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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经商

“你想怎么样?”用剑的强盗声音中带着一点颤抖,他可能还没有看过用盾砸死人的情况发生,阿尔丰斯将防守用的武器用在攻击上,这一手是跟盖勒特学来的。 阿尔丰斯右手一抖,弯刀和单手斧一齐从中断裂,那个强盗如奉大赦,纵身一跃,跳到自己的同伴中间。阿尔丰斯暗叫可惜,这是他第一次使用弯刀,没有掌握好力量,不然一刀就能连人带斧砍成两半。他垂下钢盾,伸出被铁手套紧密包裹的右手,“刚才已经说过了,我不想再重复一遍。” “我们可以将所有的钱留给你,但那封信对你一点用处都没有。”对方的口气明显软了下来。 “本来这样做会让我很满意,但我改变主意了,不看上一眼无法满足心里的好奇。”阿尔丰斯的态度很坚决,他是打定主意要无论如何也要看上一眼。 信件在用剑的人手上,给不给全在一念之间。另外一个强盗扯着两个同伴转身就跑,他认为阿尔丰斯穿着这么厚重的装备,就算再厉害速度也比不上轻装人员。 三人脑后风声响起,“啵”,那人突然向前栽倒,后脑上露出一截弯刀的断刃,弯刀的刀把全部没入脑中。现在阿尔丰斯根本不用取什么准头,任何东西都了他手里都能变成杀人的武器,刚才只是随手将半截断刀掷出,他发现这样的效果比直接使用武器方便得多。 “跑吧,可以让我练习一下准头,这里还有两段斧头,刚好够你们两个平分。”阿尔丰斯轻轻一笑,吓得剩下的两人猛然停下脚步。 阿尔丰斯拆开信件上的火漆,里面有两张信笺,竟然是用通用语所写的一封肉麻之极的情信,什么甜心爱人我的宝贝我的蜜糖之类的话充斥着整张信纸,只有短短二百多个单词,但从语法上的零乱不堪可以确定这是某个军官写给情人的私人信件,不太识字的人就是这种写法,可能是匆忙之间拜托信差帮忙捎带上的,另外一封是正儿八经的情况报告,中规中矩,和流水帐单差别不大。他弹了弹信笺,又对着星光仔细看了一会,两封信都没有夹件,藏不下任何东西。阿尔丰斯刚想将信丢给那两人,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头,那封情信的措词虽然很别扭,但是字迹却很工整,不像是文化低劣的军官亲手写成的,也可能是找其他人代笔。他又再从头到尾再从尾到头反复读了两次,将内容牢记在心里。随手将信揉成一团,抛到地下,“什么烂东西,还以为能卖几个钱!”随后拿起强盗放在他面前的四个钱袋扬长而去。 入城之前阿尔丰斯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钱袋胡乱找个地方埋起来,再脱下盔甲装备,打成一个大包回到僧院奥帕的房间,这几天它不在这里,阿尔丰斯为了照顾瘟疫就住了进来。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那封乱七八糟的信默写出来,这么多年的拾荒经验让他感觉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但是却解不开其中的奥秘。瘟疫正蜷缩在它的睡篮里呼呼大睡,还不时的伸出后爪在身上挠着痒,阿尔丰斯进来这么久也没醒过,真不知道是对着熟悉的人没有了戒心还是这条小黑龙天生这么贪睡。 阿尔丰斯走出房间,来到道格拉斯的卧房前,伸手推开房门。自己看不出来,以道格拉斯老练的眼光或者可以帮助判断。 “帮我看看这封信,其中有没有使用隐语?”阿尔丰斯静静等着老头的反应。 “这么晚了,你不睡觉玩什么文字游戏?”道格拉斯把信拿在手里反复的看了几遍后,也摇摇头,“我也看不出。”他想了想,掀开在墙上一个暗格,露出一个圆型的话筒,“叫伊索过来。” “从哪弄来的?”道格拉斯指着手上的纸张。 阿尔丰斯脸上一红,将自己见不得光的事情说了出来,听得道格拉斯哈哈大笑,“这个地方不像你们那边,也不是海盗窝,这里的强盗都 是平民出身,他们积聚不起多少钱财,恐怕你就是等上十年八年也不会等到一桩大生意。” 说话间一个厨子模样的人走了进来,弯腰向道格拉斯恭敬的行了个礼,又向阿尔丰斯点头致意。 道格拉斯将纸交给他,破例燃上了一根蜡烛,“这是我手下最出色的破译人员,通晓七种语言,三十四种地方语言,笔迹模仿是他的拿手好戏。” 伊索圆圆的脸上全是肥肉,看上去一团和气,衣服上面布满了长年浸泡在厨房里的油渍污垢,谁也想不到这样的一个人竟然是专职密语破解员。他拿起桌面的鹅毛笔,醮了醮墨水,在纸上画了起来。 “会长,解出来了。