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是古迹的保存。新近的建筑,破坏了很不美观。若是破坏的古迹,转可以引起许多历史上的联想,于不完全中认出美的分子来。所以保存古迹,以不改动他为原则。但有些非加修理不可的,也要不显痕迹,且按着原状的派式,并且留得原状的摄影,记述修理情形同时日,备后人鉴别。
第六是公坟。我们中国人的做坟,可算是混乱极了。贫的是随地权厝,或随地做一个土堆子。富的是为了一个死人,占许多土地。石工墓木,也是千篇一律,一点没有美意。照理智方面观察,人既死了,应交医生解剖,若是于后来生理上病理上可备参考的,不妨保存起来。否则血肉可作肥料,骨骼可供雕刻品,也算得是废物利用了。但是人类行为,还有感情方面的吸力,生人对于死人,决不肯把他哀感所托的尸体,简单地处置了。若是照我们南方各省,满山是坟,不但太不经济,也是破坏自然美的一端。现在不如先仿西洋的办法,他们的公坟有两种:一是土葬的,如上海三马路,北京崇文门,都有西洋的公坟。他是划一块地,用墙围着,布置一点林木。要葬的可以指区购定。墓旁有花草,墓上的石碑有花纹,有铭词,各具意匠,也可窥见一时美术的风尚。还有一种是火葬,他们用很庄严的建筑,安置电力焚尸炉。既焚以后,把骨灰聚起来,装在古雅的瓶里,安置在精美石坊的方孔中。所占的地位,比土葬减少,坟园的布置,也很华美。这些办法都比我们的随地乱葬好,我们不妨先采用。
我说美育,一直从未生以前,说到既死以后,可以休了。中间有错误的、脱漏的,我再修补,尤希望读的人替我纠正。
第十节 华工学校讲义(节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子贡问于孔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日,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我亦欲无加诸人。”举孔子所告,而申言之也。西方哲学家之言曰:“人各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其义正同。例如我有思想及言论之自由,不欲受人之干涉也,则我亦勿干涉人之思想及言论;我有保卫身体之自由,不欲受人之毁伤也,则我亦勿毁伤人之身体;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不欲受人之窥探也,则我亦慎勿窥人之秘密;推而我不欲受人之欺诈也,则我慎勿欺诈人;我不欲受人之侮慢也,则我亦慎勿侮慢人。事无大小,一以贯之。
顾我与人之交际,不但有消极之戒律,而又有积极之行为。使由前者而下一转语曰:“以己所欲施于人。”其可乎?曰是不尽然。人之所欲,偶有因遗传及习染之不善,而不轨于正者。使一切施之于人,则抑或无益而有损。例如腐败之官僚,喜受属吏之谄媚也,而因以谄媚于上官,可乎?迷信之乡愚,好听教士之附会也,而因以附会于亲族,可乎?至于人所不欲,虽亦间有谬误,如恶闻、直言之类,然使充不欲勿施之义,不敢以直言进人,可以婉言代之,亦未为害也。
且积极之行为,孔子固亦言之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立者,立身也;达者,道可行于人也。言所施必以立达为界,言所勿施则以己所不欲概括之,诚终身行之而无弊者矣。
责己重而责人轻
孔子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韩退之又申明之曰:“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责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其足以反证此义者,孟子言父子责善之非,而述人子之言曰:“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原伯及先且居皆以效尤为罪咎。椒举曰:“唯无瑕者,可以戮人。”皆言责人而不责己之非也。
准人我平等之义,似乎责己重者,责人亦可以重,责人轻者,责己亦可以轻。例如多闻见者笑人固陋,有能力者斥人无用,意以为我既能之,彼何以不能也。又如怙过饰非者,每喜以他人同类之过失以自解,意以为人既为之,我何独不可为也。不知人我固当平等,而既有主观客观之别,则观察之明晦,显有差池,而责备之度亦不能不随之而进退。盖人之行为,常含有多数之原因:如遗传之品性,渐染之习惯,薰受之教育,拘牵之境遇,压迫之外缘,激刺之感情,皆有左右行为之势力。行之也为我,则一切原因,皆反省而可得。即使当局易迷,而事后必能审定。既得其因,则迁善改过之为,在此可以致力:其为前定之品性、习惯,及教育所驯致耶,将何以矫正之;其为境遇、外缘,及感情所逼成耶,将何以调节之。既往不可追,我固自怨自艾,而苟有不得已之故,决不虑我之不肯自谅。其在将来,则操纵之权在我,我何馁焉?至于他人,则其驯致与迫成之因,决非我所能深悉。使我任举推得之一因,而严加责备,宁有当乎?况人人各自有其重责之机会,我又何必越俎而代之?故责己重而责人轻,乃不失平等之真意,否则迹若平而转为不平之尤矣。
