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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候鸟》 别样人生

广东,1856年。

我叫罗云山,是从大帽山得名,那座山也叫大雾山。按照中国人的标准,它不能算高,可是终年云雾缭绕,即使最晴朗的日子,也没有人从远处看到过它的山顶。村里人都说,佛祖就住在山顶,在那里淡然地注视着山下的村落。如果你从东面爬山,就会看见岩石上有座庙宇兀然而立。庙里有座巨大的石雕佛像。谁也不可以爬到比这座庙更高的地方,否则就是对神的不敬,更糟糕的是,这会带来厄运。

我爬到过比那座寺庙更高的地方,还一直爬到山顶,感受了云彩的潮湿。年轻的时候,我一次又一次地爬到山顶,在那里找到宁静。我还发现过别的攀登者留下的踪迹:吃了一半的用香蕉叶子包起来的米饭和蔬菜、鱼骨头,还有冻结在一起的人的粪便。

那时候我是个年轻的教师,对于生活我有某种离经叛道的理解。那个年代,成为教师就意味着你和上天之间有着某种精神联系。在无知者的眼里,你的话就是金科玉律。因为你有知识、有力量,大家便指望你能够挑战那些禁锢蒙昧者的规矩。我是介乎于僧人和办事员之间的一个角色——在村公所代理父亲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民事纠纷。庙里的僧人教过我如何修行,我们家是省里的名门望族之一。

我的父亲是那种身穿长衫的小知识分子,他靠从村民那里收取地租过活,我便成了他的收租人。天气好的时候,我就徒步来往于村庄之间的块块农田;下雨的时候便坐在轿子里,耳边是轿夫呱唧呱唧的脚步声。和外面浓重的潮气相比,轿子里散发的那股陈腐的香味儿算不上难闻。长长的轿杆和轿夫们一颠一颠的光脊梁上水珠闪闪,汗味扑鼻。轿子后面是一辆独轮车,满载着一袋袋稻谷、吱哇乱叫的猪和拍打着翅膀的鸭子。

父亲怀抱烟枪坐在家里。还没进门,就能闻见从他房间里飘出一股甜丝丝的烟味儿。夏天,微风吹过,门上挂着的铃铛发出丁零丁零的响声,系在上面细长的符瑟瑟抖动。

父亲身穿精工绣制的长袍,伸出一只手打个手势叫我进去。有时候则把手心对着我,示意不要说话,咂着嘴,拿出烟枪,深深地吸一口气。烟枪咝咝啦啦地响着,他会说:

“茉莉凋零,花落无声。”

我对他的癖好表示接受。我没有时间吟诗作赋,也没有其他类似的雅兴。在这方面我具有广东人的禀性。我们喜欢做生意,希望发迹。我们为贸易、买卖、稻谷的斤数而生存——这是大社会和小社区的基础。像父亲这样的诗人是个例外。这是命运对他的偏爱。食不果腹的农民很少有人成为诗人。

在等父亲沉默半分钟之后,我便开始报账:地租每亩收回二十斤稻谷,此外还有六只鸭子,两口小猪。

父亲听了总是点头微笑,我也总是随即退下,去做别的事情。

我每两个月都要到海边去玩一次。我总是满怀热情盼望这样的旅行。我爱大海。山峦连绵逶迤,光秃秃的岩石星罗棋布,一直延伸到海面。海风吹拂着海岬,海水刺痛我的面颊。我把这种种感觉都珍藏在心底。这是我的财富,宛若容纳着新奇与喜悦的密室。可是现在我意识到,曾经教给我那么多生活真谛的大海,最终扼杀了我的好奇心,把我引向一种毫无意义的生活,使我相信尽管人类试图理解世界的终极本质,然而其认知却总是无法超越自身的局限。

悉尼

姓名:西默斯·欧阳

出生时间与地点:

身高:

眼睛的颜色:

头发的颜色:

明显特征:

我的护照放在桌子上面,几页白纸上印着VISAS的字样。这几张纸激起我无穷的想象,手里的铅笔微微颤抖,旅行就要从这里开始了!

