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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乱乱脑,全球顶级怪书指南 (1)

如何制作埃及“木乃伊”?如何用“成吉思汗法”管理牙科?根据书名判断一本书比根据封面判读一本书还要糟糕。英国《哲学家》杂志的编辑朱立安·巴吉尼写有一本《自愿被吃的猪:100个让人想破头的哲学问题》。有一本美国人写的逻辑谜题集,书名叫《这本书叫什么》。图书《怎样写一本写作指南》之所以显得古怪,问题在于,在这样的指南被写出来之前,没有人会写这样的书!所以它要么无法出现,要么没有必要出现,可世界上还就有了这样诡异的事……

1. 埃及“木乃伊”制作手册

2010年,德国作家珀佩曼在《别让错误常识闹笑话》一书中这样写道:在古埃及,制作木乃伊也要有窍门儿,其中之一就是要通过鼻子拿出脑浆,当然只有富人才会这样做。

最著名的木乃伊制作法不仅要将脑浆掏出,连内脏也要一并仔细地去除干净,但这样做的花费很大,只有上层社会的有钱人才负担得起。另一种较为便宜的方法是在尸体所有开口处都喷上雪松木油,这样内脏就会自己挥发掉。至于穷人,就只能自己想办法处理尸首了。

为了建造金字塔,统治者动用了整个埃及的人力。每当夏季,埃及农民的耕地被尼罗河水淹没之时,他们就不得不靠建造金字塔营生,这份工作提供免费住宿和伙食,还可能发些微薄的工资。据研究者推测,在“建筑旺季”时,除了几千个专业工人之外,一个建筑工地还通常有成千上万个所谓“助工”同时开工。

古埃及人一定无法想象如今金字塔破烂不堪的样子,因为在建造之初,它们可是用磨光的白色石灰岩石板精心装饰的。那时每逢月夜,金字塔便会在月光下像水晶球一般散发着独特的光芒,吸引人们蜂拥而至。此外,塔尖还镀了层黄金,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象征着天地之合,也象征着太阳神和国王的结合——古希腊方尖碑黄金尖顶的意义据说也是由此引申而来。在法老墓碑旁,还修建了大量的建筑,那是用来守护众神的。

不过,金字塔内的落地坠门和密道并没有很好地保护法老们的墓穴,许多金字塔被盗墓者洗劫一空,所以公元前16世纪的法老们决定,把墓穴的地址改在那条狭长蜿蜒的“国王谷”,并将其修筑在30米高的悬崖上。不过这个决定并没有维持很久,统治者很快就改变了主意。他们再次把墓穴建造在平地上,然后命令威严的卫士来看守华丽的大门。然而盗墓活动始终无法被遏制。

年轻的、甚至不怎么有影响力的法老图坦卡蒙(统治时间公元前约1336—前1327年)的陵墓是唯一没有被洗劫过的,他那狭小简陋的墓穴根本没法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后来的国王拉美西斯六世的墓地大门正好建造在它之上,吸引了无数盗墓者的目光。

古埃及象形文字叫做“Hieroglyphen”,意思是“神圣符号”。这种文字很复杂,只在宗教膜拜时或官方公告中使用。在大约公元前1500年,为了方便日常生活,人们创造了一种较为简单的抽象文字,也就是僧侣文字。后来在大约公元前700年左右,出现了另一种大众化的日常文字,这种文字和当时的口头日常用语一致。这两种文字被当时的人们广泛地用毛笔书写在莎草纸上。古埃及的每一位国王都有许多头衔,但是最初法老不是其中之一。直到公元前14世纪,老百姓才开始用“Par-o”(豪宅)这一词称呼国王的宫殿、功臣甚至国王本身,就像罗马教皇和他的权力机关被称作“罗马教皇圣职”一样。根据记载,是被俘的以色列人最先使用了“法老”一词来称呼国王,并记录在文字中,直到公元前950年“法老”才正式成为埃及统治者的官方称谓。

2. 人是人,猿是猿

美国著名古生物学家斯蒂芬·杰伊·古尔德曾经说过:“现代人是人类进化繁茂大树上最近长出的一枝非洲树枝。”尽管还没有证据完全排除人类在其他地区进化的可能性,但“人类是从非洲走出来的”这条理论似乎是最可信的。

英国作家约翰·劳埃德所写的《趣谈》一书里提到,现代人和猿类都是从一个共同的祖先进化而来,不过这个令人难以捉摸的家伙至今还没有被人们找到。我们的这个共同祖先生活在距今500万年前到800万年前。

