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这个黑漆漆的戒指怎么卖?”
千寻随意地走在北京的古玩市场上,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摊上,一眼便看上了这个戒指,虽说戒指全身漆黑,但是千寻莫名的感到一股牵引就是这个戒指对自己发出来的,这让千寻很是好奇,便不由出手想买下它来研究研究。
“姑娘,为什么看上这个戒指呢,只要你说出原因,我觉得可以的话,可以免费送你喔”摆摊的大爷笑眯眯地说。
“说不出原因来,就是凭感觉,有种莫名的牵引。”
“说实话,这个戒指黑漆漆的,我摆摊摆了这么久就没有人过问,我看姑娘和这个戒指有缘,那就送给姑娘吧,或许能给姑娘带来一个不一样的人生”,摆摊的大爷说到。
这个大爷穿着朴素,但却有这一双似乎能看透别人的眼睛。
“嗯?什么不一样的人生?”
“没什么,姑娘好好待它就行了。”
千寻没听懂大爷的意思,也不好再问什么。
不过千寻也没在意,她只要拿到东西就好,付了钱千寻给大爷道了谢便走了。
千寻想这次有机会出来还是因为组织上让她出来解决一个人,那就是国家军火贩子尼克斯,千寻最看不起就是这种出卖国家的物品来获利的人,所以接受了这个任务,顺便出来逛逛。
之所以来古玩市场,那是因为千寻从有记忆开始便喜欢搜集这些东西,或许冥明中就注定了今天要发生的一幕。
走出古玩市场,千寻回到了酒店,准备一下今天晚上的东西,完成任务就可以回去了。
晚上,千寻戴着这个戒指出发了。
此刻千寻已经埋伏在一栋豪华的别墅旁边的大树上,大树的枝叶足以让别人发现不了千寻。
千寻拿起望远镜,看到那个挺着大肚腩的油腻大叔尼克斯搂着一个漂亮的女子,不知道聊到了什么,二者就笑起来了。
千寻不愿再耽误时间,于是从怀里拿出一个黑色的玫瑰面具,跳进了别墅。
千寻做任务的时候有个非常嚣张的癖好,就是一定让别人知道人是她千寻杀的,千寻在佣兵界的代号是“黑玫瑰”。
千寻此刻发出一声“呵”的笑声,惊扰了尼克斯,尼克斯怒道。
“是谁?”
千寻从暗处走了出来。
“怎么,连你爸爸都不知道吗?”
尼克斯看到千寻脸上的面具,声音颤抖的说。
“你是黑玫瑰。”
千寻笑呵呵的回应了尼克斯。
“算你还有点见识。”
话刚落,军火商尼克斯就已经没了气息。而那名女子早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晕倒了。
千寻完成任务后,准备从窗户跳出去,可倒霉的是脚下竟然打滑了,一下摔了下去,好在窗户不高,但不可避免的是胳膊被石头磕破出了血,血顺在胳膊流到了手上,正当千寻站起来准备离开时,顿时,戒指发出一道刺眼的光芒。
此刻的千寻也因为这道莫名的光而晕过去了。
晕过去的瞬间,千寻心里还在嘟囔着:“什么破戒指,还以为什么好东西呢,还说和自己有缘,屁都不是,自己白高兴这么久,还以为挖到宝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