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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平凡的生活

早上六点半京城电子科技大学的宿舍里,于朗的诺基亚手机开始震动,手机屏幕上显示着闹钟的标志,他摸索着在枕头下按停了闹钟,像所有年轻人有的通病,想离开床又实在舍不得起不来。66天了,我已经坚持两个月了,不能在让她叫我“白胖子”了,于朗使劲的为自己做心理建设,他将扭曲的身体渐渐拉直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两只胳膊猛地向上一挥从宿舍狭小的单人床上坐了起来,从床边拿起一条黑色的运动短裤慢悠悠的穿上,两只脚伸出蚊帐在地上寻找着拖鞋,同时又从床边拿起一件白色的T恤,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还可以”他喃喃的说道,然后麻利的穿上背心,拖鞋终于穿在了脚上,他的这一系列动作让单薄的上下铺发出了“吱忸嘎吱”的声音,这时上铺的蚊帐里伸出一只白嫩修长的手,在空中乱舞,“白胖子,你就不能让爷好好睡个觉吗”?蚊帐里传出于朗在这学校里,最好的哥们简风迷迷糊糊的声音,于朗抓住空中乱舞的那只手色眯眯的抚摸着,那只手“嗖”的抽了回去,于朗趴在上铺的床边隔着蚊帐说“风爷,一会给你带鸡蛋”,只见蚊帐里那只漂亮的手打了一个“OK”的手势。于朗转过身,从窗户前的桌子上,拿起一个蓝色的超大塑料水杯,据说是耐高温,妈妈在他考上大学时给他买的,里面是昨天睡前晾好的凉白开,于朗又轻轻的走到宿舍门边,弯腰从地上拿起一个敞着口的塑料袋,轻轻地打开宿舍的房门走了出去,刚出门口他又回手将门重重的关上,然后憋着坏笑的跑出宿舍楼,中途一只拖鞋还被套在了脚踝上。

7月早晨的阳光让人觉得温暖舒适,不急不燥,也许是刚搞了一个小恶作剧,他的脸上一直带着坏坏的微笑。早晨的校园人已经不少,有的在晨练、有的在看书,还有一早起来约会的情侣在练习英语对话。于朗趿拉着拖鞋走到篮球场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放下塑料水杯,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双橡胶底白色帆布回力球鞋,看着球鞋上有点像耐克的标志,于朗想到和姐姐的约定,等我减到140斤就就姐姐就给我买一双耐克,他一边想着脸上已经带着已经得到礼物的那种喜悦。他又从鞋里拿出了一双白袜子,象征性的闻了闻,“还能凑合穿一次”他自我安慰到。穿好鞋袜,他拿出跳绳,把塑料袋压在了大号水杯下面,站起来开始做拉伸,每次跳绳前他都要做10分钟的热身。于朗不是那种运动细胞很突出的年轻人,这一点他完全没有继承他母亲的运动基因。刚上大学时身高178cm的他体重已经达到了178斤,姐姐笑他,说他是个“正方形”,而于朗总是辩解说我皮肤白我是可爱的“白胖子”,姐姐还说你这样胖在大学会不好找女朋友的,果然被姐姐言中了,大学三年了还没找到女朋友。大三的下学期于朗在简风的再三鼓励下,鼓起勇气和简风同是网络空间安全系的女生韩晓辉表白了,让他没想到的是韩晓辉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而是让他的体重减到140斤就做他的女朋友,他已经坚持66天,每天早上跳一个小时,下午四点再跳一个小时,这两个月来他已经成功减掉了12斤,现在的于朗看起来已经不那么胖了。

人在专注做一件事的时候魅力值会有大幅度提高,于朗也不例外,他的跳绳是在看职业拳击手训练的视频中学的,据说拳击手灵活的步伐是通过跳绳训练出来的,2002年网络还不算发达的年代这样的视频并不好找,好在他有简风这样的网络高手,通过两个月的练习他的跳绳动作很协调、轻盈,跳绳带着风声和有节奏的抽打地面的声音,加上一个灵活的步伐,看起来就像一曲青春劲舞,偶尔他还做个双摇和三摇,汗水顺着于朗的面颊流下,白皙的皮肤让他看起来很阳光,单眼皮的眼睛看起来并不小,眼中还透着一丝狡捷,略嫌大的鼻子,弥补了鼻梁不高的小问题,嘴唇微厚让他看起来有一丝的性感,于郎算不上很帅,但很招人喜欢,用他妈妈的话说就是长得“耐看”。