我旁边还放着一本残缺不全的日记,是我很久以前发现的。它像深藏在记忆里残留的梦。我曾经一遍又一遍地读这本日记,一遍又一遍地翻译那些文字,一笔一画地辨认那些中国字,猜测其中的意思,琢磨潜藏的含义。我觉得作者笔下描写的环境那么亲切,我简直就是一百多年前写下这一切的那个人的翻版。他不但和我的处境相似,而且,令我深感不安的是,我们的文风、遣词造句的习惯以及文章的节奏感也几乎完全相同。唯一的不同是,与我的狂热和焦虑相比,他表现得更加淡定。当然,这也许只是蕴含在他那清秀的毛笔字中一种虚假的冷静。也许这得归咎于那种正在衰退的语言所经历的岁月的磨蚀和翻译的欠缺。

然而,为什么因为他的风格对我产生了影响我就焦灼不安?为什么随身携带这本纸张已经发黄并且磨得薄如蝉翼的日记我会生出负疚之感?(我已经用塑料薄膜把它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也许因为这些昔日的纸片使我对另外一种生活产生了责任感,要求我老老实实把一切都写出来。可是当那么多幻觉——因为强加给自己孤独而产生的幻觉——已经把我搞得心烦意乱的时候,又怎能做到这一点呢?有时候被Doppelganger[4]困扰时,我也试图将它驱出体外。我想象火焰吞没了那些发脆的纸片,这段历史随着烟雾缭绕盘桓升至天际。可是那些发黄的纸张再一次拒绝消失。因此,我至今还像护身符一样,把它带在身边,同我一起开始人生的另一段旅程。

黄昏,从玻璃窗那边传来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树影和光斑在窗帘上摇曳,强风一个劲儿地吹。我希望不要下雨。凉爽中有一种陌生:那树叶、那准备揭示其奥秘的夜色,那庄严气氛中所有的芳香。在这傍晚的凄凉之中,我感觉到远行的梦已然栩栩如生。

日记写到这里,我想起那个大旱之年第一次到海边游玩的情景。直到那次远足之前,我的思想一直被我们那座小村庄禁锢着,像落入陷阱的老虎,只能在笼子里转来转去。有时晚上回家,在屋子黑魆魆的角落,常看见母亲的身影。自从生病,她总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等待自己的思想重新组合,再表达出来,探寻何处是孤独的尽头。我的心常常因痛苦而怒吼——世界竟然会把她这样严密地封闭起来!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看见大海的情景。它那柔和的绿色像田野一样伸展到远方的地平线。以前,我这双眼睛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的辽阔的景象。我相信自己找到了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大门。然后我看见下面的港口,就像被大海吐出来又扔在海滩上的什么玩意儿。小镇是由层层叠叠的窝棚、简陋的小屋、年久失修的二层木头小楼组成的“大杂烩”。狭窄的小巷和大街毫无规则地交错着。有的巷子拐来拐去又拐回到原来的地方,就像倒着走路的人一样。这里的居民被贫穷困扰,好斗、多疑。小孩子在大街上到处拉屎撒尿。老头子因为年事已高,更肆无忌惮地站在墙角撒尿,黄颜色的细流从作成筒状的手掌间流出。

每到港口一次,我都注意到人们脸上的表情显得愈发绝望。以前他们总爱盯着陌生人看,现在却回避和我的目光接触。他们低着头、弓着腰,只管想自己的心事。

一个下雨天,我正从轿子里看过往的行人,一个乞丐走了过来,伸出脏兮兮的手扯住我的袖子,磕磕绊绊地跟在轿子旁边,一只瞎眼睛泪水迷离,盯着我的脸。我甩开他的手,让轿夫快走。乞丐也加快脚步,禿脑袋在我旁边一颠一颠。我向后仰了一下身子,想找一枚铜钱。可是后来又犹豫了,内心陷入矛盾。乞丐叫骂着,秃脑袋消失了。

湿漉漉的大街上到处都是水洼。轿夫甩掉大声叫骂着的乞丐,避开潮湿的墙壁,把我抬到一座木头房子前面。这便是我此行的目的地。这座房子坐落在小城尽头一堵红石头墙下,门脸儿上用红油漆写着父亲的生意合伙人的名字:

船具商店

业主:索阿发

黑魆魆的店铺里,有什么东西在晃动——墙角,人的肌肤发出幽幽的光。一个身影从一盘盘巨大的绳索中间向我走来。等我的眼睛渐渐习惯了黑暗,才看出是一个怀里抱着孩子的女人。她那乌黑的头发梳成两条很粗的辫子,像蛇一样垂在胸前。一个婴儿蜷缩在“蛇”的中间,紧贴一只下垂的乳房睡着了。红肿的乳头闪着微光。这是阿发的妻子。她朝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双唇绽开一弯“新月”,露出一溜金牙。

“哎哟,云山,你来的可不是时候。”

我不知道她这话什么意思。

“那么,我一会儿再来。”

她不是说我打搅了正在睡觉的婴儿。她朝门外努了努嘴。

“城里出事了,来了些洋鬼子兵!”

婴儿扭动着身子哭了起来。外面,轿夫们正在下棋。他们蹲在地上,叫喊着,互相拍打着脊背。

“你母亲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

“父亲呢?”

