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跟踪他,哈罗德能感觉到。他走快一点,身后的人也走快一点,虽然两人还隔着一段距离,但他很快就会被赶上。他向前张望,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还没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已经一个急停,转过身来。柏油路在炙热的阳光下闪着微光,穿过黄澄澄的油菜花田,向远方延伸。路上的车子一闪而过,还不知道它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就已经呼啸而去,连车上的人都来不及看一眼。路上除了他没有其他人。
可是当他再次迈步,那感觉又出现了,寒意顺着皮肤爬上后颈,再蔓延到头皮。一定有谁在后面跟着他。哈罗德不想再回头,直接在车流中找了个空当,斜穿过马路,同时向左后方瞄了一眼。
没看到什么人,但不一会儿哈罗德就知道那人又跟上来了。哈罗德再次加紧脚步,呼吸和心跳急促起来,全身都湿了。
这样不断回头、走走停停,过了大概半个小时,还是谁都没看见。但他知道路上不止自己一个人。只有一次,虽然一丝风也没有,灌木丛却在微微抖动。几个星期以来哈罗德第一次后悔没带手机。那天晚上他在一间没有门锁的工具棚里过夜,他躺在睡袋里动也不敢动,身体深处很清楚外面正躲着什么东西,在等待。
第二天早上往巴恩斯利走的时候,哈罗德突然听到有人从A61国道对面喊他的名字。树荫下有个戴着网球帽的瘦小年轻人跳来蹿去穿过车流,气喘吁吁地说他是来投奔哈罗德的。他语速非常快,自称“LF”。哈罗德皱皱眉。“维尔夫。”男孩好像这样重复了一句。他还是听不清。男孩只好重复第三遍:“维尔夫。”他看上去有点营养不良,好像二十岁还没到,脚上穿一双荧光绿鞋带的运动鞋。
“我要做个朝圣者,弗莱先生。我要拯救奎妮·轩尼斯。”他举起手中的运动袋,明显和运动鞋一样都是新买的,“我什么都带了,还有睡袋。”
哈罗德感觉自己像在和戴维说话。他们连手部动作都是一样的,微微抖着。
他还来不及反对,那个叫维尔夫的年轻人已经跟着哈罗德,紧张地喋喋不休起来。哈罗德努力听着,只要一转头,就可以在他身上看到戴维的痕迹:咬得只剩下一小部分的指甲紧贴着粉色的肉,说的话像机关枪一样从嘴里蹦出来,好像并不是为了让人听懂。
“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的照片,就祈求上天给我一个提示,我该不该跟弗莱先生上路。你猜他给了我什么回答?”
“我不知道。”一辆路过的小货车慢下来,司机将手伸出车窗,用手机拍了一张哈罗德的照片。
“他给我送来一只和平鸽。”
“什么?”货车开走了。
“也有可能是普通的鸽子啦,但重点是这是上天的提示。主是好的,弗莱先生,只要你向他问路,他就会给你提示。”
每次听年轻人叫自己,哈罗德就觉得有点不知所措。好像年轻人从哪里已经了解过他,很熟悉他,只是他不知道罢了。他们继续沿着草地边缘前进,虽然偶尔空间很窄,几乎无法两人并排走。维尔夫的步幅比哈罗德小,所以一直有点小跑的意味。
“我还不知道你有条狗呢。”
“我没有呀。”
年轻人做个鬼脸,往他肩上示意一下:“那这狗是谁的?”
