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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到习宝的公寓,狂剑每个傍晚都会带着项大宝到小区的花园里散步。
无他,一为项大宝开阔视野,二来给整日怎么黏糊都黏糊不够的某两只更多黏糊的时间和空间。
狂剑每每和项大宝独处的时候都会摘下面具,让自己的皮肤透透气。最主要的是,他担心项大宝整日对着姜生那张丑脸长大后会产生什么心理阴影。
第一次摘下面具时,狂剑惊喜地发现,项大宝挥舞着小手开心地笑了。
狂剑当时有点哭笑不得,这臭小子,才丁点大就会分辨美丑了,长大了还了得!
别看狂剑人高马大,外表粗犷,实际上心思缜密。没一会儿便把小花园里散步的人摸了个透。
结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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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个每晚来这个小花园遛狗的姑娘,一起了狂剑的注意。说实话,第一次来小花园散步的时候,狂剑有着不大不小的尴尬。
放眼望去,不是奶奶就是爷爷,再不就是奶奶和爷爷一起带个孩子溜达。像他这样一个年轻男人抱个婴孩,背着一兜子奶瓶、尿不湿的奶爸,简直是一朵奇葩。
好在狂剑皮糙肉厚,渐渐适应了这片祥和氛围,爷爷奶奶们也接受了这个年轻的奶爸,时不时还有人过来予以指导。
于是,这个遛狗的姑娘,让狂剑有了惺惺相惜之感,一双眼总是不自觉地追逐着她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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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每一个经过她面前或迎面而来的人,都报以阳光般温暖的笑。那么真诚那么灿烂那么的没心没肺。她,有时穿着水蓝色的吊带裙;有时穿着火红的背带裤。而和她形影不离的小狗则穿着迷你版的同色系吊带裙或背带裤。
一天,观察她多日的狂剑,抱着项大宝晃到了她的面前。毫无悬念,狂剑也得到了那个真诚灿烂没心没肺的笑。
她的脸,圆圆的,笑起来,眉毛弯弯的;她的身子也是圆圆的,不,是丰满的。
令狂剑猝不及防的是,这个笑,这个没心没肺的笑,膈肌到了他的心窝窝。
自此之后,狂剑的心总是暖暖的,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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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原地,狂剑有点失神,他从没想过,不过一个笑容却有如此大的杀伤力!
擦肩而过,只顾着失神的狂剑没有看到,姑娘的脸,比往日多了两朵红云,红得发紫。
那一晚开始,在某些方面如同一张白纸的狂剑,开始有了心事。
这不能怪狂剑开窍晚,只能怪霸天阁男女根本没有比例,从上到下都是雄性动物。
情为何物,狂剑不懂,也从没有想过。
眼下,他抓耳挠腮地想,也不知能否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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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她和别人打招呼时,狂剑知道了她的名字:帆。
多有寓意多么大气的名字啊,不是有诗如此云咩:直挂云帆济沧海,乘风破浪终有时。
爱情就是这样,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关于他(她)的哪一点都是可爱的,都是闪闪发光的。
得知她的名字那晚,回到公寓已经坐到沙发上的狂剑,嘴角一直挂着傻笑,一双没有焦距的眼睛里塞了满满当当的甜蜜。
主卧里,那两位人精,透过门缝瞬间捕捉到了狂剑的异样。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
习宝迅速贴上项云天的耳朵:“天天,狂剑这小子怕是思春了,明晚咱俩跟踪他。”(PS滚滚着急状:喂喂,跟踪就跟踪呗,你那爪子往哪里抓呢?PS习宝斜眼:干你屁事,俺老公!PS滚滚迎风流泪:自作虐啊自作虐!)
项云天忽然神色一凛,出手抓起习宝那只不安分的小爪子,轻捏了两下算是默许。
“切,真无聊。”习宝甩开项云天的手起身喝水去了。
项云天望住习宝的背影,满眼爱怜,无声地笑了。他家的宝贝,明天又有事可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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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接近傍晚的时候,狂剑有着不同于往日的兴奋,甚至跑到洗漱间去梳了梳头发。
就在狂剑一切收拾妥当抱起项大宝准备出发时,一直不动声色、偷偷观察狂剑的习宝忽然上前,“狂剑,今晚大宝和我们睡,你大哥想大宝了。”
狂剑闻言看向他大哥,他大哥却一副望天状。在狂剑愣神时,项大宝已经被习宝揽到怀里,“你自己到楼下转吧,我好好稀罕稀罕这臭小子。”说着,习宝照着项大宝的脸蛋子“啪啪”啃了两口,引得项大宝咯咯直笑。
“哦,那我出去走走。一会就回来。”狂剑立马闪出门外,他怕再待下去,自己的脸会红。
“天天,你背着大宝的包,咱俩一会儿看戏去,嘿嘿。”习宝将装着水瓶子、尿不湿等物的挎包丢给项云天。
项云天盯着那五彩斑斓、带着卡通图案的挎包满头黑线,一世威名啊,恐怕毁于……挎包……
“怎么不让狂剑带着大宝?”项云天有些不死心。
“唉,你这当大哥的,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大宝碍手碍脚的,多影响狂剑泡妞啊!”习宝给了项云天一记白眼,“别磨叽,拿着包包,出发!”
习宝急不可耐地抱起项大宝出发了。项云天挣扎了又挣扎,终还是拎了挎包出门,只是他的脚步比往日慢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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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心有灵犀一般,帆也没带小狗。
“嗨,来了!”