人只要动起来一切其实并不像想象的那么枯燥,于朗乐在其中。在校园里跳绳的人并不多,最近一段时间经常会有女生从篮球场路过时,对他露出微笑,好像在说跳的真好,这些羡慕的目光也是于朗坚持了66天的一个动力,有时他在想就算韩晓辉不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他也要坚持下去,毕竟这会让他的魅力值增加。于朗是一个很善于观察别人神情的人,他看到这些欣赏甚至是有些仰慕的目光投向他时,他有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就连他考上北京的大学时都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在天津外国语学院读研的姐姐要比他优秀很多。他考上大学那一年姐姐也考上了研究生,他的锋芒被姐姐盖过了,在他生活的油田大院里,姐姐就是人们常说的别人家的孩子,于朗从来没有超越姐姐的想法,姐姐叫于晴大他四岁,长得很漂亮,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很水灵,看上去非常端庄、温柔,是他们大院里公认的美女,但千万不要被姐姐温柔的外貌所蒙蔽,在管于朗方面她比母亲要严格很多,从于朗开始上高中,姐姐就逼着他每周写一封信,给她汇报自己的生活、思想和学习情况,高二时姐姐就逼着他用英文写,一度快把于朗逼疯了,到高三时姐姐利用她大四时间比较宽裕的便利条件,每周都从天津赶回保定给于朗辅导两天,妈妈怕姐姐太辛苦不想让她往回跑,其实于朗也很赞同妈妈的想法,于朗总是和母亲说家里有一个姐姐学霸就好了,自己就守在妈妈身边,考个油田的技校,将来到油田上班和老妈在一个单位旱涝保丰收,在找个邻家女孩,过个安稳的小日子也挺不错。但是家里大部分的决策都是姐姐说了算,就这样在姐姐逼迫下于朗考上了大学。

诺基亚手机的震动又响起来了,这还是远在东北一个小镇的老舅,在于朗刚考上大学时送给他的,不得不佩服这手机的震动和理发店的电推子一样,震的让人发麻。于朗停止了跳跃,拿起手机按了一下,手机停止了震动,7点40,他看了一眼时间,转身坐在长椅上,喘着粗气,拿自己的T恤擦了一把脸,然后拿起水杯喝掉了杯里,剩下不多的凉白开。他拿起塑料袋,装上跳绳,又把蹬掉的两只还有点冒着潮气的运动鞋装进塑料袋,在脱袜子时,他暗暗想着一会回去一定要把它洗了,在不洗估计袜子都可以“站住了”。

于朗趿拉上他的拖鞋,又拿着自己T恤擦了一把脸,然后一手拿着水杯,一手拎着塑料袋朝学校大门口的方向走去,学校的大门要路过于朗的宿舍,于朗走到他们宿舍楼的外面把塑料袋放在了窗台外,然后径直向学校的大门口走去。

学校的大门口热闹非凡,各式各样的早餐要比学校食堂里丰富很多,油条、小笼包、煎饼果子、肉夹馍、板面、拉面,还有一家卖驴肉火烧的,但于朗三年里就吃过一次,并且做了一下总结“形似神不在”,作为在保定生活了十几年的人,驴肉火烧是他一直很值得骄傲的并且可以对外吹嘘的一道美食。简风在大二的时候和于朗回过一次保定,驴肉火烧吃的不亦乐乎,临走前还给他父母带回去五斤驴肉,听他说北京火烧不好买,他老爷子卷烧饼吃的也很“嗨皮”。

于朗走到卖小笼包的摊子前,“大姐,给我来一屉肉的、一屉素的、四个茶鸡蛋、一份小米粥,素的要茴香的”于朗快速的说着,顺手将他手里蓝色大号塑料杯递了过去,大姐一遍拿塑料袋装包子,一遍操着东北话说“老弟呀!你敢不敢拿个在大点的杯子,我保证不打你”,说完自己嘿嘿的笑了,大姐马上又说“别在这捣乱,自己去锅里盛去”,于朗绕过摊位,走向后面一口冒着热气的超大铝锅,认真的唱到“都是你的小米粥抚养我长大”,唱完哈哈的笑了起来,大姐跟着笑了起来。于朗的杯子确实太大了,以至于装到三分之二的时候,他就不好意思在盛了,这时大姐的老公端着一摞刚包好的包子从他身边走过,脸上带着笑容大声的说“兄弟粥管够,你就放开盛,正长身体呢”,于朗不好意思的说“够了够了,我最近在减肥”。于朗盛好粥,拎着杯子,从运动短裤的兜里掏出一张潮湿10元钱,放到了大姐身旁的钱盒里,“大姐我把钱放盒子里了”于朗提醒着大姐,大姐手里正忙着给其他学生装包子,拿下巴往钱盒旁边一点说“装好了,自己拿”,于朗拎塑料袋和大姐道别“姐我走了,下学期再见”,大姐直起腰抬起头大声对于朗说到“回家路上注意安全”。“可能在她们眼里21岁的于朗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他心里暗暗想到,但被人关心总是很幸福的。

