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朝。”身后有人唤她,她不用想,也知道来人是谁,这般唤她的,也就只有一个人。
顾朝朝回眸,果真是秦遇。
“秦先生,好巧啊。”顾朝朝心里在想:这么久不见,他竟然还记得她。
秦遇打开车门下车,掐灭了手中的香烟,细长的手指解开西装的纽扣,把外套脱了下来,直接披在朝朝的身上,“怎么一个人?”
也是这一瞬间,浓浓的烟草味扑鼻而来,顾朝朝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眼里几乎没什么笑意,这大夏天的,他把外套给她,无异于多此一举,可她又不好意思拒绝,“嗯,随便走走。”
秦遇轻声说:“我送你回家。”果然是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
“秦先生,你和我好像还没有熟悉到这种地步吧?恐怕先生此举有些不妥,你觉得呢?”顾朝朝用手摩挲着西装的边角,嘴角依旧是带着笑的。
上次一别,秦遇一直在暗中调查顾朝朝的身份,他想了很久,纵使这世间有很多长相相似的人,可身世相似,名字相似,就连发呆时候的小动作也几乎一模一样的两个人,真的存在吗?
就算真的存在,可这一切未免也太巧了些。
多年前,他曾受命潜入清河,就此与顾朝朝结下了一段此生难舍的师生缘。
他在与女孩相处的过程中,渐渐被她的毅力与坚韧所吸引。女孩虽然性子傲了一些,可她眼睛里的善意却是骗不了人的,她只是习惯用孤傲来掩盖自己那颗千疮百孔的心。
顾朝朝曾经与他说过有关于她的家世,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她所有的悲伤都被埋在了心底:阿遇哥哥,我的父亲母亲生我却不养我,我虽然心痛,可我并不会就此绝望,我只会让他们后悔,后悔他们当初所做的决定。也许······我说的是也许,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可这一切凭什么要我这个女儿独自承受?太不公平了。其实,我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双胞胎妹妹,我和妹妹几乎长得一模一样,可我并不喜欢她,她也看不惯我,可你知道吗?总有一天,我会站在最高的地方,而他们,只能抬头看我。
那时候,听她一字一句的讲述着,秦遇的心是疼的。
可此刻,面对着眼前这个不记得他的她,他的心依旧是疼的。
“是我唐突了,还请见谅。”
顾朝朝将肩上的衣服脱下来,稍稍整理了一下,还给秦遇,她看着他的眸子说道:“谢谢秦先生的好意,不过你也看到了,此刻的我并不需要。”
人人都说美人的话最是好听,可偏偏忘了美人也最是毒舌。
顾朝朝看着秦遇的车消失在人海,心中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感觉,只是她无暇顾及,赶紧上了已经行驶至她身边的最后一班公交车。
公交车上,因为已经过了下班的高峰期,所以乘客不多,顾朝朝扭头看着窗外的夜景,耳边依旧回旋着刚刚秦遇离开前说的话,“小朝,你一定要记起我。”
他说话时,眼睛里仿佛有泪光,顾朝朝有些犹豫,也许是真的,她把他忘了。
可遗忘,真的这么简单吗?那为何她想忘的,却怎么样也忘不掉呢?更何况有哪个人会说不记得就不记得?
依他所言,他们曾在清河相遇,甚至相交,就足以说明他的话多半不假,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真是如此,她怎么可能会不记得?
这一切根本就说不通。
顾朝朝是最后一个下车的,她看着前方通往梨园的路,随即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高跟鞋,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偏要住在这连公交车也不去的郊区。
她此刻真希望林暮辞突然出现在路边,然后把她带回家。顾朝朝慢吞吞的走着,用手使劲的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似是在警告自己,不该想的就别想。
最近,星语国际因为这位空降总裁的缘故,名声大噪,有不少的其他公司的艺人纷纷跳槽,林暮辞做事向来喜欢亲力亲为,所以他不仅要处理公司老员工滞留的问题,还要与好几家国际知名广告商联系之后业务,几乎是忙得不可开交,有时候一忙,便是一整夜。
今晚他应邀参加了一场订婚宴,原本是不想去的,奈何老太太安排,说是让他忙里偷个闲,借此机会好好放松一下,顺便增进一下夫妻之间的感情。
只是顺便吗?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啊!
