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时节,银装素裹,景云别墅。
“陈嫂,阿昀回来了吗?”
女人的声音有些空灵,她覆上腹部,眉宇间透露着一丝温软之色,看向正在厨房忙的陈嫂发问。
陈嫂见她下楼了,用手擦了擦围裙,忙走过去,“夫人,先生还没回来,他说今晚有应酬,让你吃着,不用管他。”
沈景姝蹙了蹙好看的眉头,轻轻点头,“那...算了,我们吃吧。”
“夫人如果想先生了,就给他打电话吧,他不会没有这个时间的。”
女人摇摇头,“没关系,他忙便是。”
陈嫂似叹了一口气,让她去沙发上坐着,饭好了就叫她。
沈景姝,沈氏集团独生女,含着金钥匙出生,从小到大都特别听话,成绩优异,长相出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以说沈家是在培养继承人那样,对她严苛以待。
学生时代,就有高岭之花的外号,特别高冷,身姿清冷,长相高级,唯独一双眼睛,如狐狸般,诱人瞩目,美眸潋滟得像要把人吸进去似的。
身材高挑,双腿修长,黑发笔直,几乎是完美女神的代表,上流社会,名媛望族中的一股清流。
整个海城的人都以为她前途无量,不管是嫁人还是继承家族企业,都是让人羡慕的存在,却没想到,她因为一个男人,毁了所有。
毁了就毁了,偏偏还来个捡漏的,把她推上了风口浪尖。
而这个捡漏的,就是她现在的丈夫,傅靳昀。
吃过晚饭后,沈景姝一如往常的洗漱护肤,然后看书,喝杯纯牛奶助眠。
晚上九点,她毫无睡意,开了一盏床头灯,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天花板的吊灯,神游物外。
后腰的伤,一到下雨天,就疼痛难耐,今夜,也不例外。
一声低吟从女人口中溢出,她倒吸了一口凉气,突然回忆到,十八岁那年的夏天,她为陆谦寻,挡刀那年。
年轻时候的陆谦寻,孤傲又高冷,免不了被那些混混看不惯,想暗里收拾他,哪怕他是陆家的二少爷,也不能让那些人免除想教训他的心思。
他们是青梅竹马,曾经指腹为婚,她亦认定了这个未来的丈夫,一腔热血和孤勇,都用在了他身上。
那是一个暑假,一群女孩带着公认的乖乖女沈景姝来到KTV,庆祝她们即将毕业,本来她都拒绝了,后来压不住软磨硬泡,还是跟着去了。
没想到,陆谦寻也在,他一向我行我素,对她不理不睬,只短短的打了个招呼,就背道而行。
后来,玩游戏,大冒险,她输了,要随便挑一个包厢敬酒,唱一首歌,然后顺利出来。
她皱着好看的眉,愿赌服输,慢吞吞的起身,端了一杯啤酒,挑了一个包厢,走了进去。
没想到竟然是陆谦寻他们,几个大男孩见她如受惊的小鹿般出现在这里,也是不可思议,吹起了口哨,“喂,沈大女神,怎么私底下玩这么开,到处敬酒啊!”
沈景姝没有反驳,有些踌躇,将求助的目光放到了陆谦寻身上,没想到,他自始至终就没看她一眼。
朱唇都被咬得泛红,在灯光的闪耀下,更加迷人,那个时候,他们都想把这朵高岭之花拉下神坛,想看看她堕落的模样,肯定会更加让人血脉喷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