于朗走在校园的甬路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观察着和他擦肩而过的人的,有面的带微笑,有的表情严肃,有的略显悲伤,这是他的一大爱好,有时上课无聊时他就观察一起上课的同学,从表情到着装,从言谈到举止,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看,不论男女。

于朗刚推开宿舍的门一只袜子就冲他飞了过来,他灵活一闪身的避开了“毒气弹”,“大佬你这化学武器研发的可够成功的,你可千万别乱扔,咱们好不容易申办的奥运会,别回头老外一看您老这袜子都不敢来了”。于朗边往窗前走,边笑呵呵的冲着坐在他对面下铺床边的一个光着膀子穿着内裤,骨瘦如柴的男人说到。大佬本名袁海硕长得一看就是典型的南方人,个子不高但发际线很高,他大三复读了一年考上了和于朗一个专业的电子通信工程系,听说他家是在广市那一片最早倒腾电子芯片的,他爸非要把他送来学习这个专业,来之前他也不知道学的是啥,将来有啥用,和于朗一样,他姐帮他选的专业。在宿舍里大佬的年龄排在第二,大家是学港台电影里那样叫,毕竟只有他里着香港最近,而且只有他去过香港。“这个毒气弹不是我的啦,这是老泥糊的啦,鬼知道怎么跑我的床上来了,我这么爱干净的一个人”大佬操着他粤普慢悠悠的说道。接着他拿起他的保温茶杯慢慢的喝了一口又说到“还有放假了,还不让人好好睡个觉,我马上就要和美女亲上了,让你把我吓醒了,我还以为他爸回来了,吓死我了”。于朗走到窗户前的桌边放下手里的包子和粥刚要说话,从大佬的头顶蚊帐里伸出一只大脚,一个慵懒的声音说到“大佬借我一双袜子”,大佬生气的站了起来,脑袋正好撞在那只伸出来的大脚上,他转过身“老泥糊你个老小子,这个毒气弹就是我给你的,你说这个学期我给了你多少双袜子,您老人家一双也不洗,最可气的是我的内裤你也借,你不嫌勒得慌吗”?说完大佬也憋不住笑了。睡在上铺的这位大神是于朗宿舍里年龄最大的王勇24岁黑省人,人称“老迷糊”“迷糊哥”,只有大佬才叫他“老泥糊”毕竟是说粤语长大的,可以理解。王勇是土生土长的哈市人,但这哥们说着一口纯正的普通话,就像新闻联播里主持人的声音,这哥们还是学校广播站的播音员,可是看到他的形象你是万万和他本人联系不起来,身高180cm,体重170斤视觉看着很健壮,肤色偏红,明明是大眼睛双眼皮,可总看着像睡不醒似的,平常的着装那叫一个放荡不羁,或者说是邋里邋遢,好在身上没有什么味道,可能是雄性激素分泌过旺这哥们的长了一付络腮胡子,而且他还总是不爱刮,要不是学校有规定,还有他兼职的地方不许留胡子,估计这哥们儿能把胡子留成关公。他一喝点酒就说小学的时候他爸就把他送去武校练散打,可是他觉得太辛苦,变着法的不去训练,今天肚子疼,明天头疼,就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一直练到了初二,最后实在没办法了,他和他那比较护犊子的妈妈说,“我要为国家的科技做贡献,我不想做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我要考大学”,作为一个78年生人的他有这样的理想不得得让人佩服,就这样学习一般的他为了考个好高中初三复读了一年,为了考上大学高三又复读了一年,最终老迷糊和简风考到了一个系,由此可见这哥们儿的心里素质足够强大。老迷糊和大佬两个人感情非常好,老迷糊经常请大佬喝酒,他俩的酒量在于朗眼里都是酒神级,老迷糊喝白酒,大佬专攻啤酒,白酒一瓶对啤酒一打,这是他俩的约定。老迷糊帮大佬挡过两次事,一次是校外的几个混子劫住大佬要钱,老迷糊挺身而出,打跑了混子,只是自己身上挨了好几板砖,所幸只有一砖擦破了头,还没到医院血已经不流了,医生看了说了句没事,抹点碘酒就行了,一周别洗头,这可随了老迷糊的愿了。还有一次是大佬大二的时候,聊QQ和校外的一个女孩儿勾搭上了,可处了一段时间女孩总是让大佬给她买东西,大佬回到宿舍说他要分手,那个女孩是图他的钱,那时宿舍的人才知道大佬的生活费每个月有3000块。当他提出分手后,女孩不知道从哪找的“干哥哥”找大佬要5000块的分手费,老迷糊知道后又一次挺身而出,这回他叫上了于朗和简风,最后事情和平解决大佬拿了1000块给了那个女孩。当天晚上的答谢酒会在校外的一个小饭馆举行,宿舍里的五个人全部到齐,连大二开学后就没在宿舍住过得“眼镜”孟晓宇都到了。那天喝多的大佬站着,一手搂着坐在椅子上也喝多了老迷糊的脖子,一手拍着自己有点喽的胸膛嚷嚷到“兄弟、你是我一辈子的兄弟,兄弟、兄弟”于朗也不记得后来还说了什么,大家都喝多了。