“来了!”
“怎么没带你的小宝宝?”帆犹疑着问。
“不,不是我的宝宝,是我大哥的,我帮他带。”狂剑有点急切地解释。
“这样啊,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还挺细心。”帆说完捂着嘴巴直乐,眼睛里荡漾起一汪汪欣喜。
“你的小狗呢?怎么没带出来?”狂剑被笑得脸红了,忙岔开话题。
“被好朋友拉出去遛弯了。”看着狂剑的那张红脸,帆愈发喜爱,笑容也更甜了。
两个人早不知不觉坐到了一旁的长凳上,愈挨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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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爱情冲晕了头的狂剑和帆,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身后隔离花带另一端的长凳上,坐着项云天夫妇。他俩的对话,被一字不漏地收入习宝、项云天耳中。
忽然,帆拿起身侧的拎兜,从里面拿出了一个橙红橙红的橘子,轻巧地剥开皮,拿起其中的一瓣,递到狂剑的唇边。
帆什么都没说,眼里的爱意已表明一切。微风中,她捏着橘瓣,甜甜地笑着。
一阵风吹过,狂剑只觉着一阵清香扑鼻,也不知是身侧的花香,还是帆的处子幽香。
“唉唉,天天快看呐!”习宝用胳膊肘顶了顶还红着一张大脸的项云天。这一路上,到落座,多少人对他以及那该死的挎包行以怪异的注目礼啊,多少人捂着嘴偷偷乐啊。
项云天极不情愿地回头,却也为那纯洁美好的一幕感染。他看着一脸兴奋的习宝,忽然想起他们的前尘往事来。
缘分啊,有的时候还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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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剑凝望帆的甜甜笑容,痴了。
习宝看狂剑的不作为,急了。一颗石子掷过去。
狂剑一个激灵,张口吞掉帆的胖乎乎的小手上的橘瓣,嘴唇碰到墩墩玉手的刹那,他的心颤了又颤,不觉浑身燥热,想索取更多。没一会儿,橘子就剩下最后一瓣了,狂剑这次用手接过来,送到帆的唇边,“你也吃。”
帆不但吃了橘瓣,还顺带吃了狂剑的唇瓣。
两人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头,又是谁先凑近的谁,总之,夕阳下,晚风中,人们看到高大魁梧的男人和一个浑圆可爱的女人啃到了一起……
习宝怀里的项大宝迷惑了,他咬着手指想,是狂剑叔叔好吃些还是胖阿姨好吃些?他们啃的那样起劲,一定非常好吃,项大宝顺着自己的手指流出了一串串儿口水。他忽然窝进习宝的怀里上下一顿乱拱,隔着衣物啃咬着那团隐约散发着奶香的“肉球”。可惜,项大宝还没咬几下便被他那小心眼的爹,臭着脸揪着脖领拎了起来,“回家!”
这天晚上,狂剑破天荒木有回家。
习宝熟睡后,项云天半坐起来,看着窗外的一轮明月,生出些许失落来,小狂剑长大了,自己,是不是也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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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项云天无眠。习宝倒是做了个美梦。梦里,狂剑和那个小胖妞结婚了。她一连吃了几块喜糖,不过这喜糖似乎有点咯牙,狂剑一定是小心眼儿,买了便宜货。
她哪里知道,她梦里所谓的喜糖是项云天的手指唉。某天苦着脸,却又舍不得唤醒她。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他忽然好想唱这首歌……
第二天一早,狂剑拎着早餐生龙活虎、喜气洋洋地回来了。
果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傻小子怎么看怎么神气。眼角,唇角,似乎都沾染了些许沧桑风尘之气。莫非,这就是男人和男孩的区别?习宝幸灾乐祸地想着。
狂剑摆早餐的时候,习宝忽然鬼鬼祟祟地凑到狂剑身边,压着嗓子问道:“那啥,第一次疼不?”
狂剑的一张方脸刷一下就红了,正倒着的豆浆撒了一桌子,但他还是声若蚊蚁地回答了,“有,有点疼。”
的确如此。
昨夜,在帆的香闺里,都是第一次的两个人忙活得手忙脚乱,满头大汗,狂剑才顺利“进门”。那一瞬间,不只帆惊声尖叫,狂剑亦闷哼一声。此时,他才算是知道,疼的不只女人,还有男人。因为是第一次经历这样强烈的刺激,没几秒,狂剑便溃不成军。
初尝人事的帆难免有些小小的失望,言情小说里明明不是这样啊!真是尽信书不如无书啊!
好在狂剑并没有令帆失望多久,很快卷土重来。这一次,帆终于体味到了传说中欲死欲仙的境界,在最后一刻,她居然兴奋地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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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项云天冷着脸走了过来,一把拽过习宝,“还有没有大嫂的样子?没羞没臊!”
“嘿嘿。”习宝两声奸笑,跑回卧房给项大宝换尿布去了。
看到大哥还阴着脸,狂剑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凑上前去,“大哥,女人,还是丰满的好,冬天抱着不冷!”
狂剑话音刚落,头上便出了六个包,其中三个出自项云天之手,另外三个是习宝补上去的。
如果你耳朵好,又正好经过某高档小区楼下,你会听到从三十楼窗口飘出的咆哮,“你的意思是老娘不够丰满吗?!”
好吧,大家都忽视那惨绝人寰的嘶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