“他挺好,让我问候你们。”

我想办完事马上就走。她那雪白的乳房把我惊呆了,乳头像落日照耀着我的一双眼睛。她走到柜台后面,拿出两个布包,用一只手替我打开。我取出一点鸦片,嗅了嗅。

“这是最后一点儿了,”她说,“他们打算关闭港口,严禁走私。”

“哎哟!将军!”轿夫们吵吵嚷嚷,那盘棋到了关键时刻。他们朝手心吐着唾沫,有的叫骂,有的嘟哝。孩子大哭起来。阿发的妻子来回摇晃着哄他。她冲我笑了笑。我把那袋子钱递给她,她也没数。道别之后,我便离开铺子。

任务完成了。我把布包放到轿子座位下面,告诉轿夫们等我一会儿,便信步向小镇走去,想看个究竟。

我看见几个中国士兵穿着古老的盔甲,在城里巡逻。一条小巷里,一个老头扔下箩筐和长长的竹扁担飞快地跑着,样子十分可笑,两条罗圈腿像马一样跑着。这时,小巷那边闪出两个士兵,切断他的退路。老头被士兵抓住,棍棒相加,倒在地上。我没有停下脚步多看。海岸上,一群脸色苍白的外国水手紧张地走来走去。几个中国官员身穿长袍,站在一条轻轻荡漾的小舢板上,极力保持身体的平衡,样子十分可笑。他们正向大河的入海口驶去。

我回到海边,海风阵阵,波涛滚滚,一双眼睛仿佛在燃烧,满心迷惘,突然间感到自己对这里的了解全部变成空白。

蒙蒙细雨中,在两条小帆船的映衬之下,出现了一艘大轮船。这轮船大得像一座庙宇,跟我们的渔船相比就好像沙丁鱼群中浮出的一条大鲸鱼。它标志着异族强有力的入侵。我立刻猜想到他们的工业要比我们强大一百倍,不多不少正好百倍。这一次他们对中国的侵略要更深入、更凶猛。

轮船抛锚,在海风中慢慢旋转。船工用力划桨,中国官员们乘坐着舢板向它飞快驶去。当他们登上跳板时,一面红、白、蓝相间的旗帜猎猎作响,从轮船的绳梯横索上升起。

我没有待在那儿看后来发生的事情,没有目睹中国官员降下英国国旗的情景,没有跟他们一起经历导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的那一瞬。回家的路上,坐在摇摇晃晃的轿子里,简直无法想象,我座位下的那玩意儿居然是给中国带来这么多麻烦的原因。我想起我们宗族间的长期不和,想起总打瞌睡的父亲,想起刚才挨打的老头,觉得我的忠诚在破碎。一时冲动,我朝山上那座俯瞰小城的寺庙的方向吐了一口唾沫。

西默斯·欧阳不是我的真名实姓。我不是爱尔兰人,事实上我是一个“ABC”,也就是“澳大利亚出生的中国人”。不过,不管我到底是什么人,这样的问题都让人生气。人们对别人的国籍总是非常好奇,不遗余力地给人家“分等论级”。好像知道他们的底细,自己就获得了力量。

我还记得在福克斯顿[5]渡口进入联合王国时的情景。海关办事员手里拿着我的护照,盯着我看了好大一阵子。排在后面的一位黑人姑娘又喊又叫。

“你这个可恶的家伙!”她尖叫着。

海关关员朝叫喊的姑娘瞥了一眼,对我说:“这么说,你是那种令人讨厌的出生在中国的澳大利亚人了!”

我还没来得及纠正他的错误,他已经掉转头,挥了挥手让我进去。背后,叫喊声越发厉害了。

啊,ABC!字母表里的头三个字母,代表了跨越两种文化的分类。啊,ABC!我是难民,流放犯。我的心,我的头,长错了地方。我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我不会说中国话,可我正在学习。在我学中文的那个补习班,人们都觉得我有点儿怪。

我相信我的真名叫欧阳山墨,然而无法找到有关我过去的任何记录。我是个没有国籍的人。到了唐人街我觉得自己和那儿的人是一体的,可是他们说话时那种陌生的腔调又使我处于孤独的境地。

我是孤儿。我愿意相信自己是那种生性固执、感情冷漠的人,就像孩提时代人们对我评论的那样。我从来不在乎被人家划分类别。因为他们认为我智力低下,把我送进一所残障儿童学校。由于长相的原因,他们还给我贴上“蒙古人”的标签。后来随着我一天天长大,他们发现当初给我下的结论是错误的,于是我又转到一所普通学校。就在这时,我被格鲁夫夫妇收养。也是这时,我开始注意自己的长相。在这所普通小学,经常听到学生骂我。起初,我对这一点还挺得意,就像小丑因为取悦于别人而快活,并且因此而使那种嘲笑和讥讽得到升华。后来,我就开始编造关于自己过去的故事。

