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名士祢衙,因写了名篇《鹦鹉赋》而名噪一时,《鹦鹉赋》乃祢衡托物言志之作。文中写道:“虽同族于羽毛,固殊智而异心,配鸾凰而等美,焉比德于众禽!……逼之不惧,抚之不惊……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他辱曹操、骂刘表,连一方诸侯江夏大守“激赏其丈才,大宴宾客”也未得到好报,反而让名士祢衡骂得脸皮发烧。称为“死公”。“一方诸侯受此奇耻大辱本想打他几鞭捞回面子算了,他却骂不绝口,惹得性急的黄祖动了真怒,这才下令杀他”。可怜祢衡,年方二十六岁,便香消玉殒,英年早逝,害得我辈只能读其《鹦鹉赋》慢慢回味,却再也读不到他的“鹦鹉续赋”之类的名篇了,烈山先生撰文赞扬名祢衡说:“他虽是一个寒士,却毫不掩饰自己在才智与人格上睥睨一世的优越感。”我认为烈山先生的这个观点有失偏颇,不敢随便苛同。恰恰相反,从名士祢衡的各种“怪状”综合考察,我觉得名士祢衡虽才智过人,但人格上尚算不得健全,又何来“睥睨一世的优越感? ”
就是这个名士祢衡,以才而名,以“狂”而名、他骂当世名流孔融与杨修竟脱口而出:“大儿孔文举(融),小儿杨祖德(修),余子碌碌,不足数也!”
然而正是这个大他十六岁而祢衡唤作“大儿”的孔融(“孔融让梨”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孔融的人品较祢衡如何? 噍!祢衡竟骂他为儿!)在曹操面前力荐他。曹操是奸雄还是枭雄,那是后来人做评论用的,与祢衡并无多大相干,你不愿辅佐、耻于做曹营之官倒也罢了,又何必锋芒毕露,“以杖击地”大骂? (曹操正喜洋洋在营房恭候呢,曹操的礼贤下士在历史上还算有实有据)。这还不算,江夏太守黄祖正是“激赏其文才”才“大宴宾客”的,并非随意铺张浪费,大开吃喝之风。“不愿执手,拂袖而去”就罢了,又何必骂“死公”秽言。惹得太守大怒,枉自丢了身家性命,于人于己于文学,岂非都是一大损失? 这就有点让我辈疑窦顿生:名士祢衡作为一文人,如此怪状,不可理喻,人格尚不健全,又何来“睥睨一世”呢?
若说祢衡是洁身自好、修身守操算不得勉强。那么我想说:“纵使你有写盖世华丽文章之能,有惊天纬地之才,又何必‘狂’得如此咄咄逼人!骂权贵义正辞严,骂大他16岁的长者孔融又算怎么一回事? 我想起了李白、也是文人,一生都在寻找机会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在“欲度黄河冰塞川,将登大行雪满山……”、“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境况下,仍盼望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苍海”,李白虽有“但愿一识韩荆州(唐朝选拔人才的官)”的无奈和庸俗之嫌,但这丝毫不影响大诗人李白的清风傲骨、文人人格也不应丝毫受损,屈原的名句“驾青虬兮骖白驰,吾方高驰而不顾……”也是在历经万种磨难之后,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万念俱灰的,似乎也不影响屈原的人品和作为文人的人格,而你弥衡年方二十六岁,正是英气逼人,风华正茂之时,又为何不续写华丽篇章,用你的惊天纬地之才干一番事业呢? 看似刚烈,其实柔弱,一味地骂个不休,我只能怀疑你是怨天忧人:这正是历代和当今某些文人的通病。
烈山先生云:“祢衡因此以二十六龄的华年早逝,这也可算得一种非正统却也正大的舍生取义的牺牲吧”,恕我直言: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溺水而亡,英年早逝,当属天灾之祸;祢衡因“骂”而被杀头,再不能为后人留点滴笔墨,此为一憾,我们再把他这种性格和人格炒得沸沸扬扬,甚至明知其“非正统”,却硬是戴给他“舍生取义”的桂冠,恐怕不妥吧!惊人相似的一幕
“欣喜何先生们终于等到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才有了揭露张某的机会。我们期待着,今后若再有李某欺世盗名,大家都有据实鸣鼓而攻之的权力。”
以上一段话摘自有着中国最辛辣的一枝笔之称的鄢烈山先生的一篇短文《谁把“超人”捧上了天?》这段话是本文中的最后一段。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这篇短文烈山先生作于1995年6月,文中提到的“何先生们”的何先生就是指那个有名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先生,也就是最早写丈章揭露“法轮功”而遭围攻的何柞庥院士。文中的张某是指当时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特异功能者、“功能最强”的第一“超人”张宝胜。1995年5月26日的《北京青年报》报道了以中科院院士何柞庥为首的几位科学家共同组织了对张宝胜的所谓“特异功能”的鉴定,结果是明摆着的:轻松地撕开张宝胜的画皮,连“最简单的透视识字”也露出了“掉包”的马脚。我今天之所以重提旧事,是因为我对烈山先生这段语中的某些字眼特别感兴趣。我妄自揣测,烈山先生这意味深长的一段话中提到的“李某”,会是谁呢?
