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五年
纳兰性德曾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原来你我,在很久之前就已经相遇。只是那时我们都还太小,都对这世界的一切抱有美好的幻想与期待。
如有来生,我希望你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皇子,而我也不再是当朝宰相之女。
我们就是一对平民夫妻,于山涧中,于清溪旁,过着恬然的隐居生活。我为你抚琴研磨,你为我梳妆画眉。我为你洗手羹汤,你为我耕作沃土。
就这样,过完一生。
······
“喂,喂,喂......快点,跑快点,跑得这么慢,纸鸢怎么能飞啊!快点啊!”那微细却有力的声音便是当朝宰相胡惟庸之女,“胡芳芷”。
“人间四月芳菲尽”的“芳”,“沅有芷兮澧有兰”的“芷”,今年十四有余。
眼见那刚飞上天的纸鸢将要坠落,胡芳芷立即从廊道中跑了过来。
只见她着一身圆口对襟的鹅黄紧衣,袖衣为时下最流行的窄袖,袖口处绣着芙蓉花,腰间束着杏黄的腰带,系着梨花纹路的香囊,足下踩着金缕丝质的圆头银靴。
乌黑的发丝上簪着一支雕花木簪,额前的刘海飘逸灵动,一双含乳清澈的双眸紧紧地盯着拼命想飞上天的纸鸢,胭脂红的双唇好似白居易笔下的“樱桃樊素口”,而那双弯弯的柳梢细眉却也好似天边的月牙儿,灵动不失优雅。
胡芳芷一把抓住纸鸢,拉着银线,大步跑了出去,借着迎面而来的东风,一下子纸鸢又飞上了天。
宰相府中,妻妾成群不在话下,儿女众多也不在话下,而胡芳芷却独独排到最后。虽然年纪尚小,但却是家中嫡长女,是胡惟庸和其妻马瑞兰之女。
家中的兄长和阿姊们都习惯的叫她小妹。胡惟庸和其妻马瑞兰最是疼爱她,时常惹得家中兄长,阿姊们嫉妒。
她却总是大言不惭地说道:“谁让你们不晚点投胎呢?”
一听到这话,她兄长和阿姊们总是气冲冲,却也无言以对。
虽然,她家中排行最小,可从来没有人欺负过她,一是因为家中并无嫡长子,而她作为嫡长女,身份地位自出生起便不一样。
在那个黑暗的封建社会中,宗法制在世家大族里及受重视,嫡出的就是嫡出的,庶出是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这便是尊卑有别啊!
二是她学得一身的防身术!
其实,那也不是什么防身术,胡芳芷儿时便体弱多病,郎中说是母胎里带出来的,难以治愈。于是,胡惟庸便把她送到五台山上,拜五真仙人为师,而她又生性豁达,洒脱,并没有抵触什么。
于是,一待就是十年之久的。
当然了,作为宰相之女,胡芳芷不仅能剑指苍穹,也能秀手执针。
可不要小瞧她呀!什么琴棋书画,四书五经还有六艺,女红啊,她都会。只不过对那些没多大兴趣,最爱的便是练武了,也许和她的性情有关。临近下山时,五真仙人赠予了她一把赤霄云剑。
他说:“此剑乃灵气所化,汲取了天地的灵气,剑灵与她的心相互索引、牵连,可保她一世太平。但,若心死,剑断,持剑者便会灰飞烟灭。”
她笑着对五真仙人说道:“师父说的这么玄乎,真真是把我绕晕了。再说了,现值清明盛世,哪来的战争动乱啊!更何况,我是当今宰相之女,谁敢动我。不过,作为防身武器,我还是要的,谢师父了。”
话音未了,胡芳芷便跑出了十里地。
“唉......红尘多险恶,留的一心清净,方能安然一生,为师也只能帮你到这了,剩下的还要看你自己的造化了。”五真仙人捋着花白的胡须说道。