这个祖先是从类似于松鼠的树鼩演变而来,树鼩是从豪猪演变而来,而豪猪则是从海星演变而来的。

人类和我们的近亲黑猩猩的染色体组织的最新比较结果表明,两者分离的时间要比原来所认为的时间晚得多。这就是说,在540万年前最后的分离之前,我们很有可能经过了杂交,而产生了没有记录的、现在已经灭绝了的杂交物种。

基因证据表明,非洲之外的最早的人类之一,是离印度海岸不远的安达曼群岛上的居民。他们孤立地生活了6万年,比澳大利亚的土著还要长。

目前安达曼人的数量不足400人。其中的一半属于两个部落:贾拉瓦部落和桑廷里斯部落。这两个部落的人与外部世界几乎没有任何联系。桑廷里斯人约有100个,他们的生活完全与世隔绝,没有任何外人研究过他们的语言。安达曼人的语言没有其他关系词。这些语言有5个数量词:“一”“二”“再多一个”“再多一些”和“全部”。而另一方面,这些语言中描述水果不同成熟阶段的词有12个,其中的2个不能翻译成英语。

安达曼人是世界上唯一不会取火的两个部落中的一个(另一个部落是非洲中部的阿克俾格米人)。然而,他们用陶土器皿储存和运输余火,而且熏烧木材的方法很精巧复杂。这些余火已经被保存燃烧了1 000年,很有可能是从闪电燃火获取来的。

尽管会觉得很奇怪,但是安达曼人对上帝的敬畏却和我们很相似。他们的最高神灵普鲁嘎是看不见的,永恒不朽的,知道一切的,并且创造了除邪恶之外的所有万物。普鲁嘎会因人的罪孽而愤怒,并且会安抚那些痛苦的人。普鲁嘎惩罚人们犯罪的方式是发洪水。

动物和真正人类之间丢失的那一环,很有可能就是人们自己。

3. 我想换

2007年,《为什么我开始不停地换书》作者乔·昆南曾说:“我的很多女性朋友同时读一两本书,我的男性朋友说他们总是一段时间只看一本书,我怀疑这只是他们的一个愿望。我同时看的书从来不少于25本。我不是指《芬尼根守灵夜》那样的需要研读的书,我说的是放在床头几上、不看完就不会放一边的书。开始阅读一本新的书能让人心旷神怡。我不想再过5年才知道《罗马帝国衰亡史》是如何写就的,我也想知道《南北战争》的作者谢尔比·福特对石墙杰克逊被孤零零地埋葬的手臂作何感想,这两本书我粗略地看了400页了。几个星期前,我看了《煤:一部人类史》、四章《八月炮火》和关于上瘾的故事集。同时我还在看《亨利·米勒论写作》和麦维斯·加兰、马赛尔·埃梅、约翰·麦克葛汉、托马斯·曼的小说——他们写的都跟上瘾无关。”

乔觉得他一本书还没看完就开始看另一本书的原因是,通常书的前70页都特别精彩,开头都像房屋失火一样火急火燎的,但慢慢节奏就慢下来了。有人说,读者通常看到60页的时候就会把书丢下。这是因为出版社的编辑鼓励作家把精彩内容都堆到开头几章——也是唯一会被阅读的几章。以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自传为例,也是开头比较精彩,夹叙夹议,小时候她养的一只鸟死了,她用一个锻料花做衬里的纸盒把它装起来埋在高地上,上面还覆盖着鲜花,75岁的她说:“也许有些人生来就喜欢丧葬或观看葬礼。人类若是没有这一生性,那么考古学家也许就不存在了。”后面她周游世界的部分,就只感觉她在罗列去过的景点和同去的旅伴了。

4. 疯子,与文字有关

美国作家西蒙·温彻斯特在《教授与疯子》一书中讲述了《牛津英语词典》的幕后故事。从1880年开始编写起,该词典的编委会每星期都会从一家疯人院收到一个叫威廉·迈纳的人提供的对词语的释义以及他在书中找到的例句。近20年间,迈纳一共贡献了1万余个词条。当《牛津英语词典》的总编詹姆士·莫瑞前往疯人院拜会迈纳时,却惊愕地发现他心中仰慕已久的博学之士竟是疯人院的病人,而非他以为的疯人院的院长。后来人们得知,威廉·迈纳曾经是一名医生,在南北战争中因为目睹了太多的恐怖场面而精神崩溃,后因滥杀无辜被送入疯人院。20年间,他都不断地在进行疯狂的自我治疗——通过单调、沉重的编纂工作来虐待自己,涤清心中的罪恶感。