他是对的。马路另一边,有一条狗定定地望向天空,呼呼喘着气,舌头伸出来吊在一边。那狗很小,皮毛是秋叶的颜色,厚厚的像把刷子。一定是它在工具棚外等了一个晚上。
“那狗不是我的。”哈罗德说。
他迈开步子,年轻人又蹦又跳跟在身旁,哈罗德的余光看到那条小狗穿过了马路,也跟在他俩后面。每次哈罗德一回头,小狗就低头闪到一旁的灌木丛里,假装自己不存在,或是其他什么东西。
或许它在装一尊狗雕像。
“去,去,”哈罗德叫道,“回家去。”
小狗歪着脑袋,好像哈罗德刚才说的是什么有趣的事情。它小碎步跑到哈罗德前面,把一块石头放到他鞋子边上。
“或许它没有家。”维尔夫说。
“它当然有家。”
“那就是它不喜欢家里。也许它主人会打它什么的,这种事又不少见。它也没有颈圈。”小狗又衔起石头,放到哈罗德另一只鞋子旁,然后它蹲坐在后腿上,抬头耐心地盯着他,不眨眼也不动。
远方是皮克区阴沉沉的荒野。
“我没法再照顾一条狗。我又没有吃的,还要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走。这太危险了。小狗狗,回家去吧。”
他们试着把石头丢向草地,然后藏进灌木丛,但每次小狗跑过去捡起石头都能准确无误地跑回他们藏身的地方,且不停地摇尾巴。“问题是,我觉得他好像挺喜欢你,”维尔夫小声说,“它也想跟咱们一起走。”他们爬出灌木丛继续前进,这回小狗就大摇大摆地走在哈罗德身边了。再在A61国道上走就太不安全了。哈罗德转而上了车流少一点的B6132国道,虽然这样走会慢一点。维尔夫时不时就要停下来脱掉运动鞋抖掉里面的沙子。他们只走了一英里。
更吓了哈罗德一跳的是,一个在花园里摘枯花的女人把他认出来了。“你就是那个朝圣者,是不是?”她说道,“我必须说,你的壮举真是太棒了。”她打开钱包拿了一张二十英镑的纸币给他。
维尔夫用帽子抹了下额头,吹了一声口哨。
“我绝对不敢接受。”哈罗德说着,感觉到年轻人的目光在他身上钻了两个洞,“但如果能有几块三明治就太感谢您了,或许再来一些火柴蜡烛,今晚用来照个明。还有一小块黄油,这些东西我都没有。”他瞟了一眼维尔夫紧张的表情,“我想我们可能会需要这些东西。”
她坚持他应该留下来吃一顿家常便饭,也邀请了维尔夫。又让两位男士借用她的洗手间和电话。
“都疯了,”莫琳说,“有人试着闯进家里,雷克斯发现一个年轻人想把前面围墙的一块石头卸下来。”
哈罗德洗完澡,发现女主人已经请来一小群好友参加她临时举办的草坪酒会。他们见到他,都举起了杯子,祝奎妮早日康复。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反着梳的灰蓝色头发,也没见过这么多芥末色、金色、红褐色的灯芯绒裤。一张放满了鱼子酱、小面包和冻肉的桌子下,趴着刚才那条小狗,两只爪子抓着什么东西,咬得津津有味。偶尔还有人丢一块骨头到远处,小狗会马上捡回来,等那人再丢一次。
人们津津乐道地分享他们乘游艇和射箭的历险,哈罗德耐心地听着。他看见维尔夫正兴致十足地和女主人谈天。她的笑总带有一种尖锐的质感,哈罗德几乎都忘记还有这种笑声了。他暗想如果偷偷离开的话,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注意到呢。
哈罗德刚把背包背上肩,维尔夫就离开女主人跟上来了。“我一点儿都不知道原来朝圣是这个样子的,”他边说边用五根手指抓起一块烟熏鲑鱼薄饼塞进嘴里,好像那鱼还是活的一样。“你怎么要走了?”
“我要上路了。其实平时并不是这样的,通常我只是找个地方放下睡袋,谁也不会注意我。我已经连续好几天靠面包卷填肚子,找到什么吃什么。但如果你喜欢的话就留下来吧,我想他们肯定都会欢迎你。”
维尔夫盯着哈罗德,其实他什么都没听进去。他说:“大家都在问我是不是你儿子。”哈罗德突然温柔地笑了。回头看看酒会上的客人,他突然感觉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和维尔夫是连在一起的,好像作为局外人的他们比实际上多了一些共同点。他们朝人群挥手告别。
“你做我的儿子还太小。”哈罗德拍拍维尔夫的手说道,“如果今晚想有地方落脚,我们最好赶紧开始找了。”
“一路好运!”客人们纷纷叫道,“奎妮一定会活下去的!”
小狗已经跑到门前,一行三“人”轻快地离开了。他们的影子像三根柱子一样落在地面上,越来越浓重的空气弥漫着接骨木花和女贞花的甜香。维尔夫对哈罗德讲了自己的故事,他尝试过许多事情,可是一事无成。如果不是主的话,他现在或许已经在监狱里了。有时哈罗德听进去了,有时则光顾着看黑暗中掠过的蝙蝠。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否真的会陪他一路走下去,直到贝里克郡;还有那条小狗怎么办呢?不知道戴维有没有试过向主寻求帮助。远处烟囱喷出的浓黑加重了夜色。
才过了一小时,维尔夫的步履明显已经开始一瘸一拐了。他们几乎连半英里都没走完。
“你要休息一下吗?”
“我没事,弗莱先生。”但他已经在单脚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