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晞晞,控制好它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一个模糊的身影浮现在脑海里,温柔的安抚声不断地重复着同一句话:“这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伴随着声音的消失,模糊的身影也在渐渐远去。
“妈、妈,你别走......”晚晞伸手企图留住那最后一点希望,但并没能阻止那抹身影的消失。
欧洲的夏天格外闷热,豆大的汗珠夹杂着泪水打湿了枕头。
“嘀嗒、嘀嗒、嘀嗒......”缓慢而有节奏的水滴声吵醒了床上神情不安的人。
南晚晞缓缓睁开双眼,歪头看着床头柜上已经碎了的水杯,水从杯子里流了出来,在柜角凝聚成水珠,砸在地面上,发出滴水声。
她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情况,异常平静的坐在床上看着墙角处被套在假模特身上的婚纱,窗外的月光照在婚纱的宝石上,折射出一道彩虹。这辈子能穿上这件婚纱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吧。
可她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婚纱是很漂亮,但一想到以后要跟自己生活一辈子的那个人,就莫名的头大。
她当初真的不该如此冲动。
事情的开始要从三天前说起,晚晞消失了十一年的哥哥南君彦突然回来,说要将她接回去住两天。当时得知哥哥回来的消息晚晞既开心又生气,,开心是因为他回来了,生气是气他当年一声不吭的将自己丢在孤儿院,一个人离开了。
哥哥走后,是爷爷将自己带了回去,她才能无忧无虑的生活到了现在。
其实她心里是想跟哥哥回去的,爷爷看穿了她的小心思,便也就给了她个台阶劝她跟哥哥回家。
他们一起去游乐园、一起去逛街、一起去吃饭。本来一切都挺好的,可就在晚晞还沉浸在和哥哥团聚的喜悦当中时,哥哥突然告诉她说帮自己找了个相亲对象,叫林千屿是某集团董事长的儿子,也是自己生意上合作了多年的伙伴,人不仅优秀,长得也不错,人品也是一等一的好,还是这代年轻人中出类拔萃的人物。
听到这儿晚晞立马沉不住气了:“哥,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流行包办婚姻啊?”
“晚晚,我知道这件事是挺突然的,但你先见一见人家,如果实在是不喜欢,就再说。”南君彦清楚以晚晞的性格,这件事情想让她同意很难,但自己和叶伯伯都无法永远保护她,她从小就是在糖果屋里长大的,没受过什么苦,只有帮她找一个能相伴一生的人才有可能让她继续无忧无虑的过完这一辈子。
但意外的是,晚晞竟然同意去相亲了!
其实与其说是相亲,不如说是订婚。
晚晞能答应去相亲这件事本身就让人无法相信,放人鸽子的事她南晚晞可干的太多了,但她第二天竟然如约来到了lafs(一见钟情)高档餐厅,不仅如此还能看得出,来之前精心打扮了一番呢。
既不是以往的摇滚风也不是不良少女风,而是清纯可爱风!!
简单的白色连衣裙,恰到好处的收腰和长短,完美的展现了晚晞的大长腿;圆领的设计很好的露出了漂亮的锁骨,再搭配一双小白鞋和一些精致小巧配饰,加上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晚晞的自身条件本来就好,再画上一个精致的裸妆,Perfect(完美),这简直就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加Soul mate(灵魂伴侣)好吗!