勿畏强而侮弱
崧高之诗曰:“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唯仲山甫,柔办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强御。”人类之交际,彼此平等,而古人乃以食物之茹、吐为比例,甚非正当,此仲山甫之所以反之,而自持其不侮弱、不畏强之义务也。
畏强与侮弱,其事虽有施受之殊,其作用亦有消极与积极之别。然无论何一方面,皆蔽于强弱不容平等之谬见。盖我之畏强,以为我弱于彼,不敢与之平等也,则见有弱于我者,自然以彼为不敢与我平等而侮之。又我之侮弱,以为我强于彼,不必与彼平等也,则见有强于我者,自然以彼为不必与我平等而畏之。迹若异而心则同。矫其一,则其他自随之而去矣。
我国壮侠义之行有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言见有以强侮弱之事,则亟助弱者以抗强者也。夫强者尚未浼我,而我且进与之抗,则岂其浼我而转畏之;弱者与我无涉,而我且既而相助,则岂其近我而转侮之?彼拔刀相助之举,虽曰属之侠义,而抱不平之心,则人所皆有。吾人苟能扩充此心,则畏强侮弱之恶念,自无自而萌芽焉。
爱护弱者
前于“勿畏强而侮弱”说,既言抱不平理,此对于强弱有冲突时而言也。实则吾人对于弱者,无论何时,常有恻然不安之感想。盖人类心理,以平为安,见有弱于我者,辄感天然之不平,而欲以人力平之。损有余以益不足,此即爱护弱者之原理也。
在进化较浅之动物,已有实行此事者。例如秘鲁之野羊,结队旅行,遇有猎者,则羊之壮而强者,即停足而当保护之冲,俟全队毕过,而后殿之以行。鼠类或以食物饷其同类之瞽者。印度之小鸟,于其同类之瞽者或受伤者,皆以时赡养之。曾是进化之深如人类,而羊、鼠、小鸟之不如乎?今日普通之人,于舟车登降之际,遇有废疾者,辄为让步,且值其艰于登降而扶持之。坐车中或妇女至而无空座,则起而让之;见其所携之物,有较繁重者,辄为传递而安顿。此皆爱护弱者之一例也。
航行大海之船,猝遇不幸,例必以救生之小舟,先载妇孺。俟有余地,男子始得而占之。其有不明理之男子,敢与妇孺争先者,虽枪毙之,而不为忍。为爱护弱者计,急不暇择故也。
战争之不免杀人,无可如何也。然已降及受伤之士卒,敌国之妇孺,例不得加以残害。德国之飞艇及潜水艇,所加害者众矣;而舆论攻击,尤以其加害于妇孺为口实。亦可以见爱护弱者,为人类之公意焉。
戒失信
失信之别有二:曰食言,曰愆期。
食言之失,有原于变计者。如晋文公伐原,命三日之粮,原不降,命去之。谍出曰:“原将降矣。”军吏曰:“请待之。”是也。有原于善忘者,如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日旰不召,而射鸿于囿,是也。有原于轻诺者,如老子所谓“轻诺必寡信”是也。然晋文公闻军吏之言而答之曰:“得原失信,将焉用之?”见变计之不可也。魏文侯与群臣饮酒乐,而天雨,命驾,将适野。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君将安之?”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无一会期哉?”乃往,身自罢之,不敢忘约也。楚人谚曰:“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诺。”言季布不轻诺,诺则必践也。
愆期之失,有先期者,有后期者;有待人者,有见待于人者。汉郭伋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道次迎拜。及事讫,诸儿复送至郭外,问使君何日当还。伋计日告之。行部既还,先期一日,伋谓违信于诸儿,遂止于野,及期乃入。明不当先期也。汉陈太丘与友期行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七岁,戏门外。客问元方:“尊君在否?”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不至,则是失信。”友人惭。明不可后期也。唐萧至忠少与友期诸路。会雨雪。人引避。至忠曰:“岂有与人期,可以失信?”友至,乃去。众叹服。待人不愆期也。吴卓恕为人笃信,言不宿诺,与人期约,虽暴风疾雨冰雪无不至。尝从建业还家,辞诸葛恪。恪问何时当复来。恕对曰:“某日当复亲觐。”至是日,恪欲为主人,停不饮食,以须恕至。时宾客会者,皆以为会稽、建业相去千里,道阻江湖,风波难必,岂得如期。恕至,一座皆惊。见待于人而不愆期也。
夫人与人之关系,所以能预计将来,而一一不失其秩序者,恃有约言。约而不践,则秩序为之紊乱,而猜疑之心滋矣。愆期之失,虽若轻于食言,然足以耗光阴而丧信用,亦不可不亟戒之。
戒狎侮
人类本平等也,而或乃自尊而卑人,于是有狎侮。如王曾与杨亿同为侍从。亿善谈谑,凡寮友无所不狎侮,至与曾言,则曰:“吾不敢以戏。”非以自曾以外,皆其所卑视故耶?人类有同情也。而或者乃致人于不快以为快,于是狎侮。如王凤使人蒙虎皮,怖其参军陆英俊几死,因大笑为乐是也。夫吾人以一时轻忽之故,而致违平等之义,失同情之真,又岂得不戒之乎?