我想象——经常在课堂上——我的父亲是从满洲来旅行的一位海员(那时,这种一语双关的俏皮话[6]还没有为人们所注意)。他是清朝一位王爷的后裔。我想象他走下那艘按照中国精工建造的庙宇而设计和布置的平底远洋帆船,在悉尼登陆,受到北岸社交界所有太太小姐的欢迎和款待,还爱上其中一位富有的蓝眼睛女继承人。她的父母阻止他们的婚姻,于是双双私奔,住进派珀角一所十分漂亮的府邸。可是就在已经有了身孕的母亲整天躺在羽毛褥垫上的时候,那位清朝王爷的后裔起锚溜出悉尼港。绝望与羞愧之下,母亲把我送给一家孤儿院。

我总是在白日梦做到这儿的时候,脸上现出一丝痴痴的微笑。布拉德·皮由士便用他那根专门惩罚这种“白日梦”的戒尺使劲儿敲我的脑袋。“审讯官”布拉德·皮由士会用戒尺把男孩子们细嫩的手掌打个皮开肉绽,最多时会连打六下,为的就是把那些手淫的,或者只是因为无聊而搞小动作的男孩们拉回到现实世界。被“荷尔蒙”折腾得不能循规蹈矩的男孩子们制造着喧嚣,作为我们的历史教员和唱诗班领班,布拉德·皮由士因此继续受着折磨。布拉德·皮由士还是学校的业余图书管理员。可他拿来拿去,总是只拿切斯特顿[7]的书给我们看。他说话时带着浓重的爱尔兰口音,散发着一股威士忌的气味。他向我俯下身,把戒尺放在我的鼻子底下。

“澳大利亚是在哪一年发现黄金的?”他用戒尺敲着我的脸问。我不知道在哪一年。

“欧阳?这是个什么名字?”他问。

你瞧,我长了一双蓝眼睛,所以算不上一个彻头彻尾的中国人。念小学的时候,我曾经长时间地挖空心思想这个问题。毎天早晨我都对着镜子里面那双蓝眼睛发愣。我经常想自己怎么会生出这样一双眼睛。有一天,我在运动场上让我最好的朋友把我的长相描绘一番。下面便是他眼睛里的我。

“圆脸盘儿,”他说,“头顶上长着黑头发。眼睛是两条缝儿。黄皮肤,扁鼻子。”

我回到村子里的时候,母亲的这场大病已经进入了第三个月。她躺在她屋里的那张矮床上,憔悴的面容显露出生活的沉重和依然开始的对死亡的担忧。

母亲最后几年一直骨瘦如柴。她总是回避父亲和我。像任何一个女人,她怀着一种不安和焦虑生活着,而这是男人们在自己的世界里所无法理解的。男人靠实用主义生活,心灵完全被自我所封闭,很难理解一个女人为爱情的责任经受的痛苦。我听见过母亲夜半的哀叹。那是一种可以刺破苍穹的无声的悲鸣!

但我能回来还是很欣慰,至少村子里有秩序。这种秩序是一个尊重自然、尊重劳动和生命的社会框架所独有的。我庆幸自己不是生活在那座小城,也不是生活在渔民当中。在我看来,渔民从大海获得的收成完全是暴力、偷窃、掠夺的结果。因为他们没有给予大海些许恩恵,他们和大海没有和谐可言。他们并不养鱼。丰裕的大海似乎就是为了被掠夺、被破坏而存在。或许这就是渔民和农民从不通婚的原因。

母亲的弟弟阿发是个很古怪的人。他先前也是农民,后来在港口开了个杂货店。因为和一个城里的姑娘结了婚,就和我们家断绝了关系。可是我的父亲继续通过阿发的妻子做生意。自从阿发结婚,我一直没见过这位舅舅,可对关于他的一些笼罩神秘色彩的传言充满了好奇。有人说,他是几个秘密社团的成员。

父亲非要我再给他想办法买几包鸦片。阿发的妻子动了恻隐之心,对我说她将尽力而为。她收下父亲的钱,说我下次再来时便可以弄到鸦片。两个月之后,我再到这家船具杂货店时,阿发的妻子告诉我,阿发已经签名画押,把这个铺子的所有权移交到她的手里,他自己坐着一艘外国船走了。听话音儿,她也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鸦片自然没有弄上,阿发把所有的钱都卷跑了。

