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轻量级的拳击选手和一个重量级的拳击选手进行比赛,他们会各自选择什么样的制胜策略?
答案显而易见,轻量级选手的优势是灵活,所以他必须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去避开对手的攻击,并在躲闪腾挪中寻找机会攻击对方。而重量级选手的优势是力量大,所以他必须利用这个优势,找到机会,尽力一拳击倒对方。
如果双方都放弃自己的优势,轻量级选手选择在力量上和挨打能力上与对方对抗,而重量级选手选择在速度和躲闪上与对方对抗,那他们就会都陷入无法取胜的僵局。
做公司也是如此。小公司实力薄弱,无论在人才、技术还是资金上,都无法与大公司面对面对抗,但是它有灵活的优势,它可以灵活的做决策,灵活的出击市场又灵活的收缩阵线。而这些,大公司通常都难以做到。
小公司规模小,人员少,无论是谁发现一个市场商机,都可以直接向老板汇报,然后让老板来决定做还是不做。大公司则不然,在大公司里面,一个新的商业计划,需要层层上报,层层审批。有时候,这种审批可能要达半年之久。许多转瞬即逝的商机,可能就是在这种层层上报审批的过程中白白的流失了。
小公司不仅做决策灵活,调整战略也灵活。当发现某个业务领域不如预期的美好时,小公司因为投入不大,可以及时撤出,不会出现尾大不掉的现象。大公司则不然,大公司通常不会进入那些市场发展空间不大、利润不高的业务领域,因为这不符合投资收益最大化原则。它们喜欢“大手笔”,所以它们每推行一个新的战略或进入一个新的业务领域,都会伴随着巨大的人力、资金的投入,甚至是组织结构的巨大变革。
简单来说,小公司的战略决策通常不会涉及太大的资源整合,所以它们制定战略以后,进退都比较自如。而大公司的战略决策由于涉及到太多的资源整合,有时候光这种资源的整合就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所以大公司在做战略决策时通常都小心翼翼,不敢轻易进行战略调整。
苏宁电器老总张近东曾说过,公司规模做大以后,他做每一个决策都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因为他的决策一旦是错误的,那么对公司来说其结果将不是受到多少损失那么简单,而很可能是对公司的致命一击。原因很简单,他的每一个战略决策,都要调动全公司的资源,一旦战略失误,公司想要调头都难。
这种决策上的灵活性差异,决定了面对同样的市场商机,小公司可以大胆去尝试,而大公司却不敢轻易尝试。事实上,小公司的机会就在这种不断尝试之中。一旦某个市场商机大公司不敢尝试而小公司却抓住了,那么这很可能就是小公司发展壮大的机会。
大公司决策缓慢,除了因为决策的风险性太大,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公司总是存在着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严重的现象。咨询顾问罗伯特?沃特曼认为,官僚主义实质上是一种避免犯错误的机器,其全部的重心就是消极。所以你当然可以经常指出为什么有些事不应该做,但在事实面前,却很难指出为什么有些事情应该做。
这实际上就是为什么公司规模越大,效率越低的原因。因为大家都不敢犯错误,所以都不敢随意作出决策,自然而然地,公司的整体效率也就降了下来。
任正非对此深有感触。2009 年第三季度末,华为超越诺基亚、西门子和阿尔卡特朗讯,成为仅次于爱立信的全球第二大移动通信设备供应商。这本该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但任正非却忧心于机构日益庞大,尾大不掉。他无限感慨地说:“哪怕每年提高千分之一的效率都是可喜的。千万不要形成臃肿、官僚化的机关组织。”
基于此种担忧,或者说基于华为已经出现苗头的官僚现象,任正非在 2009 年发表了《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决策》一文,他在文章中呼吁:
我们后方配备的先进设备、优质资源,应该在前线一发现目标和机会时就能及时发挥作用,提供有效的支持,而不是拥有资源的人来指挥战争、拥兵自重。谁来呼唤炮火,应该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决策。
努力做厚客户界面,以客户经理、解决方案专家、交付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形成面向客户的“铁三角”作战单元。
基层作战单元在授权范围内,有权力直接呼唤炮火……一线的作战,要从客户经理的单兵作战转变为小团队作战,而且客户经理要加强营销四要素(客户关系、解决方案、融资和回款条件以及交付)的综合能力。
我们机构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作战,作战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利润。平台的客户就是前方作战部队,作战部队不需要的,就是多余的。
任正非的用意很明显,那就是要解决企业规模越来越庞大,对市场的反应却越来越迟缓的现象。显然,在他看来,解决这一现象的根本办法,就是“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决策”。
说到底,任正非所追求的,是企业面对市场时的灵活性。而这,恰恰是小公司已经具备的特点。
实际上,大公司为了避免决策风险,势必要付出效率的代价。如果大公司的战略决策也做得很随意,那么失败的风险反而更大。从这个角度来说,大公司的战略制定,稳健比创新更重要。
许多时候,大公司的效率低下,不能完全归咎于官僚主义。因为和小公司相比,大公司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上需要越来越规范,越来越“有法可依”,这就意味着在大公司做事,需要按部就班,不能越位、不能错位、也不能变通。
虽然“条条框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整体效率,但对大公司来说,这却是它稳健发展的基础。换句话说,当公司规模小的时候,可以靠人管人,但公司规模大了,就必须靠制度来管人——人治虽然在很多时候效率高,但适用范围太小,法治虽然会影响到一点效率,但它的适用范围广。
从这个角度来看,小公司生存的基础是保持自己的灵活性,而大公司发展的前提,是要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面对未来的风险,只能用规则的确定来对付结果的不确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才能在发展中获得自由。
——任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