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破庙里,我挥霍了人生最美丽的年华。
第一个四年结束时,住持给我颁发了下山许可证,告诉我可以自己混生活了,我没有走;
第二个三年过去了,住持赠送我金丝袈裟和一个钨钢饭钵,让我公费去西天旅游,我也没有走;
第三个三年转眼又快过去了,我还赖着不想走,沉溺在那悠扬的晨钟和清甜的稀粥中难以自拔。
这次,住持没有赶我走。我却非走不可。
八年了,或许是厌倦了同一张面孔,或许是贪恋外边纸醉金迷的繁华,女朋友提出了分手。我冷笑着从牙缝里挤出“贱人”两字后,带上一腔愤怒,单枪匹马来到了另一座城市。
娘的,朱门酒肉臭啊!老子做了一辈子好人,从小就老老实实的,在老师眼里一直就是乖学生,从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还是落下这样的下场,苍天哪!无眼呐!
也好,终于解放了!哈哈哈!
站在车站的广场上,恨恨地决定从今后要做一个坏人!正想着,额头上突然感觉湿湿热热的,奶奶的,哪来的鸟粪啊?TMD,如果我是市长,一定罚环卫局长去扫大街。
没想到,三天后,在那里居然遇到了一个以前的小师妹,第一个四年里教授我武功的师傅的徒弟,一个不是女孩子的女孩子。
“怎么,被人家甩了?我早就说过你们不合适的嘛!”那丫的一见面就往我伤口上撒盐。
“老子会被人甩?我是出来挣钱养家的!”我暴跳如雷。
“哈!就你这身板,干搬运工倒是贼合适。”那女孩围着我转了转,拍拍我的胸大肌,斜睨着桃花眼,色兮兮地说。
“你大爷的!以为我不敢啊!我就偏去做搬运工!”妈妈的,现在的大学生也忒不值钱了,凭我在咱们村建国数十年来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举人身份,竟然连找好几天工作都没人要我,真他娘的邪门了。
听她这么一激,我还真动心了。俺身高180,体重超过160,全身上下除了肌肉就是纤维,乍一看绝对属于那种四肢极其发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