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看着男人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寒风萧索,这座平日里繁华的城市里此时竟然显得如此空旷,她呆了半晌,这才挪动起了步子。
其实王芳离开小山村的时间并不对,此时已经是93年的年底,临近年关,大城市里打工的人已经在准备着回家过年,包括那些在灯红酒绿只见讨生活的小姐们。估计同村的王姐也是因为小姐大多数已经准备回家,到了年底必然出现小姐不够用的情况,这才会回到小山村去骗那些个小姐妹们出来的。
王芳一边挪动着步子一边已经打定主意,明日便去工地打几日零工,挣够了回家的路费便回家去,她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如果就这般回去了,那山村里的父老乡亲中是否会有好事者在背后戳自己的脊梁骨。
又是一阵寒风吹来,王芳打了一个哆嗦,这短短的一段街道,此时竟然显得如此漫长。
“呯~啪!”
天空中忽然闪起了一阵亮光,竟然是有人放起了焰火,看来这虽然还没有到过年的时候,这座城市却已经提前进入了喜庆的气氛中。
王芳抬头,看着在空中绽放的绚丽花火,不由得竟然是痴了,毕竟在山村生活的她,从未看到过如此美丽的焰火,那村里的人们,谁会花钱买这么昂贵的焰火来放?就连最富裕的村户,过年的时候也不过是给自家的孩子买几盒炮仗放着玩而已。
焰火绽放,映亮了夜空,也让王芳这个刚刚逃过那被人拐卖命运的农村姑娘忘记了自己的境遇,她没上过几年学,读过的书也不多,却是记得有那么一段话,好像是“烟花易冷,流年易碎”,文字有些深奥,她不是很懂到底是什么意思,此时念将出来,却极是应景。这一晚的焰火持续了大概有十几分钟,王芳便顶着那寒风在这街巷之中站了十几分钟,一直到烟花不再亮起,她才从失神之中惊醒过来。
……
焰火亮起在天空,照亮了天空,也照亮了王芳不远处的另一条街巷。
“呯。”
一声闷响伴随着一声闷哼,一个男人的身体在空中划过一段不长的弧线,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在这个男人的身边,十几个手持钢棍和西瓜刀的混混正冷冷的看着他,而一拳将他击飞的那个汉子,竟然在寒风中光着上身,脸上露出轻蔑的笑容:“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也敢在我的地盘上乱搞?”
这个被打飞的男人,很明显便是那个叫王芳叫他“刚哥”的男人,他咳嗽了两声,顺了顺气,强忍着腹部传来的痛楚爬了起来,未料却在爬了一半的时候,背后传来一股大力,一个拿着钢棍的小混混一脚踢在了他的后背,吃力不住,他还未站直的身体便一个趔趄,又滚倒在地。
“小子,我不管你是谁,但你要知道的是……我叫狼爷,这一片都是我的地盘……”将刚哥打飞的男人挥手制止住小混混继续出击的动作,蹲到了刚哥的面前:“你刚才救的那个女人,不过是一个婊子,你告诉我她在哪儿,我今晚就放过你……”
“是吗?”刚哥爬在地上,抬头看了一眼蹲在自己面前的狼爷,艰难的道:“当兵的时候,我听过一句话,狗行千里****,狼行千里吃肉……”他双臂用力,慢慢撑起自己的身子:“你虽然叫狼爷,但你未必就是狼……在我看来,你不过是……”他话未说完,双臂陡然发力,整个身体如同弹簧一般弹了起来,在空中一个反转后,双腿竟然向着狼爷的双肩踢去:“……你不过是那****的狗而已!”
刚哥的这一脚,是在双臂骤然发力后翻转全身,将所有的力道用在双腿上凌空踢出,饶是狼爷的反应快,蹲在地上的身形却也是来不及躲闪,只得用双臂护住自己的身前,硬接了一下。凌厉的双腿与勉强护住身形的双臂一触,高下立判,刚哥固然是再次掉在地上,那狼爷却是吃力不住,蹲在地上的身体竟然是打了一个滚,擦这地面滚了足足3米才止住。
“艹尼玛!”围着刚哥的混混见自己老大吃了亏,顿时炸了锅,举着手中的武器便向刚哥冲了过去。刚哥虽说一击得手,却知道这么多人同时来砍杀自己,自己绝无获胜的可能,当下身体就地一滚,躲过了一个混混砍过来的一刀,手臂一舒,抓住他的手腕使劲一拉,那混混冲的最快,砍的最快,可身形却极是不稳,被刚哥这一拉之下,整个人便倒了下来,就连那西瓜刀也被刚哥夺了过去。
西瓜刀到手,那混混也倒了下来,刚哥多年军旅生涯的训练此时发挥了作用,那混混倒下,他已然借力站了起来,手中西瓜刀一挡,挡住身前两个混混的钢棍,火花四溅之间,背上却又是吃痛,一个混混偷袭得手,西瓜刀在背后划开了十几公分的伤口,所幸刚哥身上穿着的大衣比较厚,这一道伤口并未砍深。
“呯!”