古人常有因狎侮而得祸者。如许攸恃功骄慢,尝于聚坐中呼曹操小字曰:“某甲,卿非吾不得冀州也。”操笑曰:“汝言是也。”然内不乐,后竟杀之。又如严武以世旧待杜甫甚厚,亲诣其家,甫见之,或时不中,而性褊躁,常醉登武床,瞪视曰:“严挺之乃有此儿。”武衔之。一日欲杀甫,左右白其母,救得止。夫操、武以不堪狎侮而杀人,固为残暴;然许攸、杜甫,独非自取其咎乎?
历史中有以狎侮而启国际间之战争者。春秋时,晋郤克与鲁臧、孙许同时而聘于齐,齐君之母萧同侄子,踊于踣而窥客,则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眇者迓眇者,肖同侄子笑之,闻于客。二大夫归,相与率师为鞍大战。齐师大败。盖狎侮之祸如此。
其狎侮人而不受何种之恶报者,亦非无之。如唐高固久在散位,数为俦类所轻笑,及被任为邠宁节度使,众多惧。固一释不问。宋孙文懿公,眉州人,少时家贫,欲赴试京师,自诣县判状。尉李昭言戏之曰:“似君人物来试京师者有几?”文懿以第三登第,后判审官院。李昭言者,赴调见文懿,恐甚,意其不忘前日之言也。文懿特差昭言知眉州。如斯之类,受狎侮者诚为大度,而施者已不胜其恐惧矣。然则何乐而为之乎?
是故按之理论,验之事实,狎侮之不可不戒也甚明。
戒谤毁
人皆有是非之心:是曰是,非曰非,宜也。人皆有善善恶恶之情:善者善之,恶者恶之,宜也。唯是一事之是非,一人之善恶,其关系至为复杂,吾人一时之判断,常不能据为定评。吾之所评为是、为善,而或未当也,其害尚小。吾之所评为非、为恶,而或不当,则其害甚大。是以吾人之论人也,苟非公益之所关,责任之所在,恒扬其是与善者,而隐其非与恶者。即不能隐,则见为非而非之,见为恶而恶之,其亦可矣。若本无所谓非与恶,而我虚构之,或其非与恶之程度本浅,而我深文周纳之,则谓之谤毁。谤毁者,吾人所当戒也。
吾人试一究谤毁之动机,果何在乎?将忌其人名誉乎?抑以其人之失意为有利于我乎?抑以其人与我有宿怨,而以是中伤之乎?凡若此者,皆问之良心,无一而可者也。
凡毁谤人者,常不能害人,而适以自害。汉中咸毁薛宣不孝,宣子况赇客杨明遮斫咸于宫门外。中丞议不以凡斗论,宜弃市。朝廷直以为遇人,不以义而见疻者,宜与疻人同罪,竟减死。今日文明国法律,或无故而毁人名誉,则被毁者得为赔偿损失之要求,足以证谤毁者之适以自害矣。
古之被谤毁者,亦多持不校之义,所谓止谤莫如自修也。汉班超在西域,卫尉李邑上书,陈西域之功不可成,又盛毁超。章帝怒,切责邑,令诣超受节度。超即遣邑将乌孙侍子还京师。徐干谓超曰:“邑前毁君,欲败西域,今何不缘诏书留之,遣他吏送侍子乎?”超曰:“以邑毁超,故今遣之。内省不疚。何恤人言?”北齐崔暹言文襄宜亲重邢劭。劭不知,顾时毁暹。文襄不悦,谓暹曰:“卿说子才(劭字子才)长,子才专言卿短。此痴人耳。”暹曰:“皆是实事。劭不为痴。”皆其例也。虽然,受而不校,固不失为盛德,而自施者一方面观之,不更将无地自容耶?吾人不必问受者之为何如人,而不可不以施为戒。
戒骂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