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尚懿很喜欢中国风,因为在他漫长的生命之中早已经对这样的风格有很深刻的记忆,比如说某些文字,比如说某些人物。然而今天他在这样带有浓厚中国古风特色的高级食府御唐府鲍满楼中里预定了那名为“伯玉殿”的房间。
“伯玉”一词便是指初唐四杰之一的陈子昂,此人初临长安,纵然胸藏锦绣,才华横溢,却无人赏识,于是便千金换铜琴,砸琴扬诗文,因此在伯玉殿内也有一处名为醉音阁的偏厅,并且偏厅的门正位于那下山虎石雕旁。下山虎本就用来比喻有才能的人要大展拳脚,有权力的人要大刀阔斧地做某件事情,然而此下山虎石雕还在那代表陈子昂砸琴扬诗文的醉音阁旁,仿佛寓意着只要你在此处停留片刻,便可以此为成功的起点,平步青云。
方尚懿牵着何纾颜的手进入伯玉殿,其实他并非刻意的表现出他们似乎很亲密,只是就连他自己也不懂得要如何去解释那样的感觉,时间远远不止是静止,而是像倒退,退到了最初的最初,那大唐盛世的时间之中,他曾几何时也是如此牵着一位女性的手,走进他精心布局的童话故事之中?
伯玉殿内那有着双龙戏珠木浮雕的大圆桌以及那官帽椅,仿佛是很含蓄的表达着近来此处的人若非达官贵人便是皇亲国戚,再看那木色的梁柱与粉墙、竹帘和白纸木花窗都是带有着浓厚的盛唐味道,然而只有如此雅致的室内才可以与室外那平缓的屋面飞椽形成了最佳的张狂且奢华配搭。
方尚懿非常喜欢这样的建筑与装修,现代的材料以及工艺加上唐朝古风的对称形式的结构与室内,让这食府完全脱离了现代饭店或酒家的那种只是追求简陋的果腹而忘记精神层次上的享受,然而御唐府鲍满楼在这唐风的装潢之下,厢房更有各种中华传统字画曲乐、古董古玩、根艺石器等主题元素以及华堂雅阁之中精致的家具以及餐器,让人有一种仿佛置身于大唐盛世。如此超越时空的华贵与美感,便如“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因为大鹏展翅能高飞,全靠脚下一点地,所以这里带着唐风的设计便是为了让进来的人可以感受到现实以外更宽广的世界,然而还可以同时把那已经属于遥远的唐朝的奢华带到现代来,并且不见半点褪色。
这种让美丽处于时间空间的缝隙之中的感觉,正好符合方尚懿现在的心情。
与方尚懿那种高层次的感觉不一样,何纾颜在走进御唐府鲍满楼的时候总是一脸的兴奋,如此高级的地方对她这个连工作都丢掉了的年轻女生来说完全是遥不可及的,虽然她早知道方尚懿要给她一顿特别的晚餐,只是她本以为这应该只是一顿普通的烛光晚餐,想不到她这小妮子的品味和“王子殿下”实在相差太远了,如果不是有电视台的化妆造型师XR大师帮忙,估计她也得穿着T-SHIT和牛仔裤来?
方尚懿也发现何纾颜那小女生的内心里有些别扭,只是在走进伯玉殿以后他还没有机会和何纾颜说上话,何纾颜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那双杏目忽地一亮,紧接着她便直接从白羽殿内右边的小楼梯上了阁楼。那一连串动作的速度之快并不亚于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何纾颜拿着那DV为了追拍“灵异现象”,直接飞奔着撞上了他……
想起了初遇时的情景,方尚懿淡淡一笑,谢过了要进门侍候的服务员,吩咐了上菜以后,方尚懿也朝阁楼走去。谢绝了服务员在旁侍候不过是因为方尚懿认为如果有旁人在的话,估计何纾颜那个小妮子也没有在他的面前完全放松下来,女生都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可是往往漂亮的造型都不会让人感到舒适。方尚懿坚持着自己立场,他说过绝对不当何纾颜的王子,所以他只是保护公主的骑士,因此……只要让何纾颜高兴就好。
伯玉殿内的阁楼就像是古代的书房,进门以后便可以看见左边的古式书架,那样仿佛是镂空雕花木窗图案一般结构的书架简单的摆放着几件瓷器和没有用过的毛笔以及洁白的宣纸。在阁楼的中央有一副黑色的木质屏风,屏风上有雕刻画,比起那些总容易褪色的普通水墨画屏风来说,木质的屏风更为永恒,而且那样的黑色仿佛渗透了墨香,延伸出一种书香门第、文人雅士所钟情的高雅来。屏风前有一张书桌,书桌上随意的摆放着文房四宝,淡染过的毛笔以及那留有字迹的宣纸,这一切的存在就像刚才还有一个人在这里挥毫,在那白色的宣纸之上留下那些浮现在脑海里的文字。
