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内心一震,这小女子的口气不小,忽地冷漠的心里来了一丝兴趣,他倒是要看看这个小丫头能做出什么事让他心甘情愿地收了她为徒弟!
于是,他被她带回了城里,安排到了一家青楼里住着养伤。用她的话来说就是青楼虽是鱼龙混杂之地,是最危险却又是最安全的地方,不用担心他的仇家会找上门来。
他觉得这话说得没错,没料着小小年纪竟有如此见地!而更令他吃惊的是,原以为她也是青楼老鸨的女子的她实际里是当朝丞相的二千金!
他想不明白,她好好的一个千金,怎么称青楼里的老鸨为姨?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把青楼当成她的家,几乎每天都会跑到青楼里跟青楼里的姑娘玩耍。
虽然好奇,但也没有多问。冷漠已经是他的一种习惯,别人的事他不会去理会,家破人亡、杀人无数的他早已经把热忱与软心抛弃。可是自打认识她后,他的心开始在变化着,虽然习惯于冷漠,但他冷眼看着她每日到青楼后那种毫无肆忌的笑闹,仿佛在她身上藏着数不尽的热忱,她就像是个会发光的小太阳,绕在她身边的只是阳光与欢笑。只是,在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她的笑她的光芒只是在醉春宛里才展现出来,只要出了醉春宛,她立即变成了一个冷漠的人,有着与她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思量与行为,另人着磨不透。
经过一个叫如玉的风尘女子透露,才知道她有着悲悯的身世及她虽为丞相府的二千金却不受宠被嫌弃的事实。与他相比,他是幸运的,他是失去亲的人的痛苦,但他至少比她强的是,他的父母临死前还保了他一命,而她,却是生生地被人冷落,她自小无人疼无人爱,却依旧过得精彩!
所以,他是汗颜的,他竟不如一个小丫头的心态,用她的话来说,生命可贵,一生就这么一次,如果就那样轻易放弃了,先不说对不起父母,单单就对不起你自己了。
在醉春宛的半年里,她也说到做到收服了他,成了他的徒弟。她的做法很简单,说来也不可思议,她竟与他打赌说用一根手指头打败他,他当然不信,于是他们来了一场比赛,而比赛的结局不言而喻,他输了,也输得心悦诚服,她不是用武力而是用头脑打败了他!
多年以后,他还记得当年的她在赢了他时,挑着眉似笑非笑地说:“我庄书兰向来不做没把握的事,不出手则矣,出手就要看到令我满意的效果!浪费体力和脑力的事我不去做,既然我提出了,自然是要得到的!所以,你就认命地收了我这个徒弟吧!”
那时,她脸上洋溢的自信风彩举手投足间的淡定从容让他这一世也忘不了!
自收她为徒后,他出使任务时,不论什么时候,只要完成了任务,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回去见她一眼,因为他不自知他什么时候把她放到了心底,也许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时,也许是在她扬起灿烂的笑容时,也许是在她傲视天下之时!
他看着她一天天地长大、长高,长得越来越漂亮,越发地让人移不开眼,也越发地想把她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可他的身份,给不了她所要的安稳,因为她一点也不掩饰地告诉他,她不喜欢江湖中人的打打杀杀,也讨厌官场上人的假面,她的要求不高,只求安安稳稳平平凡凡地过一辈子就好。
于是,为了她,他开始特意退出了杀手组织,藏回了京城,改名换姓买房置产,希望能给她想要的安定;可事实难料,她的世界也在变化着,她考取了功名,她入朝为官,她离开了庄府,同时她也在走向另一个男人!
他一直不明白,为何她要嫁给那个男人,他们相识不过数月,而他与她却是相处数年啊!她是个防心极重的人,她不会这样轻易地喜欢上一个人的!而他也不相信,她对他没有过感情,当她还是个小丫头时,就算她表面上沉着老道,但她的眸子也露出过她的小小女儿心态,只是随着她年龄的增长,她的眸里再也没有出现过他的影子……
她出嫁后,他也离开了京城,他重新回到了嗜血的生活里,重新接手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与毒煞争一条人命。可是那毒煞太过狡猾,他花了一年的时间也没有完成任务,甚至他还不知道毒煞长什么样子——说来也是一种讽刺,他贵为杀手多年,在杀手界也是小有名气,却从未见过那位毒煞是何人,而江湖里几乎无人知晓毒煞长什么样子,传言见过她的人都会成为死人。
一年后,任务未能完成,他的心也倦了,想回京去看看她过得是否还好,于是,他回去了,也瞧见了另他对她死心的一幕。
“兰儿,累不累?咱们要不要回家去了?这荷花灯会也没什么好瞧的,你现在肚子这么大,这里的人又那么多,万一挤着你跟孩子了,我可是会心疼的!”司徒明锐一手扶着庄书兰的腰,一手护在她的肚子前,边注意着旁边人群的流动方面边说着。
是的,他的妻子已经有九个月的身孕,平日里不喜欢出门散步,可三日前听说今晚有灯会,就要求着今日要出来逛逛,拗不过她,只好带了她来,却足足让他的心眼提到了嗓子门了。
“再看一会儿啦!”庄书兰乐得将身体的重量转到司徒明锐的身上,半倚半靠着他,极目跳望着那些人们把荷花灯放入护城河中,一朵朵荷花灯在水面上漂浮着在夜幕下真的很有诗意。
“如果兰儿喜欢,我们回家后在家里的池塘里放,还不用跟这么多人挤啊!”司徒明锐的心思全全在庄书兰的身上,一点也不关注那边的风景如何。
“不要!就是要人多才有情趣!”庄书兰想也没想地拒绝,踮起脚尖,目光在人群里乱瞟着,欣赏这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