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楼下因血腥味吸引而渐渐散去的丧尸,叶纵笑的更加猥琐了:“哈哈,果然是强力引怪器啊,这让我想到了一个游戏技能嘲讽,太给力了,哈哈!还是我聪明。”说完还得意的向郑爽耸了耸肩膀。
“小人得志的家伙!”看着叶纵那得意洋洋的样子,郑爽恨恨的啐了一口。她可高兴不起来,毕竟是拿她那种羞人的东西去吸引丧尸,多少让她有点怪怪的。
“对了,你老实给我交待,干嘛四年前那次同学聚会后就不理我了,貌似本小姐没招惹你吧,打个电话给你还不冷不热的,什么意思,哼!”看见周围散去的丧尸,郑爽又穷追不舍的问起刚刚的问题。
“没什么啊,本大帅哥日理万机,哪有时间理会你这种小喽哕,再说了,我不是看你在上京读书嘛,跨省电话费太贵了,帮你省省钱…”叶纵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自从四年前那次聚会后,他开始变得冷淡是因为什么他自卑了。
没错,他是自卑,任谁面对一个从小顺风车,直接保研就读,还在读书时,就任职于一家国际金融公司当首席操盘手的死党同桌都会感觉到有点自卑。
看着同学聚会时她谈笑风生,光鲜艳丽的发言,再想想自己找工作四处碰壁的情况,原本见到老友激动的心情慢慢的冰凉了下来。特别是当她听到他还没有工作时,宅在家中的诧异眼神,更让他觉得无地自容。
就在那时围在她身边的那只穿着名牌的“狗皮膏药”,还居高临下的用着施舍的语调问他要不要帮忙找个工作!他微笑着拒绝了,但是没有人知道他微笑的背后心里却是在心痛,同桌几年的友谊未尝没有朦胧出一些其它的情愫,他又怎甘心仅仅做朋友,可是身份地位的差距仿佛一面铁栏阻挡在了他们之间。
他可以看到她,听到她,但是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靠近她更不可能再拥有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钱和地位!”没办法现实就是这样,他从不妄想童话故事发生在他身上。
叶纵是一个骄傲的人,而当骄傲遇上残酷的现实则化成了深深的自卑。所以自那次聚会之后,他便决定渐渐的离开郑爽的世界,他们已经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了。虽然每次接到她的电话时他都会觉得有一丝窃喜,但最终嘴巴里面说出的却是那句冷冷的:“喂?有什么事吗?……恩,我很忙,没事我先挂了……
一个月,两个月,两年的冷漠,终于她的电话渐渐的少了起来。而他也更加的沉默,大学毕业后,每天都呆在家里面,打游戏,看电影,渐渐的沉沦下去,已然成为了一个宅男。
“喂!发什么呆啊,丧尸都快走完了!”就在叶纵还沉浸在回忆中的时候,郑爽不耐的推了推他,原来不一会儿功夫,楼下成群的丧尸已经全部散去,仅剩下三两只还徘徊在下面的小巷里面……
“那个,丧彪!等下我先下去,然后再接你下来。”
叶纵甩了甩头,抛开了脑海中的杂念,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末世来了,一切又回到了原点,这是一个“公平”的时代,他要打破他们之间的障碍,至于以后怎么发展就看上天的安排吧。现在先想想怎么离开这里,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
从他们被逼到楼顶到丧尸散开已经五六个小时了,现在已经是下午六点了。二月的安泰市天黑的很早,再不走等到天黑的话就很麻烦了。晚上视线不清,碰上了丧尸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仔细的往楼下望了望,还好,除了巷内徘徊的两丧尸其他最近的丧尸也在百米开外。叶纵站起来松了松筋骨,看着这不足五米的高度,装了一把逼,手持长刀跳了下去。
“唰!”