我妄自猜测可能就是“法轮功”开山鼻祖李洪志大师(我没有请教烈山先生,无法详细考证,但这无碍我本文写作的主题)。我猜想:1995年李洪志尚不足成多大气候,但是已粉墨登场,引起了敏感的烈山先生的注意。如果真是这样。事实就不幸被烈山先生言中了,烈山先生的这段话也决不是空穴来凤。你看,几年内,李洪志和他的“法轮功”竟差一点欺世盗名。
然而,烈山先生肯定失望了,请看这文中的最后一句:“今后若再有李某欺世盗名,大家都有据实鸣鼓而攻之的权力”。让我们钻个“牛角尖”。从1995年到“法轮功”被彻底揭露实质的1999年,这几年中大家扪心自问:有几个单位或个人行使了自己“据实鸣鼓而攻之的权力”? 相反,我们看到的是这样惊人相似的一幕。
如果说装神弄鬼的张宝胜的“超人”是存心骗人,那么当时的“大手笔”“大作家”为何为之摇旗呐喊? 又有望之肃然的大单位、大人物,是为了什么给张某当“马前张保”和“马后王横”? 是上当而不肯承认自己有上当的事实,才竭力维护张某的形象? 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呢? 本来就是“一戳就破”的“伪科学”,却一直肆虐了8年之久才在由航天物理研究所、国家安全部、国防科委、国防科工委亲自出头的科学技术大会上给予曝光,而之前吹捧张宝胜的书一直遍布九洲,烈山先生说:这是否比张宝胜的“特异功能”更加不可思议?
而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又是什么新鲜玩意?只不过是比张宝胜的“超人”功能多了一层伪装;打着治病健身的旗号,依其荒谬绝伦何以成此大气候?
短短几年时间竟培养1200多个辅导站,28000个练功点,大有振臂一呼、响者云集之势。明摆着一个“伪科学”谬种和怪胎,为何有人给他出书,录制音像制品,推波助澜?他是如何得到书号的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大师”出书怎会如此容易?还是烈山先生讲得深刻:“有人给他当‘马仔’,意在分一杯羹;有人昧良心吹捧他的‘特异功能’,跟卖假烟假酒一样,只要我财源滚滚,哪怕这世界洪水滔天;也有人是走火入魔,产生了‘幻听幻觉’,把迷幻与现实混淆成一团了”。
历史就是这样惊人的相似:李洪志的辅导站站长便是他的“马仔”,这其中当然也有上当受骗者,我们应区别对待;那些见利忘义为李洪志出书大开方便之门的出版社是推波助澜者,那些交了钱又误了身家性命的走火入魔者,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还是愿意抄录烈山先生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尾:
“倘若有人要深问:为何何祚庥院士本人一开始就对‘特异功能者’高度质问。而不会‘期待’张某的‘汇报表演’成功呢? 答案很简单:科学素养在起作用,对那些于物理学本来无知或不屑知晓的人来说,我们能期待他们有什么样的理性? 而这样的人物的权威性一旦在科学领域也高于科学家之上,有权力不让科学家发表意见,我们怎能期待各种各样的伪科学、旧巫书、新迷信不在当代中国‘应运而生’呢?
