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曾经也是他的效忠对象,因为就算他再怎么平庸,他也是科尼利厄斯家族的子孙,而他约翰对科尼利厄斯家族的忠心是绝对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现在也要效忠他,帮助他,因为面前的这个男人弗兰克,已经被逐出了科尼利厄斯家族,再也不是这个家族的一员,也不再是约翰的效忠对象了。所以,约翰并没有义务,也没有那个必要对弗兰克这么尊敬,更不要说对他用尊称了。
不要说他势力,这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判断。更何况,在他来到中国之前,罗曼大人就将他叫进书房,很直白地告诉他,如果遇见这位被逐出科尼利厄斯家族的不肖子孙,千万不要对他伸出援手,就算是他被饿死在街头,那也是他自己的命运!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听到约翰的冰冷语气,弗兰克心里有些不满,但是他明白自己现在不是耍这些脾气的时候,于是他依旧笑得灿烂:“哈哈!看你说的!约翰叔叔,你是来接我进去的吗?莫菲她是不是终于肯见我了,哎,我就知道,这个孩子心地善良,不会见死不救的……”
约翰没有在乎弗兰克的话,跟没有将这些话听进耳朵里,他越过弗兰克的肩头,发现有着博安特家族的劳斯莱斯幻影已经停在了大门前,而一名黑衣保镖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撑开一把黑伞,为他的主子打开了车门。
“对不起先生,我想你挡到我的路了。”约翰毫不留情地说着,看了弗兰克一眼,绕过他朝他身后的那辆劳斯莱斯幻影走去。
一个男人从后座上走了下来——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每一个地方都扣得一丝不苟,一如他严谨的性格,西装外面还套了一件毛呢子双排扣大衣,恰到好处的立领露出他下巴的轮廓,并且使之更加完美。而他颈上还围了一条格子围巾,既保暖,又让他这身颜色有些沉闷的衣服顿时令人眼前一亮。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很有品味。
有句话叫做“一个男人,他可以没有长相,但是他绝对不能没有品味”。不过很显然,这个男人不仅有品味,而且他还有一张无可挑剔的脸,英俊得令人不敢逼视——金色的短发流光溢彩,仿佛凝聚了天上的阳光,即使在这暴雨淋漓的阴沉中,也能够感觉到每一根发丝的光芒,而他的双眸,是如此美丽的幽蓝色,又仿佛冰冻千年的南极坚冰,就算隔了很远也能够感受到那双眸子散发出来的冰寒之气。他的五官轮廓,清晰深刻如希腊雕塑,每一分都是如此的完美而令人惊叹,仿佛艺术家手下最完美的杰作。
男人那双戴着黑色手套的双手垂在两旁,脸上的表情也有些冷淡,但即使是这样,他的身上仍然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如帝王般的威严!就算只是一个眼神淡淡扫来,任何人也应该在他的面前跪下,为这位陛下——顶礼膜拜!
季爵——李嘉图·凯·博安特,驾到!
看到约翰冷淡地绕过自己,弗兰克心里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愤怒,他所认为的,就是约翰仍然是自己的仆人,如何能在自己面前摆出这种模样!但是很快,他回过神,知道现在不是他发飙的时候,所以他侧过身,顺着弗兰克走去的方向,看到了那个男人。
弗兰克曾经见过这个男人,在他很小、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小男孩的时候,那时,他的身上就没有一点属于孩子的稚气,他举手投足之间,尽现古老贵族的高雅风采,他的话语处事,甚至比一下成年人还要成熟、考虑周全!虽然他远离欧洲许多年,但是他还是对他的模样记忆深刻,对他的大名如雷贯耳!这位来自博安特家族的王!
“啊!是李嘉图啊!”弗兰克连忙有些亲昵地凑上去,“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在你小时候见过你的。”
季爵抬起目光瞥了这个一看就是想要拉关系的男人一眼,戏谑地勾起嘴角:“我当然记得你,弗兰克。”他微微抬起下巴,看向弗兰克的眼神充满了轻蔑。
毫无疑问,季爵是高傲的,他的身边聚集着常人无法想象的财富,只要他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所以他的高傲,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对世界以帝王的角度俯视来的感觉!
若是以前,这个男人还没有被逐出科尼利厄斯家族的话,他大概会和他客套几句,但是现在,他那代表尊贵的姓氏已经被剥夺,那么他季爵也没有必要和这个男人说话。
约翰将这一幕不动声色地看在眼里,并没有开口说什么,等到弗兰克脸上毫无保留地浮现出尴尬的神情,他才清了清嗓子,开口道:“不知博安特到来,实在有失远迎。”
季爵也不再注意那个落魄的男人,转头对约翰点头微笑道:“不,是我自己没有通知……秣秣在吗?”
约翰一时间哑然——虽然他对这位博安特少爷正在追求自家小姐的事情略知一二,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位博安特少爷居然会这么亲昵的称呼小姐,要是被她知道的话……看到那个关于博安特少爷为了小姐,特意去取了一个中文名季爵的传言,应该也是八九不离十了。
不过……面前这个如皇帝般高傲目空一切的男人,真的懂得什么是爱情,如何去爱一个人吗?约翰心里突然有些疑惑。
不过约翰良好的素质并没有让他愣神太久,他很快微笑着回答:“对不起,博安特少爷,莫菲小姐并不在这里,几天前,她就出发去了另一个城市。”
“她走了啊。”季爵眼底闪过一抹小小的失望,但是他很快就从善如流地答道,“没关系,我就在这里住下等她回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