妆台有名堂,也不敢瞎动,便拍了拍谭刃的肩膀,指给他看。谭刃看了一眼,立刻小心翼翼的将那东西给拔了出来,我这才发现,那竟然是一个用红布缝成的小袋子。

何水香显然是没有料到自己的梳妆台后面会放着这么一个东西,大惊失色道:“这是什么?”

谭刃二话不说,将那红色的袋子给打开了,从里面摸出了一样东西。黑色的,像是线,再仔细一看,赫然是一小撮人的头发,而且头发不长,应该是男人的。

谭刃看完,脸色一沉,将头发塞进了红袋子里,道:“继续找。看看别的地方有没有。”很快,我们在床脚等一些旮旯的地方,陆陆续续的搜出了这种红色小布袋,里面装着的东西各异,有指甲、毛发、还有符咒一类的东西。

将那张符咒打开时,谭刃严肃的神情变为了吃惊,道:“这房间的风水,是谁给你们看的?”

何水香此刻已经是六神无主了,闻言立刻道:“还能有谁,就是那个该死的算命的。”

谭刃点了点头,将符纸顺手捏成个纸团扔在了地上,道:“你夫家,是不是跟那算命的有仇?”

何水香道:“这话从何说起,那老算命的,和管山的爹是穿一条裤子的交情。管山他爹死的早,老算命的着实帮了管家许多,只是性格很乖僻,我不怎么跟他打交道。”

谭刃闻言,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道:“这是个破财冲煞局,布此局,居住此间的人破财自然不必说,而且冲煞严重时,还会祸及六亲。给你们布下这个局的人,是想害得你们家破人亡啊。”

何水香嘴唇都发抖了,道:“原来是那个老算命的在捣鬼,我、我们哪里亏待他了,他要这样整我们。”说着,她忽然想起来苏琪,颤声道:“这么说,一切都不关我女儿的事?”

谭刃微微摇头,道:“百鬼送子,当事人容易夭折,但对六亲无害,你们是被那人给骗了。”

何水香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呼道:“我可怜的女儿……”说完就大哭起来,我有些无措,安慰了几句,她便起身道:“我得把这事儿告诉家里那个死鬼,让他看看自己都干了什么缺德事!”说完,如同抓救命稻草一样,猛地拽住了谭刃的手。

谭刃猝不及防,被她的手给拽住,整个脸顿时就扭曲了,吓的何水香连忙放手,惊道:“哎哟,谭老板,你这是怎么了。”谭刃浑身都在抖,被抓的那只手僵硬的如同鸡爪子,随后狠狠的抓了一把地上的灰使劲儿在手上蹭。

对于一个人体接触性洁癖患者来说,灰尘绝对比人干净,被人摸一下,只要没有隔着衣服,就跟被人强奸了差不多。

何水香好歹还算风韵犹存,谭刃如此过激的反应,估计给她的自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一时间她话都说不出来了,脸上的表情别提多纠结了。

片刻后,谭刃终于不抖了,黑着脸拿出手套戴上,一声不吭的往外走,接下来,回程的六个多小时里,没有搭理我们任何一个人。任凭何水香问什么都不开口了。

第二十四节 好心坏事

“谭老板,你说的那个破财冲煞局,现在还在吗?”

谭刃黑着脸开车,一句话不说。

我也挺好奇的,忍不住问道:“老板,如果这个局真这么有用,那现在管山的日子不过的挺好的吗?孩子都生了三个呢,也没家破人亡啊。”

谭刃透过后视镜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道:“梳妆台投被人移动过,应该是后来有人进来把这个局给破了。布这种局有伤天和,布局者自己也会有报应,所以我估计,是你们的仇家觉得折腾的差不多,自己把局给收了。”

说完,他就没再说话,车子一路开回事务所,下了车就钻进了浴室洗澡。何水香别提多尴尬了,我只能道:“你别介意,他有洁癖,洁癖患者都这样,你不要跟病人计较。”

周玄业道:“事情已经弄清楚了,剩下的事情,你自己回家和管山商量吧。”

何水香深深吸了口气,没有多留,立刻回了家,让我们等她的好消息。

然而,我们等来的却不是好消息,而是一个噩耗。

接到这个噩耗时,何水香已经躺在医院里,各种仪器插在她的身上,浑身是血,说话已经非常困难。我奔到她床前时,周围还有警察,她握着我的手,断断续续道:“都、都死了……帮我照、照顾我女儿……”

“快,你们快退出去,我们要抢救。”没等多说,我们被医生推到了外面。站在外面的,还有两个警察。我抹了抹脸,觉得不可思议,昨晚还好好的人,今天怎么就浑身是血的躺在医院里?

我问警察:“警察同志,这是怎么回事?”

稍微年轻的那个警察唏嘘道:“仇杀,一个算命的老头子,发了疯一样,把她们全家都砍死了,只剩下一个小男孩还活着,然后就是她,估计也救不回来了。”

算命的老头子?发疯杀人?

我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意识到,这很可能与我们调查出的真相有关。

整个抢救过程持续了很长时间,就如同这个警察猜测的一样,人没能抢救回来,最终是盖着白布被推出来的。我只觉得冷汗直冒,昨天还活生生的人,现在就这么被推了出来,这种巨大的落差感,让人心里给掉了一块儿铅似的沉重。

接下来的两天,我开始奔波于医院以及警察局,当然,还有管家人的葬礼上,东拼西凑,四处打听,再结合自己所经历的事,我这才知道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原来当初管家从地里挖出来的那块老玉,原本是属于那算命先生家里的,却被管家设计给夺走了。算命的家里,几代都是混这口饭的,赶上文化大革命,遭了批斗,因而剩下的人丁十分稀薄。在过去,法律还没有这么有效力,确切的说,是走法律程序的成本太高,很少会有人往法庭上闹。很多事情和纠纷,都拼的是人力。

在这件事上,算命的家里自然吃了亏,玉也没讨要回来,家里的老爷子,更是两腿一蹬,气的归西了。

剩下算命的,心里一直记挂着要报仇,但那会儿形势逼人,只得将这事儿搁置一边,不说老爷子是气死的,只说是病死的。管家先祖做了亏心事,还是有些不安的,送了份儿大礼给算命的,算命的就势收下,和管山的老爹,慢慢的走到一处,二人逐渐称兄道弟起来。

那管家老爹英年早逝,多半就是算命的捣的鬼。

在到管山这里,家大业大,算命的看了更是心理不平衡,如果当初自己地里的宝贝没有被夺走,现在过好日子的,就该是自己的子孙,结果现在呢,穷的连老婆都没讨上。

我以前和谭刃聊天的时候曾问过他,既然能掐会算,为什么不算算彩票号码或者股市行情什么的。谭刃当时只回了我一句话:神算不算命,一切由天定。

批命这种事儿,本就是泄露天机的行当,天机泄露的多了,就会有报应加身。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若强行改之,只会招来大祸。所以但凡有点儿真本事的,绝对不会给自己算命,因为算了也白算。就好像谭刃不算彩票号码一样,算了又怎么样?去买?前脚中奖,后脚没准儿就横尸街头了,有意义吗?

不该自己命里赚的钱,拿了只会遭灾。谭刃实在不是炒股的料,但凡他选中的股,几乎都是跌,跌的我都不忍心看了。

再说那算命的也是一样,他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若真起了贼心,让自己过上好日子也不难。只不过他最初也如谭刃一样,谨守着规矩,不敢逾越,所以日子过得很困苦。

被管家这么一刺激,他横下心了,开始展露拳脚。很快,以他的能力,便在粤地变得有名望起来,日子也过得滋润无比。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是有报应的,他先后娶了三个老婆,最后都红杏出墙跟人跑了,好不容易生了一儿一女,都先后得病夭折了。

算命的知道,这是自己的报应,他心中那个恨就别提了。

杀父之仇不可不报,而自己落到今天这地步,也由管家而起,不报仇,难平心中之怒。

因此,在管家翻修祖宅时,他便借着看风水的由头,在管山的主卧里,布下了那个缺德的阵势,害的管家几乎快散了。最后关头,算命的也不敢做的太绝,毕竟做这事儿是有报应的,没准儿死了还得下地狱。

所以一年之后,在管家搬出祖宅后,他又潜回来一次,将阵势给破了。

而这次的杀人事件,说起来,我和谭刃及周玄业三人,却是脱不了干系。

这何水香回家之后,将这事儿对管山一说,管山自然是怒不可遏,将算命的骗到了家里就要动手打人,算命的一见事情败露,也跟着厮打起来。管山这些年顺风顺水,何曾被人这么对待过,打红了眼就乱来了,操起个花瓶就砸到了算命的头上。

算命的都六十好几的人了,被这么一砸,瘦骨嶙峋的身体顿时摇摇欲坠。

而就在这时,算命的不知动了什么手脚,又或是用了什么秘术,竟然猛地暴起,变得力大无穷,接下来,便是操刀杀人,这才有了医院的一幕。

管家人死绝了,就剩下了八岁的小儿子,一帮子亲戚立刻来争家产争抚养权,乱成一团。索性最后关头,警察出面找到了苏琪。原来那何水香在送医的过程中,预感到恐怕活不了,便留了份遗言,管家的遗产,悉数由苏琪继承,或许是为了弥补这份儿愧疚。

一大家子亲戚见苏琪是个去了半条命的人,都盼着她早点儿升天,但这世间的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凑巧,那八岁的小弟弟,配型居然成功了,让一帮人大失所望。

整件事情的后期非常混乱,苏琪年纪小,几乎都是我在帮忙跑,十来天下来,也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嘴脸,只觉得心力交瘁,暗想:苏琪才十六岁,在这么一个大家族里,以后还不知会怎么样。

所有的事情处理完毕后,已经是二十多天以后的事,拍卖会所打了两次电话,我都将拍卖延迟了。躺在事务所的沙发上,回想起整件事情,我觉得心情很低落。

原本想救人,可最后,却变成死了这么多人。

人心真是个难以揣测的东西。

你永远不知道,一件事情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样。有时候,它与你的想象,往往相去甚远。

在潮汕的老宅里,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后,我想象的结果是管山知道真相后,将苏琪接回去一家团聚,然而事情的结果却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我不知道我们这算不算是好心办了坏事,但这一刻,我突然有些明白谭刃以往的举动。

我以前总会觉得奇怪,很多举手之劳就可以帮到他人的事情,谭刃根本不愿意去做。我以为他是怕麻烦或者干脆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现在才明白,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你觉得是好事,就真的是好事。

办完这一切,我累的去了半条命,接下来的几天便窝在事务所里休息。这期间傅楠回来过两次,照旧不怎么搭理我和唐琳琳,但他每次一离开,周玄业的脸色就会难看一分。

我有种预感,这个姓傅的在向周玄业施压。

我试图去问周玄业傅楠的目地,但每一次,周玄业都避而不谈。

时间一转眼就到了十二月份,其它偏北一些的省市已经下雪了,深圳这边却还是很暖和,除了偶尔来袭的寒流以外,大部分时候,一件单衣,一件薄外套就足以过冬。

也就在这时,拍卖会所那边又打来了一次电话,说三天后进行拍卖,让我到场。

我也想着将东西早点儿卖出去,于是第三天,便一个人去了拍卖会所。原本我是想约上周玄业的,但他这两天似乎有什么心事。不长出门,也不怎么动弹,我就没有勉强他了。

至于谭刃,这些事儿在他眼里都是小事儿,与其跟我去拍卖会所,还不如接着炒股。说实话,我很为他的钱包操心,在这么炒下去,他还发的起这个月工资吗?

唐琳琳倒是想去,但她现在和苏琪那几个丫头玩的不错,时不时就约出去逛街了,也找不到人影,我就只能单独行动了。

中午两点,我到了会所,在侍者的带领下,到了一个包间里。

“正式的拍卖一个小时后开始,您可以先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好歹也要抽我十多万的佣金,所以房间自然是免费的,设施很豪华,我这辈子第一次进这么好的包房,便四处看了看。

走到窗户边时,我发现了一辆白色的宾利刚好停在会所门口。

车型看起来有些眼熟。

没等我想明白,一个熟人从车里走了出来。

是傅楠。

跟着他同时下车的,还有一个穿着小外套,看起来青春靓丽的小美女走了下来,两人亲密的挽着胳膊走入了会所。

我有些发懵,真是冤家路窄,姓傅的怎么也来这儿了?

这小子消失一周多了,原来是在泡妞啊。

第二十五节 冤家路窄

我此刻是在二楼的包房,这两人下了车,走入会所,便没了人影。我心下好奇,也不知这姓傅的来会所是干什么的,莫非他也对古玩有兴趣?说起来,古玩这东西,本来就是有钱人玩的,傅楠会出现在这里,倒也无可厚非。

虽然在这地方意外相遇,但我没有要和他打招呼的念头,这人不屑于与我打交道,当然,我俩的关系也早就搞臭了,于是我也没多想,便打开了电视。按了几个台,来来去去都是些抗日剧和婆媳剧。其实我挺喜欢抗日剧的,以前在福利院,一群孩子围在黑白电视机前,看红军过草地,看他们一个个花着脸吃草根树皮,感动的一帮孩子热泪盈眶。

但现在的抗日剧,都不抗日了,全在谈恋爱,那些小时候让我们感动的情节,似乎都已经消失了。我看了会儿,觉得没什么劲,便关了电视,离开房门决定出去逛一圈儿。

毕竟是第一次来这种高档会所,抱着见世面的心态,我将整个二楼转了个遍,窗明几净,各种休闲设备看的人眼花缭乱,不过人倒是挺少的,显得较为清静。

我逛了一圈下来,正在心中感叹有钱人的生活真是充满阳光的时候,一转角,便看到休闲室的窗户旁边,一个人正在打电话。

那人虽然背对着我,但根据他的衣服,我还是看出来,不就是前不久才进了会所的傅楠吗?在同一个地方,难免冤家路窄,我摸了摸鼻子,不打算和他照面,正要离开,忽然听傅楠道:“打点一下,把秦奎早点儿弄出来。”

秦奎!

这两个字让我心头一跳,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他也认识秦奎?

我立刻想起了自己被揍的事情,前前后后联想了一遍,之前那个猜测,顿时就更加清晰了:妈的,果然和姓傅的小子有关!我心中升起一股怒火,但事情还没搞清楚,所以我没有盲目的冲上去,想了想,便猫步走进去,躲在一个酒架子后面偷听。

傅楠明显是在打电话,不过用的是蓝牙耳机,所以这会儿很放松的躺在一个按摩椅上,没怎么留意周围的动静。

便听他又道:“钱不是问题,倒是谭刃,我小瞧他了。”

电话另头,对方不知说了什么,片刻后,傅楠冷笑了一声,说:“两只蚱蜢,原本不入眼,但天天在我眼前晃悠,烦的很。”

蚱蜢?

这下傻子才听不出来他说的是谁呢,竟然把我和唐琳琳形容成蚱蜢!对付我也就罢了,听他这语气,竟然是将唐琳琳也已经记恨上了。奶奶的,一个大老爷们儿,竟然这么小肚鸡肠?

想到当时和唐琳琳被困在烂尾楼里,唐琳琳差点儿被人侮辱,而我差点儿成为残废,我心中就又是愤怒又是心寒。愤怒的是这人下手太毒辣,心寒的是,我虽然看不惯傅楠所作所为,在事务所里和唐琳琳合起伙来整过他几次,但对天发誓,这些都是小打小闹,只不过让他干了些擦擦洗洗的活儿。

事务所的工作本来就清闲,闲的每天拍苍蝇,所做的无非是琐事,擦擦桌子,做做饭,打扫一下而已,这些活儿,哪个当员工的不干?比起其他工作,这活儿已经轻松太多了。

他傅楠就算是养尊处优没干过这些心里有怒火,也不至于为了这个,就要让我变成残废吧!

我忍住那股想要冲上去揍人的愤怒,决定先暂时离开。原因无他,因为这小子既然能支使秦奎那样的人,来历必然不简单。再者,听他刚才的意思,是要疏通关系,把已经栽了的秦奎给弄出来。此人心狠手辣,若不弄清楚他的身份,贸贸然选在此刻挑明,对我根本没有益处。

想到此处,我转身欲走,谁知一转过身,却猛地发现,身后不知何时,竟然站了一个大活人!

是那个好傅楠一起下车的,穿着牛仔小外套,青春靓丽的小美女。这会儿,她手里端了两杯咖啡,似笑非笑的盯着我看。我心里哀叹一声,完了,暴露了。

果然,她立刻笑道:“傅哥,有客人来了你都不知道吗?”

傅楠立刻回身,看见我时,脸上是掩不住的惊讶。

紧接着,傅楠露出一脸厌恶的神情,道:“你是怎么进来的。”语气轻蔑无比。他这句话,当然不是问我怎么进的休闲室,而是问我是怎么进会所的。这拍卖会所本来就不是对外开放营业的,来这儿的,不是买家就是卖家,都得交一大笔款子才进的来,这话的意思,明显是在说你这个穷鬼是怎么进会所的。

我原本还压抑着怒气,但此刻被他轻蔑的语气一激,别提多恼火了,不由怒道:“大爷怎么进来的关你屁事。”说着,我忍不住冲上去,道:“姓傅的,是,我是在事务所整过你,但我伤了你一根毫毛没有?你他妈的就为了这么点事儿,要找人弄残我?”

傅楠歪了歪头,脸一下子凑近了,一字一顿道:“小事?从小到大,没有人敢往我头上扔东西,你知道我当时多想一枪蹦了你吗?”他森冷的语气绝不是开玩笑的,我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道:“扔东西,我操,那是谭刃扔的,不就是一个枕头吗?你他妈的是不是男人?”

傅楠冷笑了一声,道:“这句话也是我想问的,如果那天不是唐琳琳那个小贱人保护你,你还能站在这儿?”

我噌的一下就火了,道:“傅楠,咱们是男人,怎么打怎么骂都没关系,但你对女人说话,嘴巴放干净一点!穿的人模人样,却满口污言秽语,这就是你们上层人士所谓的教养?”

傅楠嗤笑一声,道:“教养?你跟我谈教养,有人生没人养的野种,你以为算什么东西?要不是姓谭的和周玄业护着你,老子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你还真把自己当根菜了?”

“嘶……说到这儿,我到是想起了一件事,那家孤儿院叫什么名字来着?圣心对吗?说起来我家老爷子每年可都有给你们捐款,算起来,你还是我傅家养的!来吧小野种,叫声爹我听听,也算没白养你们。”

一边穿牛仔外套的女人哈哈笑道:“傅哥,您这么年轻,哪儿来这种儿子啊。让傅老爷子听到了非得抽你不可。”

傅楠接着道:“那家孤儿院的赞助以后可以停了,老头子混了一辈子黑道,临到老了还要装善人,还养出这么一帮我看了都心烦的野种,妈的。”别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么反应我不知道,但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韩信强忍胯下之辱的魄力,愤怒的火焰在这一刻将我的理智烧了个精光,等到我反应过来时,人已经冲了上去,朝着傅楠狠狠一拳挥了过去。

傅楠直接一拳被我撂翻在地,他捂着脸,懵了。一边的女人倒抽一口凉气,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

姓傅的整个脸都扭曲起来,嘴角的肌肉抽动着,道:“你敢打我?”

我道:“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你不是喜欢叫爹吗?今天我就让你叫个够!”说真的,打架真不是我强项,我二十多年的生活,在孤儿院就干两件事,一是读书,而是大带小,照顾小一些的孩子。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福利院里年纪大一些的人都是这么过的。

不过人在愤怒的时候,爆发力是惊人的,那姑娘要来拦我,我在心里默念了好几句不能打女人,才没把拳头往她身上招呼,只是将她给推倒了,紧接着顺势骑到了姓傅的身上继续招呼。

不过我低估了姓傅的武力值,他竟然还是个练家子,没等我这第二拳招呼下去,他竟突然发力,将我发压回去,一只手迅速的掐住了我的脖子,狰狞道:“很好,不仅和我作对,还敢打我,你是第一个,老子要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一边的女人道:“傅哥,您可是从小就和日本的山本老师学道,怎么被他给打了。”

傅楠怒道:“谁他妈想到这小子敢对我动手!”

第二十六节 拍卖

我大骇,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厉害。要知道,前一刻这小子还被我死死压在地上,打的嘴角出血。但不过两秒的功夫,他手一翻,也不知掐住了我哪个穴位,就把我浑身的力道都卸了,如今不过瞬息间,就换了个局势。

我心中不由一凌,只觉得满嘴发苦,你说,我怎么这么没用呢?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篇报道,说穷人的孩子不会有出息。

原因有很多,比如有钱人的孩子,从小就能享受最好的教育,七八岁说梦话都用英文的时候,穷人的孩子没准儿还只知道玩泥巴。有钱人的孩子全国全球到处跑,眼光见识高,立志要当CEO,要推动人类科技发展的时候,穷人的孩子,目光只在巴掌大的地方,心里最大的理想估摸着就是考个大学。

这就是差距。

我没跟什么山本鬼子学道,即便已经用尽全力压制对方,却还是被人轻松的反击回来。

这一刻,我心里觉得很痛苦。

其实这种处处比不上别人的落差,我早就体会过了,工作的时候学历比不上,只能笨鸟先飞多干活;处对象的时候,家世比不上,女朋友走了,只能找兼职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拼命赚钱。

我原本已经习惯了这种差距,但现在,这种被人反身一压,毫无反抗之力的感觉,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不是说努力就会有收获吗?我他妈已经够努力的了!

为什么还是这样!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惊呼:“住手住手。”

傅楠面色一顿,松开了手,站了起来。进来的是个穿工作服的侍者,连忙将我扶起来,道:“两位这是怎么了,怎么动起手来了。”

“哼。”傅楠冷笑一声,擦了擦嘴角之前被我打出来的血迹,阴森森的冲我笑了一下,道:“今天有事儿要办,暂时放过你。”顿了顿,他突然笑了笑,说:“苏天顾,你不知道我的身份吧。”

我揉了揉脖子,心中的怒火被不甘和痛苦代替,但我不想在这小子面前露怯,便道:“你汪汪乱叫了这么久,如果还不知道你是一条狗,我这么多年就白活了。”

傅楠脸色冷了下来,咬牙切齿道:“小野种,原以为你只会当谭刃和周玄业的走狗,没想到嘴皮子到挺利索。不过,嘴皮子利索没用,有这功夫,不如省省力气,到时候想着怎么求我吧。”说完,便带着那女人离开了。

这时,那扶着我的侍者道:“您怎么惹上他了?”

我一听,这人像是知道傅楠的来路,不由道:“他是干什么的?”

侍者道:“来我们这儿的人,非富即贵,除了老顾着以外,大部分的身份都对外保密。不过这个人吧,我听说过,在黑道上面子很广的,很多娱乐城都跟他有关。”

我道:“我知道,他刚才自己也说是混黑道的,现在混黑道的人都这么明目张胆了?”

侍者露出一丝无奈,道:“这些人都精着呢,一个个身家全都漂白了,那些纯黑道的,反而没什么出息,要的就是黑白通吃。”要不怎么说是在大地方工作的人,这侍者见识还挺广的,紧接着,他拍了拍额头,道:“对了,我是来通知您,拍卖会就要开始了,要不您收拾收拾,赶紧去?”

我想起这次来是办正事的,便去洗了个脸,所幸傅楠要动手的时候被打断了,所以这次我没吃什么亏,反倒是姓傅的嘴角被我给打青了。虽然赢了一局,但这一局赢的并不痛快。

我在心底问自己:人的起点如果不一样,是不是后天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

或许,像我这样的普通人,真的不该去招惹傅楠。

想是这么想,但心中那股不服输的气,却让我无法下定结论,在这种纠结中,我走到了拍卖场。

人并不多,场地也并不大,但布局非常的精致,橘色的灯光,将每个人的脸孔都照的似恍似惚,那个侍者引着我到了座位上,上了几碟精致的瓜果点心便离去了。

周围大部分人是结伴而来的,时不时的交头接耳,我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到显得有些突兀。

片刻后,拍卖会开始了,上台的是一位中年男性,今天一共拍十二件东西,已经提前发了份儿资料给我,我的排在第八位。紧接着便开始介绍拍卖的古董以及竞价,这些都没我什么事,所以我只是看着,顺便听听介绍。

由于买卖阵营是分左右落座的,所以姓傅的坐在左侧离我较远的位置,我俩谁也不搭理谁,不过我一直有注意他,想着这小子是来买什么东西的,但一直到我的东西上场了。

“这是一款古西域流滋国的‘琉璃填彩的掐丝腰壶’,真品鉴定,高十二厘米,宽七厘米,表面有琉璃填彩,有人物十七名,八马十二鹰,造型精美,工艺精湛,光透有琉璃晕。当然……”说到这里,介绍者突然停顿了一下,道:“最最具有价值的是,在它的顶部,镶嵌有一颗一体双生的‘鸳鸯石’。”

在场有懂行的,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这鸳鸯石,那陈老板当时跟我提过,也就是一颗宝石,呈现出蓝和红两种颜色,自然界的红宝石极为稀少,蓝宝石相对多一些,但这种一体半红半蓝的鸳鸯石,近代只有1991年在山东出土过一个,所以这个掐丝腰壶上价值最大的,就是这颗鸳鸯石。

我当时对于它的珍贵还没什么具体印象,此刻见会场的很多人都面露惊讶和兴奋之色,顿时也有些激动起来。

紧接着竞拍开始了。

“底价八百万,起拍价两百万。”

顿时,价格就叫的火热起来,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叫到最后,以八百五十万的价格,落到了一个年纪颇大的老奶奶手里,果然,女人对于宝石是执着的。

这个价格和陈老板给我的估价差不多,我心里放松下来。东西既然成交了,那么我现在留不留下来都无所谓,但我发现,从头到尾,那姓傅的都没有叫过价,我有些好奇,他既然来买东西,怎么一直不叫价?

难道是前面的东西,他都不满意?

拍卖的物品,事先都有清单的信息的,如果所有的东西他都没兴趣,那么自然就不会留下来,也就是说,让他感兴趣的,是在这八样东西之后,我依次看了下去。

第九件是个成化年间的五彩盘。

第十件是一张据说是张大千的画,之所以说是据说,是因为现在市面上张大千的画炒的很高,而拍卖行并非没有假货,他们同样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第十一件是一把古剑,只有剑身,没有剑鞘,看上去平平无奇,看介绍,是一把清代龙泉镇出产的古剑。

第十二样是一个据说是郎窑红的方瓶,瓶子倒是挺红的,至于是不是真的郎窑红我就不知道了。

古玩这点儿东西,还是我从古尔班通古特回来后临时抱佛脚去了解的。

这四样东西里,不知道姓傅的是冲着哪一样来的?

拍卖继续往下进行,那个五彩盘也拍出了个高价,相反,到了张大千这儿,却没人叫价了,因为真东西价值太高,而如果买到假的,几乎能气的人吐血,大概都怕看走眼,所以这件东西反而流拍了。

到那把剑时,只听那司仪介绍道:“这是一柄在龙泉镇出土的古剑,上刻司鬼二字,剑身有孔钱纹,剑柄为阴阳双鱼。关于这柄司鬼剑,当地还流传着一个故事。”

紧接着,这个司仪就开始讲起了关于这柄司鬼剑的来历。

龙泉镇,古时以铸剑闻名,便是在今时今日,龙泉宝剑也极富盛名,去龙泉镇旅游的,如果条件允许,在当地的剑铺里打造一柄以手工古法锻造的龙泉剑,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只不过价格有些昂贵,一般人消费不起。

再说这柄司鬼,相传明末清初,清军入关时战火燎原,龙泉一带,出了很多抗击满军的英雄。其中司鬼的主人便是其中一人。这人听说最初是个出家修行的道士,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还俗了,在龙泉镇打了剑。

这把剑,就是他自己所用的配剑,也是用这把配剑,当时斩杀了很多清军。

后来,明朝还是被满洲给灭了,当时就颁布了一条令,即男的要留辫子,而女的要废除裹脚习俗。

第二十七节 讨好

在现代人来说,剃个头那是无所谓的事情,但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人对于头发是非常重视的,甚至,头发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生命,在古时候,就不是没有过割发代死的例子。

而裹脚这个习俗流传的更久,相传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

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宠爱,上行下效,一些上层的妇人也开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开来。不过宋、元时期裹脚之风虽然盛,但裹的并不严重,一些劳动妇女根本就不裹。只不过历史也不知哪个环节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的裹法,直接将脚给废了,跑两步路都喘,更别说下地劳作了。也有人笑称,大概是明清的国力较盛,所以才敢这么裹,宋元以前,战争频繁,劳动力紧缺,哪里敢让妇女缠足。

言归正传,却说清军入主中原,要求剃头发、留辫子废缠足,头发对于古人来说特别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来坐牢,所以最后不得不剔头。

但到了女人这儿,却犯了难了,女人们一听说不让裹脚,不同意,你非不让裹?那我就自杀!当时自杀的人太多,后来不得不废除了这一条禁令,所以那时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说法。

由此可见,中国古人的洗脑能力多么强大,明明是有好处的事情,在畸形美的洗脑模式下,女人们反而因为不让裹脚闹自杀。后来更绝,连满洲的男人也被同化了,纷纷要求自家女人跟着裹起脚来。

再到后来八国联军进城,清末民初,在明清两朝积累的盛世被推翻下,在打仗打的民不聊生,而女人却无法劳作,跑几步路都会摔倒的情况下,孙中山才下了禁缠足的命令。

在当时的西方文化冲击以及劳动力紧缺的社会现实下,终于没有人缠足了。

当然,男人中也有因为辫子自杀的,司鬼剑的主人便是其中之一。按照现在的想法来看,为了个头发就自杀,实在很傻,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很有节气的表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剔我的头发,就相当于在拿鞭子抽我们的列祖列宗,这是奇耻大辱!

所以,司鬼剑的主人因为不剃头而自刎,是非常有气节的举动,也是一种大孝顺。

所以,司鬼剑,是一柄气节之剑,相传此剑剑下亡魂无数,其主又是忠节烈士,因此剑带正气,能司剑下群鬼而杀人,因此有‘司鬼’之说。此剑在家能镇宅,出剑能杀鬼,只是刀鞘不知所踪。

这看起来本就是一柄平平无奇的古剑,但加上这么一段儿由头,顿时就显得神秘莫测起来。怪不得古玩店那个独眼当时跟我说,要想卖的起价,就一定要有个由头,古玩古玩,古物图的就是个玩,一件死物能受人追捧,往往不是物件本身的材料做工,而是它背后的‘由头’。

司仪讲完后开始竞价,第一个喊价的居然是傅楠,我大为意外,难道他竟然是冲着这把剑来的?

在傅楠之后,又有人接着竞价,但傅楠非常奇怪,一般拍卖,叫价都是慢慢往上加,而姓傅的是每叫一次加十万,显示出了势在必得的决心。很快,周围的人弄清楚他的状况,知道这人是要定了,便也没再继续往上加,最后以底价成交了。

等到看完最后一场拍卖,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小时,刚好到饭点。会所有提供晚饭,但来这里的人都不缺那顿饭吃,拿了东西,就各自回家了。拍卖的钱,会所会自动打给我,因此交了单后,我就打算走人。

临出门时,刚好和姓傅的撞上了,我原以为他会找我的茬儿,没想到他却是什么也没说,只递给我一个阴狠的笑容,便驾着他那辆拉风的豪车走了。

我心里一沉,这姓傅的,为了那么点小事就找人弄残我,今天我和他这一顿架,梁子结的不小,他家里又是混黑道的,只怕会下杀手。

我还没进事务所的时候,总以为生活就像新闻上一样,被人杀害的人,总会被警察找到。但自从接触了这一行,我才发现,这个世界上,很多失踪的人,最后是连尸体都找不到的。

他们或被仇杀。

或被劫杀。

而行凶者手段高超,将尸体处理的好,让人根本找不到。只要找不到尸体,就不能判定为死亡,在警察局,就只能挂在失踪案件上。所以,很多的失踪者是不是真的失踪了呢?

不,不是。很多失踪者其实早已经被人给害死,只不过死的连尸体都找不到而已。

以傅楠的势力,如果他想让我‘失踪’,恐怕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此处,我不敢再外面多留,连忙打车回了事务所。

我没想到,傅楠居然也回事务所了,而且他自己开车的,所以先我一步到了。此刻,他拍下来的那柄剑,正在周玄业手里。姓傅的看见我,诡异的笑了笑,没吭声。

我心里冒出了一个不好的猜测。

果然,这个猜测下一秒就实现了。只见周玄业一边目不转睛的把玩着手里的古剑,一边赞叹出声:“早就听闻司鬼剑的大名,没想到今日能得见。”

傅楠立刻弯身笑道:“周哥,你别把我当外人,这剑你就笑纳了吧。”

我知道周玄业是使剑的,剑就挂在事务所客厅里,如果接长活的时候,就会被他放在包里,当初在那个蛇摩地洞里,他就是凭借着一柄剑将我和秋凰兮救出去的。

原来,他拍下这柄古剑,竟然是为了讨好周玄业!

该死的。

唐琳琳瞅见我回来,立刻走到我旁边,压低声音道:“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这玩意儿,周狐狸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收集古剑,你看周狐狸笑的那样儿。”

周玄业这人平时挺和气的,笑起来也让人觉得很真诚,但像今天这样笑的这么开怀,还是头一次。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儿,妈的,早知道我就将这剑给拍下来了。这剑当时拍了七十万,我平时虽然喜欢和谭刃计较工资,但我现在手里头也不缺钱了,周玄业为了救我一命,犯着禁忌寿命都折了,整个人老了好几岁。

说实话,就这份儿恩情,送他一把剑,我当然是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但我在拍卖会所的时候,我只知道周玄业用剑,但没想到他还喜欢收集这些东西,自然也就没想到拍下来,这会儿反倒让姓傅的卖了个乖,看着姓傅的脸上那得意的神情,我别提多窝火了。

周玄业看了半天,瞧见我,便说:“天顾你回来了,麻烦你去把我房里的相机拿来。”

相机?

拿相机做什么?

我没顾上喝口水,去他卧室把相机翻了出来递给他。周玄业开了相机,将古剑摆放在茶几上开始拍照,咔嚓咔嚓拍了十来张,心满意足的放下相机,说:“好剑,好东西。”紧接着欣赏了一下自己的照片,便将相机放到一边,将古剑递还给傅楠,声音颇为诚恳的说道:“小傅,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

我心里一乐,刚才那股郁闷一扫而光,还是周玄业给力,这要是谭刃那个龟毛,肯定就被收买了。

傅楠脸色变了一下,将剑推了回去,沉声道:“周哥,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跟您也耗了半年多了,这半年来,我傅楠对您和谭先生敬重有加,自认没有做过对不起二位的事吧?”

周玄业只回了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

傅楠道:“道就摆在你面前,跟着我走是光明大道,背着我走,能走多远,您自己掂量掂量吧。”

这两人打起了哑谜,但很显然,傅楠是不打算‘和平’相处下去,明显是要周玄业给个答案了。他是混黑道的,他找周玄业帮的忙,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事。

傅楠说完,谭刃翘起了二郎腿,眼皮一抬,不冷不热的说道:“你在威胁我们?”

傅楠皮笑肉不笑的说:“不敢,我是在商量。”

周玄业打了个圆场,道:“小傅,你应该清楚,我如果想赚钱,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有些钱,有命赚还得有命花。我没那个命,所以也没办法走你那条路。”

傅楠皱了皱眉,说:“那你是要跟我作对了?”

周玄业眯了眯眼,道:“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一条命而已。”

傅楠道:“我记得你是很惜命的。”

周玄业道:“但如果拉上你一条命,也值了。”

傅楠脸色顿时阴郁起来,比势力,我们自然比不过他,但周玄业二人,身怀诸多秘术,若真想对付他,也不是难事,现在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周玄业拒绝合作,如果傅楠真要跟他斗,结果不外乎两败俱伤、鱼死网破。

傅楠深深吸了口气,道:“周哥,你还是在考虑考虑吧,两天之后,我等你的答复。”说完,不等我们开口,便径自出了事务所。

第二十八节 炼尸运毒

门外传来引擎发动的声音,须臾,车子消失在了夜色中。

我和唐琳琳一下子把周玄业围住了,唐琳琳直接道:“老板,姓傅的到底要你干什么?”

周玄业如今已经跟傅楠撕破脸皮了,也就不隐瞒,叹道:“你们知道傅家是干什么的吗?”

唐琳琳道:“我打听过,据说底子不干净,以前走黑道的,不过现在他们家做起了正经生意,搞房地产、开酒店,做的挺大的。”

周玄业微微摇头,道:“不止这些,傅家老爷子有心漂白,但暗地里的势力也没有解散。这傅小子是个很有野心的人,接手以后,反而做的更大胆了。”

我听的着急,道:“那他到底干嘛的?”

周玄业吐出了两个字:“贩毒。”

“嘶……”我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总算明白姓傅的为什么下手那么狠了,贩毒的,那可都是亡命之徒,能不狠吗?

唐琳琳吃惊的摸了摸脸,说:“他们家倒腾房地产还不够赚钱啊?还把手伸到毒品上去?这胃口也太大了吧?”

周玄业道:“房地产上,该分的蛋糕都分的差不多了,傅家在这方面,不过吃的边缘饭,姓傅的小子,心黑手狠胃口大,怎么甘心?他把手伸到毒品上,你们想想,从云南到深圳,得经过多少线?这一路上倒腾下来的利润有多少?早些年,深圳是傅家的大本营,现在,大本营早已经换了。”

我道:“换到哪儿了?”

周玄业道:“哪里方便倒毒就在哪儿,这个谁也不知道,这条产业链是埋在地下的。”

我不由得想起了白天在会所的事情,忍不住感慨,道:“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了,姓傅的年纪和我差不多,怎么就能倒腾出这么多事儿来。”

谭刃开口道:“智商。”说完,鄙夷的看了我一眼。这个毒舌的龟毛,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没什么好话。我被他噎了一下,不由得郁闷。

还是周玄业要靠谱些,他道:“傅家老爷子年轻时混的很厉害,所以一直没生,晚年才得子,对傅楠十分看重,自小就重点培养,媳妇儿还没怀上,就提前两年备孕了,年纪轻轻,已经拿了MBA的商学位,所以傅老爷子的努力还是有收获的。这傅楠能耐归能耐,就是心太黑了。”

我听得不由点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再聪明的孩子,不好好培养那也得废了,在阿斗的人,花上十分心思,总会有长进的。

这时,唐琳琳道:“我听了半天还是没听出来他找你是干嘛的。”

周玄业道:“让我运毒。”

运毒?

“噗……”

我正喝茶呢,闻言一口水就喷了出来,很不幸,直接喷到了谭刃的脸上。

“咳、咳……老板,你、你听我解释,你……你怎么又拿刀了,别这样,杀人是犯法的!”我被谭刃拿刀追杀,这次谭刃没受伤,所以没等我跑出事务所的大门,就被他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了衣领。

他拿刀到底只是吓唬我的,一拽住我,便扔了刀,改完拳头要来揍我。这姓谭的龟毛是练过武的,娱乐城十多个人的围攻都不在话下,更别说我了。挣扎徒劳之下,我闭眼受死,心道挨一拳就过去了,珍爱生命,远离洁癖,从今以后,我再也不靠近谭刃十米范围之内了。

谁知那拳头却半晌没招呼下来,我不由睁开眼一看,发现谭刃正若有所思的盯着我的脖子看,随即他松了手,指了指我的脖颈,道:“这上面的掐痕是怎么回事?”

掐痕?

我赶紧拿镜子照了照,只见脖子上果然有一圈痕迹,看样子是今天被傅楠给掐出来的,只是在会所的时候我没留意。想到此处,我颇为气闷,便将今天去会所的经历一一说了。

周玄业闻言,面露忧色,道:“看样子你这次是惹到他了,天顾啊,你不该招惹他。”

我有种要抓狂的感觉,说:“周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是什么个性你还不了解吗?”

唐琳琳立刻赞同的点头,说:“我们家天天心眼儿最好了,明明是姓傅的仗着有权有势欺负人,不就是让他擦了擦桌子扫了扫地吗,居然就要把人给打残,那心肠也太毒了吧。”

谭刃翘着二郎腿道:“这些人高高在上惯了,从来没被人打过脸,你觉得是件小事,他可不这么认为。”

唐琳琳嘟囔道:“小肚鸡肠,跟个娘们儿一样……呸呸呸,不对不对,我就是娘们儿,这么说真是侮辱了我们女人,他就跟个、跟个……天天,你说。”

我道:“别磨嘴皮子了,周哥,接着说,你刚才说,他让你运毒?”说真的,周玄业运尸还差不多,运毒又是个什么道理?

周玄业喝了口茶,开始跟我们说起了其中的门道。

走尸具体发源于哪里已经不可考证了,但在湘西是流传最广的。

走尸手持招魂铃,拧一面铜锣,一边敲打一边喊:湘西赶尸,生人回避。湘西的百姓听到了,就会主动回避,还会将自家的狗拴起来,因为狗见了死尸会咬。

走尸一行,之所以会在湘西发扬光大,大概也和湘西百姓的配合有关,在其余地方,很多人不知道避讳,经常冲撞尸体或者到处放狗,赶尸人很是恼火。所以湘西以外的单,往往费用也很高,一般都是家境稍微阔绰些的,才会让赶尸人去外地把尸体走回来。

由于人们对于走尸这一行很是忌讳,所以以前的毒贩子,还想出了一个损招。就是冒充赶尸的,让活人扮演尸体,一行人在夜间行动,但凡知道湘西赶尸的人,几乎见了都会回避,胆小的得吓的腿软。

不过后来这一招被人戳穿了,就不灵了。

这姓傅的之所以找上周玄业,就是想利用走尸运毒。但这一次,不是走假尸,而是走真尸,让一般的走尸人去走尸,尸体会显得十分僵硬,走的怎么样,得看走尸人的功力。

而周玄业,便是其中功力极佳的人,他走尸,可以把尸体走成活人,也就是说,可以让人看不出那人是个死人。

而现代缉毒,藏毒的手段非常多,人体带毒更是常见,原本是很隐秘的事情,可偏偏有一个很该死的东西。

缉毒犬。

这狗鼻子太灵了,你就是藏在肚子里,它也能闻出来。后来有人研发出一种刺激狗鼻子的特殊喷剂,无色无味,喷在身上,缉毒犬什么味道也闻不出,那段时期,是毒贩子人体带毒的猖狂时期,后来训练的人改变了对缉毒犬的训练策略,一个人如果身上什么味儿都闻不出来,缉毒犬照样会报警,所以那个喷剂也就失效了。

现代查毒,主要是通过仪器、人工还有缉毒犬。仪器由于较大,而且辐射大,对人体也有害,因此并不是到处都有,往往只在海关等重要关口设置;至于人工,这就是个碰运气的,遇见老手很容易被揪出来,遇到些业务不熟的缉毒警察,也很容易蒙混过去。所以,真正难办的是缉毒犬。

那么,让尸体运毒,跟缉毒犬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狗有咬尸的习惯,而活动的尸体,却是狗类所害怕的,缉毒犬见到走尸,闻一下味儿马上就会走,根本不会在尸体身旁久留。

人体带毒,由活人带,要顾虑身体,每次携带的分量很少。但如果由死人带,那就不一样了,开膛破肚,整个胸腔肚腹塞满毒品,将他们伪装成大腹便便的富商老板,走一次下来,那得是多少?

让周玄业运毒,还只是傅楠的其中一个目的,根据周玄业自己的推测,姓傅的八成还想让他炼尸。

我之前说过,炼尸术,最低级的就是走尸,而再进一层,则能将尸体炼出无穷妙用,厉害点儿的飞天遁地都有可能,操控这些厉害的尸体,能干的事儿就太多了。

但炼尸还得选尸,并不是随便拿一具尸体都能炼的,正因为没有合适的尸体,所以周玄业并没有炼尸。

但以傅楠的势力,他想要弄到一些尸体,一些合适的尸体,哪怕看到一个活人,只要觉得适合炼,傅楠将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也是很简单的事,到时候再由周玄业一炼,就会成为一个厉害无比的帮手。

第二十九节 新任务

炼尸术听起来本就邪门儿,但俗话说,器无善恶之分,得看得到它的人怎么用。

如果周玄业用这项本来作恶,那炼尸术自然就是邪门歪道。如果他像现在这样,利用炼尸术帮助别人,又怎么能说是邪门儿?

周玄业自然不会与傅楠同流合污,但又不好明着跟他撕破脸皮,所以才有了傅楠时不时来事务所打工,交流感情的一幕。

我听到此处,觉得不妙,道:“周哥,那现在咱们已经撕破脸了,又该怎么办?”

周玄业却道:“他暂时不敢对我怎么样,我倒是担心你。”他看了看我,说:“你近些日子,就不要单独出门了。”

我挺郁闷的,我苏天顾光明正大,又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想不到现在反倒要躲起来,实在让人心中不忿。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无权无势,也只能如此了。

接下来的两天,我晚上都不出门溜达了,两天后,傅楠给周玄业打了个电话,周玄业只回了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便挂了电话。接下来的几天,我原以为姓傅的会有什么动作,没想到却是挺平静的,但这种平静,反而更让人心里不舒服,仿佛是在酝酿着什么一样。这种敌暗我明的被动感,让人觉得很不安。

下午时分,我却接到了一个让我很意外的电话,是王泽海打来的。他似乎酒喝多了,在电话里大着舌头说:“兄弟啊,在、在哪儿呢?”

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儿了,他当时说要再入古尔班通古特一趟,看样子,现在是已经回来了。

我道:“我在事务所呢。”

他结结巴巴道:“忙吗!”

我看了看炒股的谭刃、打坐的周玄业还有在练瑜伽的唐琳琳,道:“闲的都要长草了。”

王泽海结结巴巴道:“那、那就过来,陪、陪大哥我喝酒!”

喝酒?

我道:“王哥,你这是喝了多少,你人在哪儿呢?”

他给我报了个酒店的地址,让我过去,位置有点儿远,我想起周玄业让我不要单独出门的话,便道:“王哥,我现在走不开,你也别多喝了,要不打个电话给你员工,让他接你回去?”

王泽海不乐意了,在电话里大声嚷嚷,道:“你小子,一……一个多月不见,就把我忘了!我、我跟你说过什么?以后!我!就是你亲哥!你!就是我亲弟弟!大哥找你喝酒,你、你推三阻四的,是不是看不起我……看不起我你就直说。也是,我都快五十多的人了,你看不上我……”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知道不能跟酒鬼扯,否则越扯越浑,连忙道:“王哥,你说哪里的话,我是真走不开,有事儿……”

他打断我,道:“刚才不还闲的长草吗!现在就有事儿了!你就是看不起我……”说话间,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是碗碟给打翻了,又像是什么人摔倒了。

紧接着电话就挂断了。我估摸着王泽海是醉的挺厉害的,再加上他对我不错,一个多月没见,我也挺想知道他沙漠之行的结果,想了想,便按照他给的地址去了。

那位置是闹市区,现在又是大白天,即便姓傅的真的有找人像上次一样盯着我,估计也不敢再大白天出手,于是我打了个车,到了那家酒店。

进去的时候,酒店里居然只有王泽海一个人,叫了一桌子的菜,这会儿正耍酒疯,服务员一个个火急火燎,恨不得把他给扔出去。我连忙道:“我来、我来,麻烦各位了,去泡壶茶。”

几个服务员一见我接手了,就松了口气,立刻跑的没影。

这时,王泽海认出了我,一下子安静了,紧接着将我一搂就开始嚎:“兄弟啊,哥哥我心里苦啊。”一边嚎还一边捶我,捶的我肺都快出来了。我连忙挣脱开来,道:“王哥,你这是怎么回事?”

王泽海叹了口气,又灌了一口酒,说:“那个遗迹没了,我什么都没找到。”这和我们的猜测差不多,王爱国应该已经炸成肉沫了,能找到什么啊。

紧接着,王泽海又道:“我妈去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时候热茶上了,便给他倒了杯茶。

王泽海开始絮叨他妈是怎么照顾他的,絮叨他小时候多想有个爹,最后有些晕了,我才将人给架出去,问了问他铺子的地址,将他给送到了离酒店最近的一家店铺里,由他的员工去照料。

我心里也挺难受的,王泽海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实际上是个很看重亲情的人,否则之前也不会花三百万去沙漠里寻找一具尸体。而现在,短短一个月之间,两个至亲都相继离世,也难怪他会借酒消愁了。

出门铺子门,我打算往路口走去打车,谁知走了几十步开外,忽然耳边生风,没等我反应过来,只听砰的一声,一个花盆自高空坠落,和我的前胸险险擦过,这要是再偏一分,就直接砸我脑袋上了。

我盯着地上那盆花,猛地抬头一看,发现八楼的一个住户窗台上,一对小夫妻抱着孩子神色慌张,片刻后三人下了楼给我道歉,说是孩子不小心弄下来的。

我心里一阵后怕,刚才那一瞬间,我想到的是电影里的情节,还以为是姓傅的故意害我。看到这一家三口,我才知道这真的只是个意外,但这种在鬼门关口打擦边球的意外,实在让人心里发憷,我于是赶紧回了事务所。

接下来的几天,我简直跟走了霉运一样,别说出门了,就是待在事务所也会出意外,唐琳琳一直用一种很同情的目光看着我,示意我去给祖师爷多烧几柱香。

终于,在我值日当天,正给鱼缸换水,鱼缸莫名其妙突然爆炸,差点儿没把我炸死的时候,周玄业发话了,他问我:“钱到账了没有。”最初我还没反应过来,紧接着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便道:“前天刚到账。”他说的是拍卖腰壶的那八百多万。

周玄业于是笑了笑,道:“至少捐百分之九十。”

百分之九十?

我在心里默默算了下,忽然只觉得肉痛。这事儿他提前跟我打过招呼,我命轻,命里合该早死,是周玄业施展三坛降神术救了我一命。但俗话说的好,阎王让你三更死,岂能容人到五更。我上次虽然捡回一条命,但阎王爷却无时无刻不再想着要收了我。

难怪我最近这么倒霉。

为了我这条小命,再肉痛也得捐,我说:“我立刻去红十字协会。”

周玄业拦了我一把,道:“去什么协会,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这种假手于人的心理是不行的。跟我走。”接下来的几天,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散财童子。

跟着周玄业到处跑做慈善,最后,我从百万富翁,沦落到身上只剩下二十来万。周玄业这人在这方面贼精,他说帮人最容易牵扯到因果,有时候你觉得是帮了别人是积了德,没准儿其实反倒是牵扯了因果做了坏事。

所以我们将百分之三十用在了福利院、养老院和小型慈善基金上,剩下的大部分用在环保和动物保护这方面,用周玄业的话来说,这方面最保险。

我这才发现,做慈善不仅是个体力活,还是个非常耗费脑子活。

但不得不说,做完这些,我再回到事务所后,还真没那么倒霉了,总算没再遇到高空坠物和玻璃爆炸一类的事。姓傅的也一直没有什么别的动静,就在我觉得日子过的太过悠闲时,一笔大活儿上门了。

这比活儿,是周玄业的一个老主顾介绍来的,这老主顾姓房,以前找周玄业办过事儿,所以知道周玄业的本事,而这次,他则是来帮一个朋友下单的。

他的那位朋友,竟然是一位已经九十五岁高龄的民国军人!

周玄业也面露吃惊之色,道:“不知是要帮什么忙?”

姓房的喝了口茶,道:“说来话长,我慢慢跟几位道来。”紧接着,他就讲起了七十多年前,一段极为隐秘的往事。

第三十节 滇缅丛林

这事儿,要从1938年说起。

那一年,日本人刚杀入中国不久,那会儿的中国,在军事装备方面是相当落后的。

唇亡齿寒的道理,不仅中国人懂,周边的一些小国家也明白,所以当时与中国接壤的邻国,多多少少都进行了抗日资源的赞助。

当时还没有通公路,为了能接收第三方物质,1938年初,着手修筑了滇缅公路。

当时,滇西28个县的20万民众,在抗日救国信念的鼓舞下,纷纷自带口粮和工具,风餐露宿,劈石凿岩,历时10个月,在高山峡谷激流险滩上,沿滇西,缅北990公里的山野,用双手和血汗修筑了滇缅公路。

当时为了修建这条公路,其间因爆破,坠岩,坠江,土石重压,恶性痢疾而死去的民众不计其数。

1938年底通车,从此,滇缅公路成为中国抗战的输血管。

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一次历史性的事件,但对于日本来说却并非如此。日本人胃口极大,中国只是他们的第一个目标,为了切断中国的第三方物资援助,日本人迅速占领了缅甸区域,与此同时,缅甸西北紧邻着印度,日本人的计划是在吞了中国后,以缅甸为基石,再度吞并印度。

当时缅甸是英国人的殖民地,英国人被小日本占了殖民地,自然是很恼火的,便与中国达成协议,签订了一份儿《中英共同防御滇缅路协定》,和中国确立了同盟关系。

当时日军出动了六万人侵入缅甸,而英国毕竟距离的远,守备军力不足,而日本当时各方面条件都很先进,进入相对落后的东南亚地区,就跟虎狼入了羊群一样。

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当即组织了‘中华民国远征军’开赴缅甸作战,与英军共同对付日本。滇缅战役,是中国甲午战争后的首次出国征战,历史意义重大,但可惜,这是一场非常惨烈的战役。中国前前后后投入了四十多万的病力,总伤亡近20万,才最终惨盛,阻断了日本人妄图从西南大后方入侵中国的策略。

而这个就是多岁高龄的老人,就是当年中国远征军中的一员。

那场战役足足打了三年,恶劣的环境、落后的装备武器,中国军人以血肉搏击枪支弹药,一拨人接着一拨人上,在此过程中,出于战略需要,曾经有过数次撤退。

拜托我们办事的老人,叫宋丰,参加滇缅战役的时候,他的年纪还不大,十八岁而已,当时很多人参军,其实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宋丰真正参军的时候才15岁,只不过谎报了年龄而已。

在征战后期,传来了撤退的消息,当时日本人占领了滇缅公路,而英军的装备又迟迟不到,所以宋丰那一批人困守疲乏的部队,接到了撤退的命令。当时为了躲避日本人,便退入了滇缅丛林,由滇缅丛林一路回国。

滇缅丛林,不知道的人,可能以为只是一片普通的林子,然而,这却是中国人和日本人共同的噩梦。

在撤退时,日本人也相继追入了丛林里,为了保存兵力,当时的指挥官将队伍进行了分散,宋丰记得,自己那支原本有三百多人的小分队,走到最后只剩下了几十个人。

到后来,连那几十个人都没有了,只有他一个人,活着穿越了滇缅丛林,翻阅了河谷野人山,回到了中国。

这中间发生了非常非常多难以言诉的事,而这个老房,所知道的也不是太多,他所能知道的,便是宋丰转述给他的一些东西。当然,这其中有很多不合情理的地方,大概是宋丰故意隐去不说的,至于原因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当时第一次出兵共计十万余人,伤亡人数接近五万,而其中绝大部分,并不是死在了战场上,而是死在了滇缅丛林,死在了野人山里。

滇缅丛林,多毒虫猛兽、多瘴气、沼泽、空洞不计其数,在日本人的追击下,远征军急速撤退,当时,自然是知道滇缅丛林的危险性的,但没有亲身经历过,无论如何宋丰也没有想到,这个危险,居然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在撤退分散的过程中,三百人的小分队人数渐渐便的越来越少,他们是在和日本人正面冲击后,被迫与大部队分离的。这三百人中,大部分是男军人,只有十多个女兵。

而在这个过程中,最先牺牲的就是女兵。

无论是体力还是个人的抵抗力,女兵都远远的不足,在这个过程中,滇缅丛林里无处不在的瘴气,将队伍中抵抗力稍微低一些的人都淘汰了。那些人的身上,长出了脓疮,吸引了无数的蚊虫,甚至伤口处长出了蛆虫。

最开始,队伍里是有医药的,但很快就消耗掉了,后来的人只能慢慢的熬。他们走路走的脚都溃烂了,受到瘴气的侵蚀,身上到处都是脓疱,每个人的身体,都散发着仿佛要腐烂一样的恶臭。

不断有人倒下,不断有人昏迷,一开始,他们还会制作一些简单的担架将昏迷和倒下的人抬着走,但到后来,这些倒下的战友,只能被放弃。

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无能为力。

小日本是可恨的,但他们为天皇效忠的那种精神,那种仿佛被洗了脑一样的魔念,实在可怕。

当时小日本追入丛林后,也和远征军陷入了同样的局面,但即便是在这种时候,那帮人还是高呼天皇万岁,消灭支那猪。在那种后有敌军而远征军却人人重伤重病的情况下,根本没办法救人。

没有体力,没有药,即便用担架抬着,人最后也只是死在担架上。

而且是非常痛苦的死亡。

宋丰一直记得,最初的时候,队伍里的人还很多的时候,抬了有二十多个伤员,他们原本都是极为坚强的军人,但最后却在担架上惨叫哀嚎,蛆虫在他们的伤口上爬来爬去,队伍里的女护士给这个清理完了,却顾不上那个。整个都清理一遍后,又有人长出新蛆虫了。

一个个活活的人,活生生的腐烂着,最后有人甚至哀嚎着请求:“杀了我吧,杀了我吧。”

“砰!”

第一个开枪的人是谁已经不知道了,在接下来的过程中,不断有人死亡甚至失踪。

有时候走着走着,队伍中就会少两个人,人是怎么丢的,谁也不知道。他们有些是半途倒下的,没有被同伴察觉,因为他们的同伴,也已经疲惫痛苦的精神涣散。

有些神志不清,走着走着就掉了队迷了路,一个人独自走向了不知名的地方。

在这个队伍还剩下三十来人时,他们进入了河谷野人山。

据说这山里有野人,也是一个最让缅甸人忌讳的地方。

夜晚,队伍在疲惫中扎营,升起了篝火。丛林里非常潮湿,连柴都是潮的,火很难被升起了。沉默的队伍,恶臭的队伍,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的队伍,死一般的沉默笼罩在这几十个人的头上。

当时还剩下一名女兵,双腿已经烂了,神智也几乎不清了,不知怎么,她突然站起来,冲着被大树完全遮蔽的天空大喊:“啊……我要回家!”周围的男兵沉默的看着她,最后不知道是谁开始抽噎的哭起来,哭声连成片。

宋丰算是其中抵抗力最好的,他们家以前是开医馆的,父亲是医生,将宋丰的身体底子打的很好。他虽然没有受到瘴气的侵蚀,但疲惫、饥饿和已经磨烂了的脚同样折磨着他。

野人山之所以叫野人山,当然是有来历的,据说这里不仅有野人,而且这里的野人还吃人。

滇缅丛林里的动物,都像是装了雷达探测仪一样,队伍饿的眼睛冒绿光,想要打猎弄些吃的,但跟本看不见活物。你能感觉到整个丛林充满了生机,充满了危险,但当你真的去寻找这些生机时,却什么也找不到。

连一只野鸡都打不到。

唯一能看到的是各种各样的毒虫、毒蜘蛛和有毒的植物,这些都不能吃,有些植物根本不认识。

饿的狠了,也试着去吃那些不认识的植物,最后很多人都死在了这上面。

那根夜晚并不平静。众人真的遭遇了野人。

野人究竟长什么样,说实话,宋丰也看不清,它们的速度太快了,在树林间穿梭,众人只看的到一个个黑影,如同闪电,如同鬼魅,队伍里时不时发生惨叫,每一声惨叫过后,就会有一个人消失,而消失的那个人,原本所站着的地方,就只能看见一道被拖拽的痕迹和血迹。

当你顺着被拖拽的血迹追上去时,那道痕迹又会突然消失在某棵大树下,而当你举头朝树上张望而忘记堤防四周时,你可能就会被另一个野人给抓走。

最终,小分队里临时推选出的指挥官下令跑,敌人太强大,除了跑没有别的选择,能跑几个是几个。

宋丰至今记得,那个指挥官叫李有德,在撤退的过程中,队伍里原本的指挥官失踪了,为了组织纪律,剩下的人便推举了一位临时的指挥官。

第三十一节 活下去

李有德三十来岁,家里人都被日本人杀光了,他为人很仗义,杀起鬼子来那种不要命的劲头,让所有人印象深刻。最重要的是,他的年龄、他的经历,塑造了李有德坚韧的性格和谨慎稳妥的处事风格。

宋丰谎报的年龄并没有瞒过李有德,那年头的人,结婚生子都很早,当时才三十多岁的李有德曾经摸着宋丰的头,说:“我娃儿要是还活着,也该有你这么大了。”一边说,眼里一边湿润了,然后别过脸悄悄擦掉。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李有德挺照顾宋丰的,给他取了个绰号,亲热的叫他‘小疯子’。

野人山很大,地势也很复杂,余下的几十人拼命跑,拼命跑,一直到第二天实在跑不动,所有人都瘫软在地上时,李有德数了数。

九个人。

三十多人的队伍,一夜逃亡,只剩下了九个人。

当时被野人抓走的人数,并没有那么多,也就是说,还有一部分人,应该是中途掉队或者晕倒的。

宋丰年纪还小,看着百人的队伍只剩下自己九人,根本受不了这个刺激,红着眼要回去找人。

李有德喝道:“怎么找!”

莽莽丛林,太容易迷路了,也有太多危险了。前一刻好好的人,或许被某只看似不起眼的蜘蛛咬一口,要不了多久,就会倒地身亡。整个队伍能活下来的人,几乎都是凭借着一股意志在支撑。

很多人一但意志放松,一但倒下,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宋丰抹着眼泪,呐呐道:“还有多久、还有多久才能回去。”

队伍里唯一的女性神智似乎都有些不清醒了,双眼迷蒙,道:“睡觉,好想睡觉。”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了,除了水和一些草,什么东西都没有吃过。

身体的病痛,精神的疲惫和困顿,让所有人都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但这里是野人山,不能睡。

李有德站了起来,道:“打起精神,一口气翻越野人山,出去了再睡。”最终,那个女同志还是没有坚持在,倒在了地上。

她已经很了不起了,整个队伍十多个女人,只剩下她一个活到了现在。

倒下后,宋丰连忙去摸她的脖颈脉搏,道:“还没有死,她还活着!”

倒下不救。

这早已经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规矩。

不是心狠,是根本没有能力。

可现在,只有九个人的队伍,唯一顽强活下来的女同志,难道也要放任她不管吗?

宋丰猛地将人楼住,道:“我救她!”

李有德道:“你怎么救。”

宋丰道:“我背着她走。”紧接着,他试图将人给背起来,但疲惫的身体,烂掉的脚掌,让他根本办不到这件事,数次跌倒后,宋丰抽噎起来,队伍中的其它人也没一个好受的。

所有人都脏的看不清模样了,只有一双双眼睛。

宋丰九十多岁了,很多事情都已经忘了,但那一张张脸,一双双眼睛,却记得清清楚楚。那些肮脏的脸上,那一双双黑白分明,含着眼泪和无助的眼睛,多少年了,一直深深的刻在脑海里。

众人最终没有放弃最后一名女同志,他们用藤蔓和树干做了个简易的担架,剩下的八个人,四人一组轮流抬。按理说,担架两个人抬就足够了,但整个队伍,除了宋丰稍微好一些以外,其余人都已经半只脚踏入鬼门关了。

支持着众人至今没有倒下的是什么?或许每个人的理由都不一样。

李有德是要活着,杀更多日本人,给家人报仇。

宋丰只是单纯的想活着,这是人基本的求生本能。

队伍里的大牛是想把日本人赶出中国,这样日子平静下来,就能安安心心娶媳妇儿生孩子。

那个昏迷的女同志呢?是什么支持她活到了现在?她中途醒来过一次,宋丰问过她,她说:“我是医生。我们国家的军人,需要医生,我不能死。”那时候,军医确实是紧缺的。中医治病断根,但在战场上,动不动断手断脚需要动手术,这些需要急救的东西,中医并不容易办到。而学习过西医的人,少之又少。

每一位医生,都是非常宝贵的资源。

还剩下四个人,宋丰记得他们的名字。

吴病,郭孝,熊三石,卫得福。众人轮流抬着,又坚持走到了当天下午,每个人都浑浑噩噩,大脑都跟着空了,只剩下本能的,机械性的运动,唯一的感觉是痛、累、饿。

直到雨水浇在脸上,才反应过来下雨了。

众人的身体已经极度衰弱,再继续淋雨,恐怕都得玩完,无奈,众人找了个地方躲雨。

那是棵大树,树下有个大树洞,这里的树,不知生长了几百上千年,有些树大的吓人。这个树,是一颗‘三子树’,就是那种好几颗长在一起,挨挨挤挤的那种树。

这种模样的树,在城里很少见,但在滇缅丛林里却太多了。

连着的树洞有两个,里面有些虫蚁,众人将虫蚁清理出去,用包里的雨布挡住竖洞口,躲了进去。

瓢泼大雨,温暖的树洞,让人昏昏欲睡。

没人支持的住,所有人都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那个女同志就睡在宋丰旁边。宋丰盯着她看,忽然觉得,她睡的太过安详了,脸上的肌肉僵硬的可怕。一个不好的猜想浮现在了宋丰的脑海里,他去摸那个女同志的鼻息,果然,人已经死了。

他赶紧去查看其它人,吴病和卫得福也没能醒过来。这就像我们常说的猝死,坚持两三天不睡觉,一睡下去就醒不过来一样。

只不过一晚的功夫,九人小分队,变成了六人。

最终,他们将三具尸体安放在了树洞里,如果条件允许,或许会挖个坑埋起来,但六人太疲惫了,根本没有这个经历。比起那些死在路上,腐烂在泥中的战友来说,或许能有个树洞遮身,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余下的六个人继续走。

机械性的走,因为除了走,众人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在这个过程中,竟然还遭遇了一只日本人的小分队。不过这支小分队比他们好不到哪儿去,只有两个人。

同样的狼狈不堪,同样的浑身是伤,两拨人正面遭遇了,但却没有开打,这种时候,根本打不起来,没有谁有那个力气。不管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都隐隐意识到,这片丛林,就是所有人的埋骨之地。

两拨人打了个照面,互相戒备着,然后各自分开在了丛林里。

一路向北。

然而,这支六人的队伍,最终没能翻阅野人山,在中途,周围的树冠忽然扑簌簌颤抖起来,紧接着,几个野人黑乎乎的身影露了出来。六人身上的枪支,早已经没有弹药了,基本是当拐棍在用。

这种时候,除了逃命,还能干什么?

野人的速度非常快,几人很快便被追上了,就在这时,李有德说:“我来掩护,你们跑。”虽然野人得具体数量众人看不真切,但那扑簌簌而动的树影却显示着,人很多。

赤手空拳,怎么掩护?

这时,队伍里将大牛的那个人,脚步踉跄了几下,腐烂的腿上一边流血一边流脓,颤颤巍巍,似乎随时都会倒下,他道:“我也掩护,其余人撤退。”

郭孝几乎疯狂了,声音嘶哑的大叫:“掩护个屁,我们谁也跑不了,谁也跑不了!烂了,我身上都烂了!”他撕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溃烂的脓疮,隐隐还能看到有蛆虫在爬动。

“不。”这时,熊三石艰难的开口,抄起了手里当拐棍的枪,气喘如牛:“我们队伍里,还有一个人能跑。”

那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宋丰。

由于出身中医世家,身体底子打的好,宋丰是这个队伍所有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受到瘴气侵蚀的人。

“不……”宋丰知道了他们的意思,不由摇头,嘶声道:“要跑一起跑,三石,大牛,指导员……”他的话未出声便猛的被刘有德打断了:“三百多个同志!总得有一个活着出去!活着,看到小日本被赶出去的那一天!跑!跑!跑!”一声比一声强烈,到话音落地时,野人冲了过来,数个黑影扑了上来,而刘有德等人,也大叫着冲了上去。

宋丰跑了。

不是怀着什么大义凛然的情怀,他只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只想着活下去。

在其余人冲向野人的那一刻,宋丰按照指示拔腿就跑,他听到身后传来的厮杀声、怒喝声和惨叫声,但他不敢停下脚步,记忆中最后一幕,只看到到一个个浴血拼杀的身影。

宋丰是好运的,三百人的队伍,他最终活着走出了滇缅丛林,挺过了八年抗战,活到了小日本被赶出中国,甚至活到了现在。

他的身体快不行了,虽然看起来很硬朗,但他越来越多的梦到死在滇缅丛林里的战友,很多张已经遗忘在记忆力的脸,在七十多年后,重新鲜活了起来。

宋丰感觉到了死神的召唤,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但有一件事,他没办法搁下,那些尸体腐烂在滇缅丛林的战友,那些倒在路上的身躯,那四万多的阴魂,还停留在那片林子里。

……

我听到此处,已经觉得眼眶有些发热,问道:“那,宋老先生,是想让我们……”

姓房的人道:“多的尸体找不回来了。宋老先生只希望能找到那三具放在树洞里的尸体带回来,并且要求,沿途如果有看到其余的远征军尸体,需要一并带回。”

第三十二节 组建队伍

唐琳琳已经听的快要流眼泪了,闻言一拍桌子,大义凛然道:“为革命先烈办事,义不容辞,没问题!”

谭刃这时却泼了一盆冷水,问道:“报酬怎么算。”霎时间,我和唐琳琳朝着谭刃投去鄙夷的目光。这种时候了,居然还问报酬!龟毛也该有个限度吧!

谭刃无视我们二人的目光,依旧老神在在。姓房的便摸了摸鼻子,道:“报酬不用担心,宋老爷子的孙儿是个有出息的,现在生意做的很大,而且为人孝顺,钱方面包管满意。”

谭刃闻言,翘起了二郎腿,沉声道:“这不止是钱的事情。我这里只有四个人,得留一个人看店,所以能出动的就三个人,三个人去滇缅丛林,太少了。”

姓房的闻言嘶了一声,想了想,说道:“你的意思是,得增加人手?”

谭刃道:“不止是人少,既然是想着进滇缅丛林,那里面是个什么情景你们应该是知道的,还得弄一些必要的装备。”

必要的装备?

我还没会晤过来谭刃这话是什么意思,姓房的倒像是完全听懂了,立刻点头说:“装备没问题,这个我们懂。人手的话你们要多少?”

谭刃道:“不低于五人,女人不要。”

唐琳琳闻言嘟了嘟嘴,道:“老板,你性别歧视,我要去报警。”

谭刃点了根烟,随即看向唐琳琳,不冷不热的说道:“你知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有一段资料你可以去查一下,从那个丛林撤退的人,男男女女,大部分后来都不孕不育落下各种病根了,宋老爷子能儿孙满堂,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

我不由得吃了一惊,道:“那、那么严重?”

谭刃道:“那是以前,但现在装备不同,危险性自然就小了,但还是要以防万一。”

姓房的立刻道:“我懂、我懂,那么危险的地方,肯定不能让女孩子去,还有没有别的要求,我这就回去复命了。”

谭刃摇了摇头,随即示意我拿了份表格给姓房的,让姓房的填写详细资料,这份表格非常详尽,将各种细节资料都补齐了,随后姓房的才告辞离开。

我和唐琳琳凑到一处仔细浏览了一遍这份资料,得知宋老爷子是川人,后来一大家子是随着孙儿移居深圳的。虽然是孙儿辈,但他孙子也三十多岁了,白手起家,很是不错。

这次对方出的价格是八十万,比起王泽海那一次的劳务费,自然是少了很多,但情况不一样,像王泽海那样的土豪,也不是天天能遇上的,这个价格也算合理了。

由于年代久远,滇缅丛林也大,所以宋老爷子自己的那三具尸体在野人山里,具体哪个位置就不清楚了。再说树洞,野人山带树洞的大树太多了,而且地形复杂,多毒瘴沼泽,稍不注意,就是有去无回。

姓房的说,今天晚上会在人手方面给我们回复,只要敲定了,明天就可以动身。

我们死人看着资料,唐琳琳立刻道:“那咱们四个,谁留下来?”我和谭刃以及周玄业的目光,齐刷刷留在了唐琳琳身上,她噎了一下,刚想开口,周玄业便笑了笑,道:“你是咱们事务所唯一的姑娘,这种又苦又危险的活儿,怎么能让你去呢?”

唐琳琳可怜巴巴道:“我不怕苦。”这丫头就是活跃过头了,明显是想跟着去凑热闹。

谭刃直接做了决定,让我去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不出意外,这次行动,就由我们三个人去了。说实话,这个任务还真是挺艰难的,所幸现代化的装备较为厉害,否则按照远征军的条件进入滇缅丛林,没准儿我们也会挂在里面。

当天晚上,我们这边边接到了老房的电话,说所有人手都已经安排妥当,由于这次的装备里,有一些违禁品,所以我们不打算坐飞机,宋家准备了几辆车,先自驾到云南。

出发时间定在第二天清晨,我们只收拾了一些衣物,清晨起来就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我和谭刃以及周玄业两人,由谭刃带头,给祖师爷上了柱香,说了些保佑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话,便在唐琳琳怨念的目光中离开了。

出了事务所的大门,车子早已经在外等候,大部分人都站在车身旁边,三三两两的交谈。

我数了数,竟然有十三人之多!这十三人,应谭刃的要求,清一色都是男的,而且各个身材高大挺拔,肌肉分明,显然身体素质都很不错。

姓房的并没有在场,毕竟他只是来帮忙下单的,这十三人的领头人,是个穿着黑色皮衣的中年人,面容普通,但整个人的气质非常的随和,因而一眼看去,反而会让人忽略他的外面,感受到那种让人比较舒适的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无形,却实实在在,一个人有没有气质,有怎样的气质,别人都能感受的出来。

这个人虽然我们还不熟,但一见之下,就觉得心生好感。不论如何,我们已经是一个队伍了,心生好感,总比遇到什么看不顺眼的队友强。车子一共三辆,领头的那个人和我们打招呼,伸手道:“三位,幸会,我姓宋,宋侨明。”

姓宋?

我下意识的问道:“你是宋老爷子的……?”

他道:“他是我爷爷。”

这下别说我,连谭刃都面露惊讶之色,便听谭刃道:“你也去?”

宋侨明笑道:“别这么惊讶,我以前是当个兵的。”旋即又指了指后面的十二人,说:“这些都是我退伍的战友,身体素质过硬,放心吧。”

周玄业开口道:“宋老板,我冒昧的说一句,你何必以身犯险。”有这十二人,又能弄到先进的装备,他们自己进入滇缅丛林都没问题了,何必还要找上我们?

那三具死在树洞里的尸体,生辰八字皆不详,又没有什么遗物,再加上宋老先生给出过野人山这个具体目标,所以根本无需动用什么秘术,最好的方法,就是动用人海战术去搜。

宋侨明既然已经找到我们,又何必自己去出这个头儿?

像是看出我的疑惑,宋侨明招呼我们上车,道:“先上车吧,到车上说。”

我们四人上了一辆面包车,坐在后座,由一个队友在开车。

车子开始一路往关外开去,这是长途,从深圳跑云南,索性谭刃带了他的平板电脑,我们便放了个电影,一边看电影一边聊天。宋侨明说,他爷爷对这件事情非常看重,九十多岁的快要入土的人了,可以说这是宋丰唯一的遗愿,无论如何,他也得办好了,不能让宋丰失望,所以就亲自上阵了。

我闻言,说道:“据说很多从滇缅丛林撤退的远征军都落下了一身病根,你不怕啊?你爷爷舍得让你来冒险?”这么有出息的孙子,应该是家里的重点保护对象吧?

