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31~1941年在南通县金沙东五里庙初级小学做教员。1941年7月~1944年4月任抗日民主政府金沙区区长。1945年9月~1948年1月任南通县副县长、县长。1949年~1955年8月在南通专署任主任秘书、副专员、党组成员,参加领导镇反工作。
我的再堂哥哥(我的祖父和他的祖父是兄弟)瞿金锁的姐姐嫁给俞德坤的哥哥俞巧生为妻,由于这样的关系了解到俞德坤家庭是很穷苦的,人口多,没有地种,以捕鱼为生。20年代,瞿金锁和俞德坤都到上海仁丰染色厂做工。1932年“一·二八”战后,我到上海“战地”凭吊,曾住在俞德坤搭的小草棚里(地名叫做兴隆街)。
俞德宏(俞德坤的堂兄弟)小时即随父亲迁离金余乡老家到二窎地方租种荡田(两地相距二三十里)。1941年我任抗日民主政府金沙区区长后,俞德宏参加我区政府工作,当通讯员。经常随我和区队副邱守成在全区活动,也曾到金余乡俞家附近(因此俞德宏参加新四军俞德坤是听到的)。1946年冬,国民党反动派向南通县进攻。1946年底,战斗环境比较紧张时俞德宏背叛了革命,参加了滥港桥伪施津乡自卫队为队员,在滥港桥四周进行反革命活动。1947年夏秋,我军反击,攻克了滥港桥据点。守敌大部被歼少数窜逃,俞德宏下落不明。俞德宏叛变从事反革命活动时间不长,俞德坤不了解是可能的。
1949年上海解放后,我自南通赴扬州苏北行署开会,途经上海,到仁丰厂看望瞿金锁和俞德坤。俞德坤告诉我,俞德宏1948年到他处,他经过俞德高介绍俞德宏去光新染色厂做工,并将俞德宏的住处告我,并未隐瞒,还找俞德宏来看我。当时俞德坤说,他只知道俞德宏参加新四军而不知道俞德宏叛变的事。我告知他,俞德宏1946年底当了伪自卫队员,并要他教育俞德宏要好好劳动,不要再做坏事。我回通后即将俞德宏的下落告知公安处负责归捕工作的袁世超同志。当时南通地区不少反革命分子逃亡在江南城乡。我们的对策是由公安部门依靠群众,周密调查,有计划地分批进行归捕,以求一网打尽,而不零星行动,以免打草惊蛇。1950年袁世超同志到沪进行归捕工作,在俞德坤、俞德高等协助下,将俞德宏归捕回通依法镇压。当时袁世超同志告我,在归捕俞德宏时,俞德坤等表现是好的,并无包庇行为。
1959年,俞德坤被“遣送回籍管制”后,曾多次向袁世超诉说。袁世超也曾多次和我谈到此事,认为肃反整风运动中以“包庇反革命分子俞德宏”,认定俞德坤为“反革命分子”,给予双开除,判刑管制,不符合不放纵敌人、不冤枉好人的肃反政策,按照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袁世超曾教育俞德坤依法向原审法院和处理单位申诉。
1971年,我被“安置”到南通县。以后,俞德坤仍在管制中,他的子女也受到影响。我和袁世超(当时被迫害尚未恢复工作)曾先后向金余公社治保委员瞿兆陆同志反映了俞德坤的情况。后在四类分子评审中,给俞德坤摘去“反革命分子”帽子。对俞德坤的冤案只能教育他依法向原审理单位申诉。在肃反整风运动中,我曾写过证明材料,内容已记不得了。当时我也受“左”的影响,反映的如有出入,请以这次材料为准。以上反映的情况,如有不实,愿受党纪法纪处分。思想上如有错误,请予批评。
瞿树滋198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