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一看就知道叶玉卿根本什么都不懂,人家是大包小包,恨不得把家都带上,而她呢,则两手空空,她不是去旅游的,而是,算了,她还小,还是他这个做舅舅的给她准备吧。幸亏他身上带了很多的钱,不然真不知要如何是好了。
“舅舅,如果需要东西的话我去那边的供销社买不就好了吗,干嘛非要在这儿买呢?”
对啊,去那里买不就行啦,更何况小玉儿脚受伤了,他根本没有多余的手可以提行李箱。
“小玉儿说的不错,是舅舅想左了。”舅舅准备过来抱着叶玉卿,可她很不乐意,总觉得她都这么大了,若是还让人背的话会很丢人。
这时医院的广播传来了声音,“请李团长立刻回部队,再说一遍,请李团长立刻回部队。”
舅舅现在十分为难,若是以前他肯定二话不说立刻归队,可现在身边多了个小玉儿,他走了谁送她去火车站。
叶玉卿不想见到舅舅为难,便提议她自己一个去,反正这里离火车站很近,别人半个小时能到,她两个小时总能到了吧,再说了她的户口本与介绍信都好好的在身上呢,有没有舅舅其实没多大区别。
舅舅定定地看着她,随后说:“好,等舅舅有空肯定去看你,一个人要照顾好自己呀。”
“嗯,舅舅快走吧,你可是军人,国家需要你。”凡事扯到国家那肯定是大事,再说了她一个人会更自在的。
“舅舅走了。”
“嗯”
见舅舅离开的背影叶玉卿还是哭了,舅舅这几天的陪伴和维护她都会记在心里的,以后若有机会的话她一定报答他。
等叶玉卿收拾好后她也离开了,这座县城给她留下的只有伤痛,以后除非必要,她绝不再踏进这里。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射穿薄雾,透过世间三界做成的三棱镜折射出人生的七彩光芒,茫茫迷雾中,如彩虹般绚烂多彩。
叶玉卿慢吞吞的往火车站的方向前进,这时候可没有出租车和三轮车,她只能靠自己的11路车,等到火车站附近时她躲入了一个死胡同里,出来时手上提着一个灰色大包包,东西看着多,实则只有一床太空被,这玩意看着鼓鼓囊囊的,实则轻的很,她一只手都可以提的动。舅舅走后她就喝了灵泉水,这会儿的伤其实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但为了装样子她还是得拄着拐杖走。
她是可以什么都不带,那些小东西好说,但大件的不行,在这个啥啥都要票的年代,可不能太出格,人家都穿黑白灰,那她也得穿黑白灰,否则倒霉的肯定是她,在这里只有跟其他人一样才能活得久。
她之所以带那么大的包包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的,毕竟她要在火车上过好几天,到时拿些吃的喝的出来不是很正常的事么,就算他们有些怀疑也不会太深究,毕竟不熟,总不能打开包翻看吧。
若真有人如此不识相,那时不必她动手自有好管闲事的人代劳,一人一口口水都能喷死他,现在可不是有钱就是大爷的年代,现在越穷越有话语权。
真是腐朽的年代啊!
还没到七点,这里的人就这么多啦,一个小小的售票处更是挤满了人,到处都是吵闹的声音,而她并不需要买票,票是街道处的薛阿姨亲自送到洛家的,没事可干她只能随大流的挤上站台,这里的一切她都觉得新鲜,毕竟以后可看不到了,到那时就有了飞机,轮船,高铁,再不济还可以自驾,火车虽然没被淘汰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受欢迎。
只是所有人都有人送,只有她孤身一人,虽然她并不介意,可被别人用同情的目光注视着还是很不舒服的,所以她暗自祈祷火车快来。
“小玉儿,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叶玉卿循着声音望去,原来她啊,吓死人了。
这是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薛阿姨,为人很是热情,不,应该说这里的所有人工作都很积极,争先恐后的为人民服务。反观她,有些汗颜啊,她生来就是享福的,要她种地送你三个字,不可能。
“怎么会呢,我父母可是烈士,我怎么会做逃兵呢!”叶玉卿脸上满是憧憬,似是十分期待去种地。心里想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
瞧瞧,这觉悟真高啊!不愧是烈士之后。
再瞧瞧那几个,一个个哭丧着一张脸,活似要上断头台一样,而他们父母呢,拿钱拿票的哄着他们去,高低立判,这一刻薛阿姨恨不得给他们所有人做思想教育。
薛阿姨知道她脚上有伤,劈手夺过她的行礼向前走去,叶玉卿嘴角一抽,果然是人民的好公仆。
薛阿姨一路为叶玉卿保驾护航,就怕她会再次受伤,虽然看着大大咧咧实际上体贴的不行,每当有人快碰到她时都是薛阿姨推开他们的,好久没遇到如此淳朴的人了,她正想感激一番,这时火车的入站的轰鸣声传来了,薛阿姨知道时间不多了,叮嘱他们几个道:“都看好自己的行礼啊,可不要被人偷走了,还有你们几个护着小玉儿啊,她脚受伤啦。”
现在这情况谁还能护谁啊,都各凭本事吧。
叶玉卿提着自己的行礼用力的向前面挤去,有好几次都被人踩到了脚,若是没喝灵泉水的话她肯定早就站不住了,就这样她还是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的座位的。
刚找到座位她立刻把行礼放好然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不动弹,艾玛,好吓人,跟以前那些大婶组团去买彩票一样疯狂了,瞧她今天刚梳好的头发乱的跟鸡窝似的,还有她的头绳呢,哪去啦?
