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雾弥漫时,汽车必须开亮雾灯才能行驶。雾灯照射出来的光是黄色光,选择黄光作为雾天中的“通行光”,经过了科学家的精心考虑。
雾灯的光必须具有较强的散射作用,才能让光束尽可能向前方散布成面积较大的光簇。根据物理定律,波长越短的光越容易被散射。黄光的波长约为56×10-7米,红光则在76×10-7米左右,黄光的波长比红光差不多短1/3,所以黄光的散射强度要比红光强得多,这就是雾灯采用黄色光而不用红色光的道理。
绿色光、蓝色光乃至紫色光的波长不是比黄色光更短吗,为什么不采用它们作为雾灯的灯光呢?要知道,绿色光早已被“委以重任”了——红绿灯上占了一“席”之地。蓝色光和紫色光虽然波长很短,但是它们有两大缺点使其不能成为雾灯的光:一是蓝色、紫色的光色较暗,不易被发现;二是这两种色光的颜色与户外傍晚、黎明和阴天时天空的颜色十分接近,而大雾恰恰最容易在这样的时候弥漫大地。在这样一种“天幕”大背景的衬托下,再用蓝色或紫色光显然不符合要求。
黄色光不仅用在汽车雾灯上,在城市道路的十字路口,到深更半夜交通红绿灯停开时,就依靠路中央不停闪烁的黄光,来提醒驾驶员注意降低车速,安全驶过十字路口。此外,铁路上的巡道工、帮助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纠察等,他们身上都穿着黄色工作服,为的是容易被远处急驶而来的火车或汽车上的司机所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