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41年7月~1944年4月在抗日民主政府南通县金沙区任区长。1942年冬根据县委部署开展冬防、冬耕、冬学“三冬运动”,进行反“清乡”斗争准备。在得悉伪南通县“清乡”特区公署所属七区(金沙)区公所将在金沙敌据点招收政训队员,组织区的政训队时,县委要我区物色适当的对象打进伪区政训队。
李荣当时是商业中学(敌占南通城时,迁到如皋县潮桥继续办学)的学生。家住金沙区金东乡,家庭是当地中等地主。李荣的祖父李茂能对农民剥削比较苛刻。在“二五”减租运动中,金东乡农会积极分子季宗高、纪生方等曾与之进行激烈的说理斗争(当时可能迁住在金沙据点里)。李荣的父母(均是地主)和李荣同住在乡下。李荣的舅父陆文广(地主、知识分子)抗战期间任国民党金沙区分部书记,1939年任国民党政府南通县七区(金沙区)区长。1940年冬,我方接管了国民党南通县政府后,区队枪支被国民党游击队俞福基部缴去。陆担心我方要和他算账而逃走,后经教育争取回家。1942年后为我方金沙区参政员。经反“清乡”动员教育后,陆文广表示决不做汉奸。李荣是爱国青年,也表示愿意为反“清乡”出力。
我和区委书记王余积同志(原苏州地委副书记,现离休在苏州)商量后,报经县委同意,派李荣打入伪区政训队。李荣的母亲和陆文广商量过,我对陆说明,我们派李去不是当汉奸,而是为抗日反“清乡”。陆也同意了。我根据我当时的水平对李荣进行了教育。大致是打入伪方后哪些可以说、可以做,哪些不能说、不能做。这样李荣住到金沙据点,参加了伪区政训队为政训员。李打入以后,起初和我联系,曾向我报送了伪区政训队的组织情况和活动计划等情报。不久县委派陈敏同志负责领导,和李单线联系。我遂与李脱钩。1944年4月,我去苏中党校学习。在此以前听说李的表现是好的。李打入后的情况请向陈敏同志了解。
1945年9月,我到南通县政府担任副县长。当时陈敏同志在县公安局工作。抗战胜利后,县公安局负责对敌伪人员的自新登记处理工作。我回忆并没有把李荣当敌伪人员处理。李荣仍住在金沙镇家里,也未继续参加工作。
1945年冬,开展了惩奸清算群众运动。县成立了各界代表组成的惩奸委员会。县长孙卜菁同志(原南京工学院副书记,现已离休)兼主任。我为副主任之一抓这项工作。副主任还有开明士绅张小圃、徐仰高,委员有农、工、青、妇代表。下设惩奸法庭,有审判员,书记员邢家祥(烈属、知识分子)。在运动中,金东乡农民积极分子揭发李荣利用敌伪势力逼租(李荣的祖父和父亲确曾向农民逼过租),带敌伪下乡抓捕殴打、敲诈群众。伪军敲诈的钱,李也分得一部分,群众要求惩办。张小圃在反“清乡”期间,坚持民族气节。李荣曾带敌宪兵到张家搜索过,后张的房屋被敌拆毁,张小圃与徐仰高也要求惩办李荣。县委曾要我对张和金东乡农会积极分子进行说服,我曾到金东乡进行了工作,无效。农民数十人还一再到县政府控诉要求惩办。这时党内陈敏同志不同意惩办。惩奸法庭书记员邢家祥也认为李荣是我们派去的不应惩办。争论比较激烈。
最后县委书记顾尔钥、县长孙卜菁和我商量,按照当时惩奸运动要求,放手发动群众,打击封建势力,壮大人民力量,准备自卫战争。决定把李荣作汉奸枪决,并要陈敏同志在内部作检讨。公审大会是我主持的,宣布李荣与敌伪同流合污了。在公审会上,邢家祥还提出不同意的意见,遭部分群众扭打,经军队和干部拉开。时间大致在1946年初。
1946年冬,国民党军队带还乡团侵占了金沙等地,对南通县进行“清剿”。还乡团头目顾佐卿和陆震亚等威胁张小圃去金沙和他们“共同反共”。张小圃坚持了爱国民主立场,在金东乡和我方干部一起打游击。1947年初,陆震亚带队下乡将张小圃及其弟张子聪同时杀害(张小圃兄弟现已追认为烈士)。这时陆文广避居上海,没有参加还乡团,后病故。其子陆衡原随父居上海。1947年初窜到金沙镇扬言要为李荣报仇,参加了杀害张小圃兄弟的罪恶活动。在镇反运动中,张小圃子女(已参加革命)要求惩办陆衡。陆衡写信给南通专署公安处,要求立功赎罪,后协助公安处归捕了陆震亚等反革命分子。公安部门根据陆的立功表现,未予镇压。现仍在南通农村居住。
现在我认为应根据李荣打入后的表现,按中共中央办公厅16号文件精神给予甄别,以免家属子女再受影响。
1986年12月5日
(本文为写给国家安全部门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