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戏有了主创人员,怎少得了主角。1990年《舞台与银幕》著名记者钟路明在该报撰写了一篇题为《广州流行歌坛点将录》的文章,提到当时歌坛最受欢迎的11位歌手,分别是廖百威、王建业、陈汝佳、李达成、汤莉、陈丹虹、唐彪、安李、陈少雄、吴丹力、李华勇。文章指出彼时的广东流行乐坛已经进入“造星”时代;为配合这个“造星”工作,广东还率先在全国引进了歌手签约制度,最早兴起“包装”,出现了以上第一批“包装”歌手。而此时“中唱”、“太平洋”、“新时代”和“白天鹅”日渐成为广东乐坛的四大唱片公司,各自旗下都拥有一批重量级歌手。而且那时制作唱片的成本低、利润高,一首歌写出来,可卖出100多万盒磁带,可赚三四百万元,CD可赚七八百万元,所有与之相关的行业都盛极一时,磁带、CD、VCD、歌舞厅、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出版社……形成一个巨大的音乐产业链。正是由于有这个音乐产业链支持,才使得“造星”工程不断深入。
1992年新时代影音公司通过像“轻轻地告诉你”、“蓝蓝的天”之类的歌将杨钰莹包装为“甜妹子”与仅一首“涛声依旧”便横扫歌坛的毛宁组成了“金童玉女”,这无疑吸引了无数眼球、也拉开了新生代歌手潮流的序幕。1993年,南方又一“另类”流行歌曲——陈琳的《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传唱开来。推出这首歌的中唱广州公司成立了企划部,词曲作者陈小奇开始带着旗下的歌手甘平、李春波、张萌萌、臣民北上上海、北京精心大规模的宣传。
在这过程中,媒体成了活跃的角色。1987年10月,祖国内地第一本全面系统地介绍流行音乐的大型刊物《音像世界》创刊之后,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直保持了“只此一家”的地位。但是在1994年前后,其他同行业杂志《歌迷大世界》、《当代歌坛》、《中国百老汇》、《演艺圈》、《歌迷》等都相继问世了;各省、市的各家电台都纷纷创办了原创歌曲榜,一时间打榜、领奖成为歌坛最热闹的风景之一。这一年中,“包装”、“签约”、“度身订做”这三个词成为娱乐媒体中用得最为频繁的词语。而这些年中每一个歌手都在忙于四处为自己寻找一个唱片公司作为自己的后盾,新生代每一个歌手的背后都有一个公司在支撑,因此1994年前后也被称之为“签约时代”。
当时任职“新时代”老总的吴建邦日后接受《海口晚报》的采访时就回忆了他们是如何包装“甜姐儿”杨钰莹。
造星第1式·更名转运
当年,杨钰莹从江西南昌来到广州,签约“新时代”时刚满18岁,那是1990年,那时她的名字叫“杨岗丽”。
“当时全国正刮起甜歌风潮,像邓丽君、韩宝仪的歌在大陆很风行,所以我们也希望能打造一个属于大陆的甜歌歌手。虽然这女孩有点土,但胜在够清纯,声音也非常甜美。”
杨岗丽成了“新时代”第一位签约歌手后,吴建邦首先想到要做的就是给她改名,“杨岗丽这名字太男性化了。当时有个出版社编辑,他对名字这方面挺有研究,他拿着一本叫《姓名与命运》的书,对着书一个个字拆解,最终把杨岗丽改成杨钰莹。”
造星第2式·央视平台
“在那个年代,还从来没有一个流行歌手能登上央视的舞台,所以我们就决定做一个当时被认为很大胆的创举,就是投入10万元,在央视黄金时段做了10天广告,每天10分钟,放杨钰莹的歌曲和影像。”
20年前的10万元,是一个天文数字,吴建邦说,当时一盘盒带的批发价是4.1元,你想想要卖多少盘盒带才能赚回10万?所以当时在唱片行业里,几乎没人敢这样投入。”而这次创举的最终结果,则是让杨钰莹一夜爆红,她首张个人专辑《为爱幸福》成功卖出上百万张。
造星第3式·影音互利
杨钰莹红了,但吴建邦还不满足于此。“当时还做了另一个同样很大投入的决定,就是想办法为杨钰莹争取唱影视剧主题歌的机会”。当时,吴建邦跟一些影视公司谈成合作,利用“新时代”在音乐方面的资源,免费为该公司的影视剧制作配乐、创作主题歌,但条件是必须要让杨钰莹演唱主题歌,因此杨钰莹就有了那首唱得街知巷闻的《外来妹》。