宋桥明耸了耸肩,道:“我瞒着他,说出差,偷偷来的。”说着,他指了指车后面,道:“防毒面具,药品、枪支,都很齐全,时代不同了,滇缅丛林没有那么恐怖了。”

我听他说到枪支时,忍不住瞪大眼,道:“枪?你、你还弄到了枪?”

难道谭刃当时指的特殊装备就是这些?

宋桥明对我惊讶的反应显得很奇怪,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谭刃和周玄业,道:“野人山里危机重重,先不说野人,就是猛兽都有很多,没有枪护身,那不是去找死吗?”

我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听到自己的车里放着枪支弹药,自然紧张,问道:“有几支枪?”

宋桥明道:“一人一挺,从手枪到冲锋都有,我这次是下了血本了。”我一面觉得心惊,一面又觉得兴奋,毕竟哪个男人不喜欢这些东西,我甚至有种想去翻装备包的冲动。

接下来的行程,众人走走停停,也都混熟了,队伍里的人,都是退伍军人,性格直爽,大部分都很好相处,一路下来,众人很快就混熟了,对我和周玄业都很热情,唯有谭刃,这丫洁癖太严重,又属于比较毒舌和寡言的人,所以队伍里的人不怎么搭理他。

好在谭刃自己也不在意这些,拿着平板,该炒股炒股,该看新闻看新闻,在第二天的晚上,我们才到达云南。但这并不是终点,在昆明休整一晚后,我们继续往西北方向开,沿着国道,驶向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这里也是我们进入缅甸丛林‘密支那’的路线。

对于这片丛林,我最初的印象是停留在那个姓房的人的讲解上,然而在车上这两天,通过和众人交谈以及看了一些携带的地图资料,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天真。

第三十三节 跨国拐卖

滇缅战役,受到当时的条件限制,撤退的路线有好几条,到了现代,随着交通便利,其实有很多的路线可以穿越密支那地区,也就是丛林。但我们是来寻找远征军遗骨的,所以不得不沿着当时远征军的撤退路线倒推回去。

第五军撤退时,由于人员分散,所以每支队伍最终的出口都不一样,而宋丰当时走出滇缅丛林时,离的最近的人群聚集的,是一个怒族的村子,这个村子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规划到怒江傈僳自治州下一个叫片马的边镇,我们必须得先到达片马,然后穿越一大片原始森林,最后才能到达密支那的边境。

之所以这么曲折,是因为密支那地区那片瘴气密布的丛林,在以前原是中国的领土,后来才割给缅甸的,领土这东西,又不是蛋糕,可以切的那么仔细。所以,如果将密支那丛林地区看成一个整体的大蛋糕的话,那么这块蛋糕,大约有十分之一是位于中国的,剩下的十分之九,则是缅甸的领土。

非法跨越边境,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但庆幸密支那山林莽密,千里无人,所以我们只要小心,还是有机会穿过去的。

不过,在到达缅甸区域之前,我们得先穿过这十分之一位于中国的莽林。

按理说,毕竟是在本国的领土上,这应该是件较为简单的事,但当宋侨明拿着地图跟我仔细讲解后,我才发现,这次的活儿,真的是亏大了。

这片区域,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一片无人区,但这里与缅甸接壤,缅甸产什么?有人可能会想到产玉,但事实上,它还产毒,并且历来就是毒品输出的大国,而中国与缅甸接壤,又有直达的公路,所以说,从缅甸倒卖毒品过云南,又从云南辐射到全国,是毒品的一条大线。

随着毒品打击力度的增大,公路上设下的关卡太多,很多贩毒的,在半道上就下车,在快要入国境的时候,便取道原始丛林,利用这片无人区,躲过对毒品的监管。

随着这条巨大利益链的形成,这片十分之一的土地,成了一个巨大的毒品输出点,间接的,连周围的人,都吃起了毒品这碗饭。为了将这碗饭吃的更稳当,当地人开始往丛林内部进发,在里面开垦耕地,许许多多的小村落或者散户孕育而成,随便UI个看起来老实的农民,都有可能是个毒贩子。

这还不算,还有偷猎的、盗伐,倒玉的,各种团体鱼龙混杂,将这片看似无人的区域,变成了一个鱼龙混杂的修罗场。你如果只是规规矩矩在周围的边镇活动,或许你感受不到什么,但如果你有那个胆子,进到丛林里,和那里的人打交道,那你接下来的命运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或许你看到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子,只是一些普通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又或许,你会无意间撞见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那时候,在一片莽莽的无人区让一个人失踪,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事了。

我们现在所去的片马镇,就是绕过国道,绕过边界线,直接取道这个灰色地带。

在这片灰色地带你,最可怕的不是毒瘴或猛兽,而是人!穿过这个灰色地带,进入密支那缅甸国境后,才是任务真正开始的时候。我光是听宋侨明说下来,都觉得任务艰难,不由咽了咽口水,道:“万一咱们遇到毒贩子怎么办?”

他道:“遇到毒贩子不过一个死,遇到人贩子才惨。就你这样的,抓住了先打一顿,饿两天。你长的还不错,如果人贩子的头目是女的,还要贞操不保被轮流玩一遍,最后通过这个灰色地带运出国。咱中国现在虽然赶不上英美,但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你知道东南亚那些小国家有多少黑色生意吗?像你这样的如果被倒卖出去,一般有三个下场。”

我下意识的问道:“什么下场?”

宋侨明伸出一根手指,道:“一,长相不错,没准儿会让你去做鸭子。”我听了觉得乐,道:“好啊。”可以免费和各种姑娘……天呐,不能想了,我不能想这么龌蹉的事。

宋桥明见我的反应,顿时露出好笑又无奈的表情,道:“是免费的鸭子,老板收钱你干活,从早到晚接客,一直吃各种秘药,有些到最后不是射精,是射血,直到死在里面,被秘密处理掉。还觉得好吗?”

我忍不住捂住裤裆,咽了咽口水道:“太他妈惨了。”

宋侨明又道:“这是在你长相不错的情况下。如果长得不怎么样,也会被倒卖去一些黑市,被控制起来,做免费的劳动力,没准儿一辈子待在矿洞里挖矿,直到死都没人知道。”

我道:“还有呢?第三呢?”

宋侨明道:“第三种比较痛快,打麻药,将你全身能用的器官都取了,两个肾、一个心、肝、还有角膜,反正你睡一觉不知不觉就死了。这是比较大的团伙,人家就取价值高的器官。”

我打了个寒战,道:“小的团伙呢?”

他道:“小团伙就跟吸血鬼一样,会将你身上但凡有点儿价值的都取走,血都给你抽干了。”

我忍不住抽了口凉气,道:“这么猖狂?不对啊,我说宋哥,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宋侨明三十出头,年纪比我大,所以叫声哥也是应该的、我说完,他道:“我接触过啊。”紧接着,他就说起了一件事儿。

那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儿了,他去马来西亚谈生意,和他做生意的那个老板当天晚上神神秘秘的说要带他去一个好玩儿的地方,所以他就跟着去了。

那地方看起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会所,而且外表挺简陋的,但进去后,却有地下室。

那地下室很大,到了后已经坐满了人,看那些人的衣着,都是一些非富即贵的,男男女女都有,当然,又以男人居多。

中央有一个台子,看样子是有什么表演,周围交谈的人说什么,宋侨明也听不懂,只感觉这些人挺兴奋的。

等了不久,表演开始了。一个浑身赤裸,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赤身裸体的走上了台,对面跟着上台的还有个赤身裸体的男的,接着就开始表演起了各种禁忌的把戏。

具体表演什么,宋侨明递给我一个‘你懂的’眼神,我吃惊道:“现场活春宫?”

宋侨明道:“什么活春宫,那简直就是变态,还有太多把戏了,我当时都看不下去了,但偏偏有人好这一口……”他大概想细讲,但一边的周玄业突然咳嗽了一声,宋侨明便摸了摸鼻子,道:“话题扯远了,咱不说这个,总之那些表演的人,都是从各国被倒卖的,什么人都有,还有些变态喜欢玩残疾的,活活将人打断了手脚,割了舌头。你能想象一个只有身体没有四肢的人,在台上做各种表演的情景吗?”

估计是我的表情太过难看,宋侨明挥了挥手,道:“……不说了不说了,别以为只有小孩儿容易被拐卖,每年失踪的成年人,男男女女还少吗?咱们中国还算不错的,电视里报道的致人伤残,逼迫去乞讨的,和国外比起来,简直是小儿科,所以如果被拐卖了,在国内或许还有希望,至少咱们中国人还没有那么变态,要是被倒卖到国外,那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器官组织直接弄死,已经算是最幸运的了,很多人都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

说完,他还故意吓唬我,道:“小苏啊,你这么老实,进了林子可得跟紧队伍,千万别丢了。”前天刚上车认识的时候还叫我苏先生呢,现在就沦落成小苏了。果然,人一熟就容易蹬鼻子上脸。

宋侨明似乎只是这么一说,说完,就一拍脑门道:“扯远了,言归正传,我们进了林子后,就伪装成自助探险队,不能走散,尽量不靠近有人的地方,秘密潜入密支那,有没有问题?”

周玄业点头道:“没问题。”

我没吭声,心中依旧没能平静下来,当初得知顾欣的遭遇后,我都已经觉得这个世界太黑暗了,但刚才宋侨明跟我说的那番话,却让我觉得震惊。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吗?这还是我所熟悉的那个世界吗?

我忍不住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成年人被拐卖呢?”

宋侨明道:“拐?你觉得成年人是那么好拐的吗?拐卖二字,就是个说头,很多都是强行掳人,比如你一个人下夜班,突然冲出来三个人把你敲晕了,往车上一放,你知道什么?”

第三十四节 教化

我想起那些有失踪人口的家庭,不由觉得心凉,如果他们得知自己失踪的亲人,可能遭遇到宋侨明所说的那些情况,那该是一种怎么样的痛苦?这一刻,我只恨自己的力量太过弱小,如果我可以把那些失踪的人都找出来就好了!

可是,我没有周玄业和谭刃的本事,即便有,我们三个人哪怕不停的接单,又能帮助多少人呢?

我不由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谭刃闻言,眼光从平板电脑上移开,沉声道:“量力而行。”

周玄业笑了笑,道:“还记得捐款的时候,我给你推荐的那份儿名单吗?”他说的是一份助学单。

我点了点头。

周玄业便道:“有需求才有市场,像这种生意,在有些国家很少,有些国家却很流行,这就是那个国家民众的需求。”

我道:“就不能有点儿正常的需求吗。”

周玄业道:“是啊,正常的需求。我接过很多一例拐卖人口的单子,对象是个女性。她被拐卖的那个村子,男人很多,而女人大部分都是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了摇头。

周玄业道:“因为穷,思想落后,所以那里的人女胎打,男胎生,男的长大了村里没女人,就去外面买,这就是需求。人和动物的却别在于,动物是遵循着本性而为,但人却可以控制自己,这份控制自己的力量,就来源于你所接受的教育和你所身处的环境。”

我隐隐有些明白周玄业的意思,但没等我发问,他又道;“你觉得,男人、女人、孩子、老人,他们中,哪一个最和善,哪一个最残忍?”

怎么话题变得这么快?

我想了想,觉得如果非要选一个的话,大概是老人最和善,男人最残忍吧,于是我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周玄业却哈哈笑了起来,道:“一个都没有答对。你为什么觉得老人和善?”

我觉得周玄业的话题变得有些奇怪,但我知道,他不是个不靠谱的人,所以便老老实实回答了自己的想法:“老年人,见的多了,性格比较平和,慈祥这个词儿,不就是老年人的专用吗?”

周玄业又道:“为什么觉得男人最残忍?”

我道:“周哥,虽然我也是男人,但我站在公平的角度来说,咱们男人的心确实要狠一些。”当然,也有些比较残忍的女人,但相对比起来,毕竟是少数。

周玄业摇头道:“你错了。”

宋侨明也来了兴趣,好奇道:“那正确的答案是什么?”

周玄业道:“正确的答案是,孩子最残忍,女人最和善。”

这个答案,实在是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说女人和善,或许也可以接受,但说小孩子残忍,是不是太过奇怪了?

我和宋侨明同时问道:“理由!”

周玄业道:“我小时候在山上,没什么玩的,后来喜欢上炸野狗。先抓两只鸟弄死,然后引野狗过来,最后用鞭炮炸,炸的它们头破血流哀哀嚎叫,觉得很有趣。”

我操!

我震惊了,周玄业小时候是这么变态的人?

他看见我惊讶的表情,耸了耸肩,道:“看我干什么,小孩子,随性而为,他们没有接受教育,没有善恶观,身上有人类最纯真的一面,也有最残暴的一面。成年人在受到教育后懂得控制,而孩子是不懂得控制的。”

他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常常玩的几个游戏,一是往蚂蚁窝里灌水,将里面的蚂蚁全部淹死,看着它们挣扎觉得很有趣。二是捡来废弃的针筒扮医生,给抓住的动物打针,往针筒里吸满水,然后抓一只蜘蛛给它打针看病,最后活活的用水将它的肚皮撑破,看着它拖着不停冒水的肚子在地上挣扎,最后死亡,然后寻找下一个‘病人’。

那时候这只是一个游戏,而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分外惊心。

没错,我们常说孩子是最干净可爱的,但同时,还没有学会善恶是非观的他们,遵从本能行事,往往会干出很多让人触目惊心的事。

宋侨明听完,回忆道:“你们这么一说,我小时候也挺混蛋的,有好吃的都是一个人抢着吃,父母自己不吃肉,都会把好吃的让给我,那会儿日子真穷啊。”

周玄业又是一笑,道:“护食、自私,这是人的本能,自私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是所有生物都与生俱来的。但人可以通过后天的环境来抑制它,有些人抑制住了自私,所以人类社会,才产生了博爱这个词。”

我顿时明白了周玄业这几个前言不搭后语的问题所要表达的意思了,于是说道:“所以你认为,要想根本上解决和减少这些事情,只能从教育塑造着手?”周玄业所说的那个山村,那里的人如果能接收先进的思想和教育,自然就不会再缺女人,同样的,也就不会再买女人。源头的问题解决了,市场就会慢慢缩小甚至消失。而那些畸形的市场需求,又何尝不是人类心理的扭曲所延伸而来的?

周玄业点了点头,道:“不过总有那么一些人是无法遏制自己的,所以还需要法律。法律和教育,强权与人格塑造,缺一不可,但这不是我们能管的事,我们能做的,不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

这个话题到此结束,这个世界还有太多的阴暗面,但也有很多的阳光。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在不断学习和进化的过程中完善自己,就像每一个生来就带着残忍基因的孩子,他们慢慢学习知识,慢慢塑造人格,最后,才成长为一个健全的人。只有塑造了好的人格,才不会滋生那么多扭曲的市场需求。

下午时分,我们到达了边城片马。这是个小地方,下面还有四个村社,由于地处中缅贸易的中心,所以地方虽小,经济却是不错,人人脸上都挂着一种满足,就是建筑物有些老了。

‘片马无穷山’的说法却不是瞎来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片马这个词儿,来自于景颇语,意思就是‘木材堆积的地方’,站在片马的高处,还可以眺望到‘三江并流’的壮丽景观。所谓的三江,也就是发源于青藏高原的水系穿云南的情形,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三江汇聚,又恰逢落日,远远望去,只觉得山间如同有三条金龙在崩腾,远处的高山,有些已经带了雪,江水与雪山,落日与莽林,郁郁葱葱,绵延万里,令人心潮澎湃。

我深深吸了口气,觉得空气都是十分清冽的,顿时有种免费旅游的感觉。

当天晚上,我们在片马住了一晚,又逛了逛当地的夜市,吃了些特色小吃,第二天便收整了装备,开始朝着那片危机重重的莽林而去。我们一行一共十六人,并没有全部离去,而是留了四个人在片马,以防出什么意外,好随时接应我们。

我们十二人开始徒步进入滇缅丛林,这段路由于已经被人为开发出来,所以走起来并不困难,站在看出,还可以看到炊烟袅袅。我记得宋丰的话,那些农民,很可能都是白天种地,晚上干黑活的,所以众人都没有接近那些有人烟的地方,而是拿着指南针,在丛林里疾走。

因为有人类的加入,因此滇缅丛林的前半截并没有什么危险,很多大树都被砍得只剩树桩子,宋丰所形容的那种遮天蔽日、挨挨挤挤的大树根本看不到,没有足够的树,猛兽毒虫什么的自然也就少了,因此最初给我的感觉并不像原始森林,反而像一片普通的林子。

这一走,便走到了下午时分,众人正估摸着该扎营的时候,居然和林子里的另外一批人不期而遇了。

对方看到我们也显得很惊讶,那是几个农民模样的人,有些穿着少数民族服饰,有些穿的比较现代化,一行五六个,背着背篓,扛着工具。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他们会是谁?是普通的良民,还是隐藏的毒贩子?或者人贩子?或者是干其他不法勾当的?

拖宋侨明的福,我现在对外界的警惕,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看谁都觉得像犯罪分子。

不等我们开口,那帮人里年纪比较大的一位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天快黑啦,怎么在林子里晃啊。”

队伍里一个绰号叫顺子的人闻言答道:“我们是来这里玩儿的,探险、旅游。”那人看了看我们的背包和挂着的照相机,哦了一声,随机道:“这地方不太平,你们晚上住哪儿?”

顺子说:“我们有带帐篷。”

那人立刻摆手:“哎,不行不行,太危险了,去我们那儿歇一晚吧。这地方经常有走私的,你们要是撞上他们,就不好了。”我挺意外的,没想到这个老人家,竟然直言不讳的说出这种应该称为隐秘的事。

第三十五节 乌鸦嘴

那老人家说完,他身后的其余人也跟着应和,一个年轻小伙子说:“你们大城市里人,真是胆子大,我们这里很乱的,本地人出门都要结伴而行,还是去我们村歇一晚吧。”

我心想,连你们是好是坏我们都不确定呢,怎么可能去你们村子?

果然,是只听顺子道:“谢谢乡亲们的好意,我们这一大伙儿人,能出啥事儿。”那帮人又劝说了几句,见我们执意不跟去,就提醒我们要小心谨慎些,便扛着各种农具走了。

当天晚上我们就地扎营,第一夜在这个危险的灰色地带过夜,众人都很警惕,三人一般的轮着换班守夜,一晚上下来,倒也相安无事。第二天我们开始翻山了。

这里要提一句,滇缅丛林并非是那种一马平川的原始丛林,而是大山绵延的那种,所谓的河谷野人山,也只是一个统称。野人山并不单指某一座山,而是指一大片山区。

众人翻山越岭,时而高时而低,目光时而被大树遮眼,时而又豁然开朗,眺望山川。此刻已经是秋天,之前在深圳感觉不到,但现在来了云南,顿时就感觉到了气温的差异,早上山林间雾蒙蒙的,清新的空气中,还夹杂着一股凛冽的冷风,让人觉得神清气爽。

时不时的,我们也能看到坐落在大山里的一些小心居民区,大部分都是些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很少,我们只是远远的看着,并没有靠近的打算。

众人都混熟了,所以一路上边走边聊天,天南海北的,倒也不觉得无聊。

下午时分,走在最前面的周玄业突然有些异常,他时不时的会回头看我,看的我莫名其妙。

队伍里都是当兵的,在体能方面,我赶不上这些曾经的军人,所以走在队伍的后面。被周玄业频频回头看了几次后,我觉得挺不好意思,便跑上前,说:“周哥,你老看我干什么?”

周玄业闻言,却是一愣,随后道:“我不是在看你。”

不看我难道看鬼?

紧接着,他道:“我觉得,好像有什么人在跟踪咱们。”

这话吓了我一跳,感觉四下张望,但目光所及处,都是高大的林木,哪能看见什么人影。但我一向是比较信任周玄业的判断力的,大概是这半年多的经历,周玄业和谭刃展现了太多牛逼的一面,所以让我有种近乎盲目的信任,因此,虽然什么也没看出来,我还是提议道:“要不别急着赶路,在周围搜一下,万一被什么坏人盯上就不好了。”

我们三人是宋侨明请来的指挥官,自然是什么都听我们的,周玄业立刻点了点头,下令三人一组,在周围查看一下。

我照例和周玄业以及谭刃走在一处,三人将周围摸了一圈,除了我们这帮人来时留下的一些痕迹外,并没有看到其它的踪迹,半个小时后,众人汇合,一无所获。

周玄业露出一个笑容,道:“大概是我多心了,没有最好,继续上路。”

如此这般,我们便接着上路,秋季山林里的虫子倒是没那么多,再加上这里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无人区,所以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危险,我想象中的狼、老虎、野猪什么的也没出现。

到了晚上,我们找了块平地扎营,升起一团篝火,拿出便携奶锅煮东西吃,将饼干糊和肉干什么的煮在一起,卖相不佳,但味道还凑合。众人一边吃一边聊天,也挺热闹。

吃着吃着,谭刃忽然停下了咀嚼的动作,原本低着喝饼干糊的头,也猛地抬了起来,他鼻子嗅了嗅,道:“什么味儿。”他这么一说,我也忍不住嗅了一下,立刻发现,空气中,不知何时,竟然多出了一股奇怪的香味儿。

这味道很淡,来的也太过古怪,我们意识到不对,谭刃立刻道:“快戴防毒面具。”由于中国境内这一片,由于树木砍伐,几乎没什么毒瘴,所以我们并没有戴上防毒面具,毕竟那玩意儿戴着不舒服,而且还是有些重量的。我们的原计划,是溜进缅甸的密支那地区再戴,现在看来,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众人立刻去翻装备包,打算戴上防毒面具,然而就在这片刻间,那味道突然变得强烈起来,霎时间,我整个人觉得头晕脑胀,手脚无力,不过几秒钟的功夫,我连多想的机会都没有,便就此晕过去了。

最后一刻,我的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念头:出师未捷身先死,祖师爷,你可保佑我,千万别遇上人贩子!

但事与愿违,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一间地下室里。

地下室是夯土结构的,没有水泥,中间的桌子上,只放着一盏昏黄的马灯,而我则是被五花大绑的,在我周围,还有我的十一个队友,也陆陆续续醒了。

众人嘴里都塞了布,是什么布我不清楚,反正咸咸的,肯定不是什么干净的布,让我有种想吐的欲望。

很明显,我们是被人下药了,这种只有在你小说和电视剧里才出现的情节,真实的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此刻虽然醒过来,但药力似乎还没有消失,我只觉得浑身虚软。

其余人也差不多,歪歪倒倒,显得没有力气。

我们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神交流,一个个面面相觑,被布巾勒住的嘴说不了话,只能发出一些呜呜呜的声音。

我试着去挣扎,但绑人的手法很专业,挣扎了半天,也没效果,发呢累的气喘吁吁。

就在这时,地下室突然响起了吱呀一声,我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发现是有人打开地下室顶部的栓子下来了。下来的是个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女人,三十岁左右,我对少数民族不太了解,苗族的衣服我还能认出来,其余的,我就认不出了。

在她身后,还跟了好几个男男女女,面相看起来都是那种很老实的,一行人盯着我们看。

他们是谁?

干嘛的?

这时,那女人身后的一个男人开始用少数民族的语言和那个女人交谈起来,说了什么我们也听不懂,其中一个,比了个开枪的手势。我心里咯噔一下,心道:难道要杀了我们?

片刻后,那个女人开口了,用流利的汉语说:“你们的装备非常丰厚,既然给我们送来了,我们就笑纳了。”

我靠,谁他妈给你送的!

看样子,这帮人把我们抓来后,已经查看过我们的装备了。

紧接着,这女人又道:“看你们的装备,应该是想去密支那?而且来头应该还不小。”

我挣扎了一下,心说,知道我们来头不小,还不赶紧放了我们!

那女人仿佛是知道我们在想什么事的,居然说道:“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身份,成了我的阶下囚,就连屁都不是。”紧接着,她对身后的人道:“先饿一天一夜,不要给水。”

说完,就带着一帮人走了。

地下室又被关上了,我脑海里回响着那女人的话,心说:抓住了先饿着,这好像是人贩子惯用的手段啊?我看向不远处的宋桥明,用眼神询问他,宋侨明双眼跟要喷火似的,回瞪了我一眼。

我突然觉得,这丫太他妈乌鸦嘴了,现在的情况不用想,八成是遇到人贩子了。

难怪会有那么多成年人也失踪,这根本就是防不胜防啊!在营地吃着吃着东西,闻到一阵味儿,一帮人就全倒下了,这也太丧心病狂了吧!

我想起宋侨明跟我讲的那些事儿,顿时觉得冷汗直冒,要真像他说的那样,被倒卖到国外,简直是生不如死啊!

就在这时,我旁边的周玄业挣扎了一下,没挣扎出来,紧接着,他给我使了个眼色,说真的,我没看出来是什么意思。他一直盯着我的嘴,嘴里呜呜直叫,很明显是在示意我什么。

我顿时着急上火,谁听的懂你在叫什么啊!

最后周玄业放弃了,摇了摇头,开始蹭着身体,很快就离我极其近,紧接着,他艰难的将脑袋伸到了我后脑勺的地方,开始咬起了绑住嘴的绳子。用嘴解绳索,其实不难,但我们嘴里被勒了布,牙关很难使力。周玄业足足磨了二十多分钟,才将我脑袋后面的死结给打开。

我将那肮脏的布吐出去,大口大口换气,道:“周哥,谢了。”周玄业摇了摇头,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身后。这下子我总算明白他之前的意思了。我们的手是反绑的,不仅如此,还朝上绑,所以根本动不了。

唯一可以解开绳索的机会,大概就是用嘴咬,但我们连嘴都被勒起来了。周玄业解开勒住我嘴的布,是想让我给他解手上的绳索。这是个极其艰难的任务,他给我结个布条子,都用了二十多分钟,这么粗的绳索,一圈绕着一圈,里里外外的结,我得咬多久?

周玄业之前给我使眼色,应该是示意我去把他后脑勺的布给咬开,但我没看懂,所以只好他来咬我的,因此身份来了个对调。我暗骂自己蠢,立刻道:“等着,我给你咬开,我这牙,咬核桃一口一个。”

接下来开始了漫长的战斗,足足两个小时,才将周玄业手上的绳索给解了,他正要挣脱绳子,忽然间,地下室又被打开了。这一次,下来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皮肤很黑,三角眼,看着我们的目光有些奇怪。

她看见我嘴里没有塞布条,不由走到我旁边,看了看,随即捏着我的下巴道:“长得不错。”一边说,一只粗糙的手就在我脸上摸,霎时间,我只觉得鸡皮疙瘩冒了一层又一层。

妈的,宋侨明那个乌鸦嘴,这老女人,难道……难道要强奸我?

这个念头刚一冒起来,这女的突然顺手一个耳光扇了过来,直接将我给打蒙了,只听她道:“就是太嫩了,老娘还是喜欢熟一点儿的。”我脸上火辣辣的,几乎要晕过去,俗话说打人不打脸,我虽然是个孤儿,但除了小时候小朋友之间打架互扇过耳光外,还真没人打过我脸。

这时,那女人在人群里看了一圈,似乎看上了谭刃,冲着谭刃走了过去。

谭刃非常警惕的往后一缩,那女人于是笑了,一只粗糙的手伸了出去。

第三十六节 挺身而出

我以为,只有女人会贞操不保,现在才知道,这年头时代不一样了,咱们男人的贞操也岌岌可危啊。

周玄业的绳索已经解开了,但他看到这个女人时,并没有轻举妄动,背靠着墙壁,手依旧背在后面,从外面看,根本看不出他已经挣脱了绳索。我满嘴都是血腥味,为了咬开这绳索,我牙龈都受伤了,但这会儿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周玄业没有动作的原因,我估计有两个,一是跟着这女人下来的,还有三个男人;二是我们都中了药,说实话,我现在也依旧浑身软绵无力,周玄业想必也好不了多少。

他现在挣脱出来,估计立刻就会被制服,所以这会儿,周玄业只是静静的盯着那个女人的动作。

我嘴里也痛,被打的脸也火辣辣的,他妈的,喜欢老男人管我屁事,就算你不喜欢嫩的,也犯不着打我吧?这年头,年轻也是错吗?我心里一边痛骂,一边思考着,按照现在的情况,我们要怎么才能逃出去。

这时,那女人走到了谭刃身边,看了看,由于被布条勒住,因此人的脸有些变形,她看了一下,就将谭刃嘴里的布条给解了,随后立刻露出了满意的神色,说:“哎呀,刚好,年龄也好。”

说着,先生伸手去摸谭刃的身体,八成是摸到腹肌了,这老女人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又打算伸手去摸脸。谭刃的接触性洁癖,隔着东西怎么摸都没事儿,但直接碰到皮肤,这丫是要抓狂的。

他也是个识时务的,所以那女人摸他的时候,谭刃没有一点儿动静,但他发现那女人打算去摸脸的时候,谭刃的神情顿时就变了,与此同时,低吼道:“滚!”

那女人也不恼怒,肥厚的嘴唇微微上翘,露出一个笑容,三角眼盯着谭刃,道:“是不是忘了自己的处境了?”没等我反应过来,便听啪啪两个耳光朝着谭刃打了过去。

这一瞬间,我整个人都懵了。

比刚才她打我的时候还懵。

我无法想象,谭刃这样的人,会像现在一样被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贩子扇耳光。连谭刃自己都懵了,眼神僵了一下,整个脸都扭曲了起来,甚至整个人都抖了起来。

那女人哈哈大笑,道:“这就知道怕了,看不出来,外表挺猛的,原来这么孬。”我知道,谭刃根本不是害怕,这会儿明显是洁癖犯了,要知道,那女人打他脸上,压根不可能戴着手套的……

而这时,那女人打完后,打算去摸谭刃的脸。说真的,我平时虽然喜欢嘲笑谭刃的洁癖,但我后来去网上查过,这玩意儿真的是心理疾病,我们正常人可能不觉得怎么样,但对于谭刃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很难忍受的事情。

在查资料时,我看见过一个很极端的案例,是个姑娘,也有人体接触性洁癖,而且比谭刃的情况要严重,她整天都是将自己从头包到脚。

但一次意外,她的手无意间被别人碰了一下,然后……然后她就疯了!在发疯期间,她将那只手不停的在地上蹭,嘴里喊道:“有东西贴在我手上,蹭掉它!”最后还是没‘蹭掉’,她于是用刀,把自己手上那块肉削了。

我庆幸谭刃这龟毛病情没有发展到那个地步,但现在看到扭曲的脸,我已经知道不妙了,再这么下去,天知道姓谭的会不会自己把自己给折磨死。

情急之下,我喊道:“住手!”

那女人伸出去的手顿了一下,看向我,道:“干什么?”

我只是想着阻止她,事实上脑子里根本就是乱的,她这么一说,我只能道:“我觉得,我比他帅,要不、要不你来摸我吧?”

那女人愣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说:“老娘对嫩草没兴趣。”

情急之下,我脱口而出:“我、我只是长的嫩,其实我已经三十多了,而且活儿大技术好,姐姐你来我这儿。”那女的不傻,看了我,又看了看姓谭的,了然道:“哟,想救他。”一边说一边朝我走过来,一脸的嫌弃。

这女人皮肤很黑,手指粗短,眼角已经有皱纹了,肥厚的嘴唇给人一种油腻腻的感觉,肚子上一圈的肉,站在我面前,让我觉得压力山大。

她蹲下来,捏着我下巴左右看了看,跟挑牲口似的,最后道:“笑一个我看看。”我知道这女人一语不合就要扇耳光,只能勉强笑了一下。最后她道:“脸不喜欢,但牙还不错。”随后,一双手便在我身上摸,即便我没有什么人体接触性洁癖,也被她磨得鸡皮疙瘩直冒。最后摸到我肚子上的腹肌,惊讶道:“哎呀,这批货都是好货色啊,你们这帮人,都是练家子吧?”

守在门后的一个男人说:“以前抓来的,都是一身肥肉,这帮人各个都很结实,肯定是经过特殊训练的。”

那女人捏着我的脸,道:“甭管以前是接受什么训练,今后只需要训练一样。”

我下意识的问道:“训练什么?”

她在我腰上捏了一下,道:“练习怎么伺候国外那些有钱的富婆。”说完拍了拍手,我只觉得一阵晴天霹雳,下意识的看了看也跟着目瞪口呆的宋侨明,乌鸦嘴,我真想杀了你。

宋侨明眨了眨眼,很是无辜。

紧接着,那女人道:“不过姐姐真的看不上你。”说着,又打算朝谭刃走过去。

我急了,情急之下,想起韩绪那小子的绝招,当下一咬牙,扯着嗓子喊道:“姐~~姐~~~~”向一个四十多岁的,又粗又矮的老女人撒娇,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尊严这个东西了。

不过这招不愧为韩绪对韩梓桐的必杀技,只见那女人浑身跟着抖了一下,看着我,立刻来扒我衣服,嘴里骂骂咧咧,道:“你这小子,还挺有一手的,我怎么还有点舍不得你呢。既然你这么主动,那姐姐今天就好好调教调教你。”说完竟然直接拔了我的裤子。

我操!

我下意识的将腿一夹,只差泪流满面了,这么多人呢,大姐,你口味也太重了。

然而接下来,这女人的一句话更是将我推向了地狱,她盯着我的兄弟,皱眉道:“这就是你说的活儿大技术好?看这颜色……是处吧?”

我操,老娘们儿,你自己知道就行了,别说出来啊!!!!

她说完,还用两根手指捏着,跟挑葱似的看了看,怒道:“敢骗我。”说完又要来扇耳光,我他妈的终于憋不住了,大不了鱼死网破!正当我打算在她扇过来时咬她手,门口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说:“三姐,大姐说了,这批人都是好货色,别玩坏了。马上就要走下一趟货,快要出货了。”

这老娘们儿的动作一顿,收了手,看了我一眼,猛地在我胸口踹了一脚,就这么走了。

须臾,门又被关上了,我有种自己刚从鬼门关打了个转的感觉。

而那女人离去时,还说了句话:“这帮人既然都是练家子,那就多下点儿药,别出了事。”片刻后,地下室又散发出一种香味儿,似乎是有人在点什么香,但这香和我们在营地闻到的香味道有些不同,闻完我们到没有晕过去,只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在那女人离开后,周玄业立刻挣开了绳索,二话不说,先是将我裤子往上一提,紧接着就给我松绑。

周哥,我谢谢你,果然,所有人中,只有你才是靠谱的!

不过奇怪的是,他似乎没有受到最后这批香的影响,相比我们其余人歪七扭八软脚虾的模样,他似乎还保留了些力气。很快。众人都被松了绑,谭刃一松绑就立刻用袖子擦脸,擦的都破皮了,我估计再擦下去就是毁容了。

好在他适可而止,擦完后,立刻恢复了平时那张死人脸,随后冲我投来一个感激的目光,并且点了点头。这让我很意外,谭刃这人属于那种油盐不进的,毒舌,很少给人和善的脸色,这次看样子是真的很感激我。

我觉得挺欣慰的,总算不枉我这一番牺牲,想了想,我压低声音对众人说:“今天发生的事情,大家千万别说出去。”

一帮人面面相觑,最后同时点了点头,宋侨明压低声音道:“小苏活儿大技术好,杠杠的。”

顺子也压低声音道:“苏兄弟纯爷们儿。”

又一个人应和道:“苏兄弟真汉子。”

还有一个人说漏了嘴,道:“我以前还是处男的时候跟你差不多,这种事儿,只要练习的多了,外观自然会变化的。”

“……”我没吭声,觉得生无可恋。

还是周玄业靠谱,压低声音转移了话题,道:“你们现在感觉怎么样?”

谭刃喘了喘气,道:“一点力气都没有。”众人跟着点头。

宋侨明道:“周老板,你怎么好像没事?”

周玄业道:“刚才他们说下药,我就闭气了,没吸多少。”这个我知道,周玄业之前说过,他憋气能憋三分钟,正常人最多也就一分钟左右,周玄业这一手,是炼出来的,可不是天生的。

我道:“周哥,现在怎么办,我们现在站都站不稳,外面肯定还守着很多人,刚才听他们的对话,八成是要把我们倒卖到国外去,而且就要出货了!”

第三十七节 反击

这会儿,捆住我们的绳索虽然已经解开了,但众人都中了药,别说跑出去了,就算现在随便来个姑娘,也能把我们撂倒。一行十二人,不是退伍军人就是练过武功的,再不济就像我,好歹也是做粗活出身,练出了几块腹肌,可现在呢?现在连一点儿反抗能力都没有,实在是憋屈。

想起刚才那个老娘们儿在我身上摸来摸去的举动,我就觉得浑身恶寒,要真相宋侨明那样,会被人倒卖到国外当鸭子,天天伺候一帮不知长什么样的富婆,那我还不如现在早死早超生的好。

我说完,队伍里一个绰号叫二毛的人说:“这什么药,怎么这么厉害?”

宋侨明对这方便的门道比较了解,说:“那些大型的人贩子团伙,都是有压箱底的。你们想,要是没有好药,那些成年人是那么好弄到手的吗?过去民间常说的拍花子,就是在手里那一块布,布上沁入了药水,将这块布拿在手掌里,在人的鼻子前这么一扇,闻到味儿就倒。”

我道:“你的意思是,他们用的药,是过去拍花子的人用的药?”

宋侨明摸了摸鼻子,讪讪道:“当然,技术在改良嘛。当年文革的时候,不少东西都被推翻了,很多东西都失传了,但越是混乱的年月,人口贩子越是猖狂,所以人贩子的绝活儿可没有失传,现在反而是推陈出新了,我感觉他们用的药,比那些古时候拍花子的人可高明多了。拍花子的一拍拍一个,她们是直接放倒了我们这一片。”

顺子苦着脸道:“侨明哥,你就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了,赶紧想个对策。我不介意当鸭子,但我要接漂亮的女顾客,刚才那女人是个什么鬼啊!”

对于顺子的这个说法,我深表同意。

为了不引起外面人的注意,我们一行人都是凑在一起,压低了声音说话,外面没有发觉,一时倒也风平浪静。思来想去,我看向周玄业,道:“周哥,你还会不会什么秘术,比如之前的三坛降神术之类的?”

周玄业叹了口气,坐在墙角,道:“三坛降神术,一辈子也就一次机会,再用不仅不会降神成功,反而有性命之忧。”

我道:“那有没有退而求其次的办法?”

周玄业摇了摇头。

宋侨明顿时哀叹道:“完了完了,妈的,那女人要再敢来,我就跟她们拼了。”

这时,谭刃忽然道:“现在我们是出不去的,大家帮绳索重新捆上,她们早晚会来‘提货’,等出了她们的大本营,再反击不迟。”他这意思我也明白,现在我们应该是在人贩子的老巢里,周围的人肯定很多。

但是,她们如果要出货,必定不可能所有人都出动,那么,我们逃跑的机会就会增加。

众人别无它法,也只有如此了。当即,周玄业便将我们按照之前的模样重新捆绑上,当然,这次捆绑,自然不会像之前那么死,只是做了个表面功夫,甚至连绳结都只是‘外劳内松’,只要时机一到,我们到时候挣扎片刻,就能从绳索中挣脱出来。

捆好后,周玄业道:“大家表现的虚弱一些,别让他们在给咱们加药了。”当即,众人便以最放松的姿态躺在地下室里,一个个显得要死不活的。就这般也不知多久,我迷迷糊糊的都睡了两觉,肚子里饿的都没有知觉了,那门才又一次打开。

这一次,他们送来了吃的,并且还喂给我们吃。食物是熬得看不见米的稀粥,只是为了给我们吊命,吃太饱了怕我们跑。按照之前的商议,我们一个个都显露出最虚弱的模样。那些喂吃的人一看,互相搭话。

“药是不是下重了,看这一个个,好像要断气一样。”

“可能是吧,这药下重了会有后遗症的,脑子要坏的,这坏了人家可不买啊,我说……要不跟大姐说说,弄点儿解药?”

年纪较小的一个人看起来不放心,说:“可大姐不是说,这帮人是练家子,要小心吗?”

最先开口的那个人道:“什么练家子,一个个都成这样,大姐是有些小心过头了。”我听的心头砰砰直跳,脑海里就两字儿:解药。

当下,我心生一计,此时那年纪小的正在喂我喝粥,人饿了什么都喝的下,这清汤寡水的一碗粥,我恨不得一口气喝下去。但为了完成自己的计划,我忍了,喝到一半时,我装作喝不下,猛地吐了出来,一边吐,一边虚弱的叫:“痛、好痛……”紧接着,便用后脑勺去撞地。

那被我吐了一身的小伙子气的将碗往我身上一砸,又踹了我两脚,虽然如此,但我的表演是有效果的,便听他道:“看样子药是真的下多了,咱们赶紧找大姐去,千万别把他们脑子整坏了。”

三人说着,立刻顺着楼梯爬了上去,又一次关上了门这三人一走,顺子立刻压低声音笑道:“苏兄弟,你行啊,还是个实力派演员啊。”

我道:“过奖过奖。”一边说话,一边惨叫两声,约莫二十来分钟的功夫,门又被打开了,这次,一个非常年轻漂亮的女人,带着一帮人走了下来。

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我都差点儿忘记喊痛,要不是我身后的周玄业不动声色的捅了我一下,没准儿就穿帮了。

那个女人真的非常漂亮,穿着少数民族的衣服,皮肤白皙,细细的辫子垂在胸前,长发及腰,乌黑如墨,只是面无表情,看起来很冷漠,一双黑漆漆的眸子,缓缓的扫过我们一帮人。

如果不是那帮人喊她大姐,我真的难以相信,这个漂亮的,甚至有些带‘仙气儿’的女人,居然会是人贩子的头目。我一边儿继续演,心中却变得紧张起来。

这个女人身上强烈的违和感,让我觉得有些不妙。

她一直没说话,看了我们片刻,就伸手招了招,淡淡道:“点香,这批货看紧点,那边催的很急。”

说话间,有人点燃了一根香,香的味道有点儿像薄荷,很清凉,闻了没多久,我就觉得身上渐渐恢复了力气。不过我们已经商量过了,所以众人并没有表现的太强悍,一个个都摆出了生平最窝囊的样子,我则慢慢停止了撞头,做出一副疼痛缓解的模样。

这时,那个仙女一般外貌的‘大姐’蹲在了我生前,伸出了三个手指,道:“这是几。”她的声音很清冽,像山间的清泉一样动听,我只觉得很讽刺。有句老话,叫相由心生,可为什么有些人面貌丑陋却心地善良,有些人外表像仙女一样,内心却如此丑恶?

我虚弱的回答:“三。”

她面无表情,但显得很满意,点了点头,就带人离开了。

人走之后,我们开始休养生息,等待接下来的提货。

这个过程并不长,大约两个多小时后,那些人开始押我们出去。出了门我才发现,这是个少数民族风格的村寨,寨子很小,极目望去,稍微大点的房屋,不过四五间,周围还有些皮包骨的狗走来走去,有些房屋的门前,还有小娃娃在玩耍,房前的地板上,还晒着一些干菜。

这俨然就是一副普通的农家场景。

出了门后,出来了一对儿农民打扮的壮年汉子,人数是我们的两倍,将我们这些人围在中间,开始押着我们离开村寨。即使他们不说,我也能猜出大概路线来。既然是倒卖出国,那和我们的原定路线也是差不多的,只不过他们最终是往国道上走,而我们是往丛林深处进发。

沿途,这帮人的口风很紧,看我们也看的很紧,不过大概是我们表现的太过虚弱的原因,渐渐的,他们的警惕就放松了,而这时,众人身上的药力,也完全消失,除了因为饥饿而体力有些下降外,其余的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

我们依旧没有动作,而是开始了等待。

按照宋侨明的估算,要想走到缅甸国道,至少得明天早上,也就是说,我们要走夜路。

下午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歇了脚,由于我们要走山路,所以这帮人也没有亏待我们,吃喝上还是饱了。休息了一个多小时,便又将我们吆喝起来继续走,一直走到天黑,又挑着马灯赶路,别提多累了。

但黑夜是最好的掩护,随着周玄业发动暗号,咳嗽三声后,我们都开始慢慢的挣脱自己的绳索,有了黑夜的掩护,这些动作并没有引起这帮人的注意,在绳索挣脱开了后,所有人都按照原计划,朝着离自己最近的人扑了过去。

这帮人都是退伍军人出身,而且退伍之后也没有落下锻炼,一个个身手敏捷,虽然以一敌二,但也不落下风,一帮人在黑暗中顿时厮杀开来。

这伙人身上有枪,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佩戴者枪,带枪的一共有五人,绳索挣脱开以后,谭刃几个当先就朝有枪的那几个人下手,趁其不备,瞬间夺过了他们的枪支。

整个过程我是没怎么出力的,这方面我不拿手,咱用的主要是智慧!

第三十八节 阉了

所幸我们在这帮人都是练家子,整个计划进行的非常顺利,虽然对方人数多,但卸了枪支,单论身手,实在是不够看,不过片刻间的功夫,便被我们揍的鼻青脸肿,直接制服了。

紧接着,谭刃下令将这帮人捆起来。

这伙人显然是第一次遇到这种货物反抗的情况,先是说了几句狠话,不外乎是说他们的势力有多大多大,让我们识相点儿赶紧放人,不要跟他们作对。

他们这话吓唬别人可能还管用,但我们这边都是一帮狠角色,他们说完,队伍里一个脾气暴躁,人称‘胖子’的人立刻将放狠话的人一通拳打脚踢,打的牙都蹦出来了,血淋淋的暴力场面,看的我不由直咽口水。那个叫胖子的实际上并不胖,之所以有这个外号,是因为他在入伍前还是挺胖的,后来生生被操练出一身肌肉,只是队友们都习惯了这个外号而已。

胖子踹完,踩着那人的脸,说:“说啊,怎么不继续说了?”那人一直到遇到狠角色了,当下不敢再多言,只叫饶命。

宋侨明活动着手腕,说:“绑的我手都青了,现在怎么办?”

周玄业道:“装备还在那个寨子里,没有装备,我们接下来的任务没办法完成。”由于有这帮人贩子在场,所以周玄业的话说的比较隐晦。

二毛闻言道:“那咱们还得想办法去将装备弄回来?”

周玄业点了点头,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们开始审问起这帮人,关于那个村寨的情况。一开始,这帮人满嘴谎话的打游击,他们还是知道轻重的,不管胖子怎么走,也咬死了不松口。

后来谭刃出马,这事儿才得到解决。姓谭的真是够变态的,八成被之前那娘们儿摸了所以很窝火,他上去后,队伍里一个貌似头头的人哀嚎着说:“我们说的是真的,别再打了。”

谭刃慢悠悠的从兜里摸出手套戴上,说:“我没问你们什么,从现在起,除了我想听到的话以外,你们最好一句话也不说。”一看见谭刃戴手套,我知道这丫发飙了。

紧接着,他在这帮被捆的人里慢慢的走,慢悠悠的说道:“从你们手里拐卖的男男女女想必很多,看样子你们也玩弄过不少女人吧?”俗话说上行下效,看到之前那老女人对我们的举动,就可以猜想,假设抓到的是女人,这帮男的,肯定也不会放过,也不知糟蹋了多少姑娘。

我们还有能力逃出来,那些没有反抗之力的女人,又是个怎么样的下场?

想到此处,我心中怒火更胜,那些人听见谭刃如此说,纷纷紧张起来。

谭刃不知想到了什么,阴沉的脸上突然笑了一笑,道:“别说话,我不想听你们说话。”紧接着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这种事情太恶心了,我还是下不去手。”说话间,将手里的匕首,往胖子那儿一扔,道:“还是你来吧。”

胖子还没反应过来,说道:“干啥?”

谭刃道:“阉了。”

这两个字一出,地上这帮人顿时面露惊恐之色,一个个蜷着腿想缩起来。胖子浑身抖了一下,大家都是男人,虽然这帮人罪大恶极,但想到要把同性给阉了,难免有感同身受的感觉。

一时间,胖子看向谭刃的眼光都变了。

谭刃道:“愣着干什么,动手。”

胖子反应过来,咳嗽一声,开始朝着离自己最近的那个人走过去,那人惊恐大叫:“别、别,我们刚才说的都是真的……”不等他说话,谭刃猛地喝道:“闭嘴!有什么要交待的,也等阉完了再说。谁要是再敢多说一句话,就不仅阉下面了。”

此话一出,别说地面上这帮人,便是我们的队友,看向谭刃的目光,也觉得有些恐怖。大家都是爷们儿,你说你打我也好,折磨我也好,但你也别使出这种招数啊!这事儿放哪个男人身上,谁也受不了啊。

但偏偏,谭刃就是这么一个人,不招惹的时候,待人还不错,一但招惹,那下手绝对是很毒辣的。

谭刃说话,地上的人都不敢开口了,紧接着,胖子蹲到了那人身边,一把将裤子给拉了下来,紧接着还说了句:“妈的,多久没洗澡了,这味儿……”说完,憋着气别过了头。

说话间,他眼神看向谭刃,似乎在说,是不是真的要动手。毕竟这个方法,正常人真的很难接受,就算这帮人十恶不赦,也有些不好下手。地上的这帮人显然也有这个心理,或许以为谭刃是吓唬人的。

但谭刃只是冲胖子点了点头,胖子脾气本来就暴躁,见此一咬牙下了刀子。

我看到这一幕时,下意识的夹紧了腿,天知道我是个良民啊!我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参与到这样的事情中来,手起刀落,血咕噜咕噜直冒,那人顿时惨叫起来,那惨叫声,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然而,没等他多嚎两声,便被胖子用布给塞住了,这人发不出声音,双目瞪大,眼睛充血,巨大的痛苦,让他仿佛连眼珠子都会瞪出来,浑身颤抖如筛糠,下面屎尿齐流,那场景,别提有多惨了。

我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自己的手都在哆嗦,下意识的,我说道:“老板,换个方法吧,太残忍了。”谭刃看了我一眼,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不冷不热的说道:“割一块肉就叫残忍,他们割了别人多少肉,你知道吗?”我立刻想起了宋侨明跟我讲的那些事儿,不禁住了声。是啊,现在看起来,我们是挺残忍的,但这帮人为了赚钱,做了多少勾当?

将人的四肢活生生砍断,让人在舞台上做各种表演,这难道就不残忍吗?那些无数被拐卖到国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些永远不可能被解救出来,那些活的生不如死的同胞,哪一个的遭遇不比现在更残忍?

想到此处,我吸了口气,对胖子说:“按我们老板的吩咐,继续。”

之前这帮人贩子,只以为谭刃说的是吓唬人的话,但现在见到了一个兄弟的惨状,一个个吓的面无人色,顿时齐齐求饶,之前掰瞎话的嘴也立刻实诚了。

胖子见这些人都肯说实话了,便看了谭刃一眼,询问他要不要继续,谭刃只说道:“继续。”

接下来的一幕,我不想多做表述了,那绝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惨烈的场景。

空气中散发着一种恶心的味道,是血液和屎尿混合在一起的气味儿,周围没有惨叫声,只有发不出来的呜呜声。做完这一切,众人都变得十分压抑起来,虽然是胖子下的手,但胖子自己的脸色都有些发白,所有人看向谭刃的目光,都跟见了鬼一样。

就在这时,谭刃道:“可以了,将他们嘴里的东西拿开。”一旁的顺子立刻执行,这帮人拔了布,没有再大喊大叫,只发出一种嘶哑的声音,连大叫的力气也没有了。

这时,谭刃才不冷不热的说道:“现在可以说了,该交代的都交代了,否则咱们就进行下一轮。”

其中有个人被阉了,龇目欲裂,突然嚎道:“杀了我,你他妈有种杀了我!”

谭刃走了过去,道:“杀你脏了我的手。”说完,看向胖子,道:“还是你那吧,那儿不是有个坡吗,他不想活,就扔下去。”那个坡在离我们大概二十米远的位置,是个弧度非常大的斜坡,上面全是锐利的凸起的山石,要是从这儿滚下去,那绝对是头破血流,有去无回。

胖子咽了咽口水,道:“杀人?”

他们是军人出身,以前当兵的时候,干的事儿是保家卫国,救灾救人,饶是胖子刚才阉了一批人,一听说要杀人,也有些接受不了。

谭刃道:“既然如此,那我只有自己动手了。”说话间,直接抓起了那人的领子,将人往那个石坡拖去。

俗话说,蝼蚁尚且偷生,刚才那人是痛苦之下喊出来的,这会儿真要把他往下扔,他犯怂了,但谭刃丝毫不手软,眼瞅着就要把人给扔下去,我憋不住了,立刻拽住他,道:“老板,这帮人已经被抓了,自有法律制裁他们。你和周哥不是时常对我说要多积德吗?即便他们死有余辜,但你亲自动手,沾上血腥,实在不值得。”

谭刃想了想,似乎觉得我说的有道理,便点了点头,将人又拖了回去。那人在鬼门关打了个转,顿时浑身瘫软了。

第三十九节 审问

有了这么一出,这帮人哪里还敢撒谎,当下是我们问什么就答什么,就算我们不问的,也赶紧交待出来,想争取个宽大处理。这一刻,所有人对谭刃的印象,都只剩下一个词:毒辣。

我以前只觉得谭刃这人龟毛毒舌,但始终明白和人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现在,我觉得自己要重新认识谭刃了,他真的不像我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再今晚以前,我从来都没有想象过,谭刃能眉头都不眨一下的说要杀人。

而更让我意外的是,从头到尾,周玄业都没有阻拦一句。

我忍不住问周玄业:“老板一直是这样吗?”

周玄业笑了笑,压低声音说:“他不会杀人的,刚才只是吓唬他们。”

我觉得不可思议,道:“那还叫吓唬?我要是晚拦一步,那人就被扔下去了!”

周玄业露出好笑的神情,道:“他是算准了你会去拦,故意做做样子的。”

“……”我觉得自己果然是太嫩了,姜还是老的辣啊。

这一番手段下来,这伙儿人招了个干干净净,我们也对那个村寨有了些了解。这村寨的格局很小,但人口较为稠密,加起来有大约六十人左右。这六十人里,只有五分之一是原住民。这些原住民,曾经应该也是很纯洁的,但现在也已经被同化了,赚了钱,大部分家庭成员都搬去了大城市生活,只剩下小部分在村寨里从事不法经营。

这个村寨自己不生产什么东西,它的作用,更类似于一个中转站,以贩卖人口为主,有时候也会倒一些毒品和军火。剩下的五分之四,则是人口贩子的势力,长期驻扎在村寨里。

这伙人有枪支弹药,领头的大姐也就是俗称的‘妈妈’,祖上就是干这个勾当的,手里头有很多绝活。那大姐别看外表跟仙女儿似的,实际上已经是年近五十了,只不过很舍得在保养方面下本钱,所以看起来跟二十出头的少女一样。

能混到这个水平,那大姐不是个吃素的,外表看起来是个带仙气儿的美女,内里却是杀人放火,没有她没干过的。

有一回,曾经有警察来当卧底,后来被发现了,先是一通暴打,当时是准备悄悄弄死的,后来大姐发话,说:“这帮条子胆子忒大,还真把自己当棵葱了!既然敢来招惹咱们,就得让他们知道知道生不如死这四个字儿怎么写!”紧接着,那个被抓的警察,差点儿被倒卖到东南亚,但关键时刻,那位警官宁死不屈,和押他的人同归于尽了。

云南这一带,是各种倒卖违禁物品的枢纽,也是重点打击对象,这里有专门打击人口贩子和毒品以及军火的部队,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警察办事,毕竟得守着规矩,而这些犯罪分子,却是不讲规矩的,有时候很吃亏。

等警察发现卧底不见了,来搜查的时候,整个村子已经清理的一干二净,找不出一点儿破绽。再加上做这方面的生意,价值非常高,他们也会打点门路,这世界上,总会有那么些为了钱财变得猪狗不如的贪官,两相结合下,这些罪犯就更猖獗了。基层很多警察,即便有那么心想办案,往往领导稍微使点儿绊子,抓捕行动就吹了,回去之后,还得因为功亏一篑浪费警力被上级责骂。

若单是这样也就罢了,有些民众不知其中内情,将警察骂的狗血淋头,办事儿的底层人员三面受到夹击,别提多窝囊了。

这附近买卖人口的势力很多,这大姐只是其中一个,势力,算的上是中等,还不算最大的。

而现在,除却被我们捆绑的二十来号人外,营地里还有四十多号人。这四十多号人里,有二十多号是大姐的直系手下。都有枪,晚上是轮流值岗的。剩下的十多号人是原住民,不属于大姐管,平时各自做各自的‘营生’。但由于唇亡齿寒的关系,所以如果大姐这边出了事儿,这些原住民也会帮忙遮掩,反之亦然。

这帮人身上有手机,这地方由于山高林密,所以信号很不好,现在已经出了信号区,大姐那边是联系不上他们的,要一直等到了缅甸境内,上了公路才能联系上。

上公路,大概是明天早上的事,也就是说,明天早上,大姐就会联系他们。

了解这一情况后,我们将他们的通讯工具全部给搜了。

这时,二毛说道:“这二十多个人现在怎么办?咱们证据确凿,不如报警处理吧?”

宋侨明直接在他后脑勺来了一下,低喝道:“报什么警,傻样儿。现在证据确凿,警察来了,确实可以抓他们,但咱们的装备还在寨子里,那里面什么违禁品都有,你想跟着一起进局子吗?”顿了顿,宋侨明又道:“再说了,这二十多个人被咱们阉了,咱们也要坐牢的!”

现代法律,可不赞成以暴制暴,类似的案例太多了,我看过一个报道,一个姑娘下夜班,遇到一个男的强奸,恰好姑娘比较有心眼,身上带了把折叠刀,挣扎间将人给捅死了,后来却被判了刑,说是自卫过度。

这个自卫过度就看怎么定性了,你被强奸过后再杀人,或许能无罪释放,但歹徒最终没有成功强奸你,你却把人杀了,这就不行了。

法律总是有些漏洞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的,我们现在的情况和上面那个案例也差不多,如果我们几个已经被卖去接客了,那阉了他们也没事儿,但现在我们几个好好的,把人给阉了,那就有问题了。

再加上我们自己也弄了很多违禁品,这要是警察来了一搜,我们也得跟着这伙儿人贩子陪葬。

宋侨明说了个中缘由,我不由觉得憋气,道:“那咱们不报警,就任由这帮人为非作歹下去?那将来还有多少人要遇害!”

顺子等人是军人出身,一身正气,闻言个个也都义愤填膺,说绝对不能放过这帮人。

这时,谭刃道:“好了,咱们先回去再说,想办法把装备弄出来。”

胖子抓了把泥搓了搓手上的血,道:“那这帮人怎么办?”

谭刃指了指周围的树,道:“绑树上,到时候再说。”于是我们嫩将这二十多号人全部捆在树干上,绑上了嘴,一行人便开始往回走。

由于在地下室睡的太久,因此虽然是晚上了,但众人都没有什么睡意,那些人贩子身上的枪和干粮也被我们夺了过来,一个个吃饱喝足的上路。我还是第一次摸到真枪,心里挺激动的,摸起来冰凉,也挺沉重的,质感很好,出于一种男人对于武器天生的热爱,我有一种很想开一枪的冲动。

周玄业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大笑道:“等进了滇缅丛林,有你开枪的机会。”

宋侨明调侃道:“小苏,会不会开枪啊?不会我回头教你。”

我道:“去你的,要不你站着我开一枪试试?”

众人一边走一边闲聊,到凌晨三点多左右,我们终于接近了村寨。

村寨位于山脚下,未免被发现,我们找了块高地躲藏。此刻虽然是黑夜,但村寨里还亮着灯,昏黄的灯光,在这黑暗笼罩的山野中,显得格外宁静和温馨,但灯光下所隐藏着的,却是一个个毒瘤。

我们一边眺望那村寨,一边商议对策,想着该怎么潜入进去。

按照那伙儿人的交待,明天早上十点钟左右,村寨里的人就会联系他们汇报情况,一但联系不上,村镇的人会立刻采取措施。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得在明早十点前,将东西拿出来。

按理说,离十点前还有七个钟头,但到了白天,人都醒了,光天化日,要想把装备不知不觉的弄出来,难度会更大,所以,我们必须得在天亮前行动,真正的行动时间,不过三个小时而已。

第四十节 人质

由于时间紧迫,我们聚在一起商议,觉得人多了不好下手,最好的,还是秘密潜入进去。这事儿谁做呢?论起身手,周玄业和谭刃是当仁不让,再加上我们这次是宋侨明聘请来办事的,出了事儿,自然要打头枕,当下,便有谭刃和周玄业,带着胖子和二毛,四人开始朝村寨中潜去,我们其余人,则在高地留守,紧密的注视着下方的情况。

我心中很紧张。他们算是深入虎穴了,而且那帮老虎还都有枪,但愿能一切顺利。

虽然离村寨很远,但压抑和紧张的气氛,还是笼罩在众人头顶,让人连大气儿也不敢出。声音都下意识的压低了。等了二十来分钟,那村寨依旧是一片平静,也不知谭刃四人究竟有没有潜进去。

时间在等待中变得格外漫长,我时不时的得看一眼手表。埋了那腰壶后,我手上多少剩下一些钱,所以这次出门,便将该买的都买了,这块手表主要是防水防震的功能比较好,这源于在沙漠中泡地下水的经历。

此刻,指针清晰的告诉我们,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已经是四点多,离天亮没有多久了。

看村寨里一片平静,也就是说谭刃等人还没有暴露,这显然是一个好情况,只是不知道他们进行到哪一步了。

就在我浮想联翩之际,黑暗的群山中,宁静的村寨里,突然响起了‘砰’的一声响。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枪声!这是我第一次听见真实的枪声,和电影里那经过处理的声音还是有区别的。

枪声划破了宁静的黑夜,几乎不到十秒钟的功夫,整个村寨的灯都亮起来了,我心里咯噔一下,极目远望,只能看到有很多人影自房间里冲了出来。宋侨明大呼不好:“被发现了!”

一旁的顺子说道:“咦,出来了,你们看,他手里抓了个人。”顺子所说的他不是别人,赫然是周玄业,此刻,周玄业四人背靠背围成一个圈,而他手里,赫然还抓了个人质。

由于是侧身而立,因此我们也看不见那人质的正面,但一伙儿人虽然举着枪对着周玄业四人,却没有一个敢真正开枪的。与此同时,村寨下方传来胖子的大喊声:“下来拿装备!”

这话明显是对我们说的,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也不知道情况怎么会变成这样,只得赶紧从高地下去,片刻后,也到达了村寨的空地上。包围的人中,立刻有一部分人开始拿枪对着我们。

这时我才惊讶的发现,周玄业手里的人质不是别人,赫然是那个仙女似的大姐!

擒贼先擒王,难怪这帮人这么紧张,居然时老大被周玄业给抓了。这老大应该是在睡觉时被偷袭的,身上穿着的是睡衣,雪白雪白的,再加上漂亮的带着仙气儿的脸蛋,让我不由自主联想到了‘小龙女’。

这时,谭刃沉声道:“装备在里屋,你们拿了装备先走。”说话时,他给身旁的胖子和二毛也使了个眼色,显然是让他们也跟着一起先走。宋侨明见此情况,二话不说招呼众人去搬装备,而这时,被周玄业抓住的大姐却冷冷道:“不准放他们任何一个人走!”

十多挺抢对着我们,而我们手里的人质却只有一个,看起来似乎是我们落了下风,但这个人质的身份太不简单,光凭这一点,我心里已经有把握,这伙儿人恐怕是不敢开枪的。

人群中还有之前扇我们耳光的那个老娘们儿,气急败坏道:“反了反了,早知如此,早先就该把你们一个个都废了!”

谭刃显然是还记着仇呢,他并不对这老娘们儿下手,而是用戴着手套的手,啪啪啪啪,直接就扇了周玄业怀里的人四个大耳光子,仙女一般的人,顿时被打的脸都肿了,嘴角冒血,可见谭刃用了很大的力气。

很明显,这是在拿这个大姐泄愤呢。

那大姐最初还一脸冷漠,被谭刃这四个耳光子刷下去,平静的神情被打破了,双眼几乎要喷火似的,狠狠的盯着谭刃。谭刃忽然笑了一下,道:“再看,我就把你眼珠子挖一只出来,说到做到。”说话间,手里的匕首,斜斜的在那大姐的脸上按了一下,霎时间,脸上便多出了一道血痕。

这一瞬间,那个大姐尖叫道:“你居然敢动我的脸!”她这么一喊,我想起之前那二十多人的话,这个大姐很注重自己的脸和保养,在这上面花了很大的功夫,显然是对外表极其介意,谭刃现在用匕首在她脸上这么一划,伤口虽然不大,仅有一厘米左右,但也足够让这女人疯狂的了。

她喊完,谭刃嗤笑了一声,说:“按照我以往的脾气,至少要在你脸上划二十刀。不过,我们这次是有任务在身的,没多余的功夫跟你们耗,装备还了,我们走人,否则……”

对面的老娘们儿一脸的狰狞,道:“否则你还想怎么样?”

谭刃不冷不热,戴着手套的手,掐住了那大姐的咽喉,微微往上提,道:“那我就慢慢玩死她。她一死,没准儿你就是老大了,说起来,我还算是帮了你。”

此话一出,我发现那大姐原本喷火般的目光突然闪了一下,而对面的被叫三姐的老娘们儿,面上也露出了一丝奇怪的神情,紧接着,她手一招,似乎要下什么命令,而就在这时,被周玄业制住的大姐突然道:“都把枪放下!”

没想到谭刃这丫,挑拨离间这一套,竟然玩的这么不露声色,之前这大姐还是一副好不屈服的模样,现在看来,她心里是另有想法了。

周围的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将枪给放了。这女人沉声道:“你们真的不会捣乱?”

周玄业也跟着道:“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过我的阳关道,本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是你们先来招惹我们?我兄弟说了,有任务在身,没功夫跟你们纠缠,我们拿了装备就离开。”

大姐一咬牙,下令说:“放他们走。”

而这时,宋侨明等人,也将我们之前被搜刮去的装备全部拿了出来,周玄业给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我们先走。

我没多说,立刻和宋侨明等人一起撤退,双方约定按照原路线进行,到时候周玄业和谭刃会赶路找我们汇合。现在我们没办法一起撤退,一起撤退,这些人很可能跟踪我们,周玄业两人留下来没有一起走,就是为了给我们制造彻底脱身的机会。

众人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二话不说就走人。

我们携带着装备按照原计划前进,至于那被我们绑在树上的二十来号人,事后那些人贩子应该会搜索他们的踪迹,要找到他们并不困难,所以我们也没有多管。

为了彻底摆脱这帮人,我们一行人不敢停下脚步,从凌晨黑麻麻的天,一直走到了天光大亮,又从白天,一直走到了晚上,确定那伙儿人不会再追来了,这才松了口气,一个个歪七扭八的倒在地上,累的爬都爬不动了。

此刻,我们离进入密支那已经很近了,再走上个五六个钟头,就能进入密支那缅甸境内,但我们确实没有力气了,整整一个夜晚和白天都在走路,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不错的了。

由于接近密支那,因此周围的林木变得十分茂密,在手电光的照射下,一棵棵大树,形成了一个个巨大的黑影,张牙舞爪,如同妖魔鬼怪死的。空气中,浮动着一股树木特有的气味儿,气味中夹杂着原始森林腐土的味道,并不是那么好闻,但众人还是大口大口的换气。

直到因运动而发热的身躯冷下来,我才开口道:“就在这里扎营吧,等老板他们。”

宋侨明没有什么意见,点了点头,加了句道:“今晚守夜,地上一个树上一个,站得高看的远,千万别再被人下药了。”

众人扎了营帐一边休息一边等人,分为两组轮流守夜,我是分到中间一班的,所以一钻进帐篷里,就睡的昏天黑地。

第四十一节 枪战

这一觉睡的并不久,给我的感觉,似乎才刚睡着就被弄醒了,弄醒我的是守夜的人,剃着小平头,姓杨,为人较为腼腆,大家都叫他小杨,不过整个队伍里我最年轻,所以我得叫他声杨哥。

他把我推起来,道:“有人往这边来了。”与此同时,周围响起了一串脚步声,其余还在熟睡的人,也纷纷被叫醒过来,众人几乎才刚钻出帐篷,就听到黑暗中有个人喊:“包围他们!”

是个陌生的男人声音,一听这话就知道,对方肯定不是我们的人。刚才醒来的一瞬间,我还以为是周玄业二人回来了,现在看来,竟然还有其他人?我心里咯噔一下,心说:难道是人贩子那伙儿人?莫非是周玄业和谭刃失手了?

这些念头只在一瞬间,宋侨明等人以前不愧是当兵的,反应速度很快,立刻围成了一圈,于此同时,黑暗中的那伙儿人也露出了真面目。

此刻,营地里燃烧着一团篝火,就着篝火昏黄的光线,可以看清对方的装束。这一看我才惊讶的发现,他们竟然也不是人贩子那边的人。人贩子那边的人,外表打扮要么像农民,要么就是穿着少数民族的服装,很好辨认,而这伙人,一行也有十多个,打扮的却有些时尚,有些还穿着皮衣,年龄大多在三十至四十岁左右,面无表情,但那眼神中,却透露出一股难以让人忽略的阴狠感。

最主要的是,这伙人手里竟然有枪!

我们也有枪,此刻两拨人拿着枪互相对持的场面,让我有种仿佛在拍电影的感觉。我苏天顾只是个平凡的人,但现在,却在经历着极其不平凡的场景。

宋桥明看到这帮来路不明的人,也纳闷了,高喝道:“井水不犯河水,诸位哪条道的,围攻我们干嘛?”

对方领头的一人却根本不多说,一招手就说了一句让人大跌眼镜的话:“上面有令,将这帮人,全部干掉,动手!”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对方身形一闪,就躲进了黑暗中,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顺子等人大呼不好,非常有默契的全部都闪开了。

宋侨明就站在我旁边,拽着我迅速躲入了黑暗中,下一刻,我的耳里,便响起了激烈的枪声!

黑暗中,我看不见宋侨明的脸,但分明听到他嘴里低低的啐了一声。

此刻,我们两拨人都藏在黑暗里,谁也看不见谁,枪声只响了两声,为了避免误伤,双方都没有在我开枪了。

我们两拨人,此刻就像在黑暗森林里的猎人,谁先靠近光明,谁就会暴露身份。

我想起刚才的情景,不自觉一阵后怕,如果不是我们事先知道有人靠近,全部都爬了起来,只怕就要在睡梦中,被这帮人无声无息的干掉了!

他们到底是谁?

为什么一出手就要全部干掉我们?

那个领头人嘴里说的上面又是谁?

难道是宋侨明惹了什么人?黑暗中,我和宋侨明连大气儿也不敢喘,对方这会儿,想必也同样在等待我们露出破绽来。我心头砰砰直跳,还没有休息过多久的身体,只觉得疲惫不堪,高度的精神紧张,实在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情,我知道,其余人此刻的状况应该也差不多。

在这种神经高度紧张的状态下,我原本就敏锐的听力,似乎也变得更加敏感,黑暗中,我能听到身旁宋侨明压抑的呼吸声,能听到林间夜风吹过树叶的声音,与此同时,我还听到,似乎有一串极其轻微的脚步声,正在朝我们所在的位置接近过来。

对方开始进攻了。

我捏了捏宋侨明的手臂,在他耳边耳语道:“右边,有人靠近。”黑暗中谁也看不清谁的脸,我听到宋侨明压抑的呼吸猛地顿了一下,紧接着,我听到了咔嚓一声,是枪支上膛的声音,紧接着,宋侨明朝着右边开了枪,连续几枪打过去,总算有一枪打中了,黑暗中响起了一声惨叫,与此同时,枪声也暴露了我们所在的位置,霎时间,我只觉得耳边枪声不绝,脸上也跟着一阵刺痛。

那是子弹打到树上,飞溅而起的木渣射到脸上的刺痛,宋桥明立刻喊道:“跑!”

位置已经暴露,即便黑暗中无法瞄准,但这种仗着人多盲打的开枪方法,如果我们还站在原地,那就跟靶子差不多,迟早也会被打中,因此在这瞬间,我和宋桥明不约而同的转身拔腿就跑。

黑暗中,时不时的就会撞到树上去,黑暗中,不知是谁喊了句:“别站着!”这声音提醒了我,在这种情况下,站着跑的目标太大了,只有俯卧前行,才是最安全的方法,当下我便往地上一趴,开始往前爬。

时不时的,枪声中会夹杂着对骂的声音:“我操,有种报上来路!”

“问阎王去吧!”

枪声四面八方都有,很明显,在这种聚在一起就成为大靶子的情况下,所有人的分散了。我刚才是最后一个被叫醒的,根本没来得及拿枪,所以这会儿身上什么都没有。

大概是我的运气不错,很快,我察觉到没有子弹往我这边飞了,当下爬起来,摸索着躲到一棵大树后面直喘气。

枪声不绝于耳,有些似乎离的很近,有些又离的很远,双方时不时的会出声对骂两句,但对方的人口风却很紧,根本不透露身份。就在这时,那伙人中不只是谁喊了一句:“我们只要姓苏的,把他交出来。”

姓苏的?

我们队伍里谁姓苏?

我操,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姓苏啊!

此话一出,我们这边的人显然都惊了一下,黑暗中,宋侨明喊道:“他哪里招惹你们了。”

对方道:“上面的命令。”

我可是个良民,无缘无故的,怎么可能招惹上这么凶神恶煞,一上来就开枪杀人的人?心念一转,我立刻想到了一个人,傅楠。

难道是傅楠的人?

这地方本就是贩毒的一大枢纽,这里会有傅楠的势力并不奇怪,但他怎么会知道我们来了云南?他妈的,难不成这小子一直在盯着我,伺机报复?

这、这心胸,还是男人吗?

我心头大怒,下意识的想出声,但理智告诉我,这会儿出声,岂不是立刻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他们想杀的是我,为今之计,装聋作哑才是最安全的。

宋侨明骂道:“休想,你上头到底是谁!”

对方没有回答,枪声突然停了,我躲在树后半天听着周围的动静,只觉得静的有些不正常。片刻后,我听见了顺子的声音,在离我有些远的位置,只听他道:“他们人好像撤退了。”

我们这边单方面的响起了一串枪声,对方却并没有回击,如此可以确定,他们是真的撤退了。当我们一帮人重新聚集在一起时,才发现各个都在黑暗中弄的一身狼狈。

所有人的目光,这一刻都聚集在了我的声音,很明显是在质问我:对方是谁。

我几乎可以确定这事儿是傅楠干的,于是摸了把脸,道:“他们应该是贩毒的。”

宋侨明道:“你怎么会惹到贩毒的人?”

我道:“说来话长,他们怎么会突然撤退?”

胖子大着嗓门道:“那帮人贼精,原本应该是想偷袭我们的,现在发现我们也有枪,在黑暗中开暗枪,对我们双方都没好处。他们暂时撤退,只怕是想等机会再来。”

营地已经被破坏了,其中有两顶帐篷,都被打成了蜂窝煤,气的宋侨明直骂。他雇请我们本就是为了办事儿,没成想我的恩怨,竟然为整个队伍引来了这么大的麻烦,我自然知道宋侨明心里憋屈,说实话,连我自己都觉得惭愧。

该死的傅楠,看起来人模人样的,下手竟然这么狠!动辄要人性命,简直可恨。

杨哥和我处的不错,出来打圆场,道:“这也是意外,宋老大,咱们现在怎么办?”

