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宣王的大婚日子还没到,恒王府先传来了喜讯,慕容羽墨和他的未婚妻鲁姗姗要成亲了。
原来鲁雄考虑到慕容羽墨现在已经成为恒王府的侍卫统领,将来必定会在京城发展,所以就把女儿鲁姗姗从清风谷接到了京城,让两个人把家安在京城。又由于慕容羽墨是个孤儿,本身又不懂得理财,也没什么积蓄,所以鲁雄不但没要彩礼,还出钱在京城置办了一处院子作为女儿女婿的新家,在一切筹办妥当后,就张罗了一场简单但是却很热闹的婚礼,作为慕容羽墨的师妹和鲁姗姗的好姐妹,罗雪菲也拉着郑景仁参加了。
慕容羽墨是江湖人士,所以这场婚礼,是按照江湖的规矩办的。江湖规矩下的婚仪,省却了不少程序,只是保留了共牢合卺之礼。婚礼上,恒王夫妇虽然没有亲来,却也送来了一副大礼聊表心意,那就是由恒王和恒王妃分别亲笔写的“百年好合”、“佳偶天成”的题字,恒王的字固然雄健洒脱、矫若游龙,恒王妃的字也是意境飞扬、翩若惊鸿,获得了在场众人的一致赞叹。
作为重头嘉宾,清风帮的帮主罗仲楠也来到了现场,不过他的眼中虽然充满笑意,可细致的人看的出来,罗仲楠的眉宇之间,仍稍稍的隐藏着一些失落。尤其是在和鲁雄喝酒的时候,甚至还幽幽的说了句:“老鲁,佳儿佳婿,还是你比我幸运啊!”
鲁长老此刻得到佳婿,自然春风满面,对着自己的帮助一脸骄傲的回道:“帮主客气了,属下下手早了点而已。”
罗仲楠也知道人家木已成舟,自己是没有机会了,也只好笑道:“所以,还是你有福啊,我就想不明白,羽墨的武功这么高,而你的女儿却手无缚鸡之力,这么格格不入的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
鲁雄知道罗仲楠仍然有些不服气,就淡淡的一笑:“机会嘛,自然是创造出来的,况且我女儿蕙质兰心,温柔可人,文采也出众,哪个男人能不喜欢!”
罗仲楠自然也知道,那慕容羽墨和鲁姗姗已经成亲,自己是改不了的了,想着自己女儿看上的郑景仁,也还是不错的,人长的不错,和自己的女儿也算十分般配,最重要的是,两个人合得来,当即也颇感欣慰:“也许,雪菲的归宿也不错呢!”
鲁雄当即哈哈大笑,端起酒杯,爽朗的笑道:“姓郑的那小子,人长的帅气,轻功也好,对雪菲也好,你有什么不开心的!”
说完这句两人一笑,酒已入肚,一笑泯“恩仇”。
在一众同僚和师兄弟的起哄声中,新郎慕容羽墨领着新娘子鲁姗姗隆重出场。为了配合众人,作为新娘子的鲁姗姗特意没有带上红头巾,甚至都没拿羽扇,而是一身红衣落落大方的跟随慕容羽墨,而终于换掉了黑衣而改穿红衣的慕容羽墨则完全没有了往日孤傲冷漠的样子,甚至显得有些羞怯,只是眼角眉梢都挂着幸福的笑意。
再厉害的男人,终究会有一个女人成为他最终的归宿。
郑景仁一边喝酒看着慕容羽墨和他的娘子,一边心中暗暗好笑:这慕容羽墨平日里傲气的很,也整天板着冰块脸,怎么今天满脸傻笑,看着这么不自然呢,不会是娶媳妇乐昏了头了吧。他又想到,这将来叶师兄娶媳妇是不是也会这样,那样的话,哈哈,叶师兄可就惨喽。想到这里,郑景仁差点笑出了声,还是罗雪菲看他有些不对劲,瞪了他两眼,才让他把注意力给拉了回来。
再看看人家新娘子鲁姗姗,郑景仁只能用“惠质兰心”来形容了,完全看不出是武林人士鲁雄的女儿,整个一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长的美若天仙自不必说,而且温文尔雅又落落大方,简直就是把身边所有的花都比下去了,换成是谁也会高兴成这个样子。
再看看身边一样欢欣鼓舞,幸福感十足的罗雪菲,郑景仁也感觉十分满意:幸亏这鲁姗姗这么好看,否则万一慕容羽墨看上的是自己的雪菲,那可不惨了。这就叫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将来我也要像这样风风光光的把雪菲给娶了。想到美处,郑景仁再次差点笑出了声,罗雪菲赶紧恶狠狠的瞪了郑景仁一眼。
不过,罗雪菲知道郑景仁为什么会这样失态,那是因为,他也想给自己这样一个婚仪,想着他能这么上心,罗雪菲的心中也是甜蜜蜜的。
礼仪已成,新郎新娘拜了天地,入了洞房。没有人敢去闹慕容羽墨和鲁姗姗的洞房,因为他们都怕挨打,挨慕容羽墨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