杨钰莹被炒红了,新时代也获得了丰厚的市场回报。这场“造星”工程就在可观的市场前景下不断深入。同时,随着歌手不断的南下,竞争也日趋白热化。
争歌大战
当时,与广州相比,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中国北方无论是从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开放程度都望其项背。
著名音乐人金兆均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回忆,“那时候东北已经落后得不行了。东北作为传统的重工业基地完全适应不了现代化的情况,1982年的时候,东北工人发工资是发轴承,穷啊。而且没什么机会,相对来说当时东北的娱乐业很不发达,高级点的娱乐业都不发达,永远是二人转。”他描述,“那会儿东北的歌手一般都是先到北京来。比如说张咪,她家基本就是在最北了,黑龙江的农村。一路走着走着,先走到哈尔滨,从哈尔滨奔沈阳,再从沈阳进北京。然后可能人家说广州更好,挣得钱更多,张咪就去广州了。”
“沈阳—北京—广州。”金兆均给上世纪90年代的一批东北歌手画出了这样一条路线图。
“东北歌手去南方没别的,就是打工挣钱嘛。”金兆均说,“而且当时北京对这种场所里面的限制很多,巡视啊、公安啊、消防啊,管得都很严,包括对歌手的资格啊,相对都管得严,南方就好得多。”
大批东北籍的歌手,在广州、深圳遍地开花的歌舞厅里驻唱,成为一支很重要的力量。“当年南下广州的歌手里,毛宁是东北的,那英是东北的,还有李春波、金学峰、火风……”著名音乐人朱德荣说,“那时候火风、那英、我、程前,我们4个人都住在太平洋影音公司的招待所。招待所是两套打通的。总共只有4间房。两个卫生间,一个大厅。所以我们经常在一起。那英就住我隔壁,这边隔壁是火风,再隔壁是程前。”
那英是火风的“小妹”,是火风介绍过来的。后来,那英又带来了金学峰。他们当时都在广州东山宾馆的“卜通100”歌舞厅做驻唱歌手。
“卜通100”的名字是台湾音乐人侯德健起的,老板叫做陈凯,现在成都经营夜总会。至于“卜通100”到底什么意思,广州的音乐人众说不一。李广平的解释是,“卜通”是心跳声,形容心跳得非常快。朱德荣的解释是,“卜通”是入水声,是把钱扔在水里,上百上百地扔。
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100块钱算得上是大数额,金兆均回忆说,那时,他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200多块:“那时广州、深圳的赶场歌手,每人配辆摩托车,在一场匆匆忙忙唱俩歌,然后赶下一场,再下一场,反正要唱到半夜去。好一点儿的歌手一晚上能挣1000块钱。”而在当时曾任太平洋影音公司副总经理的陈小奇告诉《三联生活周刊》,当时在“卜通100”伴奏的乐队成员,每天晚上都能拿到80-100块钱,远远高于当时工薪阶层的生活水平。
后来,吴建邦回忆,当时毛宁也是1990年在一个歌厅里发掘到的,比杨钰莹稍迟一些签约。如果说杨钰莹的出道,是靠“新时代”大把大把的钱砸出来的,毛宁就没那么幸运,刚出道时一直发展得不理想。他的走红甚至和一次争歌事件联系在了一起,这次事件也改变了另一个“红星”张咪的前途。
张咪与毛宁在“争歌”之前,其实已经相识。俩人也是由张咪当时的男友郭大炜介绍认识的,郭大炜和毛宁是同乡,也算是很要好的哥们。张咪与毛宁认识的时候已经很出名了,而毛宁还未真正踏入歌坛。在其后由张咪搭桥,毛宁才从酒吧驻唱开始步入歌坛崭露头角,成为新时代公司的签约歌手。
当时,俩人已经成为圈内好友,但是,却在争夺《蓝蓝的夜,蓝蓝的梦》这首歌时发生争执并反目成仇。
