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煮好了水,从厨房的柜子里搬出一整套茶道的器具来。
哇塞!我的夫君还会茶道!
余歌本来就很欣赏这种懂得生活的男人。
秦欢行茶道时神情专注,这心无旁骛的状态加之本就帅气的脸庞,此刻更显男人的高雅品位。
他每一个举动都是那么的有条不紊,从烹茶倒水,到闻香品茗,似乎一切都在他精准的掌控之下,无论是水的温度还是茶叶悬浮在杯中的状态。
这看似简单的烹茶过程,却折射出了一个男人无比真实的内心世界。
那就是他对待身边每一件事务,都会百分百的投入真诚与热情。
余歌望着秦欢,内心洋溢着暖流,这样的男人,不正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吗?
可为什么偏偏是我呢?这大千世界,有亿万众生,这份幸福,凭什么是属于我的?
看着嘴边挂着点心碎屑且灵魂出窍的余歌,秦欢伸出大拇指抹干净了她的嘴角。
“傻鱼,你在想什么呢?”秦欢问。
余歌如梦初醒,急忙道:“没有,我只是在想,你最近,在那个什么教坊忙什么呢?”
“我还能忙什么?还不是调教调教那些新来的丫头。”秦欢抿了口茶道。
“啊?”余歌一听,似是有些心生醋意。
“怎么了?”秦欢是个很细心的人,他察觉到了今日余歌的反常。
“哦,没有,你,一般怎么调教她们啊?”余歌问。
“怎么?你很好奇我的工作吗?要不下次我带你去我们那儿参观参观?”秦欢虽嘴上打趣,但心里已经产生了怀疑,这绝对不是正常的余歌。
“那倒不用了,对了,你唱歌一定很好听吧?要不你唱首歌给我听?”余歌知道秦欢是个男歌姬,这样的夫君要是放到现代社会,那就是妥妥的四大天王啊。
秦欢微微一笑,摆了摆手说:“咱们以前不都是睡前才清唱的吗?”
余歌望了望窗外的月色,说道:“时候不早了,那就赶紧睡吧。”
秦欢先是一愣,然后起身走进厨房,片刻后端出一盆子热水来。
“来,先泡个脚解解乏。”秦欢将盆子放到余歌面前。
哇塞!这么体贴!我的老天爷,你是要甜死我吗?
余歌都要窒息了,这么精致的美男子,怎么可以洗我的臭JIO?
秦欢从一旁的柜子里又取出了党参、北芪、茯苓、白术、川芎、陈皮、石菖蒲等药材。
我的天啊,一个泡脚还要这么费事?余歌巴巴的看着秦欢给自己配药包。
少许功夫,这秦氏独门秘制泡脚药包就配好了。
“来,你先泡一炷香的功夫,之后我再给你按按穴位,这样最解疲劳。”秦欢帮余歌脱了鞋子,然后把她的脚摁进水里。
啊!这水温恰到好处,真是细心又体贴。
余歌不知为何此时心生愧疚感,我何德何能啊,能配拥有这样的夫君,这种日子哪怕是只过一天,我死了都值了。
反过来说,我一个身份低微的小厨娘,说是厨娘,其实只会炒个鸡蛋,之前的德语专业在明朝又没什么用,更何况自己长得又不漂亮,所以说我几乎什么都不能带给他,我应该立刻嘎嘣就死了!
余歌心里的罪恶感油然而生,感觉自己活着就是种犯罪。
“我先去把被窝焐热,你......”
“住口!”余歌受不了了。
秦欢先是一惊,但他很快就又恢复了那副不紧不慢的样子。
“你一定是在宁王府受了委屈吧?这我能理解,去年我就劝过你,好好在家呆着,咱们又不缺那一份工钱。可是你执意要圆自己的厨艺梦,现在看来,或许当初你的那份执着,换在别的地方会更好。”秦欢没有再多说什么,他独自走到庭院中,吹起了长笛。
这首曲子叫《离人泪》
故人旧时王庭宴,
曼舞轻歌醉容颜。
隔江遥望相思泪,
绵绵情愫亦不绝。
此去春寒年年岁,
万点墨痕留心间。
思君盼君重相逢,
今朝得以还旧愿。
曲子前奏一响,余歌的脑海中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混沌感。
随之而来的是尖锐的耳鸣声,她的视线逐渐变模糊,手脚也开始无力。
余歌想喊一声秦欢,但还未来得及开口,她的意识就穿越到了另一个时空。
......