林暮辞想,这种宴会,以顾朝朝的性子不一定会去,若真的要去也绝对不可能是跟他一起。
更何况,他的小妻子,今天有别的事要做,他还是不便打扰的好。
顾朝朝的脚踝处被鞋子磨破了一层皮,她干脆将鞋子脱下提在手里,赤着脚往前走,夏日的地面暖暖的,踩上去暖意直达心底,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硬,还有些咯脚。
林暮辞透过车窗看着车前的女子,她右手提着鞋子,左手拿着包,单脚在路面上蹦来蹦去,月光洒在路面上,仿佛踩在她脚下的是一条银白色的小溪,溪面上有一个少女在水中忘我的嬉戏。
相比于林暮辞的淡然,驾驶座上的唐书的神情就略显诧异,如果不是此刻林先生在,他早就拿出手机记录下这诡异的一幕了。
的确,是有些诡异,不过,这个世界上,本来就存在很多很多无法解释的事情。
比如,顾朝朝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沉默寡言?天真烂漫?稚气未脱?
或者说,这些都不足以形容她。
唐书透过后视镜看着林先生,他开口:“主上,跟着还是?”
“你说呢?”
顾朝朝没有想到,林暮辞还真的出现了。
唐书下车,为她打开后车门,顾朝朝往车内看了一眼,暖黄的灯光里,坐着一个背脊挺拔的男人,他细长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地敲打着,唉,他永远都是这样一副寡言冷语的姿态。
顾朝朝猜测,也许就是因为习惯了这种状态,所以才会对他偶尔的温柔产生了别的想法。
朝朝上了车。
车内很安静,还是那股熟悉的梨花香。
林暮辞明知故问:“去哪了?怎么不叫乔语跟着?”
顾朝朝言简意赅,“不想麻烦她。”
林暮辞看了一眼她的脚踝,声音冷冷的,“不想麻烦她,那你就想麻烦医生不成?”这话,似是在责怪。
顾朝朝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后跟,她刚想说,其实也不严重,自己擦点药就好了,可下一秒林暮辞已经将面前的笔记本合上,移到了她的身边,两人挨得很近。
“把脚抬上来。”他命令道。
“这······恐不太合适。”顾朝朝颇为客气,还有就是她真的不喜欢别人碰她的脚。
应该很多女孩都不喜欢别人碰自己的脚吧!
哪知,林暮辞直接弯腰一把将她的脚踝握在手里,他的手有点凉,顾朝朝想要挣脱,只是她又不敢动手,无奈任由他握着。
“别乱动。”林暮辞声音有些严厉地提醒她,然后从医药箱里取出一包棉签和一瓶医用酒精,还有一盒创可贴。
他先是用棉棒蘸取了少量的医用酒精,在她的伤口处轻轻擦拭,他的动作很轻,很温柔。
“疼吗?”适才,他问。
顾朝朝在想别的事,胡乱应道:“不疼。”
看她心不在焉,林暮辞捏了一下她的脚趾,问:“在想什么?”
顾朝朝被他捏的有点痒,可她又不敢动,一条腿就那么一直僵着,“哦,没什么。”
“放松。”
“哦。”
“另一只。”林暮辞轻轻的将创可贴贴在伤口处,然后慢慢的将她的脚放下,顾朝朝自然而然地将另一只脚抬起,搭在他的膝盖处,其实有那么一刻,唐书透过后视镜似乎看到了世间所有普通夫妻最最最温暖的日常。
林暮辞这样的人,生来便享尽荣华,在他的世界里,最不缺的便是金钱、名利,还有女人,可有时候什么都不缺才最可悲。
因为不缺,会少了一份真。
“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林暮辞瞥了一眼放在顾朝朝脚边的高跟鞋,仿佛话里有话。
顾朝朝佯装不懂,嘴上说道:“哪有女人不爱穿高跟鞋的?”
林暮辞笑,“你即是喜欢,我也不好多管闲事。”
“不过,我的脚似乎不太喜欢。”
夫妻俩人,皆是话里有话。
原本只是半个小时多的路程,顾朝朝感觉车开了好久,回到梨园之后,她准备穿鞋下车,但被林暮辞制止了,这一次他亲自抱着顾朝朝回了房间。
自新婚以来,他们之间亲昵的行为实在是屈指可数,除了几次牵手,再无其他。
顾朝朝被他抱着,动作略显局促,她实在不知道那两双手该往哪放,最后将双手紧握放在小腹上,两个人的身体紧紧的挨在一起,她好像能够听见他的心跳声,沉稳有力。
还有她的,明显比之前快了些。
尴尬吗?确实挺尴尬的。
林暮辞将她放在床上,然后起身俯视着她,“早点休息。”
顾朝朝躺在床上,点了点头。
今夜,自是有神明眷顾,朝朝睡的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