哦,忘了你了,那是半夏,叫崔半夏,胡芳芷的侍女。
“小姐,小姐,你慢点跑啊,小心摔倒了!”一身丫鬟装扮的女子,跟在胡芳芷的身后。
半夏的年纪与胡芳芷相仿,从山上回来后,半夏便一直待在她身边,朝夕不离。半夏的爹是宰相府的管家,叫崔大,但胡芳芷总爱管他叫崔叔,崔大待她比他亲女儿半夏还要亲。
呐,前面那位面色严肃且满脸横肉的便是胡芳芷的父亲,宰相胡惟庸。
胡惟庸经常与同僚们在后花园里谈事,旁边那个又高又瘦的便是胡惟庸的同僚韩国公李善长,胡惟庸就是被他推荐的,后来官至宰相。
“芷儿,芷儿。”那个一直叫她名字的人,便是她的母亲,“马瑞兰”。
马瑞兰出身豪右之家,是太傅马传英之女。
在胡芳芷的眼里马瑞兰就是秦罗敷,美的可以和前朝的杨玉环相媲美了。
不过,马瑞兰可不是红颜祸水,她是胡惟庸的贤内助,替胡惟庸打点这府中上上下下,孝敬公婆,善待侍妾,对下人也很和善,许是大家闺秀的原因,所以骨子里本就带有一丝常人不敌的“优雅”。
但,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唠叨了,每次见到胡芳芷,都要数落她一番,让她有点女子的样子。
“所以,半夏,快跑啊!”胡芳芷大喊道。
“咦,在那呢,张妈,快去追啊!”马瑞兰跺着脚说道。
张妈就是马瑞兰的陪嫁侍女,是马瑞兰的心腹,只不过她体格很是健硕,大脸盘子,连走起路来都很费劲,何况跑呢。
“半夏,你看张妈跑的,一颠一颠的,笑死我了。张妈啊,你慢点跑啊,别摔了啊。”胡芳芷边跑边说,还时不时地做了个鬼脸。
“小姐啊,你慢点啊,老身这身子骨可不抗造啊!”张妈无奈地喊着。
一会儿的功夫,胡芳芷便跑的无踪无影了。
“哎,累死老身了,夫人,小姐越发矫健了啊,老身追不上啊。”张妈气喘吁吁朝向马瑞兰。
“罢了,罢了,这丫头越发的无礼了,都是我给惯的。”马瑞兰无奈且生气地说道。
终于,逃出来了。
“走,半夏,去河边看看”话音未落胡芳芷就跑了。
“啊,小姐,去哪啊!等等我啊。”半夏跺着脚说道。
“跟我来便是了。”
落日的余晖倒影在清澈的河水中,黄晕咫尺之遥。渔夫驾着帆舟匆匆回家,鱼篓中,是他们一天的丰收与喜悦。水车卷动着河水,发出哗哗的声响,好似织女织布的声音。
“哇!半夏,你快看,这落日好漂亮啊。”
“是啊!小姐。小姐,小姐,你快看啊,那有彩虹,有彩虹啊。”
“哪儿,啊啊啊,看见了,哇,五颜六色的。”
“小姐,我记得唐代大诗人有一句诗,叫什么落......齐......秋......什么的。”
“那是唐朝诗人王勃的《滕王阁序》,落雁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对对,就是这句,还是小姐厉害。”半夏羡慕地说道。
“唉......平时就叫你多读点书,哼,现在是不是有点羡慕本小姐了。”胡芳芷遮不住笑意地说道。
“嗯嗯。”半夏不停地点头。
“我回来了,父亲母亲,我回来了。”借着月光,胡芳芷迈着大步边走边喊道,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这么晚回来似的。
“哼,你还知道回来啊。”胡惟庸站在前厅略有生气地说道。
“怎么了?”胡芳芷不以为意地问道。
“你还好意思说,为什么看见你母亲就跑啊,你母亲找你有急事,不知道吗?还有,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胡惟庸望了望天说道。