宋侨明道:“这觉是没法睡了,谭老板他们也该到了吧?”

说什么来什么,没多说,黑暗中赫然出现了灯光,直直朝着我们营地所在靠近过来。借着灯光细看,来人正是周玄业和谭刃两人。这二人也是累的够呛,看起来很是狼狈,双方一见面,话都来不及多说,谭刃一看营地的乱景,惊讶道:“怎么回事?”

快嘴的二毛立刻将整件事情讲了一遍,周玄业和谭刃面面相觑,显然也是没料到。

我觉得愧疚,道:“周哥,对不起,我没想到姓傅的这么狠,连累大家了。”

周玄业微微皱眉,道:“他不是冲着你来的。”

不是冲着我?不是冲着我又怎么会让人专程来杀我?

谭刃看向周玄业,对他说:“他是冲着你来的,杀鸡儆猴。”这话一说,我立刻明白了,我就是那只鸡,周玄业就是那只猴。姓傅的对我下手,不单单是因为我和他的私怨,还因为周玄业拒绝了他,所以想拿我开刀,给周玄业一些颜色看看。

第四十二节 进入密支那

谭刃这门一说,让我如梦初醒,一旁的宋侨明焦急道:“老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个交待。”

周玄业面露歉意之森,道:“抱歉,这是私人恩怨,牵扯到你们,我也很过意不去。”

顺子道:“那现在总得有个解决办法吧?他们万一一直跟着我们,一直捣乱,岂不是……”

二毛连忙点头,说:“刚才一番交战我就看出来了,这帮人是真的起了杀心,这地方人烟罕至,杀人太简单了,如果任由他们在后面跟踪,迟早会被他们寻找到机会。”毕竟现在是敌在暗,我在明的状态,二毛的分析不无道理。

周玄业脸色不太好看,说这件事他会处理,天色天晚,还是就地休息,毕竟我们已经走了一天一夜,即便现在被中途打断,也不可能再接着走下去了,身体素质根本不允许。

紧接着,周玄业掏出了电话,这地方信号不好,他干脆爬到了一棵树上打,一开始我不知道他是给谁打的,很快,通过周玄业和对付的对话,我就猜出的电话那头的人的身份。

应该是傅楠,周玄业在给他打电话。

“别使绊子,你的事,等我们回来再谈。”最终,周玄业以这句话做了结尾,挂了电话后,他下了树,疲惫的揉了揉太阳穴,道:“那批人退了,咱们不用操心,接下来安心完成任务就行了。”

“周哥,你答应他了?”

周玄业看了我一眼,一脸你根本不了解我的模样,说道:“怎么可能,这是缓兵之计,总不能让那一堆苍蝇一直跟着我们。”这事儿算是告一段落,众人按照之前的顺序轮守休息,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们便起床,草草吃了些东西,一行人便背起装备出发,人人都想着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有时候,真正可怕的不是危险的自然环境,而是人群。这片原始丛林的环境虽然并不恶劣,但这里驻扎着的人,却让我有种不想多留一刻的冲动,只想着赶紧进入密支那。

当天晚上,下午,我们进入了缅甸区域,由于是原始丛林,所以这里没有明确的国界分割线,众人也是根据我们的时期和脚程预估出来的。进入这片区域后,周围就真的是人烟罕至了,越往前走,环境越是恶劣,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潮腐的味道,为了保险起见,我们都戴上了防毒面罩,一个个的都看不见脸,只能看到眼睛,隔着防毒面罩说话,声音也有些闷闷的。

这里的林木十分粗壮而高大,那种几人才能合抱的大树随处可见,脚下根本连泥土都看不到,枯枝落叶,堆积了一层又一层,踩上去很软,有些地方的树叶子腐败的厉害,一脚踩下去就陷入下去,等把腿拔出来时,上面全是淤泥,虽然闻不见那味儿,但光看淤泥的颜色也知道,肯定很臭。

这也就罢了,关键是那淤泥里还有很多小生物,一些不知名的细小的蠕虫搀和在淤泥里,连带着泥一起被带了出来,在腿上蠕动,那情景就别提有多恶心了。

之前唐琳琳还非的跟来,估计她要真来了,哭都哭不出来。

很快,众人便找了些树棍儿在手里拿着,走的时候先用树棍在前面探路,这才没有再踩空。我们出发前,都事先做过功课,所以对滇缅丛林里的环境状况都有准备,这里腐叶堆积、毒瘴丛生,有很多看不见的沼泽,人在上面行走,稍不留神就会中招。中国的远征军,当年有很大部分人是死于毒瘴所滋生的疾病,剩下的便就是沼泽。

密支那丛林区域,一只有‘动植物宝库’的称号,这里面生存着大象,犀牛,棕熊,黑熊,金钱豹,野牛,野猪等大型野生物,最多的还有各种蛇类,巨蟒,巨蜥等。

但这些大型生物,其实都是可以避开的,最让人避无可避的就是虫类,花蚊子、毒蜘蛛、山蚂蝗等等,几乎时时刻刻都能看到它们的踪影。我们功课做的足,穿的是长筒登山靴,裤子衣服等袖口领口都收的很紧,杜绝了大部分可以被毒虫偷袭的区域。

在丛林,山蚂蝗是可怕的一样东西。

蚂蝗这东西各地都有,但这里的蚂蝗块头大,并且数量非常多,宋侨明跟我们说,他爷爷经常会跟他们讲起远征途中的一些事情,其中山蚂蝗让宋侨明映像深刻。

当时撤退进丛林的女兵,有些中途身上来了月经,血腥味儿吸引了蚂蝗,简直让人发疯。有一个女兵,第二天早上一起来,发现自己的同伴脸色青白的僵直的躺在地上,揭开她的衣服一看,身上全是蚂蝗,尤其以下体最多,一个个吸的胀鼓鼓的。远征军的女兵,由于体力等各方面的原因,几乎是全军覆没。

这也是谭刃坚决不让唐琳琳来的原因之一,这个丛林,对于男人来说,都是一个九死一生的地方,更别说女人了。

我们这批人,全副武装的在丛林里行进,由于负重以及脸上不太舒服的防毒面罩,因此大家的话都比较少,一边走,一边留意周围有没有远征军的尸骨。

当然,我们什么也没发现,即便真的有尸骨,也早已经被一层层的落叶给覆盖了。我们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寻找那三具放在树洞里的遗体。

这地方的植物非常的丰茂,走着走着,周玄业忽然咦了一声,紧接着转了个方向,朝右边而去,又蹲下了身,拿出匕首,似乎在地上挖着什么。我们其余人凑近了一看,发现这块儿地势稍高的位置没有那么多落叶,地面上长了个奇怪的植物,像是菠萝。

谭刃将它整个儿从土里挖出来后,我发现果然是菠萝,野生的那种,好我们平时见到的菠萝外观有些差异。周玄业直接削了皮,露出里面的果肉,虽然没闻到味儿,但这肉质一看,就让人有种想吃的欲望。

这地方的环境,在人看来是恶劣的,但对于植物来说,这里却是生存的天堂,所以发育的水分充足,果肉细腻,那味道,绝对是外面比不上的。周玄业分了玻璃,我们一人吃了一小块儿便继续上路。

这地方野果野菜很多,当年的远征军在缺衣少食的情况下,就是靠着这些野物存活下来的。

我们一直走到了晚上,便找了个地势稍高的地方扎营。由于周围树木太茂密,枯叶深厚,我们根本没办法生火,只挂了营灯,又在周围洒了些自制的硫磺水驱虫蛇。

晚上扎了营帐,衣服一脱,褶皱或者细缝里尽是一些小虫子,蚂蝗也有一两只,看的我几乎要抓狂。将衣服上的东西清理干净,进入帐篷后,我们便将帐篷给拉严实了,除了侧边的通风孔,帐篷被完全封闭了。

由于人数多,所以我们用的是四人一顶的大帐篷,这个帐篷里有我、周玄业、谭刃极宋侨明,分两人一班守夜,一人守一个半小时,我和宋侨明守最后一班,所以时间还早。

徒步了一整天,这会儿安心的往帐篷里一躺,往睡袋里一钻,那滋味儿别提有多美了。谭刃和周玄业两人在纸上写写画画,计算着我们的进度,按照他们的估算,按照我们现行的速度,要进入野人山区域,至少还需要五天左右。

其实如果单纯的算直线距离,根本要不了那么久,但这里的环境决定了前进速度。

野人山横隔在中、印、缅交界处,高山峻岭,湍流绝谷,绵亘上千里。

哪里原始森林密布,丛草藤蔓漫山遍野,如果没有开路先锋,绝对是寸步难行,我们现在虽然还没有正式进入野人山区域,但周围茂密的植被,也已经是丰茂过头。

身处其中,人的视线被压抑到了极致,你往往只能看到一米左右的距离,一米外往往都是热带雨林特有的阔叶植被。这里根本没有路,我们走的就是‘野路’,靠着指南针在这片完全没有路的林子里穿梭,时不时的就会看到一条五彩斑斓的蛇在远处,这时候,我们又得赶紧绕道。

在这样的情况下,五天其实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

第四十三节 蜈蚣

我们现在有现代化的装备,都已经进行的举步维艰,根本不要说当年断粮半个多月的远征军了。那时候的国民军,没有经受过野外生存训练,所以很多人都因为饥饿误食了有毒的野果野菜而死。

我缩在睡袋里,听几人规划线路,不知不觉便睡着了。迷迷糊糊间也不知多久,我觉得周围开始变得稍微有些挤,大概是谭刃他们三个都睡了,是个大老爷们缩在一个帐篷里,睡的肯定没那么舒服,但由于太过疲惫,我也只是醒了一下,又翻身睡了。

也不知多久,一阵急风骤雨的声音将众人给惊醒来,热带丛林地区,风雨变幻本来就无常,这突入起来的雨,对我们来说到没什么影响,但苦了外面守夜的二人。

宋侨明立刻拉开了帐篷,探出半张脸冲外面的两人喊道:“别守了,回帐篷吧。”守夜主要是为了预防野兽,这大风大雨的,野兽也都躲在洞穴里,所以也就没了这层顾虑。

我看见两个人的影子在帐篷上一闪而过,看样子应该是钻进帐篷里去了。宋侨明喊完,擦了擦脸上的水,又缩进了帐篷里,只听得骤雨打着帐篷【噼里啪啦作响,外面的营灯也被风吹的晃来晃去,周围的树影摇曳的投在帐篷上,张牙舞爪,如同鬼爪。

这就是我们扎营为什么要选择高地的原因,一来避开腐叶,而来防止雨水灌进来,这场雨并没有带给我们太多影响,守夜的人进入帐篷后,众人没多久就又睡着了。

这不能说是我们警惕性低,而是白天太累了,没有进入过原始热带雨林的人,是绝对无法想象出这种环境的,每走一步路,都是一次破坏,必须要用手里的匕首、砍刀或者棍子将周围的植物给弄开,这地方没有路,全靠人一步一步走出来,体力消耗非常的大,便是找现在这块扎营的高地,我们也找了很久,如果不是偶尔能看到一些被动物践踏出来的路,恐怕行进情况还会更艰难。

我们睡的迷迷糊糊,停止了守夜,原想着有撒硫磺水,又是大雨,没有什么野兽出来,但我们却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雨水,早就将硫磺水给冲刷了。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我们是被一声惊叫给吵醒的。

惊叫来源于谁不清楚,但总之不是来自于我们的帐篷,几乎这一瞬间,我们四个都醒了过来。

睁开眼的一瞬间,我下意识的去判断这个声音属于谁,紧接着才坐了起来。

很显然,是有什么意外状况发生了。

这时,其余帐篷里有人大喊:“我操,什么鬼东西!”

与此同时,我旁边的宋侨明也跟着倒抽一口凉气,惺忪的睡眼,猛然睁大了,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的帐篷。

外面的雨已经挺了,只是还有风,吹得营灯飘来荡去,留下一堆黑暗的影子。但不是树木的影子,还是一个个活动的影子,它们呈长条形,数量很多,几乎可以用密密麻麻来形容,挨挨挤挤的爬在我们的帐篷上。

我以为是一些很小的蛇,但蛇的身躯并没有这么短,很快,通过投下来的影子,我判断道:“是蜈蚣,很多蜈蚣。”

宋侨明道:“不是有硫磺水……”他话没说完,自己就回过未来,不由在自己脸上摸了一把,道:“该死,肯定是下雨冲掉了。”

谭刃显得格外冷静,道:“这蜈蚣比普通的蜈蚣,体型可大多了。”

周玄业微微点头,道:“像小蛇一样大。”

紧接着,周玄业喊道:“大家有没有事!”他这话是冲着其它帐篷里的人喊的,我们现在都在帐篷里,帐篷只有通气孔是敞开的,其余都是封闭的,所以根本看不到其余人的情况。

之前那声惊叫怪吓人的,也不知有没有人受伤。

很快,我听到胖子回道:“没人受伤,你们怎么样!”

宋侨明道:“没事儿!把硫磺水拿出来,赶紧用上!”

我们一共扎了三顶帐篷,每个帐篷睡四人,第三个帐篷只睡两人,另一半空出来堆装备,剩下的两个人守夜,轮换着来。现在虽然没人守夜,挤挤挨挨的凑合着睡,但大部分装备都在第三顶帐篷里,我们手里头却没有对付这些蜈蚣的东西。

因为知道滇缅丛林的环境,所以驱虫类的物品携带了挺多,但这些东西却都不再我们的帐篷里,我们的帐篷里唯一放着的装备包是周玄业的一个随身包,里面都是装着他自己的一些家伙什,因此现在,也只能靠第三顶帐篷里的人了。

通过声音,我判断出,第三点呢帐篷里,睡的是杨哥还有另外三个队友,那三人平时虽然话不多,但还是挺靠谱的,宋侨明说话,其中一个叫狄荣的回道:“大家等着,我们马上就到。”

这头,周玄业道:“穿衣服,将裤腿袖口都扎好,防毒面罩戴上。”虽然这蜈蚣密密麻麻来势汹汹,但我们有的衣服都是较为结实的布料,而且本身就为了防止毒虫有收口设计,所以只要注意一下,也不打紧。

当下,我们四人穿戴起来,那收拾好一切,宋侨明将帐篷的拉链一拉,率先钻了出去,我紧跟其后。

就着营灯,只见其余人也陆陆续续出来了,和我们一样,都是全副武装,手上都戴着皮手套,没有露出一丝皮肉。那边的狄荣四人,正在狂撒硫磺水,而我们这些人一出来,周围的蜈蚣就跟嗅到了美食似的,立刻开始顺着脚往我们身上爬。

之前在帐篷里,我们能看到的只有黑影,现在出来后,看见了实体,更加觉得头皮发麻。只见这些蜈蚣,小的有手指长,大的有二十多厘米,腹足密密麻麻,爬起来非常快。

它们数量众多,将我们的营地都攻占了,营灯可以照见的范围内,到处都是蜈蚣。

宋侨明骂道:“他奶奶的,咱们难不成进了蜈蚣窝?”宋侨明出生环境并不富裕,是白手起家的,所以身上的市井气很重,穿的再得体,骂起人来也毫不含糊,有时候说起脏话来,我都有些招架不住。

说话间,那些蜈蚣直往身上爬,它们速度太快,我们为了不让它们近身,只能不停的用脚踩,一边踩,一边朝杨哥几人靠近。这硫磺水果然有用,杨哥等人周围的蜈蚣都跟害怕似的退到了很远。

我们几人聚集到了这片安全区域,总算是摆脱这些蜈蚣了,这时,狄荣道:“好家伙,太多了,用了整整一瓶。”话音刚落,我发现不对劲,这些蜈蚣虽然没有爬上来,但也没走,就在我们附近不远的地方爬来爬去,仿佛守株待兔似的,有一种在围攻我们的错觉。

我不由道:“老板,蜈蚣这玩意儿又没脑子,平白无故的,围攻我们干什么?”难不成这滇缅丛林里的蜈蚣,还想尝尝人肉是什么滋味儿?

蜈蚣这东西是群居的,我一时间都有些怀疑,是不是正如同宋侨明所说,我们扎错了营,进了蜈蚣窝了。

就着营灯,我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的四点半,总体来说这一夜睡的还是不错的,如果没被这些蜈蚣打扰就更好了。谭刃也看了看时间,便道:“收拾收拾营地,别再这儿多留了。”

我们的另外两顶帐篷,都被蜈蚣给占领了,狄荣立刻又拿出另一瓶硫磺水在前面开路,很快,蜈蚣都退到了营地外围,我们开始收拾帐篷和装备。由于下过一场大雨,因此脚下的泥土都是黏糊糊的,稍不注意脚下便会打滑,再加上我们又是再高地上,一打滑就得往下滚,刚好滚到附近得蜈蚣堆里。

收拾完帐篷和装备,已经是五点多了,如果是在深圳,这时候的天应该已经是麻麻亮了,但这原始丛林里,山高林密,微弱的天光被遮挡的严严实实,因此林子里依旧是黑乎乎一片。

我提着营灯,其余人打开了手电筒,四下照射之下,发现这些蜈蚣还是在周围游荡。我们的行进路线,是一路向北,可现在不论是东南西北,都是这些小蜈蚣的底盘。

宋侨明啐了一声,说早知道这地方有这么多蜈蚣,硫磺水就该多带一些。我们才第一天进入丛林里,消耗就这么大,接下来可怎么办?其实现在的户外装备里,有很多专门的驱虫产品,方便携带,但这硫磺水是老配方,效果极佳,只是因为是液体,用瓶子装,我们并没有携带的太多。

按照这个消耗速度,确实不够。

杨哥说道:“咱们还有硫蛋呢。”

我道:“这地方根本没办法生火,硫蛋也没什么用。”那玩意儿得放在火里烧才能发挥出最大得作用。

说话间,狄荣在前方开路,一路逼退那些小蜈蚣往前走。一夜的大雨,让路变得更加难走了,一脚下去,树叶子里直冒水,我们的靴子是防水的,但远征以及最初打仗的时候,都是穿的草鞋,就是长征也是穿草鞋。远征军后期还好点,第一批是穿草鞋入缅的,和英军汇合后,被英军戏称为‘草鞋军’,后来换上了英国人提供的装备,情况大为好转。

但那时候的鞋子能有多好,在滇缅丛林里,每个人都有一双烂脚,那是被积水和淤泥泡烂的脚,有些走到后面,就完全是赤脚。

我现在穿着防水靴,都觉得走起路来难受,更不用说当时的远征军了。

看着脚下踩出的一汪黑水,我心里一阵发热,由衷的噶感激和崇敬那些先烈们。

第四十四节 汇合

走出一段距离后,那些小蜈蚣却依然没有放弃,远远的跟着我们,爬动间,发出一连串窸窸窣窣的声音,这让我们很是纳闷,然而没多久,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变的急促起来,与此同时,我们左手边的植被开始剧烈的抖动起来,仿佛有什么大家伙在靠近。

这会儿周围太暗,看东西不甚清楚,就着手电筒一闪而过的光芒,我猛地发现,在那片阔叶植物后面,似乎躲了什么东西,暗红色,块头很大。

下一刻,这东西就直接暴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整个人从植被中钻了出来!

众人的灯光齐齐打过去,猛然间便看到了一张硕大的人脸,狰狞的盯着我们。

“我操!”顺子惊叫着后退一步,我也吓得一个踉跄,一行人跟见了鬼似的连忙后退。这原始丛林里,突然冒出这么大的一张人脸,不吓死人才怪。

但很快,我们便发现,这玩意儿其实是一只足有一人多高的蜈蚣,竖起大半个身体后,从我们这个角度看上去,刚好可以看到它的头腹,上面有很多暗黄色的花纹,隐约像人的五官,只是有些扭曲,因此在黑暗中乍一看,只觉得很狰狞可怖。

顺子大喊:“这蜈蚣怎么能长这么大块头!”说话间立刻给枪支上了膛,似乎打算开枪。而就在这时,谭刃猛地喝了一声:“不要开枪!跑!”

顺子八成是想问为什么,因为这蜈蚣块头虽然大,看起来骇人,但我们有枪,有枪就可以在丛林里横着走。但谭刃这一嗓子吼完,却是顺手拽着我和周玄业就跑,根本不管其他人了。

匆忙间我回头一看,霎时间只觉得头皮发麻,原来这种大块头蜈蚣赫然不止一条,那些阔叶植物的根部,全都盘亘着这种大蜈蚣。最重要的事,这些大蜈蚣的出现,似乎鼓舞了那些小的,它们竟然不在惧怕硫磺水了,密密麻麻如潮水般朝我们爬了过来!

这样的情况下有再多枪又能顶什么用,跑是唯一的办法了。

顺子等人反映过来,也是拔腿就跑,但那大块头蜈蚣行动的太快,又惯于在丛林里生存,爬起来一阵风似的。反观我们,根本不适合在这阔叶植被丛里奔跑,速度自然是慢,一不留神,就被一些阔叶植物粗壮的根茎绊个大跟头。

谭刃实在太贼了,拽着我和周玄业提前跑,顺子等人落在了后面,被那帮大蜈蚣猛追,不得已只能边跑边开枪。最初谭刃是拽着我们的,但植被群里,这样不方便动作,所以拽了几秒钟便松手了。

等我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谭刃已经连个鬼影儿了没了。

卧槽,这丫是属兔的吧!

黑暗的环境中,我唯一能看到的也就是手电筒照亮的方寸之地,回头一看,看见的往往是其他人透出来的灯光以及宽大的阔叶,枪声变得有些分散了,看样子众人是分开跑了。

周玄业也不知窜到了什么地方,我心里着急,低头看了下手表。这是户外表,表盘里本身就配备小型的指南针,虽然暂时分散了,但我还是一头朝着北边儿跑去。

谁知跑了没两步,前方不远处的阔叶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东西。

那玩意儿五彩斑斓的,显然是被我打扰了,竖起脖子,吐着信子,黑豆眼危险的看着我。是一条一看就有毒的蛇。

我忍住想骂娘的冲动,往旁边一拐,赶紧绕过它,咱惹不起躲的起。

身后的枪声越来越零星,时不时的,我总能听到身后响起的窸窣声,似乎还有东西在追我,但我即便回头看,也无法看到更多,无奈,只能往前跑。

也不知多久,我也听不到枪声了,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跟着消失了,天微微泛亮,丛林里不在是伸手不见五指时,我才停了下来。

我靠着一颗粗大的古树喘气儿,顺便看了看时间,这一口气,竟然马不停蹄的跑了半个多小时!不过我估计离之前那个蜈蚣窝应该不是很远,因为环境原因,所以跑的也比较慢。

此刻这个地方只有我一个人,脱了谭刃的福,我先跑一步,所以没有成为大蜈蚣追击的对象,但其余人怎么样,那就不得而知了。我有些担心起来,当下摸出了信号哨吹响。

尖锐的哨声传的很远,很快,从我的西北方位,传来了另一声应和的哨子声,我赶紧朝着那个位置跑过去,打算跟对方汇合。

大约三十来步开外,我看到了靠着一棵阔叶植物根茎而坐的宋侨明,满头大汗,神情十分痛苦。刚才的哨子声应该是他吹的,此刻,他坐在地上,一声狼狈不堪,一只手的手臂还在冒血,另一只手正在装备包里翻找,大概是想寻找医药处理伤口。

一看见我,宋侨明别提多感动了,说:“小苏,亲人,怪不得我一看到你就喜欢,咱俩果然有缘分呐。”我看着他手臂上的伤,像是被匕首一类的东西给划出来的,当即放下装备包去翻找医药,一边找一边道:“宋老板,都什么时候了,你就别贫了,这伤是怎么弄的。”

说话间,我翻出了纱布、消毒水一类的东西,开始给他清理伤口。宋侨明嘴里嘶嘶抽气,道:“还能怎么弄的,被那大蜈蚣给夹了一口,不过你宋哥我也不是吃素的,一枪就给它崩了。嘶……哎,轻点轻点。”

伤口的血迹,引来了不少山蚂蝗,一个个蠕动着往我们俩身边爬,宋侨明看的烦,拿枪座见一个砸一个,看起来挺恶心的。我将他伤口处理好了是,宋侨明才道:“你不是跟你老板一起跑了吗,现在怎么就剩你一个?”

这事儿我觉得挺尴尬的,道:“当时情况情急,老板顾不了那么多,宋老板你可别介意。”

宋侨明摸了摸鼻子,道:“那姓谭的,溜的也太快了,我算是把他看透了。不过你们周老板人还仗义,中途折回来救我了。”怪不得,我就说周玄业明明是跟在我身后的,怎么后来也失踪了,原来是折回去救人了。

谭刃之前的做法,肯定是让宋侨明心里不舒坦了,但作为当事人,说句实话,谭刃在关键时刻,是先拽着我和周玄业跑的。人大约都是这样,危难时候,会先帮助和自己较为亲近的人。所以在这事儿是,我没有立场指责谭刃什么,反倒应该感激,只是放在宋侨明的立场上,他估计把谭刃的祖宗都问了一遍了。

宋侨明说完,我觉得不对,道:“周哥回去救你了,那他人呢?”

宋侨明顿时讪讪的摸了摸鼻子,道:“当时追我的大蜈蚣太多,周老板垫后,我先跑了……”

“……”我差点儿没吐血,合着他跟谭刃是同样的货。

见我脸色发黑,宋侨明打了个哈哈,示意我说:“周老板身手好的很,肯定没事儿,要不再吹吹哨子,听到哨子,他们应该就会过来?”现下众人分散在丛林里,虽然都是朝北走,但面积太大,相遇的几率很小,必须得传递信号才行。

当下,我便吸气鼓腮开始吹哨子,这次没那么顺利,我吹了二十多下,吹得腮帮子都软了,才终于传来一声回应,片刻后,不远处的植被抖动起来,像是有人来汇合了。

我立刻叫道:“在这儿!”

紧接着,两个人从植被后面窜了出来,这人不知别人,赫然是谭刃,他还扶了一个人,虽然众人都戴着防毒面罩,但身形和装备很好辨认,我看出那人是胖子。

胖子一点儿都不胖,身形挺拔,不过这会儿跟没气儿似的,有谭刃架着,身上有好几次包扎的痕迹。

我没想到来人会是谭刃,大惊:“老板,怎么是你!”

谭刃看了我一眼,不冷不热的说道:“否则你希望是谁?”

说话间,宋侨明也站了起来,跟着架过胖子,倒抽一口凉气,道:“怎么受这么严重的伤?”

谭刃没吭声,往地上一坐,摘下防毒面具,从装备包里摸出水开始喝,接着才跟我看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谭刃和我分散后,也是去救人了,在这一点上,我和宋侨明都误会他了,他其实是想让我和周玄业先跑,因为他认出了那蜈蚣的来历。

那是一种罕见的红腹黄斑蜈蚣,群居,繁殖能力强,但这种蜈蚣,有互相吞噬的习惯。

大部分蜈蚣,只有在缺少食物的情况下才会吞噬同类,而这种蜈蚣,活的时间越长,就越喜欢吞噬同类,吃的越多,个头越大越凶狠,遇到一只两只还好,如果遇上一群,那绝对是一件很恐怖的事,谭刃是认出了它们,才第一时间决定要跑。

他拽着我和周玄业跑路,半途见我安全了,才转回去救人。

我听到这儿,顿时觉得愧疚,道:“老板,我错怪你了。”

谭刃道:“现在道歉晚了,心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我大为吃惊:“老板,你居然也会开玩笑?”我觉得自己对谭刃的认识又刷新了。

第四十五节 兵分两路

我没想到谭刃这会儿还会开起玩笑来,一时间到让有些紧张的气氛轻松下来。宋侨明查看了一下胖子的伤势,虽然谭刃已经事先处理过,但看上去还是很严重。

这会儿,胖子整个人陷入了一种半昏迷的状态,血腥味儿吸引了更多的昆虫,飞来飞去,看的人心烦意乱。

我道:“这伤势这么严重,再这热带丛林里待下去,肯定会恶化的。”

宋侨明叹了口气,说:“真他妈的是出师不利,咱们好歹也是全副的现代化装备,竟然这么容易吃亏。”顿了顿,他道:“看样子,只能让他先撤回去了。小苏,继续吹信号哨,汇合了再说。”

于是我开始继续吹哨吹得嘴里直冒口水,足足二十多分钟,人才逐渐聚齐,索性大家都分开的不是太远,若太远了,信号哨只怕也传不过去。一汇合我才发现,受伤的人还真不少。

队伍里一共有三个人受了较重的伤,除了胖子外,队伍里姓夏的那个腿上也被划拉了一大道口子,还有个姓孙的,背上也是老大两条伤口。宋侨明一见这情况,知道这三人是不可能再往丛林里走了,再让他们往前走,那就相当于让他们去送死。

想了片刻,宋侨明安排道:“二毛、狄荣,你护送他们三个回去。”

姓孙的那人觉得拖累队伍,很是愧疚,倔强道:“宋哥,我们自己可以回去,不用送,让老狄和二毛跟着你们,争取把尸骨找回来!”

宋侨明摸出烟来,一边抽一边道:“胡扯,你们三个受这么重的伤,晚上休息总得有人守夜吧?再说了,出去之后,我怕那些人贩子会使绊子。到时候你们先打个电话,让小六他们接应。”小六也就是我们之前留在片马接应的四个人。

这一下,十多人的队伍就去了五个。

由于伤口是新的,不能太过剧烈运动,于是这五人便原地留下了,准备休息半天,收拾下伤口再开始返回。我们其余人自然是不能多留的,分配了下装备便重新上路。

十二人的队伍,到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分别是谭刃、周玄业、我、宋侨明、顺子、杨哥、弱鸡。那个绰号叫弱鸡的其实一点儿不弱,这个外号的由来就和胖子差不多,因为入伍的时候还比较瘦弱,他爹妈就是为了锻炼他的体魄,才让他去当兵的,现在练出了一副好身板儿,但绰号也被人叫习惯了。

我们七人和狄荣五个就地分手,开始继续往西北方而去,原本浩浩荡荡的队伍,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在这莽莽的丛林里,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好在身上挂着的枪,还能给人一些勇气。

遭遇了这次蜈蚣偷袭后,我们都知道了这滇缅丛林的厉害,便将枪都挂在了身上。给我配备的是一支突击步枪,射程短,但威力大,宋侨明说这是因为我第一次摸枪,没有准头,这种对我来说比较实用。

有了之前的经历,接下来众人都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周玄业在前面带队,他和谭刃身手好,这次到没受什么伤,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一直穿梭在原始丛林里。

在这种环境上,走一天你可以当旅游,走两天可以当生存体验,但在里面呆个五六天,绝对是一件让人很抓狂的事情。

等终于进入野人山区域时,我的腿都肿了。

这几天里,亚热带丛林多变的气候,让我们一会儿经受风,一会儿经受雨,时不时的冒出一个沼泽,不小心掉进去,拔出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臭泥。一进入野人山区域,宋侨明就精神大振,边走边道:“大家要小心了,这里的野人是很厉害的。”

我累的上气不接下气,道:“真、真的有野人吗?”

如果真的有野人,估计那些探险家、生物研究学者什么的,早该将这地方挤爆了吧?

宋侨明说:“这话我还能骗你?我爷爷亲眼见过的,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家老爷子。”

革命先驱,当然不能不相信,我里肯摇头道:“不是不相信宋老爷子,只是觉得难以置信,你说,这地方如果真的有野人,为了没人进来做研究呢?你看……神农架据说有野人,每年有多少生物学家往里钻啊。”

宋侨明撇了撇嘴,道:“傻小子,这你就不懂了,弱鸡,跟他讲讲!”

弱鸡是队伍中唯一戴着眼镜的,他下意识的想去推眼镜,结果只摸到了防毒面具,于是颇为郁闷的边走边道:“你怎么知道没人做考察?以前也有,不过进来的人要么找不到野人,要么就直接消失了。”

“消失了?”

弱鸡点了点头,道:“大概被野人抓去了吧。”

我道:“那些野人会吃人?”

弱鸡摇了摇头,跟我说起了一些关于野人山野人的事情。这些事情,那些侥幸活下来的远征军老人,几乎都有印象,而且都声称野人山确实有野人。要让那么多人,特别是那么多朴实的老军人说同样的话,并不容易,所以这意味着,他们所说的话,真实性很高。

有人说,野人山的野人,其实是当地一个没有开化的民族,说白了,就是滇缅丛林的土著,但你看人美洲的土著,也没见身上有毛吧?但野人山的野人,身上是长毛的,因此也有人说它们就是原始人,并不是什么土著。

很多远征军都描述过这样一幕,就是野人偷袭抓人。

那些野人生存在丛林里,速度很快,往往你只能看到一个黑影,下一秒,你身边的一个同伴或许就消失了。

这些野人不是食人族,也不吃人,那么它们干什么呢?

据说这里的野人,还处于一个非常原始的阶段,甚至它们的族群结构,还处于一种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群体交配,女性和很多强壮的男性交配,由此诞生出优质的下一代,而男性为了提高自己的繁殖率,会到处播种。野人山的野人,似乎对于我们这些没有毛的人非常感兴趣,大概是觉得我们挺漂亮的,因此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遭到野人的掠夺。

相对来说,被野人掳去的女兵会很惨,很多女兵都被野人群交至死。男兵要好一点,由于野人山的野人还处于母系社会,所以掠夺到男兵的女野人,对于自己掠夺来的‘猎物’,有单独的所有权,因此男兵往往是被一个女野人圈养的。

势力比较强的女野人,会指挥男野人掠夺大量的男兵,并且互相攀比,在怀孕后,女野人立刻就会放弃圈养的男兵,任由其自生自灭。但这个时候,男兵即使逃出来,也早已经和大部队分离。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衣服,被女野人抛弃后,这些男兵基本都会成为其它野兽的腹中餐。

而那些来这里探索野人真相而消失的人,他们会遭遇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按照现在的情况,要想消灭那些野人也并不困难,但却根本没有必要。一来,野人山位于密支那,中国军队不可能开着战机去密支那杀野人。二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野人已经成为了珍贵的研究对象,既然不能暴力消灭,那就只能人为开发。

但缅甸是个并不富裕的小国家,自顾不暇,哪有空去开发原始森林,更别说去研究对他们毫无意义的野人了。

或许在未来,会有人来正面和这些野人打交道,但绝对不是现在。

野人山一带高山峡谷,天险横亘,当年远征军在此折损了三万五千多的兵力,可以说处处埋忠骨。我听弱鸡讲完野人的事儿,不由觉得发毛:“你说,那些野人,现在还会不会掳人?”

弱鸡道:“那就不知道了,最好期望别碰上。”

我道:“万一碰上了呢?”

弱鸡想了想,说:“要是碰上男野人,那你就没救了,他们会直接杀了你。要是碰到女野人,那就好好干,她怀了孕自然就把你给放了,哥儿几个会等你的。”我被他说的哭笑不得,踹了他一脚,道:“去你妈的,那女野人浑身都毛,要被她们抓去,我不如直接死了。”

弱鸡被我踹了一脚,揉了揉大腿,说:“那么多被野人抓去的,有几个寻死的?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现在想一想,觉得自己能慷慨赴死,但等你真到了那个地步,敢不敢死,舍不舍得死,那就不得而知了。”

弱鸡走在旁边,他光顾着和我说话,脚下一个不留神,被绊了一跤,顿时屁股朝天摔倒在地,造型十分搞笑,众人忍不住笑出声来。弱鸡骂骂咧咧的爬起来,道:“什么玩意儿!”一边说,一边在脚下扒拉,这一扒拉,一截黑色的东西被他从腐叶里拽了出来。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什么植物的烂根块儿,但仔细一看,不由的惊呼出声:“头!”只见,那玩意儿,赫然是半块人头骨!它的表面和内部积满了脏污,因此一时间我们还没能认出来。

弱鸡吓了一跳,连忙将那人头骨扔了,扔完他估计想起来,这骨头很可能是革命先烈的尸骨,于是念叨道“对不住对不住。”看样子,这片腐叶下面,应该是有一具尸骨的。

第四十六节 猝死的队伍

之前来的时候原计划是说,有遇到尸骨的,最好能带回去,但我们现在人手不足,自然也不可能带回去了。弱鸡扒拉着周围的腐叶,很快,那具尸骨其余的部分便裸露出来,尸骨的外面,还包裹着一层烂布,应该是腐烂了的衣服。

众人沉默的看着这布满黑泥的尸骨,当年几十万远征军入缅去对付日本人,日本才多少人,他们凭借的,就是手里先进的武器装备,就那么稀少的一些日本人,我军付出了二十多万人的伤亡,才取得了胜利。

与其说是胜利,不如说是人海战术,用血和肉,将日本人给赶跑了。

这些忠魂就这么客死异乡,深眠在异国的原始丛林里,此时,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自己的内心,有一种沉甸甸的东西压着,脑海里隐隐约约,冒出了一些画面,一群浑身是伤的士兵,互相搀扶着,在疾风骤雨中,行走在茫茫的原始丛林里,最后陆陆续续的倒下,身体被虫蚁啃食,被落叶覆盖,春去秋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宋侨明虽然很孝顺爷爷,但也知道我们人手不够,不可能真的将见到的每一具尸骨都带回去,于是道:“咱挖个坑,埋了吧。”其余人没有意义,我们找了个相对较高的地势,宋侨明、顺子、杨哥负责挖坑。

我和周玄业还有弱鸡负责将尸骨清理出来,至于谭刃,他却没有动手,只是在一边看着,神情很是警惕。我挖着,忽然发现,这落叶下的尸骨竟然不止一具,因为旁边又露出了一根人腿骨。

我和周玄业对视一眼,立刻顺着那人腿骨的方向继续挖,谁知这一挖,就根本停不下来了,我们的清理工作,足足进行了四五个小时,最后,一片直径大约有二十米左右的圆形区域被我们清理了出来。

这些区域下,全都是布满黑泥的人骨,站在这一大片尸骨中,让人觉得触目惊心。伴随着尸骨的裸露,还有很多枪支也暴露出来,在当时,中国军是没有这么多武器的,因为和英国人合作,所以对方才送了些武器给我们。

但那会儿也并非是每个士兵都能配上武器,毕竟人太多了,因此还有一些大刀一类的东西。这里的强制较为多,也就是说,死在这里的,应该是我军的精英部队。

最后详细的数了数,竟然有三十人之多,其中配枪的有十多人。这地方是野人山的边境,这批人是远征军中的精英,他们手里头有武器,却也没能活着离开野人山。

我看着看着,突然觉得有些奇怪。

宋丰那一小队人,最后是全军覆没的,这和他们的身体状况以及装备都有关系。但我们眼前的这批三十人的队伍,又有十多挺枪,而且已经走到了野人山的边缘位置,马上就要脱离整个滇缅丛林最危险的地带了,可是,他们为什么会集体死在这儿?

就算是体力不支,那也应该是一个个倒下,慢慢的掉队死亡,不该是三十来号人,集体死在这儿才对啊。

这么一想,我便将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弱鸡一听,像是被我提醒,摸了摸自己脸上的防毒面具,说:“你这么一说,还真是不对劲,怎么会全部死在这儿?”

宋侨明解释道:“应该是猝死。”

猝死?

众人齐刷刷的看向他,宋侨明神色很沉重,讲起了宋丰给他说过的一些经历。猝死在远征军中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身体的疾病、超负荷的疲惫、饥饿、或者集体中毒,往往很多人睡一觉起来,就会发现,身边又死了几个战友。

宋丰那伙人当时还有百来人的时候,就曾经发生过那样一幕。他们一百来号人,在暴雨中,找了个山崖避雨,为了行军,为了早日摆脱丛林,他们的休息时间,一般都只有四五个小时,剩下的就是不停的走。

那一场雨下的比较久,所以众人难得休息的久一些。一百来号人,再暴雨后醒来时,能站起来的,只有六十多号人,剩下的四十多人,全在睡梦中死了。

这就像一些过度熬夜的人,不睡还好,一睡下去,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这就是猝死。

当然,那伙儿没有什么驱毒虫的设备,还有很多人,是在睡梦中被毒虫给叮了,一些毒性比较大的毒虫,叮完人十几分钟就死了,身边睡着的人根本不知情,第二天起来,只能看到一具浑身青紫的尸体。

宋侨明估计,这三十来号人会集体死在这儿,八成也是一夜猝死。

经他这么一说,杨哥忽然道:“没错,你们看,他们排列的很整齐,很显然是死后有人搬动过他们的尸体。”说话间,他又去查看那些枪支,无一例外,这些枪支里面都没有子弹,而且十多挺枪,基本上都是有问题的。

在当时的情况下,战友死了,是根本没有能力去挖坑掩埋的,大部分都是将尸体拜访端正,用阔叶植物诸如芭蕉叶一类的东西一遮完事。而由于武器珍贵,大部分也会将武器给带走,除了报废品以外。

很显然,这一批人,当时显然不止三十来人,应该说那是一支比较大的队伍,在一夜休整后,有三十多名战友猝死。他们将这三十多名战友整齐的排列开来,或许还盖上了芭蕉叶一类的东西,紧接着,将有用的枪支给调换了,然后继续上路。

而这三十多号人,则永远的场面此处。

原本我们以为只有一个人,所以打算挖坑掩埋,但现在人太多了,之前的小坑自然不管用,当下我们一行人便开始集体挖坑,一直干到当天下午日落时分,才挖出了一个大坑。

我们将尸骨用他们的衣服包好,依次放进去,随后填土回埋。中国人讲究如土为安,我们无法将他们的尸骨带回去,这些,也是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了。

一座新坟诞生在了滇缅丛林里,宋侨明又砍了树干,用匕首刻了块儿墓碑插了下去,上书:中国远征军英烈墓,旁边小刻上人数,随后打进了坟前。

由于时间太晚,因此我们便在离坟丘不远的位置扎营,白天挖了一天的坑,也着实累了,众人吃了东西各自休息,一觉睡到了天明,便继续上路。这四五天下来,装备再好,脚也受不了,两天腿肿了不说,脚掌也磨出了水泡,如今水泡一个个都破了,走起路来别提多痛了。

我和宋侨明是最拖后腿的,宋侨明以前虽然当兵,当这些年养尊处优惯了,早不复当年勇。我的话这是个彻彻底的的普通人,没有经过相关的训练,这会儿也是一瘸一拐的。

周玄业则领着弱鸡等人走在前头,我和宋侨明互相搀扶着,对视一眼,相视苦笑。

虽然我很想坚持下去,但走到下午一点多,实在坚持不住了,每走一步,脚掌就跟被道刮似的,我赶紧坐下,说:“不行了,我的脚受不了。”一边说,我一边将鞋袜脱了,双脚有些惨不忍睹的味道。

周玄业一见,不由得皱了皱眉,道:“算了,咱们别这么赶路,休息两个小时。”

其实我们之所以走的这么急,主要是宋侨明催的紧,那宋丰老爷子和王泽海的妈差不多,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宋侨明也显得很着急。

我知道他心里急切,便道:“周哥,不用休息那么久,我擦点儿药包扎一下。”

一边的谭刃捏着鼻子,忽然来了句:“你的脚很臭。”

我听得忍不住想爆粗口,心说还好意思嫌我臭,自打进了滇缅丛林,也不看看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洗澡就别说了,连脚都没有洗过。这丛林里自然是有水源的,但我们并没有刻意去找,饮用水我们还有,总不能为了洗个脚去绕路吧?都是大老爷们儿,根本没这么讲究。

我确实很臭,但其余人也好不到哪儿去。

再说了,都戴着防毒面具,能臭到哪儿去?这丫是故意的!

第四十七节 呕吐

我没搭理找茬的谭刃,摸出药水打算上药,这时周玄业阻止了一下,看了看我的脚,又道:“还有谁的脚破了?”

宋侨明指了指自己,一边的杨哥也道:“我的脚也破了,但没有苏兄弟这么严重。”

周玄业于是点了点头,道:“找个有水源的地方,脚上的伤必须得尽快处理。”

我觉得过意不去,道:“周哥,我上点儿药就没事,别耽误了。”一边的谭刃道:“已经有感染的迹象了,你的脚要是废了还得算工伤,难道让我养你一辈子?白日做梦!”说完眼中闪过一丝鄙夷,一副我很看不起你的模样。

“……”我虽然早就知道谭刃的德性,但还是被噎的不轻。

周玄业八成是习惯我和谭刃掐架了,无奈的摇了摇头,指了指我流黄水儿的脚,道:“本来就受伤了,卫生也不好,接下来还有很长的路,也不急在这一刻。再说了,其余人的伤势也要处理,等到感染了再弄就晚了。”

宋侨明八成是想到了远征军得的烂脚病,立刻道:“还是周老板考虑的周全,今天就先不赶路了,大家找一找水源。”找水源到并不困难,野山山一带的地势落差很大,很多低谷都是水源的汇聚地,因此三个多小时候,我们便在山谷中找到了一处流动的水源。

这里的水中,有很多看不见的寄生虫,我们在靠近水源的便是挖了个足以泡脚的坑子,等水过滤进来,接着又往里面兑了碘酒和消毒水,便一个个开始泡脚。

这会儿是秋季,在滇缅地区,这个时节其实是挺冷的,但烂了的脚因为走路一直火辣辣的痛,这会儿往水里一泡,舒服的我直哼哼。宋侨明见了憋不住,当下也跟着在我旁边挖了个坑,我俩坐在一起泡脚,舒服的根本不想起来。

泡着泡着,宋侨明叹了口气,说:“想当初在部队的时候,我们进行野外训练,每天就睡四个小时,在山林里待了五天,那会儿,脚下都是一层老茧,也没见起泡。小苏啊,你别看我现在不咋地,四川地震那会儿,我是第一批被派去救灾的……”

“等等……”我忍不住打断他,说:“宋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当兵已经是十年前的事儿了吧?四川地震,那是四年前的事。”

宋侨明吹牛被我给揭穿了,顿时脸一黑,顺手在我后脑勺来了一下,说:“你这小子,我之前还挺喜欢你的,现在怎么越看你越不顺眼呢?”

我道:“您别喜欢我,我这个人就爱说实话。”

宋侨明抬起脚要踢我,由于防毒面具戴的太久,实在难受,所以我们这会儿都把防毒面具给摘了。

宋侨明一只大脚丫子直往我脸上踹,虽然泡了一会儿,但那股臭味儿还是难以抵挡,我恶心的连忙用手使劲儿一推。原本我是想将他脚给推开,但由于宋侨明是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的,石头比较圆滑,坐起来不太稳当。我这么一推,宋侨明整个人就往前一倒,连人带衣服,直接栽进了水里!

正在吃东西的几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水里的宋侨明,纷纷沉默了。

“宋、宋哥,宋老板……我不是故意的,谁知道你这么柔弱啊。”宋侨明浑身湿淋淋的从水里爬上来,冻的直哆嗦,连打几个喷嚏,对我说:“没事儿,我不计较。”

我顿时感动了,说:“宋哥,你真仗义!”

宋侨明咧嘴一笑,脸上的笑容很古怪,紧接着,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抬起一脚踹到后背,整个人也跟着落水了。

“下去吧你!”

十月份的天气,被这冷水一泡,别提多冷了,我赶紧游上岸,只觉得欲哭无泪,宋侨明这才慢悠悠的说道:“现在扯平了,我不计较了。”我们有携带更换的衣物,但那是内衣,不是外衣。这户外服是那种很结实的布料,不方便携带,所以每个人身上都只穿了一套。

我们也不可能湿淋淋的上路,周玄业叹了口气,看了看腕上的手表,道;“快到五点了,算了,就在这儿扎营吧,把衣服烤干。”这地方靠近水源,周围山石较多,因此没有那么多植被,是个能生火的地方。

宋侨明讪讪的摸了摸鼻子,看了我一眼,说:“我平时不是这样的人,怎么对着你,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这小暴脾气呢。”

我道:“因为柿子挑软的捏。”

由于今天时间还早,众人扎了营,又见有水,顺子便咽着口水说:“这几天顿顿是压缩饼干,吃的我都便秘了,我带了鱼钩,咱钓鱼吃。”这个提议获得了众人的一直认可。

一般像这种户外活动,为了防止意外,都会有一个便携式的求生包,里面会有鱼钩鱼线、放大镜、消毒水的野外求生品。

当下,我们用石头垒起了一个灶台,又在周围收集了一些干木柴,就等着顺子钓鱼了。他将鱼线拴在木棍上,挖了些蚯蚓当鱼饵。这里的蚯蚓一个个长得膘肥体大,个个儿都有小拇指粗,肥腻腻的,别提多恶心了。

这里水质优良,没有人类打捞,所以水生物也很丰富,没多久就吊了两条鲜鱼上来,是那种常见的大黑鱼,刺少肉多,不过大概是这里水质好,食物丰富,所以这鱼长得很大,比我在市面上看的大多了。

顺子麻溜的将鱼开膛破肚,架在火上烤了,这个过程中,周玄业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又没有说出口。我看见他神色有些奇怪,便凑上去问:“周哥,有事儿?”

周玄业微微摇头,道:“在这地方烤东西,太危险了。”我立刻明白了周玄业的意思,在丛林里烤肉,那味儿很容易引来一些猛兽,我们连着五六天吃压缩饼干,吃的都想吐了,之前一听说有肉吃,就没顾得上想这个。周玄业这么一说,我大惊,道:“那我让他们别烤。”周玄业拦了我一把,说:“算了,机会难得,你们吃着,我上去守。”说着,他拿了枪,找了附近最高的一棵树爬上去,拿着望远镜开始放哨。

至于另一边的谭刃,早已经抱着鱼开吃了,同样是当老板的,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鄙视谭刃的同时,我用叶子包了块鱼肉给周玄业递上去,他道了声谢,没急着吃,而是拿着望远镜四处看。这鱼很肥,我们六人也不着急,边吃边聊,杨哥还起头唱了首军哥,气氛挺活波的。但到了七点多左右,我忽然觉得肚子不舒服,胃里有种恶心想吐的感觉,忍了半晌没忍住,便到一旁的树下哇哇的吐起来。

宋侨明见了,说:“我说小苏,怎么突然吐了?”我吐了两口,觉得舒服了一下,在水边喝了口水漱口才道:“可能吃多了。”太久没见肉,我们几个今晚都吃的有些撑。

宋侨明当下一撸袖子,说:“来、来,老夫给你把把脉。”

我道:“哟,你还中医啊。”

宋侨明道:“没有你宋哥我不会的,手拿来。”我将手伸过去,原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但他把脉的姿势很专业,须臾,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我不由道:“宋老板,我生病了?”

他沉吟一声,说道:“应指圆滑,如盘走珠,壮士,你有喜了!”我这才知道这丫是在耍我,顿时哭笑不得,直接踹了他一脚,道:“我去,你他妈才怀孕。”

谁知话音刚落,宋侨明突然捂住了嘴,也跟着跑到一边吐了。

我心里觉得不对劲,但还是忍不住道:“宋老板,什么时候怀上的?”宋侨明吐完,抹了抹嘴,骂道:“我操,这鱼是不是有问题?”

鱼是顺子抓的,他立刻道:“这就是普通的黑鲶鱼,我小时候家里是打鱼的,这种鱼见的对了,绝对不可能有问题,而且……”话音未落,他忽然也呕了一下,紧跟着都顾不得跑远,转头直接吐了起来,吐出来的全是鱼肉。

这下子我们都顾不得瞎扯淡说些打趣的话了,很显然,我们吃的鱼有问题。但刚才那确实只是普通的大黑鱼,洗剥的也很干净,按理说不该有问题才对啊。

就在这时,周玄业突然道:“等等。”他开始朝着顺子的那堆呕吐物而去,紧接着拿了支树棍儿去拨弄那堆呕吐物。那场景看起来实在恶心,但周玄业却是面色如常,拨着拨着,竟然拨弄出了一些蠕动着的东西。

那玩意儿就像猪肉条虫被切割了一样,每一个都不过半厘米的长度,颜色和鱼肉很像,在呕吐物的肉渣里蠕动着,别提多恶心了,我几乎又想吐了。顺子看见自己居然吐出了这么恶心的玩意儿,一个没忍住,又吐了。

周玄业看完,又跑去宋侨明的那堆呕吐物前查看,这次根本不用人去拨弄,那堆呕吐物里的东西,已经自动蠕动到了呕吐物的表面,一眼就能看清。宋侨明见此,也如同顺子一般,跟着吐了起来。

第四十八节 寄生虫

我不知道自己是啥表情,下意识的看向自己刚才吐的位置,只觉得头皮发麻。我以为周玄业会去看我的,但他根本没有,而是回到了我们生火的地方。

我不由问道:“周哥,我的你不看吗?”

周玄业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说:“看了你受得了吗?”我感动的想流泪,说:“周哥,你就是我亲哥。”

谭刃不冷不热的说道:“马屁精。”

宋侨明吐的眼泪汪汪的,抹了抹嘴,道:“肯定是那鱼肉有问题。”

周玄业道:“应该是寄生虫。”那虫子八成和蚂蝗差不多,不容易弄死,再加上本身的形状,我们又吃的囫囵,就把那些玩意儿活生生的给吃进肚子里了。

很现在,中招的不止我、宋侨明和顺子三人,很快,其余人也陆陆续续出现了呕吐的现象,那情形分外的恶心,吐了三次左右,我们渐渐感觉到了腹内绞痛,一个个倒地哀嚎。这次我们准备了很多医药,但天知道可没有准备打虫药啊!

这些寄生虫到底是什么种类,我们也根本不清楚。

就在这时,我发现周玄业竟然一点儿事都没有,不禁道:“周哥,你怎么不吐啊?”

周玄业显得忧心忡忡,道:“守在树上的时候不小心掉下去了,弄脏了就没吃。”这会儿,连谭刃也是痛的脸色发青。周玄业焦距的直转悠,难道我们没有被蜈蚣咬死,没有被毒贩子弄死,没有被人贩子玩死,竟然要被这些寄生虫给折磨死?

正当所有人都痛苦难挡的时候,周玄业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去翻我们的装备,片刻后,他拿出了一小块儿药皂。那种药皂沾水抹在身上,也有驱虫的效果,所以带了一些。

周玄业将那药皂溶在水里,兑了一灌肥皂水让我们喝下去催吐,这是土法子,也不知有没有用。据说过去那些人洗菜没那么精细,那会儿的菜也没农药,上面难免有一些寄生虫。

虽然一般的寄生虫合着菜炒炒,炒死了吃下去也没事儿,但有时候万一里面藏着蚂蝗,吃下去就不得了了,遇到那种情况,就兑肥皂水,据说能把蚂蝗给吐出来。

我们现在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一人灌了一大口,那古怪的味儿还有滑溜溜的触感,一喝下去,立刻刺激了我们的肠胃。剧烈的肠道反应立刻让我们一帮人狂吐起来,中间的过程就别提了,反复折腾了一个多小时,等肚子不痛了,一切消停下来后,我们已经是去了半条命,除了周玄业,人人都脸色发白,有气无力。

周围到处是呕吐出来的东西,到后面吐出来的都是肥皂水,水里夹杂着挣扎的寄生虫,周玄业那折叠铲将那些秽物掩埋了,让我们早点儿休息,这里可以生火,所以他守上半夜。

在丛林里,上半夜相对是比较危险的,而下半夜一般比较平静,大约是动物和人一眼,下半夜也会陷入深眠,所以猛兽什么的也很少会出来溜达。众人将顺子骂了个狗血淋头,一边骂一边往帐篷里走,顺子别提多委屈了,说:“现在骂我干什么,吃的时候你们一个个不抢的挺厉害的吗。”说完一指杨哥:“而且你吃的最多。”

杨哥显得有气无力,摆了摆手,说:“难怪远征军死了那么多人,这地方真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吃啊,连鱼都不安全。”

顺子道:“鱼是你烤的,我看是你没烤熟。”

当时烤的确实急了点儿,众人看见肉一个个眼睛都绿了,自然没有像在家时弄的那么熟,现在看来,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我们吐的胃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便又吃了些压缩饼干,一个个如同丧家之犬,各自回了帐篷休整。

晚上睡觉做梦的时候,我一直梦到在吐虫子,吐到一半,其中一只虫子突然变大,在我脸上猛地咬了一口,痛的我直接醒了。醒过来一看,原来是谭刃在掐我脸。

“老板,我没惹你吧。”

谭刃不耐烦道:“谁让你鬼叫的。”

看样子我应该是说梦话了,看了看谭刃,我道:“老板,你大半夜起来带个手套,就为了掐我,你不觉得自己很变态吗?”谭刃脸一黑,似乎要发火,但我现在其实不怎么怕他。我已经摸透谭刃的脾气了,就冲他上次阉人贩子的手段,如果真生气,就不会掐我的脸,估计会直接甩我两个耳刮子。

因此,眼瞅着这丫举起拳头要揍人,我道:“来,打,照脸打,别不敢下手,来啊来啊,打了算工伤。”

谭刃气的几乎要吐血,手抬到一半,抬也不是,放也不是,我俩这闹腾,把宋侨明弄醒了,他搓了搓眼睛,有气无力的说道:“消停会儿行不行。姓苏的,你一睡着就开始说梦话,吵我的都想掐死你,好不容易我睡着了,你们怎么又吵起来了?”

看样子我刚才说梦话应该说的挺大声的,也难怪姓谭的要收拾我,想到此处,我有些理亏,便装模作样的看了看手表,只见时间是凌晨的12点,我于是说道:“算了,我去换周哥的班,你们睡吧。”

谭刃闻言这才满意下来,冷哼一声缩回了睡袋里。我钻出帐篷,正要喊周玄业,谁知帐篷外面,却只有一个燃烧的正旺的火堆,哪里有什么人影。

人呢?

难道上厕所去了?

我四下里看了看,没看见周玄业的身影,便坐在火堆旁等着。我以为他是去上厕所了,但等了十来分钟,也没见有人回来。

他蹲厕所怎么会蹲这么久?

我之前看医学杂志,人家说上厕所蹲太久会得痔疮。难不成周玄业也跟我一样,上厕所喜欢玩手机,一蹲就蹲半个小时?这么一想,我觉得不行,周哥为人和气可亲,重情重义,对我非常不错,我不能看着他在通往痔疮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头,于是我决定去周围找找他,提醒他蹲坑要蹲快一些。

打着手电筒在周围逛了一圈,很快,便看到了一串潮湿的脚印,很显然就是周玄业的。我顺着脚印走了十几步开外,就着手电筒昏暗的光,隐约看到十来米开外的地方,蹲了一个黑影。

周玄业这人很为周围的人着想,八成是不想第二天起来熏到人,所以他蹲坑的位置选的有些远。

我张嘴刚要喊周哥别玩手机,但紧接着我觉得不对劲。

那是个黑影,看样子是个蹲着的人。但那个人手里并没有光源。

试想一下,如果是我自己去丛林里一个黑乎乎的地方拉屎,我肯定得戴个手电筒,在不济,也得那个手机照明吧?可那个黑影,就那么蹲在黑暗中,如果不是我手里的手电筒的话,那么那个人影,就完全处于一种绝对的黑暗中。

正常人绝对不可能这么做。

我心里咯噔一下,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

而就在这时,从我身后,忽然伸出了一只手,猛地捂住我的嘴将我往后扯,与此同时,另一只手啪的关掉了我手电筒的开关,霎时间,我陷入了一片黑暗!

谁?

我脑海里冒出宋侨明白天说的话:野人!

一想到有可能被女野人抓去圈养起来,我就觉得浑身发毛,当下大力的挣扎起来。就在这时,对方却忽然用压得极低的声音说道:“是我。”

周玄业?

我停止了挣扎,拍了拍他的手,示意放开。

他也直接松了手,我知道周玄业不是个会胡乱开玩笑的人,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用意。刚才会捂住我的嘴,肯定是不想让我出声,所以我也将声音压到最低,道:“怎么回事?”

周玄业道:“回营地,我们必须快点离开这里。”紧接着,他示意我往回走,并且不让我打开手电。很快,我们两人回了营地,周玄业立刻道:“去叫他们起来,收拾装备。”我虽然心中不解,但也知道,周玄业会如此,肯定跟刚才蹲着的那个黑影有关。

对于老板的命令,我一向是贯彻到底的,当下也顾不得多问,立刻就去叫众人起床。

再一次将谭刃弄醒时,这丫真的被惹毛了,他本来就有起床气,挥着拳头要往我脸上招呼,我一下子躲了过去,刚好宋侨明坐起来,这一拳头直接打宋侨明脸上了。

“哎哟!”宋侨明捂住鼻子,被打的流鼻血了,他捂着鼻子要和谭刃单挑,我道:“都别动手了,有情况,周哥让我们赶紧收拾装备,我们连夜离开营地。”谭刃虽然脾气不好,但显然很信任周玄业,当下二话不说,从睡袋里钻了出来。但他没有收拾装备,而是先去找了周玄业,两人在外面不知说着什么,无奈,我只能自己整理,顺带把他那份收拾了。

等我出去时,谭刃也已经变得神情凝重,这让我心里更加确定,这次的情况恐怕不是那么简单。

很快,众人收拾了装备和帐篷聚在一起,宋侨明问周玄业:“周老板,怎么回事。”周玄业指了指我们之前所去的那个方位,说了三个字:“有僵尸。”

第四十九节 绿毛

周玄业说这话时,声音压的极低,因此这一瞬间,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这地方,怎么会有僵尸?

宋侨明显然也觉得不靠谱。往哪个方位张望了一下,大概没看到什么不对劲,于是面露古怪,说:“周老板,你看错了吧?这世界上,真有僵尸这玩意儿?”

用行话来讲,应该是毛尸,只是大部分人,都只知道僵尸,所以周玄业便称是僵尸。但我记得,那玩意儿是蹲着的,毛尸分为很多种类,那种行动自如的,似乎只有像之前红毛那样的道行才能达到,普通的毛尸,都是很僵硬的,根本做不出弯曲的动作。

我有些怀疑周玄业是不是看错了,或许那并不是毛尸,而是野人?

野人身体上也长毛,蹲在那里,很容易看错。这么一琢磨,我便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周玄业却是摇了摇头,道:“不是野人,那东西有很重的尸气。”

我知道周玄业的判断很少会出错,不由得有些着急起来,那玩意儿如果真的是毛尸,还能自由的蹲下,那说明它的道行,恐怕跟那红毛不相上下,如果是这样,那可就糟了。

想当初为了对付红毛,我们三个差点儿连命都没了,谭刃为此还折损了一面宝镜,如果那玩意儿真的和红毛不相上下,那我们就陷入了一种极其危险的境地中。

队伍里的顺子,似乎不太相信会有僵尸这些东西,对于半夜被弄醒,脸上有些不满。毕竟是当兵出来的,对于这些牛鬼蛇神一类的东西不太信任。宋侨明要不是听了那姓房的介绍,只怕也不会找上我们。

出于这种不信任的情绪,顺子提了提枪,说:“我去看看,那所谓的僵尸是个什么来路。”倘若宋侨明阻止他的话,顺子肯定不会贸然跑出去,但关键是宋侨明自己心里也是不相信的,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僵尸这种事情,在电影里看看还无所谓,但放到现实中,就觉得匪夷所思了。

毕竟宋侨明才是顺子的老大,所以顺子根本不顾周玄业的警告,直接提着枪拿着手电筒就朝着那个位置疾步走了过去。我吓了一大跳,周玄业一向温和的神情顿时就变了,二话不说,迅速夺步上前,一把扣住了顺子的肩膀,沉声道:“回去!”

顺子动了一下肩膀,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挣脱开来,不由惊讶的看着周玄业,紧接着,他张了张嘴,似乎要说什么,然而就在这时,就着顺子打出的灯光,我猛然发现,在光线与黑暗的交界处,不知何时,竟然多出了一个站立着的人形黑影!

其余人也发现了,我身边的宋侨明倒抽了一口凉气,‘夸啦’一声上膛,随后将枪口对准那个黑影,神情极为紧张。谭刃也跟着提起了枪,与此同时对我说:“躲后面去。”

我觉得自己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说道:“老、老板,它……它是僵尸吗?”

谭刃看都没看我,沉声道:“不是僵尸难道还是你妈。”周玄业和顺子这会儿也看到了那个黑影,此刻,那个黑影,正摇摇晃晃的朝我们靠近。随着距离的拉近,它逐渐走入了光线中,整个身形也暴露出来。

“啊!!”别看顺子是但当兵的,但没人规定当兵的不能怕僵尸啊?此刻,那个朝我们走来的人,浑身的肌肉干瘦,浑身长满了绿毛。

周玄业跟我说过尸变的分类,白毛和黑毛最常见,绿毛则代表那尸体有毒!如果让它们碰一下,绝对会死的很惨!

那绿毛尸脸上没多少毛,大张着的嘴里,露出一口绿色的牙齿,两只手直勾勾的伸着,指甲足有十多厘米。顺子等人第一次见到尸变的毛尸,一个个别提多怂了,顺子一边惊叫一边转头就跑,宋侨明也跟着掉头想跑,被谭刃一把拽住了手臂。

紧接着,谭刃对宋侨明说:“是个绿毛而已,不要被它碰到就行了,你们中谁的枪法最好?”宋侨明和顺子对视一眼,同时将手指向杨哥。这姓宋的,平时都吹自己的枪法最好,现在紧要关头就说实话了。

杨哥闻言点了点头,问谭刃:“现在怎么办?”

谭刃道:“对准它的喉咙打。尸体之所以会产生尸变,有些是因为风水原因,有些是因为死前的最后一口气没有吐出去,打喉咙给它放气。”这会儿,三人对谭刃和周玄业是深信不疑了,杨哥立刻提枪瞄准,便听砰的一声枪响,子弹准确无比的打到了绿毛尸的脖子上。

激烈的枪声划破黑夜,绿毛尸主要是毒性厉害,在速度或者其它方面,还不如最低等的白毛。杨哥这一枪打到喉咙中央,那绿毛尸被打的后退一步,紧接着从破开的喉咙处,猛地喷出一股绿色的烟雾。

随着那绿色的烟雾蔓延,周围十多米内的植物,竟然如同被瞬间蒸干水份一样,极其迅速的枯萎了。这种剧烈的毒性,看的众人都下意识的后退,并且捂紧了自己脸上的防毒面具。

所幸那毒烟扩散的并不厉害,喷出来后,那具绿毛尸也砰的一声后仰,紧接着倒在了地上。

顺子看了半晌,咽了咽口水,说:“这、这就死了?”周玄业点了点头。

宋侨明抹了把额头的汗,说:“那些电影里,收拾僵尸,不都得拿什么糯米或者符一类的吗?原来这玩意儿看着害怕,居然这么简单就可以收拾。”周玄业似乎并没有因为消除了绿毛而感到高兴,他的眉头依旧微微皱着,说:“尸变也是分很多种类的。这里的风水大概有问题,所以死在这里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尸变。”

“风水有问题?”宋侨明道:“什么问题?”这方面是谭刃的强项,但这次谭刃却摇了摇头,道:“林密太密集,很难断风水,不过旁边就有水源,葬地有三山合抱,玉带横腰的说法。这地方虽然高山峡谷,激流湍急,但山在前,水在后,并不适合葬人。”

宋侨明闻言,大为吃惊,说:“那也就是说,死在这里的人,都会变成僵尸?”

谭刃对于宋侨明这个略有些白痴的问题,表现出懒得搭理的意思。我在事务所混了半年了,自然知道一些这其中门道,便跟宋侨明解释起来。尸变这种情况其实是很少的,需要的条件很多。比如说这里,这里虽然有可以造成尸变的风水,但那也得不腐不烂的尸体才能尸变,而大多数人死后,尸体都会被虫蚁给啃食。

所以这具绿毛尸,之所以会尸变,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他死亡后,有什么原因,使得他的尸身没有发生腐败,然后在长期的风水作用下,才产生了尸变。

第二种可能就是急速尸变,风水的影响是循序渐进的,而急速尸变,则往往是死者自己的问题,就像谭刃说的,死时有一口气没有吐出去。当然,尸变还有第三种情况,不过这种情况,寻常人很难遇到,那就是‘冲阳’,也就是活人的阳气冲撞了死者,也会造成尸变,遇到这种情况的,往往是一些盗墓贼。

周玄业说,他找尸体这么久,还没有发生过冲阳的情况。

此刻,那绿毛尸倒在地上,众人都有些好奇它是怎么尸变的,顺子惊吓过后,甚至有想靠近探究一下的冲动,而这时,周玄业却道:“此地不宜久留,快走。”

我不由道:“周哥,难道还有什么危险?”

周玄业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之前蹲着的僵尸,不是它。”霎时间,我只觉得仿佛一盆凉水泼了下来。

之前蹲着的不是这个绿毛,那也就是说,这里还存在着别的,更厉害的毛尸?

我急了,也顾不得多问,立刻响应周玄业的号召准备撤退。这次宋侨明等人也万分配合,众人转身打算离开,然而一转身我才发现,我们之前扎营的营地处,不知何时,竟然又多出了几个人。

确切的说,是几具长了毛的尸体。

三个绿毛,一个白毛,一个紫毛。

第五十节 掩护

顺子吓的呜哇怪叫一声:“啊!这么多僵尸!”这一嗓子,震的林间夜鸟齐飞,而那五具毛尸中,速度最快的白毛,已经疾风般的朝我们冲过来。

白毛的速度是快,绿毛是毒,而其中以紫毛最难对付,一身铜皮铁骨,子弹都打不穿。此刻,那三只绿毛和紫毛没有太大的动作,但猛然扑过来的白毛,其极快的速度,却让所有人措手不及。

更让人崩溃的是,我之前是站在最后面的,所以这会儿一转身,反而成了最前面的那一刻,那白毛,自然而然也就朝着我冲了过来。整个过程,几乎就发生在眨眼间,我只觉得那白毛一闪,下一刻,竟然已经冲到了我眼前,于此用时,那只长了钢针般指甲的手,猛地扣住了我的肩膀。

这手和普通的人手可不一样,往双肩上一搭,其重无比,如同两根粗铁棍似的,压的我双腿都不由得一弯,然而,没等我弯下去,那搭在我肩头的手,却猛然一扣,直接抓住了我的肩膀。

要知道。它的指甲足足有十厘米长,又锋利又坚硬,这一扣,霎时间就在双肩前后,各划拉出五条大口子,最后狠狠一扣,一小部分指甲,还直接陷入了肉里。

这一切,都不过发生在眨眼之间,我痛的惨叫出声,双眼发热,下意识的要挣扎,而这时,我脑海里却想起了之前谭刃跟我说过的话。那会儿无聊的时候,谭刃和周玄业,时不时会给我讲一些他们那行的门道。

在那次镇压黄耀祖和红毛后,谭刃就跟我说过,这些毛尸害人,大多两种方式,一是咬,就是将人活活咬死,二是搭肩膀撕人。它们力大无穷,两只钢针般的手往人肩膀上一放,死死扣住,然后直接将人活活给撕了。

这一瞬间,我就了悟到,白毛这个动作,明显是要撕了我。

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从我心头升起,甚至我脑海里都冒出了自己两只手臂被撕下来的场景,那种惊恐的感觉,没有切身经历过的人是不会明白的。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便听‘唰’的一声响,我自己都还没回过味儿来,眼前一道青光闪过,紧接着,和我咫尺之间的白毛,猛地被踹了出去。

与此同时,我的双肩上,多了两只断手,属于白毛的断手。

此刻,周玄业手里正拿着一把剑,赫然便是傅楠拍下来的那一把‘司鬼’,这玩意儿周玄业当时虽然不要,但傅楠走时并没有收回去,没想到这次出来,周玄业竟然将它给戴上了。

那司鬼剑,外表看上去古拙浑厚,平平无奇,没想到却如此锋利,要知道,尸变的尸体,和普通的肉身肯定是有不同的,便是最低等的毛尸,肉也非常难以穿透。

此刻,周玄业双手握剑,剑身上扬,还保持着刚才由下而上的动作,我忍住肩头的剧痛,道:“周哥,酷。”

周玄业微微喘息,道:“小意思,过奖了。”与此同时,顺子等人已经朝着那三具绿毛尸开枪了,几人都是军人出身,枪法还不赖,由以杨哥最佳,但这次那几具尸体是活动的,并不太好瞄准,杨哥等人只能一边开枪一边后退。

我也跟着后退,一边退一边去拔肩头的手,那地上的白毛虽然被砍了双手,但并没有死,身体一弹,笔直的站了起来,挥舞着断手还想来攻击我们。这回我可不怕它,一脚就踹了过去,原想将它踹到,没成想却跟踢到铁板一样,别提多疼了。

还是周玄业反应最快,我一脚踢出去,他紧跟着将剑一横,便听噗嗤一声,司鬼直直的插入了白毛的喉咙里,一股黑烟喷了出来,但这烟没有毒,只是单纯的尸气,而我们都戴了防毒面具,因此丝毫没有影响。

被司鬼这么一捅,这白毛是彻底歇菜了,周玄业噗的拔出剑,道:“现在别拔了,先撤。”那五根指甲倒扣着扎进肉里,确实不好拔出来一拔就抓心挠肝的疼,我只能忍痛放弃,跟着众人后退。

而此刻,那三只绿毛尸也被杨哥等人解决了,三只绿毛尸的毒烟喷出来,周围的植被顿时入之前一样跟着萎缩,并且面积蔓延的很大,我们只能快速撤退。足足撤退了三十多米,才进入安全地带,而唯一剩下的紫毛,却大步朝我们逼近。

宋侨明等人四只枪一齐朝着紫毛发射,但别说打伤了,子弹在它身上,连个痕迹都没有留下,在这种极大的火力中,紫毛径自朝我们袭了过来。

弱鸡啊啊啊大叫着开枪,见根本没用,不禁满头冒虚汗:“打不死,怎么办!”

周玄业喝道:“我对付它,你们先撤!”

宋侨明大惊:“你一个人行吗!”

谭刃从专用包里摸出一条米黄色的绳索,那绳子有小手指粗,他将绳索的另一端扔给周玄业,两人一左一右,牵着绳索朝着紫毛而去,与此同时,谭刃也道:“你们先走!我们将它引开。”

我一发狠,将肩上的断手给拔了,顾不得流血,招呼宋侨明四人赶紧跑。宋侨明一边跑一边对我说:“你小子怎么溜得这么快,不管你老板了!做人不能这么忘恩负义啊!”

这一路来累的跟狗一样,现在谭刃二人又留下来对付紫毛,我心里烦躁的很,闻言道:“别他妈瞎说了!我们留下来只会碍手碍脚!”谭刃和周玄业的本事我是知道的,那紫毛的道行,比起红毛来还差很多,但就是不太容易弄死。据说紫毛只能用火烧,但这里植被太密集,一烧就是森林大火,所以根本不能放火。

唯一的办法,就是周玄业和谭刃将它给困住,然后在逃跑,而我们如果留下来,只会添乱。

虽然我心里担忧二人的情况,但理智告诉我,这会儿只有按照这二人的吩咐做才是最保险的。当下,我带着几人跑路,这会儿还很黑,一行人在黑漆漆的丛林里逃亡,稍不留神就跌的个狗吃屎。

由于脚下磨脱了一层皮,所以这会儿跑起来是一件十分折磨的事情,跑到最后,几乎是瘸着腿在跑。直到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将我绊倒,绊的我再也爬不起来,众人也才跟着停了下来。

一停下来,宋侨明等人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没人说话,黑暗中只剩下我们粗重的喘息声,片刻后,弱鸡断断续续的问道:“咱、咱们跑了多远?”