这里面包含两个意思,倒读是逢三正取一,从右向左竖读是逢五正取二。”伊索很快就完成了手上的工作,低声念了出来:“第一层意思是如无意外,新年第三天有货运到,希望能像以前一样派人接应,第二层意思是注意……注意南边的螃蟹,海龟在缓慢行动。” “什么是逢三缺一,逢五正取二有是什么意思?”阿尔丰斯对他的话有点困惑。 “逢三正取一是每三个单词取第三个,在这个单词里取正读第三个字母,这样就能将隐语读出来。同样道理,逢五正取二是每五个单词为一组,取第五个单词,再用第二字母进行读取。这种办法现在被普遍使用,为了使暗语更加隐晦,双方之间还得加上一个代号密语本,就算被人读出意思也不知道里面的密语代表什么。”伊索很详细的向阿尔丰斯进行解释。 阿尔丰斯摇了摇头,语言能力是自己弱项,能看得懂字已经很不错了,再来什么语种的翻译那真是无法可想。 道格拉斯挥挥手,伊索很知机的马上告辞。 “我们手头没有相应的密语本,根本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道格拉斯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不过我可以让马萨雷的人留意一下,毕竟信件是从那边送出来,无论他们是谁,有动作的时候总会留下点蛛丝马迹。而且,这封信未必就是针对我们,用不着顾虑太多。” 阿尔丰斯点点头,道格拉斯说的不错,只要不是冲自己来的事就不用强揽上身,他将信纸一角移到烛焰上,看着它变成灰烬才伸手掐灭火头。 五顷地收获了差不多二十万磅小麦,农夫们兴奋的在田间忙碌着,原来每顷地按照常规种植有六万多磅的收获,这些速成种的产量比原来种植的小麦虽然稍微低了点,但胜在速度快,本来农作物一年收获两次,改用速成种之后以七天为一期算,理论上一年可以收获三十到四十次,除去休耕期和回肥期,至少也能达到每年十五到二十次,在种植期内每月能够收获三次,怎么能不让他们充满喜悦? 第二轮的种植已经全面扩充到五十顷,阿尔丰斯手头上虽然有道格拉斯为他带回的北方种子,只是在这种骨节眼上他也不敢胡乱尝试,万一搞不好那就是颗粒无收的结局,现在的平均产量虽然略低,但还能暂时满足军队和面包店的需要,高产种留到以后有时间再来试验。 因为这个时间属于休种期,不需要支付税额,扣下麦种之后阿尔丰斯手上还剩下十六万磅小麦,他和僧院所属的一百多家农户签订了协议,可以由他们在两年之内使用这些速成种,但是必须以十分之一的农作物作为支付手段,这和教会所收取的赋税大致相等,在农作物总产量激增的情况下没有一个农户不乐得笑逐颜开。布兰克预计两年之后这些种子的速成特性会慢慢消失,所以到那时也就不用再收取什么费用了,道格拉斯又增加了一项条款,勒令这些农户不能将高产的秘密泄露出来,不然市场就会因此而失衡,农产品的价格一旦降低,谁也赚不到大头,而且必须将粮食卖给阿尔丰斯或者僧院,不能擅自出售。协议签署后,阿尔丰斯每月可以拿到三批共六十万磅粮食,除去军队必需的十二万磅之外还有四十多万磅的余粮可以投入市场竞争。 当然,阿尔丰斯不是最大的赢家,收获最大的是道格拉斯,作为土地的拥有者,僧院可以拿到十分之二,相对之下作为本地领主的德库塞尔家族的收入就因为是固定税额而损失了一大笔,但是道格拉斯还是提议农户将十分之一的产量以捐赠的形式送给米歇尔,因为教会的势力根深蒂固,这种消息不可能瞒得过本地神职人员的耳目,得给这些人预出一份以堵住他们的口,这样的分配之下将近四成半的收获落到农户手上,国税只是按照以前的固定税额收取,等到那些大臣知道信息再派人过来调查已经迟了,两年之后,谁能证明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道格拉斯为什么要对农户那么好,将大头留给他们?一来他们拥有大量的粮食之后可以作为一个固定的粮食基地,二来合约期满之后这批人很大程度上不可能续约,人有钱之后都会向往更美好的生活,换上另外一批佃农之后就更不清楚这件事情的底细了。 阿尔丰斯和道格拉斯两人经过彻夜商量才作出这个决定,这五十顷地的一次大面积实验,主要是看在种植这种快速生长的农作物情况下,土地到底可以支持多久,虽然有着庞大的利益摆在面前,但这种无节制的滥用对土地也具有巨大的破坏性,现在就是在收益和土地的最大利用率之间找出一个平衡点,在获得足额的粮食前提下,尽量不让肥沃的土地变成荒漠。 阿尔丰斯将十万磅粮食留给军队作为口粮,剩下的六万磅一股脑儿丢到马萨雷的各个店铺里,没有粮食的支持面包店绝对维持不下去,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提供足额的面包供应,和境外的垄断商打上一场价格大战,因为阿尔丰斯也想在这个市场上分一杯羹。