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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魔斧修罗

“吃完饭喽!”妹妹又一次没敲门就冲进我屋里,然后看见我只穿一个裤头大汗淋漓的样子。

我赶紧用手捂住那块鼓鼓囊囊的部分,瞪了她一眼。

“切!我又不是第一次看!”妹妹投给我一个不屑的眼神,转身架着双拐去了厨房。

“我!”话被我咽了回去,看着妹妹的背影,我不停的提醒自己,她已经是大姑娘了,不能再之前那样,说骂一顿就骂一顿。

她俩去厨房,我钻进了水房。

我又尝试了一次三个小时在线,好在身上的红点不仅没多,反而消失了不少,这让我放下心来。这次真的不怪我,上线我先和青青杠了一会,然后又和烟雨黏糊了近一个小时。又和铁匠你来我往的花了半个多小时。所以我真正用来磨斧头的时间也就一个多小时。可这一个多小时,我也没干出啥成果了,那斧头太烂了,带刃的那块还好些,就是磨掉了几层皮,钉钉子的那面就惨了,那可是一个方方正正的铁块,我磨石下去,疏松的就跟土坷垃一般,大块大块的往下掉。我估摸着再磨下去,它恐怕就变成了两头尖的斧头。凉水很快就把体内积蓄的燥热冲刷干净。我甩了甩胳膊,试图赶走那种酸不拉几的微痛。玩了这几天天狼,除了我被那超真实的场面惊骇道,还有就是这种酸痛乏力,和我在义务种树时轮一天铁锹没啥两样。当然,区别还是有的,就是手还算完好,没有烟雨把血泡挑破时的惨不忍睹。

今晚大嫂做的是菠菜汤,配了孙大娘家卖的发面大馒头。我看着大馒头实在是难以下咽,脑袋里马上想起刚上线时往肚子里塞的那几个带着屠夫黑手印的馒头。

“大嫂,钱我都转到咱家的生活费里了,你就不能稍微的改善一下伙食。”我喎了一口汤,上面漂了几个蛋花。

“有钱也不能乱花,我算了一下,正好够你和你妹这一年的学费和一个月的伙食费。”大嫂算的挺快,一边捞出一个荷包蛋放进妹妹的碗里。

“大嫂说得对,哥你不能挣点钱就飘。我刚把刺绣卖了一千块,也没像你上来就要加菜的。”她咬着蛋,里面流出金黄的蛋汤。

“呦,看吧你能的,你那个刺绣绣了有大半年了吧。”我也捞了一把,结果只捞出几块白色的飞边。

“我就下了一个,别捞了。”大嫂制止我蹂躏那个菜碗。

“大嫂你不能总那么偏心,只给妹妹。”我嘟嘟嘴。

“老妹还得养身体,她的腿现在已经有反应了,更得多吃点补补。”大嫂批评道。

“还补,她的腰都要比你粗了,大嫂。”我不服气道。

“哥你说啥呢!”老妹用筷子把我的勺推开。

“我啥时候比大嫂腰粗了。”她嘴巴也翘起来,女孩子对自己的丰满度还是太敏感,大嫂到时没啥反应,是不是因为有了大哥,她对体态就不那么在意了。

“行,行,哥错了还不行,再让我喝两口。”我把勺子放在汤里,捞出几根菠菜。

“要不是这几个月大哥出事,我早就绣完了。上午我去老华联送货,扈姨还夸我手艺越来越好呢。”妹妹一脸骄傲的说道。

“我不是说过不让你一个人去么,那楼梯多难爬,你再摔了。”大嫂听到这句,有点生气了。

“你也是,咋让妹妹自己去呢,你不能跑一趟。”大嫂把矛头转向我。

我冤枉,那时我还在梦周公来着,再说她也没跟我提这事。

“大嫂你别怪哥哥,我不是一个人去的,我把顾老大哥仨给摇来,他们背着我上的楼梯。”妹妹解释道。

“放假了,你还麻烦人家!”大嫂不再朝着我说话,让我缓了缓,赶紧把菠菜塞进嘴里。馒头就算了,吃不下。

“那是他们哥仨放假前跟我说的,有事叫他们。再说这两天他们都来好多次,每次大哥下楼都是他们哥仨推着去的。”妹妹一脸不在乎的说道。

“老妹,你说你从上学到现在,一直是这哥三背着来,是不是他们对你有意思啊。”我挪掖道。

“小峰,你说啥呢,妹妹才多大。”大嫂把我的话堵住。

“小雪一直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了,不像你。就小雪的成绩,去省城读大学一点问题没有。”她叹了口气。