大明昭德十八年。
江南凌陵私教房,偌大的庭院内,几十名少年少女正在接受严苛的训练。
“秦欢!给我把腿抬高,你看你都十五岁了,还是这个样子,能不能专注点?”训练的导师说罢,手里的鞭子就重重的抽到了秦欢的背上。
不远处,一个小姑娘正默默躲在竹林后,静静的看着这一切,手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
......
那时候的秦欢,远没有现在这般美艳动人。
当时的他,身体单薄,虽一样的高瘦,却只见虚弱而不见阴柔之美。
黝黑暗沉的脸颊丝毫没有突出他精致的五官。
两个黑眼圈更是让其看起来像个营养不良的病人。
其实秦欢那时候的确就是个病人。
私教房的伙食都是练习生自己掏钱买的,秦欢穷,吃的是最下贱的牲口料,练功本就耗费体力,长此以往,他身体自然扛不住。
以至于在最后一次考核中,秦欢由于平时营养不良,许是出于贫血的原因,居然在跳舞时晕倒了。
按照规矩,私教房的练习生超过十五岁还未出徒,那这人就算是废了。
苦练十年功,一事无成,将来走出私教房,在社会上也无以为生。
......
那时候的余歌是私教房里帮厨的小丫头。
她比秦欢小三岁,但女孩子懂事早,知道怎么去照顾人,怎么去鼓励人。
就当秦欢准备放弃梦想,坦然接受命运时,余歌站了出来。
那天余歌用攒了好几个月的零花钱买了三斤大骨头。
这一锅骨头元气汤是专门给秦欢熬的。
秦欢与余歌相识多年,同为孤儿的两人一直以兄妹相称。
“哥,你喝完这口汤再走吧!”小余歌端着碗汤,站在秦欢背后道。
已经打点好行装的秦欢没有回头,只是稍微停顿了下,便继续迈开了步子。
“哥哥,你喝一口再走吧。”余歌没有放弃,她知道秦欢一旦迈出私教坊的门,这辈子就真的再无希望了。
哐嘡一声,余歌端着碗重重的摔了一跤。
碗碎了,割裂了她的手和脸。
鲜血直流,但她没有哭泣,只是默默的爬起来,望着秦欢的背影。
秦欢听到了响声,他随即站定住,但等了片刻后,他并没有等来那个姑娘嚎啕大哭的声响。
他有些奇怪,内心的不舍与疼爱促使他转过身去。
“你个笨丫头,你看你!”秦欢脾气暴躁,见到浑身是血的余歌,虽很心疼,但终究还是先蹦出了一句埋怨的话来。
“你追什么追?不就一碗破汤吗?能有什么用?”秦欢歇斯底里的宣泄着愤懑的情绪。
“我怕你今后回想起来今天,会后悔。”余歌默默的低下头,眼里终究还是忍不住噙着泪花。
秦欢搀起余歌,用纱布帮她绑好了胳膊上的伤口。
至于那两道脸上的划痕,也许这辈子都不会抹得去了吧。
“那就尝一口,尝完我就走。”秦欢淡淡的说。
......
两天后,秦欢找到了教头。
他跪着央求对方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教头倒也不是那心狠的人,知道秦欢一旦出去将来很可能饿死街头。
出于怜悯,她给了秦欢一次机会,在江浙总督老母亲的寿宴上,秦欢将于两个大节目之间的空当登台暖场。
也就是打那次起,秦欢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
喝了余歌那锅元气骨头汤的他如获重生,秦欢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美食,是能蕴含无穷力量的。
在老太太的寿宴上,初出茅庐的秦欢以精致的样貌,出色的形体动作以及动人的歌嗓征服了所有人。
自此,江南白玉郎的名声就此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