我最后一次从港口回来,心里充满哀伤。快到家的时候,看见门上挂着白布条幅,上面写着黑字,说明家里正办丧事。我知道是母亲死了,她终于找到了安宁。我已经记不清楚当时的感觉。我想,自己是沿着内心深处那条感情的轨迹,去找寻这种感情因何而生。表面上,我按照家里人都能接受的规矩表示悲痛,哭泣自然是少不了的事情。我告诉自己要坦然面对这种悲伤,可是无法控制的感情还是不时地喷涌而出。现在想起来,我不觉得那是一种悲哀。那是一种幽闭恐惧症——希望到别的什么地方,或者更准确地说,希望立刻就走遍所有地方。那是一种痛苦的、让人连气都喘不过来的感觉,使我完全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从这幢房子里飘逸而出的气味、叹息和种种声响捆绑并挫败了我。然而和以往一样,那又是我得以逃过的唯一的方法,唯一的窗口。

还没走进母亲的房间,我在过道就听见和尚们敲锣、鸣钟的铿锵之声。我讨厌这群花钱雇来的哭丧人、悲哀感情的“代理供货商”。他们站在遗体旁边做完这场庄严、怪诞的表演之后,父亲将送他们红包。红包上印着将要飞上天堂的、金字写成的祈祷文。然后母亲才成为我们自己顶礼膜拜的对象。我们将按时把祭奠母亲的食品送到坟头,保证死者的精神永生。我们还要在山脚设宴来悼念亡魂。这当儿,一群顽童盯着坟头的贡品耐心地等待着。我们一走,他们便蜂拥而上,把留在那儿的东西抢个精光。

走进母亲的房间,闻见一股浓烈的焚香味儿。锣声和诵经声震耳欲聋。屋子里烟雾缭绕。七个和尚在通往母亲病榻的过道排成一行,剃得溜光的、汗津津的脑袋闪闪发光,身上的袈裟因为这场近乎狂乱的法事全都散乱开来。看见我进来,他们愈发大放悲声。我走到母亲床边,她的面孔和我离家时的样子差不多,也许只是多了几分“人工雕琢”的痕迹。她的哀伤是镂刻出来的,这表情将永远凝固在那儿,任“画廊”里的观众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啊,母亲,我的母亲!和尚们越发大声祈祷起来。他们扯开嗓门儿,几近声嘶力竭。烟呛得我直流眼泪。透过烟雾,父亲在摇头晃脑的和尚们中间出现了。他身穿绣着银丝的黑色长袍,脚穿缎子面拖鞋,就像在云里行走。他的一双眼睛涂着油彩,指甲足有一寸长。画成饼状的白油彩下面的脸上是一副庄严的表情,嘴唇殷红,在一缕山羊胡子上方紧紧地抿着。他紧贴前胸拿着一把扇子,边走边十分优雅地搧着烟气。他弯下腰,吻了吻离他最近的那个和尚闪光的脑袋,然后向母亲走过去。他的脸显得高深莫测,又让人反感。对于那些有着精神世界的人士,这个社会对其异装癖有着一种默许。我感到一阵恐惧,转身离开了那个房间。

“欢迎你来这个家。”杰克·格鲁夫边说边伸出一只铲子一样大小的手,然后递给我一瓶威士忌,那时我才十二岁。

我是从一个专门收养男孩子的孤儿院来到格鲁夫夫妇在悉尼郊区的这幢平房的。那是一幢颜色灰暗的砖房子,屋顶的铁皮一溜铺下来,一直向房前栅栏附近的几株夹竹桃延伸过去。前门旁边钉着一块铜牌,上写“尼尔瓦纳”四个大字。我不解其意,以为这是古巴的首都。那时候新闻里经常提到古巴。

屋子里总是黑乎乎的。阳面有两间卧室,杰克和他的妻子各占一间,阴面那间归我。这间屋子墙壁色彩柔和,地板上铺着蓝颜色的亚麻油毡。起居室靠墙摆着杰克的猎枪架子和他妻子的玻璃门书橱。一溜瓷鸭子从瞄准器前面“飞过”。

杰克和伊迪娜·格鲁夫是一对用心良苦但不大胜任的养父母。杰克在一家鞋厂做矫形鞋。他会攥起拳头当锤子,把鞋跟敲到专供畸形脚穿的皮鞋上;会用手指裁出鞋面,绱到鞋底子上;会用牙齿拔出钉子——门牙上有几个豁口,正好干这活计。他早晨五点起床,六点开始工作,到十一点差不多就已经喝掉半瓶威士忌,酒瓶子就放在他那条长凳后面的架子上。到下午一点,已经开始喝第二瓶了。所幸老板和他一起喝。更幸运的是下午两点杰克就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他跌跌撞撞爬上438路公共汽车,到家之后一言不发,谁也不理,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这当儿,伊迪娜满腔热情地干家务。她也不时呷上一口白兰地,酒瓶子放在卫生间的储水箱里。到下午三点,她已然面如桃花,满脸带笑了。作为一个醉鬼,她倒满快活。