是啊,要是大哥醒着,那是一定不会同意妹妹报考我现在这个不入流的大学。

“他们哥仨呆头呆脑的,是有点小可爱。不过,我还是喜欢坐在我前排的诸葛天明。”妹妹有些花痴的说道。

“大嫂你看,别把她当小孩子了,人家早就有暗恋对象了。”我补了一刀。

“小雪,你看你虽然上了大学。可现在大学生早就满地跑了。你一定要稳住,考个研究生出来。别像你哥,在大学里就是混。”大嫂又举出我这个反面教材。

“大嫂,我真没混。我的底子你也不是不知道,能考上大学就不错了,我都没想要自行车。”我赶紧撇清自己,这点我可以对天发誓,这两年我真的在努力学习追赶学霸,这次期末考试我还拿了三等奖学金。

“这点我作证,哥这两年既没有玩荣耀天下,也没有交女朋友,他们班的同学都管他叫韩和尚。”妹妹接了句,说是助拳,可我怎么听都是嘲讽呢。

“不玩游戏挺好的,不过小峰,女朋友该交得交,大嫂像你这么大都处过好几个了。”大嫂想着想着,抹了下眼泪。

交女朋友,我也想啊。我这五年除了学习就是学习,用高中同桌的话讲就是个闷葫芦,无趣的很,谁能看上我。同桌对我的皮囊还挺满意,说要是我能整天挖苦人的话,说不定会先爱上我的。呵呵,我对她只能呵呵。做了五年的同桌从高中坐到大学,她倒是爱上了很多人,不过那些人没一个爱上她的。我也曾给她提过建议,比如把那副黑框眼睛换的时尚一点,身上再减去几十斤肉,头发再长一点,别总在耳朵上面。别总化妆画的花里胡哨,素颜一点。我说她,她可全给我怼回来。戴黑框眼睛是因为结实,她高度近视,带不了隐形,也不敢做手术怕做瞎了,黑框人家用的是时尚黑,又不是那种老式黑。至于身材嘛,那是一段伤心的往事,她曾染过重病必须用激素治疗。所以她很努力的减肥,也减不出苗条的身材。她对此毫不在意,她说人家是个健康的胖子,肥而不腻,有肉不赘。留长发她也试过,不过有人说她像黑山老妖,她干脆剪掉保持干练的样子。化妆用她的话讲,那就是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胖女人更要对自己好一点。当然,一直以来就有人劝我俩组CP,说我一副苦瓜脸配着她的那张肥嘟嘟的笑脸很有夫妻相。

我给大嫂递了张纸巾。大嫂真的老了,不是指她的年龄和脸,而是心态,完全是一副家长作风。大哥比我大十几岁也就算了,大嫂其实比我才大五岁,那真是夫妻同心。

“大嫂,你对我和妹妹要一视同仁,我跟您保证。妹妹一天不交男朋友,我就一天不处女朋友。”我拍着胸脯保证。

“你一个男生怎么跟老妹比,你可不能像你大哥似的,闷葫芦一个。该交女朋友就交,该请客得请,钱大嫂还出得起。”大嫂对这事还是很坚持。

好了,好了,不能再继续这个话题了。真要把大哥大嫂的往事勾起来,大嫂又该抹眼泪了。

“老妹,吃饱没,我要捡桌子了。”我朝小雪递了一个眼神。

“吃饱了,我也得注意。”她捂了捂肚子。

大嫂几个馒头早下肚了,每次吃饭她都是吃的最快的一个,把菜都留给我们俩。

“行,桌子交给你了,趁着天还没黑,我推你大哥下楼晒一会。”大嫂站起来,去大哥床边收拾。

刷碗这活我太熟了,用妹妹的话讲,刷了五年,碗上的饭粒子也刷不净。老妹也跟大嫂一起下去的,老顾家的三胞胎这钟点是固定领她出去疯的。有时我也真是服了这哥仨了,到底看上我妹哪好了,就是喜欢围着她转。

