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里把心智狭隘、智力平庸而没有精神思想需求的人称作“菲利斯人”。仔细想想,身边太多此类的人。他们不能感受到任何精神的快乐,不懂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淡,不知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脱俗,他们的生活不会因为任何获取知识、探索真知、追求真理而感到热切真实,或者他们所渴望的是在市中心高层豪华套房里有自己的名字,各种社交媒体上自己能频频露面。“菲利斯人”对充满生机盎然的自然没有向往,他们只会想方设法的将其改造成富人区的高尔夫球场、生活闲暇区。
对他们来说,唯一真正的快乐就是感官上带来的快乐,一件崭新且标价彰显其身份的服装,一辆价格不菲体现身份的座驾,这一切外在存在的财富,才是他们津津乐道的快乐。在这些人看来,高级红酒和满汉全席是生活的最高品质,他们人生的主要目的就是活得所有能使身体上舒适安逸的东西。甚至试图将身边的人同化成一类人,而在他们眼里,鲁迅是异类,托尔斯泰是怪胎,因为他们放弃了原本奢华安逸满布身边的生活,投身那在当时看起来仅仅跟寒酸挂钩的行当。
“菲利斯人”他们个性张扬,呆滞麻木,对待毫无利益的事件,他们怀着能不沾边就不上前的态度,冷眼旁观。但凡能提高身价,沽名钓誉的事情,他们一次也不会缺席。
当然,“菲利斯人”都还惯有一项令人作呕的特性,那似乎与生俱来的高人一等,以及无比自豪的虚荣心,让他们觉得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优生派,在财富、地位、权力、影响力都该占有一席之地,从而获得别人的崇拜感,以及敬仰之意;或者,成为时代标榜,成为纽约时代周刊封面人物,引人追捧模仿,依赖于别人身上反射的光辉来照耀自己,这与孔子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实在相悖甚远。
更糟糕的是对“菲利斯人”的崇拜与模仿,历朝历代都有增无减,现代偶像越来越年轻化的诞生,就是最好的例子。你可以说我以偏概全,新生代的偶像也是千锤百炼过来的,但是我想说的是,他们相较于老戏骨那一辈用一步步脚踏实地过来的,远远胜过一张网红脸,一个较好的身家背景。但尽管如此,人们还是面朝“菲利斯人”,日烧三支香,崇拜至极,无不向往着某天自己成为那样的人,然后享受上舞会、看戏、打牌、赌马、饮酒等等行为,体验所谓的最高品质的生活。
“菲利斯人”的巨大痛苦用叔本华的原话来说:“他们是没有精神需求的人,他们无法从理想的世界中得到快乐。”人与人生来不同的是个性,同化了的是喜好,当某天所有人都追求“菲利斯人”般那样的品质生活,山涧溪水再清澈甘甜,树林花开再枝茂叶茂,也将不过抵不过一铲子,铺成入场费昂贵体现身价的各种场馆。
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