典型的欧式风格餐厅,装修格调舒适宜人,环境相当不错,还有户外的露天座位提供给喜欢浪漫的客人。
餐厅中心放着一架白色钢琴,身穿浅色礼服的钢琴演奏者弹奏着《月光边境》。
这首曲子是林海经典曲目之一,旨在安抚受伤的心灵,为在这个纷繁杂乱的红尘中的芸芸众生带来一片清凉。
有了音乐的点缀让这家餐厅更加的典雅。
晚晞刚进到餐厅就觉得有奇怪的目光盯着自己,环视一圈后,并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
见到真人后发现哥哥夸的林千屿一点不假,确实长得很奈斯(一种网络用语,表示不错的意思)。
二十一二的样子,高挺的鼻梁加上浅褐色的短发和深邃的金色桃花眼,简单的白色衬衫搭配牛仔裤。
林千屿十分有礼貌的向晚晞介绍:“南小姐你好,早就听君彦哥提起过你了,今天终于见到真人了,这位是我的父亲林博涛。”
林博涛是一个五十多岁有些发福的中年男人,面容慈祥,笑起来时眼睛会眯成一条缝。
“林伯父好。”晚晞出奇的有礼貌。
“好好好。”林伯父也十分的热情。
“千屿哥,我可以这样叫你吧?”晚晞还表现出一副生怕冒犯了对方的样子。
林千屿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笑眯眯地回答道:“南小姐想叫什么都可以。”很显然他对我的称呼比较满意。
“叫我晚晞就行,南小姐听起来太生分了,对了,千屿哥你是美国人吗?”
“不完全是,我父亲是中国人,我母亲是美国人。”
“怪不得呢。”
“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千屿哥这么好看。”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很快便熟络了起来,南君彦看到晚晞对林千屿的印象不错心里的大石头也总算是落了地。
“对了,千屿哥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啊?”此话一出,再坐的所有人都为之一振,这该让林千屿如何接话。
“晚晚,你说什么呢?”南君彦早该知道晚晞没憋什么好屁的,以她的性子怎么可能会乖乖来相亲呢。
南君彦顿时一个头两个大。
“难道今天不是来商量结婚日期的吗?”晚晞抿着嘴,眨巴着那两个圆溜溜的大眼睛,一脸无辜的问道。“这个......结婚是大事,我们难道不需要先相处一段时间吗?”林千屿被晚晞的问题吓到了,哪有人刚见面就说要结婚的,这闪婚也闪的太快了吧。
他是挺喜欢晚晞的但......
“不需要啊,千屿哥很有趣,我很喜欢啊。”晚晞将眼睛弯成了月牙形看向林千屿。
南君彦语气皱着眉语气中带着一丝薄怒:“晚晚,结婚这种事可不是开玩笑的,你别胡闹。”
晚晚却是一副十分认真的表情道:“哥,我是认真的。”
“君彦啊,既然孩子们愿意,那就选个日子把婚事定下来吧。”一旁沉默了许久的林博涛突然开了口。无论是出于商业还是他儿子的幸福南晚晞都会是最好的选择,他看得出千屿很喜欢这个小丫头,如果能让她成为自己的儿媳那在市场的人脉和资源就要远超于同行许多倍,无论是那方面他都不会吃亏,这无疑是一个一箭双雕的事情。
事情都发展到这份上了,他再不同意双方面子上都过不去,再说晚晞虽然爱胡闹但也不会拿自己的终身幸福来开玩笑。
“那好吧,下月一号是个好日子,订婚仪式就办在那天吧。”事到如今他也只能妥协了。
“哥,择日不如撞日,我看后天就不错。”
“晚晚,结婚这种事急不来。”晚晞把事情做的这么绝,如果这件事情处理的不好不仅会伤了两家的和气,也会有损晚晞的名声。
晚晞左手托腮目不转睛的盯着林千屿说到:“千屿哥这么优秀,如果我不早点下手的话,就该被别人抢走了。”林千屿被晚晞炙热的目光盯的有些害羞,脸颊处迅速染出一片红晕。
“千屿哥你很热吗?脸怎么这么红啊?”一边说还一边起身将右手搭在林千屿的额头上,晚晞的手有些冰凉,但却让人很舒服。
林千屿不自在地咳了咳,轻轻点了点头,转过脸去,耳角微微泛红。
看着千屿哥这副害羞的小模样,晚晞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做的太过了,如果他真的喜欢上自己了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