何纾颜站在书桌前拿起了那张写着字的宣纸,宣纸上的字体秀丽,隐隐有一种名家的风范,不过何纾颜并没有这一方面的修养,她只是本能的对新奇的或者不可思议的事物感兴趣,然而这张出现在某食府的阁楼内的白纸黑字,那就像是古人留下的墨宝,这看起来新奇却又让觉得理所当然的东西有着足够吸引她的魅力,只是那从右到左的古体文章格式让她有小小的不习惯。
方尚懿走过到了何纾颜的身后,顺应着她的视线看着宣纸上的文字,那是一首诗——
“ 御殿华灯初上时,
唐曲裳舞酒华浓。
府内盛宴朝暮续,
鲍参翅肚无相同。
满盏谁记天下事,
楼内自有玉玲珑。 ”
“你还是乖乖的放回去吧,弄坏了就可惜了。”深知何纾颜一向粗心大意,为了这份墨宝的“人身安全”,方尚懿不得不微笑着劝告。
“这不是古董吧?如果是古董的话,这纸张的颜色不会依然那么白的。”虽然对诗词没有多少研究,不过毕竟是混媒体的……啊,应该说曾经混媒体的,何纾颜倒认为自己有不少“基本常识”。
“这诗句平仄首字入韵,严格的遵守了七言绝句的格式,并且用词优雅,富有唐宫的特色,而且在这四十二个字里不仅仅充分的描写了这里的特色和高雅的品位,纵然是不懂欣赏古风韵味的客人,也会因为这首诗朗朗上口而印象深刻。就算这首诗乍看之下仿佛无题,可是只要把这首诗每一句话的第一个字按顺序念下来便是这家食府的名字了。然而这首诗上的字自成一格,下笔沉着有力,字体潇洒飘逸,自然是出自于大师的手笔。如果你弄坏了,我可赔不起啊。”
方尚懿最后的一句话似乎是在开玩笑,不过却让何纾颜连忙把手里的纸放到了桌子上去:“那么贵重的东西随便放在这里,如果客人不小心弄坏了怎么办啊?”
“其实古今中外,不少经营餐饮和旅馆的老板都会把自己精心收藏的东西或者自己所喜欢的东西放在营业的地方,一方面希望可以让客人欣赏到这些东西,另一方面是在寻找知音人。自古以来也只有君子会‘以文会友,以友辅仁’,毕竟真正的交情还是得建立在志同道合之上,这也是中华五千年的文明所拥有的独特之处。”方尚懿一边说着话,一边从何纾颜的身后走开,站到了门口旁的雕花木窗前,隔着窗花,可以隐隐看见外面属于现代都市夜景中最炫耀的灯光,然而室内的古典优雅正好与现代都市形成了对比,这里的优雅宁静总可以让人放下心来,仿佛只有在这里才能真正的品尝到佳肴美酒,毕竟在那生活节奏繁忙的都市之中,人们早已经忘记怎么样的食物才是美味的,怎么样的酒才是好酒。
“我听说你刚从美国回来,我还以为你是什么都不知道的ABC呢,不过现在看来还是我比较像ABC……”何纾颜微微嘟了嘟小嘴,时下流行的穿越小说、电视电影她都看的不少,“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白日梦也没有少做,只不过现在看来她并不具备穿越的条件,因为她不过是一个目不识丁的灰姑娘,就算参加了王子殿下的舞会,也不会跳舞……
“当一个人活得太久,就总会拥有比别人更多的知识,这并不是所谓的聪明或者好学,而是因为有些东西一旦经历了,就很难随便忘记。”方尚懿淡淡一笑,上前拉起了何纾颜的手,“我们下去吧,我可不放心把你留在这里,你的破坏能力太强了。”
“什么破环能力……我那台DV也就是摔了那么几次,你可不要忘记,如果不是你吓我,我可不会摔着它……”
听着何纾颜那仿佛是娇嗔一般的嘀咕,方尚懿难掩笑意,或许何纾颜并不聪明,可是她很可爱,如此的青春活力却不同于那些喜欢装腔作势的女子,她总会给人一种很自然的感觉。
在方尚懿和何纾颜从阁楼下来以后发现所有的菜都已经摆在桌子上了,不过因为方尚懿的授意下,所以没有服务员在。
看着那精致的餐具上盛放着的菜肴,何纾颜不由得食指大动,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美丽形象,她还是很矜持的把筷子拿在手中,却迟迟没有动手。”…了一笑,上前拉起了何纾颜的手,“我们下去吧,我已经闻到想为了
“鲍汁扣原只干鲍和霸皇海星汤都是这里的招牌菜,你可不要浪费了,眼睛可不能看出什么味道来。” 看着何纾颜不好意思下筷,方尚懿也不介意自己先动筷,反正只要他动手了,何纾颜这个小妮子就会不甘落后,而不会只是用眼睛来“吃”。
“谁说我不吃?浪费食物可是要遭天谴的!如果只是看,那岂不是暴殄天物?”不满的反驳着方尚懿,何纾颜便抢在方尚懿下筷以前动筷,因为没有外人在旁,她也顾不上什么优雅的用餐举止,就如平常一般进食了。
晚餐很愉快,虽然很爱惜自己这一身漂亮的造型,可是何纾颜依然难以抵御美食的诱惑,再说在这样高级食府中用餐并不是常有的机会,只不过在她吃了八分饱以后才惊讶的发现方尚懿用餐时的举止优雅更是到达了天人共愤的程度,甚至他连端酒杯的模样都要比别人好看一些!