1991年张咪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元旦晚会,音乐人张全复和毕小世为她量身定做了《蓝蓝的夜,蓝蓝的梦》这首歌,但是,那一次节目却因为服装问题被砍了。之后,张咪去湖南演出与毛宁同台,毛宁听了张咪的《蓝蓝的夜,蓝蓝的梦》也非常喜欢。新时代音乐公司就让毛宁也唱了这首歌,并且收录在他的磁带中。陈小奇回忆说,“这首歌当时是放在A面的第五首,很不显眼的位置。虽然说那歌在广东这边的歌厅都已经有很多人在唱了,但在全国还没有很大的影响。”他说,“按照毕小世和张全复的说法是,他们先给张咪唱,但是,并没有跟她签任何的约定,就是给她唱了而已。我们那个时候没什么版权概念,我们写了歌,谁合适就给谁唱了,就是这样子的。而且当时给张咪唱的时候,还没有实行签约歌手制度,所以更随便,只要能把歌唱出来就行。只不过那时签了毛宁,这个歌给毛宁也不错,就把这个歌收到了毛宁的专辑里。这样,张咪那边就有点意见了,而且两个人就产生了一点矛盾。其实按道理,他们之间本应该没有什么矛盾。”
但是,因为这首歌而产生的矛盾却在之后被升级了。
1992年,张咪和毛宁都被邀请参加广州电视台的一次节目,俩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蓝蓝的夜,蓝蓝的梦》这首歌。当张咪在舞台上与舞蹈演员排练结束后看见毛宁从外面进来,就像重逢久别的老朋友上前跟他打招呼。但见毛宁非常冲动、非常生气地说:“别跟我说话!你就是个大傻冒!”当时张咪还来不及反应,更有些摸不着头脑,就用麦克风打了毛宁一下。此事过后,毛宁私下向张咪道歉,两人并未因此发生矛盾。两人一起演出、一起谢幕,第二天上午又一起去中山公园演出,一切都很好,一切均如故。
张咪回到北京后,在和郭大炜聊天的时候,也提及与毛宁之间发生的那次误会。在陈小奇眼中郭大炜是“火气挺爆的一个人,有点匪气”。郭大炜也是东北人,他演唱过最知名的一首歌,是“太阳神”广告里的“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陈小奇戏称:“他是整首歌都不行就这一句唱得特别好,有力度在里边。因为他整个歌完整性把握不好,就没再混下去了。”
后来有一天郭大炜在梅地亚宾馆的咖啡厅巧遇毛宁,俩人寒暄了几句之后郭大炜开始问毛宁在广州体育馆那会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并问毛宁:“你是不是骂张咪了?”毛宁说:“是。”郭大炜听后有些生气,毛宁也不示弱,俩人就撕扯起来。郭大炜还狠狠打了毛宁一顿,在这过程中,中央电视台的人来了,毛宁所属公司的人也来了。当时毛宁正准备上春节晚会,推荐的曲目就是《蓝蓝的夜,蓝蓝的梦》。
此后几天,各大报纸上纷纷以“梅地亚事件”为头版头条,大幅标题《张咪在中央台与毛宁大打出手》、《张咪指使男友为争唱“蓝蓝的夜,蓝蓝的梦”一曲大打出手》、《张咪与毛宁争唱“蓝蓝的夜,蓝蓝的梦”》”、“张咪原型毕露”、“张咪与黑社会有染”等等,那段时间全国各大报纸都在争相转载刊登着张咪与毛宁的所谓“争歌事件”。 但是,在那些大量批判张咪的文章里,有大半的篇章是介绍新时代公司即将推出的两位金童玉女——毛宁与杨钰莹。
后来,湖南的一位记者透露,新时代唱片公司是以买广告版面的形式来刊登这些文章的,目的就是想借炒作捧红毛宁和杨钰莹。最有意思的是,当年拍摄《孤星》电视连续剧的导演李路在广州当律师的老同学说,张咪和毛宁的事件,他是法律策划与文字策划者。
在那个娱乐炒作还不盛行的年代,这样的新闻无疑引起了轩然大波。
经过一轮媒体轰炸与之后“金童玉女”的组合推出,毛宁的知名度迅速提升,事业蒸蒸日上。但是,张咪却因此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她从一个曾经备受欢迎的歌星沦落为一个默默无闻的人,甚至走在街上、商场里经常被人指指点点地谩骂。伴随着事业跌落谷底,他的男友郭大炜也背弃了她。在日后接受《生活报》采访的时候,张咪回忆“我可以说是中国第一位被封杀的女歌手,当时一切演出活动都被迫停止,只有两条出路:要么出国,要么自杀。好在我意志比较坚强,所以选择了出国。不过,那段时间我的情绪特别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