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罗马书 12∶15”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
Rejoice with those who rejoice; mourn with those who mourn。
这节经文要我们体恤别人的感受,别人遇到伤心事,要分担痛苦,这会减轻对方的痛苦。别人遇到快乐的事,要一起分享,这会增加对方的快乐。
爱就是设身处地体谅别人的感受,并能从内心对别人的经历做出合乎道德的反应。当别人遇到不幸时,如果你内心也感到悲伤,那就说明你对遭遇不幸的人有爱。相反,如果你无动于衷,没有丝毫的痛苦感,甚至幸灾乐祸,那就说明对遭遇不幸的人没有爱。社会上总有人把别人的痛苦当作喜乐之事对待,比如,遇到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死了不少百姓,却有人把丧事当作喜事办,不是慰祭亡灵、安慰死者亲属,而是置死者的悲伤于不顾,为领导们歌功颂德,甚至填词说“纵做鬼,也幸福”,这显然没有体谅到遭遇不幸的人的痛苦。人家失去亲人,你在那里说“做鬼幸福”,这是对死者的不敬,对生者的不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