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地有那么一个女人,一个纯粹的爱读书的女人。
我认识她的时候,是下放到农村的时候。独生女出身的她,有着当地唯一正规地考上了中学,并且读到了初中毕业的身份。就在高中的大门向她招手之时,她的父母亲却一定要她嫁人了。因为她有文化,就被安排在农村大队的代销点工作。这样,我们就很自然与她认识了。
这个时候,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但只要一有空,她总是捧着书读。她所读的小说竟然都是当时的禁书,如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等国内外的优秀小说,而更让我惊奇的是,她竟然有满满的一柜子的藏书。说真的,在那样的年代,我能够认识她,应该是一种幸运,是她的那一柜子书,填补了我文学阅读上的缺陷。
有一天,这个女人半夜发出了凄厉的尖叫,起因是她发现了她的丈夫偷了她的书,并且卖了其中的几本买烟抽了。
我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大队书记的家里。“哎,这么一点小事还值得这样?”赤贫出身的老书记实在不理解这样的事情。在那一刻,我看到她又开始歇斯底里了。我连忙把她扶起来,她的眼里是那种无人理解的无奈与凄凉。最后她说:“如果他还这样,我就放火烧了他的家。”随后,一气之下,她就带着几个月大的儿子回娘家去了。但后来,她母亲又把她送回来了,叹着气说女人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
后来的日子,虽然她的丈夫还是继续反对她读书,但再也没有敢去卖书;而无论怎么样吵闹,这个丈夫也没有打过她。现在想起来,或许他只是恨她的书而已,因为她的书让她在他面前居高临下。
他们离婚的消息是在我离开了农村,并且毕业分配成为了她的儿子的老师之后知道的。此时,他们共同养育的4个孩子已经一分为二,她带着最大的和最小的来到了镇上,靠编织衣物和培训一些爱好编织的人过日子,凭借她的勤劳与聪明,日子还过得去。
我就是这个时候去与她再次见面的。此时她的家虽然很破旧零乱,但有一个类似书架的物品,上面横七竖八地放着一些杂志与书。而在她的编织物边,也叠放着一些书,看来是随时准备读的。为此,我真为她感动,无论岁月怎么样改变,她仍然坚持了爱读书的习惯。
而在我临走的时候,她竟然把一套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送给了我。虽然不是新书,但都用了油纸做了封皮。看得出来,这是粉碎“四人帮”之后最初出版的世界名著。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送给你,希望你也能够写出这样的好书。”她说。当时的我,从她那历经了接近50年岁月的眼神里,看到了一种热爱着的灿烂。其实,我知道,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地读懂《约翰·克里斯朵夫》呢?
在这之后,我离开了故乡。但如果不是在最近接到她的电话,我是不会轻易地想起她的,她的电话只是为了告诉我她的前夫去世了的事情。
她在电话里哽咽着说:“我后悔的是在他临死之前没有和他说几句话。他刚过60岁,好造孽的样子,那被子像一堆猪油渣,蚊帐像一张破网……”
此刻这个爱读书的女人让我感受到了她去参加自己的前夫葬礼时的那种无以名状的难受。是不是在那一刻,她清楚地看到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呢?或许,这也是结发夫妻的情分:无论是怎么样的理由分开了,但似乎是在阎王爷那里钦定一样,这样的烙印是消磨不了的。
“你当时如果不离开他,你们是不是都会好一些?”停顿了一刻,我说。
“如果我不离开他,我可能早就死了。”
“可是这么多年来你也不幸福啊!”我说。
“但至少我还活着。你不知道他当时是怎样变着法子折磨我。”
相信所有的悲欢离合自然有它的道理,可是回首我们走过的路,相信在很多的时候,我们的行为是不由自主的。或许只有当尘埃落定的时候,才发觉,什么是我们真正需要的,而我们坚持的,有些东西其实并不重要。
我想对她说“记得《约翰·克里斯朵夫》那句 ‘当你见到克里斯朵夫的面容之日,是你将死而不死于恶死之日’的话吗?”应该说这是《约翰·克里斯朵夫》里最经典的话,也是克里斯朵夫度过了世俗的河的铭文。但我知道她不一定记得,或许还无法于此与她作深层次的交流,尽管她始终不渝地喜欢读书。所以,我感觉,她的爱读书,就是简单地、朴素地爱读书,就是喜欢将目光流连于文字之间,就是与朋友与家人见面,就像我们每天要洗脸漱口一样,这只是她的日常生活。但无论怎么样,这个女人的爱读书是在自己有缺陷的岁月里,坚持着的一份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