在看着大佬和老迷糊一个床下一个床上,一个站着一个躺着的拌嘴,于朗想起了大家在一起三年的一幕一幕,感觉真快。就在于朗走思的时候突然听到老迷糊叫他“白胖子、白胖子,你几号回来,我带你去面试”,于朗回过味儿来说“你觉得人家能要我吗”?“能、肯定能,现在迪厅里姐姐们都喜欢你这种白胖白胖的”老迷糊不正经的说到,说完躺在床上开始淫笑。于朗拿起从短裤兜里拿出他的手机,翻看着手机日历心,里在盘算了一会儿对老迷糊说道,“我7月10号往回走,10号晚上就可以”话音未落宿舍的房门被人用脚踢开,简风一手拿着洗脸盆,一手拿毛巾擦着脸走了进来,“你真决定和老迷糊混夜店了?哪里可不像肯德基风平浪静,”简风很认真的说到。于朗知道简风说的是什么意思,但他没有回答简风的问题,而是指了指桌子上的早点对简风说“风爷,早点,您老抓紧时间用膳,我去拉便便,我拉完了您老就吃完了”说完,带着一脸坏笑的,麻利的从桌子上拿起一本英文工具书,又窜到简风身边的脸盆架上,拿起自己的脸盆和洗漱用具,跑向了洗漱间,简风白了于朗一眼说了一句“幼稚”。十秒钟不到于朗又窜进宿舍,从储物柜里拿出卫生纸,又跑向洗漱间。过了一会儿洗漱间了传来了“哗******,啊”的声音,于朗在用脸盆成满了凉水从头上往下浇,这种洗澡的方式是男生宿舍的专利。

再次回到宿舍的于朗头发上散发着一股海飞丝洗发水的味道,只穿着一条内裤的他放好洗漱用品和卫生纸,还有他姐姐买给他的英文工具书,打开宿舍的破了角的纱窗,从窗台外面拿出晨练用的塑料袋,他想把鞋和袜子洗洗,这时大佬已经穿戴整齐,简风也把早膳用毕。突然从老迷糊的蚊帐里传出歌声“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简风从他的储物柜里拿出一个纸质手提袋,于朗已经看到纸袋上“李宁”LOGO,并且已经猜到里面装的是什么礼物了,简风走到于朗面前一把将纸袋塞给于朗说到“明天你生日,大家都放假回家了,就不庆祝了,这是我们哥仨凑钱给你买的礼物”,说完从他手中抢过塑料袋,打开纱窗要给他扔出去,于朗一把又抢回来说“别扔、你把它扔掉会污染环境。要是砸到小朋友呢,怎么办?就算没有砸到小朋友,砸到那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对的呀!”于朗学着周星驰版西游记里唐僧台词,说完把塑料袋放到了宿舍门口,回过头又对大家说“谢谢哥几个的礼物,咱喜新不厌旧,这个我一会就洗、一会就洗”。简风笑着说到“你还能在抠儿点吗?”大佬也接茬说到“比我还抠门啦”还没有起床的老迷糊悠悠的说到“美德、美德”。