宋侨明说:“差不多一个小时。”

顺子道:“周老板他们两个会不会出什么事儿?”

杨哥道:“术业有专攻,周老板他们专业干这个的,想必不会有什么大碍。”

宋侨明又叹道:“没想到真又僵尸啊。你们说,那僵尸是什么人变的?”

顺子道:“或许是远征军的先烈们,或许是一些探险队的人?”

几人边喘气儿边说话,半晌,听见我没动静,宋侨明便凑过来看我,说:“苏兄弟,你没事儿吧?嘶……你肩上的伤,赶紧拿药。”我其实是想说话的,但之前伤口流血,这一倒下,整个人就跟抽干了力气一样,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迷迷糊糊间,只看见宋侨明几人在找医药准备给我处理伤口,接着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一直处于一种半昏迷的状态,偶尔能感知到一些外界的信息,这个过程中,有人给我喂了水和药,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了。我转头看了看肩头的伤,已经被包扎起来了。

精神头比昨晚好了一些,醒过来的时候,众人正在休整,顺子用芭蕉叶在地上铺了一块儿干净点的地方,此刻大伙儿都坐在芭蕉叶上吃东西,我是睡着的。

我目光在几人身上扫视了一圈,没有看到周玄业二人,于是爬了起来,道:“几点了。”

弱鸡一口咽下嘴里的饼干,说:“中午两点。昨天你晕了过后,我们又赶了半天的路,到天亮才休息。”

我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时间,起身道:“有吹过信号哨吗?”

几人面面相觑,最后杨哥沉声道:“吹了,没人响应。”

第五十一节 回程寻人

我其实已经估计到了他们的答案,于是也没说话,坐直了身体,拿了块压缩饼干一起啃。一边吃,一边问宋侨明:“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宋侨明摸了摸鼻子,叹了口气,饼干也不吃了,神情显得极为忧郁:“原以为咱们有现代化的装备,要进这丛林,应该也困难不到哪儿去,谁知道这地方……哎,甭提了。”说着,他又看了看我,道:“你现在也受伤了,周老板两人下落不明,得先想办法找到他们才行。至于要不要继续……”他罢了罢手,道:“实在不行,就只能放弃了。”

顺子狠狠咬了口饼干,道:“不甘心呐。咱们的先烈们,赤脚都能走出丛林,怎么到了咱们这儿,全副武装的,还整成这模样。”

杨哥还是靠谱些,道:“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用,想想怎么跟周老板他们汇合吧。”

我咽下最后一口饼干,喝了口水,道:“返回去找,现在是白天,那些僵尸不敢出来。”之所以我想着要返回去找人,主要是觉得情况有变。我们即便跑路,也没有瞎跑,依旧是按照原定方向前进,因此周玄业两人如果摆脱了紫毛,那么我们的汇合几率很大。即便他们真的找不到我们,说白了,以谭刃能掐会算的本事,要想找到我们也不困难。

然而到现在都还看不到人影,很明显是出问题了,这种情况下,我必须得回去看看。

宋侨明听我这么一说,也很爽快,问我要不要再休息会儿,如果不休息,就直接上路了。我这次伤的有些重,脚下火辣辣的,走一步疼到心坎里,更别提两肩了,我的装备,也都是弱鸡在替我背。但现在的情况下,我哪有心情休息,摇了摇头,众人当即收拾东西往回走。四个小时候,也就是六点钟左右,我们回到了昨晚宿营的位置。

整个营地面目全非,枯萎的植被就不用说了,地面上湿润的泥土上,留下了很杂乱的打斗痕迹,很显然在我们离开后,周玄业二人和那紫毛斗了很久,但此刻,地面上除了能看到白毛和绿毛留下的尸体外,其余的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由于死亡,以及经过阳光的照射,这些尸体上的毛都脱了,露出紫色的尸身,并且开始有虫蚁去爬。周玄业说过,这些尸变的尸体,铲除它们,其实也就是送它们上路。

尘归尘,土归土,生生是死,乃是天地万物运行的规律。这些尸变的尸体,脱离了正常的死亡规律,用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根本没有超生。我们几人立刻顺着这些痕迹在寻找起来。

很快,根据现场的痕迹,我们发现,周玄业等人,最后的方向并虽然同样是西北方,但和我们所走的那一条路明显不一样,偏离了很多。我们立刻顺着这些痕迹追踪下去,很快,我们在植被的叶子上,发现了血迹。

紫毛是不会流血的,那么这些血迹,很显然就是周玄业或者谭刃的。

他们受伤了!

我心中一紧,脚步不由得加快,追到尽头时,我们在找到了一截断裂的绳索,除此之外,便什么也没有看到。痕迹到此消失了。

情急之下,我们摘了防毒面具,大喊周玄业二人的名字,接下来,连续搜索了半个多小时,依旧一无所获。

宋侨明神情凝重,道:“天快黑了,这片地方,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僵尸,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我抹了抹脸上的汗,道:“可是人还没找到。”难道我们又要走几个小时离开这个地方,然后第二天再回来?宋侨明抓了抓头发,突然道:“有了,那僵尸会不会爬树?”

爬树?

我立刻明白了宋侨明的意思,这地方的大树很多,有些树的树杈,即便人躺在上面打滚都没事,入夜后,我们完全可以躲到树上去休息。尸变中,能上树的只有红毛、旱魃和魁拔,其余的毛尸身躯僵硬,根本不适合爬树,充其量能跳的高一些。

这里的大树动辄几十米高,那些白毛即便能跳,也跳不到树上去。宋侨明这个建议提的太及时了,当下我们便决定继续找,如果没找到,等入夜再爬到树上去休息,第二天继续。

然而这次,没等天完全黑下来,众人就发现了新的线索。

那是谷底靠近一片山崖的地方,水流穿山而过,形成了一个拱桥形的水洞,而就在水面上,赫然还漂浮了一样东西,仔细一看,不是昨晚的那只紫毛又是什么?

不过这紫毛显然也已经死了,身上的毛七零八落的,这会儿太阳已经下山了,它如果还‘活’着,必然可以起身活动,而现在,它却只是在水上漂浮着。许多水生寄生虫爬到了它的身上,看起来让人觉得身上毛森森的。

紫毛是怎么‘死’的我们不知道,但它既然‘死’了,那么谭刃等人就必然还活着,只是,这人去哪儿了?

毛尸在水里,那么他们会不会在水源附近?我们开始沿着水源找,片刻后,在水源的山崖下面,我们发现了一个大洞。

那是个土洞,洞口很圆,洞口处有清晰的一道道的痕迹,那种痕迹略宽,不像是动物挖出来的。此刻我们没有戴防毒面具,因此洞口那股无法掩饰的尸臭味儿,清晰无比的传达了出来。

我立刻意识到,这里面有尸体。与此同时,我也想起了谭刃说过的话:老尸打洞。意思是一些尸变的比较厉害的老尸,在天色快要亮时,能够迅速的给自己挖一个洞口,然后藏进去,等白天一过,再从洞里钻出来。

一边的顺子好奇,直接将探照灯给打了进去,这条洞打的笔直吗,探照灯直直的射进去,霎时间,洞里躲着的东西顿时暴露无疑,赫然是一个紫色的东西!

我操,又是一个紫毛!

顺子惊的一屁股坐在地上,腿都软了,这一瞬间,我的心脏都停跳了一下。这紫毛有些不对劲,紫毛中还夹杂着一些金色的毛发,显得很奇怪,但甭管怎么样,这都不是我们能对付的。

而这时,受到灯光的刺激,里面的紫毛缓缓抬起了头,紫色的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我们。

我下意识的想跑,但理智告诉我,我们是跑不过紫毛的。这一瞬间,我心中突然冒出一个主意,对宋侨明喝道:“酒精!拿出来!”宋侨明不傻,一听我这么说,立刻明白我要干嘛,当下二话不说去拿酒精。

如今这玩意儿还躲在洞里,一但它出来,我们必死无疑,唯有先下手为强,将它烧死在里面!

宋侨明快速的将酒精递给我,并且还拔了塞子,我立刻将酒精往洞里倒,我忽然发现,那紫毛的瞳孔似乎紧缩了一下,仿佛有意识一样。要知道,尸变的尸体等级分明,红毛以下,都是没有意识,完全凭借本能行事的,但这具尸体,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它有思想的感觉呢?

虽然心中疑惑,但我不敢耽误,立刻拿出打火机点燃,那酒精燃着火焰一路往下流,很快整个洞里都是火,洞口的情况我们也看不清了。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我们五人别分站在洞口两侧,打算如果那紫毛有机会从洞里钻出来,就齐齐瞄准脖子打。这么近的距离,五支枪对准它的脖颈打,我不信收拾不了它。

然而,那紫毛却并没有出来,洞里的火越烧越旺,最后又慢慢熄灭,直到火势完全消失,我们再将探照灯往里面一打,却发现里面空无一物,连个烧焦的肉块都没留下。

这……这是怎么回事?

我愣了一下,心中猛地一跳,觉得不妙。

就在这时,众人身后突然传出来一个声音:“你们在干什么!”

第五十二节 浮尸

我惊的一转头,发现这人不是别人,赫然是周玄业。不过他看起来可太狼狈了,浑身是黑泥渣滓不说,身上还有一些擦伤,这会儿单手提着司鬼,身上的装备也不见了,看起来很是狼狈。

我连忙迎了上去,心里别提有多激动了:“周哥,你可吓死我了,还以为你出事可。”周玄业罢了罢手,右手往地上一插,司鬼剑半插在了泥土中,他顺势盘腿坐下,喘着粗气道:“你们是回来找我的?”

我点了点头,发现周玄业身上没有什么大伤,现在看起来这么狼狈,大约是体力消耗过渡,但这会儿只有他一个人,并没有出现谭刃的影子。仿佛是看出我在想什么,周玄业指了指水流,此刻,那里漂浮的紫毛已经没了踪影,大约是随着水流,飘进那个拱形的山洞里了。

他道:“他和紫毛一起掉进水里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宋侨明大惊,看了看那水洞,说:“那咱们得进去找找,不过周老板,你又是怎么回事?”

周玄业咳嗽了一声,道:“我中途被那紫毛踢了一脚,晕过去了,刚才听到你们的声音,才醒过来。”说着,他看向我们之前烧尸的那个洞口,道:“你们在烧什么东西?”

顺子最快,当下便将我们放火烧紫毛的事说了,我补充道:“但很奇怪,烧完了,没有看到残留物。”毛尸是很难完全烧干净的,一般都会留下一些黑块儿。

周玄业跟我说过,这种毛尸燃烧过后产生的‘黑块儿’,用他们的行话来说叫‘尸窨’,是一种炼尸的材料,等级越高的‘尸窨’越少见。而此刻,洞里却并没有尸窨。

周玄业闻言,神情变了一下,道:“那就是没烧到,它肯定是另外打洞跑了。”

这个解释让我大吃一惊,不由道:“它、它是钻孔机吗?打洞能打这么快?”周玄业看了我一眼,虽然没说话,但那意思很明白,那玩意儿,就是个比钻孔机还厉害的东西。

霎时间,我觉得自己额头多了层白毛汗,道:“完了完了,它一会儿,会不会从其它地方打洞出来?”

杨哥道:“那现在怎么办?”

周玄业看了看那条水流,说:“地尸遇水而僵,我们先下水找师兄。”

弱鸡有些不明所以:“什、什么水什么僵?”

我担心那没被我们烧死的紫毛会随时冒出来,于是拍了他一把,道:“遇水而僵!说的是土里尸变的毛僵有避水的天性。”这当然不是说僵尸怕水,事实上,水有阴阳之分,地中涌出的水是‘阴泉’,天上掉下的雨是‘阳露’,毛尸一下了水就不利索,所以天性避水,正常情况下,它们都是绕着水走,当然,惹毛了的情况下除外。

想来,昨晚那紫毛定是极其厉害,这会儿飘在水里,肯定是极其厉害。谭刃如果真进了那山洞里,也不知会不会被水给淹死。这时,宋侨明听说下水可以避尸,立刻让顺子把充气垫拿出来。那种塑胶的充气垫是应急用的,放了气折起来只一小块,充气上就跟一张席梦思似的,由于中空的设计,抗寒力很强,适合群体携带。

顺子顿时明白了宋侨明的意思,当下开始给那气垫充气,也不过十来分钟的功夫,气垫半鼓起来,我们将它推到水里,勉强充当木筏,紧接着削了几根树干当筏子,一行人打着手电筒,往哪个拱形的山洞而去。

这会儿已经完全入夜了,之前那个紫毛,也再没出现过。气筏子经过水中那具紫毛身边时,灯光打上去,近距离去看,只见它身体上爬满了蚂蝗,特别恶心。

那山洞很高大,滑进去完全没有障碍,洞内的水域十分开阔,灯光打过去,周围的石壁显得千奇百怪。杨哥似乎对地理这方面挺了解的,说道:“这个山洞,千百年前,应该是个大型的水洞,周围的石壁就是最好的证明。后来应该有过一次地质运动,河谷下陷,山体升高,所以这个水洞,露出了一大半。”

顺子道:“老杨,看不出来你还有搞地质的潜力啊。”

宋侨明教训了二人两句,让顺子闭嘴,专心找人。我们打着手电筒四下晃,并且叫着谭刃的名字,但都没有回应。这让我不由得担心起来他是不是真的出意外了。潜意识里,我觉得谭刃不会那么快玩完,上一次在古尔班通特,我好几次以为他死了,不也活的好好的毛?更何况,现如今,先死的还是那只紫毛,所以谭刃应该不会有事才对。

这个想法很快便得到了佐证,在进入山洞大约一百多米开外时,在山壁旁边的高地上,我们看到了一支手电筒。

手电筒掉在地上,照射出一道黄色光柱。

“快、快,靠岸。”我招呼顺子等人将气筏子朝手电筒支过去。

我们这筏子太水,为了防止被刮破,因此气也不敢充的太满,人坐在上面,屁股都往下陷,踩起来更是软绵绵的。为了保持平衡,我们是两边各坐了三个人,行动间小心翼翼,划起来非常的不顺手。

片刻后,气筏子靠岸,除了顺子留在筏子上,我们其余人都爬到了手电筒所在的位置。那地方并不大,但站几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手电筒静静的躺在上面,后面还有一个湿淋淋的包。

那是谭刃每次出任务都必带的一个小黑包,我打开一看,里面所有的东西都在,但就是人不见了。

众人站在高处,以此为中心点,打着手电筒观察周围,试图寻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很快,一小抹血迹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血迹就在平台的边缘处,很淡,一长条,像是有什么人突然从这里滑下去时蹭出来的血。我立刻顺着边缘往下看,下面就是水了,只是水下一米左右的高度,还有很多大石头和一些探出的石板,人在水中行走应该没问题。

我脑海里出现了一副画面,谭刃掉进水里,然后找到了这个靠岸的地方爬上了岸。他放下了手电筒和包,或许准备拧干一下身上的水,但不知为什么,却突然从平台的边缘滑了下去,然后掉到了水里。

水里有石头,并不会淹没他,那么掉下去后,谭刃应该是第一时间爬起来的。

如果是我,自然会在爬起来以后,再重新爬会石台上。

但很显然,谭刃并没有这么做。

很显然,当时很可能出了什么意外,使得他根本没有爬起来。

想到此处,我立刻纵身一跳,吓的旁边的杨哥大叫:“你干什么!”

这地方并不高,跳下去后,我稳稳当当的站在水里。从我这个角度往右后方看,是一片层层叠叠的岩石,一半在水中,一半裸露出来,将后面遮挡的严严实实,只有探出头,才能看到漂浮在水面上的顺子。

如果谭刃掉下水后没有爬起来,那么只有两种结果,一是下了深水,没准儿他临时想游泳健身?当然,最大的可能性还是第二种,那就是在水里,他发现了什么。

此刻,我脚下就是一条隐藏在水中的路,当然,这条路时断时续,目测之下,有些地方走到一半,还得下水游过去。我将自己的想法对周玄业一说,他沉吟道:“你说的有道理,就按照你的推测,再往前找。”当下,我们收拾了手电筒和谭刃的小包,重新上了气筏子,沿着那条最有可能的路线继续往下。

果不其然,在不远的位置,我们就发现了谭刃。

但这个发现并不值得我们高兴,因为他整个人是四肢大敞,漂浮在水面上的。

什么人才会漂在水面上?当然是死人!

我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记无形的重锤,狠狠的锤了一下,失声叫道:“老板!”紧接着我也顾不得那么多,立刻跳下水,朝着漂浮在石壁边上的谭刃游过去。

第五十三节 水中尸

谭刃离我并不远,因此我很快就游到了他身边,这一刻,我的大脑是一片空白的,人的反应也没那么快,当我抓住谭刃漂浮在水上的身体喊他的名字时,我猛地发现,这不是谭刃的脸。

它外面虽然套着谭刃的衣服,但那张脸,浮肿惨白,两只眼泡胀鼓鼓的,仿佛随时会从眼眶里脱出来一样。

最初我先是愣了一下,就算谭刃真的淹死了,也不至于这么快就泡涨了吧?这点儿常识我还是有的,要想泡到这个程度,至少也得两三天。再加上这张脸虽然泡变了形,但和谭刃却没有一丝相似之处,因此我立刻反应过来,这具尸体根本不是谭刃。

我忍不住惊呼出声,连忙松手,下意识的将这尸体推了一把,想将它推远一点儿。然而就在我手伸过去的时候,这原本四肢大敞的尸体,左手却突然一番,猛地抓住了我伸过去的手,与此同时,它的脸也一下子转了过来。

霎时间,那张浮肿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极其诡异的笑容。

周玄业说过:会笑的尸体最可怕。

我脑海里嗡了一下,下意识的要挣扎,然而没等我做出反应,那尸体已经猛地往水里一沉,连带着将我也往水里拉。由于没来得及闭气,那一刻,周围的水不停的往我鼻腔和嘴里灌,有些呛入了肺里,别提多痛苦了。

秋天冰冷的水,刺激的人肌肉都僵了,窒息和呛水的痛苦一起袭来,手腕上抓住我的那只手非常的紧,挣扎间,我踢蹬的脚也不知踢到了那东西的什么位置,下一刻,那玩意儿放下了我的手,改抓脚,将我直往水下脱。

难道这玩意儿是个水鬼?

可是,水鬼怎么会套着谭刃的外套?

莫非,谭刃遇害了?

这些念头在我脑海中只是一闪而过,因为现在的情况太过于混乱,因此痛苦中,我根本想不了太多,情急之下,我想起自己身上还有武器,当下拔出了武器,试图去攻击它。

我不得不强行睁开了眼,冷水刺激的眼球生疼,但这与呛水和窒息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我的腰间还别着手电筒,由于是防水的,因此手电光并没有熄灭,周围的水域,被渲染的一片昏黄。

就着这光源,我瞄准了拖着我的那个东西,拿出匕首朝着它脑袋顶猛扎下去。谁知这玩意儿的脑袋就跟铁球似的,扎不穿不说,还特别滑溜,一匕首戳下去,直接戳偏了。

而那水鬼却似乎有感觉一样,在水中冲我裂了裂嘴,露出满口绿森森的牙齿,身体不再往下沉,反而往上一冒,张嘴就要朝我拿匕首的手咬来。那玩意儿的嘴一张,别提多大了,我吓的赶紧缩手,但哪里等躲的过。那玩意儿张口就朝我手腕上咬过来,情急之下我顺势一挥,从它张开的嘴上割过去,这次没打滑,直接将这玩意儿鼓胀的腮帮给划拉开了,一股黑水从伤口冒了出来,霎时间在水中弥漫开来。

这一瞬间,我的眼睛猛然觉得一阵火辣辣的刺痛,紧接着,眼前的一切就越来越模糊。

这黑水明显是有问题的。我突然觉得很恐惧:我的眼睛会不会就这么瞎了?

最后一眼,我只看到一个人影游了下来,虽然看不清对方的模样,但我也认出来是顺子,他说自己家以前是打鱼的,水性一等一的好。看样子这话没吹牛,他居然是第一个下水救我的。在顺子后面,还跟着两个人影,是谁我就看不清了。

就在这短短几秒钟的功夫,我的眼睛彻底看不见了,下一刻,抓住我脚的力道猛地松了,紧接着,我就被另一个人往上拉,片刻后就冒出了水面。出水之后,我只做了两件事,换气和吐水,救我的那个人,则拽着我往另一头游。

“苏兄弟,没事儿吧!”我这才知道,拽住我的是顺子,但我没办法说话,之前呛水呛得太厉害,这会儿根本说不出话来,嗓子里火辣辣的,又不停的吐水。

片刻后,我感觉自己被推到了一个没有水的地方,周围有人围了上来。

“手流血了,快,拿药。”是顺子的声音。

“小苏,那是什么玩意儿,吓死我们了。”是宋侨明的声音。

我睁开眼,眼前还是一片黑暗,比身体更冷的,是一种从心底冒出来的寒气。顿了顿,我道:“周哥呢?”

宋侨明道:“他和老杨还在水里。”看样子刚才跟在顺子身后的是老杨和周哥。

我看不见,便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宋哥道:“不知道,还在水里。”紧接着,他似乎发现了不对劲,说道:“苏兄弟,你的眼神儿不对,你的眼睛怎么了?”

我闭上眼,摸了摸眼皮,试着按压了一下,再次睁开眼时,还是什么也看不到。我觉得自己的心脏不受控制的跳动起来,如果说将残疾人分一个悲惨度的话,盲人是公认的最惨的,难道我苏天顾就要这么瞎了?

强烈的恐惧感让人几乎崩溃,我深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谭刃生死不明,周玄业和杨哥还在水里对付那个东西,现在不是顾及自己的时候。

冷静。

冷静。

我在心里默念这两个字,深深的换了好几口气,才道:“我眼睛看不见了。”

“怎么回事?”宋侨明大惊。

我道:“我用匕首,划破了那东西的皮肤,里面冒出一股黑水,然后我就……天呐,快!顺子!快让他们上来,不要对那东西动刀子!”顺子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只听噗通一声,应该是跳下了水。

我一向相信周玄业的身手,以他的能力,如果发起狠来,砍那水鬼两刀是没问题的,但绝对也会落的和我一样的下场。

我顾不得自己了,只期望周玄业千万别和我走一样的路。

黑暗中,大约过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听到了噗的几声,随机有人在我身边坐下,那人开口道:“怎么样。”是周玄业的声音。

“周哥,你的眼睛没事吧?”

周玄业道:“没事,你的眼睛被尸水给染了。”他说的是肯定句,从这个我可以听出,他是没有大碍的。紧接着,杨哥气喘吁吁的问:“眼睛看不见了?这可怎么办?”

周玄业道:“还好,时间不长,我有办法。”我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是在翻装备包。

片刻后,我听到周玄业和宋侨明的对话声。

“周老板,这是什么东西?”

“朱砂,糯米粉。”

“这玩意儿可以治好他的眼睛?”

周玄业没说话,但我接下来听到了水声,片刻后,周玄业往我右手塞了一块止血棉,又往我左手塞了一个杯子,说:“蘸着水洗眼睛。”

我道:“周哥,我不会瞎是不是?”

周玄业咦了一声,声音有些意外,道:“看你和傅楠较劲不是挺有胆量的吗?怎么,这么怕瞎了?”

我苦笑一声,道:“周哥,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有些人瞎了,还有父母亲人可以依靠,能过活下去。我这样的人要是瞎了,我这辈子就算活到头了。”

宋侨明奇怪道:“为什么?难不成你瞎了你爹妈就不管你?”

我没回答这个问题,反倒是周玄业的话让我极为意外,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道:“胡说什么,就算瞎了,那也是工伤,我虽然没什么钱,但多养一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我别提多感动了,正要说话,周玄业又加了一句:“不过如果是那样,就不能再发工资给你了,毕竟到时候你吃我的住我的,一个月给一百块零花就差不多了。”

“……”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深深的认识到,他和姓谭的果然是师兄弟。

这么抠门的徒弟,到底是哪个奇葩师父教出来的?

第五十四节 尸铃

我开始用杯子里的水洗眼睛,那水有股清香味儿,洗了没两下,便觉得眼睛上那种火辣辣的刺痛感消失了,眼前渐渐能看到一些微光,但事物还是看不清楚,因此周玄业让我接着洗。

我一边洗眼睛,一边听着宋侨明等人说话,只听宋侨明问道:“那水里的是什么东西?莫非是水鬼?”

周玄业道:“是水尸。地尸覆毛,水尸生蹼。”

顺子道:“合着不知是土里的尸体会尸变,水里的也会?”

“会,但这种几率很小,所以水尸非常罕见。这里……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出一具水尸……”说到后来,周玄业自己的语气中都带上了一丝疑惑。他话音刚落,之前和他一起下水的杨哥突然说道:“刚才在水里,我发现那水尸身上还穿着裤子,看那料子,和我们之前挖出的尸骨所穿的衣服很相似。”

我立刻明白了杨哥的意思,不由停下了洗眼睛的动作:“你是说,那水尸很可能是远征军的尸身变的?”

杨哥没答话,我也看不清楚他有什么反应。

这时,宋侨明的声音显得有些烦躁,道:“怎么这片地方,不是僵尸就是水尸,邪门儿了。”

周玄业道:“不是邪门儿,是风水的问题。”

顺子问是什么问题,周玄业却说着不是他的长项,要弄清楚是什么问题,估计只有谭刃才能知道。可如今,谭刃却已经陷入了一种生死不明的境地里。洗着洗着,我觉得眼睛舒坦多了,已经可以看到几个人的影子,只是还看不清楚模样,那情景,有点儿类似高度近视,所有的一切,都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

周玄业伸了手在我眼前,问:“这是几根手指?”

我道:“能看见手,但几根手指看不清。”我试着再凑近一些,只觉得眼前全是手指的虚影,十多根,密密麻麻的。

周玄业叹了口气,道:“恢复的还成,没有达到我预想的效果。”我心里揪了一下,道:“我以后是不是都这样了?”

周玄业道:“我这儿有拔尸毒的药,每天按时洗,恢复只是迟早的问题,只是现在你这个情况,在这地方,太不方便了。”一旁的弱鸡立刻说道:“没关系,苏兄弟你以后就跟着我,我看着你,虽然我的绰号叫弱鸡,但那是他们嫉妒我,事实上……”

“行了行了。”他的话被宋侨明打断了:“都别扯了,现在还是想办法找到谭老板要紧。”毕竟宋侨明是这次任务的组织人,如果队伍里真有人丢了性命,他的压力必然是很大的。

弱鸡讪讪的说道:“可是,该怎么找啊,咦……”说话间,他突然站了起来,似乎有什么发现,但我由于视线模糊,因此什么也没看到。紧接着,便听弱鸡道:“刚才那个水尸又出现了,在水下面一闪就没影儿了,嘶……它、它肯定还想着偷袭咱们!”

周玄业显得毫不意外,道:“水尸本就喜欢拉人下水,咱们身上的活人气最吸引它,被它盯上,它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那怎么办?”宋侨明沉声问了一句。

周玄业只说了三个字,道:“干掉它!”

众人一阵沉默,很显然,要想干掉这水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是地上的毛尸,咱还能开枪打脖子,可那玩意儿一直藏在水里,总是冷不丁的冒出来,等你反应过来,都已经被拉下水了,哪里还来得及开枪?

要干掉它,这难度有些太大了。

周玄业接着道:“不干掉它,它会时时刻刻来害我们,搜救人的行动,根本没办法展开。”这倒是实话,现如今,我们几人缩在这个离水尸大约有三米高的石台上,连气筏子都不敢坐,又如何去搜寻谭刃?

看样子只能照周玄业说的,先干掉那具水尸才行。

说话间,宋侨明豁出去了,我听到了枪支上膛的声音,紧接着便听宋侨明道:“都给我盯紧水面,那玩意一冒出来就朝头和脖子打。”他一说完。又是接连三声上膛声,应该是你杨哥吧他们。

周围一时沉默下来,我察觉到周玄业盘腿坐到了我旁边,虽然他没说话,但我能感觉到,他现在的心情很压抑,应该是在担心谭刃。我想安慰他几句,但一想到谭刃的外套之前披在那水尸的身上,我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心里冒出了很多不祥的想法,哪里安慰的出口。

就这么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时不时的会听到宋侨明等人开枪的声音,最后往往又以怒骂结尾:“又没打上!”显然,那水尸时不时会从水底冒出来。

时间过的越久,众人的心情就越焦躁,我们守在这片高地上,不敢下水,而谭刃依旧没有丝毫线索,再这么下去,即便我们最后找到人,八成也只能找到谭刃的尸体了。

就在众人焦躁不安之际,周玄业突然站了起来,摸索出最强的那个探照灯,打向上游,说:“有东西飘过来了。”那光太强,我眼睛占时受不得刺激,不由自主的闭上,所以也没看到周玄业所说的是什么。

这时,便听弱鸡道:“咦,是那具紫毛。”

紫毛?

我不由跟着起身眺望,但什么也看不见。这时,周玄业立刻道:“太好了。”没等众人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视线模糊间,便看到周玄业蹲下身在他的小装备包里找东西。

不一会儿,他似乎拿出了什么捏在手里,但我看不太清楚。

紧接着,黑暗寂静的洞中,猛地传来了一声清脆的铃响。声音是从周玄业手里传出来的,很显然,是他在摇铃铛。没等我反应过来他怎么突然摇铃,便听旁边的宋侨明倒抽了一口凉气,紧接着宋侨明说了句:“我操!这、这……”他没有继续说下去,我只听他咕嘟咽了声口水。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我死死瞪大眼,但眼前只有一片强光和几个模糊的人影。这种感觉挺憋屈的,那铃铛下了半天,我耳里只听的弱鸡和顺子等人不停惊叹和骂娘的声音,但却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郁闷之下,我干脆不看了,靠着石壁坐下来,原本想将那水尸的祖宗问候一遍,但转念一想,那水尸也是受到风水影响的远征军所变,我要骂先烈的祖宗,那就太不是人了。

于是只能坐在原地,听着弱鸡等人咋咋呼呼的声音。

片刻后,只听周玄业说道:“捞上来。”

顺子道:“捞这玩意儿?它、它身上全是虫子啊!你不是一摇铃铛,这紫毛就自己游过来了吗。要不你再摇摇,让它自己爬上来?”他这话让我隐隐猜测到了刚才所发生的事,看样子是周玄业动用走尸之术,把漂浮在水面上的紫毛尸给弄过来了。

可是,他弄这紫毛干嘛?

顺子说完,没听到周玄业回话的声音,片刻后,宋侨明喝道:“都瞎磨蹭什么,周老板让捞就捞,赶紧的。”

一行人没吭声,我听到一阵水声,紧接着顺子等人又架起了一个人形的影子,一大股腥臭味儿扑鼻而来,让人恶心的想反胃。由于位置有限,因此捞上来的紫毛,直接就放我旁边了,那味儿,惊的我直接窜起来往后退,所幸弱鸡拽了我一把,不然没准儿就直接掉水里了。

“我操,蚂蝗爬我身上来了。”

宋侨明道:“别扯别扯,用拍的。”

杨哥道:“全是虫子,接下里怎么办?”

这时,周玄业答道:“很快就不会用虫子了。”这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眼睛好了不少,看东西已经没那么模糊了。只见周玄业将手里的走尸铃一摇,那具紫毛立刻直挺挺的站了起来。我虽然看不清那紫毛身上的虫子,但结合之前在水中所见,也大致能想象的到这玩意儿现在是有多恶心。

紫毛直挺挺的站着,周玄业从兜里似乎掏出了什么东西,但那玩意儿很小,我看不真切,隐约倒像是钉子一类的东西。

第五十五节 驭尸(上)

接下来的整个过程,我都只能看到一个片模糊的影像。周玄业拿着那钉子一样的东西,往那紫毛的身上扎,时不时的,能听到宋侨明等人压低的说话声。几人似乎显得极为小心翼翼,又显得极为震惊,时不时的窃窃私语,具体说什么,我也听不太清楚。

约莫十来分钟的功夫,我听到顺子惊呼:“真的走了,你看这些蚂蝗……”他话没说话,语调一转,道:“我操,怎么朝我们爬过来了!”

这时,周玄业提醒了一句用驱虫药,顺子等人才反应过来,没多会儿,空气中便弥漫出驱虫喷剂的气味儿,不太好闻。

我试图凑近一些,想看清那紫毛是怎么回事,幸好杨哥提醒了我,让我别乱动,否则我的脸估计得和那紫毛来个面对面接触。这种什么都看不清楚的感觉,让人十分心焦。

我知道再看下去也没用,干脆要了块棉花继续洗眼睛,洗一会儿又抬起头看一会儿,只见周玄业一直站在那紫毛跟前,具体在做什么瞧不清楚,但时不时的,嘴里会发出一些我们听不懂的话,就跟念咒似的。

“哎,动了、动了,紫毛又动了。”大约半个小时后,顺子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与此同时,周玄业念咒一般嘀嘀咕咕的话语逐渐清晰了起来:“……上达天听,下及幽冥,借魄归位,入我尸神,咄!”随着最后一个字落地,我猛然发现,那具紫毛,竟然动了起来,而且原本应该很僵硬的身体,关节竟然灵活的转动着,它还歪了歪脖子,山洞里响起了一阵骨骼噼里啪啦的声音。

这就是走尸?

其实这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看周玄业走尸,可惜居然是在这么操蛋的情况下。不过洗了这么会儿,情况却是比之前好多了,不再那么模糊的厉害,只是眼前像罩了一层轻纱,虽然模糊不清,但大多情形却已经能看见了。

只见那紫毛的嘴里,明显是含了什么东西,牙齿紧咬,双腮鼓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身,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黑黝黝的眼窝里,萎缩的两颗眼珠子,居然还动了一下。

如果不是它身上的尸臭味儿太浓,我真想好好研究研究。

这尸体的外形实在可怖,但有些东西,看着看着就习惯了,主要还是周围有其他人在吧,所以我没觉得害怕,但如果就我一个人和这腐尸待在一起,估计就没办法这么淡定了。

此刻,我仔细一看,便能看到,在这紫毛的双肩以及大腿上,赫然都扎了东西。那玩意儿也就是周玄业之前手里拿着的‘钉子’状物品。黄澄澄的,那质感看着有些像黄金。钉子具体多长不知道,但应该不超过十五厘米,大部分扎入肉里,剩下一厘米左右裸露在外,露出四边形的菱角,因此我可以判断,这钉子应该是个四边的锥子形。

这四根黄金质地的‘钉子’,显得十分扎眼,我不由得问道:“周哥,这是什么东西,以前怎么没见你拿出来过?”

周玄业道:“那面阴阳怀古镜被你见过一次就毁了,我的降神符你见过一次,也没了,说真的,再有什么宝贝,我还真不希望被你看到。”从他说话的语气来看,明显是玩笑话,我仔细一想,却发现还真是这样,心说难不成自己有毁坏宝贝的体质?

不等我答话,周玄业收起玩笑,道:“这叫‘控尸楔’,一般的尸体,请魄归位,配以符咒就能驱赶。而炼制的尸体或者这类尸变过的尸体,是无魂无魄的,‘控尸楔’可以代替尸魄,为炼尸者所用。这东西制作的方法虽然困难了一些,但算不上什么宝贝,主要是用法,一般的走尸之人,就算拿到这东西,也不一定能用。”

我顿时明白过来,也就是说,这控尸楔,其实并不是走尸的用品,而是炼尸的用品。

我突然觉得不对,周玄业不是声称,炼尸术要寻找合适的尸体很难,自己从来没有炼过尸吗?既然如此,他怎么会随身将这炼尸用的‘控尸楔’带在身上?

不用眼下情况紧急,因此我也就没多问,只见这时,周玄业便道:“下水吧,我们去找人。”

顺子指了指那紫毛,道:“它呢?不对……我是说那水尸呢?”

周玄业道:“有小紫对付。”

小紫……

我默默地看了眼紫毛,突然想起了谭刃养的小黑、小金、小龙,不愧是师兄弟,起名都是一个德性。

众人刚才已经见识过了周玄业的厉害之处,这会儿对他的话几乎是言听计从,当下众人便下了水,爬上了气筏子。几乎就在我们下水没多久,那水尸就迅速冒了起来。即便是我现在这糟糕的视力,也很清楚的看见它从水中往上冒的情景。

宋侨明立刻太枪,然而,没等他开枪,还站在高处的紫毛却突然跳下了水,身体跟鱼一样灵活,直接朝着那水尸冲过去,像一个高速发射的子弹。几乎在这一瞬间,它就推着水尸往水底沉去。

这一幕,看的众人目瞪口呆。

片刻后宋侨明才缓过神来,道:“别看了,别看了,快往前划,找人。”当下我们重新启程,时不时的,众人会将灯光往水下打,想看一看紫毛和水尸的动静,但什么也看不见,看样子紫毛是彻底将水尸给拖住了。

我们的气筏子一路往前,几分钟后,我们进入从这个洞里划了出去。我们没想到,这水洞进入是穿山而过的。此刻是晚上的十一点,丛林里黑的伸手不见五指。我们漂浮在水上,手电光照相四处,只见两岸都是粗壮而茂盛的参天大树,有些畸形的大树半个身体都探到了水面上,形成了巨大的树冠,我们的气筏子,就在这些树冠下穿梭。

“还是没有看到人,会不会真的……”顺子话只说了一半,我们都有些担心,谭刃是不是被那水尸害死在山洞里了。我焦躁的抓了抓头发,正想开口,说要不再回山洞去看看,黑暗中,却突然响起了一声尖锐的哨子声音。

那声音是从我们左手边传来的,也就是出了山洞靠左的那片丛林,声音非常清晰,显示对付离我们并不远。那是信号哨的声音!

我没有出口的话,顿时掐灭在摇篮里,立刻改口道:“快、快靠岸,肯定是老板!”其实也不需我多说,顺子两个早已经开始改变气筏子的方向。这条水源的水面并不宽,十几秒的功夫,我们就靠到了岸边,众人踩着半扎入水中的树木茎干上了岸。

巨大的根茎交错在一起,形成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水坑,由于靠近水源太过潮湿,这里的树干上,都有很多寄生类的植物,诸如青苔、蔓藤一类的,摸上去滑不溜手,时不时还能摸到一些鼻涕虫一样的东西,特别恶心。众人也顾不得那么多,反正之前下水衣服、鞋袜什么的都湿了,便直接踩着这些水坑,朝着哨声传来的地方奔跑,一边跑一边喊谭刃的名字。

很快,我们在一棵畸形老树的枝桠处,发现了躺在上面的谭刃。

我兴奋的刚想跟他打招呼,拍两句诸如老板我们想死你了之类的马屁,但话还没出口,谭刃忽然朝我递了个眼色。谭刃这人做什么都不疾不徐的,很少能有什么表情,更不会平白无故的挤眉弄眼,因此这瞬间,我就知道出事了。

顺着他眼睛示意的方向一看,我猛地发现,在谭刃头顶上方的位置,赫然还悬挂着一样东西,即便视线有些模糊不清,我也还是认出来了,那赫然是一颗人头窟窿!

白森森的人头,用干枯的藤蔓拴着,吊在树上,人头的眼窝处,还有一条不知是蜈蚣还是什么的爬虫钻来钻去,而这仔细一看我才注意到,谭刃竟然是被捆在树丫上的,并非是自己躺上去的。

就在这时,又响起了一声信号哨的尖锐声音,但谭刃分明就躺在那儿什么也没做。

那么,是谁在吹信号哨?

是谁把谭刃绑起来的?

那吊着的人头是怎么回事?

众人立刻顺着哨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原来那旁边那棵树上,还有一个黑影,我看不真切,其余人却看得比我清楚,只听弱鸡惊叫道:“有毛!是野人!”

第五十六节 驭尸(下)

我听到弱鸡说野人,几乎吓了一跳,要知道,前不久,我们一行人还深刻讨论过这个问题。难不成,谭刃就是被它给捆起来的?

也就在弱鸡出声的瞬间,黑暗的树林里,四面八方,忽然传来了一阵阵嗷嗷的长啸声,周围的树枝刷刷作响,很明显,那树上不止藏了一个野人。即便我现在处于‘高度近视’的状态,但也立刻发现了从周围树上急速朝我们而来的一个个人形黑影。

宋侨明等人反映很快,立刻开始开枪,霎时间枪声响成一片,我因为眼睛的原因,被众人护在了中央。这时,杨哥叫道:“太快了,根本没办法瞄准,苏兄弟,你先上船去。”所谓的船,也就是我们停在岸边的气筏子。

我明白杨哥这么说的意思,那些野人的移动速度太快,宋侨明等人接连不断的开枪,却只能阻止它们靠近,根本伤不到它们。在这么下去,就算是再多子弹也不够用的,为今之计,只有躲到水面上才安全。

我现在眼神儿不行,众人还要掩护我,根本没办法去救谭刃,所以我只有先让自己安全了,他们才能进行接下来的行动。当即我也不矫情了,立刻拔腿就往回跑,周玄业等人强大的火力,阻断了野人的追逐。

打着手电筒一口气跑到水边,让我抓狂的一幕出现了,原本被我们用绳索拴在水边的气筏子,不知何时,竟然没气儿了,变成了小小的一块,随着水流晃来荡去。

不止这样,在气筏子的旁边,还蹲着一个人。

说真的,看到这个人时,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恐惧,而是觉得吃惊。因为他根本不是野人,但又浑身赤裸,身上没有毛,头发倒是很长,一直垂到腰部,被一根藤蔓制作的绳索给扎了起来。

此刻,那个赤裸的人背对着我,蹲在放了气的筏子跟前,头歪来歪去,像是在研究。我知道,气肯定是他放的,他究竟是谁?

如果是人,又怎么没穿衣服,在丛林里晃来黄去?如果是野人,身上又怎么会没毛,而且还懂的扎头发?

我虽然眼神不好使,但由于现在离的并不远。因此我给枪上了膛,将枪口对这他。

也就在这时,我的动静仿佛打扰到他,他转过了身。

转身的这一瞬间,我只觉得自己浑身的肌肉都僵了下,因为这居然是个女人!

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

她的皮肤,是一种蜜蜡一样的黄色,有一种十分健康而特殊的美感,身材修长,小腹上还有一层薄薄的肌肉,透露出一种健美的性感,胸部挺拔而结实,五官却长的很奇怪。

额头骨有些凸出,眼窝深陷,下半张脸到是和正常人没有区别。

按理说我不该盯着一个姑娘这么看,但这种身形和长相结合在一起,竟然有一种很狂野的美感,我盯着她的挺拔的胸,紧致的小腹以及笔挺的双腿,突然觉得有些移不开眼睛。

就在我愣神这片刻,那个姑娘嘴里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啸!

那啸声一下子将我惊醒了,因为,那声音,居然和之前那些野人的啸声一模一样!

瞬间我就反应过来,这女人也是个野人!

人在危急关头,总是会做出本能的自卫反应,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对一个人开枪,更没有想过自己会对一个女人开枪。而就在她尖啸的这一瞬间,本能的自我保护,让我立刻开了一枪。

我的枪口之前是瞄准她的胸口的,但一枪打出去,却并没有打中她,而是打飞了。

不要将开枪想的很容易,除非是离的很近或者目标很大,否则没有经受过训练的人,是很难抵抗枪支的后坐力的。我虽然是瞄准了她的,但后坐力的震动下,子弹却是朝上飞了,从女野人的肩膀上打飞了。

虽然没有伤到她,但这个女野人明显受到了惊吓,瞬间就窜到了树上,一下子不见了踪影。

我的心头怦怦直跳,将手电筒打向周围的大树,试图寻找她的藏身之地,但不知道这个女野人是被吓跑了,还是我眼神不好,警惕的看了一圈,也没看到她的踪影。

周玄业那边的枪声模模糊糊的传来,我找不到那女野人的踪影,也顾不得那么多,赶紧去查看气筏子。如果只是被放了气,那么我现在打起还来得及。等我蹲到水边将那玩意儿拉起来一看,才发现这上面竟然有一个大口子,明显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给划拉出来的。

我心里一惊,心说这下完了。

而就在这时,平静的水面,忽然腾起一股水花,紧接着,又一个人窜了出来。这次我看清了,是小紫。

它不是在拖着水尸吗?现在怎么冒出头了?

没等我反应过来,这玩意儿猛地从水里窜了出来,湿淋淋的站到了我旁边,而水中,那水尸一双泡的发涨的眼珠子,却怨毒的盯着我。我知道这玩意儿喜欢拉人下水,于是连忙往后退。

紫毛湿淋淋的站在岸边,下巴微微抬了一下,我突然觉得,它这个动作竟然和周玄业极其相似。

我猛地想起来,炼尸之术,本来就可以操控尸体激发出常人难以企及的力量,难道这紫毛突然上岸,是周玄业在操纵?不等我反应过来,紫毛已经用一种令人极其吃惊的速度,朝着周玄业等人所在的位置而去。

我不敢耽误,当下追了上去,不过,等我跑回去时,整个战斗都已经结束了。紫毛浑身是血,在周围,还七零八落的散落着一些带毛的断肢。

整个过程,大约不过三分钟左右。

三分钟。

短短的三分钟,之前还嚣张不已的野人,就变成了尸块儿。

宋侨明等人依旧抱着枪,但脸上的神情,却是掩饰不住的惊恐,他们用一种很奇特的目光,在紫毛和周玄业之间打量。

大部分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当你的朋友很厉害时,你可能会高兴、会觉得与有荣焉,或许还会有一点儿小小的嫉妒,但这都不伤大雅,但如果你的朋友,已经厉害到另一个层次时,你就不一定高兴了,你可能会觉得陌生,会觉得自己或许从来没有好好认识过这个人。

此刻,宋侨明等人的目光就是如此。周玄业这人有本事,脾气也好,众人都对他很欣赏的尊重。但现在,这种欣赏和尊重,因为他过于变态的能力,而变成了一种恐惧和怀疑。

这个人有能力操纵一具尸体,在瞬间,将所有的野人撕成肉块。

那么,他想要杀死自己,是不是也同样的不费吹灰之力?

紫毛在‘干完活’后,周玄业浑身是血,那些血不是他的,而是那些野人给飞溅出来的。他手里拿的不是司鬼剑,而是那支走尸铃。铃铛上,血迹顺着铃铛的边缘一滴一滴的往下掉,空气中,浓烈的让人作呕的血腥味儿,直往人的鼻子里钻。

诡异的沉默、粗重而压抑的呼吸、还有浓重的血腥,构成了一副诡异的画面。周玄业很沉默,目光缓缓的扫过我们所有人,随后看向了自己手里的尸铃,似乎在发呆。

我深深吸了口气,在心里提醒自己:这是我老板,不管他的本事有多厉害多恐怖,这都是我的老板。于是我率先打破了沉默:“周哥,筏子被一个女野人弄坏了。”

这一刻,我突然有些明白过来,为什么傅楠要费那么大的功夫缠着周玄业,为什么一直想让周玄业加入自己,如果真的有人可以收服周玄业,收他的能力为自己所用,那还何所畏惧?

更何况,现在我们眼前这个紫毛,还是周玄业临时弄出来的,假设他寻找到一具适合的尸体,细致的炼化,那么又将有怎么样的威力?

我只觉得冷汗直冒,脑子里全是傅楠的脸,不行,无论如何,不能让周玄业和傅楠搅合在一起。这事儿,回去之后还得想个办法才行。

我打破了沉默,气氛松懈了一些,周玄业将尸铃放进了衣兜里,抹了抹脸上的血,道:“先把师兄放了吧。”这时我才想起来,谭刃还被绑在树上呢!

第五十七节 离开

谭刃被我们忽略了,气的眼睛直瞪,但不知为什么一直没开口,我爬上树一看,才发现他嘴里竟然塞了一个野果子,那玩意儿像放大版的核桃,也不知是什么玩意儿。

我赶紧将那东西取了,谭刃连忙大口大口的喘气,恶狠狠的说:“等我下去再收拾你。”

我想了想,道:“老板,你要是这样说,那我就不放你了。”

谭刃咬牙切齿道:“胆子越来越肥了,现在有靠山了是吧?不怕我了是吧。好,你这个月的工资……”

“老板!”我拿出自己最真挚、诚恳的目光,对他说道:“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一边说我一边给他解绳索,这丫现在没戴手套,装备也丢了,以他的尿性,是绝对不会再没有手套的时候揍我的。想明白了这一点,我大大方方解了绳索,缩下了树。

果然,这丫一下树就开在在口袋里找手套,找了半天也没摸出来,八成是丢了。事实上,大部分手套都装在他那个随身小包里,周玄业还是很给力的,冲我眨了眨眼,示意他已经将包藏起来了。

谢天谢地,周哥,你就是我亲哥。

我见此连忙道:“老板,别找了,找不到就算了。你不知道,我们可担心你了,为了找你,就搭乘气垫下了水,那水里还有一具水尸,我们九死一生,历经千难万险……”

“说重点。”谭刃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

我道:“重点就是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你,你就不要这么暴躁了。”这句话还是有用的,谭刃总算不去翻衣兜里,他看了看满地的野人,道:“先离开这里吧。”此刻,我们所在的位置,和我们原计划要去的西北方是有些偏差的。要想校正回到正确的道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沿着之前的山洞,划船穿回去。

如果不划船的话,我们就得翻山而过,那至少得一天得时间,累死人不偿命不说,山里没准儿还有野人。

但这会儿是夜晚,我们的气筏子又损坏了,要想回去,必须得造一个木筏。众人折腾了这一天半宿,累的筋骨酸软,再加上四下里黑漆漆的,砍树造筏子也不方便,便决定先过一夜。

当下,我们远离这片血淋淋的区域,找了个相对干燥的地方,开始就地扎营。期间,我也听谭刃说了后来的经过。和我猜测的差不多。谭刃干掉紫毛,掉进水里后,顺水就到了山洞里。

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装备丢失了,发现那块平台后,他爬上去,由于肩头有一道伤口,湿淋淋的衣服黏在上面很难受,所以他脱了衣服打算拧水。不知是不是那血腥味儿吸引了水尸,那玩意儿突然冒出头来,扯着谭刃的脚就将他往水里拉,我之前在平台上看到的血痕,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谭刃和周玄业都练过闭气的功夫,他认出水尸,知道这玩意儿不能那刀捅,直接寄出了绝招。

我问他绝招是什么,谭刃冷着脸道:“你是我徒弟吗?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一边的周玄业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看的我莫名其妙。这让我意识到,谭刃这个绝招,肯定不简单,否则这丫也不会一副不能见人的模样,连怎么收拾水尸的都不愿意说。

但我们已经安全了,他既然不愿意说,我也就不问了。

反倒是宋侨明几人,在周玄业大发神威之后,就变得很沉默起来,甚至看着我们三人,目光中都有一种压抑不住的畏惧。

周玄业沉沉的叹了口气,喃喃自语,似乎说了句什么,我凑近了想听,当刚凑过去他又不说了。我大约能知道他为什么如此,想了想,试着安慰了一下:“周哥,你是个好人,相处久了,他们会明白的。”

周玄业指了指自己几乎染满血的衣服,道:“你不怕我有一天会让小紫把你也撕了吗?”

我看了一边的谭刃一眼,悄声道:“周哥,谭刃那个龟毛比你可怕多了。”

“龟毛……”周玄业呛了一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说:“下次不要把外号说出来,放在心里就行了。”我们两对视一眼,忽然有种,拥有一个共同秘密的感觉,友情值似乎又涨了一截。

和老板打好关系,有助于升职加薪,走向人生巅峰!

营地扎好后,众人收拾了一下伤口,都钻进了帐篷,今晚有小紫守夜,周玄业给它下的命令是,不允许任何活物靠近帐篷半米内。也就是说,即便是一只蚂蚁,紫毛也会踩死。

好在我们在周围喷了驱虫剂,所以到没有什么虫子来送死。

说真的,晚上睡觉,帐篷外面站着一具腐烂的僵尸,这种情况还是挺诡异的,所以我过了很久都没睡着,时不时的就冒出头看一眼,帐篷上投射出紫毛直挺挺的影子。

睡不着了,自然就容易多想,我回忆着这两天的事情时,忽然想到了一个不对劲的地方。

谭刃说,自己和紫毛掉下水后,他是被水流带进山洞的。之前我没觉得怎么样,但现在却越想越不对劲。

那条水源其实面积并不大,连河都算不上,再加上谷底的地势平稳,所以水流非常的平缓。之前我们看见紫毛飘在水面,并没有理会,进入山洞后,在洞里待了两个多小时,那紫毛才巧合的漂浮进入山洞里。

按照水流的状况来说,谭刃又怎么可能是被水带入山洞的?

难不成他在说谎?

可这种事,说谎有什么必要呢?

我还是属于那种比较好学的类型,如果有个什么问题在心里想不明白,就会一直记挂着,跟有猫在挠似的。我本想再问问,但谭刃他们都睡了,无奈,便也只能蒙头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这事儿我也就忘了,众人到了水流边,我和周玄业还有谭刃两个,过滤了一些干净的水,并排蹲在水边刷牙。宋侨明终于忍不住了,说:“你们还带着牙刷啊?”

我道:“是啊,之前在林子里没水,怕浪费水就没刷。”

宋侨明露出一副受不了的表情,道:“你们活的也太精致了吧?”

我看了谭刃一眼,没吭声,继续刷。其实我以前的生活过的是很粗糙的,但有个洁癖的老板……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不刷牙老板就不让上桌吃饭,让你蹲到门外去吃。幸好谭刃的生活洁癖不严重,只是对人体有些排斥,否则我肯定要被折磨死。

像我们这种没有女朋友的人,刷什么牙啊!想当初刷牙刷的最勤快的时候,就是交女朋友的时候,总想着能跟人家亲一下,结果……哎。

现在活的到是精致了,进了原始丛林,手腕被水尸咬了一口、脚底下都烂了,我都还蹲着用受伤的手刷牙,以后哪个女人还敢说我们男人糙!我们男人的生活其实是很精致的……

想到此处,我看了眼一周多没刷牙的宋侨明,盯着他的大黄牙,递去了一个鄙夷的眼神。

刷完牙,吃完早餐,众人开始砍树。这里的树木都是生长了上百年的,有些还是千年古木,连成片的长着,我们当然不可能砍整颗,而是爬上树,砍一些始终的枝干。

有紫毛在,一切的危险都变得不再是危险,我干着干着,忍不住道:“早知道炼尸这么厉害,你应该早炼一具,你想啊,咱们上次去沙漠,吃了多大的亏啊,当时要是有一具厉害的炼尸,没准儿王爱国就不会死了,就能回来了。”

周玄业砍树的动作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陷入了一阵长长的沉默中。我盯着他的面无表情的脸,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虽然不知道错在哪儿,但很显然,他对这个话题非常的避讳。

我知道自己八成是说到什么他不想听或者不想为外人道的东西了,于是连忙道歉:“周哥我嘴笨,不会说话,说错了什么你别往心里去,那啥……咱们继续砍树吧。”

周玄业嗯了一声,众人继续干活。

第五十八节 留守

扎筏子不是什么困难的活,也就一上午的功夫,我们就搞定了,扎了个长约三米多,宽约两米的木筏子,扎的不算太大,也不是很精致,毕竟水路并不长,没必要费那么多功夫,凑合着用一程就行了。

众人上了木筏,开始往回划,果然没过多久,那水尸又想来偷袭。宋侨明几个还是有些忌讳周玄业,便对我说:“你老板能不能把这水里的东西给解决了?”

我道:“你怎么不自己问他?应该不行吧,能解决就不会等到现在了。”水尸一冒出来,紫毛就跟着跳了下去,又一次拽着水尸潜到了水底,接下来倒是一番风顺,众人上了岸。

上岸后,宋侨明搓了搓手,斟酌的开口,问:“两位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谭刃说:“听你的。”

宋侨明苦笑一声,指了指我。

我顿时觉得挺尴尬的,虽然眼睛好的差不多了,但手腕上的伤不太好使力,再加上肩头的伤有些严重,脚底板磨的厉害,按照宋侨明的说法,我是不适合再前进了。

但现在我们进入密支那,已经是第七天了,在热带原始丛林里,这样的伤势,在长途跋涉和糟糕的卫生环境中,非常容易恶化。现在即便是回程,最快也需要七天,在这七天,伤口随时可能感染。

最好的情况,莫过于找个地方原地休整,渡过了危险期再上路。

只是这样一来,非常的耽误时间,其次,就是如果要上路,是继续往野人山深处走,还是放弃行动?这一点,关系到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宋侨明并没有自己做决定,很显然,他将这个决定权,交给了众人。

密支那的危险程度,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众人都以为,凭借着先进的现代化装备,我们进入野人山,找到那三具尸体,将会是轻而易举的事。而现在,经历了昨天的一系列变故之后,没人敢在轻视这片危险的领土了。

在这个处处要人命的地方,任务还要不要进行下去?

谭刃说完,杨哥压低声音道:“我们进入密支那已经六天多了,好不容易进入野人山区域,现在放弃,未免太……”

一边的弱鸡看了周玄业一眼,干笑道:“是啊宋哥,咱们就这么回去,怎么跟宋老爷子交待?而且,周老板不是会那个什么……控尸术吗?有这个紫毛在,咱们接下来的路上,就没什么危险了。”

周玄业嘴唇动了动,缓声道:“这具尸身我并没有炼化过,所以‘控尸楔’不能维持太久,最多只能到今天晚上。”

这话一出。众人面面相觑,顺子不懂行,闻言便问道:“那要不您把它炼一炼?”

炼尸术,我虽然只听过一些皮毛,但也知道要炼制一具尸体,并非一日之功,有些尸体,甚至要炼制十几年,又有诸般要求,那是说炼就能炼的。周玄业摇头解释了两句,一行人顿时感到心灰意冷。

宋侨明等人很明显是不想放弃,毕竟都已经走到这儿了,一路上吃了那么多苦头,现在放弃,着实可惜。

我思来想去,只能咬牙道:“要不继续走吧,这些野人不像兽类,它们肯定是有固定居所的,为了方便取水,应该是沿水而居,咱们不妨稍微绕一些路,不要靠近大型的水源就是了。”

周玄业皱了皱眉,道:“那你的伤怎么办?”

我道:“不要紧,我就是肩上的伤有些厉害,大家帮我背一下装备就行了。”

谭刃冷哼一声,说:“感染了谁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感染,等我们出去,已经没救了,你希望自己的两只胳膊都被切下来?”我不由有些沮丧,难不成真的为了我一个人,放弃这次行动?

如此一来,我还真不如一开始就在事务所待着,这个认知让我很是沮丧。

所幸宋侨明还是挺理解我的,说:“我有个办法,不知道你们意下如何。”

谭刃道:“说来听听。”

宋侨明看了我一眼,接着便说出了他的计划。

如今走到这步田地,谁也不想放弃,但我的伤势,无论是回程还是前进,现在都是不行的,至少的修养两天,渡过感染的危险期。与其如此浪费时间,不如其余人继续行动,而我,则找个安全的地方先躲起来,等众人干完活儿,回程的时候再汇合。

虽说挺憋屈的,但事到如今,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商议一番,我同意了,一行人开始继续往西北而去,并且开始留意,有没有能让我藏身的地方。下午日落时分,我们经过一片山崖,那山崖上林木稀疏,石壁陡峭,十几米的高处,有很多因为山石脱落而形成的小型洞穴。众人观察了一圈儿,觉得山崖上不错。

首先位置高,野兽没办法上去。

除了野兽以外,还要提防的就是野人,但山崖上没有树,野人即便身体素质再强,要想爬上山崖,也得有树木一类的东西借力,所以我躲在上面修养,连野人都不用怕。

其次,在山崖不远处,有一口泉眼,水量虽然不大,但水质很是清冽,附近还生长了许多野菠萝一类的东西,还可以打打牙祭,怎么看都是个很理想的地方。

当下,我们架了登山索,爬上了一个距离地面约有十六七米高的洞穴内。由于肩膀无法使力,因此,我是被众人用绳索给拉上去的。

这洞穴的位置不大,外宽里窄,应该是岩石脱落形成的,洞里很干净,没有虫蚁,只在石头缝隙间长了几株杂草,被我们给拔掉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它外宽里窄的造型,像是个三角形,人晚上在里面睡觉,如果是那种睡觉不老实的,没准儿就直接从洞口滚下去了。

所幸我这人睡觉还是挺老实的,只要在外间挡上雨布稍加固定,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弄完这一切,已经是夜幕降临,众人在洞里挨挨挤挤的过了一晚,第二天,给我分了一份装备,众人背上各自的东西,顺着绳索下去了。临别时,宋侨明几人和我拥抱了一下,说:“兄弟,安心养伤,情况顺利的话,预计六七天左右,咱们就能再见面了。”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祝他们一切顺利了。

众人走了之后,便就我一个人待在山洞里,食物充足,水源也过滤了足够两天的干净水,基本上是不用我出山洞的。我盘腿坐在山洞边缘,看着周玄业几人的身影进入了密林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由得升起一股惆怅,暗暗下定决心,这次回去之后,不管是死皮赖脸还是怎么样,一定要想办法,让周玄业教我两手。

否则按照我这普通人的身体素质,有一危险就是跑的最慢,受伤最快的那一个,以后可还怎么混吶!

经过这两次的经历,我隐约有些明白了事务所的工作性质。

我们主要从事找人的工作,偶尔找尸,但两次找尸的经验下来,都是危机重重。我琢磨了一下前因后果,于是总结出了一个规律。

那就是,但凡来找我们寻尸的,尸体要么是不见踪影,要么就是在什么危险的地方,其实想想也是,假如尸体所在的地方,所有人都能去,那直接自己开车去搬回来就行了,何必还要来找我们?

所以,但凡来让我们找尸的,尸身肯定不是那么好弄回来的。有一就有二,我这次算是拖了团队后腿了,但我没练过武,也没办法。如果有下一次,我可不能再这样了。要想干好这份儿工作,我还得再努力,回头去健身房办个高级会员卡,再磨周玄业教我两手,以后再接活,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被动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没什么事做,伤口因为休息和处理的好,也逐渐在恢复之中。人在无聊的时候,总得找点儿事情来做,我想了想,便摸出笔记本开始写东西。

人的一生会发生很多事,有些事不值得记录,而有些事却应该要记录下来。

我翻开第一页,开始记录我的经历:2012年八月份,我迎来了人生的转折点……

第五十九节 新伙伴

接下来的时间,我安心的养伤,每日里写写笔记,时不时的想起周玄业几人,也不知他们几人的情况如何。如此过了五天,我身上的伤好的差不多,肩头也结了痂,如果顺利,估摸着周玄业等人这两天也该回来了。

这几天我也下去过两次,都是去取水,最远也只走到那口泉眼处,不敢走太远,担心遇到猛兽或者野人什么的。

平时有个什么三急,如果是放水,也就站在洞口尿了,那情景,总让我想起一句诗: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不过现在伤好的差不多,我就有些不想站在洞口尿了,再加上中午吃了两个野生的大菠萝,估计吃坏肚子里,日落西山之时,便觉得腹内咕噜咕噜直叫,有种要拉稀跑肚的感觉。

我在山洞口放水也就算了,不可能干出在山洞口拉稀这么恶心的事,当下便憋着,放下绳索,顺着下了悬崖,找了棵离的最近的大树,脱了裤子给它施肥。

这一番稀里哗啦不提,拉的我腿都软了,等拉完后我才想起了。刚才下来的急,忘记带纸了。

这可咋办?

我四下里看了看,瞄准离我五米开外的一株阔叶植物,撅着屁股朝它挪过去,紧接着摘了叶子开始擦屁股。好半天擦干净了,提了裤子,正打算回山崖去,我这该死的灵敏过头的耳朵,忽然听着,顺风处,竟然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哭声。

那声音有些像人,而且像是女人。

我愣了一下,二话不说,拔腿就跑。迅速攀上了绳索往山崖上爬。

这地方哪里会有什么女人,唯一可能出现在这地方的女人,八成就是女野人了。一口气爬上山崖,那哭声就听不见了,我趴在洞口处,拿了望远镜往下看,由于日落西山,因此光线也不甚清晰,拿望远镜看去,也只能看到密密麻麻的树冠,偶尔能看到树上盘庚着色彩斑斓的毒蛇,但除此之外,却看不见女野人的踪迹。

我有些庆幸自己耳朵灵敏发现的早,否则碰上女野人就完蛋了。

找了一圈没找到,我又觉得纳闷,这女野人为什么哭呢?你说女人哭吧,不外乎两种,一是受了委屈,二是受了痛苦。这些野人,尚还处在母系结构的社会,女野人不欺负别的野人已经不错了,谁敢给她们委屈受?

如果不是受了委屈,那肯定就是遭受了什么痛苦。

难道是受伤了?

虽然有诸般推测,但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没有打算去搀和的想法。如此这般,直到太阳完全下山,四下里黑漆漆一片,除了风声,就再也听不见什么别的声音了。

我知道即便有野人,在没有绳索的情况下,它们也上不来,所以我没什么担心的,晚上便直接蒙头大睡。由于这几天待在山洞里,睡的机会比较多,因此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我就醒了。

这地方虽然没有汽车鸣笛,没有人流的嘈杂声,但各类的鸟,叽叽喳喳,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让人想忽略都难。

整个白天,我没有下山崖,因为昨天傍晚听到的哭声让我担心周围是不是还有其它野人,但下午四点左右,我看了看水壶,发现里面已经没剩两口水了,我必须得去那口泉眼处打水。

摆在我面前得有两条路,一是忍着,毕竟如果不出意外,周玄业等人快回来了。这六天六夜一个人待在山洞里的经历,实在非常的折磨人,此刻我迫切的看到自己的同伴。只要忍个一两天就差不多了。

毕竟我这儿还有一点水,再加上之前在沙漠的经历,因此憋水这方面我还是挺有经验的。

第二条路就是趁着天还没黑,现在赶紧去取一些水,昨天傍晚那个哭泣的女野人,说不定已经走远了。万一周玄业等人出了什么变故,这两天回不来呢?我要是坐以待毙,岂不是活活渴死?

思来想去,我觉得不行,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儿,不能被一阵哭声给吓到了,小心虽然没错,但谨慎过头也未免太窝囊了。思来想去,我当下将洞里竖着的枪跨在身上,又带了水壶和碘酒一类的东西,就这么下了山崖。

那处泉眼离我所在的山崖并不远,是在一块布满青苔的大石头底下,小小一汪,由于从石缝里一滴一滴往下流,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小水井,水质清甜甘冽,很是解渴。不过,上次吃鱼的事儿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取水的时候,我还是在水里滴入了碘酒,这玩意儿可以杀灭大部分寄生虫。

泉眼离山崖大约三百米左右,我一路小跑过去,神经绷的很紧,算得上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口气跑到泉眼处,到没有见到有野人的踪迹。不过我运气不好,跑到泉眼处时,发现那水里,有一条蛇在洗澡,跟游泳似的,在小小的泉水坑里游的很欢。

我等在旁边几米远的位置,打算等它洗完,这里的蛇挺奇怪的,按理说这个温度,差不多该冬眠了,但这蛇竟然悠哉悠哉的在水里游。我见它半晌没动静,便蹲下身,捡起了一块石头扔过去,那蛇受了惊,立刻朝着泉水边茂密的植被丛钻去。我见把它惊走了,正要去取水,谁知这时,那蛇爬入的植被从中,竟然传出了一阵大叫声,紧接着就是一阵压抑的哭叫声:“呜呜,别过了,你别过来,啊……”

我愣住了,是个年轻女人的哭叫声,很显然不是野人。

这……这地方,怎么还会有其他人?而且还是女人?

我反应过来,立刻朝着植被从钻进去,很快我便发现,一个穿着户外服,浑身肮脏不堪的人抱着头缩在地上,而那条花蛇正在朝她爬过去。说实话,她身上太脏了,如果不是刚才听哟声音,我一时都看不出她是男是女。

情急之下,我拿出长枪往那蛇身上一挑,挑起蛇就扔了出去,也不知扔到哪个角落,旋即道:“别叫了,别叫了,蛇被我弄走了。”

这女的一听,浑身都僵了一下紧接着小心翼翼的抬起头看着我,脸上脏的不成样子,只能看到一堆黑漆漆溢满水的眼睛。她眼中先是震惊,紧接着忽然哇的一声哭出来,整个人站起来就扑到了我身上,双手死死抱着我,断断续续的哭道:“太好了,太好了。”这哭声,我竟然听着有些耳熟,半晌才反应过来,这……这不就是我昨天拉稀时听到的声音吗?

合着不是野人,而是这姑娘在哭?

我一时也懵了,说实话,除了唐琳琳那个大大咧咧的丫头,经常对我又搂又抱以外,还真很少有姑娘对我投怀送抱的。不过,这姑娘身上可真臭……比我还臭。

她抱我抱的很紧,一个劲儿呜咽说:“太好了,太好了。”

我懵了,不由道:“那个,小姐,你认识我?”

她抹了抹眼泪,摇头道:“不、不认识。”

我有种要抓狂的冲动,道:“不认识我,那你这么激动干什么?”我问完,她愣了一下,眼泪流的更厉害了:“我、我看到人,太……太高兴了。我和我的同伴,失、失散了,就我一个人,在林子里躲着,我……呜呜呜……”话没说我,就又哭了。

我这才明白过来,看样子她现在的心情就跟我差不多,一个人在一个陌生又危险的地方待久了,看到同类,不管认不认识,多多少少都会有安全和亲切感。

她个子只到我胸口,低着头一直哭,看的我有些着急,便道:“别哭了别哭了,你先跟着我,我照顾你。”

她擦了擦眼泪,点了点头。紧接着,我先是取了些水,她也就着泉水大致的洗了洗,一张乌黑的脸洗干净后,竟然格外漂亮,只是脸上蹭出来一些细小的伤口,大约是被植物给划出来的。

这是个短头发的姑娘,长相颇为中性,给人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当然,现在这一身脏兮兮的模样还有哭红的双眼,实在有些破坏形象。她自己也挺不好意思的,洗了个头,顶着湿淋淋的脑袋,跟洗完澡的狗一样,抖了几下,将水珠子甩的到处都是。我拧着水,一面注意周围的动静,一面往山崖处走去,最后带着她,爬到了山洞里。

第六十节 汇合

发现我竟然在这么高的山崖上寄身,她惊呆了,张着嘴打量山洞的布置,最后停在了旁边的一堆东西上。那是我前天收集的野生水果,都是无毒的,味道不错。

“那个……能给我点儿吃的吗?我好两天没吃东西了。”

“两天?”我诧异道:“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跑这地方来了?”她只顾盯着吃的,不在的咽口水。我看见她这模样,不由得想到了唐琳琳,也不知那活泼过头的丫头,最近这段日子有没有闯出什么祸来。

看她那样,我也不好多问,用匕首削了个野菠萝给她,又递给她一块压缩饼干,她便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后,她抹了抹嘴,率先问我:“你呢,你怎么会一个人住在这悬崖上?”

我摇了摇头,道:“我不是一个人,我在等我的同伴。”

“同伴?”她吃惊道;“难道你的同伴也被野人抓走了?”她这句话让我觉得惊讶,于是反问道:“怎么?你的同伴是被野人抓走的?”她点了点头,接着才说起了自己的来历。

她姓乌,叫乌史铃,妈妈姓乌,爸爸姓史,所以起了这么个名字。她家两代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在澳洲搞科研,夫妻俩文化素养较高,喜欢过二人世界,受国外文化影响较深,讲究让孩子独立发展。

乌史铃小时候在澳洲长大,后来父母二人世界过的太‘嗨皮’,身边跟着个小破孩儿嫌麻烦,就把她弄回国跟爷爷奶奶住了。有一回夫妻两人在家做了顿烛光晚餐,你侬我侬的吃完了才想起来,孩子没回来,打开门一看,乌史铃都在门外睡着了。

她的父母虽然在日常生活方面有些不靠谱,但在其它方面都是非常合格的,最好的教育,最好的资源,每年寒暑假,都会接父母和孩子去澳洲团聚,所以虽然聚少离多,但一家人感情还是非常好。

然而,就在去年,一场车祸,使得乌史铃的父亲,成了植物人。

这无异于晴天霹雳,乌史铃家家境不错,医疗费用到是不用愁,但一想到老爸成了植物人,一家人就急的直哭。乌史铃这姑娘很倔,坚信一定有办法治好父亲,于是就到处打听。

别说,她还真打听到了。

在澳洲,有家中医馆,叫‘活人堂’。

这家医馆很奇特,分为中医和道医。所谓的中医就不需要解释了,而道医,则是道士们所运用的独特的医疗手段,道医源于巫医,和中医一脉相承,只是走了不同的路子。

道医在某些治疗方面,会让人有种装神弄鬼的感觉,但别说,还真灵。

乌史铃最开始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她把这植物人父亲放活人堂治了一个月后,人竟然睁眼了,也有思维了,只是依旧不能动弹不能说话。

乌史铃别提多高兴了,将活人堂的医务人员从上到下感谢了一遍,问道:“我爸多久能复原?”

那穿着白褂子,褂子上绣着仙鹤祥云图案的老医生摸了摸胡子,说:“能治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抬回去吧。”

乌史铃愣了,和她妈面面相觑,最后抓着老道医的袖子不肯撒手,她妈说:“医生、道长、高人!您再想想办法,救救我家亲爱的,他、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我也不活了。”

母女俩说着说着,抱头痛哭。

那老道医被她们吵的没办法,抓着自己的白头发,说:“别哭别哭,我问问,我问问我们当家的,看能不能给你们想想办法。”紧接着,那老道医打了个电话过去,和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几句就挂了。

紧接着他对乌史铃母女说:“能复原,但需要一微‘药引子’,这药引子,非常不好弄啊。”

乌史铃的母亲说:“什么药引子啊?不管多贵,我们都想办法买。”

老道医摸着胡须摇头,一脸高深莫测,道:“这东西,必须得自己去找,你买啊,是买不到的。”

那么,这老道医说的药引子究竟是什么?

原来,却是一根‘尸參’。

‘尸參’,这玩意儿外表和人參差不多,但据说只长在尸气浓郁的地方,而且还能跑动。抓一根尸參做药引,就能治好乌史铃的父亲。电话那头,那位神秘的当家的,指点了一个地方,说自己以前在那个地方见过尸參。

我听到这儿已经反映过来,道:“他们让你来野人山找?”

乌史铃点了点头,道:“所以,我就花钱,组织了人手,还有两个我的朋友进了这山里,谁知道……谁知道两天前,我们突然遇到了野人,都是女野人,她们把其它人都抓走了,我滚到了一个山坡下,才躲过一劫。”

女野人……

我道:“你那些同伴,应该都是男的吧?”她点了点头。

我心里已经有了计较,那些男的,估计被抓去配种了,想到他们可能会有的遭遇,我觉得心有戚戚焉,便问道:“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她摇了摇头,紧接着,她的目光突然直勾勾的盯着我,道:“大哥,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姓苏,叫苏天顾。”

“哦,苏天顾……真是个好名字。”一边说,她一边搓了搓手,道:“天顾大哥,你能不能想想办法,把我的同伴们救出来。”

我呛了一下,说真的,在这件事情上,我真的是有心无力,除非周玄业出马,除非再来一具好的尸体,否则我们去招惹野人,那就是送死。那些野人,别的到也罢了,关键是速度奇快,又力大无穷,我们手里即便是有枪,也是毫无办法。

苦笑一声,我道:“小玲,不是我不帮你,是我没这个能力。”

乌史铃立刻道:“我懂我懂,我不是让你一个人去,我的意思是说,你不是还有同伴吗?等你的同伴回来,再一起去,你们不是都有枪吗?”