胡芳芷一下子就愣住了,心想“这点小事,还值得生气,真是小题大做。”要么说她冰雪聪明,见此情形,赶紧跪地求饶。
“哎呀,好吧,好吧,是女儿的错,还请父亲大人原谅嘛。”说着,就走向胡惟庸身旁,捶着胡惟庸的肩膀。
“嗯,这还不错,有认错的态度。”胡惟庸也无心纠结于此,便顺着胡芳芷的梯子,原谅了她。
崔大,崔大,去把其他人都叫来,千万别惊动老夫人,我有事说。”胡惟庸起身走向前厅,站在门口喊道。
片刻,众人聚齐,一脸好奇地看着胡惟庸。
胡惟庸摩挲着手,站起来说道:“明日,皇上举办秋闱大庆,让文武百官携带家眷,我想了一下,觉得你们小妹正合适。所以,决定带她去了。”
胡芳芷惊讶地看向胡惟庸,话还未出口,便被胡承坤打了回去。
胡承坤是胡惟庸侍妾卢氏之子,家中排行第四。自小便天赋过人,能文善武,是胡惟庸最喜爱的儿子。但,毕竟是庶出的,和胡芳芷没得比。
终日,白袍加身,紫带束发。
“这不公平,父亲,平时您疼小妹,我们都不计较,秋闱这么大的事,带她去,万一搞砸了怎么办。”胡承坤不服气地说道。
“是啊,不公平啊!”其他人也说道。
其实胡承坤不服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自他懂事起,胡承坤便总是跟在胡惟庸身边,协助其处理琐事政务。
早些年间,胡承坤便因一篇《及第赋》而名满天下,此赋作于他科举考试前夕,赋中表达着进士及第的信心以及他的凌云壮志,一时为京城所传颂。
揭榜那日位列一甲第一名,时称“状元”。可惜,他是庶出,身份还是有别。没过几日,便被有心人压住了这番“热潮”。
虽说如此,胡承坤对胡芳芷还是有点兄妹之情的,兄弟姊妹们中也数他对胡芳芷最好了。
且不说这些。
就这时,前厅里嘈杂不已,胡芳芷的兄长,阿姊们面面相觑,嘴里不停地嘀咕着。
“放肆!还有没有宰相府之子的气态了,一点小事就开始争风吃醋。”胡惟庸拍着案桌说道。
胡惟庸站起来,踱步走了一圈,环视了一周,又无奈地走向椅子处,坐了下来。
“唉......这次带小妹去,就是为了向皇上明志的,让他相信,我宰相府万万没有夺权之心啊。”胡惟庸摩挲着手掌,假装一脸苦涩地说道。
“近日来,为父的暗桩传来消息,说皇上要开始行动了。恐怕,为父这些年所做之事,皇上早已了然于心。今日朝堂之上,皇上竟然削去了一些开国之臣的军权,引得朝堂一片轰乱非议。”
如今,这天下太平,我们这些权臣怕要是狡兔死,走狗烹了。”胡惟庸捶着双手,仰天无奈地说道。
“原来如此,皇上怎能如此之想呢,想我这堂堂的宰相府,为这大明的基业贡献了多少啊,大哥战死沙场,二哥至今还下落不明。现在,天下太平竟想让我们......唉”胡承坤攥着拳头,瞪着眼睛说道。
“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的吗,前朝的文仲,韩信不就是个例子吗?”马瑞兰说道。
“······”众人默不作声。
“好了,就这样吧,明天就带小妹去了,至于今后怎么样,还要看我们的造化了。”胡惟庸望着烛盏说道。
“没事的父亲,有芷儿在不会有事的。”胡芳芷拉起胡惟庸的手安慰道。
胡惟庸一脸宠溺和蔼地望向她,摸了摸了她的额头,便离开了。
大家也各自回屋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