不出所料于朗收到的生日礼物是老迷糊、大佬、简风凑钱给他买的一双白色李宁运动鞋,里面还有一双没有帮的袜子,于朗第一次见这种袜子,穿运动鞋露出袜子一大截袜子太土了,于朗也没太明白土在哪里。于朗从里到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白色的Polo衫配了一条蓝色制服短裤,这是简风帮他在学校边的外贸小店淘的,短裤很合身,而且这种蓝看着很高级,于朗不太懂,反正简风这么说,简风还告诉他像咱们这种不高不矮的身高,买短裤一定要买裤长刚好在膝盖上两指左右,长了显得腿短、邋遢,短了看着像“牛郎”,反正在穿衣服品位方面于朗一直很信任简风。穿上没帮的袜子换上生日礼物,于朗跑到宿舍楼大门口走廊的正容镜前自我欣赏了起来,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整个人看着阳光、帅气,也不显的胖了,也可能是减肥有了一定效果。这时有认识于朗的同学路过,看见他,冲他嚷嚷道“帅呆了、酷毙了,简直无法比喻了”。于朗心里乐开了花,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从小到大他一直生活在非常和谐的环境,家人彼此关爱,同学和睦相处,在于朗的心中人们都是善良、温暖的。从懂事起他记得每一个关心他的人,他也学着这些人关心着身边的人。

于朗高兴的回到宿舍,看见简风若有所思的坐在下铺刚点燃一根烟,走过去拉了把椅子坐在了简风的对面,打开了那份素馅包子自顾自的吃了起来,四个茶鸡蛋只剩下蛋清,蛋黄和那屉肉包子已经被简风消灭掉了,他告诉于朗减肥期间只能吃蛋清,有利于减肥。简风面无表情的弹着烟灰说到“夜店那种地方不适合你这种善良单纯的人,你要决定去了,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谨慎、谨慎再谨慎,多听老迷糊的”。于朗咽下嘴里的包子说到“大四开学我想考个驾照,抓紧时间挣点快钱,就不向家里伸手了,都这么大了,在向家里要钱,不好意思”。说完突然意识到什么转过身看向大佬的铺位,“他去找老乡了,约明天一起飞广市”简风明白于朗的意思,这个宿舍四个人中只有大佬没有出去兼职,而是一有空闲就在京城闲逛.简风大二开始就在中关村他一个亲姨家的电脑摊位上混,帮他姨卖电脑,攒机子,有一次他和于朗说他一个月提成就拿了五千多,这个数字惊呆了于朗,简风基本上不再向家里要钱,但他的妈妈还是每个月往他的卡上打一千块钱。老迷糊大二就开始在京城夜店兼职,好像是他东北的一个初中同学介绍的,每天晚上六点准时从宿舍出发,早上八点半准时出现在教室睡觉,这小子已经两个春节没回家了。他妈妈今年五一的时候来看过他一回,在宿舍里边哭边骂他小兔崽子,大家没好意思问,老迷糊什么也没说。于朗大二时就去肯德基打钟点工每个月也有800多元的收入,以他的抠门程度,这些钱足够他用了,但他妈妈们还是每个月给他存500百,于朗都用于交学杂费了。他知道家里并不宽裕,只有母亲一个人的退休金,能省就省点。

于朗吃完最后一个包子,端起塑料杯子把简风剩下的粥喝完,拿了一张纸巾擦了擦嘴说到“有老迷糊罩着我呢,你放心”。老迷糊躺在床上附和道“大哥罩你,10号咱定死了,别放我鸽子,一会你们走的时候别叫我,朕要睡它个天昏地暗”,说完翻了个身,没了动静。简风将抽完的烟头,扔在桌子下边的玻璃罐头瓶里,说到“收拾收拾,咱们走吧”于朗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8点38,“时间来的及,我把衣服洗一下,要不回来都馊了”于朗站起身说到。简风也站了起来说到“那你麻利点,我也收拾一下,送你去西站”。