我摇了摇头,道:“这个,我没办法替他们做决定。”

乌史铃闻言,神色萎靡下去,点了点头,道:“我不是勉强你,只是问问,谢谢你收留我。”说完,就坐到了洞口边上,抱着双膝发呆,看起来格外可怜。

我暗想:或许,等周玄业回来,我们可以想办法再弄一具好的尸体驱使?之前那洞里不是还有只紫毛吗?或许我们可以找到那只紫毛,想办法制服它,然后再让周玄业出手?

我将这件事放在心里,喝了些水,便继续写笔记。

接下来,我和乌史铃在山崖上等人,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两天,离宋侨明跟我预定的时间已经超了一天一夜,但周玄业等人还是没回来。我有些坐不住了。

难道他们出了什么危险?

我看了看自己的装备,甚至有一种想去找人的冲动。

当然,这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已,理智的告诉我,现在去找人,绝对是个很傻逼的举动。一望无尽的热带雨林,两拨人即便方向一样,但要走上同一条路的几率几乎是零,现在去找人,在附近找还行,走远了就完全是添乱。

反倒是旁边的乌史铃要镇定一些,说:“这丛林里变故太多,或许是什么事情耽误了,别急,咱们再等一天,到时候如果还没回来,我们再想办法。”

又等了两天,周玄业到是没等到,反而等来了几个陌生人。那几人就站在山崖下,显然是发现了垂了一半的绳索,站在下方朝我们张望。那是四个男人,也是狼狈不堪,每个人身上都还背着装备。

乌史铃一看,激动的大叫:“啊!他们、他们逃出来了!”

我立刻意识到,这几人应该是乌史铃的同伴。

逃出来?

他们居然从女野人的手里逃出来了?

这怎么可能?

我觉得不对劲,但乌史铃已经顺着绳索下去了,无奈,我只能提上枪支跟着下去。

这五人团聚,一番叙旧不必说,我观察着那四个男人。一个是黄皮肤的外国人,人高马大的,中文说的很溜。一个染中红头发,时不时会警惕的打量我,对乌史铃很是上心,我看了看就明白过来,他八成是乌史铃的追求者,这是拿我当情敌了。

第三个是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年轻人,挺有礼貌的,长了一双小眼睛。第四个人身量稍矮,看起来沉默寡言。

几人叙旧完毕,我便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和野人正面打过交道,再加上宋丰老爷子的亲身经历,经过宋侨明传达给我,因此对于野人,我很明白那意味着什么。

这四人身上根本没有枪支,估计他们也没能力弄到军火,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逃出来?

第六十一节 枪支

几人叙旧完毕,对我一番感谢自然不必说,便听乌史铃道:“怎么就你们四个,傻大个呢?”她口中的傻大个是谁我不知道,但这话一出,其余四人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片刻后,队伍里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了我一眼,随后将乌史铃拉到了一边,看样子这件事儿不太想让我知道。我虽然好奇,但毕竟是别人的事情,便也稍微退后了一些,几人凑在一处,那小眼睛不知对乌史铃说了什么,便见这姑娘眼睛越瞪越大,片刻后大叫道:“什么!你们就这样丢下他跑了?!”

她声音太大,小眼睛等人尴尬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没办法,当时那种情况……他牺牲了自己掩护我们,如果我们不跑,岂不是辜负了他的一番心意。”

我听出些眉目,看样子这四人能从女野人手里逃脱,八成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有关。不知那傻大个有什么本事,竟然能对付那么多女野人。这时,那红头发的人也急忙道:“是啊,小玲,当时的情况紧急,我们真的是没办法。”他明显是喜欢乌史铃的,因此此刻慌忙的解释,生怕给对方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乌史铃甩开他的手,压抑着怒气道:“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要去救人,你们怎么说。”那四个男人面面相觑,那个外国人直言道:“太危险了,我们救不出人的。”

红头发和小眼睛的年轻人则没吭声,但两人的神情明显是不同意,反倒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人说道:“不能不救,但得想个万全的办法。”

乌史铃闻言,怒意小了一些,对着红头发和小眼睛道:“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说完拽着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走到我旁边,说:“天顾大哥,我们先回山崖上去,我要跟他商量商量救人的对策。”

那外国人一看,立刻道:“我也没说不救,带上我啊。”

红头发的一咬牙,道:“小玲我错了,救、救、救还不行吗。”众人都表态了,小眼睛自然没办法推辞了,无奈的点了点头。我领着几人爬上山崖,红头发看见洞里放着野果子,说都不说一声,抓起一个擦了两下就啃,把这儿当自己的地盘一样。

我到是不在意这点儿果子,但对方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升不起好感。通过交谈,我得知了几人的情况。那个外国人是中澳混血,名叫William,William和父母和乌史铃的父母关系很好,他本人为人也很热情,是自愿加入来帮忙的,所以乌史铃对他的态度不错。

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叫卫冕,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都是是乌史铃雇佣的退役人员,这二人常在滇缅丛林的周边活动,专门从事一些小型探险队的领队工作,所以对丛林环境比较有经验,是乌史铃花重金雇佣的。

至于红头发那个叫刑磊峰,是乌史铃国内的一个追求者,家境和长相都不错,名字听着很硬气,可见父母对他的期望。可惜,这人似乎并不如他的名字一般硬气,双眼透着一股贼光,一看就是心眼很多的那类人,并非磊落之辈。

乌史铃似乎也不太喜欢他,具体什么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那个小眼睛的人来路却不简单,是活人堂的一个伙计。

别小瞧了这活人堂,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么个名字,也是这两天听乌史铃说了,才知道这么个地方。它其实类似于中医管,而且非常特别的一点是,它规模并不大,但却是全球连锁,除了一些小国家以外,基本上稍微大一些的国家都有活人堂的分店,而且每个国家只开设一家,唯有国内例外,近年来在天津多开了一家分店。

这个伙计,就是天津分堂派过来的,因为尸參这东西生长环境特殊,不了解情况的人,光凭几句话,是很难找到的。当然,这小眼睛的出场费也不低,为人算是比较中庸的,办事儿不疾不徐,笑呵呵的,和我一般年纪,这次出场费都是六位数,我再次感受到了同人不同命的差异。

这活人堂分为中医和道医两堂,中医是不设门槛的,对外营业,谁都可以去看病,但道医有些门槛,因为道医看病,会用上一些稀奇古怪的法门,让人很难理解,不少人会当成骗术。

比如乌史铃的父亲,当时是怎么治好的呢?

当时他们看的本来是中医,但拿不准,就送到内堂,也就是道医那边去了。那坐诊的老医生,让乌史铃将人抬到医院去,该打营养针的打营养针,他自己,每天会调配一碗所谓的符水。

那符水也不给人喝,他让乌史铃每天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将符水碗放在他父亲的额头上顶着,然后陪着病人说话,每天说满一个小时,然后用那符水给病人擦身。

如此半个多月时间,人就行了,连药都没吃过,你说奇怪不奇怪?

我听到这儿的时候,也觉得这道医是门很神奇的手段。

那活人堂能不声不响,不显山不露水的做起了全球化的生意,可见背后的当家的,必然是一位能人。

因此,当我听到这小眼睛是活人堂的伙计时,不由得便多看了两眼。

众人互相认识后,乌史铃想了想,便道:“……也就是说,你们被抓走后不久其实就逃出来了,现在已经过了两天,不知道傻大个被抓到什么地方去了。”

William立刻表功,说:“西北,她们一直往西北走。”

西北?

那是野人山深处的位置,也是我们原计划要去的方向,看样子掳走傻大个的那批女野人,她们的驻地,应该是在野人山深处。我之前就听宋侨明说过,野人山的野人,在秋季会有多狩猎,储存食物的习惯。

那一批女野人,没准儿就是一支狩猎小分队。

我忍不住问道:“那一批女野人有多少人?”

卫冕面有愧色的说道:“只有五个人,比我们还少一人,但是太难对付了,没几下就被她们给……”

我是见识过野人的厉害的,便道:“她们本来就厉害,你们没有武器,吃亏也是正常。”别说没武器,便是我们这些有枪的,遇上了也未必讨得到便宜。

这时,刑磊峰的注意到了洞里的枪,面露惊色,道:“酷,居然有枪,你是偷猎的?”

乌史铃气的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道:“瞎说什么,什么偷猎的,天顾大哥是来找革命先烈遗躯的。”相处这两天,她也问过我的情况,抗日老军人想寻找战友的尸身,也不是什么无法开口的事,因此我便对她直说了。

刑磊峰被打了,酸溜溜的嘀咕道:“……大哥,这就叫起大哥了。”

乌史铃气道:“你嘀咕什么,有本事再说一句!”

刑磊峰连忙赔笑,接下来,几人开始商议救人的计划,期间姓刑的老想打我的主意,确切的说,是想打我那支枪的主意,他说:“要是有枪,咱们也不怕那些野人了。”虽然没直接开口向我要,但那话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

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苏天顾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他们若要救人,我将枪交给他们使用也无妨。只是我太清楚那些野人的厉害了,就算他们拿着我这支枪,那也是白搭。再者,这姓刑的未免太过于讨厌,这才相处不到一个小时,竟然已经打起我的主意来了。

乌史铃救人心切,听他这么一说,有心心动,期期艾艾的看着我,不太好意思的开口道:“天顾大哥,你的枪能借我用用吗?我保证,救了人就还给你。傻大个是我请来的,又是为了救其他人被抓走的,我们不能对他置之不理。天顾大哥,你是个好人,帮帮我行吗?”

我盯着她焦急的脸,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帮你,这一支枪根本没用,它们速度太快了,你就算打中了其中一个,没等开第二枪,就会有另一个人野人把你制服了。”

刑磊峰闻言,不太可气的开口:“说的你好像多了解野人一样,怎么,你遇到过?”他把我当成情敌了,趾高气扬的,巴不得在乌史铃跟前打击我。

我这人脾气还算不错,大部分时间,都懒得和人做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因此看见他这模样,我有种烦躁感,便不想搭理了,直接对乌史铃说:“枪我不能给你,给你就是鼓励你去送死。”

第六十二节 野猪

刑磊峰见我不理他,有些气急,又阴阳怪气的接了一句:“这么说,你的意思是让我们不要救人了?”

脾气再好的人,被一个认识不到一小时的人三番两次挑衅,估计也得炸毛,我忍不住了,低喝道:“我和小玲说话,你差什么嘴!”

“你、你……”他显然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句,顿时气的满脸通红,手一扬,竟然是想打架。所幸乌史铃是个明事理的,喝止住了他,对我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提这种让你为难的要求。天顾大哥,不论如何,谢谢你救了我,但我们不能抛弃傻大个,我们必须要去救人。”说完,她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紧抿着唇,一脸倔强,对其余人说道:“走吧,往西北走。”

期间,那小眼睛的伙计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我一看,是张名片,上面写着活人堂的地址。

“身体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我们医馆。”他笑眯眯的说了一句,就跟着其他人,顺着绳索下去了。须臾,五人都下到了山崖地下,乌史铃站在下方,抬头看我,冲我挥了挥手,双手放在嘴边喊道:“天顾大哥,再见!希望你的同伴早点回来!”

同伴?

算上今天,离跟宋侨明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也就是说,我在这个山洞里整整待了十天!

他们究竟是被什么事情给耽搁了?

我看着乌史铃等人渐渐走入丛林的身影,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撕下一张纸,留了言,以防有人回来。紧接着,便背上装备,下了山崖,追上了乌史铃几人。

乌史铃明显觉得惊讶,张大嘴诧异道:“你、你怎么来了?”

我道:“我的同伴也是往西北而去,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平安回来,我准备去找他们,所以,搭个伴一起走吧。”

“太好了。有你在,我们可安全多了。”

他们携带的武器是匕首和砍刀一类的,比起枪来自然差了许多。我们六人搭伙,开始朝野人山深处进发,沿途我时不时的会吹一下信号哨,期待着能从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一些回应,但始终一无所获。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或者和队伍错过,沿途我们还留下了很明显的记号,就这么白天走,晚上扎营,一直走了两天。

此时,我们其实已经走到了野人山深处,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计划的尸身的搜索范围,之前宋侨明所说的七天,是指来回往返加上进行搜索的时间。

如果他们还在这里没有离开,那么在大面积的搜索下,或许会留下什么信息。

沿途一直是卫冕在找路,一来他对丛林环境比较熟悉,二来他敏锐的观察力,也能最快的寻找到一些野人留下的踪迹,我跟着这几人一起行动,一面帮他们留意野人的动静,他们也同样帮我留心谭刃等人的线索。

第三天开始,我们没有再前进,而是开始展开搜索,为了安全起见,众人也不敢分开行动,因此搜索的进展很慢。

这地方山高林密,时不时能见到悬崖峭壁,河谷奔腾,适宜的环境,使得这里的植被疯长。极目所见的大树,盘根节错,连成一片,时不时的能看到一些树洞。

这些树洞大多是树木生长年龄过久,病变而形成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些甚至大的都可以容纳野兽当天然洞穴了。

我们在丛林里寻找其余人的线索,一直到了当天中午,热带丛林多变的天气又开始下雨。按理说秋天的雨一般不会下的很大,但这地方的雨,却下的跟豆子一样。

刑磊峰骂骂咧咧抹着脸上的雨水,我们不得不找了一个树洞避雨。

常识虽然是不能在树下躲雨,但搁在这地方其实都一样,反正不论怎么走,我们都是在树下面,与其如此,不如找个干燥的地方。好在这地方树洞颇多,没多久众人便找了个稍大的。

躲进去时,还有一些昆虫爬来爬去,我顺手喷了些驱虫剂,便将它们给驱除了。

众人缩进树洞里,脱了湿外套,一边休息躲雨,一边吃些干粮。

“咱们这么找下去,得找到什么时候。”刑磊峰说了一句,一头红发上面全是草渣滓,跟鸡窝一样,脸上还有秋蚊子叮咬出来的大包,看起来挺搞笑的。

乌史铃道:“坚持就是胜利,这才找了三天而已你就没信心了,你看天顾大哥,为了等他的同伴,可是一个人在山崖上等了十天。现在跟着我们走同样的路,人家说什么了。”

刑磊峰被噎了一下,看了我一眼,讪讪的闭嘴了,不过那眼神实在是不怎么友善。

倒是领路的卫冕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如果找不到你的同伴,你打算怎么做?”

这个问题说真的,我还真没有想过,因为潜意识里,我并不觉得周玄业等人会出事。但事实上,野人山太大了,如果真的出什么意外死了,我们这几个人,要想在这么大的区域内去搜索几句尸体,那成功的几率太小了。

这实在不是个让人高兴的话题,我嚼了口压缩饼干,没有吭声。

混血人William看起来精神十足,啃压缩饼干啃的有些不满,看了看外面已经变小的雨势,便道:“我刚才看见不远的地方,有野果,我去摘一点来。”

乌史铃低喝道:“别摘什么野果了,万一你遇到野人怎么办。”一个人,手无寸铁的遭遇野人,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William耸了耸肩膀,露出一副相信我的模样,说道:“放心,现在不会有野人的。”

听他这信誓旦旦的口气,我不禁有些好奇,问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他回道:“野人身上有毛,但凡有毛的生物,都是很讨厌水的。现在下雨,它们肯定和我们一样,在洞穴里躲雨,不会跑出来的。”说完,自己批了个外套,拿着匕首就去弄野果了。

这个外国人,体力还真是有些好的过头了,众人累的都只想躺着睡觉的档口,他竟然还肯为了口吃的跑出去,对美食也未免太执着了。William走后,我们其余人便卷缩着躺在树洞里,在山间攀爬行走了一上午,现在能躺下,实在是一种享受。

或许是大雨减弱了人的防备意识,躺着躺着,我竟然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就在我几乎快要睡着的时候,丛林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惊叫。是William的声音!

这声音惊的我一下子坐了起来,其余人也是一个激灵,面面相觑之下,二话不说,提起装备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而去。

William出什么事了?

所幸那地方离的并不远,众人还没靠近,便听到了一阵吭哧吭哧的声音。

“啊……咻、咻,滚!”William的声音从一颗大树上传来,抬头一看,便能看到这小子正爬在树上,眼睛盯着下方,似乎在驱赶什么东西。而那个不断发出吭哧吭哧的声音的,赫然是一头黑皮大野猪!

这野猪块头很大,肌肉结实,毛发浓密,前面还有两颗翘出来的獠牙,此刻赫然正在撞树,那架势别提多凶恶了。

乌史铃看见这情况,忍不住惊呼出声。这一声,立刻将野猪的注意力引到了我们这边。

我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山里有种说法,叫一猪二熊三老虎,说的是野猪比黑熊和老虎还厉害,因为野猪这东西脾气非常暴躁,打起架来有不要命的架势,往往黑熊和老虎都要避其锋芒。

这密支那本来就生存了很多野猪和各种猛兽,只是沿途而来,我们都是避开兽踪而行,所以一直没有接触过。没想到这贪吃的William,一出来,竟然就惹到一头野猪了。

那野猪撞树撞的那大树叶子簌簌往下掉,自己就跟不知道疼似的,这会儿见了我们几个在地上的,哪里还有顾忌,顿时朝着我们横冲直撞过来。

情急之下,我喊道:“分开!”这时候扎堆儿,简直就是送死。

众人立刻作鸟兽散,迅速的窜开,周围植被茂密,这一散开,也霎时没影儿。我也往右边的位置跑,没跑两步我就发现,这该死的野猪,竟然就认准我追过来了。

难不成我长得特别招它喜欢?

人哪里跑的过野猪啊,为了不被它追上,我只能在大树间绕圈子,利用野猪身体庞大不适合转圈的特征,勉强拖延时间,没被它给追上。这要是一追上,光是这蛮快头撞过来的冲击力,也能直接把我给撞死。

一边跑,我一边朝野猪开枪,但我并没有经常接触枪支,也没有经过这方面的训练,明明是瞄准野猪打的,但后坐力总会使得子弹给大偏了。有时候野猪移动的快了,甚至根本就打不上。

好不容易终于有一枪打中了,却只打到了野猪的后大腿上。

那地方皮糙肉厚,子弹八成根本没伤到骨头,那野猪只是痛的吭哧吭哧直叫唤,却根本没有伤到要害,这一枪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一双猪眼霎时间不满血丝,速度更快的朝我冲了过来。

第六十三节 手术

横冲直撞下,野猪的半颗猪牙都蹦了,却根本不停下来,这不要命的打法,难怪连熊和老虎都要避让。

几乎在瞬间,那野猪就冲到了我跟前,眼看我就要被它给撞飞之际,旁边猛地扔过来一个东西砸到了野猪头上,将那野猪硬生生砸的停顿了一下。

只见那赫然是块儿大石头,扔石头的不是别人,是那个活人堂的伙计,他大口大口喘着气,道:“快,上树!”野猪被大石头砸的懵了一下,我感激的看了小眼睛一眼,二话不说,当下便朝离我最近的一棵树爬上去。

爬树这东西,我还是停在行的,福利院没什么娱乐,倒是有几颗大树,我小时候经常爬到树上,坐在那里,视线可以穿过福利院的围墙看到外面的街道。

这里的树粗壮,而且表面并不光滑,因此爬起来非常顺手,等那野猪回过味儿来,我已经爬了两米多高。它气的立刻来撞树。野猪蛮横的冲击力,撞得整棵树都跟着颤抖,我差点儿没直接摔下去,只能双手死死攀着树,双脚夹的很紧,以防自己被撞下去。

此刻,离我最近的那个树丫,还有两米多高,我必须得爬上去才算安全,否则这野猪再多撞那么几下,我肯定得被它撞下去。

但俗话说,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

我正琢磨着往上爬,那野猪撞了两下,见没把我撞下去,竟然改变了策略,整只猪都人立起来,两只前蹄子就搭在树干上。我惊的眼珠子差点儿没掉出来,这野猪兄弟,真他妈是野猪界的体操冠军啊!一时间,我这心情就别提了,瞬间就在心里将我那没见过面的爹妈问候了一遍。你说你不养我也就算了,生的时候好歹给我生个好点儿的八字成吗?

我不知道自己的真实生辰,但根据我这二十多年的经历来看,我的八字儿铁定是很背的。

当然,更背的还在后头,那野猪直立起来,刚好两米左右,猪鼻子恰好可以顶到我的屁股,另一只完好的野猪牙,则恰好挨着我裤腿间的老二。由于野猪站立起来也很困难,因此它没办法使力,只试图用猪鼻子把我给拱下来,那颗牙齿在双腿间磨来磨去,我生怕它一个用力,就将我的蛋蛋给戳穿了。

那种要害被一只猪控制住的感觉,别提有多恐怖了,那热乎乎的猪鼻子,不停的拱我屁股,拱的我心惊胆战。我一咬牙,使出全身力气,继续往上爬,然而才动了一下,我就发现完了。

它那颗野猪也,刚好挨着我的蛋蛋,我要是往上一动,野猪自己就跟着使力,绝对会把我给废了。这一瞬间,我只觉得虚汗直冒,那野猪拱了我半天,我刚好想放屁,抱着一股熏死它的态度,直接噗噗噗放了出来。

然而我刚放完,这野猪竟然真的下去了。

我霎时间呆了,难道我的屁真有这么臭?

很快我就发现,其实野猪不是被我熏的,而是它本来就不适合自立,在加上后退受了伤,因此根本无法自立太久,这会儿是支撑不住,所以才下了树。

那野猪皮糙肉厚,受伤的后腿都看不见有多少血迹,看上去竟然是行动自如。它暴躁的在我们树下窜动,我趁机赶紧爬到了树杈上稳坐好身形,这时身处高处,我才发现其余人也纷纷爬上了树。

William那小子,竟然还有心情开玩笑,冲我喊话:“嘿,兄弟,野猪的蛋蛋按摩感觉怎么样。”

不等我回答,另一边的乌史铃,顺手就摘了树上的一颗果子朝William砸过去,啐道:“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害的!”

William耸了耸肩,道:“我是想跟大家补充一点维生素,最近大伙儿吃压缩饼干,都便秘了。”乌史铃翻了个白眼,没再跟不靠谱的William搭腔。

这时,那野猪在我们的树下团团转,时不时的会撞击两下,一直没有离开的迹象。刑磊峰提醒我,说:“你不是有枪吗,赶紧,瞄准脑袋打。”

我点了点头,拿出枪瞄准。经过几次开枪,我已经掌握了一些诀窍,既然无法控制后坐力,那瞄准的时候,就稍微往下瞄准,这样子弹就不会飞出去。此刻,那野猪就在我这棵树下,瞄准它的脑袋开枪十分容易。

然而,就在这时,那小眼睛却对我说:“别开枪,再等一等。”

刑磊峰不耐烦道:“还等什么?”

小眼睛不太给他面子,根本不搭理刑磊峰,而是说道:“咱们是误入了野猪的领地,William又刚好冲撞到了它,所以才遭到攻击。现在杀了它,血腥气太浓,更容易招惹来别的东西,咱们尽量不见血。”

正说着,忽然,乌史铃啊了一声,指着一丛簌簌作响的植被,道:“看,有东西。”说话间,从那植被从里,忽然窜出来四只野狗大小的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四只小野猪!

这时,熟知动物习性的卫冕说道:“野猪一般十月份左右发青,次年三至六月份左右生仔。看这几只小野猪的块头,应该是生的比较晚的,估计有三个多月了。”

四只小野猪冲到了大野猪身边,哼哼直叫唤,其中一只开始用鼻子去蹭大野猪受伤的后腿。

不知怎么,我突然有些下不去手了,便将枪收了。卫冕又道:“小野猪来了,大野猪很快就会带小野猪走的,大家不要着急。”

刑磊峰砸吧了一下嘴,说:“哎,苏天顾,你打一只小的,回头咱们烤肉吃。”

乌史铃道:“你怎么这么残忍啊!”

刑磊峰觉得憋屈,道:“我哪里残忍了,要我说就赶紧把这大野猪打死了事。你们看,它后退里有子弹,它自己是弄不出来的,在这林子里,到处都是蚊子和瘴气,很快,它的伤口就会发炎、溃烂,苍蝇在它的伤口上产卵,渐渐的上面爬满蛆,整条腿都会烂掉,然后疼死饿死,这难道不残忍吗?我让你们给它一个痛快,大伙儿还能吃顿肉,有什么不好。”

William一听,没心没肺的说道:“说的没错。”

乌史铃怒道:“没错你个大头鬼!”一边说,她一边看向树下的野猪,几只小野猪在猪妈妈身边打转,时不时抬头好奇的看着我们,也有两只学着大野猪之前的模样人立起来,但块头太小,没什么凶相,看起来反倒挺可爱的。

紧接着,乌史铃叹了口气,说:“不过他说的也没错,野猪又不会处理伤口,它会死的很惨的,整条腿都慢慢烂掉,太恐怖了。我们得帮它把子弹取出来!”

“咳咳……”我顿时被自己的口水给呛了一下。

给野猪取子弹?

说实话,目前为止,我对这一头猪是没有什么恶意的,即便前不久还差点儿被它废了,但看到这几只嗷嗷待哺的小猪,其乐融融的一窝猪,我也确实下不去手把大猪给杀了,但要说去给它取子弹,这个工程未免太困难了。

到不是我不愿意,而是这野猪有攻击性,活蹦乱跳的,我们被逼的连树都下不了,还去给它取子弹,这不是找死吗?

善良自然是好事,但也得分情况,也得量力而为才行。如果现在有麻醉针一类的东西把这野猪放趴下,我到真不介意去给它取子弹,看着小猪不停拱大猪的伤口,我还是觉得有些惭愧的。

这时,那小眼睛道:“要想给它取子弹,到也容易,乌史小姐,你那棵树上结的果子有毒,有麻醉效果,你扔几颗,看看它们吃不吃。”

动物不是傻子,它们能辨别毒物,因此乌史铃扔下去后,野猪看也不看。

小眼睛想了想,冲刑磊峰说:“你包里不是还有菠萝吗,给乌史小姐扔过去。”

刑磊峰立刻反驳道:“什么菠萝,我没有菠萝。”众人的目光直勾勾的盯着他,最后这小子妥协了,从背包里摸出了一颗私藏的菠萝给乌史铃扔了过去。

小眼睛又道:“用针头,把果子内部的毒液吸两管,打进菠萝里,给野猪扔过去。”

那种果子有些类似于椰子,内部有很多水分,乌史铃依言照做了,吸了好几针管注入菠萝里,随机扔给了野猪。野猪本就是杂食动物,围着菠萝嗅了两下,张口就嚼了个稀巴烂。

我们开始观察它,这毒来的很快,大概十多分钟左右,野猪就开始打摆子,摇摇晃晃的,须臾,就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几只小猪去拱,也拱不醒了。

我们见此,立刻下了树,那些小猪没有长牙,又没什么力气,根本不足畏惧,我们驱赶着小野猪不让它们靠近,小眼睛就从自己的背包里摸出了医药,极其快速的将野猪大腿里的子弹给取了出来。末了,还给伤口消了消毒,上了些药,最后自我感叹道:“我真是一个善良的人。”说完,立刻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道:“这毒性不是很强,野猪要醒了,快跑!”我一看,果然,这野猪已经开始蹬腿了,众人一边骂小眼睛,一边跟着狂奔,跑回了我们之前落脚的树洞处。

第六十四节 惊尸

众人都淋的有些事了,纷纷迫不及待的往树洞里钻。我是走在最后一个的,或许该感谢周玄业给我配的眼药水,这十多天,我模糊的视力不仅恢复了,反而觉得视力似乎也更好了。

这双明亮的招子,正要往树洞里走时,我突然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看向树洞的右侧,那是一片茂密的植被从,地面上还有一些折断的阔叶植物,陷在泥土中。由于下雨,所以我们的树洞前,留下了很多脚印。这些脚印都是属于我们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此刻,我却发下,在树洞右侧的那片植被丛边缘,赫然还有踩踏的痕迹。

当时下雨,我们是从东南方而来的,也就是现在的左侧,进来之后,所有人就进了树洞,最后William跑出去摘果子,也是朝着东南方而去。也就是说,我们根本没有去过右边那片区域。

那么……那个人的脚印,是谁留下的?

我心头砰得一跳,将枪端到了身前,枪口直直的对着那片植物丛,喝道:“谁!”乌史铃等人听见我这突如其来的喝声,反倒是有些懵了。

我以为是野人,但我话音刚落,便传出一个我熟悉的声音:“我、我,是我!”紧接着,一个人狼狈的从那片茂密的植被从里钻了出来。那人浑身都是污泥,身上什么也没有,脸上就更别提了,脏的跟什么似的。这会儿看着我,就差没哭出来。

我看着他,一时间不知道是惊是喜:“宋老板!怎么是你!”

宋侨明扑过来一个熊抱,说:“哎哟,小苏哎,你可想死我了!”

我看了看他身后,空无一人,很显然,只有他一个人。我顾不得跟他叙旧,说道:“我也想你,等等……别抱了,你又不是姑娘。宋老板。怎么就你一个人?”

宋侨明道:“有压缩饼干,先让我吃两口。这两天我天天吃野菠萝,吃的我一直拉肚子。”

这时,其余人围拢过来打量着宋侨明,乌史铃道:“天顾大哥,这是你的同伴?”

我点了点头,道:“是,不过看样子肯定是出什么事了,先让他吃点儿东西。”说话间,我们将宋侨明让进了树洞里,给他拿了压缩饼干。他一边吃,一边打量乌史铃几个,询问他们是什么来历。

我将后来的情况大致一说,宋侨明才道:“我也是顺着你们留下的踪迹追到这儿的,不过我看留下的脚印很多,以为是其它什么人,没想到是你。所以我就躲在那里面,想看看你们是什么来头,对不住,对不住了。”

我道:“宋老板,先不说这个,你赶紧告诉我出什么事了。”如今只有宋侨明一个人,而且还整的这么狼狈,显然是遭遇了什么意外。难道也是遇见野人了?

宋侨明一边吃一边叹气,道:“这话,孩子没娘,说来话长。”接着,他跟我讲起了之所以会这么狼狈的原因。

当日一行人离开后,一路上到十分顺利。到了野人山,众人展开了大面积的搜索,由于地势险要,因此比预计的时间多耽误了一天。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日落时分,他们在一棵老树的树洞里,发现了三具尸体。

之所以是尸体而不是尸骨,是因为那三具尸体竟然都没有腐坏,简直就是栩栩如生。

这种古怪的情况让众人都很吃惊,最擅长和尸体打交道的周玄业示意众人后退,而他自己,则走到了尸体的身边。宋侨明虽然没有近距离观察尸体,但通过尸体裸露出来的双手和双脚,他还是发现,这些尸体的手脚上,都长了一层浅白色的毛。

那是尸变的迹象。

周玄业下了定论:“这地方尸气太重,尸体有早期尸变的迹象。”

宋侨明急了,问道:“那怎么办?”

周玄业道:“是早起尸变,还没有完全尸变,所以不用担心。”紧接着,周玄业看了看天色,道:“就在这儿扎营吧,休息一晚,明天就走尸回去。”当天下午,众人真正见识了传统的赶尸。

只见周玄业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实现准备好的符箓,但这些符箓并非像电影里一样是贴在尸体额头的。周玄业是将符箓折成了一个小小的三角形,随后掐开尸体的嘴,将三角形的符箓,压在了尸体的舌根底下。

随后,他又在每具尸体的后脖子处,扎入了一根控尸楔,伴随着咒语和尸铃的响动,三具尸身直挺挺的站了起来,行走坐卧,如同活人,并非电影里那样僵硬的跳来跳去。

众人啧啧称奇,看了好半天新鲜,才各自回帐篷里歇息,而当天晚上,自然还是需要人守夜的。之前紫毛能守夜,是因为周玄业使用的一部分炼尸术,炼尸术相当于把尸体当成一个容器进行利用,本身对死者不敬不说,炼尸术‘束魄’于内。人死后,魂先走,魄后散,要想炼尸,魂和魄缺一不可。

这三具尸身死了那么多年,身体里连魄的没了,自然无法炼尸。而紫毛,则是用‘控尸楔’借来的魄,控尸楔一取,整个尸身就裂成数块了。众人来寻找尸身,是怀着一股敬意而来,自然不可能到最后带一堆尸块回去,因此周玄业无法在这三具死了几十年的尸体上使用炼尸术,只用了最基本的走尸之术。

尸体虽然能在走尸人的操控下行走如常,但让它们守营地这种事儿,却是干不了的。

当晚安排了守夜之后,宋侨明守的是中间那一轮。大半夜的,一个人坐在营地了,周围的环境又不能生火,旁边还直挺挺的站了三具死了几十年的尸体,那感觉别提有多瘆人了。

要不是好面子,宋侨明真想把顺子弄起来,让他陪自己一起守。这种时候怕能顶什么用?死撑着呗。守到一半时,黑暗的植被从中,忽然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仿佛有什么动物似的。

宋侨明警惕起来,手中的探照灯立刻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打去。灯光刚一打过去,一直体型硕大的花豹赫然出现在了宋侨明的视线中。宋侨明都惊呆了,要知道花豹这东西,在动物园都是很少见的,眼前突然出现这么个庞然大物,让他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而那花豹子不知是不是想尝一下人肉的滋味,猛地朝着宋侨明扑过来。豹子的速度何其快,宋侨明只来得及大叫一声,整个人便被扑倒在地。紧接着,那张血盆大口,就自朝着他的脖子咬去。

便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白影儿突然从宋侨明眼前一闪而过,紧接着,压在他身上的豹子,竟然被白影儿撞得一个踉跄,在地上打了个滚儿。

那白影儿是什么?

宋侨明仔细一看,却发现竟然是其中一具尸体。

周玄业不是说这尸身没有他的操控就不会动吗?怎么它自己跳起来了?

豹子属于猫科动物,擅长偷袭,对于不熟悉的东西警惕性很高。尸体突然跳起来,双脚还将它带的打了个滚儿,这在豹子的思想里,显然是非常不正常的,因此,那花豹子看了宋侨明和尸体一眼,转身就跑了。

没等宋侨明闹明白怎么回事,三具尸体,竟然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跑了,一跳就跳好几米高,两三个起落间,三具尸体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此时,周玄业等人也被惊醒了过来,爬起来一看尸体不见了,问是怎么回事。宋侨明将情况一说,周玄业顿时皱起了眉头,手扶着额,一脸头痛的模样,道:“惊尸了。”

第六十五节 偷尸

乌史铃等人听到这儿,早已经瞪大了双眼,一副听故事的模样。刑磊峰直接道:“我说,你就吹吧,什么走尸,以为拍电影呢?以为自己是那什么林正英是吧?”

乌史铃瞪了他一眼,让他闭嘴,紧接着一脸好奇的追问道:“你说的那个周玄业这么厉害啊,天顾大哥,他说的是真的吗?”之前我虽然告诉了她我们来寻找尸体的目的,但在走尸这方面并没有提,毕竟这种东西,除非亲眼看到,否则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你是在吹牛编故事,或者觉得你是在装神弄鬼。

此刻话竟然已经说开了,我也不隐瞒,道:“嗯,他会走尸,也就是你们电影里看的赶尸。我们这次是受雇于宋老板,老寻找三位远征军先烈的遗躯的。”

乌史铃半信半疑的点了点头,另一边,沉默寡言的卫冕道:“赶尸之说并非空穴来风,苗人也能赶尸,不过不是用符箓,而是用蛊虫。”

刑磊峰嗤笑道:“得了吧,一个个都跟将故事似的,这么能编,干脆写小说去得了。用蛊虫赶尸?你见过?还是你会赶?”

卫冕看了他一眼,沉声道:“我不会赶,但是我见过。”接着,他说起了一件他小时候经历过的事情。卫冕出生的地方,紧挨着一个苗寨。苗寨分为生苗和熟苗,生苗将苗族的文化保留的很好,大多都不会说汉语,很多甚至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而熟苗,则是千百年来被汉化的一些苗人,相对之下,某些文化就保存的没那么完好。

我们常说苗人擅长用‘蛊’,蛊,上虫下皿,很显然,就是装在器皿里的虫子。

卫冕出身地靠近生苗的寨子,因此有幸看到过真正的苗人蛊术。那会儿他还小,一个城里来的小伙子路过生苗寨,对苗族文化很感兴趣,就在寨子里逗留了很久,结果把一个苗女给睡了。

两情相悦,发乎于情,再加上干柴烈火,发生点儿关系倒也无所谓。但关键是你发生了关系,你得负责任啊,但偏偏那小子脱裤子的时候爽快,穿上裤子的时候就怂了。

你想想,一个城里的年轻人,怎么可能娶一个深山里连汉语都不会说的苗族姑娘?

所以这男的就落跑了。

但他低估了苗族的姑娘,人家不是傻子,愿意跟你睡,自然是留了后手的。在那年轻人和苗女滚到床上的那一刻,就已经中蛊了,据说是叫什么‘同心蛊’,一但中蛊之人背叛了毒蛊的主人,对方就可以操纵毒蛊,决定他的生死。

在年轻人偷偷逃离苗寨的清晨,卫冕早起上学,看见那个苗女站在寨子的高石坝上,泪流满面。卫冕忍不住爬上去问:“姐姐,你为什么哭?”

苗女听不懂他说话,只是摸了摸他的头。

后来怎么样不知道,反正当天下午,那个青年人就被人抬回来了,肚子大的跟孕妇一样,在担架上不停的抽搐。当时大人们都说,则人肯定是中蛊了,卫冕的妈妈还嘱咐卫冕,不要和苗寨的小孩子玩,万一出了事,小心小孩子的父母报复。

卫冕年纪小,难免好奇,穷山僻壤又没有什么好玩的,日落时分,便偷偷去苗寨,谁知就在这时,他看到白天被抬回来的那个年轻人在石坝子上走来走去,一边走,衣服里一边有一种黑黑的,外表像蛆虫一样的东西掉出来。

那人脸上青白,双目无神,行走僵硬,分明已经死了。

当时卫冕年纪小还不知,后来也是长大了,才知道那个人是中了蛊被害死了。据说,那个年轻人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自己躺了进去,最后那个苗女把他给埋了,自己也自杀了。

乌史铃听的目瞪口呆,道:“那个苗女太残忍了,不过,也太可怜了。你们男人,真不是好东西。”

刑磊峰连忙道:“小铃,你可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我对你的真心,天地可鉴啊。”

乌史铃翻了个白眼,没搭理他,而是道:“空穴不来风,其风必有因,看样子,有些东西能流传下来,并不一定是骗人的。”她来了兴致,立刻追问宋侨明,道:“那个周玄业说的惊尸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三具尸体会自己跑掉呢?”

不等宋侨明回话,那活人堂的伙计便悠哉悠哉的说:“尸体最忌讳猫科动物,如果我没猜错,那豹子肯定是从尸体上方扑过去了。”

宋侨明一愣,忙点头,说:“是、是,你怎么知道的?”

小眼睛道:“你们要不信啊,可以做个试验,以后家里有死人的时候,就放一只猫,让那猫从尸体身上跳过去,尸体绝对会自己坐起来。不过你说的那三具尸体,嘴里有‘驱尸符’,脖子后面有‘控尸楔’,不同于一般尸体,惊尸后胡乱逃窜,也属于正常。”

我们听到这儿觉得不对劲,这小眼睛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倒像是很专业的模样。

仿佛看穿了我们的想法,他挥了挥手,说:“有什么好奇怪的。炼尸之术,源于道家,我道医的诸般秘术,也属道家。虽然炼尸和炼药八竿子打不着,但往上追溯,都拜的同一个祖师爷,这些基本的东西,我还是懂的。”顿了顿,他又道:“不过听你们这么说,你们口中这个周玄业所用的手段,可不是普通赶尸人能弄出来的,想必还是一位炼尸的大能呢,有机会我倒真想拜会一下。”

我不由得对这个小眼睛刮目相看,便道:“肯定会有机会的。”

紧接着,我示意宋侨明继续往下说。

宋侨明抹了抹脸,看了那伙计一眼,说:“当时吧,我也不明白惊尸是怎么回事,就问周老板了,他的回答,和刚才这位小兄弟差不多。他说这尸体受惊乱跑,会跑到什么地方就不一定了,不到天亮,尸体不会停下来。”

“我就问了,能不能用他手里的铃铛把尸体招回来,但不顶用,因为尸体已经跑远了,根本听不到铃声,所以我们只好连夜找。”

小眼睛又插了句话,道:“三具尸体,朝着三个不同的方向跑,而且跑起来没有规律,一跳好几米远,更不容易留下痕迹,你们要找起来,那可就难了。”

宋侨明一拍大腿,冲小眼睛竖起了大拇指,说:“可不是吗!我们找了一个小时,半点儿头绪都没有,只好停下来,觉得天亮再找。天一亮,那尸体就不移动了,我们也好找一些嘛。”

我道:“然后呢,你们找到了没有?”

宋侨明道:“这地方太危险,我们不敢分散找,所以找起来很慢,当天找回了一具,第二天又找回了一具,我们将它们放在树洞里,第三天又去找第三具,但那第三具尸体,却怎么也找不着。”

我听到此处,心说:难怪他们会耽误这么多天,原来中途还出了这么多变故。

接下来的时间,一行人试图去寻找第三具尸体,却始终一无所获,那具尸体,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

顺子揣测说:“会不会是被什么猛兽给啃了?”

宋侨明照着他脑袋就扇了一下,道:“说什么蠢话,那尸身都长毛尸变了,肉又老又硬,你吃啊?”

顺子嘀咕道:“人和野兽能一样吗。”

周玄业推翻了顺子的猜测,道:“不可能,野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它们不会碰尸身的,就像那天晚上豹子偷袭一样,营地里‘四个人’,却只扑宋老板。”

宋侨明点了点头,道:“有道理,那尸身究竟去哪儿了?”

周玄业想了想,道:“被偷走了。”

第六十六节 小孩儿

当周玄业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行人都觉得纳闷,这长了毛的尸体,还有人偷?

周玄业解释道:“不一定是人,也有可能是动物。惊尸之后,尸身会乱跑,但天一亮,就会在原地停下。咱们这两天的搜索范围,已经大大超出了尸身会停留的范围,按理说,无论如何都该找到了。现在尸身不见,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天亮以后,尸身停止移动后,它又被其它的什么东西弄走了。”

弱鸡嘶了一声,说:“野兽又不喜欢吃这个,这丛林里,还有谁会偷尸体,该不会,是野人吧?”

顺子啐道:“野人偷它干什么呀。”

弱鸡嘀咕道:“那位老前辈身板儿挺好的,没准儿是女野人把它当活人了,所以抓去……”话音未落,直接被宋侨明在脑袋上赏了一巴掌,宋侨明骂道:“革命烈士能拿来开玩笑吗,闭嘴。”

弱鸡特别委屈,说自己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的那么想的,否则这热带丛林里,还有谁会去偷一具尸体?

这话将众人都问到了,后来周玄业道:“现在天色已经晚了,咱们先休息一晚,明天早上再将周围搜索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野兽或者野人留下的踪迹。”

宋侨明吃惊道:“周老板,你也怀疑是野人偷走的?”

周玄业道:“我也想不出别的可能性。”

说话间众人找了个干燥的地方扎营,几人吃着东西,周玄业算了算时间,对谭刃说:“咱们这次时间耽误的挺久,没办法按时回去了,不知道天顾那小子会不会来找我们。”

谭刃想了想,道:“肯定会,那小王八蛋怕我们死了没人发工资。”

周玄业颇为无奈,道:“师兄,你这张嘴就不能委婉点儿,明明是对别人好,偏偏说出来的话总是叫人误会。你不是在帮天顾查那件事吗,查的怎么样?”

谭刃摇了摇头,道:“比较困难,还没有眉目。”

宋侨明听到此处,好奇道:“查什么事,跟苏兄弟有关?”

我听到这儿,不由得也被吊起来胃口,心说谭刃在帮我查什么?他怎么从来没跟我提起过?我立刻等着宋侨明说下文,宋侨明却耸了耸肩,道;“别看我,有机会你自己问去,我当时问了,谭老板没说。不过看样子不是什么坏事,应该是对你有好处的。”

我自然知道周玄业不可能害我,但还是被吊起了胃口,顿时觉得心里跟有只小猫在挠似的。

这话宋侨明没能问出来,他便和谭刃两人闲聊起来,笑说:“谭老板脾性还是很耿直的,说话不留情面,真性情。相处久了就知道是个好人,苏兄弟不会不明白的。”

谭刃不冷不热道:“他明不明白跟我无关,我是什么人,还轮的到他来评价?”宋侨明了解谭刃的脾气,哈哈大笑起来,没接话。反倒是谭刃说完,自己却皱起了眉头,道:“咱们还是速战速决,否则那小王八蛋等不急,真来找我们,一个人上路,只怕会遇到什么危险,反而麻烦。”

周玄业点了点头,叹气道:“那只该死的豹子。”

弱鸡摸了摸鼻子,道:“大概是宋哥身上的肥肉太香了。”宋侨明等人都是退伍的,身体都很结实硬朗,只有宋侨明本人有些微胖。这胖放在都市人群里,其实很正常,但跟一帮各个肌肉匀称的人放在一起,那就有些受埋汰了。

众人边吃边聊,时不时的斗嘴,算是丛林里唯一的消遣了。

入夜时分,照例安排了守夜,宋侨明是守最后一班的,所以他一直睡的很熟。

也不知睡了多久,他突然被人摇醒了。

摇醒他的是杨哥。

“老宋,醒醒,都醒醒。”

杨哥将所有人都叫醒了起来,说:“你们闻,有味道。”

众人晚上睡觉没有戴防毒面具,抽鼻子一闻,差点儿没吐出来,空气中,不知何时,竟然多出了一股浓烈的腐臭味儿。

不同的东西腐烂后,散发的味道也是不同的,宋侨明还是第一次闻到这么恶心的臭味,几乎就要吐了。杨哥立刻道:“守着守着,这味道就出现了,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其余人都一副恶心的话都说不出的模样,周玄业倒是极为镇定,他细细的闻了一番,道:“尸臭,人的尸臭。”

顺子大惊,道:“这周围有腐尸?”

杨哥咽了咽口水,道:“不对。如果是腐尸,一开始我们就该闻到味儿了。”可最初,这地方是没有怪味的。

弱鸡道:“那这腐尸,是刚出现不久?”

顺子浑身抖了一下,道:“莫非它自己能动,爬到我们营地周围了?”

宋侨明其实也觉得瘆人,但他好歹是老大,不能露怯,便说道:“没准儿是什么动物把腐尸拖到附近了,别吓猜。”

弱鸡道:“可周老板说了,是人的尸臭,这地方哪有其他人啊。”

“会不会是咱们要找大尸体?”杨哥冒出了这么个想法。

周玄业立刻否定了,紧接着他示意众人不要再乱猜,这种事乱猜也没用,得确认了才清楚,当下,一行人便打着手电筒,朝着尸臭传来的方向摸索过去。然而,没过多久,让人头皮发麻的事情出现了。

因为众人很快就发现,那阵浓烈的尸臭,竟然是移动的。

众人朝左追去,尸臭就越来越淡,不一会儿,又出现在而来右侧。

众人朝北追去,不一会儿,尸臭又从南方传来。

这就好像,有一具腐尸在自己移动一样。

连周玄业都觉得棘手了,他停下脚步,喃喃自语道;“会移动的腐尸……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在众人都觉得有些头皮发麻的时,黑暗的丛林里,猛地想起了一阵奇怪的声音。

那声音时远时近,离的远时,只有一片咯咯声,离的近时,又仿佛是什么人在笑,情景十分诡异。与此同时,整个林子里的瘴气也开始浓郁起来,闻的人有些头晕脑胀。

周玄业警惕起来,立刻道:“回营地,都把防毒面罩戴上。”

一边往营地跑,宋侨明一边叫苦不迭,说:“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怎么听到好像有人在笑呢?”

周玄业没吭声,只是往营地的方向疾奔。须臾,众人回到了营地,纷纷戴上了防毒面罩,那浓烈的尸臭,顿时被隔绝了很多,只是还能闻到一点儿淡淡的味道。

透过防毒面罩眼睛处的玻璃罩,众人聚在营地里,打着探照灯警惕的观察着周围,那阵笑声依旧时远时近的传来。顺子忍不住爆粗口,道:“他妈的,不会是遇到鬼了吧?”

他说出鬼这个字的时候,才发现周玄业不知何时,竟然从他自己的背包里,摸出了一支香。他将香点燃了,直接插在了东南方的方位,并且示意众人后退,紧接着,他便死死的盯住香。

其余人不明所以,但也知道,在这方面周玄业是行家,因而为了不打扰他,众人都没有多问,只跟着看着。

在此期间,那笑声却一直没有停过,音色不辨男女老幼,听起来毛森森的。

片刻后,周玄业摇了摇头,拔了香,道:“鬼吸香,如果有鬼,香烟的走势必然会变,但这香没有变,所以没有鬼。”

没有鬼?

那就是有人在装神弄鬼了?

人对于未知的东西,总是感到惧怕的,而一听周玄业说不是鬼,一行人的胆子顿时就壮大起来,顺子喝道:“什么人在装神弄鬼,有本事出来!”

他这一喊,那笑声猛然停了。

顺子以为对方是被自己给震慑到了,顿时别提多得意了,宋侨明夸奖道:“你小子,厉害。”

顺子受到鼓舞,立刻继续叫骂,将对方的祖宗给问候了一遍,在这个过程中,那笑声没有再响起过,宋侨明张头四顾,在心里琢磨,会不会是野人在装神弄鬼,毕竟那笑声很明显是人的声音,不可能是什么动物发出的。

谁知就在他眼睛四下里搜索时,不经意间,猛然发现,在离众人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头,竟然探出了一个脑袋。

一个人的脑袋。

那是个小孩儿,躲在树后,只探出一个脑袋,黑暗中乍一看,仿佛是树干旁边长了颗人脑袋一样,特别的惊悚。宋侨明吓的呼吸都顿了一下,紧接着才反应过来是有人在偷窥!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对方竟然是个孩子!

但是,这孩子很不正常,因为他整个脑袋和脸上的皮肤,都是灰色的,跟死人一样。

宋侨明目光和那灰脸小孩儿对视的一刹那,对方朝他露出了一个笑容,那笑容诡异无比,没等宋侨明反应过来,小孩儿往树后一躲,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整个过程中,宋侨明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他就像是被一团气堵住了喉咙一样,直到小孩儿消失了,他才失声道:“有、有个小孩儿!”

第六十七节 翻滚吧,泥巴!

众人正警惕着,宋侨明嘴里突然冒出一句有小孩,把人都整懵了。一行人顺着宋侨明手指的方向看去,哪里有什么小孩儿。

顺子不禁说道:“宋哥,吓傻了吧你。”

宋侨明根本懒得和顺子这不靠谱的人解释,直接对周玄业说:“真的,刚才那树后面躲了个小孩儿!灰色的小孩儿!”

周玄业到底是见多识广,对于宋侨明这句看起来很很不靠谱的话,他给与了最大的支持,直接朝着宋侨明所指的方向,砰砰砰,连开三枪。这一举动震惊了众人,但周玄业在开枪后,便直接朝那棵大树奔过去。

树后面连一个脚印都没有留下,唯一值得注意的是,这大树周围的泥土有些松散。

周玄业回头问宋侨明:“灰色的脸,你确定?”

宋侨明说自己确定。

周玄业道:“不是野人。死人的脸才是灰色的,但我没有在周围感应到尸变的征兆。”用周玄业的话来说,发生尸变的尸体,会产生一种特殊的气场。我们常说的阴气、尸气,其实就是气场的一种。而尸变产生的气场,又有别于尸气和阴气,是另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我们这些寻常人是感觉不到的,但周玄业是干这一行的,对于这方面的感觉是十分灵敏的。

宋侨明嘴里的灰脸小孩儿,明显和周玄业之前的认知有偏差,因此连周玄业自己都弄不清楚,那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他忍不住摘下了防毒面具,尸臭似乎变得更浓了,即便是周玄业,也觉得难以忍受。

尸臭的来源到底是哪里?

那个小孩儿又是什么东西?

它究竟是活人还是死人?

周玄业用手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显得有些烦躁,他目光一转,停留在了宋侨明身上,紧接着,他的两只眼睛,顿时眯了起来,面部的表情,整个人变得十分僵硬。

这种突然的变化,让宋侨明紧张起来,难道自己有什么问题?被一个走尸人,用这种神情盯着,实在不算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其余人察觉到了周玄业的变化,也纷纷盯着宋侨明,就在这一瞬间,几乎所有人的神情都变了。

顺子微微张着嘴,眼睛瞪大,仿佛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紧接着,他不停的用手去摸自己的肩膀,并且将脑袋往后转,仿佛背后有什么东西似的。

宋侨明在开始的瞬间还没回过味儿来,看见顺子这个动作后,他心里咯噔一跳,缓缓转头往自己的身后看。而几乎他刚一转头,就发现自己的肩膀上,不知何时,搭了一只灰色的手,手的主人,是一个光头小孩儿,此刻正咧着嘴冲他笑,两人的脸,相隔几乎不到十厘米。

那小孩儿,竟然、竟然趴在自己的背上!

宋侨明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重量,小孩儿仿佛是空气做的一样,如果不是周玄业提醒,他几乎根本不知道自己背后还趴了个东西。

“啊!”他大叫一声,猛地转身试图将背上的东西甩下去。

“哈哈哈哈、嘻嘻嘻。”那笑声又响起了,只是这一次,却是紧贴在宋侨明耳边响起的。就在这时,周玄业手一抖,猛地抖出一截用红绳编织而成的小鞭子。

直接将这鞭子朝宋侨明的身后抽去。

宋侨明只觉得后背一痛,再回头时,那小孩子已经不见了。

谭刃立刻道:“不是尸,也不是鬼,什么玩意儿?”

弱鸡道:“妈呀,难不成事妖怪?”

周玄业道:“大家不要分散,这东西不好对付,我来布阵。”他示意众人围坐在一起,紧接着从背包里摸出了一个杏黄色的布袋子。从里面抓出了一把东西,也不知是什么,提醒众人一句闭眼,紧接着,就将那东西朝着众人撒过去。

那东西撒在身上,有点儿像下沙子雨,宋侨明睁开眼睛后,发现周玄业在众人身外的八个方向,分别摆放了一面巴掌大的小镜子,镜子对着外面,镜子后则个垫了一枚三角形的符箓。

说来也怪,这阵布好后,那阵笑声果然消失了,连带着尸臭味儿都越来越淡。看样子,这尸臭肯定和之前的小孩子有关。

众人就这样坐在阵中,根本不敢出去,宋侨明想起之前的事儿,额头上全是虚汗,忍不住道:“周老板,那小孩儿是鬼吗?”

周玄业神色凝重,手拿司鬼剑坐在阵外观注视着周围的环境,闻言头也不回,道:“不是鬼,这东西肯定和尸变一类的东西有关,具体情况,我也从来没见过,连我师父都没有提起过这些。”

弱鸡揣测道:“先烈的尸身,会不会是被这小孩子偷走了?”

周玄业道:“大有可能。”

弱鸡又道:“那咱们现在怎么办?就这么等下去?”

周玄业微微点头,道:“等天亮再说。”

便在此时,谭刃突然道:“恐怕等不到天亮了。”

随着他话音落地,众人突然发现,周围的植被,竟然跟成精了一样,自己动了起来。那一刻,宋侨明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难道这里的植物活的太久,都成妖怪了?

很快,宋侨明发现,原来并非是这些植物本身在动,而是泥土在动。地底,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拱地一样,使得表面的植物纷纷扭来扭曲,歪七倒八,很多植物直接就倒在了地上。

宋侨明的第一反应是:地震?

可地震应该有震感吧?但这地方,除了泥土自己翻滚以外,却根本没有什么震动的感觉。很快,泥土的翻滚蔓延的范围越来越大,最后蔓延到了众人的脚下。

大伙儿都坐不住了,纷纷站起身来。

周玄业显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阵仗,以往的镇定被打破了,脸上全是毛白汗,喝道:“跑,先离开这里!”

众人的帐篷什么都没收,周围的泥土翻滚的越来越厉害,双脚直往泥里陷,情急之下,帐篷那些东西也顾不得收了,只拧了装备包,一个个拔腿就跑。这个逃跑的过程也并不顺利,由于泥土的翻滚,人跑起来非常苦难,速度慢不说,几乎是跑两步就要跌一跤,在这种情况下,众人之间的距离都逐渐拉开了。

在宋侨明又一次把脚陷入泥土中后,一只灰色的手,竟然从泥土里伸了出来,死死拽住宋侨明的脚。

很显然,这泥土会突然翻滚起来,和之前那小孩儿脱不了干系。

此刻,宋侨明被拽住了脚,根本跑不了,情急之下,他拔出匕首去砍那只手,没想到一砍之下,竟然直接砍断了。宋侨明顾不得惊讶,连忙拔腿就跑,而那只断手,则还抓着他的裤腿。

然而没跑两步,他又被拽住了,这次从土里伸出来的手就不止一只了,而是四只!四只灰色的,小孩子大小的人手!

真是见鬼了!

宋侨明觉得自己肯定是出门没看黄历,否则怎么会这么倒霉,那么多人不逮,偏偏逮自己。而此时,其余人已经跑的没影儿了,周围泥土翻滚,植被倾倒,树木摇摇欲坠,宋侨明被抓的拔不动脚,只能继续去砍那些手,然而砍完一只,又有另一只马上伸出来,仿佛砍不完似的。

就在宋侨明急的满头大汗时,更倒霉的一幕出现了。他旁边的一棵树,竟然开始缓缓往下倒,而且倾倒的方向,正好是对着他,这要是倒下来,不说脑浆子砸出来吧,至少脊椎骨得断成两截,这辈子也就瘫痪了。

那一刻,宋侨明整颗心都凉了,不顾一切的挣扎,嘶吼,却丝毫无法改变现状。大树倒下来的瞬间,他看到,之前趴在自己背上的小孩儿,分明就坐在那棵树上,笑看着自己。

宋侨明以为自己完了,但在千钧一发关头,他却被一股大力给推了出去,与此同时,腿上的手也突然没了力道。一个人从后面扑上来,抱着他在地上打滚儿。

那人抱着宋侨明滚开,避过了倒塌大树后,立刻直起了身,宋侨明这才看到,来者赫然是周玄业。而他手里正拿着司鬼剑,目光直勾勾的盯着那棵倒塌的大树,看也不看宋侨明一眼,只说道:“我来对付他,你先跑。”

第六十八节 尸坑

有周玄业这句话,宋侨明哪里敢耽搁,说了句:“兄弟,这儿交给你了。”紧接着拔腿就跑。一边跑他一边回头看,只见周玄业手握司鬼剑,一剑削过去,再多的手也被齐刷刷削飞了。而蹲在树上那个小孩儿,在大树倒下来的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宋侨明当时心里还觉得挺过意不去的,丢下人自己跑了,非君子所为。但再转念一想,周玄业是自己花钱雇的,再说了,自己的身上和他根本不成正比,留下来也半点儿忙帮不上。

在克服自己心里那点儿愧悔后,宋侨明跑的更快了,时不时的摔两跤。周围的泥土翻滚间,将泥土里的一些诸如蚯蚓一类的昆虫给翻了出来,有时候一跤摔下去,就能看到一条肥硕的蚯蚓在蠕动。

片刻后,周玄业也追了上来,他边战边退,速度有些慢,和宋侨明拉开了一段距离,却始终没有掉队。宋侨明回头喊道:“周老板,你要挺住啊。”喊完,当他再转过头时,猛然发现前方的大树上,赫然又蹲着之前那个灰脸小孩儿。

不过此刻,那小孩儿却没有笑,他猛地张大嘴,露出嘴里的獠牙,紧接着一股灰色的烟雾就从他嘴里直喷到了宋侨明脸上。宋侨明被那烟雾当脸一喷,霎时间只觉得头晕脑胀,顷刻间,便倒在地上,晕的人事不知。

在他晕过去之后的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宋侨明不清楚,他也是醒来之后,根据现场的情况自己推测的。

醒来的时候,他还躺在原地,并没有被那个不知名的小怪物给害死,周围植被倾覆,有些较小的树歪歪扭扭倒下,靠在大树的枝干上。树上寄居的藤蔓类植物顺势垂吊下来,晨风一吹,便随风摆动,青苔磊磊,晨雾弥漫,如果忽略昨晚这地方发生过什么事,那么周围的景色还真是有种童话世界般的感觉。

宋侨明捂着还有些痛的脑袋坐起来,记忆一时间有些混沌,片刻后才想起了自己昨晚的经历,他猛地站了起来,四下环顾。可丛林莽莽,哪里能看到其余人的影子。

周老板呢?

自己晕过去后,周老板又怎么样可?

宋侨明立刻意识到周玄业出事了,因为如果周玄业没有出事,那么必然不会任由他晕倒在原地。接着,他在周围以及地面发现了打量打斗的痕迹。周玄业用的是剑,留下的痕迹非常好区分,各种笔直交措的剑痕,在周围的树上和泥土表面都能看到。

也就是说,自己昨晚在晕过去后,这里肯定发生了很激烈的争斗,是周玄业保护了自己!

宋侨明想到此处,抹了抹额头的汗。

他身上的装备包早不知道弄哪儿去了,只带着一些匕首、打火机一类的贴身装备,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队伍汇合,或者找到周玄业的下落。他在周围寻找,却是一直无果。不过幸好,他丢失的那个装备包倒是找到了,唯一让人觉得不满的是,装备包里的食物包装袋,却都被咬碎了,像是有什么动物咬过的。

那动物咬完后,明显是觉得难吃,所以食物都还在,但里面却混合了大量的口水以及动物的口臭,根本不可能再吃了。宋侨明骂骂咧咧将那些食物给扔了,背起剩下的装备,继续寻找其他人。

昨晚的慌忙逃窜,让整个队伍都分散了,时不时的,他会吹两声哨子。

在寻找的过程中,宋侨明发现了一丝线索。地面翻滚过的泥土都非常的松软,因此各种脚印儿非常清晰。他最先是顺着周玄业的脚印往下找的,但最后,脚印却变成了一条拖拽的痕迹。

那情景,就像是周玄业原本在跑,最后却倒在了地上,被人给拖走了一般。

宋侨明心里咯噔一下,连忙顺着这条拖拽的痕迹追踪而去。

这痕迹只蔓延了大约五十米左右,因为五十米开外的地方,泥土并没有翻滚过,所以很结实,并没有留下其他的痕迹。但很显然,人是被拖往这个方向的。

宋侨明开始展开了漫长的搜索,这个过程一直持续了两天,这两天,可以说是他过的最为凄惨的日子。之前跟队伍一起行动,好歹还有宋侨明的战友兄弟们照应着,那会儿就他一个人,吃没得吃,很多野果子他都不认识,也不敢随便吃,丛林里还有猴子,时不时会被猴群围观,一大堆果子往他头上砸。

至于蚊虫、蚂蝗这些东西就更不用说了,仿佛知道人少好欺负似的,有事没事儿就来叮他一下,喷了驱虫剂也没太大的作用。唯一敢吃的就是野菠萝,这东西比较好辨认,不容易跟毒果子搞混,但吃多了就拉肚子,每天一脱裤子,拉出来的就是黄稠稠的稀水儿,别提多恶心了。

终于,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他有了发现,不过这个发现,对于宋侨明来说,还不如没有。

当时,他走入了一片湿泽地带,这种地方的特点就是树木少,但每一棵活下来的树,都能长得特别大。其次是泥土湿润,到处都是浅水坑,坑里各种吸血虫繁殖的特别多,还有很多隐藏的沼泽,一不留神,人就会陷进去。

密支那有很多这样的湿沼地带,之前我们遇到这样的地方,都是尽量绕过去,但这次宋侨明没办法饶,因为沿途留下的痕迹都显示,周玄业很可能是被弄到了这片区域里。

尽管宋侨明万分小心,但最后进还是中招了。他眼前明明是一片浅水坑布满苔藓的绿地,谁知道一踩进去,竟然是个沼泽坑。这沼泽坑也不知有多深,所幸他掉下去时眼疾手快,抓住了岸边的一些植被,这才靠着自己的力量艰难的爬了出去。

沼泽的下陷力太强,为了爬出去,他不得已放弃了装备包,背包沉入了沼泽里,而在他往外爬的过程中,沼泽中的一些东西,也被带翻了出来。但那会儿宋侨明正忙着往外爬,因此根本没注意沼泽里具体是什么,等到他完全爬出去,在沼泽边上喘气时才发现,那些被自己移动所带出来的东西,赫然是一具具人的尸体!

原来,这不是什么沼泽坑,居然是一个尸坑!

一些人手人脚或者人头一类的东西,就这么被带了出来,浮在表面上,那些尸体并没有腐烂,如同被这里的环境发酵了一样,一个个圆鼓鼓的,皮肤上沾满青苔,显得绿油油的,由于戴着防毒面具,宋侨明也没感觉到有多臭。

他那会儿,浑身都是黏糊糊的液体,就是从尸坑里带出来的,鬼知道那是些什么玩意儿。

宋侨明连忙到了不远处的一个潜水坑清洗,将防毒面具也摘了,这一摘才发现,周围真是臭的可以,差点儿没把他给熏晕了。

一边洗身上那些恶心的粘液,宋侨明一边去打量那个尸坑。

他是军人出身,胆量本就比一般人大,再加上最近在丛林里碰到的恶心古怪之事太多,因此竟然有种习惯了的感觉。在最初的恐怖和恶心感褪去之后,宋侨明开始觉得奇怪。

那坑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尸体?

那些尸体是谁的?

难道是远征军的?

莫非是被同伴掩埋的远征军尸体,因为环境的原因,没有腐烂,反而发酵了?

洗干净后,宋侨明远离了那个尸坑,他主要的目的是寻找周玄业和其它失散的人,这个尸坑虽然古怪,但他并不打算将时间花在这上面。接下来又寻找了一天,湿泽地折磨的他痛苦不堪,周围连野菠萝都不生长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一匕首切开,里面却早已经烂了,全是虫子在爬了爬去,恶心的要命。

不得已,再第三天后,宋侨明放弃了寻找,因为他的食物和体力,已经不允许他在湿泽地待下去了。他开始试图去寻找其他人,最后,遇到了我们。

第六十九节 尸參

众人听到此处,早已经听懵了。

乌史铃砸了砸嘴,说:“那小孩儿到底是什么东西?真有这么厉害吗?”

宋侨明说:“骗你们干什么,我能活下来,都多亏了周老板。哎,苏兄弟,苏兄弟你怎么了,你别着急……”宋侨明八成见我脸色变了,连忙来安慰我。

说实话,我能不急吗,按照他的说法,周玄业都被那诡异的小孩儿弄走三天了。

三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深深吸了口气,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道:“这三天里,你也没有发现过其他人的痕迹吗?”周玄业不见了,那谭刃呢?

宋侨明叹了口气,跟着摇头。

William虽然汉语说的挺顺溜,但宋侨明这一通扯下来,让他有些着招架不住,显然弄不明白,满头雾水的说:“你们说什么小孩儿,还灰色的脸,是我听错了吗?”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小眼睛突然道:“你没有听错,那小孩儿,确实是存在的,我相信这位宋老板的话。”

宋侨明打量了小眼睛一眼,道:“听之前的说法,你们是从野人手里跑出来的?你们行啊,被野人逮了还能平安无事的出来?”

这话显然是踩到了小眼睛等人的痛脚,除了卫冕依旧沉默外,其余三人面上都显露出一丝古怪和不自在的神情。显然,对于怎么从野人手里逃出来这件事,这几人都没有想告诉我们这两个外人的意思。

乌史铃显然是听说了真相的,因此她的脸色也变了,狠狠的瞪了其余四人一眼,似乎是在责怪他们。

片刻的尴尬过后,小眼睛咳嗽了一声,将话题给带了过去,说:“宋老板,你带回来的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其实非常重要。”紧接着,他又看向乌史铃,道:“那个小孩儿,就是我们要找的尸參。”

“什么!”乌史铃大叫一声,一脸活见鬼的表情,说:“你可没告诉过我,尸參是个小孩子!”

小眼睛悠哉悠哉的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尸參自己会跑的,难不成你们没听过人参娃娃的故事?”

人参娃娃的传说,大部分人都听过。说人参生长在特殊的环境里,年头够了,就可以化成娃娃遍地跑。如果逮住人生娃娃,千万不要被它可爱的外表蒙蔽,直接将娃娃扔进大锅里,压上盖子煮。

你看起来煮的是个小孩儿,但等煮熟了揭开锅盖一看,其实就是根老人参。不过这玩意儿药力大,所以抓到人参娃娃不能全部煮,而是要用绳索绑起来,让它上不见天光,下不着地,这样人参娃娃就跑不了。

只等需要的时候,再去割它的肉,肉一离体就化为參片儿,据说吃人生娃娃的肉,能长命百岁,益寿延年。

这个传说,是中国精怪故事的一种,在民间,诸如狐狸精、黄鼠狼精、人参娃娃一类的传说,数不胜数,又有谁会当真呢?

乌史铃闻言噎了一下,辩解道:“可那是尸參啊,又不是人參!”

小眼睛道:“别管是什么參,反正是用来吃,用来救人的。这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如果单凭我们几个在这野人山里找,还不知要找多久。现在宋老板直接给咱们送来消息,难道不是好事吗?”他的神情明显不是在开玩笑,一时间,众人都愣了。

我没想到,原来乌史铃等人所要寻找的尸參,竟然是这么个诡异的玩意儿,真是完全超出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了。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精怪这类东西吗?

那尸參如果真的成了精怪,吃它,和吃人又有什么分别?

啊……呸呸呸,我赶紧将这个想法甩出脑海,觉得自己思考的方向有些偏了。这种时候,可不是想尸參该不该被吃的时候,我立刻问小眼睛:“尸參是植物变的,它、它应该不吃人肉吧?”

小眼睛眯眼看着我,笑了笑,道:“尸体越多,尸气越重,它越喜欢。它虽然不直接吃人,但最喜欢的就是多制造一些死人,你说呢?”

我脑海里嗡了一声,忽然觉得周玄业的生还几率似乎有些低了,至于谭刃等人,冷静下来后,我反而不怎么担心他们了。

原因很简单,宋侨明这人晕倒后,在原地睡了那么久,没有任何保护,俨然就是一块儿大肥肉,尸參却没有动他,说明尸參被什么东西绊住了。这个东西,很可能就是周玄业,至于他后来还是否安全,就很难断定了。

想到此处,我立刻看向小眼睛,思绪已经变得清晰起来:“你既然会让小铃他们来寻找尸參,就肯定是知道尸參的厉害的。不打无准备的仗,你肯定有办法对付尸參!”

小眼睛冲我笑了笑,说:“你挺聪明的。没错,我是来帮助病人寻找药引子的,可不是来送死的,既然会来,就肯定有我的办法。”说着,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道:“天快黑了,就在树洞里休息一晚,宋老板,明天带我们去事发地看一下,我有办法,帮助你们找到周玄业周老板。当然,是死是活我不敢保证,那得看他自己的本事。”

我等不及,道:“别等明天了,现在就启程。”三天,即便周玄业还活着,想必现在也已经是强弩之末,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如果再耽误一晚上,天知道他会不会死在今晚。

宋侨明也顾不得累,抹了抹脸上的泥,说:“对,咱们现在就去找那个尸參。”

小眼睛去却有些不满,道:“我们需要休息,即便现在赶过去,到了地方,只怕也是后半夜了吧?夜晚行动非常不方便,我不建议疲惫行动。”

没想到,这会儿反而要求他们了,我正要给小眼睛下话服软,脸也不打算要了,老板的命都快没了,我还要脸干什么。谁知不等我开口,乌史铃便道:“咱们现在就走,大家都辛苦一下,救人要紧。”

刑磊峰反驳道:“那尸參那么厉害,我们如果连夜赶路,等到了地方,估计都快累趴下了,还是……”他话没说,就被乌史铃打断了。

乌史铃看了一眼,眼中满是失望,沉声道:“如果不是天顾大哥收留我,我恐怕早已经死了。你要是害怕,就留在这里吧,还有你们,谁要退出的,现在提出来,毕竟是冒生命危险的事,我不勉强大家。”

刑磊峰见乌史铃真的发火,有些怂了,偷偷瞪了我一眼,眼神很不友善。

让我意外的是,最先开口的,竟然是卫冕,他目光看向我和宋侨明,道:“我去,我帮你们找失散的同伴,但我有一个条件。我的兄弟,还在野人手里,你们有人、有枪,到时候,你们要帮我救人。”

这卫冕沉默寡言,没想到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我想了想,道:“我愿意,但我不能代表队伍里其他人的想法。”

卫冕道:“你答应就行了。”

宋侨明没有表态,毕竟那个被叫傻大个的人,肯定已经被女野人拖进野人窝了,闯野人窝,可不是一件随口说说的事。如果事平时,我恐怕也很难答应这个交易,但事到如今,便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最后只有William没有表态,他正在琢磨我们说的煮人參娃娃的事情,一个劲儿自言自语嘀咕:“煮娃娃,娃娃怎么煮?中国人还喜欢吃小孩儿?”由于不知情,所以他依旧是选择跟着大部队走,算是被我们给蒙了。由此可见,汉语真是博大精深。

有了乌史玲的支持,众人也只能遵从我的决定,当下收拾了一下装备,在宋侨明的带领下,开始往周玄业等人之前出事的地方而去。这个过程中,乌史铃和我走在最后,我向她道谢;“小玲,这次谢谢你。”

“是我要谢谢你,你对我有救命之恩呢。说真的,天顾大哥,像你这么好的人,其实已经很少见了。”顿了顿,她看向前方不远处,时不时偷看她的刑磊峰,叹了口气,道:“他以前,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以前很要好,他家境很富有,后来家道中落,可能是怕我嫌弃他吧,开始把我看的特别紧,整个人也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

我没想到刑磊峰还有这么一段往事,便道:“原来如此,怪可怜的,看起来,他对你是一片真心。”

乌史铃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但他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了,我指的不是家世,而是对人对事。他以前很热心的,看到谁有困难都会帮忙,和许多富二代都不一样,可现在……天顾大哥,如果他有什么冒犯你的地方,你别往心里去,多包涵。”我点了点头,这才知道,乌史铃其实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没见红头发放在眼里。

看样子,她其实还是挺关心他的。

第七十节 诱敌

由于才下过一场雨,地表的泥土非常湿滑,大大小小的水坑,各种各样的寄生虫到处都是,其实这样的环境是最不适合赶路的,但我们为了救人,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四个多小时后,天完全黑了,众人吃了些东西,略微歇脚,便打开手电筒,就着昏黄的灯光在黑暗中行走。湿泽里蚊蝇滋生,有趋光性的蚊子在光照的范围内飞来飞去,仿佛附近的蚊虫,都聚集到了我们这一处似的,除了宋侨明和乌史铃以外,其他人都有防毒面具,刑磊峰将自己的面具交给了乌史铃,自己不停的用手赶蚊子,一边赶一边骂娘,最后蚊子直接飞到嘴里去了。

越往后走,湿度越大,泥土的软硬度都不一样,有时候一脚踩下去,半截小腿都会陷下去,我们走走停停,拿着树棍探路,防止陷入沼泽里,走到后半夜的时候,宋侨明看了看环境,道:“就是这儿了,周老板就是被拽入这片湿地的。”

小眼睛打着的灯光四下里看了看你,说道:“你说的那个尸坑在那个方向?带我们去看看。”

乌史铃道:“找那个尸坑干什么?”