发现了何纾颜的视线,方尚懿微笑着把他早已经倒好的酒放到了何纾颜的面前:“我欣赏这里处于现代与古代,中国与西方的交接隙之中奇妙特色,除了中国风的佳肴以外,这里还有一个红酒窑,世界上不少名酒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比如说那带有即将凋谢的玫瑰花的香气,令人流连忘返的Romanee Conti(罗曼尼康帝)……”
“是这个吗?”一听到那带有梦幻色彩的描述,何纾颜便是本能眼前一亮,毕竟她从来都难以抵抗某些事物的诱惑,她端起了那高脚酒杯,看着杯中摇曳的殷红却看不出一个究竟,“这似乎和一般的红酒没有多少分别呢,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来自于法国勃艮地地区的Romanee Conti可不是随便可以买到的,需要购买五瓶DRC出品的其他的酒才能有机会购买一瓶Romanee Conti,不过即使如此也不轻易得到。这里有一瓶1972年的Romanee Conti,只可惜就算我有心,也不见得老板会割爱。”方尚懿笑着轻抿了一口自己杯中的红酒,“不过这来自于法国波尔多宝物隆区的Chateau Petrus Pomerol(柏图斯堡),虽然没有Romanee Conti那种变幻莫测的味道,可是Chateau Petrus Pomerol同样有着让人沉迷的独特味道,你不妨试一下。”
对于殷红的酒,何纾颜所有的记忆只是大学的时候在一本书上看见这么一个说法,书上说在古老的西方,红酒被誉为“耶稣的鲜血”,因为在耶稣死后,门徒们为他举行弥撒,仪式里的其中一个步骤就是喝一口红酒,咬一口面包,因为他们相信耶稣可以分辨一个人的善恶,判断让一个人的灵魂应该上天堂还是下地狱,然而懂得欣赏红酒的人可以品味出其中那让人舒适的感觉,也就那种可以让灵魂进入天堂的感觉,那便是红酒和别的就不一样的地方。
那殷红的液体入喉,先是那种未曾接触过的味道在口中蔓延开去,然后淡淡的酒味便可以麻木人的神经,在那么一瞬间何纾颜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等一会我送你回去吧……”
“不要。”何纾颜缓缓的抬起头来看方尚懿,一口就打断了方尚懿的话,“我自己回去就好。你忘记了吗?灰姑娘去参加王子的舞会也是自己回去的……”
是的,她始终不是“公主”,所以作为“灰姑娘”,她也得有自己的原则,纵然她这一段单恋殷红美丽,却不能真的永远停留在这个时间停止的地方,永远享受着这仿佛是天堂一般的甜美,只是就算这一切仅仅是如烟花一般短暂,可是她也愿意把这一份记忆珍藏起来,怕只怕……她没有这个机会。
方尚懿轻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他的视线很平静的看着何纾颜,他甚至可以说是珍惜着今晚没一分每一秒去记住这个女孩子,因为在走出这里以后,拥有这一段记忆的便只有他一个人。
她的记忆就像是倒在掌心的水,不论她摊开还是紧握,终究这些水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然而方尚懿却可以让这些水回到最初的形态,回到……落在她的掌心之前,那么她就不会记得,妄想紧握着这一段记忆的时候是如何的心伤。
他不希望看见她的眼泪,如果她要流泪,那么先湿的是他的心。
可是在他微笑着对她伸出手来,抚上那被手术刀雕刻而成的容颜时,她突然不满的抗议为什么他看上永远那么快乐,是不是长得帅的男人永远不会寂寞。
她似乎在担心,今夜过后,他会成为别人的男人。
方尚懿依然微笑,却没有回答何纾颜的问题,因为她永远也看不到他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才会寂寞的。
寂寞,与容貌无关,只与所爱有关。
何纾颜似乎察觉到了方尚懿的异样,只是她还来不及作出抗议,却眼前一黑倒在对方的怀里,在意识完全消失以前,她隐隐听见他在说话……
——其实在遇见你的那个时候我就应该这样做了,只是我也一直自欺欺人的拖延着时间,我以为时间越久,那么我这样做的时候可以少一点不甘心,可是我错了……并不是我不想去回应你的感情,只是我不能,因为爱上魔族的女人会下地狱的,或许你不怕,可是我怕。不管如何,在你睁开眼睛的时候,你就会忘记在那间小屋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你的人生便会回到你出发去那个地方以前。你,再也不会记得方尚懿这么一个人。
或许是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可是她再也记不起那个时候是否流泪了,可是她相信有些人会把自己所爱的人的名字刻在自己的心里,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要记起他……那么自己的胸口就会浮现出一种永远都不会改变的感觉来,那边是当初刻画他的名字在自己心里时的那种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