又是一波焰火绽放,花火绽放之间,刚哥手中的西瓜刀猛然一挥,划过一道寒光护住自己的身周,叮叮当当之间,竟如那漫天焰火一般,砸出了一串火花。
“妈 的!都给老子让开!”一声暴喝响起,竟然是被刚哥一脚踢出去的狼爷,他本就光着上身,在本就不算干净的地上滚出三米多远,此时浑身上下全是泥灰,青筋暴起,显得无比狰狞。
这个狼爷平日里积威甚重,一众混混听得这一声暴喝,顿时没人再敢上前,只将手中的武器护在自己身前,退散开来,就连那个被夺了武器的混混,也被人拖了开去。
“小子,这么多年,你TM是第一个敢对我出手的。”狼爷看着刚哥,眼中几乎喷出火来:“你有种,今晚留下你这对膀子,我放你走。”
“要我的膀子,你行吗?”刚哥的背后还淌着血,身上也满是泥灰,双目却是灼灼。
“呯!”
此时,最后的一波焰火终于射向了天空。
……
也许是因为这焰火让自己想到了很多的缘故,王芳紧紧的捏了捏手中的六十块钱,最终竟然没有走向不远处的旅馆,而是折回头去,向着刚才过来之时的繁华夜市走去。刚才才打定了挣够路费便回家的打算已经完全推翻,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回到那个连焰火也看不到的小山村去,既然来了这城市,便要在这城市里生存下去才行。
王芳这般想着,脚下加快了速度,从夜市里走过来时跟着刚哥走的很快,也足足是走了十几分钟,此时自己独自一人行走,速度当然不比刚才,要再走回去恐怕得走二十来分钟才行,现在已经是午夜,再走回去怕是已经接近午夜一点了吧。
走过了两条街区,王芳竟然发现自己似乎没走对路,自己的记忆中明明没有错误的道路,竟然是越走越是冷清,本来刚才还能看见三五个行人,现在竟然是一个人影也不见了。王芳心中暗道不妙,难道自己竟然真的如此倒霉,竟然将来路也记错了不成?正自彷徨之间,身边的一个小巷子里竟然有一个人影踉跄着走了出来,那人浑身是血,每走一步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一般,从那巷子里走出来不过十几米远,竟然是足足走了有两分多钟。
作为一个小山村里走出来的姑娘,虽然自己刚刚才被人骗,差点身陷狼窝,内心的那一份淳朴却还是让她向着这个人走了过去。
老天作证,哪怕是现在已经是掌舵巨亿企业的王芳,也是非常感激自己当时的淳朴以及那一场让自己改变想法的焰火,因为当她走近这人之时,才发现这人便是刚刚救了自己的刚哥。
“刚哥!”王芳惊呼一声,向着那人冲了过去。她扶住了刚哥的身体,不自觉的竟然是流下泪来,猜也不用猜,他身上的这些伤,肯定与自己有关。
“是……是你?”刚哥乍听有人叫自己,朦脓的视野中竟然出现了刚刚才分别不到一个钟头的女孩的脸,饶是他从不信命,却也不得不感叹一声造化弄人。为什么不是造化弄人呢?自己刚刚才因为这个女孩,被一群人围住修理了一顿,虽然那个叫狼爷的家伙也没捡着便宜,估计现在比自己更惨,但自己毕竟是吃了大亏,现在又再次遇见这个女孩,难道真的是命运的安排?
狗屁的命运。刚哥脸上浮现了一丝自嘲的微笑,想起了很久以前一个战友对自己的说过的话——“不信命,但往往一语成谶”。
一语成谶吗?看着眼前这个女孩焦急的面容,刚哥摇了摇头,强忍住自己浑身上下传来的疼痛,微微笑道:“你怎么没有去旅馆休息……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子很危险的。”
“刚哥,你……”王芳加重了扶在刚哥手臂上的力气,眼泪却早已经打湿了自己脖子上的围巾。
“我没事。”刚哥故作轻松道:“难不成那六十块钱还不够你住旅馆么?也罢,你今晚便到我那里去凑合一晚上吧。”他一边说,一边挣脱了王芳扶住自己的手臂,却冷不防王芳又是一把抓住了自己,将整个身子都钻到了他的手臂底下,用她那瘦弱的身子,撑起了自己庞大的身躯。
“走吧。”王芳感受到自己后背传来的压力,咬了咬牙,眼泪竟然奇迹般的止住了。
寒风中,昏黄的路灯下,一个庞大的身躯揽着一个瘦弱的身躯,如同一对情侣,蹒跚着走在街头。
这却是王芳最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