我还想加一句:无知无畏的李洪志敢于围攻何祚庥院士,围攻伸张正义的有关新闻单位,围攻中南海,这是给我们这个急需“科教兴国”的国度是多么大代价的一个提醒啊!赛先生(科学)啊,你离我们近一点,再近一点,否则,李洪志、王洪志之流又准备着“重现江湖”呢!史上最牛报警人
写下这样的题目,我还是有许多顾虑的,但我笔下的这个嫖客确实太“牛”了,所以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翻阅6月30日的舟山日报,在第三版“舟山警察”栏目里,两行黑体字醒目地跳入我的眼帘:拒付小费挨打,嫖客竟会报警。我莫名惊诧,怀疑是否看错了,但睁大眼睛再看,明明白白,没错!6月18日夜,来嵊泗县城打工的李某进入当地一家美容院,要求“提供性服务”。卖淫女周某与李某讨价还价后,进行了肮脏的交易。坏就坏在周小姐时间观念很强,在“进行”中称时间已到,便拒绝报务。嫖客李某恼羞成怒(这小子还知道“羞”? ),以周某服务质量差为由拒付“小费”,两人争吵,引来老板,揍了李某,没想到这李某“法律意识”挺强,是个男秋菊般的人物,见自己被打,甚觉委屈,一定要讨个说法,便报警了。读到这里,我禁不住哑然失笑。这嫖客,傻得好可爱哟!
傻小子,如果你是权贵,你也许可以考虑采取这种“下策”,警察队伍也不是真空,或许可以找一两个“哥们”,帮你“摆平”,回过头来再找它个茬,封了他的“鸟店”,看看是你的“鸟店”大,还是我的后台大;是你“鸟店”老板拳头硬,还是我手中的权力硬。末了,你在心里恨恨地骂上几句:谁叫你不给我面子,谁叫你不好好侍候我,贪图小利吃大亏,活该!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但傻小子,你不是权贵,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真是权贵,你可能就不会那么做了。当嫖客也用不着到这种场合,说不定一个暗示,早有人给你安排好了,这叫“送嫖”,你懂吗?傻小子!
傻小子,看样子你也不像“大款”。如果你是“款爷”,你也许可以考虑使用这种“下策”,大不了进“局子”一趟,罚上几千元钱,“老子有的是钱!”你会这么想。“我无非是破点小财罢了,我却借此引来警察封了你的‘鸟店’,断了你的财路,老子怕什么,老子有的是钱!”这时候,你的“下策”就成了“上策”了。因为你有钱,你是当代的西门庆;你的逻辑是西门官人的逻辑:只要我有钱,就是到月宫里强奸了嫦娥,拐带了许水琼,骗走了西王母的女儿,也没什么打紧!
傻小子,如果你是街头“小混混”、“烂痞”、“烂仔”也行,那你就完全不用采此“下策”了。不等“鸟店”老板的拳头打过来,你先一拳打过去:“看看老子是谁,老子你惹得起吗? 老子到这里来玩玩,是看得起你!服务质量不好,还他妈的要小费,他妈的下次带几个小弟兄踏平你的鸟店……”说完这些“豪言壮语”,你尽可以晃起肩膀大摇大摆而去,保证你没事,“鸟”老板不敢动你一根亳毛,当然也不需要像你现在这样去报警。“鸟”老板可不像你,整个一个“大傻”!
可傻小子,你什么都不是,你既不是权贵,又不是款爷,也不是街头“混混”、“烂痞”、“烂仔”,你是一个连自己都不一定养活的“打工仔”,你怎么就想到了报警,出此下策呢? 是被打昏了头脑、还是给揍糊涂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真是权贵,当嫖客可能就不会到这种场合了,万一保密不好、弄出点风声,岂不麻烦。何必弄丢了自己的面子,传出去多不好听!如果你真是大款。你可能也不会这么做:有钱人最有头脑,当然不会算不好这笔帐,是到局里罚的钱多呢还是这点“小费”多呢? 如果你真是“烂痞”、“烂仔”之流,你也不会去报警:“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吃饱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