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舒曼城北大街上多了一个小乞丐,他没有声嘶力竭的大叫以吸引路人的注意力,但总是能用谦卑的笑容和温柔的声音触动出门的太太们内心最柔软的的部分。
瓦尔加乞丐团的收入明显的增加,孩子能够看到大姐头更多的笑容了,而造成这一现象的迪克获得大家一致的赞扬,他很快的融入了这个大家庭,成了其中的一员。
这一天晚饭之后,爱丽丝召集大伙坐到一起,拿出一个扎的紧紧地布袋子解开,往桌面上一倒。“哗——”一堆铜角子引来了一片欢呼。
“能吃肉喽。”
“想的美。”大姐头爱丽丝一声断喝,“这是学费。”
屋内一下子安静下来,迪克感觉气氛突然有些压抑。
“大托尔十五岁了,快要能去货栈扛活了,就不用上学了。”爱丽丝扫视着大家。“查理和佛兰多十岁了,再不上学来不及了。鼻涕虫和小托尔七岁,明年初试着考一下魔法学校,说不定能考上呢。”
“上学喽,上学喽。”孩子里最小的一个,三岁的小丫头布丁拍手叫着。清脆的童音反而衬的屋内越发安静。
迪克不知道内里缘由,只是把小布丁抱过来,他看到爱丽丝的眉毛又立了起来。
“我不上学。”狗腿子查理突然跳起来。
“我也不上!”佛兰多鼻头上都是雀斑,现在每一粒雀斑都在发红。“我不喜欢上学。”
“放屁!”爱丽丝大骂。“不上学你们想干嘛,一个字不识,就当一辈子乞丐!做一辈子苦工?你们以后怎么帮我养活弟弟妹妹们!”
“我们都去上学,谁去讨饭,大伙吃什么?”查理涨红着脸争辩。
“暂时苦一点算什么,等你们都识字了,就能有更好的工作,赚更多的钱,到时候回来帮我不更好。”爱丽丝叫道。
“我不去。亚当去了,皮特去了,都再也没回来过。我不想离开这个家。”佛兰多带着哭音叫道。
这句话打击到了爱丽丝,她无力地坐下,用手捂住脸。
大托尔看着迪克询问的目光,苦笑道:“亚当和皮特都是去年送出去学习的孩子,结果他们上了学以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大姐头想让大伙都能识字,将来多些出路,不能做一辈子讨饭的。”
“他们是为了不拖累大伙,选了委培军校。”爱丽丝的声音从手掌里传出来。“那样的学校可以免费上学,免费伙食,可是——”
爱丽丝抽泣着:“出来后要无条件给国王打仗二十年,除非死了,不能提早离开。”
“他们看着你们去讨饭给他们吃,没法心安理得地坐在教室里。是我没用。”说到最后爱丽丝已经难过的不能自已。
爱斯维尔提供了很多机会给自己的公民,但相应的,你要付出足够的代价。
小布丁挣开迪克的手,抱着爱丽丝的腿,一起大哭起来,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可她很难过。
其它的孩子也都沮丧着脸,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不是小乞丐们有资格享受的。
迪克看着大伙,迟疑道:“其实要是就想识字的话,我就能教啊!”
“你识字?”所有人都惊叫起来。
迪克没说话,把小布丁的水杯拿过来,蘸着杯子里的水在桌上写下了“alice”。
“这是我的名字!”爱丽丝尖叫起来。“你怎么不早说你会写字!”
“你也没问啊!”迪克一摊手。
记忆没了,但迪克学过的知识却都存在他的血液里,怎么也丢不掉的。
爱丽丝的本意是要孩子们能识字就行,不能做睁眼瞎。现在有了迪克这个小老师,问题迎刃而解。白天孩子们出去乞讨,下午早些回来,在晚饭前一起学上一个小时,大小不论一起学,连小布丁都跟着咿呀大叫,迪克在瓦尔加乞丐团的受欢迎程度直线上升,地位现在已经仅次于大姐头爱丽丝,和大托尔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