我下午四点放学回家的时候,这二位都已入睡。如雷的鼾声从他们的房间传出。我只好自己动手做饭。因为杰克和伊迪娜很少吃什么东西。我到他们家的头几个月,伊迪娜总是给我准备一盘米饭。我回家前好几个小时,她便把米饭放在炉子上煨着。等我回家,那米饭早成了平底锅底儿的一层糊嘎巴了,而伊迪娜却在睡觉。有一天晚上,我对她说,我不喜欢吃米饭,我喜欢吃馅饼、牛排和油炸土豆片。她听了十分惊讶。

我猜想大约就从这个时期开始我学着自己做饭,并且开始对食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不能忘记吃东西时享受到的巨大的快乐,做饭时表现出来的专业技巧。这是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可是后来,情况就变了。

一定发生了什么变故。杰克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早。我也不上学了。伊迪娜和杰克一连好几个小时坐在餐桌旁边,盯着墙壁或者台布发呆。有一天,杰克没去上班,把自己锁在汽车房里,不一会儿就喝得酩酊大醉。伊迪娜躲进卫生间,待了好几个小时。卫生间没有锁。我每次走到门口,都听见她故意清嗓子,好让我知道她还在里面。我还不时昕见白兰地酒瓶子磕碰瓷砖地板的响声。

杰克的父亲死于肝硬化的那天,我吃了四个香肠肉馅卷,两个馅饼。当时我一点儿也没有想到他的死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两个星期以后,我们搬到乡下。那儿有杰克父亲留给他的一份产业——“格鲁夫孪生兄弟”。此地因土壤贫瘠而远近闻名。我坐在装运家具的大卡车上,眼望着一团团雨雾和废气消失在身后的景物之中。伊迪娜的书张开“翅膀”试图从箱子里面飞出去。

我们搬进一所波纹铁皮盖顶的“冬凉夏暖”的农舍,随处都可以发现那位已经去世的老人留下的踪迹:咬得斑斑驳驳的烟袋杆儿,雕着花纹的手杖,破损的眼镜。在机器棚里,我发现难以计数的深绿色和棕黄色的酒瓶,从地板一直整整齐齐垛到顶棚。还发现被蜘蛛秘密占领了的酒窖。我在这一片萧条的废墟之上开始了新的生活,用累断腰的工作折磨自己,甚至相信我已经爱上了这块无比贫瘠的土地。我变得精干、强壮,饥饿感越发常常来袭。

机器经常发生故障,压根儿没有修好的希望。杰克花在维修那辆老掉牙的拖拉机上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所有东西都散了架,或者用铁丝勉强绑在一起:用一种得过且过的办法应付得过且过的生活。既然世界已到末日,体面和礼节便一文不值,伊迪娜和杰克公开喝起酒来。

记得那晚我从田里归来,一边咒骂手里紧握着的方向盘,一边望着西天落日的余晖,很为不得不在黑暗中度过的几个小时而犯愁。我不得不忍着疼痛,将关节肿胀、裂了口子的手摸索着伸进机器油腻腻的“喉咙”里修理。铁皮车房里散发着一股狗粪和煤油的气味。向长凳走过去的时候,我发现墙角木箱上坐着一个人。灰暗的光线让我的思维敏捷起来,立刻想到一位不速之客——从墨尔本船厂回来的杰克的孪生兄弟。他一直想要分到他名下的那块土地。此人名叫贝尔·格鲁夫,有时候人们也管他叫费兹帕特里克,或者克兰西。他的过去就像我们这幢房子周围的松林一样朦朦胧胧,模糊不清。奇怪的是我们那几条狗也在这儿,躺在尘土里,尾巴在地上甩着,就像轻轻摇晃着的鸡毛掸子。

我向那人走过去,看见帽子下面那双眼睛正望着我。我划了一根火柴。原来是杰克,不是他的孪生兄弟。他脸色灰暗,身旁依旧放着一个酒瓶,人已经完全瘫了。

我一边咒骂,一边想把他扶起来。他的一条胳膊搭在我的脖子上面,皮肤冰凉。我的面颊感觉不到他那臭烘烘的呼吸的热乎气儿。我又把他放回到箱子上面。他似乎呻吟了一声,脸色蜡黄,目光呆滞,半闭着眼,盯着自个儿的一双脚。一只乌鸦哇哇地叫着从山间飞过。杰克·格鲁夫死了。我守护在他的身边,赶走从那座“玻璃山”上爬出来的蜘蛛,一根接一根地点燃火柴,为他的灵魂照路。