小眼睛道:“得确定一些东西。”他说话没说话,显得神秘莫测,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宋侨明看了我一眼,便在前方找路,半个多小时后,我们到了那个尸坑所在的位置。

那尸坑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由于外面覆盖着一层青苔和腐叶,因此和周围的环境完全合二为一,难怪宋侨明当时会踩空了。宋侨明指着尸坑不远处的一棵大树,说:“就是这儿,我在那棵树下歇息过一阵子,树上有个大瘤子。”

小眼睛二话不说,拿着树棍探路往前走,片刻后走到了尸坑边缘,紧接着他蹲下了身子,用树棍去搅动那尸坑。搅着搅着,从坑里冒出了一样绿油油的东西,我一看,发现那竟然是一只人脚。

小眼睛盯着那只人脚看了片刻,便摸出一双塑胶手套戴上,紧接着直接用手抓住那只脚开始往上拔,片刻后,一具绿的发胀的尸身被拔了出来。

“啊!!!”乌史铃大叫一声,再怎么说也是个姑娘,八成还是第一次看尸体,一来就看到这么重口味的画面,不害怕才怪。她捂着脸压根儿不敢看,喊道:“啊,好恐怖啊,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姓刑的也吓的脸色发白,挡在了乌史铃跟前,结结巴巴说:“别怕,死人有什么好怕的,又不是野人。”

小眼睛看了我们一眼,大概是觉得我比较镇定,于是笑了笑,道:“你胆子到挺大。”

我没吭声,心说自己第一次见尸体的时候,和乌史铃差不多,自从进了事务所干活,这种刺激的场面,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我只是有些好奇,小眼睛将这具发酵的绿油油的尸体挖出来,究竟是想干什么?

凌晨三点多,四下里黑暗潮湿,蚊虫飞舞,小眼睛蹲在尸体跟前,开始用手去抚摸那具尸体,这个情景怎么看怎么诡异。我忍不住凑近了观察,问他在摸什么,小眼睛头也不回,道:“你看,这人穿的衣服。”

说话间,他的手开始去梳理尸体的衣服,衣服很多地方都烂了,绿油油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但还可以看出款式。之前我们猜测,这会不会是掩埋远征军的尸坑,但此时一看他的衣服,我才发现,这衣服的款式,竟然是现代的户外服。

不仅如此,小眼睛还从对方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现代打火机。

他道:“这尸坑里的尸体,不是远征军,应该是一些探险队或者科考的人员,被害死后,扔在了这个坑里。”

这些年来,消失在野人山一带的探险队和科考队确实不少,很多传闻,都说他们是被野人给抓去了,或者中毒死了,但现在看来,除了那两个可能性以外,这地方还潜伏着其它危险才对。

这些人是谁害死的?

我想到了尸參,顿时打了个寒颤。

这尸坑里,会不会有周玄业?

我下意识的往前走了一步,像是被鬼迷了心窍似的,忍不住想去打捞一下。幸亏小眼睛制止了我,用手将我拦了一下,否则没准儿我就直走到尸坑里去了。

“抱歉,我失态了。”

小眼睛耸了耸肩,将手套摘下来,随手扔进了尸坑里,道:“我理解你,重情义是好的,但不要太冲动,你家老板不一定在这坑里。”说着,他离开了尸坑,观察着周围的环境,随后开始自己挖坑。

他挖了个直径大约半米左右的小坑,随后将那具绿色尸体的整只手臂给扯了下来,放到了自己挖的小坑中。整个过程,众人看的目瞪口呆,头皮发麻,小眼睛却神色如常。

在做完这些之后,他从自己的装备包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个酒瓶子大小的玻璃瓶,里面装了一瓶子液体,看起来油腻腻的,像是什么油脂。他将整瓶的油脂都浇在了尸体的手臂上,乌史铃忍不住问道:“你浇的是什么东西?你为什么要把它的手给扯下来,死者为大,万一、万一它诈尸了怎么办。”

小眼睛拍了拍手,道:“诈尸怕什么,不是还有苏兄弟吗?他们事务所可是专门干这个的。”

我在内心反驳:我们是专门管理走尸的,不是管理诈尸的!但现在心情抑郁,所以我没什么开口说话的欲望。

这时,小眼睛将瓶子也扔进了坑里,道:“这是特殊精炼的尸油,对于尸參这类东西,有很大的吸引力,可以把它引出来。”紧接着,他指了指东边的一棵大树,道:“日出东方,为剩阳之地,咱们去那棵树上躲着,不容易被尸參发现。”

在他的带领下,众人纷纷爬上了那棵大树,卫冕问道:“把尸參引出来之后,咱们怎么对付它?”

“山人自有妙计,急什么?”小眼睛说完,就不在吭声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个尸油坑所在的位置。

那坑离我们所在的这棵大树,约莫有二十来米的距离,并不是太远,众人担心会惊扰到尸參,因此一个个都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喘气儿都不敢太大声。

尸參并没有让我们等太久,大约十来分钟左右,一个灰色的影子,鬼鬼祟祟的从黑暗中钻了出来,之所以我们能看到清楚,是因为小眼睛还在那个尸坑里插了只手电筒。

它的脸很快清晰的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中,就如同宋侨明所形容的那样,它是个躶体的小孩儿,外形约莫有三四岁,看起来肉呼呼的,如果不去看它怪异的皮肤,看起来还是很可爱的。

它浑身的皮肤透着一股死灰,脑袋上的血管突起,清晰可见,显得分外恐怖。它警惕的四下里观察,但却没有朝我们所在的树上看,观察了一圈后,便迫不及待的爬到了尸坑里,整个‘人’四肢着地,像动物一样的趴着,圆圆的屁股蛋子刚好冲着我们的方向。

紧接着,奇异的一幕出现了。那个人形的身体开始慢慢的发生变化,四肢逐渐伸长,身形逐渐扭曲,片刻后,哪里还有什么小娃儿,只见那尸坑里,赫然长了一株灰色的參状物,茂密的根系蠕动着直往土里钻,仿佛是在吸收周围的营养。

很显然,它正在努力的吸收小眼睛倒下去的尸油。

随着根系的扎入,周围的泥土开始翻滚起来,尸參的主体部位微微颤动着,显得很舒服似的。

众人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孩儿变成一株灰色的尸參,一个个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我咽了咽口水,看向小眼睛,想要看他接下来怎么办。这时,小眼睛却已经从装备包里又拿出了一样东西。

那玩意儿的造型,想古代的强弩。

事实上,它也确实是弩,但它所用的弩箭,并不是像电视剧里放的铁弩,而是一支赤红色的短箭。他将弩对准那支尸參,迅速的瞄准射击,我只觉得一道红光闪过,那支赤红色的短箭,已经射进了尸參的主体部位中。

刹那间,树林里响起了一种如同人类惨叫一样的声音,尸參奋力的挣扎着,如同临时前的反抗,但它的挣扎很快就虚弱下去,最后瘫软在那个坑里不动了。

“它、它死了?”宋侨明摸了一把脸,显然不太相信,那个弄得自己一行人万分狼狈的东西,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被解决了。

小眼睛道:“没死,但暂时反抗不了。”说着,顺着树干溜了下去。

宋侨明感叹了一句:“万物相生相克,再厉害的东西,也有它的克星,真是奇妙。”说着,连忙也跟了上去。须臾。众人围在了尸參周围,看着这个大约有人头大小的灰色參类。

第七十一节 尸巢

“现在怎么办?把它……绑起来?”众人围着看了半天,乌史铃来了这么一句。

小眼睛摇了摇头,道:“取一点药引子就行了,你以为要把它全部煮了?”说话间,他拿出了密封的拉条袋,用匕首在尸參的身上,切下了一条约一指长的根须,封好之后,扔给乌史铃,道:“拿着,这就是你父亲的救命药,这分量足够了。”乌史铃忙不迭的点头,贴身收了起来。

紧接着,小眼睛又去割第二条,宋侨明忍不住道:“你不是说够了吗?”

“废话,宝贝谁嫌多?”说话间,小眼睛又割了三根,装入了另一个拉条袋里,自己收了起来,这才心满意足,说了句搞定。

我有些不放心,看了看尸參身上赤红色的短箭,问道:“它多久会醒过来?”

“三十分钟。”

我看了看手表,顿时倒抽一口凉气,道:“也就是说还有六分钟!它醒过来会杀了我们的!”被人砍了几条须,不气死才怪呢!小眼睛看了我一眼,说道:“大惊小怪什么,取了它的须肉,它已经元气大伤了,段时间内,是没办法伤害我们的,正好,我们悄悄跟着它,摸到它的老巢里去。”

一边的外国人William,早已经是目瞪口呆,不停的喃喃自语:“oh my god,baby变成植物?酷……你们中国太神奇了,现在我们要怎么做?它还会变回来吗?”

小眼睛道:“马上就会变回来。”

我心里着急,没心情听众人多说,忍不住打断了William和小眼睛的对话,道:“抱歉,先打扰一下,药拿到了,那么告诉我,我该怎么找到被它弄走的同伴?”

小眼睛指了指地上的尸參:“最有可能在它的老巢里,所以我们要找到它的老巢。”

William道:“酷,植物还会筑巢。”

说话间,地面上的尸參果然开始发生变化,整个參提抖动起来,它身体里那根赤红色的短箭,也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挤压着一样,慢慢从參体中被推了出来,紧接着掉到了潮湿的地面。

以此同时,灰色的尸参,又一次在我们眼前,变成了一个灰色的小孩儿。不过这一次,它显然没有宋侨明口中的那么嚣张,整个‘人’看起来都憔悴了许多,瘦了一圈,一干成年人围着它,到有种我们在欺负弱小的感觉。

尸参明显是有些许智慧的,盯着我们,嘴里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猛的矮身钻出了包围圈,竟然是逃跑了。看样子就如同小眼睛所说,这尸参元气大伤,现在没办法跟我们叫板了。

这种时候,不趁机一举拿下,更待何时,众人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那小孩儿速度很快,但这速度还属于人的范畴,因此我们一直紧跟其后。用宋侨明的话来说,在此之前,它的速度是属于鬼魅类型的,前一刻还在眼前,后一秒就趴到你背上了。

那小东西见我们一直追它,于是一路跑,一路恐惧的尖声叫。

乌史铃边跑,边气喘吁吁道:“我、我怎么有种在当坏人的感觉,好像我们几个大人,欺负一个孩子一样。”

小眼睛毫不留情的打击,说道:“这不是你的错觉,这是事实,我们就是在欺负它!”

“啊……”乌史铃发出不解的声音:“可、可它害人啊,是妖怪啊!”

小眼睛脸不红气不喘的紧追在前,头也不回的说道:“人吃动物、反过来也有可能被动物吃。人吃植物,反过来也有可能被植物吃。你吃尸參,你为了你父亲的命,它吃人,是为了自己的命,立场不同,何来善恶之分。在它心里,我们就相当于一群可以吃的猪,只不过现在猪开始反抗,要吃人了。”

他这么一说,到让我觉得,似乎真的有那么些道理。这尸参杀人吸取尸气和养分,就像人杀动物一样,各自寻找生存的食物而已。如此一来,我们还真是在欺负小孩子?

这个念头一冒起来,我就忍不住甩了甩脑袋,心说管它的,既然杀人和杀动物,都是为了自己的生存,都是一种利己行为,那我现在抓它,也是为了保护周玄业,抓的天经地义!

说话间,前头那尸参频频回头看我们,见甩不掉我们,于是叫的更厉害了,它似乎因为元气大伤,所以体力也有些不支,竟然逐渐被我们追了上去。眼瞅着就快要追上了,这小孩儿却突然一矮身,消失了个没影儿。

众人跑到它消失的地方,只见周围到处都是大树,树下茂密的生长着一种酷似睡莲叶一样的植物,将地表的环境都给遮蔽了,拨开这种植物一看,下方全是发黑的泥土,什么也没有。

“呼、呼……怎么消失了,难不成钻进土里了?”宋侨明说着,打着手电筒,警惕的看着我们周围的土地,八成是担心又会有手一类的东西伸出来。

小眼睛道:“确实是钻土里了,它的老巢应该就在这一片,大家找一找。”在小眼睛的技术指导下,我们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洞穴。

那洞穴直径大约有一米左右,黑乎乎的,一股非常难闻的腐尸味儿从洞穴里传了出来。我将手电筒往里打,洞是笔直的,但却探不到底。难道周玄业就在这里面?

“周哥?”我忍不住喊了一句。

小眼睛道:“你这么喊,当然喊不出来。尸参长大一定年月,就不那么喜欢阳光,所以它们大多会为自己弄一个巢穴出来。遇到资质好的尸体,会带回洞里享用。”

资质好的尸体?

尸体还有这个分法?

很显然,有这个疑惑的不止我一个,其余人脸上也露出了不解之色。小眼睛见此,便道;“当然,每个人生下来就是不一样的,人生而不平等,有些人健康、有些人疾病,有些人长得漂亮招人喜欢,有些人面容丑陋总是难以合群……”我忍不住点了点头,小眼睛于是笑了笑,对我说:“点头这么快,看样子对于这一点,你是深有体会。”

我所出生的环境,就充斥着差异和不公平,所以小眼睛说的这一番话,我早有心得,自然是认同的。教育者总喜欢说;每个孩子都有他自己的天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而事实上,每个人出生的环境都不同,再有天分的人,出生在一个恶劣的环境里,最终也会泯然众人,就像那篇著名的《伤仲永》一样。

小眼睛又接着道:“人生来身体素质就不一样,再经过后天的锤炼,自然就有上中下之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家老板身体上必然有过人之处。”我想了想,道:“练过武功算不算?”

“什么武功?”他反问了一句。

我道:“不知道,反正一剑可以削掉一颗人头。”

小眼睛突然不说话了,摸了摸他自己的脖子,嘴里似乎嘀咕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

但这会儿我也没工夫多问,往里面看了看,便道:“我进去找找,你们在外面等着。”其余人没什么意见,比较现在那尸参没什么危险,我就算进去了也不会出什么事,不过就冲这味儿,也可以想象,里面的环境肯定很恶心。

然而,就在我放下装备,做好一切准备打算往里爬时,从那洞中突然冲出来一个东西,猛地撞到了我怀里,伴随着那东西冲出来,还有一声凄厉的尖叫声。

我被撞的胸口一痛,不由一屁股跌坐在地,往怀里一看,冲出来的赫然就是那个史参。

“嘎!!!!”它的嘴张大很大,夸张的几乎要撑破一样,紧接着猛地离开我怀里,朝着另一个方向奔去,一边跑还一边发出尖锐的叫声,一下子就没影了,仿佛遇到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一样,将我们所有人都整懵了。

众人面面相觑,想在去追,却已经不知道该往哪儿坠了。

乌史铃目瞪口呆,道:“它、它怎么好像见鬼了一样?不对啊,它自己就是个参精啊!”

小眼睛目光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洞穴,冲我们打手势,说:“洞里肯定还有其它东西,大家注意。”说话间,他还示意我把枪准备好。和小眼睛这几天相处下来,我知道他还是挺靠谱的,当下给枪支上了膛,枪口直直的眼前的洞穴。

第七十二节 一诺千金

众人打起十二万分的警惕性围在尸参的巢穴外,以为里面会有什么更可怕的玩意儿冒出来,但足足等了二十多分钟,洞里却没有任何异动,甚至连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众人等了二十来分钟,便有些焦躁,面面相觑之下,宋侨明提议道:“要不,进去看看是什么东西?”很明显,意思是让我进去看。我们白天好歹还休息过,宋侨明的体力却已经是透支了,这种时候想偷点儿懒也属正常,想到里面可能还有周玄业,我哪里会拒绝,当下道:“你们在外面守着,我进去打探打探。”

紧接着,便趴到地上,开始往尸巢里爬。

这尸巢很深,爬了约莫二十米左右,眼前便豁然开朗。只见内部是个很大的洞穴,人在里面可以自立起来,灯光打进去,可以看到一些黏糊糊的液体,就像是尸体发酵过后形成的油脂,液体中,夹杂着很多人骨,一些黑色的甲壳虫,在洞里爬来爬去,环境恶心的让人作呕,如果不是戴着防毒面具,这环境真难以忍受。

就着灯光,可以看到里面密密麻麻的人骨,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到一些黑色的毛发,那种毛发很粗很硬也很长,不像是人的头发,倒像是野人的毛发。

我立刻意识到,野人也算人,这野人山里也并非长长有外人到来,尸参要想吸取养分,想必平时也经常对野人下手。

很快,在这堆骨头、毛发、粘液堆里,我发现了狼狈不堪的周玄业,我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也顾不得脏了,连忙走过去,喊道:“周哥!”一边喊,一边伸手去摸他的脖颈,皮肤还是热的,血管也是突突的跳动着,这让我瞬间松了口气。

整个尸巢较大,约莫有二十多个平方左右,但这地方除了周玄业一个活人外,就剩下一地的狼藉,根本没有再看到其它东西。

那么,刚才惊走尸参,吓的它从老巢里钻出来的是什么?

我不由得看向周玄业,心说难不成是他?

若周玄业真有办法对付尸参,也不会被困在这尸巢里好多天了。

现在人昏迷着,我担心出事儿,也不敢逗留太久,当即拽着周玄业和一边肮脏不堪的装备包开始往外拉,待出了洞口,没有戴防毒面具宋侨明和刑磊峰,顿时被熏得连忙后退。

我估计自己也脏的够呛,便道:“巢穴里没发现其它东西,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顺便我得洗一洗,洞里太他妈恶心了。”众人从白天走到黑夜,都早已疲惫不堪,现如今周玄业找到了,自然都想着早点儿休息。

我们找了个相对干燥的地方扎营,在这个过程中,周玄业醒了过来,看向我时,目光中明显带着欣慰,但没等多说一句话,又晕过去了。我检查了一下,他身上没什么伤口,之所以会这么虚弱,大概是被尸参困住体力耗尽所至,那洞里根本没有水,也不知道这几天他在洞里是怎么过的。

扎营后,我们给周玄业喂了些水,宋侨明自告奋勇去煮压缩饼干,由于周玄业太久没吃东西,所以得把压缩饼干煮成糊糊才行。

再这个过程,我找到了一个小水坑,将周玄业挪到水坑边清理了一番,这才没那么臭了。

料理好一切,真正入睡时,已经是凌晨的五点多,天都快亮了。众人轮流把手,一觉睡到了中午十二点才清醒过来。周玄业也醒了,我闻了他几个问题,但他只是摇了摇头,张嘴时喉咙里只发出了一声嘶哑的声音,看样子是之前太久没喝水,嗓子受伤了,说起话来暂时很困难,于是我让他好好休息,一切等恢复了再说。

中午时分,众人围坐在一起吃东西,开始商议接下来的计划。

现在周玄业找到了,但谭刃等人却依旧没有下落,他们没有被尸参抓住,那么会去了哪里?别的人我不敢说,但以周玄业和谭刃的关系,在没有找到周玄业之前,谭刃是绝对不可能一个人回程的,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还在周围逗留。

如果我是谭刃,在安全过后,肯定会寻找周玄业留下的踪迹,连宋侨明都知道返回事发地查看,谭刃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但事实证明,谭刃并没有出现过。

既没有回程,又没有寻找周玄业,那么事情就有点儿棘手了。

我怀疑谭刃也出来事,但我想不出来他可能遭遇了什么。

猛兽?毒虫?或者野人?

宋侨明此时也道:“其它兄弟也没找到,得先找到其他人。”

沉默寡言的卫冕猛地抬起头,道:“不行,你们答应过我,要帮我救人。”

宋侨明呛了一下,道:“先找到我们的人,我们的人,手里都有热武器,到时候力量更大,救人的胜算更多。”

卫冕却并不心动,只是道:“今天是第五天了,再不救人,就晚了,我兄弟撑不住的。”

我忍不住问道:“他当时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救你们的?”

乌史铃等人又不说话了,最后卫冕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每个人都有不能为人知的秘密,这个事情我们不会再对其他人提起,希望你也不要再问了。”

他如此明确的开口,我自然不好再多说下去。

之前为了救周玄业,我答应了他们救人的事,做人就当言而有信,答应的事,哪能反悔。但我心中却有其它计较,对几人说道:“你们想要的,无非是我手里的枪,我也实话对你们说,这枪没什么大用。之前我和我的队友遭遇一群野人的围困,当时人人手里都有枪,但根本打不中它们,那些野人,以前应该吃过枪支的亏,所以它们懂的避枪,我们几人去,说句不好听的,那是去送死。不过,我既然答应了你们,就不会反悔,但这其中的利弊,我要跟你们说清楚。要不要去,你们自己决定。”

刑磊峰闻言,面露迟疑之色,道:“没准儿,他已经遇害了,咱们现在去野人窝里,无异于羊入虎口,我看还是算了吧。”乌史铃也有些迟疑,深深的叹了口气,道:“让我们考虑考虑。”

卫冕声音忽然增大:“考虑什么,扔下他不管吗!”

乌史铃立刻安抚,苦笑说:“我不是不想救,但天顾大哥说的有道理,他亲身经历的事情,没有骗我们的必要。我很想救傻大个,但是你们都是我带进这个丛林的,我必须要对你们的生命负责。傻大个已经被抓了,如果连你们大家最后也……我做不了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揪着自己的短发,陷入了苦闷之中,神情显得很焦躁。

乌史铃之前是一直坚定的要救那个傻大个的,现在听完其中的利弊,显然也陷入了一种矛盾之中。

我接着道:“这件事情,只有你们自己能够决定。如果要去,我豁出这条命,奉陪到底,但我有个请求。”

卫冕看向我,道:“说。”

我指了指又昏睡过去的周玄业,还有宋侨明,道:“你们也看见了,他们一个什么装备也没有,一个体力透支,陷入昏迷,如果要闯野人窝,带上他们也是累赘。”

卫冕接话道:“你的意思是,如果进野人窝,只你一个人参与?”

我点了点头。

卫冕看了看你昏迷的周玄业,说没问题,毕竟人已经这样了,周玄业也帮不上什么忙了。

宋侨明搓了搓手,将我拉到一边,压低声音对我说:“苏兄弟,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儿。周老板已经找回来了,我们接着找其他人便是,那第三具尸体,没了也就没了,能带回两具,想必我爷爷也放心了。找到其他人,咱们就一起回去,多好。你这个时候,搀和他们的事干嘛?”

我道:“宋老板,我知道你的意思。但做人不能言而无信,我们事先有过约定,他们帮咱们找人了,现在找到了人,我当然要履行承诺。”

宋侨明噎了一下,道:“咱们手里有枪,就算不履行承诺,他们又敢怎么样?”

“宋老板,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一诺千金重,我不能背信弃义。”

宋侨明闻言,露出一副黑铁不成钢的样子,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道:“小苏啊,我这么叫你,希望你不要介意,毕竟我比你虚长几岁。你的想法是好的,做人是要言而有信,但那也得看情况。言而有信,有时候,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这一路走来,我看得出,你是好样的,但听我一句劝,做人,不能太死心眼,那些道德,是用来装裱门面的,命都快没了,还要门面干什么?”

我没吭声。

宋侨明又道:“我跟你举个例子,就拿我自己来说,小苏,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我想了想,道:“很有孝心,而且白手起家创业,很厉害。”

宋侨明干笑了一声,道:“你看,我在你心里,形象还是很好的。但不瞒你说,我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卖假货、找假钱、坑合作伙伴,还有一个合伙人,被我坑的倾家荡产。在那些人眼中,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但我现在成功了,所以成功之后,我开始做慈善,没人记得我以前干的事儿。所有人都只记得,我是个慈善家。当然,除了那些被我坑的人,但那又怎么样?他们现在什么都不是,他们的看法,微不足道。”

第七十三节 恶语伤人

我隐约有些明白宋侨明的意思,但却抓不住关键点,宋侨明最后拍了拍我的肩膀,道:“道德这个东西,是约束普通人的,小苏,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抱着这些条条框框,最后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我沉默了须臾,和宋侨明对视着,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想到了害死黄耀祖的红毛。片刻后,我道:“宋老板,或许你说的是对的,但我真的做不出来。如果我今天背信弃义,我以后肯定都睡不好觉,我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去想这些,对不起,我可能要辜负你的好意了。”

宋侨明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臂膀,道:“人各有志,我能说的,也就这些,或许我才是错的,你才是对的,谁知道呢?我之前一直觉得奇怪,最开始以为你只是个打下手的,所以确实很怠慢你,这个希望你别介意。”我点了点头,没多说。

虽然口号喊的是人人平等,但也就是口号而已。

但其实物以类聚,人以群人,穷人有穷人的圈子、富人有富人的圈子、文化人有文化人的圈子,宋侨明一个大老板,确实不需要跟我一个打工的拉什么关系,无视我也是自然的。

他见我点了点头,便又道:“后来一路上我发现,周老板两人对你的态度不像是对待员工,倒像是把你当成自己的兄弟,有什么好吃的都得给你留一份,你说好不容易挖到个菠萝解解馋吧,还把肉最好的留给你,搞的我都怀疑你们谁才是老板了。”这点我承认,心里也确实很感动,或许正是因为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让我也不由自主,将事务所当成了自己的家,将周玄业等人,当成了自己人。

“现在我有些明白过来了,你这样的人,虽然死心眼儿,但确实招人喜欢,跟你这样的人做朋友,放心,踏实,值得。我年轻的时候交了一群哥们儿,整天里吃吃喝喝,称兄道弟,聊的海阔天空,后来生意出了事儿借钱的时候,一个个跑的比兔子还快。反倒是我这些退伍之后就很少联系的战友,最后帮了我一把,哎……说的有些远了。言尽于此,你自己的事,自己做选择吧。”

顿了顿,他看向乌史铃等人,道:“等他们做决定再说,老杨他们还没有下落,我也得去找他们才行。”

说话间,乌史铃等人似乎已经商量出了结果,便听乌史铃道:“天顾大哥,我和卫冕跟你去救人,其余人留在原地接应。”

刑磊峰急了,道:“小玲,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不是贪生怕死,我也去。”

“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跟你父母交待?”乌史铃反问了一句,没再吭声。

卫冕冷冷道:“就这么决定了,我们三个去救人。”

我忍不住看向小眼睛,自从看了他对付尸参的手段后,我一直觉得小眼睛是个深藏不露的人,如果闯野人窝,能有他的助力,成功率或许会增加不少。感受到我的视线,小眼睛和我对视了一眼,立刻举起双手,道:“别看我,我是来帮忙找药引的,药引子找到了,其余的事都跟我无关。”

“可是,那个人他救了你。”我忍不住说了一句,这话其实是有私心的,我希望把小眼睛拉下水,毕竟我并不是真的想去送死,能增加生存的几率,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小眼睛耸了耸肩,道:“我求他救了吗?有句话叫施恩不望报,他冒险救我们,那也是他心甘情愿,要是想着要我回报,那他的如意算盘可打空了。”

此话一出,众人都被他噎的干瞪眼。

卫冕平日里沉默寡言,看起来成熟稳重,但这会儿听小眼睛这么一说,顿时怒不可遏,大喝道:“我兄弟救了你,你居然这么狼心狗肺!”

小眼睛不疾不徐,颇为欠揍的说:“你激动个什么劲儿,这只是一种可能。龚兄弟大仁大义,肯定是施恩不望报的大好人,既然如此,我也就只能顺从龚兄弟的心愿了。”

卫冕脸都憋红了,手指捏的咯咯作响,眼瞅着似乎要发生斗争,气氛一时间紧张起来。外国人William则提了个建议道:“大家都别吵,和平最重要,咱们人太少啦,不如去搬救兵吧?”要不怎么说是文化和语言差异了,这William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事情的紧急情况。按照他说的办法,就算调集了足够的人手和装备,再进来时,即使闯入了野人窝,八成也只能看到傻大个的尸体了。

这不靠谱的提议,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支持,因此William显得和郁闷。乌史铃既然已经做了决定,我也不好在说什么了,正当我打算跟宋侨明话别几句,让他好好照顾周玄业,想办法一定要找到谭刃等人时,却发现,躺在树下昏睡的周玄业,不知何时,竟然早已经睁开了眼,目光平静的盯着我们。

很显然,他并非刚刚醒过来。

我连忙走过去,将人半扶起来靠坐在树下:“周哥,好一点儿没有?”

周玄业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声音没有那么嘶哑了,缓缓道:“你们的话……我听见了。”他的目光打量着乌史铃一帮人,我便跟他讲起了乌史铃等人的来历,以及我和他们做的交易。

周玄业静静的听着,听完后皱了皱眉,道:“别去。”

我愣了一下,心知周玄业是为了我好,道:“周哥,我知道这很危险,但是,如果不是他们帮忙,我和宋老板根本救不了你,我……”话音未落,周玄业却打断我,有些艰难的开口,道:“并非不让你去,算我一个。”

我吃了一惊:“瞎说什么,你现在的身体状态太糟糕了。”

周玄业看了我一眼,居然开起了玩笑,道:“糟糕吗?我的腹肌还在。”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只能道:“这个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真的,我要跟他们走了,你想办法找到老板。”

周玄业闻言,语气突然一转,道:“然后呢?找到其余人之后我们就回去?苏天顾,你已经学会替我做决定了?”

我愣了一下,因为周玄业在广东待的时间很长,所以沾染了一些广东人的习惯,比如叫人的时候,一般不叫姓,这会儿突然连名带姓的叫我,还真是第一次。我意识到周玄业生气了,打量了他的神色一眼,发现他虽然面带笑意,但眼神却冷的跟结冰似的。

这还是第一次。

我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一刻,我脑海里竟然响起了唐琳琳说过的一句话:你不要觉得周狐狸脾气好,其实咱们这儿脾气最好的是姓谭的,你千万别被周狐狸的外表骗了。

我觉得喉咙有些发干,倒不是因为周玄业发怒,而是觉得,自己当成兄弟的人,或许自己从没有真正了解过。我觉得这是我可以信赖的朋友,可我发现,这个朋友自己一点儿都不了解。

一时之间,我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时,周玄业又道:“做人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以为别人对你好,就可以蹬鼻子上脸了。”

该怎么形容我听到这句话的感觉呢,大约就像是被人打了一个耳光吧。或许真的是我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所以才有这么难看的局面。我虽然不算心眼儿特别多的人,但也算进退有度,按照我以前的处事准则,确实是不会去替自己的领导和老板做决定的。

怪只怪我把老板当兄弟了。

我认栽。

“老板,抱歉,这事是我做的不对。”说完这句话,我觉得心里有种沉甸甸的感觉,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仔细回想起来,周玄业二人待我不薄,若因为这两句话就心怀怨愤,那我未免有些忘恩负义了。

但不怨愤不代表没感觉,我还是有种被人扇了一耳光外加在心头捅了一刀的感觉。

宋侨明也在旁边,我俩的对话把他给真懵了,要知道,前一刻这小子还在夸我重情重义又遇上两个好兄弟呢。因此,宋侨明这会儿脸色也十分尴尬,最后他咳嗽了一声,道:“那什么,周老板,那你说怎么办?”说话间,宋侨明冲我使了个眼色。

我点了点头,走到乌史铃等人身边,他们已经将装备都收拾好了,只有刑磊峰还在试图加入队伍,但乌史铃没有松口。

或许是我的脸色过于难看,乌史铃问了一句:“天顾大哥,你怎么了?出事了?”她盯着我的脸,显得有些疑惑。

“工作没干好,被老板骂了。”

乌史铃耸了耸肩,道:“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不但要上班,还要被老板骂。交代完了没有,差不多咱们就上路了。”

我指了指周玄业和宋侨明,示意他们还在商量。那俩人不知在说些什么,我没凑上去听,决定从今以后,还是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太得意忘形了。别人叫你两声兄弟,可别真把自己不当外人了。

第七十四节 深入敌营

众人等了须臾,宋侨明似乎和周玄业商量妥当了,他走到我旁边,神情颇为激动,道:“周老板说他有办法让咱们安全的把人救回来,甚至不用付出任何牺牲。”

乌史铃对这话明显抱有怀疑,狐疑的问道:“什么办法?”

我想到了上次紫毛大发神威的事,心头一跳,道:“难不成他打算炼尸?”可这附近,并没有什么合适的尸身,莫非要用那两具先烈的遗体?

这个猜测很快得到了证实,宋侨明抹了把脸,点了点头道:“没错,活人,怎么也比死人重要,我相信先烈们是不会介意的,当然,介意也没办法,总不能让这一帮大活人去送死吧?周老板说了,给他一天时间,我们先会树洞,将那两具尸体弄出来,然后再去找野人的巢穴。”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这次去野人窝,确实不需要冒什么生命危险了。这自然是好的,当下我没有拒绝,便跟一旁还没听明白的乌史铃解释了一下炼尸的目地。

她听的目瞪口呆,最后捞了挠头,说:“听起来太不可思议了,不过天顾大哥,我相信你,咱们就这么办吧。希望傻大个能多撑一阵子。”

宋侨明安慰了一句,说:“放心吧,抓走他的是女野人,不是男野人,虽然会遭罪,但死却没那么容易死。”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乌史铃脸都黑了。

有了周玄业这个承诺,众人便没有再分道扬镳的打算,当下一行人在宋侨明的带领下,便开始往他们之前留尸的树洞而去,根据宋侨明的预测,估计得走到天黑。

所幸众人都已经习惯长途跋涉了,到也不觉得什么。

周玄业身体还没缓过来,所以沿途是我和宋侨明搀扶着他走的,偶尔会背上他走一阵子。中午的事儿或多或少让人心里有些疙瘩,平时我俩还是挺喜欢瞎扯聊天的,但现在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还真是有些尴尬。

就在我心里很不自在的关头,趴在我背上的周玄业突然道:“之前是我语气重了,你别放在心上。”

“没事儿。”憋了半天我也只憋出这三个字。倒不是我小气,而是刚刚被人甩了个耳光,不是对方道个歉就能立马热络起来的。周玄业平日里待我不错,说实话我也不怪他,只是心里还是有些毛刺刺的。

原本我很好奇当时在洞里惊走尸参的是什么东西,本想着周玄业应该知道,但现在这话却有些问不出口。

周玄业闻言没再说话了,众人赶路,到了下午,周玄业身体似乎缓过来不少,便开始自己走了,偶尔会让我们搀扶一阵。七点多左右,我们到达了那个放尸身的树洞。

两具微微长着白毛的尸体,笔直的站在树洞里,灯光下,尸体脸上的肌肉青白发紫,看起来分外恐怖,将乌史铃吓的话都说不出了。

周玄业道:“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咱们去找野人窝。”

那野人窝具体处于什么位置,众人也不清楚,但顺着水源找肯定没错,那些野人,即便我们不招惹它,它们也回来主动招惹咱们。只要走到野人最有可能出没的地方,就不愁找不到巢穴。

当下,众人安排了守夜,便各自休息。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我和队伍里的卫冕最先醒过来,卫冕在准备众人的早饭,因为是乌史铃雇来的,所以这些杂活儿都是他在干。我想了想,自己不也是给人打工的吗,还是自觉点儿好,便去帮着卫冕一起弄,两人随意闲聊起来。

“卫大哥,你和你那个伙伴,关系看起来挺好的。”

卫冕点了点头,道:“我们一个村的,我们那地方穷,当初我一心想着要干一番大事业,但那时候没见识,一个人不敢出远门,就说动他一起出来了。算是被我拐出来的,没想到大事儿没干一件,结果最后当起了无证导游,这次都是我害了他,明知道这地方危险,还要来,被钱迷了心窍了。”

看得出来,卫冕很后悔,我只能安慰了两句:“放心吧,这次能把人救回来。”

卫冕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放在树洞旁边两具长着白毛的尸体,道:“它们这能动起来吗?”

我道:“一会儿你就知道了。”说话间弄好了吃的,我将其余人给叫醒了,众人围坐着吃了早餐,周玄业便摸出了家伙干尸干活。整个流程我还是挺熟悉的,为了尽可能保护尸身,因此这次只动用其中一具。

四枚控尸楔分别插入了尸身的双肩和大腿,一张布满朱红色符文的符箓,迅速的被折成一枚三角形的符纸,在这段过程中,周玄业念诵着亢长的咒语,在他将符纸压向尸体舌根处的一瞬间,咒语也恰好念完,便听一声轻叱,随着尸铃的轻响,长着白毛的尸体扭动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僵硬的身躯和肌肉逐渐放软下来。

这一瞬间,它站在原地时,就仿佛一个活人一样,再也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僵直感。

周玄业道:“走吧。”他走在了最前面,白色的尸身抬脚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行动灵敏,宛如活人。

刑磊峰等人早已经看的目瞪口呆,傻愣愣的跟在后面,半晌才结结巴巴道:“僵尸走路不是跳着走的吗?它、它怎么跟个活人一样?”

我觉得好笑,道:“那得看走尸的人是什么水准,我老板可是很厉害的。”这瞬间,我有种与有荣焉的自豪感。但刑磊峰接着就给我泼了盆冷水:“那也是你老板厉害,又不是你厉害,嘚瑟个什么劲儿啊。”

我顿时被噎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感觉很郁闷,姓刑的本来就喜欢找我茬儿,若是前两天对我说这话,我肯定懒得搭理,更不会往心里去。但现在,却有种被说中了痛脚的感觉。

接下来,我没搭理姓刑的,一行人朝着有大水源的路线行走,一直到当天下午,我们觉得差不多了,便在水边不远处扎营。按照周玄业的估计,最快今晚,最迟明天中午,肯定会有野人来拜访我们,并且提醒众人都警惕起来。

周玄业的猜测果然没错,当天晚上到没什么意外,但第二天早上十点多左右,十多个如同猴子一般在树上灵活窜动的黑影突然朝我们靠近过来。周玄业道:“都不要反抗,先混到野人窝里去。”

乌史铃朝我靠近了一些,紧张的直咽口水,道:“我是女的,它们会不会……”

我道:“它们是母系社会,女人被带回巢穴里,是要经过首领才能分配的,暂时应该不会伤害你。就算有情况,也能及时救你,别害怕。”我示意了一下那具先烈的尸体。

这具尸体被我们做了伪装,众人各自贡献了一下自己的衣裤,将它穿戴起来,看上去就跟活人一样。

那些野人很快就朝我们攻了过来,这批野人有男有女,女的在前面,男的在后面,蹲在树上虎视眈眈的观察着我们。众人配合的做出一副害怕的模样。女首领观察了我们片刻,大约觉得我们没什么威胁,嘴里发出了一声尖啸声,紧接着,周围树上的男野人当先跳了下来袭击我们。

它们懂得使用绳索,绳索应该是用某种植物编织而成的,跳下来之后,直接将我们给捆了,随机人手一个抗在肩上,见毫不费力的制服我们,一伙儿野人高兴的嗷嗷大叫。

直到此时,我才有机会近距离的观察它们。

这些野人的四肢、胸前等都有浓密的毛发,只有肚皮、后背、屁股蛋子等地方较为光滑,被野人抗在身上,一股恶臭直冲鼻腔,别提多难受了。

野人扛着我们,开始在树林里急速狂奔,似乎迫不及待要把抢到的人送回窝里去。周围的植物快速的刷过脸颊,遇上锋利一些的,脸上就是一道印子。

我担心会被植物割到眼睛,只得埋下头,闭上眼,将脸朝野人的胸口处。

扛着我的,是个健硕的女野人,这一埋头,整个脸都在她赤裸的胸上,上面还有毛。我这辈子第一次见女人的裸胸,没想到竟然是这个情况。但总比当瞎子好吧?我一咬牙,将头埋了下去。

除了有些臭味儿以外,其实还挺软和的……

野人奔跑的速度非常快,我虽然没睁开眼细看,但那种迅风刮过,颠簸异常的感觉却分外清晰。这些野人体力好的吓人,扛着我们狂奔了不知多久,久到我的胃都被颠簸的想吐时,它们才终于停下来。

而这时,我已经因为一路的颠簸,几乎头晕脑胀了。

然而,当我抬头看清周围环境的一瞬间,我觉得自己被震撼了,这一刻,我脑海里只剩下四个字:鬼斧神工。

第七十五节 野人窝

此刻,众人还被野人给抗在肩膀上,但我眼前见到的情景,却让人连呼吸都忍不住顿住了。我不知道其余人是什么感觉,但我的内心中,这种震撼却是极其巨大的。

眼前的情景,简直是巧夺天工。

野人带着我们,进入了一片崖谷,这里三面都是悬崖峭壁,水流从中间横贯而过,地势很高,周围的悬崖峭壁上,生长着一条条手臂粗的葛蔓类植物,一条条的在悬崖上垂吊着。

那蔓藤也不知是什么品种,眼下明明是秋季,蔓藤上却还盛开着一些小花,颜色各异,看起来仿佛人间仙剑。

此刻,夕阳斜射,照在水面上,金灿灿的流动着的水面波光万倾,分外动人。峭壁上有有大大小小的洞穴,有些是独立的,有些则面延成一片,有些低矮处,甚至还有人造的石阶。

这些野人有这么高的智慧吗?

会制作绳索和石制工具倒也罢了,竟然还会凿石阶?

悬崖峭壁之上,乔木于缝隙中艰难的生长出来,形成大片大片绿云,时不时的,能看到野人抓着蔓藤,如同人猿泰山般,在这些洞穴间穿梭。

这些野人进入自己的底盘后,立刻发出啸声,很快,悬崖峭壁之上,闪现出无数野人的声音,也发出啸声回应。它们或立于危崖之上,或攀附在悬崖峭壁的乔木之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却显得威风凛凛,群山仿佛被它们的啸声所填满。

我突然想到,人类的祖先,当年是否也过着如它们一般的生活?

无惧于万仞绝壁,于山川大河、悬崖峭壁间自由穿梭?

在此之前,我对于野人的印象是为开化,野蛮,而这时,我却突然觉的,这是一群勇敢又自由的‘人’,那悬崖峭壁间灵活穿梭的身影,让人从它们的身上,仿佛窥见了远古时祖先的身影。

这一瞬间,我被深深的震撼了,甚至有些移不开眼睛。

很快,啸声平静下来,扛着我们的野人快速的抓住了一些藤蔓,直接在空中当乐起来。我往下一看,河流与原始森林都在脚下,简直比蹦极还刺激。我这没受过高空刺激的小心脏,拆点儿没爆炸了。

下一刻,我们就被带到了一个洞穴里。

这洞穴不大,内部堆积着一些干草。

野人并不像俘虏我们之时表现的那么粗鲁,而是小心翼翼的将我们放在了干草之上,布满细毛的脸上,很明显挂着喜爱的表情,看着我们,就像观摩心爱之物一样,抓耳捞腮,露出喜不自胜的模样。

片刻后,只留下了一个野人看守我们,其余人就先行离开了。这里是母系社会,抓到了猎物,大概是要开会分配一类的。

剩下的那个野人一直兴致勃勃的盯着我们,片刻后不知从哪儿找来了一些果子,紧接着凑到了宋侨明身边,将果子递给他吃。

那是个女野人,很显然,她比较喜欢宋侨明,大概在野人心中,宋侨明这种微胖的身形比较受欢迎。

宋侨明几乎要哭了,咽了咽口水,问周玄业:“周老板,现在进了野人窝了,咋办?”

周玄业不疾不徐,说:“没看到被抓走的人,这地方的族群大的超出我的想象,先不要轻举妄动。”

说话间,更多的野人来到了这个洞里,大部分是女人,少部分是男人,跟在女野人后面,显得很受欺负。这帮女野人朝我们围拢过来,手上竟然都有吃的。

不仅有烤熟的肉块,还有各种成熟的野果,很快将我们围了起来,纷纷对我们大献殷勤。野人虽然身上有毛发,但结构给人一样,因此我们可以很清楚的从它们的表情上判断出它们的心理,这帮野人赫然是在讨好我们!

这算是求爱吗?

三个女野人围着我,一个递肉,一个递水,还有一个捧着花环和野果,我这辈子第一次被这么多‘女人’追求,特别是它们的神情和我们普通人无二,那热烈的神情,眼中毫不掩饰的喜爱之情显得十分真挚,说实话,还真让我心跳了一下。

当然,此心跳非彼心跳,野人姑娘们,我很感谢你们这么真挚又直白的感情,但种族不同,审美不同,我们是没办法在一起的!

其余人的遭遇也跟我差不多,刑磊峰则是将这些女野人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扯着嗓子喊:“姓周的,动手啊,咱还要忍到什么时候!”

另一边乌史铃那儿也差不多,几个男野人小心翼翼缩在一边,慢慢靠近她,送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就在这时,刑磊峰又大叫了一句:“姓周的,你居然吃这些脏东西给的吃的?”我侧头一看,果然,周玄业心理素质超级强大,面带笑意接受几个女野人的伺候,闻言边吃边道:“这些东西又没毒,不吃白不吃。再者,女野人那也是女人,对待女士可不要这么粗暴。”

我差点儿没被呛死,心说你让紫毛杀野人的时候,怎么没见你不粗暴呢?

看他吃的津津有味,我肚子顿时咕噜咕噜叫了起来,看着眼前三个女野人期待的表情,见我半天不吃,一个个急的抓耳捞腮,我认了,张开了嘴,立刻有肉递了过来。

只吃了一口我就震惊了,因为这肉居然是咸的!

我以为野人不懂烹饪,估计也就直接烤的肉,肯定很腥很臊,没想到居然还有调味料,吃起来感觉还不错。我这半个多月都是啃压缩饼干,好不容易吃一次鱼,还有寄生虫,这会儿吃了这肉,哪里还停的下来,立刻狼吞虎咽起来。

那递肉的女野人顿时眉开眼笑,见我吃完了,还亲热的拿脸来蹭我,那毛茸茸的感觉,配合野人身上略显兽味的恶臭,我都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最终我想,既然吃了人家的肉了,就别摆臭脸了,于是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女野人顿时更高兴了。

片刻后,这群女野人献殷勤献够了,便渐渐离去,我们一行人面面相觑,身上多多少少沾了些野人毛。

宋侨明哎哟了一声,道:“太热情了,真受不了,她们要洗个澡,替个毛,美个白,刷个牙,我勉强还能接受。周老板,咱们就这么等下去?”

周玄业不知在想什么,目光看着洞口处坐着的那个野人,说:“等着,看它们会怎么做,这个野人窝有问题。”

宋侨明愣了下,道:“什么问题?”

周玄业道:“有人在帮它们。”

我想起了入口处的石阶,道:“老板,这些野人会凿石阶,还会编绳子,那些烤肉都是有调料的。”

我说完,周玄业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开口。一时间,山洞里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默之中。我觉得有些不自在,心说自己这次没说错话吧?周玄业眼神怎么这么奇怪?

片刻后,周玄业问我:“你还在记恨我之前的话是吗?”

我愣了一下,觉得冤枉。周玄业之前说的话是有些让我心里难受,但若说记恨,那是绝对没有的。单纯从老板和员工的角度考虑,周玄业已经是好老板的代表了,我有什么记恨的?

充其量只是我一直当他是兄弟,现在发现是自作多情,认清事实,心里有些难受和别扭罢了。

当下我赶紧否认:“老板,冤枉啊,你对我这么好,我怎么会记恨你,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周玄业微微皱了皱眉,显然没将我这句话听到心里去,没再搭理我,自顾自的闭目养神了。这让我很郁闷,宋侨明朝我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并且做唇形,无声的说:“节哀顺变。”

我也做着唇形道:“他更年期到了。”除了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周玄业怎么突然性格大变了。这两天他的表现很奇怪,性格有点儿阴晴不定的感觉,我都怀疑他是不是精神分裂了。

就这样,众人在山洞里待了三个多小时,时间也入了夜,这时,有野人开始来给我们解开绳索,显然,它们不认为我们有能力逃出去。除了解开绳索外,还送来了食物,并没有我想象中会强上的情况。

这食物一眼看去,还挺丰盛的,众人围坐在一起吃东西,走到洞口观察周围,发现山崖下方的一片空地上,升起了一大堆篝火,野人们正围着篝火跳舞,又喊又叫的。

我看的有趣,便边吃边看,这一天的相处下来,我发现原来野人似乎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

就在我观察那些野人时,下面的野人也似乎发现了我,纷纷抬头往我们所在的洞口看。并且,有两个野人还抓着绳索朝我爬了过来。我吓了一跳,赶紧缩回去。

很快,那两个野人就进了山洞里,之前由于夜色黑,又隔得远,我没有看清它们的形象,但等它们进洞时,看清它们的模样时,我差点儿被自己嘴里的肉给噎死。

宋侨明直接惊呼道:“你们不是野人!”

只见来的这两个野人,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了一块兽皮,除了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肌肉突出外,其余的地方,几乎和现代人一模一样!

它们身上根本没有毛发,皮肤光滑,眼睛炯炯有神,一脸好奇的盯着我。

第七十六节 大开杀戒

这两人,分别是一男一女,皮肤呈现出一种蜜黑色,油亮亮的,仿佛涂了一层蜡,身材匀称而结实,身上没有丝毫野人的特征,只是五官较为立体,让人有种东西方混血的感觉。

说句良心话,如果之前那些长毛的女野人让我只觉得恶心,那么现在眼前的这个女人,就让人觉得很心动了。无论是身材还是长相,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最重要的是她还没穿衣服。

我立刻将眼睛挪开,觉得自己不该这么肆无忌惮的看下去。

而这时,那一男一女两人已经靠近了我们。

宋侨明大声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喂!你们怎么会跟野人混在一起?”说完,那两个人,回应我们的,却不是人话,而是叽里咕噜的一种我们听不懂的语言。

这语言我们之前听野人说过,很明显,这是属于野人的语言。

难道这两个人是野人?

可它们的外表,为什么和野人差别这么大?

我猛地想起了宋侨明说的话,他曾经说过,以前女野人很喜欢抓远征军去配种,一但怀上了就将远征军给丢弃了,这些人模人样的野人,莫非是远征军和野人的后代?

就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更奇怪的一幕出现了,我以为那个女野人会来调戏我们,但事实恰恰相反,那个女野人却跑去调戏乌史铃了,对着乌史铃摸来摸去,还在她胸上不停的捏,跟捏玩具球一样。

“啊!”乌史铃要奔溃了,道:“难道这女野人是个同性恋?啊,别碰我!”

与此同时,我们这边的情况也差不多,那个男野人也朝着宋侨明而去,看样子野人都喜欢微胖的。紧接着,那男野人就跟那女野人一样,对这着宋侨明上下其手,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时不时还和那女野人交流一样。

宋侨明被一个男的到处摸,脸都黑了,干嚎:“操,周老板,别再等了,再等我他妈就要贞操不保了!”一边说一边挣扎,但他的体力哪里比的上野人,就跟被恶霸调戏的小姑娘一样,被野人压的动弹不得。

周玄业却面露笑意,道:“你怕什么,没看出来吗,它们只是觉得好奇而已。”

果然,我观察了片刻,就见那野人并不是瞎摸的,比如它将宋侨明的手摸了一遍,摸完会伸出自己的手对比,显然对于宋侨明和自己一样不长毛显得非常惊奇和高兴。

这二人一边将我们像小白鼠一样对比研究,一边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些什么,不过看的出来,这两人对我们没有什么恶意,面部表情一直是带着笑容的。片刻后,那个女野人显然将乌史铃当成好朋友了,拉着她的手,叽里咕噜指着山洞下方围着篝火的野人堆,比划了半天我们才看出来,它是要求乌史铃下去玩。

我想象中一进入野人窝就大杀四方,血流成河的场面并没有出现。这些野人,除了最开始掳人的粗暴外,其他时候,都热情的让人难以拒绝。同样的,那个男野人也开始比划着,极力邀请我们下去玩。

这当然是个好机会,既然我们能有这样的待遇,想必那个傻大个,也不会比我们差到哪儿去,没准儿他此刻也在那下面?

众人二话不说,当即便跟着两个野人,顺着藤蔓逐渐往底部的空地而去。

到了篝火附近,我极目看去,发现约莫有五十多个野人在这里聚会,全都是有毛的,只有和我们一起下来的这对男女身上没有毛。

这对男女地位显得很高,随着它们的到来,周围的野人纷纷让路。

周玄业推测道:“这两人明显比周围的野人智慧要高很多。”

宋侨明道:“科学研究,混血儿往往会更健康、更漂亮智力更发达。”这话是我们不由得看向了一边的外国人William,这小子外形看起来非常俊朗,至于智商怎么样,那就不得而知了,至少在我看来,这人很不靠谱,或许是因为语言的差异?

周玄业微微点头,对宋侨明的话表示赞同,指了指周围一些人工开采的痕迹,道:“这些,很可能就是这些混血人的智慧。”

宋侨明道:“肯定是,我爷爷可没有跟我讲过野人还会自己编绳子,以前都是扯山里的蔓藤绑人的。你看看它们之前编的绳子,都可以当中国结卖了。”

说话间,我们站在了火堆旁边,其余的野人都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男的盯着乌史铃,女的盯着我们几个大男人,那垂涎又热烈的表情,简直让人鸡皮疙瘩起了一地。

很快,那个没长毛的美丽女野人,站上了一块打磨成平台的大石头上,举起了一只手,她手一举,周围窃窃私语的野人顿时安静了下来。紧接着,她开始叽里咕噜的讲话,跟她同来的那个男野人则站在了下方。

也不知她说了什么,人群顿时激动起来,时不时发出尖啸的欢呼。

在这个过程中,陆陆续续还有其它野人从洞穴里加入到篝火大会中,我们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便懒得听了,纷纷盯着那些新加入的人,想看看有没有傻大个的踪迹。

片刻后,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看见他时,我眼珠子差点儿没瞪出来。

是杨哥!

不过此刻的杨哥,赫然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了条兽皮裙,一个壮硕的女野人牵着他的正朝我们走过来。

宋侨明差点儿没晕过去,结结巴巴道:“老、老杨怎么也在这儿?”

乌史铃道:“他是你们的人?”

我点了点头,觉得目瞪口呆,在看杨哥被那女野人牵着的模样,忍不住想到:莫非杨哥的贞操已经没了?片刻后,一些熟人被陆陆续续的带了过来,除了杨哥外,还有顺子、弱鸡,另外还有一个身材高大,虎头虎脑的汉子,激动的朝卫冕打招呼,看来就是那个傻大个。我没想到,原来所有失散的人,都被野人给逮来了。

很显然,连周玄业都没有料到这个结果。

杨哥等人明显想过来,但身旁都有‘伴儿’,一个个女野人力气大的跟牛一样,杨哥等人被控制的死死的,别提多憋屈了。

这时,平台上那位‘领导’发言完毕了,便指了人群中的几个女野人。那几个女野人,几乎都是最高大壮实的,被指到的人,纷纷走出了人群,站到了前方。我数了数,一共是五个女野人。

紧接着,那五个女野人便朝我们走过来。

其中一个女的直接朝我冲过来,我认了出来,是当时喂我吃肉的那个,它的毛发在额头中央有些发红。这女野人一把抱住我,吧唧一口亲在了我嘴上。

那滋味儿,就别提了,好在这些野人不懂舌吻,否则我非得吐出来。

它抱的我太紧了,我使劲挣扎了几下也挣脱不开,不远处的顺子等人,朝我露出了同情的目光。

然而,唯一没有受到这种对待的是宋侨明,因为没有女野人选他。就在这时,那个女首领朝宋侨明走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我霎时间觉得羡慕嫉妒恨,这些野人怎么会以胖为美呢!

队伍里身材长相最差的宋侨明,竟然和这么个美女搞在一起!而我……我看着这个毛茸茸身材魁梧壮硕的女野人,只觉得欲哭无泪。而另一边你,乌史铃则被那个没长毛的男野人给拉过去了。

很显然,这个男人应该是男野人地位较高的。

我看向周玄业,他被一个毛茸茸的女野人亲了一口,竟然毫无反应,反而顺势在女野人毛茸茸的脸上摸了一把,对方顿时大喜。这些野人压根儿不害羞,见周玄业和她情投意合,二话不说,直接一个公主抱,抱着周玄业就打算回山洞,八成是想洞房了。

我看的都懵了,叫道:“老板你别玩儿了!赶紧动手吧!”

周玄业却感叹一声:“终于娶到媳妇儿了。”并且还一副很享受公主抱的表情,我都忍不住捂脸,觉得有这么个老板太丢人了,他平时也不是这么不靠谱啊!

最倒霉的一个女野人是个身材较为矮小的,领导将那具遗躯分给她了。尸身在周玄业的操控下,外表几乎与活人无异,这些野人又哪里分辩的出来。那女野人白天就见过这具尸身了,给尸体递吃的递水,也没见对方吃下去。这会儿倒不像其它野人那么猴急的去亲,而是赶紧拿了吃的,希望尸体能吃下去,那一副焦急的模样,显然是很担心会把白毛给饿死了。

便在它试图给遗体喂肉的时候,周玄业突然发难了,便听一声轻微的铃响,遗体身上的白毛突然加速生长,片刻间就长的有十多厘米长。这一变故将周围的野人给惊呆了,而化身为白毛的遗体,也在此时,用钢针般的手指,猛地将那个矮小的女野人的脖颈给穿透了。

我看见女野人不可置信以及恐惧的目光,不知怎么,第一个反应竟然是大喊:“别杀它们!”

第七十七节 分别

我这句话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只见周玄业一个翻身,从女野人的手中翻脱出来,只说了一句话:“杀鸡敬候,不杀几只,它们怎么知道害怕!”

说话间,白毛凶性大发,一直高高兴兴搂着我胳膊的女野人,几乎在一瞬间,就被白毛消掉了脑袋,鲜血喷溅了我一脸,而那颗咕噜噜滚出去的人头上,还挂着临死前满足的笑容。

这一瞬间,我感觉到的不是高兴,而是一种痛苦。

它没有伤害过我。

我只是想着救人,没有想过要让它死。

周玄业脸上神情不变,显得很温和,但双目却充满了血丝,我突然意识到不对劲。

他非常的不对劲。

这种不对劲,从我们闹翻的前两天就开始了,但当时我没有发现,此刻,周玄业的神情,让我觉得,他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样。周玄业和谭刃两人,走的是道家的路子,坚信因果报应,并且时常拿这个来教育我。

谭刃平日里虽然毒舌,但确是属于那种见到蚂蚁都绕着走的人,周玄业更不会滥杀无辜。上一次杀野人,那是那批野人太凶悍没有办法,这次呢?这些野人并没有伤害我们的意思,被抓走的傻大个和杨哥等人也都平安无事,至于这么大开杀戒吗?

以周玄业以往的所作所为来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因果循环,他很信这个。

那么现在他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性格大变?

我只恨自己没有早点儿意识到这个问题,而此刻,白毛已经大开杀戒了,我最初想象中血流成河的场面终于出现了。

野人们立刻开始反抗,但白毛在周玄业的操控下何其凶悍,所到之处,鲜血和残肢乱飞。这些野人终于惧怕了,开始往它们觉得安全的洞穴撤退,人人脸上都带着惊慌,最让我意外的是,在逃跑时,那个抓着杨哥手的女野人,竟然没有自己单独跑,而是一把扛起杨哥,打算带着他一起跑。

然而下一刻,白毛就将那个女野人双肩一搭,猛地撕下了它的手臂,伴随着惨叫声,浑身浴血的女野人在地上不停的打滚。杨哥也顺势摔倒在地上。

白毛一步步朝着女野人和杨哥走过去,即便是杨哥本人,都露出了恐惧的表情。下一刻,白毛抬起了手,掐住了女野人的脖子,猩红的血,顺着被指甲插入的脖子涓涓流了出来。

所有的野人都跑光了,救人行动非常成功。我们一行人站在这片如同修罗场的空地上,周围再没有别的野人。

地上的血液汇集成一条条流动的脉络,断肢和碎肉到处都是,浓烈的血腥味几乎让人作呕。

“噼啪。”篝火炸裂了一下,升腾起无数的火星。

我双脚发软,一屁股坐在地上,眼睛不由自主盯着离我不远处的那颗人头。

其余人也好不到哪儿去,一个个呆愣愣的,最后也学着我坐到了地上。

周玄业收起了铃铛,不知在想些什么,山洞里,那些躲藏的野人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很显然,它们担心我们还会继续追杀下去。这个鬼斧神工的世外之地,被夜色和血腥渲染出一种极为恐怖的气氛。

片刻后,顺子等人最先反应过来,聚到了我们周围,无一例外的,众人都远离了浑身浴血的白毛以及白毛旁边的周玄业。

那个漂亮的女首领,此刻正满身是血的倒在宋侨明怀里,宋侨明不知在想什么,一只手搭在了她身上,当他抬起头时,看向周玄业的目光,变得极其古怪。

那神情,夹杂着惊恐、厌恶以及很多其它我看不懂的情绪。

最先打破沉默的是顺子:“咱们快离开这里吧。”

弱鸡抹了把脸,道:“等等,先去把装备拿回来。”他们在这地方待得比较久,对于周围的环境比较熟悉,很快就在附近的一个专门堆放战利品的洞穴里,找回了被搜刮走的装备。

众人背上了各自的装备,开始离开这个地方。逃生的野人没有出声,我们也没人说话,除了周玄业手中偶尔突兀的铃响外,四下里安静的可怕。

我们在附近的水源洗干净身上的血腥味儿,开始往回走,准备找一个远离野人巢穴的地方过夜。

其实,即便我们就住在附近,想必那些野人也不敢来招惹了。

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大脑都是混乱的,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思考,脑子里闪过最多的画面,竟然是那个女野人给我喂肉的画面。我当然不是喜欢它,只是那种感觉很复杂,我找不到该杀它的理由。

下半夜的时候,我们找到了一个落脚点,周围较为开阔,地势稍高,而且很干燥。

我们两拨人聚在一起开始扎帐篷,并且准备一些吃食,互诉分别后的经历。杨哥这边的情况和我猜测的差不多,在尸参的追赶下,所有人都失散了,这附近又是野人的底盘,所以最后都在野人窝里相遇,也并没有什么意外的。

直到此时,我才将想起,现在所有人都汇合了,就差谭刃了!

谭刃去哪儿了?

我问杨哥等人有没有遇到过谭刃,众人纷纷摇头。

周玄业从大开杀戒以后就一直没说话,这会儿也是直接钻进了帐篷里睡觉,和平时的为人处世,完全是两个人。我总觉得周玄业身上出了什么事,但人还是那个人,脸还是那张脸,没有任何变化。

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他性格大变?

尽管我此刻并不想和周玄业多做交流,但想到音信全无的谭刃,还是不得不钻进了帐篷,问他:“老板,你说……”

“别说话。”

我话才起了个头,就被周玄业打断了。他缩在睡袋里,脑袋全部钻了进去,如同一只大型的绿豆冰棍儿。

紧接着,他又道:“你是想问谭刃的事?”

我心里咯噔一下,周玄业为人守礼,他从来没有叫过谭刃的名字,一般都是叫师兄的。

“嗯。”

周玄业依旧没冒头,道:“我有办法找到他。”接下来,我们就再没有其他交流中。

帐篷外传来宋侨明叫我吃饭的声音,我钻了出去,众人喝着饼干糊,心情都不怎么好。我相信,在宋侨明等人的心里,之前大开杀戒的一幕,并不是他们所希望的,但谁有立场指责周玄业呢?如果不是他,杨哥等人根本逃不出野人窝。

这本身就是一件很纠结的事,我们的原计划就是大开杀戒,但我们没料到的是野人的态度,它们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残暴。计划如期进行,所有人都平安逃出了野人窝,但我们却高兴不起来。

片刻后,宋侨明看了看帐篷,压低声音对我说:“他怎么?”

这个他自然是指周玄业。

我道:“睡了。”

宋侨明抹了抹嘴,道:“恕我直言,你有没有觉得,周老板有问题?”

连宋侨明这个外人都看出来了。

我心情沉重的点了点头。

他又问道:“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我摇了摇头,道:“不知道,我也觉得很棘手。”

杨哥沉声道:“所幸,他是对这外人下手。”

乌史铃一行人没有跟我们在一处,而是围着那个姓龚的,绰号叫傻大个的人说话。这次的事情,显然让他们对我们这伙儿人产生了恐惧心态,我能感觉到,连跟我关系最好的乌史铃,也有些回避我们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众人继续上路往回走,沿途,周玄业也并没有说过要怎么寻找谭刃,我也不好开口问。

到第三天时,我们回到了那个放尸体的树洞里,那具尸化过的白毛尸,在爆发过后,开始露出萎靡的现象,身上的白毛一撮撮的往下掉,尸身也有了腐烂的迹象。

当周玄业将它身体中的控尸楔拔出来时,整个遗体更是直接裂成了碎块。

宋侨明道:“把碎尸带回去,我爷爷更伤心。”说完,便挖了个坑,就地掩埋了。

我们现在手头只有一具遗躯,第三具白毛尸以及谭刃都不见踪影。

乌史铃等人商议一番后,决定先行回去,众人相识一场,也算朋友,互换了联系方式,两拨人就分道扬镳了。

临走时,小眼睛突然对我说:“他有病,如果有需要,可以到活人堂来。”

我心里打了个突,问道:“你知道他是怎么回事?”

小眼睛道:“我功力不到家,不知道,但我们当家的或许知道。有需要,可以来试一试。先走了。”

经历过这一番折腾,宋侨明也不执着于第三具尸体了,只说找不到就算了,将谭刃找回来后,咱们就回程。众人都看向周玄业,想看看他接下来的打算,在寻人方面,谭刃才是专家,我不知道周玄业所说的办法是什么。

第七十八节 积尸地

在与乌史铃等人分别后,我们几人便开始闷头赶路。整个过程中,一直是周玄业在带路,他说自己有办法找到谭刃,但却根本没有任何表示,而我们所行进的路线,完全就是一条回程的路线,如果不是知道谭刃和周玄业的关系,我几乎都要怀疑周玄业是不是打算不管他了。

两天之后,我的眼前,已经出现了当初寄身了一周多的山崖,当然,众人此刻并没有要上去的打算,周玄业依旧闷不吭声在前方带路。这段时间,他显得非常的不正常,我试图问过两句,但都被他以一种很伤人的语气给堵了回来。

具体他是怎么说的,我也不想回忆了,总之并不是什么好的记忆。

最终,宋侨明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斟酌着开口说:“周老板,先别顾着我们赶路了,我晚一些回去不要紧,就算尸体找不齐也不要紧,还是活着的人重要,咱们先找到谭老板要紧啊。”

走在前头的周玄业闻言,立刻停下了脚步,侧头道:“这里,已经是野人山的边缘了,咱们就在此分手吧。”

“分手?”这话让宋侨明瞪大了眼。

周玄业道:“我去找师兄,这个过程会有些麻烦,你们不必跟着我在这里浪费时间。”说着,他又看向跟在我们身后的那具自己行走的遗体,道:“这具尸身,我走不了,你们自己抗回去吧。只找到了一具尸体,所以之前咱们谈妥的价格,我也只抽三分之一。”

宋侨明抹了把脸,说:“周老板,你这话就不对了,你把我们当什么人啊,大家伙儿这一个月相处下来,我老宋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吗。哪能放你和小苏两个人在这林子里找人,那得找多久?多危险?”

不等周玄业开口,杨哥便沉声道;“人多力量大,也好找一些。”

顺子也跟着点头。

周玄业却并没有回答宋侨明的问题,而是道:“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你们都离开,我一个人留在这儿。”他示意了一下我。

霎时间,我心里就觉得火气蹭蹭往上冒,道:“老板,其余人走不走我不管,但我不会走。”

“理由?”周玄业不冷不热的说了一句,他平时是个很爱笑的人,但这段时间里,脸上却几乎没有任何表情。

“……老板对我不薄,如果这种时候我自己回去,我还是人吗!”

周玄业最初是一脸冷漠的,最后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嘴角忽然笑了一下,露出一个颇为古怪的表情,说:“既然你这么忠心耿耿,那我就只好成全你了。”说完,示意宋侨明等人先走,你神情很是冷漠。

宋侨明等人面面相觑,又试图劝周玄业回心转意,但都没有成效,几人叹着气,最终只能分道扬镳。临别时,宋侨明将我拽到了一边,压低声音说:“小苏,你真不跟我们走?你不觉得周老板不对劲吗?我总觉得,你跟他在一起会出事儿。”

我何尝不知道周玄业不对劲,但这又能如何,真让他一个人在这丛林里?鬼知道他会整出什么幺蛾子。

“宋老板,多谢你的关心,但我心意已决,我必须得留下来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宋侨明见此,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也罢,那你自己千万要小心。周老板最近不对劲,你要多提个心眼儿。”说罢,忽然递给我一样东西,塞进了我的裤兜里。我一摸,发现是一支手枪。

我大为吃惊,刚要开口,宋侨明冲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我不要说出来,旋即附耳低声道:“凡事留一手。”紧接着,杨哥和顺子等人一一向我们道别,不多时,几人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

原本浩浩荡荡的队伍,经过两次分手,最终只剩下了我和周玄业两人。

两个人,两只装备包,孤零零的,在这毒瘴横生的滇缅丛林里,渺小的蚂蚁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周玄业阴阳怪气的,一句话也不说,就像他自己赶的尸体一样,我走在他身后,几个钟头,也不见说一句话。

最后我有些憋不住了,道:“老板,咱们现在究竟是往什么地方走?”

周玄业头也不回,道:“有水的地方。”

经他这句话一提醒,我猛地想起来,我们现在所行进的方位,不正是当初我们捕鱼扎营的那个位置吗?他难道是要往那条水源处而去?我们现在去那个地方干嘛?那地方不是有很多尸变的毛尸吗?

我心中沉了一下,道:“去哪里干什么?谭刃是在湿沼地失踪的,要找人也应该去……”

不等我话说完,周玄业直接将我给堵死了:“怕的话,现在去追宋侨明还来得及。”那语气中,有毫不掩饰的轻蔑。我被他这不阴不阳的态度弄得火起,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周玄业,你他妈的到底出什么事了,有事你说出来行不行,别他妈阴阳怪气的!我怎么招你惹你了!”

这一嗓子吼完,周玄业的脚步顿了一下,另一只手,忽然摸向了自己肩后,搭在了露出来的剑柄上。

我吓了一跳,猛地后退一步,那一刻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下意识的摸向了宋侨明给我的枪。

“呛。”司鬼剑瞬间被拔了出来,我立刻掏出了手枪。说实话,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人在危机情况下一种下意识的反应,我自己都想不到,自己竟然会那枪对着周玄业。

然后下一秒,周玄业的剑却并非朝我而来,而是朝着右下方的位置猛地一插,便见一泡黑水溅了出来。我愣了一下,探头一看,发现原来是他脚边的植被植被中,竟然躲着一只硕大的,足有人头大小的黑色蜘蛛。

而此刻,司鬼剑直接将这只蜘蛛给戳穿了。

做完这一切,周玄业还剑入鞘,而我因为震惊,却忘了收起自己手里的枪。他转头看了看直直对着他的枪口,嘴边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容,发出一声嗤笑,紧接着二话不说,转头继续往前走。

这一瞬间,我被一种惭愧给笼罩住,那种感觉难以言说,因此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什么勇气再开口质问什么。最终抵不过内心的煎熬,我还是道了句歉:“老板,刚才是我太小心眼了,你别往心里去。”

周玄业没回我,直接无视了。

日落西山之际,我们又回到了当初的那片水域。

时隔十多天,又下过两场雨,因此我们之前扎营的痕迹早已经不见了。唯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之前我们扎的那支木筏子还半搁浅在岸上。看见它,我仿佛就看见半个月前众人齐心协力扎木筏的场面,一转眼,都已经各奔东西了。

这会儿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水面上铺散着一层金色的波光,周玄业在水边站了会儿,拿出了一个罗盘,紧接着,他在原地慢慢调整方位,便开始想着罗盘红线所指的位置而去。

我很快就记起,这个位置,是当初最先出现绿毛时位置。

当时我以为时周玄业在上厕所,结果蹲在那地方的却是一只绿毛。后来一番折腾,我们只想着快点儿离开这个鬼地方,也没有去那个绿毛当时出现的位置打探过。

现在看来,周玄业明显是朝着那个位置而去的。

我跟在他身后,仔细留意着周围的动静,毕竟天快黑了,当初还有个紫毛差点儿被我烧死,也不知它是不是还在这附近逗留。据说毛尸没有搬家的习惯,一般在哪儿‘出生’的,就在哪儿活动,我估摸着,那紫毛应该也在附近,只怕天一黑就会出来作祟,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相比起我心中诸般焦虑,周玄业却显得不疾不徐,按照罗盘的指示慢慢朝前走,方向偶尔会有一些变化,但都在一个大方向内。

十多分钟后,周玄业停下来脚步,与此同时,我的鼻子里,闻到了一种熟悉的气味儿。

尸臭味儿。

非常浓烈的尸臭味儿。

我朝前方一看,只见前方是很大一片空地,并没有植被生长,而整个空地,却呈现出一种黑褐色,并且空地表面,还有一层黏糊糊的东西,也不知是什么。

那浓烈的尸臭气息,就是从这片空地中散发出来的,黏糊糊的空地表面,还散布着许多块状物,一开始我没认出来是什么,直到我蹲下身,近距离的去观察离我最近的那个块状物时务才发现,那竟然是肉。

有些是野兽的肉,有些则明显看得出来是人肉,因为肉里包裹着人骨,非常容易分辨。

我立刻意识到,之前那些毛尸,很可能就是从这一片空地诞生的。

这是一片积尸地。

第七十九节 怀疑

当初远征军北退时,队伍是相当庞大的,后来逐渐死的几乎全军覆没。在这个过程中,活着的人,出于对战友和死者的哀悼,往往会将尸体堆放在一处,一期战争胜利后,这些尸骨能被运回自己的国土,而不必运回家乡。

抗日战争时期,这样的积尸地或者说尸坑遍布全国各地,非常多。

之前我还看过一篇报道,一个建筑工地在挖地基时,挖出了一个布满白骨的尸坑,那就是积尸坑,由于当初打仗打的太久,死的人太多,这些积尸坑所在的位置,都逐渐被认为忘却了,所以最终等待抗战胜利,尸骨返回故土的初衷也没能实现。

这里独特的环境,或者说风水,使得很多尸体没有完全腐烂,甚至产生了尸变,一到晚上,感受到活人的阳气,就会出来作祟。这上面那些黏糊糊的东西,或许就是尸体分泌出来的油脂。

周玄业跟我讲过,老尸油,就算是泡在热水里,也很难化开。

一眼望去,积尸地仿佛看不到尽头,雨水过后,地气的蒸腾,使得尸味儿更加浓烈。我不有戴上了防毒面具。这玩意儿戴的久了,有时候感觉脸都不像自己的了。

周玄业也同样戴上了防毒面具,并且爬上了附近的一个大树,拿着望远镜观察起积尸地来。

我心中觉得疑惑,难不成他认为在这里能找到谭刃?

