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段篮球生活,我深深地怀念着。我想,朋友们也应当如此吧。
一晃过去了许多时光,仿佛清晨带珠露的嫩荷转瞬即逝,夕阳西下时分的垂叶缩花。我还常爱看球赛:NBA精彩,CBA也不坏,手却很久不曾抚摸过皮球。老家墙上挂着的毕业时队友们相送的牛皮球,早已被弟弟玩得破了外皮。其狼狈之相,一如我与朋友们疯练球时的那只篮球。至今,我依旧对往日的篮球、读书生活以及一起度过那段时光的朋友们怀着深深的眷念。
结识篮球其实是小学时的事,而真正对其产生痴迷则是在入读高中结识了几位趣味相投的朋友之后。他们与我同生活在一个县城,却于人生的前16年从未谋面,更勿论相交相知以及此后的组织球队打比赛了。高中头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朋友们的热情和坦诚。坐在陌生的教室里,我们却似熟识已久的老友聊了许多,这些话题中,即包括了篮球。篮球,成了让我们彼此打开心扉、推心置腹的情感爆发点,话闸因此而开,如水流滔滔顺势而下。那时的少年,心灵依旧稚嫩,并不曾对陌生立过什么防线。短暂的羞涩因共同的兴趣而涣然冰释,离家产生的孤独感也因找到了新的伙伴而瞬时消解。
此后的生活变得顺理威章,也显得平淡多了。我们这八个好友组成一个班级篮球队,而班级中尚有些男生喜欢这项活动,于是,凑在一块儿,完全可组成两队对练。因此,大家时常约在一个课少的下午,于篮球场练球,切磋球艺,以提高水平与默契度。这样的日子过得劳累却富有激情,青春的光阴就这般度过。夏日午后的骄阳如火,气温如蒸,流淌的汗水涔涔直下,吧嗒吧嗒地掉在地上。而球服也湿个尽透,一场球赛下来,一桶水也喝得精光;秋气高爽,阳光和煦,微风阵阵吹过,实是运动的佳节。球场上的我们,便如同水中嬉戏的鱼,仿佛空中纵情的鹰,尽可以打个酣畅淋漓,玩得兴味十足;江南的冬日,寒冷是主题,它使平常的外出也得夹衣缩脖。而年轻的我们,却硬是褪去厚厚的外套、毛衣,穿着单薄的短褂短裤上球场,起初瑟瑟直抖,如风中战栗的芦苇,在拼抢了十几个来回后,身子开始发热,动作也活跃自如了;故乡的春日常常是淫雨霏霏,连绵不断。“春无三日晴”是人世皆知的俗语,而事实也确实如此:我的日记本上在春季的某个月份里不逾三日是无雨的,篮球只好被闲置在教室后垃圾房的壁篓内,静静地等待着春雨的远去。
一年的苦练带来了球队质的飞跃。队友们的个人技术、互相之间的默契感都大为提高了。我也成了一个在队友眼中合格的组织后卫,良好的球技与组织才能赢得了队友们的称赞,自己也因此被选为班队的队长;戴上签着所有队员名字的袖标的那一刻,我兴奋至极,而对这支球队的爱恋与对朋友们的感激之情也与日俱深。成为队长后,我开始与队友们商量:是该为在下一年十月举行的校篮球赛而准备了。自此我们便常邀请高年级的班队打友谊赛,不断地比试球艺。一场场的胜利或失败后,整支球队的抢断、篮板、得分等都开始稳定下来。我自己这个组织后卫的眼光在操练中变得日渐开阔,无论是为队友们传球,还是个人上篮,都达到一定火候了。整支队伍在经真刀真枪的磨合后,相互之间的配合也可说是心有灵犀了,每场比赛总是会出现让观看者大为叫好的传球、助攻。但不管球技练得如何纯熟,我们都遵守着这样一个原则:不打花里胡哨的球,注重简洁实用,讲究短平快。与我们一届的校队,那些年轻的队员们,都倾向于耍弄技艺而忽视得分,使得校队在大大小小比赛中胜少负多,其声誉亦远逊于先前的几届号称“常胜军”的校队了。因为这个原则的要求,我们的每一个动作都力求简约,那迅雷般的上篮,疾风般的穿插,蝴蝶般的闪转腾挪,将实用技术演绎得淋漓尽致。比赛时,场边的喝彩声不断。
真正用兵的时候到了,温暖而阳光充沛的十月似是一个预言,告诉着人们收获季节的到来。尽管我们早已被视为同年级的老大,但临赛时的那份紧张与压力并不少于其他班队。十六个班队被分成四组,每组四队,轮流比赛,依最后成绩取头两名。初赛出线是不成问题的,但赛程的安排却是明显地不合理。我们的三场比赛连着来,一天接一天,这对体力实在是个考验。头场我们以56比40轻松拿了下来,第二场也还尚可应付,真正吃力的是第三场比赛。一二节过后,大家似乎全没了力气,中场休息时,直叫累,短暂的休息也不济事。第三节我们打得毫无章法,对方的快攻频频得手,而我们组织的几次进攻总被对手中途拦劫,补防又不及时,使对手竟打了个12比0的高潮,中场休息时尚领先16分的优势转眼间就只剩下了两分之差。第三节完后,利用休息时间,我们商定了这样一个应对原则:对方进攻,我们贴身防守;我们拿球,慢打稳攻。第四节时,这个准则奏了效,对手企图旧技重演,由于我们的严密防守,屡不能投进。而我们则不徐不急,反复捣球,迫使对手来回奔跑,一有空隙,立马建功。几个轮回下来,对方便乱了阵脚,眼见好不容易追上的比分又拉大了,因急而打得愈加不顺手,士气全无。就这样,我们完胜对手20分,以全胜战绩进入八分之一赛。此后的赛程安排也不再那么让体力吃不消,我们稳打稳扎,也稳操着最后的胜券,当完成了最后的一场比赛后,心情反而相当地平静了。或许,一年来的训练取得如此结果并不让我们有多欢喜,趣味只在不断的运动中,并不在乎是否得什么奖。冠军的两百多块的奖金被我们做了两用,拿一百元上小饭馆撮了一顿,剩下的做了班费。当然,令我也令队友们高兴的是,我成为整个篮球比赛的最佳球员。
后来的事就很显得平常了,我们尽管为班级赢得了荣誉,但因为打篮球而将功课落下了许多,老班对此没少教育我们。而家长的篮球无用论也时常灌进我们的耳朵,加之既已获得了校内的最高荣耀,朋友们在一起打球的热情也减了许多,都渐渐自觉将心思移到课本上了。球还打,可再也不曾为之痴迷疯玩了,这样的生活直到毕业。如今,我与那帮朋友们,已是各有了备的方向,也因为忙,彼此再也不曾相聚来兴致昂扬地打场球了。
对那段篮球生活,我深深地怀念着。我想,朋友们也应当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