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正确和错误的意识究竟从何而来?科学家们经过研究后认为,也许这与推理的关系不大,而与个人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
道德意识的两难抉择
曾有一道选择题是这样的:你正站在过街天桥上俯瞰着铁道,火车疾驰而来,铁轨上仍有五人,但没有一条可让火车改道的铁轨,更没有开关可以刹车。在你的面前站着一个魁梧的人,如果将他推下去,横在铁轨上,他硕大的身躯足以拦住失控的火车。你这样做,牺牲他一人,可以换来其他五条人命。你将如何做?大多数人都不会将壮汉推到铁道上送死,人们认为,主动杀死一个人,即使挽救了更多的生命,也是完全错误的。
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人们分成了两大阵营:一大阵营认为,道德判断来自理性的思维;另一大阵营则认为,道德的基础是感性的。但是,上述火车失控所招致的两难选择,并不适合这种黑白分明的思维方式。时至今日,当道德这个题目从哲学家的思考课题转化为实验室的研究课题时,二分法的错误就变得更显而易见了。在研究道德的心理学基础时,研究人员发现,推理因素和情感因素都起作用。
早年,进化生物学家率先揭示道德的起源、目的及生物学意义。现在,学者们已达成共识:道德惯例在某种程度上是进化而来的。道德的成分也出现在一些人类之外的其他物种上,特别是灵长类动物的种群内。很多动物都具有公平意识,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加强了动物间的相互作用,进而发展出该物种的相应策略,用于增进个体之间的合作,也用于化解个体之间的冲突。这些事实,否定了道德只能是高级推理的论点。
内在直觉
心理学家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一系列快速、下意识的反应对直观推断等心理活动的重要性。用厌恶情绪举例,当你得到一块发霉的食物或者腐烂的肉时,你不会先拿去检验而作推理说:“它可能被细菌污染了,所以是危险的,我得离它远一点。”而是立即想到“讨厌”并随手扔掉。
直观判断是从哪里来的呢?弗吉尼亚大学的社会心理学家乔纳森·海德特认为:如“谋杀自己孩子的行为是错的”这种判断,是一种类似厌恶行为的本能进化。其他如西方社会的“实行死刑不对”的情形,可能是社会化的文化使然,也许与特定的历史以及文化背景有关。
海德特的研究,支持了那种认为反射性思想在很多道德判断中只起有限作用的主张。他们假定了一个特定场景:其中只有兄妹二人,在一个小木屋中度假,决定体验性生活。彼此都采取了避孕措施,不可能怀孕生小孩,也就不会付出近亲繁殖的遗传代价。从那以后,兄妹俩再也不进行性接触,跟以前一样正常生活,既没有痛苦,也没有心理学上的不良反应。
很多人并不回避讨论这个问题,而是指责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但当要求他们指出这种行为为什么不对时,他们却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能给你解释,但我就是认为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耶鲁大学的发展心理学家保罗·伯龙说:不管是先天拥有的还是后天经过社会化获得的,我们的一些道德直觉并非是什么推理的产物。推理的重要作用在于,人们对道德的思考,可以成为道德观念转变的催化剂。伯龙说:“人们通过思索得出结论:奴隶制度是错误的,不同文化、不同种族的男人和女人都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对道德问题的深层次思考,可形成新的道德规范,并将作为社会道德构架的组成部分,成为人们未来的行为习惯。
决定时刻
普林斯顿大学的哲学家兼认知学家约瑟华·格林纳和同事利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了解人们在进行道德选择时的大脑变化。研究表明,不同的情形下不同的大脑反应不同。如果选择按下开关,大脑中与做“执行”决策有关的大脑前区则变得活跃而行使功能。
格林纳说:“了解人们对诸如干细胞研究、堕胎和死刑判罚的道德直觉,可以改变我们对这些问题本身的看法。”厌恶感觉很容易与道德意识问题交叉在一起。在历史上类似的情形有同性恋、异族间通婚等,今天,在多数人眼里,这些已经不再是不道德的了。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打动别人的情感,比理性的据理力争所达到的效果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