不过她的情况还算好的,最起码完好无损的挤进来了,额,头绳不算,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
这时她也有闲心观看窗外的景色了,不得不说看别人被挤成肉饼还是很搞笑的,其中一个男子拥有绝美的面容,身穿纯白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中带着性感,明明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装束,可他楞是穿出了华丽感,叶玉卿不由得看呆了,这绝对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
外面的男子似乎觉得有道目光在注视着他,于是他抬头一看,四目相对时叶玉卿窘迫的收回了目光,丢死人了,她居然看男人看呆了。
这时她对面的女孩问:“听薛阿姨说你去的是赵家沟。”这女孩好自然熟啊。
她有着一张苹果脸,虽然皮肤并不白皙,但是很健康,再说了她现在哪有资格嫌弃别人啊,明明她才是最黑的,不过她并不担心,只要给她一个月的时间,她就能把皮肤恢复原来的样子,之所以要那么久是因为怕一下子变白会惹人猜忌。
“嗯,你呢,在哪里?”叶玉卿想着人家已经抛出了橄榄枝,她怎么也得给些面子不是。
“我叫唐元,今年18岁,去的是隔壁村李家沟。”也就是说并不在一起是吧,还有小妹妹,能不能不要自报家门,她们并不熟悉好吧。
她都自报家门了,叶玉卿只好笑着道:“我叫叶玉卿,今年17岁。”
唐元明显一愣,似是没想到她会回答她的问题,不过看样子她并不反感她的接近,这让她心里好受了些,毕竟她们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相比较其他人而言她们更应该抱团取暖,因为知青也是分派系的,一起来的总归会互相帮助。
于是她扬起更加灿烂的笑容,说:“我比你大一岁,你以后叫我元元就行了。”
叶玉卿是彻底被她打败了,她加上上辈子都快四十岁了,说实话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就算是自然熟也得有个度吧,谁会对陌生人说这些话。
“好,以后就叫你元元。”
“嗯,你有什么事记得来找我,能帮的我一定帮。”
“一言为定。”
唐元觉得叶玉卿肯定不认识其他人,于是指着她旁边的男生说道:“他是李富国,去的是孙家沟,离咱们那不是很远。”
叶玉卿抬眸看向那个面容白净,大概有二十岁左右的男生,投以一笑,“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这里可不流行握手,她要是真敢这么做的话那就是耍流氓,会被批斗的。
李富国也微笑了一下,说:“其实咱们三个去的地方都不是很远,骑自行车的话大概要一个小时,走路的话要两个小时。”
这还不远,那对他们来说什么叫远?
还有自行车,天呐,她倒是骑过共享单车,但这里的她应该不会骑吧,在小玉卿的印象里那又高又蠢的凤凰牌自行车,她能不能推动都是问题,更别说骑了,看来这里的一切她都要从新适应,万不可掉以轻心。
其实也不是叶玉卿矫情,她是21世纪的娇娇女,而小玉卿是七十年代的小可怜,她没有经历过饿肚子,也未曾被人打骂过,生活一向以精致为主,但到了这后她一直没睡过安稳觉,更是三番两次的受伤,导致她对个年代的人都有些不满,只不过她没有表现出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