洗完碗,接着磕。我就不信了,那把斧头我还磨不出来它。

蹭蹭蹭,蹭蹭蹭。摩擦,摩擦,这是魔鬼的步伐。是啊,我也是真见着鬼了。自从我把这把斧头上的红锈和烂块都去掉露出里面的黑胎后,废掉了三块磨石,它硬是纹丝未动。一点光亮都没有出来。

我是挥汗如雨,天狼里的汗也来得很真实,顺着我的脸颊往下流,都冲出两道沟来。中间烟雨上线了几分钟,给我带了一块山鼠肉烤的肉干。我是不敢问价的,以现在屠夫的那黑心肠,不得要她十个八个银币的。她卖点药也不容易,我劝她说我包里有大馒头顶够用。她说她看着我干噎馒头心疼,这话让我差点把她误会成大嫂。她俩的话也忒像了,难道她对我的爱是那种姐姐心疼弟弟的爱么,我是不是整茶三声米了。

不过,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我俩的进展也太快了,她开始对我绝对是一种同情。想想看我穿的破衣喽嗖的,一副被彩鹌打的狼狈样。手里握着全是泥巴的十个铜子递给她,就跟个乞丐没啥两样。再想想,她当时的那样根本就不是感动,而是同情吧。然后呢,在碰上时,我正饿的前胸贴肚皮,我当时的确不知道在天狼有体力值的设定,也得吃东西补充才能延长在线时间。我买个馒头往肚里填又被她看到了,她递给我一杯水,我们就这样加了好友,然后就才知道了我们俩是一千亿分之二,当然现在是一千亿分之三了,秋季风跟我也一样。再后来,她看见我磨剑的那个认真劲,都顾不上吃饭,才帮我带了几回吃食,我俩才算是熟了。或许是因为我俩的三围一样,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又在这个冒险家的乐园里不去打野兽攒经验球,有了更多时间相处。我们的心又近了很多,她给我讲着天狼世界的各种设定,让我各种的长知识,总算告别了小白的身份,也可以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天狼人。这可是那些资深玩家们经常用的词,她也用在了我身上。但说实话,我俩之间,她的话多,我说的就少。我除了夸夸她很美,身上有仙气外,也没啥话说。我总不能把天狼外的我暴露给她,一个穷屌丝,家里一个植物人的大哥,一个没过门在超市卖水果的大嫂,一个拄着拐杖,上学还得靠顾家哥仨背着上楼的妹妹。我也问过她,为啥喜欢跟我在一起。我没敢把喜欢用在我身上,怕她说不喜欢我,只是太寂寞。她说她喜欢看我磨剑时的认真劲,心眼不坏,觉得我一定会成为天狼的大英雄。可惜,我这个大英雄干掉了五块磨石,两只手都出血泡了,那斧头还是没开刃。

“轻点,疼!”我轻声对烟雨说道。

“你也是,磨不出来就别磨了。我看着斧头的外形挺漂亮的,不开刃也能劈开木头。”烟雨把针刺进血泡,咕嘟,血涌了出来,滴在磨石上。

“我想让它开刃,然后做你说的天狼里的大英雄,彩鹌你给我站住,咔擦一下,我就把鸡头剁下来。”我打趣道。

“别,你说的也太血腥了,太少儿不宜。”她用手贴在我的唇上。

“那行,我去打猎时,你就在村里等我。等我扛着头羊回来,给你做一只烤全羊吃,给你补补血,看你的脸总是那么白。”我把她的手拨开,然后轻声在她的耳边说道。

她的脸红了,推开我的脑袋。

“谁喜欢你的烤全羊,再说,你会做么!”

“会,当然会。我大哥那是一把手一把手的教过我。”我吹牛道。

我大哥的厨艺了得,小饭店一到饭口都得排号。不过他就是不肯教我,还跟我说必须把书读好,不能跟他一样只能当个厨子。我可不这么想,当个厨子多好,自己不饿,将来大哥结婚,妹妹跟着我也饿不着。大哥听完眼圈就红了,当时差点要揍我。他警告我,一定要把大学读完,妹妹的事情不用我操心。就算他和大嫂结婚,也是他养着妹妹,把我自个赶出去独门独户过。结果呢,跟着大哥五年,他也就只让我刷碗。好在大哥喜欢晚上拉着我和妹妹去伊通河边烧烤,我才跟着学了一手烤羊肉串的手艺。