手起刀落!叶纵来了一个力劈华山,顺着下降的力量将长刀对准身前的那只丧尸劈了过去,只见刀光一闪,传出了点轻微的割裂声,那个丧尸被叶纵从上到下一刀两断左右散开,腐朽的内脏和尸液洒落一地。
叶纵刚刚落地站稳,就举着刀向另外一只丧尸冲了过去,而就在这时,丧尸也发现了身边的猎物,举起双手,张开大口就扑了过来。
只是才冲了不到两步,就被叶纵一脚踹翻在地,然后锋利的刀刃轻松的刺穿了丧尸的大脑。这下,安全了。
“我说,你倒是跳啊!放心丧彪,我会接住你的!”
叶纵将长刀插入背后和背包绑在一起的刀鞘里面,举起双手站在了小巷道里,对着在楼上犹犹豫豫不敢跳下来的郑爽无奈的说道。
“嗯嗯,别催啊,我这就下来了。”郑爽敷衍的回答道。
但是看她眉头紧皱,一副严峻的面孔,叶纵还不清楚她,谁也不知道她这这个马上是有多久。
“啊!丧彪,你后面有丧尸!快跳!”就在这时,叶纵突然指着她的身后,一脸焦急的叫道。
“啊!”
郑爽头也不回的尖叫一声跳了下来,看着飞速接近的地面,她吓得闭上了眼睛。
正当郑爽以为会撞到地面的时候,一双有力的大手接住了她,然后一个略有调侃的声音出现在了耳边:“喔吼,李大班长身手还挺矫健的嘛,哈哈!”
郑爽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他耍了,气愤的推开了叶纵,在起身的时候,还不忘记对着他的腰上狠狠的掐了一把。
“靠,丧彪你疯了吧,这么用力!”
叶纵揉了揉发紫的皮肤,感受着体内凉气迅速的将剧痛消除,这才抬起头骂了一句。
然后还是不解恨的说道:“就你这火爆脾气,谁敢要你啊,难怪大学四年了还单身,而且到了世界末日还是单身。”
虽然嘴上损人,不过心里却想着刚刚接住郑爽时,手掌碰到她屁屁的感觉,默念了一句:“身材果然还不错……”
“哼!要你管,你不也是个老光棍!”郑爽傲娇的抬起头哼了一声。
“本小姐天生丽质,追我的人都可以从安泰排到上京了,要用车拉,懂吗?还怕没人要?哪像你?你行吗!”说完还给了一个不屑的眼神……
“哼,看不起我,要是我以后不断变厉害,那些人还争先恐后想来上我床的,小爷我还不要呢。到时候你来端洗脚水我都不要。”叶纵在心里小声嘀咕道。
“还用车拉?现在估计全国的活人加起来都没办法从安泰排到上京了,唉~”叶纵叹了声气。谈到这个令人沮丧的话题,两人不约而同的沉默了起来。
“好了,天快黑了,我们先走吧,不然天黑了就不好走了。”叶纵整理了一下背包,又摆弄了一下翻倒在地的电动车,坐了上去。
然后拍了拍身后的座椅对郑爽说道:“还好,车没坏,还能用。快上来吧,我们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就去王成家吧,反正也不是很远了。要么你做我怀里,那么委屈你和我的背包挤一挤了,哈哈。”
郑爽不理他小人得志的表情,一边挤上了车子后座一边好奇的问道:“王成?那个冬天雪糕配辣条的胖子?他家现在住这吗?好久没见过他了呢,就是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希望没事吧。
叶纵点了点头,按动油门开始冲出小巷,朝着王成家骑去,一边骑一边道:“希望了,这哥们脑子不差,应该没事的……不过叶纵语气有点虚,他对死党的情况也是不敢肯定,充满了不确定性,只能祈求老天保佑。
“好了,不想那么多了,就在前面不远,到了就知道了…”
说到这里,叶纵把油门加到最大,电瓶车用着最快的速度,朝着王成家驶去。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王成家房子的轮廓也渐渐出现在眼前,越来越清晰。
五分钟后,电动车停留在了一栋三层小房面前,叶纵仰头看着这熟悉的房屋,走了进去。
死党王成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