这积尸地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肉块儿?

野兽的肉块儿我可以理解,或许是有野兽误闯了积尸地,被诈尸的毛尸给撕成了碎块,但那些人肉块儿又是怎么来的?

就在我疑惑间,周玄业突然出声:“找到了。”他看那着望远镜,看向东边的位置,显然是发现了什么。紧接着,他就下了树,给我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跟他走。

接着,他抬脚,直接踏入了积尸地。

我赶紧跟了上去。

在积尸地上行走的感觉并不好,一脚踩上去滑溜溜的不说,泥土的土质也不一样,有些地方硬,有些地方软。硬的地方很容易摔跤,软的地方一脚踩下去,大半个脚背都陷了进去。

我这鞋是高邦的户外防水靴,质量本来是很好的,但也禁不起这热带雨林一个月的磨砺,穿起来有些松了,特别是脚垫子里面。坑坑洼洼的,有种它随时会壮烈牺牲的感觉。

我俩谁都不想在积尸地里摔个狗吃屎,因此走起路来都非常小心。越靠近积尸地,能看见的东西就越来越多。有些泥土里,可以看到露出来的白骨,有些尸体没有腐烂,露出一只干腊肉一般的手来,油腻腻的伸向天空。

有些尸体干菜整个裸露出来,造型扭曲的半陷在泥土中。

这些都不算什么,真正恐怖的是,每隔一段路,就能看到积尸地上有一些洞口。那玩意儿一看就是尸洞,很显然是有毛尸‘住’在里面。

天就要黑了。

一但黑夜彻底来临,这些住在洞里的毛尸,就会从里面爬出来,光是想一想那个情景,都让人头皮发麻。

我心里着急的不行,但周玄业这丫,却依旧是不疾不徐,仿佛根本不担心有毛尸从洞里钻出来。片刻后,我们走到了积尸地的中央位置,越来越多的尸体裸露了出来,最为奇怪的是,这些尸体的身上,并没有长毛的迹象,也就是说,它们并没有产生尸变。但它们周围的泥土,都有被翻开的迹象。

很明显,这些尸体,是被人为从泥土中挖出来的。

这还不算什么,最让人心头发悚的是,这些尸体的身上,赫然还有被啃咬过的痕迹。我最初乍一看,以为这些尸体是被野兽给扒拉出来啃了的,但仔细一观察,那尸体身上的咬印儿,哪里是什么野兽,反倒像是人咬出来的。

难道是有人把这些尸体给挖了出来,并且还在咬它们的肉?

什么人会这么变态?

就算是野人,也没有吃尸体的习惯吧?

就在我震惊不已,心里频频猜测之际,周玄业突然惊呼一声,不等我反应过来,一个黑影猛地从黑暗中窜来出来。光线太过昏暗,那黑影是什么东西我都被看清,就被它给按在地上了。

这一按,就是脸朝下,尸油糊了我一脸,我只觉得一双手按住了我的双肩,一个沉重的东西压在我后背上。这一刻,我意识到压住我的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人!

难道是那个咬尸体的人?

这个认知让我觉得分外恐怖,当下就大力挣扎起来,整个过程,就发生在顷刻间,没等我多挣扎几下,一股剧痛顿时从脖颈处传来,靠,咬了我一口!

但这一咬,反而让我镇定下来,我当下不再挣扎,而是用手立刻去摸兜里的枪。就在我将枪掏出来,正打算反手朝背上的东西开一枪时,一只手突然在我后脖子上重重的来了一下。

后脖子处是人神经汇总的地方,这一击,我浑身就跟触电一样,所有的力气为之一卸,手里的枪直接就掉到了地上。

是谁在打我?

要知道,我背上趴着的这个人,两只手都按在我的肩膀上,可伸出来的那第三只击打我脖子的手又是哪儿来的?

一个人总不至于长三只手吧?

我下意识的看向周玄业之前所处的位置,但却发现人不见了,地面上只插着那一只司鬼剑,再然后我就没有意识了,因为多出来的那只手又击了一下,这下就直接将我给弄晕了。

而我晕过去的瞬间,我的脖子还被那怪物一样的人咬着,我感觉到对方在吸我的血,大口大口的吸,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要死了。这样的失血量,它再这么吸下去,我肯定醒不过来了。

所以,当我真的醒过来,发现自己还活着时,别提是什么心情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去摸自己的脖子,立刻摸到了一圈纱布。

与此同时,我看到的是帐篷,帐篷外面升着篝火,橘黄的火光,透过帐篷照射进来。帐篷上还有两个人影。

两个?

我愣了一下,猛地坐起来,顿时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顾不得太多,我拉开了帐篷的拉链,探头往外一看,赫然是谭刃和周玄业,二人正架着火在煮水。

“老板。”我下意识的叫了声,却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为什么一醒过来自己会在帐篷里,为什么谭刃会突然出现?

这一出声,周玄业立刻道:“你醒了,太好了,都昏迷一整天了,赶紧过来喝水。”此刻,周玄业面色如常,哪里还是我晕过去之前那么阴阳怪气。

我更加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了,不由狠狠在自己腿上掐了一把,真疼。

这疼痛让我的大脑清晰了一些,我爬出帐篷,坐到了火堆边,看了看周玄业和谭刃,道:“怎么回事?”

谭刃没出声,周玄业道:“你被一只毛尸给咬了。”

一只毛尸?

真的只有一只吗?

或者说,扑倒我的真的是毛尸?

我回忆了一下,那东西按住我肩膀的手,并没有利爪一类的东西,最重要的是,就算是毛尸,也不可能有三只手,更不可能懂得打人的脖子!这么一想,我便直接问了出来,末了,又道:“老板,你确定,真的是毛尸吗?”

我被扑倒的时候,周玄业在哪里?

我说完,周玄业却是面露愕然之色,道:“你在说什么?哪里有什么第三只手,你被毛尸咬了后,就直接晕过去了,是我救了你。”

在此之前,我是很信任周玄业的,但不知为什么,现在他的这番解释,我却觉得不那么可信,但我没有再继续追问,而是看向谭刃:“那么你呢?你这段时间去哪里了?”

谭刃面不改色的说道:“失散之后,我有回那个山崖找你。没找到,然后以为你是被这一带的野人抓了,所以就四处找了。”

我觉得心中发冷,谭刃说的这话,我并非不信,但却少了一个前提。

那就是,虽然两位老板对我不错,但我毕竟和二人相处时间不长,又怎么比得上他们多年的师兄弟感情?当时周玄业失踪后,以谭刃和周玄业的关系,谭刃肯定会设法寻找周玄业。

在周玄业没找到之前,他是不可能半途放弃,转而回来找我的。

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所以谭刃这话,明显是在骗我。

我摸了把脸,心里隐隐有一个猜测,但又觉得太过匪夷所思,甚至有点儿唾弃自己,怎么会冒出这么阴暗的思想。

最终,我决定装傻,现在我们还处于危险的丛林里,说再多也没用,不管有什么,都还是等回了深圳再说。

压下心头那种强烈的不信任,我笑了笑,道:“原来是这样,害的我和老板担心死了。你不知道,你失踪之后,老板脾气变得特别暴躁,我天天都挨骂。”

周玄业哈哈大笑,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小子,别记仇了行不行?你老板老板的叫,我听着怪别扭的,不打算认我这个哥了?我那几天心里着急,说了些混话,你要是觉得不解气,打把,我不还手。”

我搓了搓手,道:“打完不扣工资吗?”

谭刃道:“我做主,不扣。”当下,我也不客气,压着周玄业将他揍了一通。

三人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气氛变得和平日里一般无二,但大约只有我自己清楚,心中那颗怀疑和不信任的种子,正在不断的长大。

周玄业变脸太快了,还有谭刃的谎言,他们究竟在遮掩什么?

第八十节 拦路虎

一边吃东西,周玄业一边将话题带了过去,在丛林里待了将近一个月,对这里的环境也熟悉了,在这里等待着,也不像之前那么难受和两眼抹黑了。周玄业估计,我们回程的时间会快一些。

在此过程中,我试图询问第三具尸体的下落,我以为谭刃会知道,但他只说自己不知情。

一切都显得诡异起来,我忍不住去摸自己脖子上的伤口,问道:“咬我的毛尸有没有毒?”

周玄业道:“尸毒当然有一点,不过我帮你处理过了。这次失血有点儿多,这两天咱们走慢点儿,我先背你一程。”

“是吗,周哥,那就麻烦你了。”我笑了笑,低头喝热水,无数的疑惑,就如那还在小锅里翻滚的水一般蜂拥而至。谭刃消失后发生了什么?第三具尸体的去向?参巢里惊走尸参的东西是什么?周玄业在前几天性格大变的原因是什么?他怎么会知道谭刃会在这附近?那个偷袭我的东西,为什么会有三只手?积尸地的尸体是谁挖出来的,又是谁咬的?这一切难道是我的错觉?

甚至,我心里有个阴暗的想法,当时那第三只手,会不会是周玄业的?是周玄业把我给打晕了?

那么他为什么要打晕我?

难道是为了帮助那个在吸我血的人?

吸我血的明显不是毛尸,他为什么要骗我?

莫非……那个人是谭刃?

谭刃那个有接触性洁癖的家伙,怎么可能喝人血呢?

我下意识的看向谭刃的嘴,由于喝了热水的缘故,他的嘴唇在这一刻显得特别红润,跟染了血一样,看的我分外不舒服。

仿佛是察觉到我的目光,谭刃微微侧身避了一下。这个动作,让我更加疑惑,按照谭刃平日的脾气,我如果莫名其妙盯着他看,他是不会躲的,而是直接将我从头骂到脚。

但现在,他却下意识的躲避了一下。

我心里咯噔一下,心说:不会吧,难道真被我猜中了?谭刃竟然喜欢吸人血?

可、可这也说不通啊,以前没看出他有这种癖好啊!再说了,如果他喜欢吸人血,而周玄业又帮他把我弄晕,那我现在哪里可能还活着?

大约是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情太多,当我发现自己竟然冒出这么一个阴暗的猜测时,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不由得缩了缩脖子。

天气已经凉了,本就是入秋的天气,耽误这一个月,已经是深秋了,丛林里特别的冷,夜风呼呼的刮,火苗呼啦啦的随风跳动,此刻的冷,不仅限于肉体,还渗透到了灵魂里。

某些怀疑一但发芽,就会迅速生根,我突然觉的,自己身边坐着的两个,不是人。

这是一种非常恐怖的感觉,在莽无人迹的原始丛林里,你身边的两个人,可能会随时化身为吸人血啃人肉的怪物,光是想到这个,都够胆战心惊的。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裤腿,紧接着我就意识到宋侨明给我的枪不见了。

我记得当时我被击打了一下,枪支掉在旁边了,如果周玄业解决了那个吸我血的‘东西’,那么应该会帮我把枪收起来才对。

这么一想,我便问了出来。

周玄业神色不变,如平日一般温和,道:“当时情况太紧急,也没注意,我们还有两杆长枪,少一把也不碍事。”

所谓的那两支长枪,一支属于我,但现在放在谭刃旁边,一支原本就属于周玄业。

按理说,谭刃和周玄业身手了得,就算是分武器,也应该给我这个身手较弱的人分一杆枪防身才对。我怎么有种,他们在卸我武力值的错觉?

不行!

我伸手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

不能再瞎想下去了,越想越远,也越想越黑暗了,不论怎么说,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多亏了周玄业二人。要知道,半年前,我还是个住在不到十平米城中村里,每个月都为房租发愁,啥都不懂的傻小子。这半年来,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既有物质上的,也有精神上的,它们足可以改变我的一生。

或许这个过程中,有很多艰苦和危险,但至少目前来看,这一切都值得。

这二人没有害过我,我如果再因为一点点怀疑,就东想西想,想些越来越离奇黑暗的东西,未免太狼心狗肺了一些。

这一掐果然有用,疼痛让我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给甩出了脑海。有些东西,既然周玄业二人不想说,我也不打算问了,或许等我们更信任对方一些的时候,会有答案,但肯定不是现在。

当下,我也配合着将所有的不快都揭过去,三人一边吃喝,随意聊了些有的没的,便钻进帐篷里睡觉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我们收拾行装上路,由于伤在脖子处,靠近血管,不能有太大的运动量,因此走走停停,偶尔背一路,让我想起了风水轮流转这句话,要知道几天前刚才尸巢里将周玄业扒拉出来时,我可没少背他,脚都烂的火烧火燎了还背着个一百多斤重的老爷们儿,差点儿没把我给累死。

两三天后,脖子上收了口,我便自己走了,由于熟悉了丛林的环境,因此走出去时倒也没遇到什么危险,中途有一些野兽,我们放两枪,也就被惊走了。

等终于走出滇缅丛林,看到一些人迹时,我感动的差点儿没出来。此刻三人面面相觑,一个个狼狈的比野人还野人,臭的和尸体也差不了多少了。所幸谭刃的洁癖只针对人体接触,否则他肯定得被逼疯了。

我们之前阴了那人贩子一把,担心遇上她们的人,所以回程的时候特意绕了一下路,就在我们要绕出丛林,进入片马的公路地段时,几辆车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力。

那时三辆很不起眼的面包车,看上去很脏,之所以会引起我们的注意,是因为它们很整齐的靠边停着。不仅如此,车边上,还有几个人在抽烟。那几人都带着墨镜,穿着防寒的冲锋衣,和我们三个脏兮兮的人一照面时,一点儿都不惊讶,反而面露兴奋之色。

正常人突然看见我们三个脏的不成样子的人结伴自丛林中出来,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应该是惊讶和打量吧?

这几个人,怎么这么兴奋的感觉?

不等我明白过来,那几人已经朝着我们围过来。

为首一个戴着墨镜和防风口罩的人说:“终于等到你们三位了。”

谭刃皱了皱眉,道:“你们是谁?”

那人道:“三位忘了,咱们之前在林子里打过一架,谭老板您的枪法可不咋地啊。”

我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立刻明白过来,不由道:“你们是傅楠的人?”

那人虽然没露脸,但还是笑了笑:“哈哈,就是我们,弟兄们在这儿等了好几天了,问宋老板你们什么时候能出来,他也说不知道,大冬天的,可把我们等苦了。”

看样子宋侨明等人也安全出来了,只怕还被这帮人拦截过,我立刻问道:“冤有头,债有主,你们没有伤害他们吧?”

那人耸了耸肩,道:“当然没有,我们又不是黑社会的。”

我心说你们这都不叫黑社会,那什么才是黑社会?

“三位,请吧。”说着,那人做了个手势,示意我们上车。

谭刃不疾不徐道:“如果我们不呢?”

那人又笑了一下,说:“问题总是要解决的,逃避可不是办法。”说话间,面包车的车窗放了下来,我这才知道,那车里还有其他人。对方的总人数加起来,至少十四五个,看样子都是带着家伙的。

这地方又没有人烟,枪战起来,只有我们吃亏的。

看样子,这一趟是免不了的了。

当初周玄业出于权宜之计,忽悠了傅楠,现在可怎么办?

周玄业沉声道:“我去就行了,放了他们。”

那人做了个抱歉的手势,道:“不好意思,我们老大说的是,你们三位,都得请过去。”

谭刃冷哼一声,当先朝着其中一辆面包车走上去,直接放下装备包,在车上翘起了二郎腿,一副毫不在乎的模样,我也只能钻进了车里。

第八十一节 神秘八字

由于太累,因此上了车,没坚持多久,我便靠着软垫睡着了,中途颠簸着醒了几次,只见车辆已经驶入了繁华市区,具体是哪儿不知道,但肯定不是片马那个小地方。

最后,汽车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了下来,沿途高速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这个城市是昆明。

为首那人摘下了口罩,引领着我们进了酒店,装备什么的,自然是强行被扣留在车上了。我们三人走进酒店时,服务员的目光跟生了根一样盯着我们不停的打量。估计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脏的人住酒店吧,其中一个受不了味儿,下意识的捂住了鼻子,最后又连忙道歉,一脸惶恐。我看得出来这地方是高级酒店,很讲究服务质量,八成是怕我们投诉。

对方是个年轻小伙子,看他那么紧张,我便道:“没事。”说话间,那领头人拿了事先订好的房卡,在服务员的带领下进了房间。

那是个三人的套房,很大,挺豪华的,我以前只住过小旅馆,又脏又破的,相比之下这儿环境太好了,毒贩子还真是有钱呐。

不过既然有钱,干嘛不多开两个房间,让我们挤一起,未免太小气了。

这么一想,我便顺口调侃了一句,对那个领头的说:“你们老大太抠门儿了,多弄两个房间呗。”

那人笑了笑,说:“这跟抠门没关系,一个房间我们好看守,三个房间,万一你们跑了咋办?”这话把我给噎住了,合着是这么个原因?

周玄业像是知道一样,挥了挥手,道:“装备都被你们搜了,你弄两身衣服,我们先洗个澡。”

领头那人立刻退出去,还关上了门,只听他在外头说道:“看好了,别让人跑了。”

我将门打开一看,外面站着两个兄弟在走廊上晃来晃去,一见我开门就警惕的围了过来。

周玄业从我后面将门一按,啪的关上了,说:“别管他们,先休息好了再说。”

谭刃那龟毛,早就第一个冲进了浴室里,生怕我们比他快一步。一番洗漱完毕,天已经黑了,身体虽然疲惫,但白天我们在车上睡的比较久,这会儿也睡不着,便各自躺在床上,打开了电视,随意挑了个综艺节目,一边看,一边闲聊。

电视里的主持人,时不时的说两个网络新词儿捧腹大笑,我却听不懂是什么意思,顿时有种自己跟社会脱节的感觉,于是我干脆爬起来上网了,在一些时下的热门网站里转悠起来。

正转悠着,我们的房门突然被打开了。

我忍不住道:“我说你能不能敲敲门,我们三个连内裤都没得穿,你好歹尊重下隐私行不行?”除了酒店提供的睡袍外,还有一次性的裤衩,不过撕开包装袋,一大股消毒水的味道,所以我们最后就裸奔了。

“对不住,对不住。”他手里拎着篮子,说是给我们准备的衣服,紧接着又摸出一个平板电脑,道:“我们老大想跟三位通话。”说话间,平板电脑转向我们,傅楠的模样赫然出现在平板上。

这种时候,我可一点儿也不想跟他来什么视频通话,所以闪到了一边观看。

看背景,傅楠应该是在某个娱乐场所,没有什么杂音,大概在比较高级的包厢你。

一个月不见,那张脸看起来还是那么让人生厌,我想起了之前的诸多不快。

奇怪的是,这人平日里总是缠着周玄业,但今天不知哪里抽风了,竟然先跟谭刃打招呼,最后所说的,也无非是些场面话:“谭老板,周老板,不知道小六他们办事有没有什么不周的地方,如果有还请两位多海涵。按理说,我该亲自来接你们的,但现在确实有事走不开,所以怠慢了。”至于我,自然是被无视了。

谭刃显然也有点儿意外,诧异的挑了挑眉,才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算是回应。傅楠也不恼,扯了两句没什么边际的话,就断了线。我觉得今天姓傅的有些奇怪,他一向是周玄业的狗腿,今天怎么去舔谭刃了?

周玄业显然也很意外,说道:“这小子是不是在打你什么主意?”

谭刃躺在床上,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道:“莫非想将我也收编了?这小子胃口也太大了。”

我道:“可是收编你又什么用?你什么也不会啊。”话音刚落,谭刃顺势抄起一个枕头砸我头上,说:“这屋里,谁最没用,难道没有自知之明吗?”

“……”是,是我,我最没用行了吧?

这么一番折腾,我也来了睡意,便蒙头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众人收拾了一番,那领头的人便退了房,带着我们重新上车,这次,却是往一家私人住所而去。

那是一栋不怎么起眼的小别墅,车子驶进去,进了房门,姓傅的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落座之后,他挥了挥手,闲杂人等便一概退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了我们三人。

原以为他要提的是让周玄业贩毒的事情,但没想到,他却开门见山的对谭刃说:“帮我找一个人,找到他,以后我也就不纠缠你们了。”

找人?

怎么突然要找人?

谭刃问:“什么人?”

傅楠道:“这个你就别多问了,我傅楠说话,说到做到。”紧接着,他直接递给了谭刃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个生辰八字。

傅楠道:“越快越好,还有其它势力在找这个人,我们必须要先一步找到他。”

我看了看那个八字,1988年4月21日下午5点,男。

谭刃拿着那张纸看了看,片刻后,他放下那张纸,道:“这个人,跟你什么关系?”

傅楠不答,而是问:“谭老板,能不能找到?只要能找到他,事成之后,我不仅不会纠缠你们,还会有重谢。”

谭刃微微眯了眯眼,道:“生辰八字都有,小问题。但是我接活你是知道的,我必须得弄清楚,你找这个人的原因。”

傅楠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声音也冷了下来,说道:“谭老板,我知道你接活的规矩,你放心,我不会害这个人的。”谭刃的目光直勾勾和傅楠对视,两人没有一个人移开眼睛,这一刻,傅楠的神情看起来不像是说假话。

谭刃捏着纸条,旋即闭上冷眼,但他的手指,却微微动了起来,我知道,这丫已经开始干活了。约莫二十多分钟左右,谭刃突然睁开眼,目光中透露着一丝疑惑,意味深长的打量着傅楠,道:“这个八字有些棘手,我得回深圳一趟,取些东西才能做决定,你要找的这个人,也在深圳。”

傅楠眼中精光一闪,道:“没错,他有很大的几率就在深圳。”

谭刃道:“所以我得回深圳一趟,有意见吗?”

傅楠搓了搓手,显得很兴奋,道:“我跟你们一起走。”当下,便打了个电话,吩咐手下订最近一班的机票。看得出来,他要找的那个人,对他来说,应该很重要,甚至比他目前最关心的贩毒还要重要。

那个人,究竟是谁?

由于傅楠全程陪同,因此我也没办法问太多,直到回了事务所,这事儿才算有了眉目。

唐琳琳一见着我直接就来了个熊猫,道:“天天,你们怎么一走就这么久啊,我都以为你们三个私奔了,不要我了,急的饭都吃不下了。”

我道:“私奔也肯定带上你啊,我看看,咦,不是吃不下饭吗?怎么胖了一圈儿?”

唐琳琳噎了一下,锤了我一拳,又自顾自的跟周玄业表忠心去了,直到这时,她才看见随行而来的傅楠,不由怒道:“怎么又是你,你还来干嘛?”

傅楠闻言冷哼了一声,翘着二郎腿道:“干嘛?反正不会干你就对了。”

这种颇具侮辱性的字眼,用在一个姑娘身上,实在是有些混蛋,我不由得开口道:“琳琳,他说的对,种族不同是干不到一起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隔壁宠物医院上个月捡的那条癞皮狗才是他的真爱。”

唐琳琳正气的瞪眼,闻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搂着我的手臂装模作样道:“是啊,不过那条癞皮狗前几天做绝育了,估计某些人就是想干,人家小狗狗现在也不答应了。天天,我现在怎么越来越喜欢你呢,来,亲一个……”她嘟着嘴凑上来,不过太矮了,垫了半天脚也没靠近我脖子,最终我道:“算了琳琳,猥亵儿童是犯法的,我可不想进局子。”

“你儿童,你全家都儿童!看看我这对酥胸,你眼睛白长的啊。”她愤怒的踩了我一脚,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显得很郁闷。

姓傅的被我们损了这一顿,气的脸都黑了。至于谭刃和周玄业二人,完全一副看好戏的心态,等我们将人损够了,眼见着傅楠要发飙时,谭刃才开口,道:“这个八字有问题,在云南我已经看出来了,只是当时不好说。”

傅楠脸上的怒容一收,微微皱眉,道:“那现在可以说了?有什么问题?”

谭刃将那张纸条拿出来,放在桌案上,手指敲了两下,道:“这个人,不存在于这个世上。”

第八十二节 突如其来

这句话,让众人都愣了一下。

什么叫不存在于这个世上?

不等傅楠开口问,谭刃便道:“换句话说,这个八字,是自相矛盾的,即便有这么个人,这个也应该是个女人,不该是个男人。即便有这么个男人,这人的四柱也很难对上。所以,你这个八字有问题,给你这个生辰的人,应该是搞错了。”

傅楠脸色顿时更黑了,咬牙切齿道:“那臭婊子竟然敢骗我!可恨。”

我忍不住道:“你要找的那个人,究竟是干嘛的?”

傅楠呲牙,道:“仇人。”言毕,便不再多说,起身道:“我会弄到真实的信息,明天我再过来。”他话音刚落,突然手机响了起来,傅楠低头一看,也顾不得我们在场,直接就接电话了。看样子,这个电话对他来说比较急。

“什么?”一接电话,听了没两句,傅楠的神情就大变了。

紧接着,他骂了句娘,说道:“还救不救的活?送送送,洗胃去,他妈的,竟然敢给我来这一手。老头子那边怎么样?”

“不能让他知道这件事情。什么?找到了!靠!”

随即便听砰的一声,姓傅的狠狠的将手机给摔了,砸在了地板上,整个人的神情,就像一只发了狂的野兽。

众人面面相觑,连周玄业和谭刃都懵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傅楠做出如此反应?

根据电话的内容来听,那边似乎有什么人闹自杀了,而且傅楠跟那个人的关系,应该不是很好。

刚才他说的找到了又是什么意思?

不等我们想明白这事儿,门外突然出现了一个让我意想不到的人。

那是个五十多岁,头发已经有些发白的老人家,人还站在门口,就已经在喊我的名字:“天顾。”

“院长!”我忍不住叫出声,随后立刻迎了上去。等我迎上去时,才发现老院长身后还跟了一帮人。

其中一个也是个老年人,精神抖擞,头发花白,穿着一身象牙色的唐装,手里拿着一串血红色的珠子,走动间,发出清脆的金石之声。那是一位,一看就非富即贵的老人家,而此刻,那个老人家就跟在老院长的身后,并且将目光直勾勾盯着我。

不等我反应过来,傅楠脸色不善的喊了句:“爸。”

爸?这老头是他爸?

说话间,那老人家进了屋子,开始打量我们的事务所,走到傅楠身边时,突然扬手就甩了一个耳光,喝道:“孽障!”

平日里嚣张跋扈的傅楠,这会儿见了这老爷子,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紧接着,那老爷子便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背后做了什么手脚,再敢有下一次,你就给我滚出去傅家!”

傅楠闻言,摸了摸脸上被打出来的手指印,冷笑道:“是吗,找到另一个儿子了,我这个就打算踢了?”

另一个儿子?

我联想到傅楠之前的表现,还有刚才的那通电话,顿时冒出一个猜测:卧槽,这剧情太狗血了,合着傅楠要找的那个人,竟然是他爸的私生子?难怪傅楠说什么要比另一股势力先找到,还说对方是仇人,综合起来,这不就是担心私生子来抢自己的家产,准备先找到下手为强吗?

我打了个寒战,紧接着又意识到不对,这是傅家的事,老院长怎么跟着那老头一起来了?

一个不好的猜测浮现在我心头。

而接下来,那院长的话,更是让我如遭雷击,她颇为忧心的看了姓傅的一眼,将我拉到了一边,悄声道:“天顾啊,那个人,看到了没有,他是来找当年失踪的儿子的,那个娃娃,很可能就是你!”

我心头跳了一下,道:“那老头年纪也太大了吧?”

老院长道:“人家事业有成,孩子生的晚,就一个儿子也是老来得子,年纪大一点是应该的。”

我道:“院长,应该还不能确定吧?”

老院长道:“一共有四个孩子,除了你,还有三个,到时候一起去做亲子鉴定。”

我道:“我不去。”

老院长诧异道:“你不想找到你亲生父母?”

我看了傅楠和那老头一眼,道:“院长,他要真是我爹,我干脆抹脖子上吊得了。”

如果他真是我爹,那我未免惨了点。第一,他很有钱,不至于养不起我,干嘛把我扔了?第二,看这情况,我他妈还是个私生子。第三,有傅楠那么个兄弟,是不是太闹心了一点儿?

这一刻,我由衷觉得,这个世界真小。

而这时,傅楠那边父子的争吵也已经告一段落,傅楠很显然已经听老头说过了情况,知道我很有可能是他兄弟,所以现在看我的目光,我都不知道该找个什么合适的形容词,总之,那绝对不是什么善意的眼神。

而这时,那老头开口了:“孩子,情况你应该也听院长说过了,跟我去做个鉴定。”这不是商量的口气,是命令的口气。我心中有些不满,干脆往沙发上一坐,道:“可以啊,你给多少钱?”

老头儿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说:“钱?”

“是啊,我跟你去做鉴定,不得有误工费吗?再说了,你现在是在找我帮忙,不得给劳务费吗?”

老头儿目瞪口呆,一边的周玄业和谭刃则没有开口,默默的观看着事情的发展,谭刃眉头一直皱着,很显然对于这么多人闯进事务所,又骂又砸的感到很不满意。

我也不满意,因为待会儿这烂摊子都得我和唐琳琳收拾,而唐琳琳纯粹是一个只知道卖萌撒娇的懒货。

傅楠这时冷笑了一声,道:“让你去你就去,别不识抬举。”

老头瞪了他一眼,示意他有礼貌一些,紧接着便叹了口气,道:“钱没问题,去就行了。”

我点了点头,问了问时间,那老头似乎还想跟我多聊两句,但我心里烦躁的很,也就没多说了。

傅楠那小子走的时候,还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两眼,眼神让人很不舒服。

等到所有人都离开时,唐琳琳大叫的蹲到我面前,面露崇拜之色:“哇塞,原来你是富二代!”

我纠正道:“这只是有可能,而且可能性只有四分之一。其次,就算是富二代,那也是私生子。”

唐琳琳道:“那有什么所谓的,这年头私生子和非私生子有什么区别吗?充其量被说两句闲话呗,而且说闲话也不会说你头上。天天,你以后要是发达了,可别忘了我啊,我给你当保姆好不好,你可以随时潜规则我哦。”

我烦躁的心情被她逗乐了,说:“瞧你那点儿出息,现在可提倡女性经济独立、人格独立,你满脑子就想着被包养,给天下的女同胞都丢脸了知道吗?”

唐琳琳道:“丢脸就丢脸,我就想当个每天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啥也不干的废物,你咬我?”

“等你成年了我就包养你。”

“……我已经成年了。”

“呵呵。”

接着,我和唐琳琳开始收拾屋子,确切的说是我一个人收拾,我动手,她动嘴,女人,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折磨人的动物。

收拾完一切,周玄业招了招手,示意我坐下,旋即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我知道他问的是傅家的事儿,便道:“我觉得吧,不可能是我。”

周玄业道:“万一是呢?”

“万一?”我想了想,道:“是就是呗,还能怎么样,出身这种东西,又没办法选择。”

谭刃皱眉道:“你去了傅家,日子不会好过的。”

我想起傅楠那手段,而傅老爷子年轻时也不算什么好人,总之一家子都不是好相与的,我就一个普通人,进去了,无异于进狼窝,因此我道:“放心吧,就算是,我也不想跟傅家扯上什么关系。我这二十四年,是福利院和社会上的好心人养活的,我的命,我的人生是属于我自己的,我又不欠傅家什么,凭什么他让我回去我就回去?”

周玄业颇为意外,道:“傅家,家大业大,你要是成了傅家的二少爷,以后你的人生,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周哥,我对我现在的人生挺满意的。有你们这么好的老板,有那么多弟妹,曾经有那么多好心人帮我,我很知足了。至于那些家业,我的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先不说有傅楠在,能不能到我手里,即便到了,我也不一定守的住。他们一家子干的那些买卖,我一窍不通,我也不想通,我不想当毒贩子。”

周玄业道:“傅家不止贩毒,明面上的产业也很可观。”

我道:“说不爱钱是假的,但我不喜欢他们一家子。周哥,你想的也太远了,不可能是我的。”

这时,一直没开口的谭刃突然道:“不,最有可能的,就是你。”

第八十三节 小鬼显化

谭刃的话让我愣了一下,什么意思?为什么最有可能是我?

我目光看向谭刃,等着他的解释。

此时,周玄业沉声道:“其实,上一次帮苏琪找到家里人之后,师兄试过帮你找家里人,倒推起来有些难,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苏琪运气那么好,所以一直没什么眉目。”我这才想起了上次在丛林里周玄业和谭刃的对话,原来当时他们瞒着我调查的,就是这件事?

顿时,我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我一个人也习惯了,这么多年,高兴或者痛苦都是自己扛,说真的,除了偶尔会想想自己的家人是什么样以外,我并没有要找他们的意思。

有时候,当你需要一份家庭的温暖时,它没有在需要的时候出现,以后即便有,也晚了。我已经过了那段渴望亲情和家人的年纪,却没想到谭刃会帮我做这些事情,即便不怎么需要,我心里还是说不出的感动。

周玄业摸了摸鼻子,道:“这是琳琳的主意,这不快要过年了吗,说这是你到咱们事务所过的第一个年,要准备个惊喜,思来想去,我们才下了这么个决定。”

一边的唐琳琳吐了吐舌头。

我觉得心里发热,之前心里那股暗暗生根的阴暗猜测,也被这盆热水给淹死了。每个人都有一些不愿意为人所知的秘密,我怎么能因为周玄业二人有一些隐瞒,就将他们想的那么龌龊了?说真的,一路上我甚至有想过要不要辞职的事,这会儿,我却开始唾弃起自己来了。

这时,谭刃接话道:“我取了你的私人物品,利用‘小鬼显化’术,试图寻找到你家人的线索,根据结果来看,你的家人是在深圳的。人生有五命,贵、富、顺、贫、哀,对应五色,黄、赤、蓝、白、黑。显化之术最终呈赤色,也就是说,你的家人,应该是大富之人。我当时想着,如果是富贵人家,还抛弃幼儿,其中肯定是有原因的,所以想好好了解透彻,再考虑要不要告诉你。谁知中途就接活儿去了滇缅丛林。”

谭刃这么一说,我顿时就傻眼了,假如我的家里人,真是大富之人,那刚才那老头,还真有可能是我爹。

那傅楠岂不是我兄弟?

我操,这也太狗血了!

这一瞬间,我脑海里就出现了之前傅家父子在事务所说的那一番话,那两人怎么看都不是好相处的,至于说什么血浓于水的亲情,我可是半点儿没感受到。

而且他们还说到私生子?

这么说我娘还是个小三?

这一瞬间,我脑补出了一名年轻女子傍大款,最后被抛弃,生下孩子不想养,扔到福利院门口,若干年后,老头子知道有个私生子,不想儿子流落在外,又出来寻找。家中的正牌儿子为了不让私生子和自己争家产,就想提前一步找到对方。

按照傅楠那小子的行事风格,八成还想杀人灭口。

我几乎要哭了,这销魂的脑补,让我觉得浑身恶寒。这一瞬间,我在心中将诸天神佛,上帝真主都拜了一遍,千万别是我,我不想当私生子,虽然想当富二代,但我可不希望那钱是贩毒赚来的。我只想做个清清白白的良民。

“能不能不去做那个什么鉴定?”

“你觉得可能吗?”周玄业耸了耸肩,紧接着说:“哎,我就要失去你这么个好员工了。天顾啊,即便以后当了富二代,也要记得行善积德,否则,你的小命就难说了。”

我哭丧着脸,道:“您就别笑话我了成不?”

周玄业这才收起了玩笑的神情,正色道:“这事儿躲是躲不过的,我相信傅老爷子会突然找你,肯定是有原因的,等问清楚了原因,再做打算也不迟。”

此刻也确实别无办法,我也只能先不去管它了。第二天,我和另外三个年轻人一同去做了鉴定。其中两个和我一样是孤儿院出来的,另外一个是好心人在路边捡回去收养的,三人都显得很激动,显然根本不知道傅家的深浅,一个个都想着当富二代呢。

亲子鉴定做的是加急处理,因此两天就出了结果,拿到结果,看到傅老头激动的看着我的眼神,我只想骂娘。

没错,真的就是我。

事务所里,老头子有过来和我拥抱的打算,我赶紧伸出手一挡,说:“老爷子,打住。先别激动,咱们先聊一聊。”一边说,我一边抹了把脸,让自己镇定下来。

这结果是改不了的了,有些事,不想承认也不行。

我问道:“您老人家多大年纪了。”

傅老爷子显得很激动,立刻答道:“刚满六十。”

我算了算自己的年龄,道:“这么说,你三十六岁才那啥……我?”生这个字眼我还真有些说不出来。

老头子道:“确切的说,是三十五岁,那时候看重事业,所以……你叫天顾?好名字,好名字。”

我心说福利院里,天字辈的有好几个,天赐、天祥、天玉一路排下去,我这名字普通的不得了,亏这傅老爷子说得出口。

紧接着,他似乎看出了我不太乐意,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怨我们。我和你妈当初是一起创业的,谁知道你妈生下你就走了,那时候我太看重事业,被人暗地里使了绊子,道上的刘家,就把你给弄走了,要挟让我拿南区的底盘去换,我当时是要换的,但谁知道他们突然反悔,哎,一言难尽啊,天顾啊,你可别怨我啊。”

我心说换?八成是舍不得换吧?

再说了,傅楠之前可口口声声说什么私生子,这会儿我怎么又变成正房了?这傅老爷子的话,明显有问题。

眼瞅着傅老爷子还要继续说下去,我赶紧打住话头,说:“老爷子,别的咱们不多说了,我当年为什么会出现在福利院,说真的,我也不想知道了。您就说现在找我,到底是想干什么吧。”

傅老爷子一愣,道:“这、这我就想认回自己丢失的儿子,这还要原因吗?”

我盯着他满脸惊愕的脸,一时都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老爷子,那现在咱们也相认了,您要没有别的事,就这么着吧。”

傅老爷子不乐意了,面露愧疚之色,又显得极为尴尬,伸手将我拽到一边,避过周玄业几人,压低声音道:“天顾,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有怨气,爸爸保证好好补偿你。”

这一声爸爸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觉得受不了,所幸敞开天窗说亮话了:“傅老爷子,小时候,我特别渴望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我经常幻想,有一天,他们会突然来福利院找我。但现在我二十四岁……不,应该是二十五岁了,曾经再渴望的事情,现在对我来说,也没有意义了。还有,你儿子傅楠,他是什么人,我想你应该是清楚的,一山而不容二虎,您这是想害死我。”

老头儿立刻吹胡子瞪眼,说:“他敢!”

我道:“他敢不敢,你心里有数,明着不敢,暗着还不知道能玩出多少花样。傅楠虽然心狠手辣,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能力很强,你这个儿子很优秀,所以,傅家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您要真想再要个孩子,也简单,让傅楠早点儿给你生个孙子。”

我这一番话说完,傅老爷子都愣住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的脸色立刻就变了,说:“天顾,你可能不知道,傅家大少爷的位置意味着什么吧。我调查过,我知道你这些年过的很辛苦,只要认祖归宗,以后的大半家业,都是你的。”他脸上露出很自信的神色。

我忍不住笑了,道:“老爷子,人如果穷久了,一般会形成两种性格。一是变得特别喜欢钱,特别想要钱;二就是穷惯了,一切都无所谓。很遗憾,我就属于第二种人。穷日子我已经过习惯了,所以你的家业,就留给你小儿子吧。傅家大少爷这个位置不是我的,我只是这家事务所一个看店的员工。我也希望,咱们以后不要见面了。顺便,这事儿你得跟你儿子说清楚,否则他肯定会想办法弄死我。”

傅老爷子八成是没想到,我会对于他偌大的家业毫无兴趣,一时间愣了,片刻后,神情变得有些阴郁起来,手指快速拨弄着手里的珠串,深深看了我一眼,这才道:“你别急着拒绝,血浓于水,这是改变不了的。过一阵,我给你砍一些东西,你再做决定。”说完,便走了,门外一辆路虎停着,司机为他打开了车门,老爷子上了车,车子绝尘而去。

唐琳琳见人走了,立刻往我怀里一钻,双手搂着我的脖子,抬着头猛给我抛媚眼,用一种嗲到人发麻的声音说:“傅大少爷,快点潜我,人家等不及了。”

我狠狠在她脸上掐了一把,怒道:“别笑话我了,我看那傅老爷子,根本没安好心。”

第八十四节 疑点

这事儿让我很郁闷,说完便坐到了沙发上发呆。

说实话,我表面上让自己尽量表现的平静一些,但心里掀起的惊涛骇浪,也只有自己知道。傅家我是真不打算回去,那对我来说,完全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生活。

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市民,二十多年来一直如此,习惯了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想要的东西,习惯了平凡但良心安稳的生活,豪门大院,贩毒杀人这些勾当,离我太远了。

但当真知道自己的亲人是什么样子,这种感觉还是很奇妙的。

唐琳琳坐到了我旁边,道:“傅大少爷,你真的不想回去啊。”

我道:“别再这么叫我,琳琳,玩笑归玩笑,我真不想跟傅家有什么牵扯,而且我刚刚仔细的想了想,觉得很不对劲……”

唐琳琳道:“有什么不对劲?”

我将徘徊在自己心中的一些疑问说了出来;“我觉得,太巧合了。”当初我遇到周玄业,最后被招入事务所,本来对我来说就是很巧合的一件事情,但当时因为事务所的位置,就在我租住的城中村附近,所以相遇的几率很大,因此我虽然感叹着巧合,但也没多想。

但现在,进入事务所以后,傅楠也在这里。而更巧合的是,这小子还一下子成了我兄弟?

这一切,看起来就好像八点档的狗血剧本,这种事,发生在电视剧里,还说的过去,大不了骂一声编剧脑残。可发生在现实中,却怎么看,怎么透着一股诡异。

冥冥之中,就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操控这一切。

其次,就是傅老爷子的目地。

傅楠口口声声说我是私生子,但听傅老爷子的意思,我妈和他还是原配。

我都丢了二十五年了,以傅老爷子的势力,倘若他真想找儿子,那么还用等到现在?

此刻突然变成一个慈父,出现在我面前,还许诺要把大半的家业留给我,怎么想也不对劲。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假如我是傅老爷子,即便真的找回了失踪的大儿子,也不可能将大部分家业留给他。原因很简单,创业容易守业难,傅老爷子一生闯荡,不可能看不出我的能力,将大半家业给我,完全就是拿给我去败家的。相反,傅楠从小接受的精英教育。才是真正的挑梁子、干大事的人。傅老爷子即便真的对我心怀愧疚,那么给我一小部分家业,让我安度一生也就行了,又怎么可能做出那么不明智的的许诺?”

我将这所有的疑点梳理了一通,唐琳琳不由得摸了摸下巴,道:“天天,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不对劲唉。那姓傅的虽然为人不讨喜欢,但他是傅老爷子重点培养的亲儿子,论起感情,肯定比你重,对你,可能愧疚居多一些。他许的,怎么像是空头支票,好像想引你上钩一样呢?”

我点了点头,道:“是啊,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MBA的高材生,年纪轻轻,人才出众,办事牢靠,我呢?高中毕业,普普通通,跟傅家人站在一起,没准儿还嫌我丢人呢,傅老爷子,怎么可能把家业给我呢?所以,这完完全全就是一张空头支票,但我现在弄不清,他为什么要让我认祖归宗的原因。”

唐琳琳揣测道:“他就一个儿子,没准儿就是单纯的想找你回去,天天,你想太多了。”

我摇了摇头,心说:如果只是这样,我自然不会多想,但傅老爷子的态度,再加上那无数的巧合,整件事情,就显得很扑朔迷离了,我有种自己在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算计的感觉。

想到此处,我不由得想确认一下,便看向周玄业:“周哥,其实我一直很想问,当时,你为什么要招我?”

周玄业反问道:“这个概率很小吗?我早先见过你,恰好你又来应聘,闲聊间觉得你人品也不错,所以就这么定了,没有别的原因。天顾,你这问这话什么意思?”最后一句话,周玄业微微皱起了眉头。

我顿觉不好意思,忙道:“周哥别介意,是我疑神疑鬼的。”

周玄业道:“这也不怪你,确实巧合了一些。不过巧合巧合,世界上如果没有巧合的事,又怎么会诞生出巧合这两个字眼?我看在这件事上,你到不必多想,反到你说的有一点我很赞同,那傅老爷子现如今来找你,安的心思,就有些奇怪了,不得不多个心眼儿啊。”

我想了想,也觉得烦躁,道:“算了,我一个大活人,我不回他傅家去,他还能杀了我?不想这些了。”

本身我们就刚回来不久,也没有正经休息过,说实话,现在我这双脚还包着纱布呢。想到此处,我也懒得去想傅家的事了,决定先把身上的伤弄好再说。

不料第二天,我正穿着拖鞋在事务所慢腾腾转悠时,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傅楠。

他坐在我对面,目光将我从头打量到脚,又从脚打量到头,看的我浑身发毛。

我憋不住了,说:“能告诉我,你在看什么吗?”

傅楠这才道:“我听老头子说了,姓苏的,你很识相,最好一直这么识相下去。”很显然,他是知道我不愿意回傅家的事了。

我忍不住冷笑一声,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稀罕傅家的家产?放心吧,我姓苏,我也喜欢别人叫我苏天顾,要让我姓傅,做梦吧。”

傅楠也跟着冷笑道:“是吗,如果你能一直保持这样的想法,那我也就看在‘同事’一场的份上不对你下手。”

我懒得跟他云山雾罩的,便道:“行了啊,我说,你这大白天的,不做你的生意,跑过来干什么?”

傅楠起身道:“老爷子让我接你过去小住两天。”

我被气乐了:“替我谢谢傅老爷子的好心,我脚下的皮儿还没长好,就想歇着,不想动弹。”这会儿事务所就我和唐琳琳,周玄业和谭刃则出门,说是去拜访一位老朋友去了。

傅楠只是看了我一眼,道:“这就不得你了。”话音一落,他打了个手势,门口跟着他的两个狗腿立刻冲了进来将我往外‘请’,一左一右扶着我的胳膊,看上去是在扶伤患人士,实际上,就是死死掐着我两个胳膊,将我强行往外请。

唐琳琳急了,顺手抄起一个花瓶堵在门口,道:“你们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男啊!给我放下,不然我报警了!”傅楠鼻子里发出一声嗤笑,长手一捞,老鹰抓小鸡一样,拧着唐琳琳顺手一扔,直接将人给摔倒了沙发上,摔的四脚朝天,一点儿形象都没有,恰好她又穿着小短裙,这下连印着土豆的内裤都露了出来。

我赶紧喊道:“内裤、内裤!”

唐琳琳连忙爬起来,将裙子给往下扯,随即含泪看着我,说:“天天,敌人武力值太强大,我保护不了你,放心,等周狐狸回来,我让他救你。”紧接着,挥手朝我做拜拜。

这个不靠谱的矮女人!

我挣扎了两下,擒住我的这二人都是练家子,身材高大,肌肉虬结,我挣扎了两下搞不定,便被塞进车里了。

被人这么对待,是个人都得发火,我上了车,那二人放开我,坐上了另一辆车,而这辆车里,除了司机,就是我和姓傅的小子。愤怒之下,我一拳头揍了过去,但没想到,这小子竟然不避不闪,直接被我揍的身体都歪到一边。

他这么配合,我都懵了。

紧接着,傅楠爬了起来,就跟影帝一样,脸色直接就变了,捂着被我打出血的嘴角,苦笑道:“大哥,我知道你讨厌我,但咱们是亲兄弟,我之前做的事儿太混账了,可我不知道是你啊。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你要真有气,就打,撒完气,咱们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等等……

等等……等等。

这是什么剧情?

这姓傅的是不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给附身了?

我盯着他愧疚、自责外加十分真诚的脸,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刚才在事务所里威胁我的人呢?之前直接找人要杀我的人呢?这他妈怎么一下子就变了?

我一开始是懵的,没反应过来,直到我注意到开车的司机,我才意识到一种可能。姓傅的是在演戏,而且八成是演给这个司机看的。这个司机是谁?傅老爷子的人?

我心里打了几个转,立马明白过来,姓傅的小子这是在给傅老爷子卖乖呢。

想到此处,我冷笑一声,道:“是吗,既然二弟你这么配合,为了家庭和谐着想,我也确实该把气都撒出来才对。”说完,直接扑上去就开始揍人了。

扑过去的瞬间,我明显看到姓傅的脸色扭曲了一下。

装!

你他妈的既然要演戏,我就好好的配合配合你!

我将姓傅的小子一通乱揍,这小子捂着脸抱着头根本不还手,活脱脱一个受害者的形象,最终那司机忍不住开口了,说:“大少爷,您消消气,这事儿让老爷知道了不好。”

我道:“怎么着,我打他的事儿,难不成你不会去告诉傅老爷子?”

那司机不说话了。

而这时,车子开始驶入了郊区,周围的车辆稀疏起来。

傅楠摸着自己被打裂的嘴角,没说话。反倒是那司机说道:“大少爷,我姓涂,跟着老爷子十多年了,您叫我老涂就行。咱们老爷子多年前就在深圳打拼,咱们现在要去的,是在深圳的老宅,老爷子平时住那儿。主宅在市区,有机会您也可以去住上一段时间。”

我心里嘀咕: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还分什么老宅、主宅,不过我还是觉得自己事务所那架单人床比较舒服。

这傅老爷子,把我弄过去是想干嘛?

第八十五节 糖衣炮弹

等车子真正驶入了傅家的老宅,我才真正的认识到什么叫豪门。

深圳这地方,地价贵着呢,即便是市里的别墅区,独门独栋的占地面积也大不到哪儿去。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片是郊区的关系,这片地段大的吓人,驶入这片区域后,可以看到很多独门独户的院落,个顶个的面积都很宽敞,光那私家花园,都可以再起两栋楼了,看的我目瞪口呆。

没办法,要知道,市中心现在都是楼挤楼,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这年头看一个人有没有钱,不是看他的房有多大,而是看他的花园有多大。而且根据我的观察发现,这一片住的多时老年人,那司机解释说:“现在年轻人不讲究这些,为了工作方便,都在市中心住了,在这儿的大部分是老宅。”

傅楠笑道:“大哥,你要喜欢这儿,以后可以多陪爸住一段时间。”

呵呵呵呵呵呵……这小子不去当演员而去贩毒,实在是浪费了他的天分。

说话间,傅家的老扎到了,雕花的铁制大门被人推开,车子一路驶了进去,一眼望去,松柏修剪的很漂亮,金黄的草甸很平整,院墙上吹刮着的菊花盘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景象。

一走进去,就跟到了另一个世界一样,空气都变得清新起来,水泥的地面一尘不染,绕过喷泉,往前又走了二十多米,才到大门,我估算了一下,光是这花园的占地面积,就大概在三百多平方米左右,更别提那房子了。

也怪我没什么见识,一时看的有些目不暇接,被傅楠投以嘲笑和蔑视的眼神,但他掩饰的很快,因为大门处,傅老爷子已经迎了上来。傅楠眼中此刻哪还有什么不满的情绪,一张脸堆满笑意,立刻扶着我的手,说:“大哥,你脚受伤了,慢点儿,我扶着你走。”

傅老爷子顿时面露紧张,关心的问道:“什么伤,怎么这么不小心,要不要轮椅?”

傅楠道:“爸,没那么夸张,大哥就是之前工作走路太多,脚磨坏了。”

傅老爷子道:“什么工作,我儿子是干那种工作的吗!天顾,以后爸爸再也不让你吃这种苦了,赶紧进来。”

我打了个寒颤,鸡皮疙瘩直冒,看着这父子两,他们就像唱双簧似的,我则像是皇帝一样被请进了屋。

这两人到底想干什么?怎么有些不按常理出牌呢!这是要改用糖衣炮弹吗?

我算是被姓傅的小子给强行弄过来的,心中本来是火气很大的,但偏偏一进来,还真发不出火,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傅老爷子都六十多岁了。

很快,我就知道傅老爷子让我来的意思了,合着他是想采取糖衣炮弹腐化我啊!我以为傅老爷子会拉着我说一大堆闲话,但他并没有这样,嘱咐了几句关心的话,便让我自己好好玩儿,有吩咐那年轻的女管家好好招待我。

这招待,让我大开眼界,这屋里菲佣、厨师还有年轻漂亮的小妹妹专门端茶倒水,走到哪儿都有人献媚鞠躬,各种健身、娱乐设施就更不用说了,待在这地方,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很多东西我见都没见过,让人简直都不想出门了。

直到晚上,吃完一顿大餐,撑得肚皮圆滚滚时,我才反应过来天黑了,该会事务所了。但姓傅的不让我走啊,语重心长的说:“看看,在家里有什么不好,人上人,我傅家的人,以前不敢说,但现在,走出去谁不给几分面子?”

我猜的果然没错,他这就是糖衣炮弹,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今天这是故意让我体验生活来了,听那女管家之前的说法,明后天都给我安排行程了,打算让我好好享受享受。

我抹了把脸,让自己从这糖衣炮弹中清醒过来,说真的,傅老爷子这招太狠了,有钱人的生活真他妈太爽了,我在这儿待了也才五个小时,但舒爽到不行,时间就显得飞快,让我有种自己不过在这里待了五分钟的感觉。

再被他安排着多玩几天,我没准儿真的就缴械投降了。

为了不被这父子二人同化,我决定把话说开了,道:“傅老爷子,到底有什么事儿,您跟我直说,只要不是太难,能帮的上忙的,我肯定帮,我图个清静行不行?”

傅老爷子脸色有些不好看了,炯炯有神的双目直勾勾的打量着我,片刻后,他叹道:“你这孩子,禁得起诱惑,性格也倔强,而且聪明。如果当初你没有丢失,我像教导老二这样好好教导你,你肯定会有出息的。”他这话到透着一股情真意切,看样子这话是发自真心的。

这个话题让我心里也有些难受,我不知道自己的先天条件算不算优秀,但至少我现在的后天条件,是绝对算不算优秀的。用句话来形容,那就是我这样的人,街上一抓一大把,活着不会为人类做出贡献,死了也不差。

傅楠就不一样了,他的生死、言谈、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牵动着傅家的利益,牵动着很多依附傅家的人。

一个人算不算成功,和他能影响多少人,其实有很大的关系。

我也忍不住叹了口气,道:“傅老爷子,这么伤感的话题就别说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如果,错过的东西,就是错过了,我啊,已经定型了,这辈子吗,成不了像傅少爷这么优秀的人。我听说傅少爷可是年纪轻轻就拿了MBA的商学位,你有这么个儿子,该知足了。”

傅老爷子挥了挥手,示意周围的菲佣不要来打扰,片刻后,偌大的客厅,便就剩下我以及傅老爷子还有傅楠三人。

待人都走了,傅老爷子才道:“看样子,你是真的不打算认我了。”

“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而且……”我看了傅楠一眼,道:“我想傅少爷也并不期待我回来吧?”

傅楠脸上挂着笑,闻言神色立刻变得委屈起来,说:“大哥,你别这么说,之前那些都是误会。以后谁跟你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我会保护你的。”

我心说老子一个二十五岁额大老爷们儿,需要你保护?你他妈的不害我就谢天谢地了,这话看着是维护我,另一层意思,不摆明是在变相提醒傅老爷子,我这个老大很没用吗?

一旁的傅老爷子显得很欣慰,说:“小楠个性是混蛋了一些,这个我知道,但我相信,他现在是真心悔改,之前的事我也派人调查过,已经狠狠教训过他了。”说着瞪了傅小子一样。

傅楠配合的露出一丝愧疚和尴尬,冲我笑了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关系有多好。

说真的,我不想这么耗下去了,便道:“我得回事务所了,这地方离的太远,麻烦你们派车送我回去。”这地方走到打车的路口,都得走大概二十多分钟,而且车流量少,很难打到车。

傅老爷子还想说什么,但看我去意已决,便道:“那好吧,我让老刘送你回去。”

傅楠立刻道:“不用了,我送大哥就行了。”说完拿了外套往我身上一披:“哥,你出来的急没带外套,小心生病了,走吧,我送你回去。”我只觉得一阵恶寒,暗骂这小子变脸比翻书还快。

一上了车,出了大门,姓傅的脸上挂了一整天的假笑立刻消失了,隔着后视镜嗤笑一声,道:“算你识相。”

我挺看不惯他这德性的,说:“得了啊,就你们家那狗窝,还真以为我会稀罕?”

傅楠冷笑一声,道:“论嘴皮子,我磨不过你,你不愧是谭刃的走狗,嘴上那一套损人的功夫,真是学的挺透彻的。说真的,我非常的不欢迎你,好在你有自知之明,我就不对你下手了,外套兜里有东西,你自己掏出来看看。”

我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在口袋里一摸,摸出了一张纸,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张支票,上面还填了数。

我依次数过去:“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嘶,一千万!”

傅楠道:“放心,不是空头支票,绝对可以兑现的,拿着这个,离开深圳,最好去北方,离的越远越好。”

我明白了,合着这是在赶我走。我颇为意外,道:“说真的,我以为你会在背后下黑手弄死我。”

傅楠道:“我倒是想,可老头子现在盯你盯的紧,我可没有下手的机会。”

“那我要去了北方,你不就有机会了?我可没那么傻。再说了,我从小生在这儿,长在这儿,我现在的工作、朋友都在这儿,我凭什么为了你一句话就走?”

“还有钱。”傅楠补充了一句:“你手中的支票,不就是理由吗?而且我的势力可渗不到北方去,你太高看我了,一千万,买你那些所谓的朋友,还有那份儿端茶送水的工作,应该绰绰有余了吧?”

说话间,车子停在了事务所门口,唐琳琳认出傅楠的小宾利,立刻迎了过来,神情看上去松口气,说:“天天,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了,你不回来明天谁买包子啊。”

“……”我就知道,自己对于这丫头的价值,就是替她值日。

我将外套连同支票放到了傅楠的车上,郑重的说道:“不管你信不信,我对你们傅家没有一点兴趣,但我也不会离开这里,这是我长大的城市,是我的家。我不会为了你和你家的老头子,就背井离乡离开我自己的家,明白吗?”

说完,不等傅楠回应,我拉着唐琳琳进了事务所,关上了大门,停业。

第八十六节 请仙

傅老爷子的糖衣炮弹没能攻击到我,反倒是让我更加警惕起来。

我回到事务所后,谭刃等人都还没睡,问我白天的情况,我便也不隐瞒,直接说了。

谭刃道:“看样子日子还很不错,你为什么不考虑考虑。”

“别逗了,老板,那傅老爷子早不找,晚不找,偏偏现在来找,怎么看都很奇怪好吧?再说了,有傅楠那么优秀的儿子在,他找我干什么,即给自己傅家丢脸,又给傅楠增加麻烦。老板,我可不少,可不会因为傅老爷子外表看着慈祥,就真把他当好人。”早在之前,我对傅老爷子就有所耳闻,那可是混黑道起家的,心狠手辣,这么吃亏的事情,绝对是不会干的。

我说这话时,却发现周玄业一直直勾勾的盯着我,片刻后,他突然凑近了,抽动鼻子,在我身上闻来闻去,跟只狗似的。我被他整乐了,说:“周哥,原来你是属狗的。”

周玄业瞪了我一眼,这才没继续下去,而是坐直了身体,道:“你今天去什么地方了?”

我道:“不是说了吧,在傅家的老宅里。”

周玄业皱了皱眉,道:“可是,你身上,怎么会有……那种味道。”

我懵了,抬起袖子闻了一下,只闻到了自己身上的汗味儿。

唐琳琳闻言,也顺着过来嗅了一下,随即掩鼻,道:“臭男人,快去洗澡。”

我知道周玄业经常跟尸体打交道,鼻子是炼过的,能闻到很多寻常人闻不到的味儿,比如上次我们去古玩城,他就说那个姓陈的老板身上有尸气。

难道我身上也有尸气?

大概是看出了我的疑惑,周玄业微微摇头,皱眉道:“不是尸气,如果是尸气倒也好办,你身上,有狐狸的味道。”

“狐狸?”我不由得惊了一下,道:“周哥你没闻错吧,我今天一直在傅家,他们家倒是养了一条小型犬,但不是狐狸啊,而且我也没碰过那条小型犬。”

俗话说,什么人养什么狗,傅家那条宠物犬绝对验证了狗眼看人低这句话,其余人靠近它,它就摇尾巴,我一靠近它,就冲我狂吠,整张狗脸都写满了对我的不待见。

周玄业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我,道:“我也怀疑是不是自己弄错了。”说话间,他又闻了一下,最后用肯定的语气道:“就是狐狸。”

我回忆了一下,道:“他们家,没看见有狐狸制品啊。”

周玄业道:“我说的是活着的狐狸。”

我道:“活着的狐狸,啊,我想起来了,有一只,那个女管家就是,今天一直在勾引我,我差点儿没把持住。”

周玄业闻言好笑道:“是你自己定力不够吧。这个倒是一条线索,没有看到狐狸,但身上却有狐狸味儿……他们明天给你安排了活动?”

我点了点头。

周玄业道:“跟他们打电话,就说活动什么的不参加,明天你带着两位老板上门做客。”

“啊……”

谭刃冷冷道:“啊什么啊,手残了还是耳聋了,说了就快做。”

我习惯了谭刃那条毒舌,也没在意,一边打电话,一边问周玄业:“你是不是觉得,傅老爷子让我回去,其实和这狐狸有关?”周玄业点了点头,说一切得等调查清楚才做结论,但这狐狸味儿来的太蹊跷,肯定有原因。

说话间,电话接通了。我拨打的是傅楠的电话,这小子现在是在家里,八成傅老爷子就在他旁边,因此一接电话,那声音别提多热络了,我还没开口,这小子就叫上了:“大哥,你睡了吗?我已经平安到家了,不用担心。”

我去!

谁他妈的担心你!

你小子明明恨不得打死我,这么演戏不觉得累吗?

忍下想爆粗口的冲动,我道:“是这样的,明天我还过来。”

“什么!”傅楠那边的声音变了一下,明显透着愤怒,但下一秒,他似乎调整过来,说道:“大哥别生气,那老板对你不好,你就别干那工作,气坏了身体可不好。”合着这小子为了掩饰刚才的失态,竟然随口胡诌了,这下我更确定,傅老爷子肯定在他旁边。

我也懒得跟他多说下去,便道:“明天我要带着两位老板到家里做客,你记得好好安排一下,别给我丢人啊。”

“好,欢迎。”傅小子声音听起来挺高兴,没有再露出丝毫不满。我突然觉得有些心累,我这个人,自认是演不到这个地步的,傅小子这么能忍,进退自如,实在难是难对付。同样是人,怎么人家就跟影帝似的呢?

挂完电话,众人各自洗漱,上床睡觉,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躺在我那架单人床上,往被子里一滚,别提多舒坦了,没多久,我便迷迷糊糊的了过去。

我这人睡眠质量挺高的,一般睡着了就不容易醒,但今晚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自觉的就会突然醒过来,似乎做过什么梦,但一醒过来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这使得我第二天起床的时候,顶了两个黑眼圈。

周玄业看了我一眼,说:“熊猫,赶紧去收拾,咱们要准备出发了。”

“……”

接着,由唐琳琳看店,我和周玄业三人自己驾车往傅家的老宅而去。相比我昨天那种丢人的姿态,周玄业两人倒是挺淡定的,我不由压低声音道:“周哥,还是你们有见识,我昨天都看呆了,丢人丢大了。”

周玄业看了看四周,见没人,便道:“其实我也看呆了,但输人不输阵,咱不能表现出来。”

谭刃嗤笑一声,道:“两个没出息的。”说话间,那漂亮的女管家将我们迎进了房内,傅老爷子正在那儿等着,到是没看见傅楠那小子。一上去,周玄业就跟傅老爷子聊开了,他不像谭刃,绷着一张死人脸,看谁都不顺眼,所以挺善于跟人打交道的。

那女管家安排的井井有条,接下来一整天都挺享受的,一直到晚上,泡了个澡,躺上床飘飘然打算睡觉之时,周玄业悄悄的摸了进来,直接在我后脑勺来了一下:“你还真打算睡了。”

我捂着脑袋,看了看紧闭的房门,压低声音道:“周哥,你怎么跟做贼一样啊。”

周玄业道:“待了一天,我已经知道是哪儿不对劲了,这傅家在养狐仙。”

“养狐仙?”

周玄业点了点头,跟我解释起了狐仙的来历。

民间有五仙:狐、黄、白、柳、灰,其中的狐,就是指狐仙,狐仙是个比较好听的称呼,说白了,就是狐狸精。而在这五仙之外,还有五鬼,民间有五鬼运财术、也有养鬼童的。

之所以会有这些,无外乎是借鬼神之力,来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根据周玄业的观察,这老宅里狐气浓厚,想必傅家供养狐仙,至少已经供养了三四十年,再联想傅老爷子的发迹史,周玄业很肯定的说,傅老爷子肯定是靠着养狐仙发迹的。

但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狐仙相比其它几仙,来财的速度,其实并不快。供养狐仙,最大的用处其实是积阴德、消灾业、增加人气,来财只是其中一样功能,来财最快的仙其实是灰仙,也就是老鼠。老鼠偷万家,聚财灵验无比。

可这傅家供养的是狐仙,充其量也就是个小富,现在显然已经不是什么小富了,傅家如今的大富大贵,和他们供养的狐仙,显然不搭调。

我听完只觉得分外神奇,道:“这玩意真这么灵?你这么一说,岂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养了?”

周玄业笑道:“哪有那么容易,各仙都不好请,数量有限,如果所有人都去请,那肯定是不够分的,到时候请回来的是什么东西,那就不一定了。再说,各仙家是不会无缘无故帮你的。你的需求小,供点香火就可以满足,但如果你的需求大,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这傅家能发迹如此,只有两个原因。”

“哪两个?”

周玄业竖起了一根手指,道:“一,那就是他们运气好,请狐仙的时候,刚好请到了一位道行高深的,所以才能有如今的成就;二。就是他们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极大的代价?

我道:“一般会有什么代价?”

“这就不知道了,每位狐仙的需求都是不同的,谁知道它提出的代价是什么。不过根据傅家现在的状况,那个代价只怕不小。我觉得,他们突然找你回来。只怕和这件事脱不了干系。”

我道:“你就这么肯定?”

周玄业点了点头,道:“狐仙的气息外漏的厉害,说明它很生气,如果它一直这么生气,傅家是不可能这么兴旺的,因此,它肯定是最近才如此,而现在这种时刻,傅老爷子又让你认祖归宗,明显是有牵连的。”

我觉得有些心寒,道:“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周玄业道:“找那个狐仙问清楚。”

第八十七节 附体

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的十点钟,傅老爷子睡的比较早,除了管家和厨师外,其余人都下班了,因此整个地方显得特别静,夜里也听不见公路上车辆穿行的声音。

“现在去问?那狐仙是狐狸的样子还是像尸参一样可以变成人?它在哪儿你弄清楚了没?”

周玄业道:“当然不是现在,现在都还没睡熟,咱们十二点在行动,我只是提醒你别这么早睡。”

我道:“老板呢?”

周玄业叹了口气,道:“在房间里炒股。”

我道:“听说股票又跌了。”

周玄业点头,道:“所以咱们最近别惹他,小心撞枪口上。”

“你还没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呢。”

周玄业道:“狐仙不一样,情况就不一样,我没办法回答你。不过供养狐仙要接地气,所以位置,应该是在一楼的东南方向,咱们晚上悄悄摸过去,总能找到的。”

既然不能睡,我和周玄业干脆就打开电脑上网,浏览了一些时下的新闻,到晚上十二点,万籁俱静之时,我和周玄业关了灯,猫着手脚,到了门外。

外间只有走廊昏黄的灯光,光线微弱,谭刃也刚好走出房门,脸色臭臭的,八成赔了不少钱。

股市有风险,入行需谨慎啊。

三人汇合后,便开始摸黑往楼下走。楼下也是黑漆漆一片,只有过道里亮着节能灯,那厨师和管家也是住这儿的,不过在一楼住,和我们要去的东南面相反,因此也不打紧。

三人屏住呼吸,轻手轻脚的往东南边走,那里有条过道,隔了好几扇门,由于位置不太起眼,因此白天我瞎晃悠的时候,也没有到这边来过。走了不多时,周玄业便压低声音道:“味道越来越浓,就是这里。”他似乎已经知道在哪个房间了,立刻加快了脚步向前,没多久,便停在了一扇朱红色的门前。

这门颜色暗沉,看起来不怎么显眼,但仔细去观察它的材料才发现,这是一扇铁门。

大部分人,是不会在家庭的内部安装铁门的,很显然,这门里有对于傅家来说极其重要的东西,看样子,狐仙应该就供奉在里面了。周玄业伸手拉了下门,铁门纹丝不动。

谭刃压低声音道:“得拿到钥匙。”

周玄业道:“只怕在傅老爷子身上,很难弄过来。”

谭刃道:“不如请狐仙出来。”

周玄业皱了皱眉,道:“也好。”

我听这二人的对话,看样子是不打算进去了,而是要把那狐仙请出来,该怎么请?用什么方法?说话间,周玄业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摸出了一个锦囊,是我经常见的符囊,周玄业经常会在里面装一些折叠好的符箓,有时候送给一些特殊的求助者,比如上次深圳大学的那个女生,虽然不能帮忙找人,但周玄业当时就送了一个符囊。

此刻,他手里拿着的福囊呈纯白色,符囊的正面用朱笔画上去的符纹。紧接着,周玄业打开福囊,里面是空的,他想了想,对我说:“把手拿出来。”

我虽然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还是下意识的将手伸了出去,周玄业便道:“忍着。”没等我反应过来,这丫拿了根针,直接在我中指上扎猛扎了一下。那针挺粗的,扎起来比较痛,如果不是周玄业事先提醒我,我没准儿就真的忍不住叫出声了。

紧接着他便捏着我的手指挤血,血全部滴到了符囊里,大约五六滴左右,周玄业松了手,道:“可以了。”我赶紧收回手,自己用嘴吸了一下,见不出血了,才道:“周哥,下回让我有个心理准备,你这扎的也太狠了。”

周玄业笑了笑,低声道:“这是你们傅家养,要请出来,得你们傅家人才行。”

我听的心里不舒服,道:“周哥,别什么我们傅家,我不喜欢听这话,我是苏院长收留的,俗话说生母不如养母重,我可不想突然改姓。”周玄业于是拍了拍我的肩,道:“好、好,是我说错了。”紧接着,他将福囊的袋口收紧了,倒着朝下。

符囊的底部映出了血迹,周玄业双指并拢,朝着血迹的方向虚划了两下,嘴里念了句我听不懂的法咒,最后掏出一个指南针,将符囊放在门口,指南针放在符囊之上。

此刻,我们所面对的位置是东南方,指南针的一根指针纹丝不动。周玄业对我说:“你背过身去回避。”

虽然神神叨叨的,但我知道这种东西确实有很多忌讳,便转过了身。在我转过身的同时,周玄业也盘腿坐在了地上,谭刃则站在一旁,目光直直的盯着那扇铁门。

转过身后,我就只能看见眼前的走廊,昏暗的灯光,使得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暗沉沉的,身后的周玄业没有任何动静,周围死一般的安静。我足足背过身站了十多分钟,也不见有动静,这时,谭刃也忍不住开口了,声音压的极低:“怎么回事,怎么还没反应?”

周玄业声音中也透着疑惑,道:“再等等看。”

又等了几分钟,我察觉到一边的谭刃也有些不耐烦了,看样子是出了什么问题,但碍于周玄业的要求,我也不好转过身去看,正打算开口询问,忽然之间,空气中猛然多出了一股味道。

狐骚味儿。

那股味道是突然冒出来的,我猛然意识到,正主来了。

也就在这时,我察觉到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趴在了我的背上,大半夜的,任谁遇到这样的事儿也觉得发毛,我意识到那玩意儿很可能就是我们要请的狐仙,下意识的伸手往后一摸,却摸了个空。

我能感觉到它趴在我的背上,但我去摸时,却摸不到狐狸,只能摸到自己的背,就好像一切都是我的幻觉一样。这种古怪的情况,让我心头一跳,下意识的就想回头确认,还没转过去,一只手猛地蒙住了我的眼睛,并且将我的头给转了回去,便听周玄业颇为无奈的说:“别转头。”

我心知自己干了错事儿,忙道:“抱歉,我知道了。”周玄业这才放开手。

接着,他道:“可以了,咱们现在往回走,先回房间里,免得一会儿出事。”我只能往房间里走,整个过程,那毛茸茸的感觉一直都挥之不去,但我摸不到它,也根本不敢回头。走到楼梯处时,借着地面上投下的影子,我看到自己的背上,什么也没有。

看样子……那狐仙,是不显形的,可它确确实实,就爬在我的背上。

深深吸了口气,我不敢多耽误,一路僵着脖子往二楼走,三人迅速回到了房间里。

直到进了房,周玄业将门一关,才道:“可以了,请仙附体吧。”没等我弄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脖子后面那团毛茸茸的东西,猛然窜到了我的跟前。这一瞬间,我别的没看见,就看到了一张似恍似惚的狐狸脸。

那狐狸浑身雪白,眼角下吊,双目发青,脸上的表情,就像人一样。

动物偶尔做出模仿人的行为,会让人觉得很可爱,但如果模仿的太像,那就不是可爱,而是恐怖了。

此刻,那张似虚似实的狐狸脸,离我越来越近,瞬间就贴到了我的脸上,那一刻,我看不到别的东西,只看到那只狐狸眼。那双青色的眼睛,仿佛是两个黑洞,我深深的望进去,周围的一切都为之一变,变的越来越暗,仿佛被隔离到了另一个世界似的。

这种黑暗如同有某种魔力,我在里面待了没多久,意思就开始变得昏昏沉沉起来,大脑的思维也逐渐被冻结了。

我意识到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试图去打起精神,让自己振作起来,但一切都是徒劳,这种昏昏沉沉的感觉根本无法抵挡,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陷入在这种状态中。

没有昏迷、也没有睡过去,但就是无法思考,时间和思绪,都被冻结在了这个黑暗的空间里。

等到记忆和思维都慢慢活络起来时,天已经亮了。

我睁开眼,看着从窗口透进来的阳光,整个人猛地坐了起来。

怎么回事?

天怎么亮了?

“大少爷,该起床了。”那漂亮的女管家不知何时站在了床头,笑眯眯的看着我。

我觉得头很痛,忍不住揉了一下,一边揉一边回忆着昨晚的事,我怎么……会躺在床上?

周玄业他们呢?

很快,这个问题就被我扔到脑后了,因为我发现,自己身上就穿了一条内裤,而那女管家的一双桃花眼,正似笑非笑的盯着我的胸。

操,我的胸肌被看光了!本来老爷们儿在家里打个赤膊在正常不过,但被一个胸大腰细长腿的漂亮姑娘用这种勾人的眼光盯着,除非脸皮厚到一定程度,否则真的很难做到无动于衷。

我赶紧拉起被子,道:“行了行了,我起来了,你先出去。”

那女管家叫什么名字我不清楚,傅老爷子都叫她小舞,她看起来挺成熟的,保养的好,皮肤紧致,但那种成熟的气质在那儿,叫她小舞我也叫不出口。她走到门口时,我想到了谭刃二人,忙问道:“舞姐,我朋友他们呢?”

舞姐抿唇一笑,道:“我正要去叫呢,少爷,衣服给您放床头的,老爷子等着您用早餐呢。”说完,便走出去了,我盯着她纤细的腰肢,不由得有些发呆。

昨晚到底怎么了?