“你还有大哥,我怎么没见着?”她狐疑的问道。

“我当然有亲哥,不过他不玩游戏。也许哪天他醒过来,我会给他买一套设备。让你尝尝他的手艺。”我唏嘘了一下。

“他那么喜欢睡觉么,恐怕是个胖子吧。那你可得多攒点钱,为胖子订制一套设备挺贵的。”她打趣道。

坏了,差点说漏嘴。估摸她看得出我在天狼里这么省,线下也是个屌丝。没钱给大哥买设备才这么猜的吧。

“时间不早了,你下线吧。”我看了一下在线时间,又快两个小时了。她不能太晚睡觉,否则第二天会没精神的。

“是啊,都这个点了。我先下了,你也注意身体,磨不开刃就别磨了。肉夹馍我给你做好了,一会别忘了吃。”她嘱咐道。

“行嘞,谢谢媳妇!”我又一次秃噜嘴了。

“你,怎么跟那些人一样油嘴滑舌的。玩几天,就认媳妇。你要敢当着别人这么说,我就再也不理你了。”她生气了,脸更红了。

“我错了,下次不这样。”我赶紧捂住嘴巴。

“我走了!”她忽然眼睛湿了,似乎有些不舍。

“走吧,又不是明天见不着。”我挥挥手,让她去安全的地方下线。

“再见,老公!”她突然冒出这句话,然后人也变成了一缕青烟。

老公,她真的在天狼里认我这个老公,怪不得刚才那句话我听着有些别扭呢。当着别人的面喊就不再理我了,感情就我们俩时,是可以说的。

我怅然若失了好几分钟,然后看着手里的斧子。

你啊,你。我就不信磨不出来。

擦,擦,擦,这是魔鬼的步伐。我又磨了几下,咦,开了。斧头上有了一抹亮色,我仔细的观察了一会。的确,是跟黑色完全不同,钢口,它居然是钢口的。

我赶紧又补了几下,完蛋。这几下一点效果都没有,磨石都是石粉的泡沫。

我挠了挠头,不是吧。难道是我的血,是我的血淬在磨石上,增大了磨石的硬度才磨出来的。

太好了,我拿起烟雨留给我的针,把剩下的几个泡都挑破了,血蒙在一层。

擦,擦,擦,滑板鞋在摩擦。

斧尖处又露出一块白来。

原来它是需要用血来焙才行,我脑中忽然跳出了干将莫邪的故事,夫妻俩铸剑是温度不够,一个跟着一个的跳进炉子里给炉火升温,最终铸出了两把绝世宝剑。越王为了纪念夫妻二人,便将这两把绝世神剑用他们夫妇的名字命名。可我也听说过另一个版本的干将莫邪,说的是莫邪本是铸剑宗师欧冶子的女儿。勾践逼着他们给自己铸剑,要逐鹿中原,成为一方霸主。可惜,欧冶子死后,铸剑的配方也失传了,夫妻二人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法铸出一把完美的宝剑。勾践等不及,便派人抓了他们的女儿,并以三个月为限,铸不出宝剑就杀了女儿。可惜,夫妻俩耗尽心血,三个月内反复寻找材料给炉体升温,还是不行。最后勾践将女儿带到铸剑炉前,告诉他俩如果再铸不出来,他就将女儿扔进炉子里。俩人为了保全女儿,干将自己跳进了炉火里。没想到他人一进去后,炉火冒出三丈高,第一炉铁水出来后,一把绝世神兵就出来了。勾践大喜,从监狱里押出了十个囚犯,都扔进炉子里。没想到,炉火在烧了十人后并没有啥反应,铁水铸出的宝剑一砸就折。勾践大怒,这回直接将莫邪扔进了炉子。高炉冒出的火焰比干将跳进去时还高,铁水出来时都仿佛有灵魂在跳动,莫邪剑就此出世。勾践不解,他手底下那个叫文种的大臣进言,说这只有欧冶子血统的人才行。于是勾践又将他们的女儿也扔进了火中,二人的女儿年小,铸出的剑也小,是为鱼肠。三把宝剑铸成后,勾践就将它们分别赐给了三位将军。可没几日,三人就把剑还给勾践,说是它们挂在屋内后,每当夜深人静时,就能听到有人啼哭。勾践只好将三把剑收回放在自己宫中,夜半勾践听到三把剑大震,仿佛一家三口久别重逢时的喜极而泣。勾践吓坏了,于是张榜寻找高人来破解。