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 Gaga与麦当娜之间的共同点是人所共知的,所以Lady Gaga= Lady Madonna + Radio Gaga的论断也不无道理,但是,如果仅仅将Lady Gaga看作是麦当娜模仿者就远远低估了她的实力,她跟前辈之间有小相似,更有大不同。Lady Gaga是个能让人感受到其体内奔流着的传承自古罗马的恣肆狂野的血液的人,如果真的有一个感官王国,那么Lady Gaga就是那个王国的公主。与她的前辈麦当娜的纯性感路线不同,Lady Gaga的身上除了性感,还有一种混搭的金属质感风格,这使得她更有时尚的棱角,有时这种棱角会带给人一种刺痛感,并和她一起焦灼和不安。当然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个风格有另外一个名称,叫雷人。
网友lookonlife总结了Lady Gaga与麦当娜的三点大不同:
“一是时代大不同。每一个时代都会有自己的明星,每一个时代也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创造明星。麦当娜成名于八十年代,那时候还是唱片工业的辉煌期;而Lady Gaga则是互联网一代的大明星,这时候的唱片工业的大帝国已经几近破灭。麦当娜的时代明星成长的成本高,但效果明显,人们可选择的不多,电台里每天听到的,电视上每天看到的都只有区区那几位,因此几位超级明星就容易‘统治’一个时代;而在Lady Gaga的时代,则是一个唱歌的人比听歌的人还多的时代,通过互联网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明星,所以Lady Gaga潜在的竞争者要比麦当娜的多。”
“曾经被誉为麦当娜接班人的小布兰妮、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都在列,而只有到了Lady Gaga,这样的声音才更强烈,为何?在一个歌迷买单曲比买专辑踊跃的年代,Lady Gaga的伟大不体现在专辑销量,或是拿大奖的次数上,而是人们的关注度上,全世界的眼睛都在盯着她每一次的出镜。”
“二是音乐大不同。单单从音乐风格上讲Lady Gaga跟麦当娜大体都是电子舞曲,但却也有细微的差别,Lady Gaga喜欢哥特风,这一点在她的专辑《超人气怪物》里很明显,而且她对于音乐的表现力要求很高,并不是单纯的唱歌,而是让歌曲跟歌曲之间呈现出整体的感觉,还是在《超人气怪物》里,这一张标准的概念专辑,她是在用歌剧的方式来做音乐。这一点是跟永远在电子乐前沿的麦当娜最大不同,麦当娜最近的一支单曲《庆祝》请来了电子王牌保罗·欧肯弗德(Paul Oakenfold)合作,为的是继续引领电子风潮,这在Lady Gaga身上是不会发生的。她只会花精力在如何加强歌曲的表现力,而非纯粹地走技术路线。”
“面对越来越挑剔的歌迷,未来的流行音乐要讲究表现力,纯粹的唱歌已经无法满足歌迷,Lady Gaga在音乐之外的创意保证了她音乐的魅力,听她的唱片远没有去看她的现场过瘾,就拿去年在MTV音乐带大奖上的表演来说,‘歌剧魅影’的创意着实让人瞠目结舌。”
“三是作风大不同。如果说麦当娜的影响超出了音乐范畴挑战的是世俗标准等的话,Lady Gaga则完完全全是对音乐(娱乐)届的挑战。对Lady Gaga有深远影响的除了麦当娜,从皮埃特·蒙德里安、安迪·沃霍尔到大卫·鲍伊和大卫·拉夏培尔,都是那些模糊了艺术和流行界限的人。安迪·沃霍尔有句名言‘卖钱的艺术才是真正的好艺术’,这句话用在Lady Gaga身上再合适不过。其他歌手如是一朝成名,捞来的钱肯定会用来买名车豪宅,而Lady Gaga的钱都花在了舞台设计和服装造型上。为了让自己的音乐更加有感染力,她特意招募来一个团体,成员均在26岁以下,年轻专业的团体带来的是超前卫的创意。”
“麦当娜时代的音乐还仅仅限于演唱,麦当娜的出现让流行乐除音乐之外又多出了争议性话题,Lady Gaga同样具有争议性,但不是麦当娜那样涉及伦理、政治的争议,她挑战的是人类审美的极限,用音乐做媒介来表达其审美哲学。如果不是位歌手,Lady Gaga一定是位先锋的艺术家,就如薇薇安·韦斯特伍德那样的角色。”
“我们可以聚在一起看《巴黎在燃烧》(珍妮·利文斯顿拍摄于1990 年关于纽约吸毒艺术家的纪录片),可以读《沃霍尔日记》,可以去1973 年纽约的派对,还有与之类似的事情。我猜,你会说我像沃霍尔的跟屁虫。有些人说,我在音乐与时尚方面所做的一切,以前都有人做过,而从某种程度而言,他们说得没错。我想,我成功的窍门是通过自己的视角,把以前没有摆在一起的东西搭配在一起。”Lady Gaga这样评价自己。
