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盛在金樽里起码仍是酒。衣服印上商标起码仍是衣服。而情爱一旦经过包装和标价,它天然古朴的美感就被污染了。
平民的女儿们几乎不可能有所谓爱情的自由。如果她们出落得美貌,则她们必意味着是家庭唯一有希望中头彩的“黄金证券”。
经济基础充当媒婆,比任何戏剧和小说里的媒婆,甚至比《西厢记》的那位聪明绝顶又古道热肠的小红娘更有成功的把握。
一次普通的热吻大约消耗九个卡路里。三百八十五次热吻足可减轻体重半公斤。由此可见,爱不但是精神的活动,还是物质的运动……
看电影还是在电影院里看效果才好,这是被男人和女人都公认的。一个人叹息和许多人一块儿叹息,一个人惊叫和许多人一块儿惊叫,一个人笑和许多人一块儿笑,一个人唏嘘有声和前后左右的人都那样,感觉是大为不同的。
看电影嘛,以看晚场为好。从黑暗的场所走到外边的夜色里,超现实的感觉得以延续,不致被光天化日一下子照耀没了。
男人和女人关系很明确,通常就不相伴了到酒吧去。男人和女人没什么关系,也不会相伴了到酒吧去。男人和女人还没什么关系却又都想发展出点儿什么关系,才往往到酒吧去。
在男人们普遍“疲惫”的这一个时代,如果女人们仍甘于只做男人的配偶,那我们民族的男人和女人,恐怕也只有叹息——哦,上帝啊……
爱对任何男人和女人,首先应是愉悦的;否则莫如去对上帝含情脉脉……
医治失恋并无什么灵丹妙药,只有一个古老的偏方——时间,加上别的姑娘或女人……
爱并不纯粹是“性”,故不纯粹是本能。“做爱”和爱,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殊不知蛔虫也“做爱”,否则小蛔虫从何而来?但外科医生倘从人腹剖出两条绞缠在一起的雌雄蛔虫,是不大会叹曰“好一对恩爱夫妻”的……
男人在家庭生活中是女人的“天”的历史地位,应该承认基本上被女人们颠覆塌了,并且绝对不可能再重建起来了。
据我想来,无论在外国还是在中国,“情人节”永远不会是一个值得被认真对待的日子。这是一个暧昧的灰色的日子。这世界上没多少人会真正喜欢这个日子。真的处在正常的热恋关系中的男女,每一个日子都可以是他们的“情人节”。
城市为情爱提供的唯一不受滋扰的地方叫作“室内”。而我们都知道“室内”的门刚一关上,情爱往往迫不及待地进展些什么。
情爱在城市里几乎成了一桩必须忙里偷闲的事情,一件仓促得粗鄙的事情。
爱情不但变得简单、容易,而且变成了内容最浅薄,最无意味儿可言的事情。有时浅薄得连“轻佻”的评价都够不上了。“轻佻”纵使不足取,毕竟还多少有点儿意味儿啊!
如果一个少年经常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环境中亲近女人,那么他长大了以后仍会经常去那样的地方结识女人。
我们的下一代在由儿童而为少年时,对于吸引他们的女性,是否会保持着一份本能的羞涩?抑或丧失甚至彻底地丧失?我们因其显明地丧失值得高兴还是值得忧虑——我困惑……
男人结婚前对女人的好处很多——看电影为她们买票,乘车为她们占座,进屋为她们开门,在饭店为她们买单,写情书供她们解闷儿,表演“海誓山盟”的连续剧让她们观赏……但是结婚以后,男人希望一切反过来才好。
我们曾经从自诩自恃的“无产阶级”的立场所指斥的“小资产阶级”的情调,我认为实实在在是人类非常普遍的富有生活意趣的情调。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断然没有了这一种情调,那真不知少男少女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在人类的社会里,男人猎捕女人的事实,比非洲草原上狮子和猎豹猎捕羚鹿的次数要多得多。
“幸福”是一个女性化的词;因为它实在是特感性的。
幸福只不过是人一事一时或一个时期的体会。一生幸福的人,大约真的是没有的。那是两万多天啊,谁竟能那般幸福?
时代宣告离婚不再是男人的传统特权,它似乎更喜欢将这一特权交给女人们了。
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那么,他或她对异性的爱,其质量肯定是低劣的。但是一个仅爱自己的人,凭什么要求别人爱她?
爱这个字,在语言中,有时处于谓语的位置。有时处于主语的位置。前面加“做”、加“求”、加“示”、加“乞”,“爱”就处在谓语的位置。“做爱”“求爱”“示爱”“乞爱”,皆行为动词也。
在没有婚礼为载体的“爱情”中,女人扮演的只能是“情妇”的角色。
“做爱”乃天伦之乐。乃上帝赐予一切男女的最平等的权利。很难说权大无限的国王,与他倾国倾城的王后,或总统与总统夫人的那一时刻,一定比一个年轻的强壮的农民,与他的年轻的健康的爱妻在他们的破屋土坑上发生的那一时刻更快活些。也许是一样的,也许恰恰反过来。
在没有婚姻为载体的“爱情”中,到头来,遍体鳞伤的几乎注定了是女人。她们获得过的某些欢乐,某些幸福,往往被最终的悲伤抵消得一干二净。
对于婚外浪漫恋情的幻想,一个只有小学三四年级文化程度的女人,绝不比一个受过大学高等教育的女人或女硕士女博士什么的稍逊。
只有互相不被吸引的青年男女之间才有所谓纯粹的友谊。这是一条关于男人和女人的定律。伪君子们才企图证明这条定律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