正巧范蠡云游到此,听闻此事后便揭榜来见越王。勾践将三把剑铸造的过程描述一番,范蠡掐指一算,说这三把乃不详之剑,必须要送给敌人才行。勾践想了想,自他登上王位,一直与吴国龌龊不断,双方大战不下几十场,于是便将三把宝剑送给了吴王。吴王大喜,于是将宝剑送给了三个儿子。后三个儿子争夺王位互相残杀,公子光让专诸用鱼肠将当时的吴王僚刺死,而鱼肠剑下落不明。吴国内讧,勾践趁机大败吴王阖闾。阖闾吐血而死,其子夫差继位。僚之子庆忌寻获干将莫邪,并以此双剑号称他才是天选之子,夫差谋位不正。夫差大惊,这才有伍子胥找到要离刺杀了庆忌,巩固了夫差的王位。夫差得到干将莫邪后非常喜欢,伍子胥则认为这两把剑里的怨气太重,十分不详。于是劝夫差寻找到鱼肠剑,再将三剑还给勾践,以此示弱。勾践对于吴国称臣自是高兴,便把三把剑收了。范蠡苦劝,勾践此时正在志得意满,怎能听从。范蠡只好告辞而去,还预言了三年后勾践必因三剑而亡国。果然,三年后夫差在伍子胥的辅助下国力蒸蒸日上。勾践则是沉溺于酒色之中,不听文种等人的规劝,放松武备。双方于夫椒山大战百日,越国全军覆灭,仅余五千人,这才有了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勾践自此才相信范蠡之言,将三剑再次送给夫差,同时奉上美女财宝,才得让越国留下。夫差被胜利冲昏头脑,加上奸人作祟,排挤伍子胥,还将干将作为战利品送给伍子胥。后伍子胥被逼用干将自刎,其子带着剑和父亲的尸骨投奔齐国。后,勾践灭吴,夫差毁不停伍子胥之言,蒙眼用莫邪自刎而死。勾践将吴国并入越国,再次寻获三剑,开始称霸诸侯。范蠡见勾践又恢复到此前状态,告诉文种此人只可同贫不可共富,弃官而走,成为后世的陶朱公。文种不听,被勾践用鱼肠赐死,还道我当初用你献十策灭吴,只用其三。当初我听了你的话,铸成这三把不详之剑,现在就用它将你赐死吧。勾践为了洗去三剑中的冤气,将其葬在欧冶子的旁边,并在旁边立庙来祭奠三人。楚王灭越,听闻三剑乃绝世宝剑,竟然将其挖出,却只见莫邪。楚王张榜重金寻找剩余二剑,勾践之子带着干将去献剑趁机刺杀。没想到此事乃楚王布局,为的就是斩草除根。勾践之子行刺失败,楚王将其头放在大锅里烹煮,准备赏赐众人。不料,此头干煮不烂。有一位奇士闻之,便告诉楚王他有办法。楚王将头赐给他,他在郊外筑起大锅,将头放入其中。火气后他告诉楚王头已烂,并请楚王观之。楚王不疑,奇士趁机用鱼肠剑割下楚王之头。原来此人是欧冶子的后人,对于楚王掘墓毁庙十分痛恨,便与勾践之子练手设下此计。大仇已报,此人也自刎而死,三头皆在锅中烂在一起,不能分开。人们就把那锅肉分成三份埋葬了,所以通称为“三王墓”。至此,三剑之中的冤气具以解开。后人将三剑埋在一起,又有了晋朝时化龙传说。

难道此斧也是如此,必须用人血灌溉的磨石方能用之开刃。我于是再次割破手腕,将血浇在磨石上,摩擦摩擦。

这回可真成了魔鬼的步伐,我的生命值不断流逝,而斧头的白刃越来越大,回应着月色闪耀出妖冶的蓝光。

我的头越来越胀,脑袋里仿佛有一个长着两只脚魔鬼在不停的催促我,不要停下,不要停下。

终于,斧头成了,它的斧刃露出有着完美的弧线,双头开口,宛如我脑中那只魔鬼的脑袋一般。

我在月光下举起了斧头,全身都是为了磨它割开的伤口,血已流尽,一道道肉翻开露出白惨惨的骨头。跟着人便昏死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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