最近,美国记者约书亚·肯德尔挖掘出了《罗热类语词典》幕后类似的故事。彼得·罗热之所以迷上了编写词典,也是为了治疗自己心理上的病症。他的外祖母患有慢性精神不稳定;他母亲终身患有神经缺乏症,到了晚年精神恍惚;他的妹妹和女儿精神都崩溃了;他的叔叔割喉自杀,是躺在罗热的怀中死去的。罗热自己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且偏执、忧郁、害羞,对不洁和混乱感到恐惧,所以《类语词典》中“不洁”这一词条编写得非常出色。他借助拼命工作和强迫自己做一些事来寻找心灵上的庇护,比如他迷恋于计数(“我每天至少要爬320个台阶”),控制自己虹膜的运动尤其让他感到快意。

很小的时候,他突然发现编写词语清单能够带来安慰,不管他遭遇何种不幸。沉浸于语言的细微差别能够让他精神抖擞,也能够让他免于焦虑。

5. 猫,我恨你

狗与猫都是宠物,美国作家查尔斯·克劳萨默曾经这样写道:“在我看来,是狗在大约2万年前召开了那次会议。那是一个大会,一个有各地代表参加的国际性会议。正是在那次会议上它们决定:人是前途远大的物种,狗要与他们共命运。这个决定显然未能在代表中一致通过,持反对意见的狼和野狗离开了会场,猫的反应更加消极。听到这个消息后,它们也召开了会议,痛斥狗屈服于人类强权的懦弱行径。必须承认,猫干得不坏。它们欺骗和诱惑人类喂养它们,结果既没挨饿又保持了目中无人的派头。老实巴交的狗签署并发表了那项声明,人狗之间良好的友谊就此开始了。”

爱狗的人写的书也是层出不穷,古有英国女作家奥维达1872年写的《佛兰德斯的狗》,今有约翰·杰罗甘的《马利与我》,这本书曾盘踞《纽约时报》非小说类畅销书排行榜榜首位置17周,有读者是躲在房间里偷偷摸摸地看完这本书的,为了不让家人看到自己泛红的眼眶。

这本书的副标题“和世界上头号捣蛋狗的幸福生活”不过是一个噱头,作者在书中记录的马利的种种“恶行”其实并没比别的狗恶劣多少——屡次咬坏门、大嚼家具、把爪子搭在陌生人肩上跟人打招呼、对脏尿布有浓厚兴趣等等。比较匪夷所思的是,一天这条拉布拉多犬吞掉了女主人18克拉的金项链,杰罗甘不得不给它服用芒果当泻药,最后从它的排泄物中把项链捡了出来。一个意外的收获是,他们发现马利的胃酸使金项链变得十分耀眼。

而关于猫的书就很少,但是在网上你可以看到无数跟猫有关的网站和网页,但没有那么多关于狗的。“我的猫恨你”是一个很大的网站,但是没有网站叫“我的狗恨你”。在网上到处都是猫。你要搜索“邪恶的猫”,可以看到很多关于猫主人的漫画,搜索“邪恶的狗”,你只能搜索到一个服装品牌。为什么网上到处都是猫而不是狗呢?猫天然跟网络契合。在网络上,可以看到猫在各种场景下的照片,包括沐浴照。

6. 猫狗大战

在人类整个历史中,只有两种动物一直在家里获得自由行动:猫与狗。人们以提供食物与庇护,换取它们执行某些任务。

以狗来说,工作相当繁杂,包括狩猎、守护财产、保卫主人免受袭击、歼灭有害的动物以及为人拉车与拉雪橇。至于猫,工作则简单得多。它们只需先捕鼠,然后充当家中的宠物。

猫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在所有的动物中,没有哪一种动物像猫一样和人类建立了如此亲密的关系,同时又获得了程度这样大的独立。猫自幼与人类共处,因此逐渐把人类当作父母。

狗同样也把主人当作父母。但在狗社会中,有上层狗、中层狗和底层狗之分。所以,成年的宠物狗,在理想的情况下,也把主人的一家人视做狗群中有支配力量的成员。狗之所以享有服从和忠心的美誉,原因就在于此。

猫在荒野中,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猎食。因此,对它们来说,和人一起走兴趣并不大。虽然猫可以训练到亦步亦趋地跟随主人走,学会“坐下”或“别跑开”,但它们对这些实在不感兴趣。

猫想办法叫人给它开门后,立刻就窜出门外,连头也不回过来望一下。

这时,驯猫的脑筋一变而为野猫的脑筋了。狗在这种情况下会回头顾盼,看看它的人类伴侣是否也跟着它出去游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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