在那个寂静的时刻,我没有叫醒已经喝得腾云驾雾的伊迪娜。我坐在杰克身边,跟他谈话,提出许许多多他不曾回答的问题。我想独自拥有这种面对死亡的经验。现在杰克对我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做出回答。

点着煤油灯之后,我才注意到杰克坐着最后一次喝酒、并且永远结束了生命的那个木箱子旁边有一只长凳,上面放着一个装刹车油的空瓶子。我走出车库,修好拖拉机,去请威廉姆斯大夫。

伊迪娜拒绝接受杰克死亡的事实。她在浴室里洗澡的时候,隔着房门和杰克说话。在厨房里干活儿的时候,也大声喊他。她没完没了东拉西扯地瞎聊。威廉姆斯大夫把她送到城里的诊疗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画静物写生,画布上涂抹着油彩。

“他们说这是一种治疗的方法。”她说,还要我把她的书送来。

我看了看她的画儿,每一张上面都画着装着满满一瓶拿破仑牌白兰地的酒瓶。

两星期以后,我离开“格鲁夫孪生兄弟”,又回到城里那所专门收养男孩儿的孤儿院。我第一次尝到逃跑的滋味。

与成年之后的经历相比,童年的经历,包括梦中的经历,使我们对死亡有更深刻的理解。记得大约六岁的时候,我亲眼看见小妹妹淹死在村子旁边那条河里。我看见她从河岸向我游来,一直游过她踮着脚尖儿就可以让头露出水面的那段泥泞的河床。后来一股激流吞没她小小的身体,将她裹挟而去。在她拼命挣扎最后终于下沉的时候,我看见她脸上十分安详,没有一点儿惊慌。年复一年,我常常梦见她的死,直到自己也成了死亡的一部分,在梦境中失去知觉。在这个过程中,我体会到不复存在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那是从一种意识向另外一种意识的过渡。梦中,我就是小妹妹。可是在她死的那一刹,我又变成我自己。在这个转换过程中,我经历了死亡。

母亲的死就不像小妹妹的死对我发生这样深刻的影响。

杰克教过我剥狐狸皮。阴冷的早晨,凛冽的寒风卷起山坡上的尘土。狐狸迎着风的尖啸小跑着,扬起脑袋,将白色的胸脯暴露在猎人可怕的枪口之下。

随着血从枪眼的每一次喷涌,一团团热气悄然升起,这时候你就拿一把很小的尖刀,沿狐狸的后腿内侧切一个口子,将皮一直扯到肚子。前腿也是同样的做法,边剥边剔掉肉上的脂肪。接下去处理腰部。从喉咙和脊背剥起,在耳根四周轻轻切割,鼻子部分环切。然后紧紧抓住后腿靠近尾巴根的皮,一只脚踩着脑袋使劲一拽,尾巴便像一根去了皮的香肠出现在眼前。最后,你把皮从它的头上完全揪扯下来,手里便留下一张还热乎乎的狐狸皮。滴在裤子上的血已经干了,留下深褐色的血迹。而躺在地上的死狐狸就像刚生下来的、穿着皮毛短袜的老鼠。

回到城里之后,又住进孤儿院。我经常沿着海港潮湿的马路闲逛,心里想着狐狸。有一天早展,从一个黑魆魆的门洞里跑出一个手持菜刀的男人。他径直向我跑来。

“你这个杂种。”他朝我叫喊着。一张脸因为极度的愤怒而扭曲。

我像一只狐狸拔腿就跑,不明白他为什么跟我发火。

父亲买不上鸦片了。农田因干旱而龟裂,农民交不起地租。士兵们骑着马在村里横冲直撞,扬起团团灰尘,落在父亲困惑不解的脸上。一群年轻人打家劫舍。我的学生本来是些温文尔雅、知书识礼的男孩子,也突然变得神情冷峻,言辞激烈,大谈造反和战争。

有一天,富贵来看我。他是我的一位学生,曾经获过奖,在写作方面很有天分,甚至开始写诗。他身穿一件灰色长袍,头戴一顶很大的斗笠,手里拿着一根能折叠的手杖。这根手杖是他在港口和一位个子很高的洋鬼子换来的。他向我炫耀了一番,打开合上,合上打开,还让我试试它有多么轻巧,并且极力劝我相信,这根手杖不只是一件纯粹的装饰品,还颇有点实用价值。

他扭曲着一张尽是粉刺的脸,看起来好像一个十岁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已经十八岁的青年,并且开始用一种咄咄逼人的腔调和我说话。

“念书也就到此为止了,”他说,“我们再也不想听你那些破课了。大多数同学都跟着他们的父亲到港口去了。”

“你说什么?”我问他,然后用更严厉的口气说,“你这是和谁说话呢?”