在京城西站的广场,于朗背着一个“李宁”的双肩背包,手里拎着他昨天在稻香村给母亲买的“京八件”,和简风道别,“我10号回来先去你家找你,你别满世界乱跑”于朗说。简风没有马上回答于朗而是从兜里掏出300元钱,塞给于朗说“上个月的早点钱还没给你”,于朗说“那也用不了这么多呀”,“再给我带点驴肉回来”简风说,“那得带多少,你开驴肉铺啊”于朗开玩笑这说,简风说“我开驴肉铺,卖你的肉”,边说边扳着于朗的肩膀,把他反过来,又推着于朗的背包往进站口推去,边推边说到“到家给我发个短信,看好手机别让人偷了,回去给咱妈带个好,说我想她烙的饼了”,说完将于朗使劲推了一把,于朗顺势向前小跑了几步,头也没回的挥了挥手喊了一句“好嘞!风爷”,然后大踏步的向进站口走去。

火车飞快的像南驶去,于朗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妈妈大概几点到家,又给姐姐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她已经上火车了,姐姐回了个短信“我明天回去”。于朗没有心情看书,只想早点到家。现在的城际列车很方便,从京城到保府只需要一小时四十分钟,于朗记得八九岁的时候妈妈带他和姐姐来京城时足足坐了5个小时,好像火车停得的时间比跑的时间还长,后来一段时间里于朗对坐火车这件事产生了恐惧。“现在国家发展的真快”于朗心里感叹道。

于朗作为80后第一梯队在记忆里没吃过什么苦,只隐隐约约记得很小的时候家里是住平房,屋里有个烧煤的炉子,后来的所有的记忆都是现在住的楼房,据他妈妈说生他的时候就是住在平房,冬天取暖要生炉子,厨房在外面,大家用的是公共厕所,条件比较艰苦,但比起当年她们在大庆油田会战,这里就是天堂。85年她们一家搬进了现在住的楼房,一楼三居室(照顾烈属),大家不愿意要一楼,觉得一楼潮湿、而且垃圾道口就在一楼,都觉得脏,是姐姐非要选一楼,搬进后单位为了照顾一楼住户的情绪,用围墙给每个一楼的住户圈了一个近四十平米的小院,,原来大家都是水泥地面,一楼确实比较潮,九几年于朗记不太清了,家里装修了一次,铺了瓷砖,一点都不潮了,原来的垃圾道也封了不用了,都改成垃圾桶放在甬路上两旁,大家把垃圾用塑料袋装好扔进垃圾桶,小院里于朗的妈妈在姐姐的建议下种了一颗葡萄树,还搭了葡萄架,她还找人帮忙挖了一个小菜窖,冬天能储存大白菜、土豆、地瓜、苹果,他母亲还买了口大缸放在小院的角落里,并且拿旧棉被给大缸做了保暖,一入冬就给满满的一缸酸菜,到了春节前后就分给左邻右舍和自己的好姐妹们,自己根本吃不了多少,于朗的妈妈每年还是乐此不疲的为大家提供着酸菜,现在于朗才知道,他妈妈给的酸菜确实很好吃。妈妈经常说“能过上这样的日子,此生无憾”。小院有一个大铁门,进出很方便,于朗经常不带钥匙,就从大铁门口,用“壁虎游墙功”(就是两只手和两只脚抵住门垛子交替着往上走)翻过大铁门,跳到院里,在从阳台的小门进到家里。妈妈小院门口的西边种了一棵枣树,可能是离墙有点近,枣树的树根已经把小院的围墙轻微的拱起,在门的东边还种了四株月季,一株开白花、一株开红花、一株开黄花、一株开红花、没错就是这个顺序,月季从五月初一直可以不断的开到十月底,花期很长,在夏季花开的最旺盛的时候,经常有人拿着相机和月季合影,妈妈也有一张和月季花的合影。

于朗在情人节时,看到卖花的女孩桶里装的,和他家的红月季看起来很相似的玫瑰,就想以后送女孩花,就拿他家的月季来替代,而且他家还有稀少的“黄玫瑰”。现在的一切都来自姐姐确实高瞻远瞩,还有不错的“狗屎运”。姐姐曾经畅想着夏天,在葡萄架下乘凉,抬头仰望着美丽的星空,多么有诗情画意,可没想到的是葡萄树晚上特别招蚊子,姐姐的幻想破灭了,而于朗却每到八月十五就可以有好多葡萄吃,他还将一些的葡萄放在冰箱里冻起来,留着冬天吃,那个年代是人间美味,冰箱冻葡萄这件事是1990年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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