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学习中视课文为例子的做法,很值得反思。在古代,从“三百千”到四书五经,文本就是学习的对象或内容,而不是什么例子。现代以来,有了一个语文的学科设置,课文或文本就下降为例子了。降课文为例子的做法,体现了语文学科自身的追求,这本来无可厚非,尤其是横向比较来看,各学科大都有自身的知识或对象,语文也不例外。不过鉴于语文学习的特殊性,有些做法仍值得讨论。
语文中有知识,包括语言知识、文章读写知识、文学文化常识等,但语文的知识不同于数理化,即并非纯知识。换言之,并非先有知识再有文本,而是先有文本再有知识,知识大多从文本中梳理出来。有所归纳,便于形成规律,再用来解读文本,则起一种辅助作用。其中,语言知识有文字、词语、句子及修辞等。比如《荷塘月色》中的“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讲一讲这里用到了通感的辞格,是可以的,但其作用仍在于品味语句。而脱离文本的知识讲解,是很抽象的。若自行处理为教学的内容,则要顾及程度。那种分解知识点的做法,可以配以若干实例,且最好是出自课文的例子,而不是人为设计的语言碎片。至于文学文化常识的讲解,也不必总是从介绍作者生平及时代背景开始,而可结合文本的内容,随机穿插。比如《荷塘月色》中有句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这肯定是有原因的,便可联系生平及时代,从原因上有所说明。讲解课文,若以知识为务,文本就成了印证知识的例子,此种做法,无不颠倒。
相比起知识的讲解来,能力的培养是更诱人的。语文能力有听、说、读、写之分,其中听与说属于口语,读与写则属于书面语。言语教学不必尽从文本出发,只要有口语交际环境即可,这在母语教学的环境下,不是很大的问题,但对于读与写来说,就得借助于文本。这其中,课文也有可能变成用来训练读写能力的例子。比如阅读教学中常有写作特点的讲解,以为对学生的作文有什么帮助。其实那些从文本中归纳出来的写作特点,与学生的实际距离较大,即不大可能迁移的。因而所谓写作特点,与其说有助于写,不如说仍有助于读,即阅读理解及鉴赏。从课文中训练阅读能力,甚而对写作有所启发,都是可以的,但其前提是不该忽略文本,或者说先得在整体上把握文本,而不是为了某种能力而在文本中筛选或挑拣。能力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过于急功近利。刘勰在《知音》中说:“凡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阅读能力的形成,得有一定的量的积累,才会有质的飞跃,急于求成,很可能无补事功。至于作文能力,虽有文本的参照,但其来源还在于生活。读与写都有反复实践之义,可以找一些文本来充当例子,但不可一律都视为例子。还得提防的是不能为能力而能力,因能力是中间环节,其本身并非目的。《世说新语》中记“顾长康啖甘蔗,先食尾。人问所以,云:‘渐至佳境’”,由知识而能力及修养,才是渐入佳境。
语文学习中,人文养成的提法显得姗姗来迟。按理,人文养成才是目标。因而不管语文知识系统的整理,还是读写能力的训练,都将被人文养成所超越,但以人文养成为目标,例子观仍在起作用。一种做法是就文本中涉及的某个人文课题,进行专题式讲解,而不是看作者说了些什么,甚而脱开文本,直接进入某个人文专题。比如讲《人生的境界》,就让各人谈自己的看法,即对于人生的境界有何言说。语文教学中,无所不在的例子观,既要借重于课文,又对课文不够重视,至于对作者,也不见得尊重。视课本为例子的做法,是想通过例子的讲解来达成语文学习的诸多目标,包括知识与能力及修养等。但此种良好的愿望,很可能因目标过多,而难以奏效。实则语文的诸多目标是可分可合的,比如读与写作为不同的能力就可适当分开,即课本中也应用有写作及作文方面的设计。而以前有过的教学文体的设置,即以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及应用文来设置单元,则是想把读与写都融在一起,其结果是混淆了各种文体的区别,并不利于作文这样的基础文体的写作。
既有语文学科的设置,教学中又得借重于课文或文本,二者如何协调?本来以文本为载体,可教的内容甚多,而所教的内容越多,所得也会多一些,只是教学中如何把握,则又不无讲究。叶圣陶有一个看法,即“不要抽出而讲之”,是很值得借鉴的。因为此种做法,显然更顾及文本是一个整体,即面对一篇课文,不管教什么,都不可破坏那种整体感。借助于文本,既可讲解字句,也可训练读写,还可归纳文本内涵及作者的思想感情态度等,但这些都得在对文本的整体感知下进行。切忌就某一个问题展开专题探讨,或者说将问题从文本中剥离出来。着眼于整体,既顾及了可教的或需要教的,又有对文本及作者的尊重。再就是仍要高扬人文的大方向,也只有在人文养成的大方向下,知识与能力及方法等才可各归其位。孔子讲仁,虽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方式也很多样,但就是不离乎仁。而今讲人文养成,正如孔子当初讲仁。这可不只是比方的,甚而在内涵上也不无关联或延续。知识整理与技能训练及方式方法都要有助于人文养成,才有意义或价值。人文养成是一个关键词或中心概念,围绕这个中心,对文本的处理也可以灵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