我心中疑惑,当即三下五除二穿了衣服,直奔周玄业的房间而去。刚一打开门,周玄业猛地就把我扯进去,脸色非常的难看,旋即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这一连串动作让我意识到出了问题,紧接着我才发现,谭刃竟然也在周玄业屋里,脸色同样很难看,在谭刃的面前,还摆放着昨晚那个符囊。

第八十八节 发迹

房间里的气氛有些压抑,周玄业和谭刃凝重的脸色,让我心头一跳,一股不详的预感笼罩下来。

“周哥,老板,到底怎么了?有事咱直说,现在这样,怪吓人的,昨晚到底怎么了?”

周玄业将门反锁了,走到窗口处,示意我离门口远一些,这才压低声音,说起了昨晚事情的经过。事实上,那所谓的狐仙是没有实体的,狐仙自己和宿主也很少沟通,有什么需求,都是以入梦的方式出现。但由于我不是狐仙的宿主,所以要请狐仙,只能请它附身,所以最后我才突然失去了意识。

而在我失去意识的这段时间,周玄业和谭刃与附在我身上的狐仙进行了一番交流。

交流的结果,让谭刃和周玄业非常意外,甚至结果也相当的棘手。

说到此处时,周玄业甚至噤了声,眼神中带着犹豫,仿佛在迟疑到底要不要往下说。这让我觉得更加煎熬,不由道:“周哥,别耽误时间了,你上次不是告诉过我吗,事情总是要解决的,拖是没有用的。”

周玄业这才叹了口气,说起了傅家一段隐秘的往事,确切的说,也是我真正的身世。

傅老头子是白手起家,年轻时,其实也穷的揭不开锅。傅家穷,傅老爷子没读过什么书,他以前的小伙伴,条件好的读过书的,现在都混的很好,就他还窝窝囊囊的,傅老爷子眼红啊,不甘心啊!他发誓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跟着傅老爷子的,还有一位糟糠妻,后来怀了孕媳妇儿也吃不上好的,眼瞅着别的有钱人,怀了六个月,肚子圆鼓鼓的,自己媳妇儿肚子却根本大不起来,似乎里面的娃因为营养不良,根本没发育似的。

这娃生下来还得养吧?

傅老爷子的父亲,年轻时干活受了伤,下半身瘫痪了,躺在床上,家里就靠老母亲操持,日子艰难异常,这要再生一个孩子可怎么养?若孩子健康倒也罢了,但看现在媳妇儿这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生下来八成也是个体弱多病的秧子。

思来想去,傅老爷子便跟媳妇儿商量,把孩子给打了。

女人到底心软,哭闹道:“你怎么这么狠心啊,都六个月了你让我去打,你知道要遭多大罪吗!再说了,六个月的孩子,都成型了,都有命了,你怎么忍心弄死他啊!”

傅老爷子抓扒着头发,吼道:“我想吗!我他妈也不想啊!可生下来怎么办啊!”

媳妇儿骂道:“现在你说没办法了!当初你上床的时候怎么管不住自己的鸡巴啊!让你射外面你非要往里面弄,你当时脑袋是长下面的吧!啊!姓傅的我告诉你,你要再敢说这话,我就把你阉了,这个娃你不要,你这辈子就别想要其它的娃!”傅老爷子的媳妇儿,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其实是个很温柔贤惠的女人,嘴里很少带脏字儿,这次能说出这些话来,已经是气疯了。

眼见媳妇儿这么大反应,傅老爷子也怂了,烦躁的跑到了外头瞎逛,一直逛到晚上,抽着劣质烟蹲在泥巴马路牙子上,心烦意乱的根本不想回家。

那会儿正是夏季,雨水多,蹲着蹲着,凭空就响起一个炸雷,傅老爷子只好找地方避雨。

那会儿刚赶上深圳大开发初期,深圳的环境荒凉的很,到处是荒山以及过去遗留下来的一些老东西。傅老爷子便就近躲进了一个废弃的庙里。那是一间妈祖庙,庙里已经破败不堪,只两边蹲着两只铜质的大嘼猫。

傅老爷子听说过,这庙要不了多久就会拆了,听说这边的河道要重新规划,两边以后要推成公园,再远一些的地方,要搞一个大型的商业圈,以后这一带,肯定会很发达。

他躲在破庙里,看着雨水落进来,滴落在妈祖娘娘的神像上,整个神像即狼狈又破败,不禁道:“妈祖娘娘,咱们算同是天涯沦落人了,都只能窝在这小庙里,哎。”

雨很大,一时半会儿也停不了,说着,他便找了个不漏雨的位置坐着,自言自语:“命啊,命啊,难道我傅贵,这辈子就是这么个贱命吗?可恨我老爹瘫痪了,他要是有用,也送我读书上学,我现在过的又是什么样的日子呢?”

不是有句话吗,叫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搁在现代,可能已经没那么真了,毕竟现在屡屡无为的大学生太多了,知识只能奠定命运,改变命运已经显得有些扯淡了。

但在傅老爷子那个年代,知识是确实能改变命运的。

他自怨自艾,叹命运的不公,说话间,外面雷声响彻,有些吓人。也就在这时,傅老爷子突然听到有个虚无缥缈的声音在跟他说话:“我可以帮你改变命运。”

“谁!”黑灯瞎火的破庙里,突然出现这么个声音,把傅老爷子吓了一跳,他猛地跳将起来,四下里张望声音的来源,却没有看见半个人影儿。

这时,那个声音又开口了:“我就在你眼前,你看不到吗?我是狐仙,你供奉我,我就让你大富大贵。”

眼前?

傅老爷子一看,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因为他眼前,只有那尊妈祖娘娘像。

难道是这神像在说话?

可它为什么自称狐仙?

傅老爷子出生山野乡村,狐仙鬼怪这类故事可没少听,自然知道狐仙是怎么回事,可狐仙怎么会在妈祖像里?是不是有人在装神弄鬼?这么想着,他大着胆子绕到了妈祖像后面,可后面并没有躲什么人,所以开口说话的,真的是这尊神像。

傅老爷子吓到了,问狐仙:“你真是狐仙?”

神像道:“是。”

傅老爷子道:“那你怎么在妈祖娘娘像里?”

狐仙道:“早就没有人供奉这尊神像了,所以妈祖娘娘的神灵并不在此,我就寄居在这里了。”那个声音接着道:“这座庙就快要拆了,我要找个新的居所,你供奉我,我可以让你得到你想要的。”

话音一落,傅老爷子顿时陷入了一种迷离的环境中,意识仿佛和身体抽离了,他在这一瞬间,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发家致富,过上了好日子,住着大房子,吃着山珍海味,喝着美酒。再也没人看不起他,所有人都在拍他的马屁,阿谀奉承,家里那个面黄寡瘦、营养不良、毫无趣味的老婆,变成了一个个皮肤白皙,身材婀娜的妙龄女子,如花解语般依偎在他周围。

那真是一段非常美妙的幻觉,当他从这种状态中猛然清醒过来,感受到周遭的冷风冷雨之时,便猛的说道:“我供奉你!你要让我出人头地!”

接着,他按照狐仙的指示,悄悄做了块狐大仙的神位,狐仙入住神位里,他便抱着神位回到了那个临时搭建的,在风雨中摇摇欲坠的棚子里。

最初,他只是买香烛供奉狐仙,但在狐仙的帮助下,他真的开始富裕了起来,无数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任何风险,都能逢凶化吉。半年的时间里,傅老爷子就发达了,他的胃口越来越大,而狐仙要求的供奉也越来越多。

一开始,狐仙要新崽儿的生猪,后来,狐仙要孩子。

那个孩子,也就是他媳妇儿已经生下来的孩子。

当时孩子生下来,已经满四个月了,是个男孩儿。

我猛地意识到,难道这个男孩儿就是我?这么一想,我就问了出来。

周玄业却摇头,道:“不是你,确切的说,是你的大哥,也就是傅老爷子的第一个儿子。”

我隐约想到了什么,但还不确定,于是示意周玄业接着往下说。

这第一个孩子,最后怎么样了?

傅老爷子当时也被吓住了,但狐仙许诺,给了这个孩子,它会给傅老爷子更多的好处。傅老爷子被利益蒙了心,但到底还是虎毒不食子,始终下不去手,所以这事儿就一直拖着。

一拖就拖了半年多。

他拖着狐仙,狐仙也就拖着他。这半年多,没有狐仙的助力,傅老爷子就开始走下坡路了,最终。他看了看体弱多病的大儿子,心一横,就把孩子给狐仙了。

反正这娃儿在娘胎里没有养好,体弱多病,只怕也活不了多少,与其如此,不如让他为傅家做出一些贡献。

孩子,别怪爹心狠了。

就这样,傅家的老大被交给了狐仙。

刚满一岁的孩子,已经会扶着凳子慢慢走了。小小的身子,站在一块狐仙的神位前好奇的看着,也就在这时,一股青烟猛地从神位里钻了出来,钻进了那具身体里,只一瞬间,小娃儿发出一声惨叫,然后身体如同被抽干了水分一般,迅速的萎靡下去。

那一年,傅老爷子二十五岁。

这事儿是悄悄进行的,对媳妇儿只说是孩子丢了。

第八十九节 借胎气

傅老头的媳妇儿以为孩子被拐卖了,一番悲痛自然不必说。再说傅老爷子吧,这老大献出去之后,各方面又是顺风顺水,一直很通顺。但后来的几年,却一直没见有孩子。

按理说,即便是看重事业,但那个年代的人,思想都比较保守,对后代的渴求度,比现在的人要高多了,后来的十年都没再有个一儿半女。这一切,都是通过狐仙的意识转达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再生儿女,或许是傅老爷子本身动了什么手脚,比如搞了什么避孕手段一类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十年后,也就是傅老爷子三十四岁那年,事业发展的差不多了,傅老爷子大概觉得该弄个孩子了,所以他媳妇儿也就怀上了。

这个孩子才是我。

我听到此处,想到自己那个出生了不到一年就死了的兄弟,猛地升起一股兔死狐悲之感。我虽然过的挺苦的,但我好歹还活了下来,那位一岁就死了的大哥,未免太可怜了,来人间走这一趟,匆匆收场,实在让人无法不难受。

我心里觉得沉甸甸的,道:“那为什么要把我扔了?难道,我还真是被仇家给弄走的?”

周玄业叹了口气,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道:“其实傅老爷子请到的,不是什么狐仙,是狐妖还差不多。”

狐仙?狐妖?

“这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周玄业道:“当然有区别,狐仙接受香火供奉,替人消灾解额,提高运势,但可没有吃人这一说,狐仙狐仙,最终的目的是想修炼成仙的,仙道贵生,它们连鸡肉都不吃,又怎么会吃人肉?狐妖就不同了,它们追求的是力量,只要能增强力量的办法,什么都会用。”

我觉得吃惊:“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妖怪吗?它们是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可以变成人?”

一旁的谭刃突然嗤笑一声,道:“传说中到是有,但谁也没见过,不过,能变成人的妖怪,是不会有时间跟普通人混迹在一起的。大部分山精鬼怪所显现出的人形,其实都是一种幻象,真正变成人的,那只存在于传说中。”

周玄业接着道:“那狐妖能帮傅老爷子发迹到如此程度,可见道行高深,但狐妖是有实体的,它却一直寄居在妈祖像和神位里,我怀疑。这是一只受伤的狐妖,寄宿在傅家,借助傅家的力量休养生息。它以傅老爷子为宿主,那么傅家人的血肉对它是最有用的,吸食傅家一个血脉,抵得上吸食十个普通的婴儿。”

我倒抽一口凉气,道:“傅老头子难道不知道?他这是要钱不要命吗?”

谭刃抬了抬眼皮,徐徐道:“姓傅的不是傻子,自然是知道的,只是有句话叫请神容易送神难,他把狐仙领进家门容易,要把它赶走,可就没这个本事了?”

我顿时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想必这傅老爷子,也没少受狐仙的刺激。只是现在,他找我回来,和狐仙又有什么关系呢?

周玄业讲到此处时,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

原来,这第二胎怀了半年,那狐仙果然又出招了,但这次它并不是要吸食小孩儿什么的,而是提出了个要求,让傅老头媳妇儿怀孕期间,单独住一间屋,而且要将自己的神位搬到屋子里去。

傅老爷子心中忐忑,毕竟他都三十四了,在他们那个年代,那个年纪的人,早是好几个孩子的爹了。他自然不希望这第二胎出事,他求狐仙不要伤害自己的孩子,如果真要吃小孩儿,他可以花钱买。

毕竟,拐卖儿童的买卖交易,从古到今都一直存在,每年丢失的、拐卖的、或被亲生父母卖出的孩子还少吗?以傅老爷子的能力,别说买一个,就是买十个小孩儿给它吸食,那也是没问题的。

狐仙却说让傅老爷子放心,不会伤害他这第二胎,保证给他一个健健康康的孩子,要是不答应,就不客气了。这么软硬兼施下,傅老爷子不答应也得答应了。

接下来得时间,他一直观察着媳妇儿这一胎,那媳妇儿早知道养狐仙这回事儿,只是不知道背后的门道,只是一个神位放在房间里而已,便也随着傅老头子去了。

直到生产,傅老爷子都并没有发现其他异样。

直到孩子出生后,傅老爷子才觉得不对劲。

他觉得这孩子长得不像自己,太不像了。他甚至一度觉得自己媳妇儿是不是偷人了。按理说,婴儿在长相上,其实看不出什么,但这个婴儿,偏偏怎么看,傅老爷子心里就怎么不舒服。

有时候,那婴儿会突然莫名其妙的冲他笑,笑容很古怪,像狐狸。

我听到这儿,只觉得后背发毛,道:“那婴儿,是我?”

周玄业点了点头,我忍不住去一旁照镜子,脸是我熟悉的那张脸,哪里像狐狸了?我仔仔细细的看,看着看着,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竟然也觉得自己这张脸越看越别扭,似乎眼角有些上翘,还真他妈像狐狸。

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搓了搓脸,赶紧将这个念头给抛出去了。

周玄业这才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别照了,现在照也晚了,怪不得我之前见你第一眼,就一眼难忘,原来是你的面相有问题。”

面相占卜是谭刃的老本行,周玄业只知道一些皮毛,他第一次见我时,大概是看出了一些不对劲,但因为对面相不是很精通,所以虽然印象深刻,但并没有多想。

我不由道:“周哥,难不成你当时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聘用我的?”

他点了点头,道:“算是吧。这个看眼缘,有些人,见一面就觉得顺眼,有些人,不管怎么样都不喜欢。相由心生,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

我深深吸了口气,道:“那个婴儿,我是说我……当初,为什么会那样?”

周玄业道:“那狐妖其实是借了胎气,人的一生,命途分为天、神、人、神。人在娘胎之时,是天命,落地就是神命,满了二十岁就是人命,到了六十岁,又变回神命。天命是其中最贵的一种,所以有道行的山精妖物,最喜欢借人胎气。民间的说法,是忌讳孕妇去偏僻的地方行动的,一来容易打滑摔跤,二来就是担心撞上不干净的东西。那狐妖夜夜钻入肚腹之中,和你一起分享胎气,胎气和狐气交融,而你生下来之时,智慧未开,狐气就占了上风,所以一生下来,才会有那些异象。”

我只觉得跟听天书一样,怎么着我也想不到,这么些离奇的事情,竟然会发生在我身上。

紧接着,我想到一个不对劲的地方:“如果借胎气这么厉害,那为什么,第一个孩子,它不借胎气,而是直接吸食了?”

周玄业道:“我猜测,它当时应该是刚受伤不久,道行有损,借不了胎气,所以只能吸食,吸食后的十年间,道行恢复了许多,才开始借的胎气。”

这些事儿,傅老头自然是不知道的,他盯着我,也就是那个满脸狐狸相的诡异婴儿,只觉得头皮发麻,越看越觉得渗人,基本上也就对我不管不问了。

傅老头的媳妇儿,带了我一阵子,也发现孩子不对劲,给人的感觉毛森森的,半夜里,睡在她旁边的婴儿会突然睁开眼,黑亮亮的眼珠子,直勾勾盯着她笑,笑容跟狐狸似的诡异。

她看着自己的孩子,又联想到家里供奉的狐仙,这个老实巴交的女人,总算意识到不对劲了。她开始怀疑,我是不是撞邪了,思来想去,大着胆子,直接将狐仙的神位给扔出去了。

傅老爷子回来一看,吓的冷汗直冒,当天就家暴了,将年老色衰的媳妇儿一番痛打自不必说。打完之后,他冷静下来,也觉得不能这么下去,第一个孩子被这狐仙给吃了,第二个生下来,妖里妖气,还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再这么跟狐仙搅合下去,没准儿会酿成大祸。反正钱也赚的差不多了,不如趁此机会,顺水推舟,就把那狐仙,给弄走吧。

他开始‘送神’,送神是有固定仪式的,但送了一次又一次,神位都毁了,但那狐仙就是送不走。一到夜里,傅老头子就会做梦,梦里自己的儿子,也就是我,整张脸都变成了狐狸,阴阳怪气的跟他说话。

“你们傅家三代,都要供奉我,这是当初定下的契约。”

“你若是违背契约,就让你一无所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梦里,他感到浑身剧痛,说不出的痛,等狐仙走后,他从梦里醒过来,整个人都痛的失禁了。在这种挣扎中,他不敢再送神了,又请了个神位将狐仙供奉起来,然而打那以后,一看到婴儿那张狐里狐气的脸,他就不由主的想到了梦里的情形,看向婴儿的目光,也带着恐惧和怨毒。

傅老爷子并不清楚借胎气这回事,只觉得这个孩子已经有些妖化了,他甚至觉得,这不是自己的孩子,就是狐仙弄出来的不人不妖的东西,看一眼就觉得心里发堵。

他试探着问狐仙,能不能把这老二丢了,狐仙说随意。

第九十节 冲身

有了狐仙这句话,傅老爷子哪里还会多留,直接将这妖怪一样的婴儿,让人给扔了,这事儿,这次是明着来的,媳妇儿哪里肯同意,打闹起来。但这女人只是个农村出来的普通村妇,思想保守,见识有限,哪有能力和已经发达的傅老头斗,各种吵闹之下,不仅是三天挨一小打,五天挨一大打,最后甚至直接被踢出傅家。

傅老爷子跟她离婚了。

至于这个女人,也就是我的母亲,后来的结局是怎么样的,狐仙就没有透露了。

再后来,傅老爷子娶了第二位老婆,这个老婆年轻漂亮有文化,小时候没读过什么书,一直是傅老头子心中的遗憾,所以发达了,找二老婆时,还专门找了个大学生。

后来有了傅楠,自然也是用心培养,什么都是最好的,傅楠自己倒也争气,八成遗传了他妈的高智商,年纪轻轻就拿了商学位,算是傅老头子的骄傲。

这次傅老爷子留了个心眼,怀傅楠并不是用普通方法怀上的,而是用的当时最先进的试管婴儿,那会儿这项技术刚诞生不久,还是在国外,傅老爷子安排二老婆出国,从怀孕到生产,都是在国外,到把狐仙给瞒住了。

等傅楠接回国时,都三岁了,狐仙也无可奈何。

虽然前几次送神都失败了,但傅老头并不灰心,狐仙成了他的心腹大患和定时炸弹,他开始拜访一些玄学人士,试图找这些大能帮忙。别说,还真找到了,那位大能,将这狐仙,在神位里困了二十年,不久前刚刚期满。

狐仙出来,自然是要报复的,可那位大能,五年前已经逝世了。傅老头年纪大了,又有了这么一个优秀的儿子,倒也不怕死了,毕竟当初跟狐仙定下契约的是他,他死了,狐仙也没办法找傅楠太大的麻烦,因为这狐仙自己也处于很虚弱的状态。

抱着这种鱼死网破的心理,狐仙自己反而怯弱了,精怪哪个不是活了成百上千年的,哪会甘心为了夺一个普通人的性命让自己受损?它于是让步,说让傅老爷子把当年借过胎气的孩子给弄回来,因为那孩子身上有在娘胎里就侵染的狐气,狐仙可以寄居在那孩子身上,也算是傅家人履行承诺了。

谭刃冷笑道:“什么寄居,我看那狐妖是想取而代之还差不多。”

周玄业皱眉道:“是啊,寄居是小事,但寄居到最后,肯不肯走,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听谭刃说过,人身有阳火护体,山精鬼怪冲上人身,就是强行冲灭对方的阳火,得有很高的道行才行。但人的阳气,随体质和环境而升降,一但阳气好转,或者天光大亮,就要立刻影遁起来,是不可能长期冲阳身的。

但这狐仙想冲我的身,和普通的山精鬼怪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和它的狐气,在娘胎里就交融在一起了,遇上它,就相当于两股水,是可以互相交融的。一但它冲上身,没准儿就一辈子住着不走了。

时间长了,则损耗人的精气神,渐渐的,我就‘死’了,而它,就借着我的尸体活了。

整件事,道现在已经很清楚了,傅老头子为了狐仙不找上傅楠,就将狐仙引到了我头上。我觉得有些心寒,再此之前,我对傅老爷子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一个人习惯了,早就对这些所谓的亲情不抱什么希望,因此当他找上我时,我既没有觉得激动,也没有觉得愤怒,当时唯一的想法是把情况弄清楚,然后分道扬镳,各过各的生活。

可现在,真相就摆在我的面前。

那老头子丢了我一次,现在还想来害我第二次?

我也是个人,他把我当成什么了?

是了,一个从来没有养过的妖里妖气的儿子,一个学历低微、平平无奇,一无所长的儿子,又哪里比的上傅楠,姓傅的小子,从外在到内在,哪一样是我比的上的。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牺牲一个人,他不牺牲我还牺牲谁?

这就是所谓的亲情,在绝对的利益面前,什么也不算。

周玄业说过,在当初怀着我的时候,傅老头子也是千小心、万期待,专门给媳妇儿找了两个服侍,一门心思期待着孩子出世,刚出山那两天,傅老头子抱着我都舍不得撒手,慈父情怀显露无疑。

可后来呢,后来发现这孩子有些妖气,发现这孩子可能给自己带来不祥,便二话不说扔了出去。

如果我那个一岁就死了的大哥,一出生就和傅楠一样健康,或许傅老爷子也舍不得送给狐仙吃了。

如果我没有被借过胎气,傅老头子也不会把我给扔了。

这一切的发生,不过是因为我和我那一岁的大哥,没能给家里带来任何利益,甚至成为负担,所以才被牺牲了。如果都像姓傅的小子那样,样样都优秀,或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我心里沉甸甸的,有一种想嘶吼、想砸东西大叫的冲动,难道我就是一个牺牲品吗?

放屁!

放他妈的狗屁!

我那一岁的大哥没有反抗能力,小小年纪就死了,但我不是,我是个成年人,我这二十五年来,一切都是靠自己,我不欠傅家任何东西,他想拿我当牺牲品,滚他妈的蛋!

深深吸了口气,我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整个事情中,充满了利益和牺牲,唯一让我欣慰的是,那个算是我母亲的女人,虽然软弱无能,但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要牺牲任何人。只可惜她的力量太弱了,最终也没能保护任何人,反而还被扫地出门。

我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她现在又在何处?生活过的怎么样?有没有另外成家?至少,这世界上,还是有一个亲人是真心待我的。

我逐渐平静了下来,而这时,那女管家见我们久久没有下楼,便又来敲门:“少爷,你们在里面吗?”

我道:“马上下来。”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的厉害,这完全是气出来的,如果不是我用尽了所有的自制力,只怕真的要把这地方砸个稀巴烂。

那女管家八成也注意到了不对劲,没有再多说,径自离开了。

周玄业这才道:“天顾,想开些。”

“周哥,没什么想不开的,想害我也得看他们有没有那个本事,我可不是一岁的小娃娃,可以让他们随便摆弄的。”

周玄业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似乎想说什么,嘴皮子动了两下,却始终没开口,他和谭刃交换着眼色,这个动作虽然细微,却被我给察觉到了。我立刻意识到,他们应该还有事情瞒着我。

我不由得凑近了一下,道:“周哥,我被人忽悠的够惨了,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别也瞒着我成不?”

周玄业这才叹了口气,脸上露出愧疚之色,道:“天顾,这件事情,我真不知该怎么开口。”

一边的谭刃淡淡道:“我来说吧。”

那狐仙,在我第一次到傅家时,就注意到我了,所以几乎一直围着我在打转,否则也不会在我回去后,让周玄业察觉到不对劲。昨晚我们请仙,都没有料到狐仙的真实意图是想寄居,因此昨晚那狐仙冲身后,冲完就不走了!

山精鬼怪要想冲身,其实是很困难的,即便请仙上了身,也上不了多久,所以周玄业昨晚并没有想到会出现如此情况。而我在娘胎里和狐仙气息交融,那狐仙冲我的身,就跟玩儿似的,偏偏周玄业的本事,都在炼尸上,让他赶妖怪,他还真不在行。

所以昨晚一切弄清楚后,狐仙根本就没有走,而是一直寄居在我的身体里,后半夜还做出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事,谭刃和周玄业担心惊扰到其它人,两人合力才将我压倒,折腾了大半宿狐仙才在天快亮时隐匿了下去。

这次请仙,虽然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但也歪打正着,遂了傅老头子的心愿。

我闻言目瞪口呆:“这么说,那狐仙就在我身体里?”

周玄业面露歉意,道:“惭愧,是我考虑不周,轻率了。”

第九十一节 报复之心

我虽然觉得操蛋,但这事儿哪里能怪周玄业,在没有知道真相之前,谁会想到借胎气冲身这事儿,于是我到:“周哥别这么说,这事儿怎么能怪你。不过现在该怎么办?”

周玄业和谭刃对视一眼,二人都没有说话,显示出无能为力的态度,我顿时有种想骂爹的冲动。

“先别急,总会想到办法的。现在事情的真相你也弄明白了,你打算怎么做?”

谭刃双手环胸,突然来了句:“你要想争夺家产,我帮你。”

我忍不住笑了,道:“我宁愿拿几千块钱的工资,也不要这劳子家产,一想到它是怎么积累起来的,我都觉得恶心。还是清清白白靠自己赚来的钱用着舒服。”

谭刃闻言,难得笑了笑,道:“那你打算报复傅家的人?”

我没吭声,这事儿我得想一想,按照我之前得想法,我是不愿意跟傅家扯上什么关系的,但现在,听完那一系列事情后,想起我那个因为体弱多病就被牺牲的兄弟,想起那个被赶出家门的老实女人,我觉得自己很难不愤怒。

就算不为自己,也该为他们出一口恶气。

傅老头子已经一把年纪了,而且之前连和狐仙同归于尽的心都有,很多事情都已经想开了,他身上的软肋并不多。

唯一的软肋,大概就是傅楠。

老头子,你不是最喜欢他吗,我就对你最喜欢的东西下手,让你尝尝那是个什么滋味儿。

这一刻,我承认自己都被愤怒刺激的有些扭曲了。

周玄业见我不吭声,便道:“如果你要报复,我肯定帮你,谁让你是我兄弟呢,不过有句话我要说在前头,那就是你的命数已尽,凡是要走积德行善的路子,所以就算要报复,事情也不能做的太过,明白吗?”

我点了点头,苦笑:“我还能杀了这父子二人不成,想办法给他们个教训就是了。”

谭刃淡淡道:“不用急在这一时半刻,我饿了,吃饭。”

三人当即便下了楼,傅老头子还真在等我们,东西都还没动过,傅楠那小子也一大早赶过来的,如一脸期待。待众人落座,傅小子立刻道:“好久没这么热闹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东西了,大哥,我让孙阿姨特意挑拿手的做的,你快尝尝。”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是久别重逢呢。我心里冷笑,面上不露声色。

傅楠这小子一直想除掉我,想来他根本不知道狐仙这回事儿,这些事,老头子应该是瞒着他的。

人嘛,做的一些恶心事,别人知道了不要紧,最怕的就是在乎的人知道。傅老头这么喜欢傅楠这个儿子,又怎么会让儿子知道这些东西。可笑傅楠还以为傅老头把我接回家会对他造成威胁,殊不知,傅老头是在牺牲我。全力维护他。

我在这中间扮演着什么养的角色?

嵌在这对慈父孝子间,我还真是有些多余。

谭刃看了看桌子上的早餐,脸色顿时就黑了,一动不动,我压低声音道:“老板,凑合着吃呗,人家有钱人,喜欢吃西式早餐,咱下午就回去,我把包子给你补上。”谭刃这才点了点头,我觉得无语,林回雪的包子再好吃,吃多了也腻了,我都吃的想吐了,他怎么还不腻呢?听说洁癖是属于强迫症的一种,难不成他是因为强迫症在作怪?

这娃也太可怜了,怎么这么多心理毛病啊。

我同情的看了谭刃一眼,开始吃东西。

整个过程,就是傅老头子在扮演慈父,东拉西扯,时不时的感慨两句。可惜他虽然演的好,但在知道真相的人眼里,就跟跳梁小丑没什么两样。

吃过早餐,我们三人起身告辞,傅老头子显得很伤心:“你还是不肯原谅我是吗?”

我忍住骂人的冲动,笑道:“爸,到底是一家人,我也想通了,毕竟我是被仇家弄走的,这事不能怪你。只是、只是我惭愧,弟弟这么优秀,我却……我给你丢人了。”

傅老爷子大喜,拍着我的肩膀道:“他优秀什么,从小被他妈给惯坏了,还是天顾你懂事又孝顺,以后我就把他交给你了,你当大哥的,得好好管教管教他。”

我笑了笑,看向傅楠,他此刻站在傅老头子身后,听见我突然变了态度,不禁面露诧异之色,眼中也蒙上了一层凶光。

在傅老爷子转身的瞬间,傅小子眼中的凶光已经收了起来,说道:“爸,你别在大哥面前损我行不行,多没面子啊。”

“哈哈。”傅老头子的高兴绝对不是装出来的,说:“以后你们两兄弟,要互相扶持,我老了,傅家的未来,就靠你们了。”

我相信,他这倒是句实话。

如果没有我,狐仙就得找上傅楠,当初的契约,约定的就是傅家三代,不仅得找上傅楠,将来傅楠的儿女也会受牵连。如今有了我,将狐仙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有什么也是我背着,将来若有了儿女,受牵连的也是我的儿女。

我这一脉负责牺牲,傅楠那一脉,负责傅家的未来。

这傅老头子算盘还真是打的叮当响。

所幸我在福利院,别的看的不多,看的最透的就是亲情,所以现在的心情还算平静,换了其他人,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发狂。

亲情是什么?

在我看来,大概就是你好1、我好、大家好。

你不好,我不好,大家都不好的时候,就没什么亲情了。

久病床前无孝子,拖累子女的父母一般晚景凄凉,卧在病床上,忍受着儿女一天比一天难看和嫌弃的脸色;久病的儿女,也很难有什么慈父慈母,将父母拖累久了,再多的亲情也没了,原本的慈父慈母,总有一天会变成另一种面孔。

新闻里那些为了儿女坚持治疗辛辛苦苦的父母,那些为了病重的父母,辛辛苦苦吃糠咽菜的儿女们,毕竟都只出现在新闻里。

现实中,能有几个?

这傅老头子算计我,我认了,现实就摆在这里,傅楠才是他真正能为之付出的儿子,我,什么也算不上。

一边的谭刃皱了皱眉,他的脾气我是知道的,最看不得这些人装模作样,因此谭刃不悦的开口打断傅老爷子的絮叨,说:“该回去了,还要不要开张赚钱?”

我摸了摸鼻子,顺着话往下说:“爸,我先回去了。”

傅老头当着周玄业二人的面,也不好直接说什么让我辞工回家之类的话,他巴不得我赶紧住进老宅里,把狐仙给安抚住了,因此一脸关切的说道:“既然想好了,就早点搬回来住,家里环境好,你住在外面吃不好,睡不香的,看看这瘦的……”

谭刃可不给他这个面子,冷哼一声,道:“你这话我不爱听。什么意思,嫌我那儿环境不好是吧?半年前他背着个破包,一身皮包骨进了我的公司,当时跟非洲难民似的。半年时间,我好歹喂胖了二十斤吧?怎么就吃不好,睡不香了?你这么大岁数,怎么一点儿都不懂事呢?”

漂亮!

我在内心暗赞了一句,不过那话未免夸张了点,半年前我怎么就跟非洲难民一个级别了?

傅老头子顿时尴尬起来,打了个哈哈,道:“谭老板性情直爽,是老头子我说错话了,可别放在心上,我家天顾多亏了二位照料,改日傅某人一定设宴答谢两位。”

谭刃继续道:“设宴到不用,早饭我都没吃饱。我看你手上这串珠子不错,就拿它答谢吧。”

这串珠子平日里傅老头子就整天不离手,像是极为宝贝,谭刃这一张口,脸皮厚的将傅老头子都整愣了,傅老头子下意识的看了我一眼。我心知这老头子目前正在想办法拴住我这个牺牲品,自然是不希望和我翻脸的,当下我便道:“老板,这是我爸的东西,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努力打工赚钱,再给你买一串。”

傅老爷子一听,当下表态,道:“瞎说,可不许这么辛苦,一串珠子嘛,谭老板喜欢就拿去。”说完就递给谭刃了,那眼神明显透露着不舍。而谭刃的手腕上,还戴着上次从我那儿趁火打劫弄过去的那串祖母绿似的挂珠,看的我肉痛不已。

搜刮了傅老头子的心头爱,我们三人才驱车返回,谭刃将那串红色的手珠拿在手里把玩一阵,我不由好奇,道:“老板,这玩意儿很贵重?”

谭刃看了我一眼,说道:“这东西,材质还行,冰种的红纹石,万把块钱的小玩意儿:但它珍贵的地方在这儿。”说话间,他捏起了珠子后面的尾缀,之间里面还镶嵌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木质牌子,散发着一股清香味儿。

那小小的木牌上,刻着朱红色的符文。

谭刃道:“这件东西,是经过大能加持的,应该就是当初帮那老头子困狐仙的人给的,戴上它,一般的山精鬼物都不敢靠近,还能提升人体的阳气,赏你了。”说完,直接扔了过来。

我往手里一抓,冰冷冰冷的,但我不太喜欢这东西,一看见它,我就想起傅老头子那张虚伪的脸,于是又扔了回去:“无功不受禄,拒赏。”

第九十二节 精神病

珠子扔回去,谭刃显得很不满,又扔给我,道:“你有拒赏的资格吗?还不谢主隆恩。”

我一时无语,只能讲东西收了,三人驾车回了事务所,唐琳琳已经开门营业了,正在接待一位顾客,认真的做档案记录。一见我们回来,立刻给那位顾客引荐:“这是我老板。”

旋即向谭刃转述道:“这位阿姨的老公失踪了。”

老公还能失踪?

谭刃在工作上还是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让那妇女自己坐,随后就拿了唐琳琳记录的档案来看。

根据档案记载,这夫妻两人在一个月前因为琐事吵了一架,一怒之下,老公就出去了。这种事儿常有,她老公是个脾气温吞的人,生气了就自己跑去出,随便找个地方坐着抽闷烟,在外面晃荡个一下午,一般也就消气自己回来了。

但那次吵架之后,她老公一直到天黑都没回来,这在以前是从没有过的事。她开始自我检讨,是不是自己这次把话说重了,到底是两口子,气消了也就担心起来,便连忙去老公经常活动的区域找,问了周边的朋友,谁也没见过。

这就奇了怪了。

足足找了大半夜,也没见人,她的思想,就和我以前一样,总觉得一个成年人,而且是一个成年男人,不可能失踪。所以当时她的第一反应,并不是觉得自己的老公失踪了,而是揣测,对方这么晚不回家,莫非是吃了雄心豹子胆,该不会在外面开房了吧?

这么想着,她便抄近路气冲冲往家里赶。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一片敞开式的建筑工地,由于那边的开发商和上面的关系出了问题,因此建筑工地才动了个土,就被迫停了。

一时间,那一带全是黄泥和打出来的地井,有些地方长满了蒿草,以前还发生过有小孩在这里玩,结果掉进地井的事儿,所幸当时没出什么大事儿,人很快被救了出来。

她走到这一片的时候,四下里黑灯瞎火的,及远处的灯光透过来,使得周围一片朦胧。她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照明,惨白的光线,覆盖范围并不广,只能看到脚下的一截路。

这条近路,白天也经常走,所以她并不觉得害怕,走到一半时,背后却忽然伸出了一只手,拍到了她的肩膀上。

“啊!”这将她吓了一跳,大叫着猛地转身。一转身才发现,拍自己的,不就是一整天没回家的老公吗?

她先是喜,接着是怒,扯着对方的耳朵叫骂起来,提溜着耳朵往前走,她老公任由她骂,也不答话,沉默的走着呗。骂了会儿,她觉得不对劲,松了手,道:“咋了?歇菜了?”

她老公看了她一眼,突然转身就跑,朝着建筑工地里面的而去,转瞬间,就跑了个没影。

“哎!你跑什么跑,你个挨千刀的!你给我回来!”

对方没理她,她便拿着手机去找,一边找一边喊,足足一个多小时都没有动静。她慌了,心想该不会是卡到地井里去了吧?又找了两个多小时依旧没着落,她只好报警了。

警察来的很快,大照灯打着,黑乎乎的建筑工地一片透亮,一个多小时后,从一个地井里,果然找到了她的老公。可那人。早已经死透了,而且,根据法医的鉴定结果,人在白天中午就已经死了。

她如何能承受这个打击,哭天抢地之后,慢慢反应过来,如果人是白天死的,那么自己之前看到的又是什么?

她脑海里冒出了鬼这个字,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我看到此处时,不由吃惊,既然人都死了,怎么又来喊失踪了?

她家境并不算很富裕,因此后续事情也是草草处理,然而,第二天的晚上,她坐在房间里以泪洗面时,厨房里突然传来了砰砰砰砰的声音,是切菜的声音。

她和丈夫在外工作,小孩儿跟着爷爷奶奶,这租住房子里,再也没有别人了。

如今只剩下自己,那么厨房的声音是怎么来的?

她心里噗通直跳,悄悄走到厨房,这时,她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正背对着自己,那着刀在切萝卜。对方转过头冲她笑了一下,说:“媳妇儿,快做好了,今天尝尝我的手艺。”

虽说夫妻平日里吵吵闹闹,但二人结婚十多年了,感情深厚,眼前的这一幕,让她既觉得恐怖,又觉得心酸,声音颤抖道:“是你吗?你回来看我了,呜呜……”也不管是人还是鬼了,她扑上去,二人在狭小的厨房里拥抱。

“老婆,你怕不怕我。”

“死鬼,变成鬼你也是我的人,别以为当鬼了就可以欺负我。”她豁出去了,管它是人还是鬼呢。接下来的几天,她白天睡觉,晚上和鬼丈夫厮守在一起,工作也没了。

四天前,她娘家人知道了女婿去世的消息,都赶到了深圳,又见着女儿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以为她是受了刺激,整天一个个的围着她转,自从娘家人住进来后,丈夫晚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一怒之下,她将娘家人都赶了出去,但即便如此,对方也还是没有出现。

也就是说,她让我们找的不是人,是鬼。

我看完档案,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连我自己身上那堆破事儿,都暂时抛之脑后了,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人真的能和鬼在一起?对方该不会是神经病吧?

可这女人穿着虽然朴素,但很得体,神情也十分悲痛,叙述条理清晰,不像是有病的模样。

谭刃看完资料后递给了周玄业,周玄业看完,若有所思的看了那女人一眼,旋即道:“那么你是怎么找到我们这儿来的?”

“我已经去了很多私人侦探所了,但他们都把我当疯子,是有一个卖包子的老板娘,让我到你们这儿来的。”

卖包子的老板娘?肯定是林回雪了。

周玄业闻言,点了点头,侧头对我耳语道:“打精神病医院的电话。”

“啥?”我差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正要回话,周玄业道:“去你自己放假打吧,回头我再跟你解释。”我忍不住看了那女人一眼,便按照周玄业的吩咐,躲进了自己的房间,拨打了精神病医院的电话,告诉他们这儿有个装神弄鬼的女病人。

没多久,医院来人了,这人看见医生,立刻大叫,想要往外跑,但很快就被前来的医生给制服了。

我忍不住问那医生:“她有病?”

对方点了点头,道:“两年前丈夫摔地井里死了,从那之后就得了癔症,幻视、幻听、幻觉、偶尔还会有攻击性,前几天趁着保安不注意跑出来了。”

须臾,那女人被压上了车,车子开走时,她的脸贴着窗户朝我们大喊:“帮我找到他,他被吓跑了!”

一场闹剧,由此而终。

唐琳琳拿着档案,目瞪口呆,喃喃道:“原来、原来是精神病啊,我还当真了。”

谭刃道:“世间哪有那么多鬼神之事,大部分的鬼,都在人心里,真真假假,要想区分清楚,你们还有的学。”

我觉得那女人实在可怜,不由道:“周哥,你是怎么看出她有精神病的?”

周玄业道:“她的话里,其实有很多漏洞。”

我回忆了一遍,却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再想多问,周玄业打了个哈欠,道:“你昨晚把我们折腾了一宿,不行,顶不住了,我先去睡一觉。”

谭刃二话不说,直接进了浴室,冲了个澡,也上床睡了,留下我和唐琳琳两人满头雾水。

见不再有其它人了,唐琳琳便缠着我问傅家的事儿,我坐在沙发上,被她磨得没办法,便大致说了一遍。她一听,顿时怒不可遏,插着小腰骂道:“太可恶了,傅楠是人,你也是人啊,他凭什么这么对你!不行,咱们一定要讨个公道,想办法给那老头子一个教训!”

我道:“我也正琢磨着这个事。”

唐琳琳眼珠子一转,道:“我有办法,他不是以傅楠为荣吗,咱们就让姓傅的小子丢脸丢到姥姥家去,看他们父子俩还得意个什么劲儿。”

第九十三节 设计

我可不对唐琳琳报什么希望,她见我不吭声,不由的嘟着嘴,道:“喂,你不相信我。”

“我信,我信,唐大美女,您有什么想法?”不顺着说两句好听的,这丫头就不会安生。

果然,我这么一说,她嘟着的嘴才收起来,得意洋洋的说道:“你这次转变态度,傅楠那小王八蛋,肯定会暗地里对你下手,咱们不如先把他约出来,还记得上次缉毒的那批警察吧?让谭刃出面,请那人帮忙,咱们来个引蛇出洞。”

我隐约明白唐琳琳的意思,不由道:“你的意思是让谭刃出面,调动缉毒队的人埋伏,可是,咱们怎么让傅小子路出马脚?他不可能随身带着毒品吧?”

唐琳琳道:“笨,他不带,咱们帮他带啊!至于分量,多少无所谓,只要将这把火引到他身上去就行了,到时候缉毒队自然会下功夫,就算不能将傅家连锅端了,也能找找他们的晦气,让他们知道知道,咱们平头老百姓发起火来,也不是好惹的。”

她这个办法到是容易,当下,我们两人便商量起了坑傅楠的事儿。这个行动,主要有两个关键点,一是缉毒队的配合,这个得靠谭刃出马,二是我们要先弄到一点儿毒品,好栽赃给傅小子。

这第二点到是容易,很多娱乐场所,只要你有心去问,手里有钱,其实并不难弄到。难的是第一点,我记得上次谭刃请动缉毒队的人,似乎是和什么人做了交易,也不知这个人情,谭刃还了没有。这会儿再去找谭刃出马,会不会不太好?我心里思索了几下,一咬牙,心说脸厚就脸厚吧,咱平头老百姓,没钱没势,就剩下脸皮厚了,要不厚一点儿,这口气就只能咽了。

我打了主意,当天中午,我买了一桌子好吃的,恭迎龟毛起床。他一见桌子上的饭菜,嘴里嘶了一声,看了半晌,随即问我和唐琳琳:“你们谁做的?”

唐琳琳道:“老板,你太高看我们了,我们哪儿有这手艺啊,是天天自己掏钱买的,七星楼的,可贵了,老板你快吃,掐着时间送来的,还热乎着呢。”

谭刃看了我一眼,微微皱眉,道:“你这铁公鸡,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到底谁才是铁公鸡?我虽然钱少,但不代表我抠啊!

一边的周玄业闻了一下,说:“香,有没有我的份儿?”

我刚要回话,谭刃就道:“这是他用来讨好我的,有你什么事儿。”言罢,大摇大摆的坐在了桌子前,将周玄业伸出去的手用筷子打了回去,这才一边吃,一边慢悠悠的说道:“无事献殷勤,说吧,想干什么?”

我立刻拍马屁:“老板英明,什么都瞒不过你,我确实有个小忙想让你帮。”姓谭的脾气我差不多摸透了,嘴上说着不吃马屁,其实是很喜欢被人拍的。

果然,我一说完,他便冷笑道:“拍马屁的技术可不怎么高明,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为了傅小子的事吧,想让我怎么做?”

要不怎么说谭刃这人智商高呢,一语就说到了点子上,我立刻便将自己和唐琳琳的计划说了。谭刃一听,道:“两个臭皮匠,想出来的办法还挺不错,给他个教训尝尝也好,免得不知道天高地厚,总想着找麻烦。”顿了顿,他说:“等我消息吧。”

周玄业摸了摸鼻子,叹道:“人心啊,真是太现实了,用得着你的时候就叫哥,用不着你的时候,连饭都不给吃了,唉、唉、唉……”

“……”我听着他意有所指的话,一时间哭笑不得,心说是我不让你吃吗,明明是这龟毛一个人霸占了整张桌子好吧?最终,在谭刃吃完后,我们剩下的三人才可怜兮兮的去吃残羹剩饭,周玄业对此表示出极度的不满,虽然嘴上并没有抱怨,但那神情,就跟死了儿子一样沉痛,时不时的就用一种忘恩负义的眼神看着我和唐琳琳。

谭刃办事还是很有效率的,饭后没多久,他躲进了屋里打电话,十来分钟左右,便冲我做了个OK的手势,接着就去炒股了。唐琳琳和我立刻分头行动,她去娱乐场所弄毒品,我则等着傅楠这条鱼上钩。

就如同我和唐琳琳猜测的那样,由于今天早上的态度转变,傅小子升起了很大的危机感,下午三点钟左右,我接到了他的电话。

“苏天顾,你什么意思?你想找死?”

我道:“怎么可能,好好的傅家大少爷不当,我去找死,岂不是太蠢了?”

电话那头,他冷笑道:“好,算我看错你了,没想到你还挺有野心的。傅家大少爷……凭你也配?既然你起了不该有的心思,那我就让你好好认清楚自己的地位……”

不知怎么的,自从知道真相后,跟傅小子一打交道,我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个一岁就死去的大哥。

这小子如此嚣张,那么他知不知道,现在的荣华富贵,是用自己大哥年幼的性命换来的?

如果知道之后,他又会如何?

大概也无所谓吧,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利益远高于亲情,更何况是个从没有见过面的死鬼小孩儿?

这种认知,让我心里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更加浓烈起来,我于是按照计划继续往下说:“行了,刚才那些话,不过是逗你玩儿的。今晚八点,我在都江酒店204房等你,咱们好好的做个了结。”

傅楠的声音明显透着疑惑:“你到底想搞什么鬼?”

“你讨厌我,我也讨厌你,你也不想以后天天跟我处在同一个屋檐下吧?更不想我到傅家,对什么事都搀和一手吧?凡事都要有个商量的余地,我今晚,只是想跟你郑重的谈一谈。”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才道:“好,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招。”

“恭候大驾。”

挂完电话,周玄业泡了杯茶,道:“晚上需不需要我帮忙?”

“周哥,这件事情,我自己处理,有些事,是必须要亲手去做的。”为那个老实巴交的可怜女人,也为那个素未谋面,幼年早夭的兄弟。

晚上七点半。

都江酒店,204房。

唐琳琳戴着白色的棉布手套,将装有白色粉末状的毒品扔到了桌子上。

“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她显得很兴奋。

我道:“一会儿你就在洗手间躲着就行,警察那边谭刃已经安排好了,这次少说也得让他掉下来一层皮。”

等了半个多小时,傅小子如约而至,一进入房间,他神色古怪的打量了几眼,道:“约在这种地方……”

“否则你觉得应该约在哪里?”

傅楠将门关了,随意坐到了离的最近的椅子上,道:“说吧,你想怎么样。苏天顾,我给你钱,让你滚,也是看在兄弟的情分上,否则以我之前的性格,你应该是知道我的手段的。”

兄弟情分?啊呸!分明是在这种时刻,傅老爷子将我盯的太紧,他根本不敢下手罢了,嘴上说的到是漂亮,鬼才信,拿我当傻子?

当然,这话我也懒得跟他挑明,便道:“你为什么总是把我当敌人呢?你觉得我会成为你的威胁?会抢你的东西?傅楠,你什么都不知道,未免太可悲了,你们傅家的钱,以为我很稀罕吗?送给我我都不要,太恶心了。”

傅楠冷笑了一声,道:“恶心?我傅家的家业让你觉得恶心?哈,我到是现在才看出来,你还有这种骨气,大言不惭。怎么着,你今天找我,就是来跟我磨嘴皮子的。”

“当然不是。”我示意了一下桌面上那一小包白色的毒品。傅楠刚进来,注意力在我身上,因此根本没发现,这会儿接受到我的目光,便往旁边一看,霎时间,他的神情就变了,先是吃惊,紧接着像是明白了什么,道:“看样子你还挺得周玄业信任的,他连这个都告诉你了。”

“三弟啊,不愧是拿过MBA商学位的人,真是会做生意会赚钱,在你面前我自愧不如。”

傅楠将拿包毒品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道:“你现在拿这么个玩意儿是什么意思?”紧接着,他似乎注意到了我用词,道:“三弟?什么三弟,你乱叫什么?”

就如我们猜测的那样,对于这些事,傅楠果然是一无所知,我忍不住冷笑道:“你不明白,那你就回去问问傅老爷子,问问他的大儿子,你的大哥,是怎么死的。”

傅楠面露吃惊之色,刚要开口,大门猛地被敲开了:“警察查房,开门!”

傅楠还没有说出口的话,就这样被掐断了,他看了看被砸的砰砰作响的大门,立刻明白了其中的门道,咬牙切齿道:“你小子狠!”说话间,竟然朝着最近的窗户而去,这里是二楼,其实并不高,外面还有护栏,以傅楠的身手,从窗户逃跑并不是难事。

我早料到会由此一幕,立刻发动了暗号,一直躲着的唐琳琳立刻窜了出来,挡在了傅楠跟前,道:“唉,你是想往哪儿跑啊。上次姐姐输给你,可不是因为我打不过你,只不过那天我穿了裙子,行动不便,今天姐姐可是刻意换上了武装裤,你最好不要跟我动手哦。”

趁着唐琳琳阻拦住傅楠的瞬间,我打开了房门,门外全副武装的缉毒队立刻冲了进来,将我们三人团团围住。

领头的,依旧是上次在娱乐城的那个年轻人,我们算是认识了,他冲我点了点头。

第九十四节 小鬼安安

谭刃早打过招呼,因此这波人迅速锁定了傅楠那小子,二话不说给他压住了。

他到是识时务,也不挣扎,只道:“警官,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年轻的警察一脸严肃道:“接到举报,你涉嫌毒品交易。”说完,另一个警察将房间里的那包毒品给收集了起来,那上面有傅楠的指纹。

傅楠显然是明白了我们的意图,冷笑道:“交易交易,总得有个交易对象吧?你们现在就抓我一个人,是什么意思?”

唐琳琳做了个鬼脸,道:“不好意思,我们可是事先汇报过的,用一句台词来说,我们就是线人、卧底,懂吗?”

那年轻的警官道:“有什么事,到局子里去说吧,带走。”

傅小子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这才被压出门去,片刻后,房间里只剩下我和唐琳琳两人,她乐的哈哈大笑,道:“看他还怎么得意,最好关一辈子。”

“傅家势力盘根节错,关一辈子不可能,但至少这一年之内,他得收敛起来了。”

“咱们这么整他,你不怕他出来之后整你啊?”

“有傅老头子给我撑腰,我怕什么?再说了,我已经提醒过他,以傅小子的疑心,他肯定会将事情查个清楚,一但知道了真相,他保护我还来不及,别说整我了。”我现在,就相当于握着整个傅家的命脉,我出了事儿,狐仙就会回到傅家,找傅楠继续履行契约,傅楠一但知道真相,为了自家性命和前途,估计走路都会怕我摔死,哪里还会对我下手,这个亏,他也只能自己吃了。

回到事务所时已经很晚了,谭刃还在盯着他的电脑看股票,我觉得他挺奇怪的,大晚上的谁还看那东西,这种时候,看也看不出名堂啊,不过这人就是怪癖多,我也就懒得问了,洗漱过后,便躺在床上用手机看新闻,别提多舒坦了,再富丽堂皇的地方,也始终比不上自己的狗窝来的惬意。

我以为自己能睡一个好觉,但半夜的时候,我突然感觉有什么软乎乎的东西在碰我的脸,那种柔软的触感,让我想起了女朋友第一次亲我时的感觉。

半梦半醒间,伴随着这种刺激,我在梦里就做起了一些很不和谐的梦,但很快,那种感觉就越来越强,半梦半醒间,我想到:“这美女也太热情了,亲的我都痛了。”

等等……

我一个激灵,猛地清醒过来:我哪里有什么女朋友,分明是谁在掐我的脸!

一睁开眼,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床头便是,赫然趴着一个黑影,那黑影很小,像是一只半大的狗,将我吓了一跳,不由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什么玩意儿!

我一坐起来,那东西也咕噜噜滚下了床,我立刻打开了床头的灯,顺势往床下一看,却发现那个黑影儿不见了。

刚睡醒时,人的脑袋还有一些涨,思维也比较僵,我甚至怀疑自己刚才所见的一切,是不是一场噩梦。

但就在我疑神疑鬼时,一只手忽然从我身后伸了出来,再一次在我脸上狠狠掐了一把,痛的我倒抽一口凉气,都顾不得害怕了。这下我被惹火了,猛的转身打算抓住那作乱的东西,谁知一转身,身后又是空空荡荡的。

我操,见鬼了!

而且是一只喜欢掐人脸的鬼,我立刻起身,开了房间里的大灯。随着灯光的照射,我从旁边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脸,上面赫然有一个青色的指印儿,而且看那印记,分明是只人手。

更确定说,是一只小孩子的手!

我房间里,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个神出鬼没,还掐我的小孩子?

这很明显透着诡异,八成那小孩也不是什么人了。就在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时,镜子中的人背后,忽然又多出了一张脸,一张小孩子的脸,微微泛着灰白色,直勾勾的在镜子里和我对视。

我是站着的,身后并没有可以垫脚的东西,而一个小孩子的身体,却从我肩膀后面露了出来,很显然,它是漂浮着的!

鬼!

我脑海里闪过这么个字,而这时,那小鬼又伸出了手,准备掐我另一边脸。

这小鬼是哪儿来的?怎么大半夜出现在我的房间里?

这下我怒了,心说还掐,这不存心让我不能见人吗!我看这小鬼,脸色灰白,面上没有怨毒之色,也没有欢喜之意,周玄业说过,这样的鬼是最好对付的,因为它们身上没有怨气,自然也就没有凶性。

这样的鬼道行很低,随手抓过一件辟邪的物品都可以赶走。

白日里,谭刃给我的那串手珠被我收在了床头的抽屉里,之所以不戴,还是因为那个原因,想到傅老头子,我心里堵。这会儿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我猛地往前一窜,拉出抽屉,抓住那串手珠朝那小鬼打去。

恰好打在它脑袋上。

“啊!”小鬼爆发出一阵尖利的叫声,一下子消失了。

自卫过后,我反应过来,四下里看了看,再也没有那小鬼的踪影了。莫非是我下手太重,打的它魂飞魄散了?

这、这似乎有点儿……

我正纠结着,猛然发现在洗手间的洗浴盆下面,赫然有个灰白色的东西在蠕动着,眯着眼一看,我差点儿没笑喷出来。原来那小鬼竟然躲到下面去了,光溜溜的身体,撅着灰白的屁股蛋子,两只手抱着脑袋,鸵鸟一般的躲在角落里。

不知怎么的,这一刻,我心里竟然完全没有对鬼的恐惧,或许是之前厉鬼和毛尸见的多了,现在猛然看到一个没什么战斗力的小鬼,感觉没什么害怕,反而觉得挺有趣的。

我走过去,观察了一下,便道:“小鬼,别躲了,我已经看到你了。”

它悄悄转过头,灰白色的小脸上露出一个可怜兮兮的神情:“你们活人好可怕。”旋即看向我手里的珠子,面露畏惧之色。我被噎了一下,道:“你们死人才可怕。小鬼,你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在我房间里?”

说话间,我房间里的动静将其余人给弄醒了,谭刃一脚踹开门,脸黑的跟锅底一样:“大半夜的,发什么疯,你最好能有一个很好的解释,否则……咦,小鬼?”

他的目光瞬间注意到了洗浴盆下面躲着的东西,旋即也顾不得我了,嘶了一声,挤进了洗手间里,直勾勾的盯着那小鬼看,半晌才问我:“它怎么回事?”

“谁知道啊,睡到半夜,这小鬼掐我脸,你看看都青了,也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

这时,一旁的周玄业像是想到了什么,忽然道:“你是从傅家来的?”

那小鬼一听傅家两个字,顿时猛点头,站了起来,怯生生的点头,道:“不要打我。”

唐琳琳穿着个睡衣T恤和土豆内裤就直接冲了进来,闻言大叫:“啊,好萌好可怜,苏天顾你是不是打它了!你怎么这么狠心啊,对小孩子你都下的去手啊!”

“我、我冤枉,我以为它要害我,谁知道它这么不顶用啊。”说完,我脑海里突然闪过了一个念头。不由打量起这个小鬼,它的个头,就像一岁左右的小儿,一头软乎乎的稀疏头发,再加上刚才那句来自傅家,我突然有个想法:这小鬼,该不会就是我那个一岁就被害死了的大哥吧?

这么一想,不由倒抽一口凉气,而接下来,那小鬼的话将我彻底震惊到了:“我是安安,住在那个小牌牌里,我、我就是想出来熟悉一下新家的环境。”

它指了指我手中的珠子,珠子的尾缀就是一个绘着符文的小木牌子。

安安?

傅家那个早夭的大儿子,不就叫傅安吗?据说是因为生下来就体弱多病,所以才起了这么个名字,傅安、傅楠,光听名字就知道差异了。安,取平安之意,傅老爷子心里对这个大儿子是不报什么希望的,而楠,是栋梁之木,木材中极为贵重的东西,傅老头子对于傅楠的期望,必定是希望他贵气天成,成为人中龙凤。

如果不去看傅楠背地里做的那些勾当,但从表面上来讲,傅老爷子的目标还是达到了。

而眼前这个小鬼,就是傅安?

它被狐仙吸食后,竟然还变成了鬼?

我觉得不可思议,不由蹲下身仔细观察起它来。它很警惕,也很害怕,眼珠子咕噜噜直转,道:“不是故意掐你的。”

我下意识的问道:“那你想干什么?”

“我想看看自己以后会长成什么样,你是我弟弟,我长大了,肯定跟你很像的。”我没想到,这小不点,竟然知道我和它的关系,一时间不由得升起一股怜悯之情。

周玄业像是明白了什么,道:“原来如此,看来当初那位大能,还算有些良心,发现傅家冤死的大少爷后,为它刻了神位寄居,若非如此,恐怕早已经沾染戾气,化为厉鬼了。”

我道:“这事儿,傅老头子不知道?”

谭刃不咸不淡的说道:“他要是知道,就不会戴这串珠子了,鬼物寄居,以亲人奉养为最佳,那位大能应当是动了恻隐之心。”

周玄业舒了口气,道:“看来也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天顾,这小鬼没有做过什么坏事,但被妖物害死,难以往生,你们既然是兄弟,以后就由你养着它吧。”

我和小鬼对视一眼,虽然觉得一觉起来,自己突然要开始养哥哥,但被那小鬼可怜兮兮的神情一瞅,我也就认命了。

第九十五节 想长大的鬼

养人我知道该怎么养,但养鬼我却一窍不通。

周玄业当下便指点了我一些方法。

由于这小鬼的神位,就在那挂珠上,因此它不能离挂珠的距离太远,而普通的鬼物是不能受光的,便是在灯光下,也会有所损伤,但小鬼有神位在,因此才能在灯光下蹦蹦跳跳。

而养小鬼其实也不难,神位只是一个寄身之所,亲人的生气是息息相关的补品,而香烛才是正餐,每天上一炷香即可。只要保持不让小鬼沾染戾气,那么等到了一定的程度,便可以送它超生极乐。

我听到此处时不由问道:“要供养到什么程度才能超生?”

周玄业摇了摇头,道:“执念不一样,程度就不一样。它的执念它刚才也说过了。”

说过了?我怎么不记得?

周玄业笑了笑,颇为无奈,道:“它说了,想长大,它这一世早夭,没有活到成年,所以长大就是它的执念。”

这时,那小鬼知道我要养它后,已经兴奋的在房间里飘来飘去了,时不时的来一句:“弟弟是好人,弟弟是好人。”被一岁大的小娃儿叫弟弟,那种感觉别提多蛋疼了。我试图纠正它的叫法,它很不乐意:“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啥?”

它道:“趁着所有人都睡了的时候,我还给你摇婴儿床哄你睡觉。”

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脸色了,因为周玄业在请狐仙的时候,狐仙讲述了很多当年发生的事情。其中有一样就是傅老头子半夜起来上厕所,顺道来看我的时候,发现婴儿床在自己动,吓的他更加认定我是个邪物。

合着那婴儿床根本不是自己动,而是这小鬼在推?

周玄业明显也反应过来了,顿时面露同情之色,拍了拍我的肩膀,道:“想开点儿,至少证明你有一个好哥哥。”我看了看只到我膝盖位置,此刻装出一副大人模样的光屁股小孩,顿时觉得很有压力:“小鬼,打个商量,以后你就叫我天顾哥哥,我叫你小安好不好?”

“弟弟你的名字一点不好听。”

“你信不信我掐死你!”

“弟弟,我已经死了很多年了,你掐我也没用。”说话间,它的脖子仿佛真的有人掐一样,中间慢慢变细,最后整个脖子都断掉了,脑袋咕噜咕噜滚到地上,又猛地飞起来和我对视,道:“你看,掐断了也掐不死。”

“……”我错了,我之前怎么会觉得这个小鬼可怜呢,分明我才是最可怜的。

我安慰自己不要跟一个只活儿一岁的小屁孩儿计较,便继续询问养鬼的事儿,它的执念是长大,如果长不大,岂不是就一直这样下去?可鬼这个东西,它能长大吗?

我这么一问,周玄业道:“原则上,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就永远是什么样。但鬼这个东西,无形无质,它现在所表现出来的,你可以想象为一种能量。这种能量有限,使得它只能保持死时的模样,但如果能量变强、变大,它就可以催动自己长大。”

“也就是说,只要好好供养,就有养大的一天?”

周玄业点了点头,道:“但这很困难,除非找到一些特殊的天才地宝,上次咱们在滇缅丛林找到的尸参,对它就很有帮助。”

“周哥,你不觉得现在说这个已经晚了吗?”滇缅丛林,去了第一次,就绝对不想去第二次,更何况上次尸参已经被我们整的够惨了,肯定早就搬家了,这回再去,谁知道还能不能找到。

猛地,我想到了活人堂的那个小眼睛,他当时多取了两截尸参,或许,我可以去买下来?

这小鬼虽说气的我有些哭笑不得,但打心里讲,我心里是充满同情的,当然,还有另一种很奇特的感觉。

这个小鬼,应该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亲人,它和傅老头子,和傅楠,都是不一样的。

想到此处,我道:“我去找小眼睛买!”

周玄业道:“养鬼不急在一时半刻,你现在最要紧的,是想想你身体里的狐仙该怎么办。我和师兄也没有接触过这些,看样子,得找人帮忙才行。”

“谁?”他竟然会这么说,那就肯定是有门路的。

周玄业道:“我师父曾说,赣地有一个古老流传的门派,叫‘羽门’,善于山精打交道,或许可以从羽门下手。”

谭刃皱了皱眉,道:“羽门现今是否还存在都另当别论,而且师父也说过,羽门厌世,避世不出,要找到他们本就不容易,更别说让他们帮忙了。”

这羽门是个什么所在?名字居然这么奇怪,莫非他们那里的人都养鸟?这么一想,我不由得问了出来。

周玄业笑了笑,道:“他们不养鸟,而是崇拜鸟类。据说羽门的祖先就是一只不知名的神鸟,道行高深,与凡人相交,生下了后代,只因生下来的后代有些是半人半鸟,使得他们被当成异端,遭受了很多迫害,因此羽门中人便就此避世不出,当然,他们也很讨厌生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有反人类倾向。”

“半人半鸟?”唐琳琳满脸不信,说:“你肯定在编故事骗我们,电视剧里说了,妖怪和人是生不了孩子,再说了,人和鸟的基因也不匹配,怎么生啊,你这话是在挑战现代生物学知道吗?”

周玄业耸了耸肩,道:“都是些传说,谁知道是真是假,我对于羽门的了解也不多,但现在也没什么办法了,总得试一试,咱们过两天就动身去赣地一趟,打探一下羽门的下落。”

谭刃道:“这件事情,或许问师父会更清楚一些。”

周玄业道:“不如兵分两路,你回师父那儿去问问羽门的情况,我们到时候先走一步。”

两人商议着,完全把我给忘一边了,那小鬼在周围飘来飘去,好奇的打量着房间里的一切,最后坐到了电脑前面,两只肥嘟嘟的手在键盘上拍来拍去,一脸的好奇。

我见周玄业二人商议着寻找蛇门的事,不由得心中感动,道:“老板,周哥,我给你们添了太多麻烦了,无以为报,以后有什么用得着我的,别客气。”

谭刃看了我一眼,不冷不热道:“算我补偿你的。”这话说的莫名其妙,让我有些不明所以,刚想问是什么意思,周玄业咳嗽了一声,道:“行了,天还黑着呢,都回去睡觉,有什么事白天再说。”

不等我开口,谭刃和周玄业便径自出门,我突然有种感觉,谭刃这丫的,该不会背地里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吧?否则怎么突然说出补偿这一类的话?

众人都走了之后,我重新回到了床上,小鬼跟着钻进了被子里,露出鬼头,在床上滚来滚去。它其实根本没有实体,往我旁边一睡,就觉得那块地方凉飕飕的,冷风直往被子里灌,这会儿是十二月份,深圳的天气虽然不是很冷,但鬼物本就阴寒,所以我觉得半边手臂都是凉的。

小鬼是不用睡觉的,所以它兴奋的说要给我讲故事。

我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道:“回你的神位里面行不行?”

“弟弟,你嫌弃我……呜呜呜,爸爸也嫌弃我,所有人都不要我,呜呜呜呜,那我睡床底下,你不要赶我走。”

“……”搞得我好像十恶不赦一样。

最终我任由它去了,便转过身背着它睡,但这小鬼知道傅老爷子不喜欢它,以前从来不敢现身,如今看我好欺负,哪里会放过,叽叽喳喳仿佛要把二十多年没说过的话都补回来一样,见我背过身去,整个脖子顿时便长便细,从我背后伸了过来,伸到了我的眼前,霎时间,我只能看到一颗悬空的人头,下面还连着细长的脖子。

那感觉,别提多惊悚了。

我几乎想哭,道:“哥,亲哥,你让我睡觉行不,你不要吓人行不?”

小鬼很委屈,道:“哥哥要照顾弟弟,爸爸和阿姨小时候就经常给傅楠讲故事,弟弟没有爸爸和妈妈,哥哥给你讲。”

我被他一串儿哥哥弟弟爸爸妈妈给绕晕了,认命道:“你讲吧,不过先把你脑袋收回去行不,脖子这么细这么长,很吓人的。”

小鬼看了看,最后伸手将自己的脑袋给摘了下来,放到我枕头边上,道:“真胆小,现在没有脖子了,这样你就不怕了吧。”

这样我更怕了好吧!

接着,我一整晚耳边都不停的回荡着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翻来覆去的讲,一遍又一遍,最后我了悟过来,合着这小鬼就听过这一个故事!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小鬼不见了,应该是天亮就躲到神位里去了。

第九十六节 羽门

深圳的冬天不是太冷,时间尚早,我也不急着起床,便躺在床上,将那串珠子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下方吊着的木牌子滴溜溜直转。窗外的阳光透进来,珠子表面微微透明,仿佛有一层雾气,这是冰种石头最基本的特点。我以前不懂这些,后来是在沙漠得了挂珠后,想着将东西卖出去,所以特意去图书馆借了几本书,了解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用谭刃的话来说,这玩意儿材质不错,但也算不上贵重,价格约摸在一万块左右,对于那些真正喜欢玩珠子的人来说,算不上顶好的东西。下面缀着的神位,只有大拇指的指甲盖大小,散发着一股香味儿,像是檀香的味道。

我凑近闻了一下,这时,那木牌竟然自己动了起来,猛地往前一晃,撞在了我的鼻子上,紧接着,便有一个若有若无的虚弱声音道:“弟弟早上好。”

我无语了,将挂珠往手上一带,一边起床一边道:“你声音怎么这么虚弱?”

“我们白天是不能出现的,不过你一直盯着我看,所以我跟你打了个招呼。”

我呛了一下,道:“是我的错,行了,大白天你就待着吧,别再出来了。”

小鬼不说话了,应该是隐匿起来了。

我收拾了一番,照例去买包子,林回雪还是一样的温柔漂亮,买卖的时候,还顺道闲聊两句,问起了谭刃的近况,这让我怀疑,这两人之间,八成以后能发生点儿什么。

可谭刃那丫儿,有人体接触性洁癖,这病要是治不好,没准儿这辈子就得打光棍了。

不行,谭刃对我不错,我不能看着他孤独终老。也不知那活人堂名号听起来那么牛,会不会治心理疾病?赶明儿去买尸参的时候,我要不要怂恿谭刃一起去看看病?

胡思乱想间,我提着包子往回走,这时手机却响了。这是我前几天刚买的新手机,至于之前那一部,早就丢失在了滇缅丛林的某个旮旯里了,来电显示是个不熟悉的号码,但是深圳市内的。

我接了电话,那头传来傅老头子的声音:“天顾,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这话听不出喜怒,但我一下子就明白这老头子想问的是什么,便笑道:“傅老爷子,是怎么回事,你猜不到吗?”

傅老头的脸色,想必是很难看的,自己引以为傲的儿子,这会儿进了警察局,怎么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就算傅家势力再大,既然被警察盯上了,那么也不得不收敛一段时间,这对于傅家来说,虽然不足以致命,但绝对是一个打击。

我说完,傅老头子倒抽了一口凉气,道:“我知道你们之前有些不痛快,但他毕竟是你弟弟,有再大的怨气,咱们都是一家人,你怎么能跟自家人作对呢?”

“自家人?哈哈哈哈……”我忍不住笑出声,周围的路人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现在我就是自家人了?那我之前是什么?外人?我叫你一声老爷子,是出于对你的尊敬,毕竟咱们还是有血缘关系的,但是别做这些无用的表演了,你不嫌恶心,我还嫌浪费时间呢。”

傅老头子在电话里头噎了一下,片刻后,压抑着怒气道:“看样子,我之前看走眼了。”

“噢?那你之前是怎么看我的?”

傅老头子道:“我找你周围的人打听过,说你脾气温吞老实,没想到,最有一张刀子嘴。”

我看了看近在眼前的事务所,淡淡道:“老爷子,你打听的结果没有错。但是,温吞老实,那要看对着什么人。真心对我好的人,我自然温和以待,老实以对;对我不好的人,我也不是软柿子,别想我会忍气吞声。”

傅老头子八成是忍了又忍,半晌才将之前有些冷意和责怪的声音调整成了温和的调子,叹道:“哎,是我对不起你。这次的事,就算了,但是别再有下次了,咱们毕竟是一家人。”

我之前不知道狐仙的事,不得不与傅家虚与委蛇,但现在知道了傅老头子的真实目的,哪里还会对他客气,便道:“行了,你的目的我也知道,狐仙将一切都告诉我了。”

“什么?”傅老头子声音失控了,道:“它已经现身了?”最后一句话,声音中明显透着惊喜。

我只觉得恶心,便道:“是啊,你一心一意为傅楠着想,说实话,看的我都感动了。”对于傅楠来说,他绝对拥有一个好父亲,全心全意为他着想,为他付出一切。

但站在我的角度,站在傅安的角度,这个所谓的父亲,就完全是另一幅嘴脸了。

话说开了,傅老爷子也不跟我打太极了,声音冷了下来,道:“既然你知道了,也罢,我放心,你毕竟是我的儿子,我不会亏待你的,只要我傅家不倒,你这辈子,就只管坐享荣华富贵,也算我对得起你了。”

“荣华富贵?在你们傅家做客那两天,我确实感受到了,让人流连忘返吶,可是我很奇怪,老爷子,那么大的豪宅里,鬼气森森的,你感觉不到吗?你难不知道,你住的地方,其实一直有鬼吗?”

傅老头子有些怒了,道:“胡说八道什么?”

“是你的大儿子告诉我的,他每天晚上,都站在你的床头看着你,想让你给他讲故事呢。”

电话那头出现了抽气声,显露出了主人的惊慌,隐约还传出了什么东西摔碎的声音。

“你什么都知道。”

“狐仙已经在我身体里了,你说我能不知道吗?老爷子,咱们就此别过,你的宝贝儿子出来后,记得提醒他别来招惹我了,否则吃亏的是你们,我虽然没什么办事,但无牵无挂,一个惹急了我从楼上那么一跳……我这条命不值钱,但你儿子的命,你未来孙子的命,你应该不会不在乎吧?”

傅老头子那头没有回话,只有粗重的喘息声,显示出了他的愤怒和焦躁。

我不在与他多说,挂了电话,推开了事务所的大门,将早餐放在桌案上开始每天例行的工作,敲门。

“老板,起床吃包子啦!”

“滚!”

例行的对话过后,众人围坐在一起吃东西,谭刃平时都是吃的最多最慢的那一个,但今天却三两口就解决了,随后拍了拍手道:“我订了中午的机票,先走了。”接着便回房收拾自己的东西。

我愣了一下,道:“这么快?”

周玄业边吃边道:“这种事情,当然是越快解决越好,狐仙在你体内寄居的越久,人的精神损伤越大。”

“可我现在还没觉得有什么精神问题。”

周玄业一字一顿道:“等你觉得有问题的时候,就晚了。”

须臾,谭刃收拾了东西,自己打车去了机场。

这次唐琳琳率先开口,道:“哎,这次你们可别想又抛下我,那个什么羽门,我也想去见识见识,你们要不带我去,就是重男轻女,性别歧视、我要去告你们……我告诉你们,这年头搞性别歧视的男人是娶不到媳妇儿的。”

我道:“我没有搞性别歧视,怎么也娶不到媳妇儿?”

她一瞪眼,道:“好你个没良心的,你有了我还不够吗,你还想要别的女人!”

我道:“小矮子离我远一点,这年头对未成年人下手是要坐牢的。”

“你、你……”她气的跳脚。

周玄业笑道:“行了你们两个,一天不吵,浑身不舒坦是不是?都去吧,算是年底旅游福利了。”

当即,我们定了第二天去江西的机票,决定去寻找传说中能通山精的神秘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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