其实,Lady Gaga还有一个挚爱或者说灵感的一大来源,那就是——格雷斯·琼斯(Grace Jones)。格雷斯·琼斯1948年出生于牙买加,是一个著名的模特和歌手,她的模特生涯开始于纽约,但由于外形过于强悍不太合美国人的口味,转向巴黎发展,十分成功。她独特的外形和狂野的作风也受到不少人特别是同性恋的追捧,包括Lady Gaga。
Lady Gaga曾经说过:“我被琼斯那雌雄同体的外表所吸引,特别是因为这些年来满天飞的关于我的性别特点和性取向的流言。这是一种没人理解或者愿意去理解的美妙之事,除非你身处我的粉丝团和男同团体这样美好的亚文化群。”
但是格蕾丝·琼斯显然并没有因为Lady Gaga 是自己的狂热粉丝,而给足Lady Gaga 面子。她曾拒绝了Lady Gaga提出的合作请求,因为Lady Gaga不是“原汁原味”的。她称Lady Gaga更多的是在“抄袭”她的风格与创意。格雷斯·琼斯说:“她曾经邀请过我共同合作,但是我已经对她说了不。我更期待着与那些善于原创以及从未抄袭过我的人合作。事实上,你们可以很容易看出来,她总是在穿那些我曾经穿过的衣服,而这让我非常的愤怒。我根本不想见到她。”
但是Lady Gaga还是一如既往地崇拜自己的偶像,一直都对这位特立独行的牙买加裔美国模特、演员和乡村爵士乐女歌手赞美有加。
其实,不论是麦当娜,还是格雷斯·琼斯,将Lady Gaga拿来跟她们做比较是为了有个参照物,模仿、抄袭、学习、借鉴、致敬都是浮云,现在看来Lady Gaga的出色已经不需要任何参照物了,她已经成为给别人当参照的角色。当选秀达人西蒙·考威尔(Simon Cowell)被问及新的一年他希望能寻找到怎样的新人时,他的答案极其简单,“下一个Lady Gaga”。
所以,如我们所见,全球纷纷上演了Lady Gaga模仿秀!
2. Gaga模仿秀
Lady Gaga的目标是“要以一种有趣的方式,为这个世界带来全新的流行音乐”,也正是由于这种“雷人”和“有趣”的特征,Lady Gaga也成为现在美国人最喜欢恶搞的对象之一,并成为众星模仿的对象。
这种社会现象在2010年达到极致,只要Lady Gaga出一套雷人造型,势必会有山寨版和高仿版接连出现;而Lady Gaga的几首炙手可热的歌曲也被翻唱为各种版本,不论是明星还是普罗大众也会因此而登上新闻娱乐版头条。
难怪网上会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想出名,就模仿Lady Gaga吧!”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大家带着不同的心情、不同的目的秀出自己的Lady Gaga特色,没什么,只是为Gaga疯,为自己狂。
生完孩子复出的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沉寂四年后,2010年6月4日她的全新大碟《超群》(Bionic)终于降世。整张专辑都是在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自己的录音室中录制完成,歌曲既有电声风格的,也有实体乐器伴奏的,既有曲风很活泼的劲歌,也有内省的柔歌。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在声明中说:“我认为这张专辑是谁也预料不到的……我为我的乐迷们感到激动,他们就要听到我全新的声音了。”
但是,克里斯蒂娜的新风格却被著名音乐人、Lady Gaga的伯乐阿肯看出在音乐方面抄袭Lady Gaga。阿肯表示他听了专辑《超群》后,认为这位颇有个性的女歌手目前正在全力地模仿Gaga的风格。他向男性时尚杂志Details记者说:“克里斯蒂娜其实不应该去证明什么,也没必要去跟谁竞争,我很怀念过去的那个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我喜欢过去的她胜过现在的,诚实地讲,Gaga 和克里斯蒂娜其实完全可以联手合作,做出一些很惊人的东西来,但是如果她们在音乐方面企图做一样的东西出来,那就没办法了。”
“克里斯蒂娜其实不是什么竞争对手,你们给了她太多的保票,她总是看起来有点酷,做事情也是如此,但是当Gaga脱颖而出之后,一切都变了,克里斯蒂娜从她的外壳里走出来,企图变得跟过去不同,不过总的来说克里斯蒂娜还是一个非常有天赋的人。我想有时候她觉得没有安全感是因为Gaga如今所取得的这些成功,她没有意识到其实在Gaga出来之前她就已经取得了成功。”
其实早在2008年9月,在音乐电视声乐颁奖仪式期间,克里斯蒂娜看起来俨然是Gaga翻版:铂金色的长发、黑色猫装和面具。克里斯蒂娜因而被指责剽窃Gaga的外观。帕丽斯·希尔顿向记者表示对抄袭事件很恼火:“为什么克里斯蒂娜就是对VMA上表演时抄袭Lady Gaga白发造型的事死不认账?这个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