他们虽然没有庞大的资金量作为后援,但是胜在农作物周期短,运输路程近,不用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浪费在路上。 他还记得来的时候那个根诺的雇佣军趾高气扬的神态,因为他们负责后勤供应,所以谁都不敢得罪他们,现在正是打压一下他们气焰的时候了,就奥古斯都为首的卡佩王室来说,相比之下他们肯定更愿意看到自己国家的人在这场竞争中压倒那些讨厌的外国阔佬,毕竟这些物业的持有者是凯瑟琳。 奥帕和布兰克在运粮队出发后的第三天带着金币追了上来,洛卡留在军营协助凯瑟琳处理军务,将不熟悉这些事情的布兰克替换出来,以帮助阿尔丰斯全力在马萨雷进行周旋,奥帕胸前挂了个布袋将瘟疫也带过来了,阿尔丰斯这次举动会不会在马萨雷造成一场真正的瘟疫?未来的命运,包括阿尔丰斯本人在内谁都不知道,不过只要努力去做,机会始终会出现在勤奋的人眼前。 离开蒙利埃第五天,运粮队终于到达了南部最重要的港口马萨雷。和一个月前相比,城防的盘问严格了很多,一队队士兵在街上巡逻警戒,这个城市内集结了来自帝国各地的军队,据布兰克说已经达到了五万人,成为全国最大的军营,港口的大小船只数量超过了八百艘,只要奥古斯都陛下一声号令,这些人马上就得出发前往圣城杰鲁萨林姆。远征的阴云密布在这座城市上空,所有的市民几乎每天都盼望军队的离开以恢复正常的生活。 运粮队将粮食平均运入那五间买下来的店铺,所有的工人都忙碌起来,连夜赶制面包,将中断了几天的面包供应恢复过来。这批粮食没有花费阿尔丰斯一个铜角,就算是贱卖也不会亏本,这在价格战中处于有利地位。 阿尔丰斯住在最大的一间面包店内,这间店铺距离市中心最近,位置上无可挑剔,在转让的时候曾经有几个根诺的商人开价三千金币,但店主接受了布兰克的一百个灾币的价格,唯一的条件就是不能将这间铺面落入卑鄙的外国商人手里。店铺对面就是一个由根诺商人所开的大型面包店,本地和外来商人之间的竞争激烈异常,在价格战中消耗不起的一方只落得个黯然退场的结局。 石头路上传来车轮碌碌的滚动声和马匹奔跑时所发出的急促蹄声,“老板,那几个该死的富商来了。”一个在外边弄着装饰的伙计朝店内喊了声,阿尔丰斯和布兰克对望一眼,竞争对手来得好快,他们肯定得到运粮队进城的报告才会赶过来进行协商。 两架由四匹马牵引的马车在面包店前停了下来,车门几乎同时打开,两个人从车厢里走了出来。 阿尔丰斯斜倚着柜台冷冷的看着进来的一高一矮两个人。一个身穿红色锦缎外袍的矮胖子大概四十岁,淡黄色的头发直梳到脑后,四尺宽的身体几乎呈横向生长的势态,直让人担心那两条和身体不成比例的细腿究竟能不能支持着走完一百码距离,脚下一双手工雕琢的木鞋走动时和石头地面碰撞发出格格声。身材较高的另一个人三十岁上下,身穿滚着大幅金边的碎格绿袍,领子高高翻起围在颈边,帽子上斜插着一根翠羽,腰间束有一条两吋阔的大皮带,一柄狭长的刺剑几乎拖到地面,长统小牛皮靴将膝盖以下的部分紧紧包裹起来,和矮胖子的商人服饰不同,这是标准的贵族打扮。 “让你们的老板出来,我们想和他做笔生意。”矮胖子也顾不上擦擦额上的汗水,马上朝阿尔丰斯嚷了起来,那个贵族打扮的人高傲的仰起头,不屑和阿尔丰斯这种平民打招呼。 “先生,老板不在这个城市定居,不过生意方面的事情我可以代为作主。”阿尔丰斯欠了欠身,并不因为对方的傲慢而失去应有的礼貌。 两个人上下打量了阿尔丰斯几眼,很难相信面前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就是这几间店铺的负责人。 “先生,你能为自己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负责吗?”矮胖子的口气稍微软了下来。 “可以,我会对自己的言谈行为负上全责。”阿尔丰斯微笑着点了点头。 “尊敬的先生,这样吧,大家都是非常直接和爽快的生意人,我们会开出一个公道的价格让您停止这种愚蠢的竞争行为,您认为怎么样?以现钱作为支付,不会让您和您的老板损失一个铜子,相信没有比我们更大方的人了。”胖子换上一副生意人典型的假笑,态度也开始客气起来,能够一口气买下五个店铺的人要说没有后台背景实在无法让人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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