他不由得从门口的台阶往后缩了缩,半是胆怯半是挑衅地望着我。

“好多人说南边有个地方产金子。有人已经带着一袋袋黄金从那儿回来了。你怎么想的?你有何看法?你去吗?你和我们大伙儿的想法一样吗?等着瞧吧,我会发大财的。我不在乎那儿的气候,也不在乎离开我们这种令人讨厌的生活。”然后,他跳起舞,围着左手里那根手杖转啊,转啊。我正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他朝我笑了笑,拖着手杖扬长而去,大斗笠碰到低矮的树枝。

我返身回屋,思绪万千。我当然听过富贵刚才说的那些事儿。那是没怎么受过饥荒之苦的人充满浪漫色彩的想象,而对于受过饥荒之苦的人而言,那是一种绝望中的企盼。我站在门槛上,仿佛听见呢喃的细语渐渐升起,撞击着我的思想。那声音随风飘来,淹没了我耳边鸣响着的浅浅的钟声。突然,一个大胆的、尚且模糊的、想要推卸责任的念头从我心中升起。

“清朝华人。”很难说清为什么我一听这话就生气。在孤儿院,我很快就学会用拳头对付拿这种话嘲笑我的人。可是我真正打中的只不过是幻影和内心的痴迷。

吃晚饭的时候最糟。欧西神父负责监督大伙儿吃饭。可他和紧挨着我吃饭的男孩儿泰瑞·加里蒂一样聋。欧西神父头也不抬地念祈祷书,男孩子们便乘机把黄油抹到顶棚上,把茶水倒到盐里,还编派着骂我。泰瑞·加里蒂总是拿不好勺子(他患舞蹈病)。男孩子们又跳又叫,有人甚至蹦到桌子上面跳舞。他们学泰瑞的样子口吐白沫,用手指着我胡言乱语,声称这是中国话,或者日本话,或者“中国日本话”。欧西神父一直没有停止他的祈祷。

“你听见他们瞎嚷嚷了吗?”我问泰瑞。

“什么?”他说,勺子滑过下巴,一直伸进领口。

这一切已经是许久以前的事情了。此刻,护照依然打开放在我的面前,引诱我踏上想象之中的旅程。过去的岁月沉甸甸地压在心上,罗云山的旅行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使我脆弱的神经变得坚定。

哦,我承认我受够了那种被迫害的感觉在心灵激起的痛苦。我总觉得有种种声音在辱骂我,手持菜刀的身影在追赶我。理性是我的情感唯一的支柱。一旦理性被超越,各种感觉就会横冲直撞。而想象力似乎有一条超越这个界限的“秘密通道”。“不要再胡思乱想了。”有一次医生对我说。然而想象总是强迫我行动。一旦这种事情发生,理性便像散了架的鸡笼完全崩溃了。

也许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我总是随身携带这本发黄的日记,并且用透明的塑料薄膜整整齐齐地包裹着它。它保护我不至于发狂,是我理智的武器。我知道,它所记述的不是杜撰的故亊。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在那一天离开家乡到城里,也不知道我是怎样设法找到一家过夜的小店。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一边听着像纸一样薄的墙壁那面一对男女无聊的谈话,一边等待太阳从天边升起。一旦迈出第一步,就会有第二步。黎明,我买了一张英国轮船“轻骑”号到澳大利亚的船票。不过那时我并不知道什么澳大利亚,只知道是去“南洋”。

一个星期以后,我捆好只有几件衣服的小包袱,带了一个陶制的炉子,两个小罐和常用来杀鸡的那把菜刀便上路了。那是一个漆黑的早晨,我已经很难描绘当时的心情。我原想在桌子上留一枚铜钱,因为按照迷信的说法,不留点儿什么,这把刀就会带来灾难。可是我立即打消了这个主意,告诉自己,别再相信这种迷信的说法了。

但我清清楚楚记得怎样偷偷溜过父亲的房间,呼吸着他经常使用的蚊香散发出来的那股气味,走出家门。我瞥了一眼大帽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挑起挂在一根结实的竹扁担两头的行李。起初摇摇晃晃不太稳当,可是一旦步子有了节奏,担子便轻松了许多。颤颤悠悠的扁担像我的心一样,轻飘飘的,没有分量。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自由的滋味。我还记得心底生出一种奇怪的预感,未来似乎可以触摸,让我充满信心。我正在变成一个现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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