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斯达确诊是在他住院后的第四天。
因为他住院的时候是星期五,周末医院检查不了,只能排到星期一。
我的心也跟着波澜起伏了好几天,最可怕的不是执行死刑,而是在上刑场之前的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的可能性,我觉得万一是什么不可逆转的病的话,我一定先拉着他去结婚,先得到再说。
有时候还挺佩服我这个关注点,永远能跑偏。
自从他身边之后,我每天早上醒来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问他今天还疼不疼。无论睡得多晚都要告诉他我睡了,出去哪里要去干什么包括几点回家都要告诉他,有时候也会拍好看的夕阳给他看。
只是他的疼痛一点缓解都没有,我真希望我能代替他嗓子疼一会,毕竟我这个人对疼痛的敏感度实在太微弱了。
这时候距离我们在一起一百天,只剩了不到四天。
我们错过了情人节,看来也要错过一百天了。不过没有关系,毕竟是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如果我们要在一起一辈子,那么错过了就错过了,还会有很多个一百天,但要是我们不能在一起一辈子,那这些日子就更没有必要去在意了。
在他住院的第三天下午,我和我同桌找了好久的花店。说来很奇怪,我们每去一家花店都是关门的,店主都不在店里,真是买个花都要经历波折。
因为之前答应他不会去医院,现在他又在生病,我不想他不开心。所以我去医院的时候都是鬼鬼祟祟的,进了大门之后就一直像个贼一样左看右看。我没仔细看他发的消息,把三号病房看成了三楼,然后和我同桌在三楼跑了两个来回都没找到病房。
最后还是我同桌在电梯间看到病房在十四楼,我拿出手机一看,果然,他只说了是在三号病房,并没有说在几楼。
医院的电梯人多的不能想象,我们站在那等了好久都没等到。最后我们狠下心来,决定徒步爬上去。
不得不说我的肺活量还是不错的,抱着一束花爬了十四层楼也没怎么喘气。就是心虚的不行,一路上鬼鬼祟祟的像来偷东西的。走两步就四处看看,有个走廊柱子什么的,就在后面缩着。
等我们偷渡到他的病房附近的时候,我已经满身都是汗了,我让我同桌去前面打探消息,我自己则缩在热水房的角落里,还要小心地捧着花。我真是服了我自己,怎么能那么猥琐呢,就感觉像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最开始我的计划是,让他们病房的人帮忙带进去,可是他妈在旁边,我们也不好行动。一筹莫展之际还是护士看我们总在走廊探头探脑的,帮我们把花拿进去了。
送他花好像是我唯一能为他做的事。
我要感谢姜斯达,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又添上了男友重病住院,我去医院送花的一笔。
之前总觉得我的生活很戏剧,现在更是彻底成了韩剧女主角。
晚上我回去之后他告诉我他明天要做穿刺。然后他告诉我他有点慌,他很少在面前流露脆弱,所以现在他说害怕,我就更慌了。
他住院之后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不要害怕我在呢。其实我心里比他还害怕,我这些话与其说是在安慰他,倒不如说是在给自己给予心理暗示。
姜斯达不在,我每次出门,或者是从外面回来,都会感到不能释怀的悲伤。那天对他发脾气,没有陪他去医院,他在的时候玩手机没有陪他,这些事造成的愧疚感都压得我喘不过来气。
我能对他更好,能对他更温柔,我知道耿耿于怀于过去不是好事,但是要是我们都能像自己想象中一样去生活,还哪里会有烦恼呢。
早几年的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杨坤的空城了,那时候喜欢这首歌无非就是喜欢杨坤的唱腔,觉得杨坤这首歌给我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和别的歌都不一样。只是如今成了歌中人,才发觉这首歌最好的不是曲调,而是歌词。
这城市那么空,没有你的空洞,连呼吸带出的风,响得震耳欲聋。我站在黑夜中,心已经跳不动,alone,再爱也没有用。
初识不知曲中意,再闻已是曲中人。
可能是之前每天都和姜斯达在一起,如今分开几天我倒是很不习惯。如果说现在是因为上学而分开,我或许不会这么焦虑,只是现在他的病情一天天的严重,一点好转的迹象都没有。我已经不觉得这是他的磨难,反倒是我的,磨练我遇事就是想要逃避的性格。
我承认开始的时候我会想,为什么我要认识他,和他在一起,要是我们是普通朋友,现在我也就不会这么痛苦。但是转念一想,要是让我就此和姜斯达从没遇见,从不认识。我反而会觉得更加痛苦。
可能遇见姜斯达我会经历很多原本不会有的波折,会难过会担心。但若是不遇见他,我的人生只会更无趣。
与姜斯达相遇就是我命中的注定。
姜斯达的诊断是在两天之后,比较值得高兴地事就是他的病不是白血病也不是淋巴瘤,是EB病毒。
他告诉我因为找不出病原体只能选择做手术,取出一部分的淋巴结做活检。他还告诉我他最近总是在抽血,他感觉抽血都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我除了体检的时候抽过血,其实就没有怎么去过医院。为数不多的几次去医院,还是去医院里看病人。
我突然就很想去体验一下抽血的感觉,然后我就拉着我同桌去献血了。
让我意外的事献血的人还是挺多的,领过表之后我就排队等着了。
扎针的时候护士让我转头别看,可我还是忍不住回头瞄了一眼,那个针头真的很粗,我之前见过的那些针头跟这个比起来真的是小巫见大巫。
意外的是我没什么感觉,护士说我的血比较粘稠可能会疼,可是我等了好久都没有感觉,包括后面拔针的时候我都没什么感觉。
我想可能姜斯达会比我疼很多吧,我的痛觉不是很敏感,再说他抽血的感觉和我这个大相径庭。
很奇妙的感觉,你看着自己血液顺着橡胶管流出去,慢慢的装满袋子。和我印象中的鲜红很不一样,是有些泛着砖红色的。
我这个人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砖红色。故宫的颜色。
我不知道我的这些血能不能帮到谁,如果有谁需要血,而我的这些血正好能帮到他就是再好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