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
身体不断下沉。
水灌进鼻腔,像一把生锈腥臭的铁钩,从鼻内直插入脑后,翻搅着颅内柔软温热的脑浆,引起一阵尖锐、直冲百汇穴的刺痛。
窒息,胸腔快要爆炸,下意识张嘴,挣扎着想要呼吸,却灌进更多水,肺里的空气排出,眼前浮起一长串白色气泡,耳畔听见咕噜咕噜的冒泡声。
水下能见度极低,眼前浮着不明的褐色絮状物,一尺开外,全是望不穿的灰绿色,仿佛能从中伸出只泥泞的手,狠狠掐住她的咽喉。
她想,她是死定了,她不会游泳,车子失控冲下来时,她的脑门又在方向盘上磕了一下,身体使不上劲,只能眼睁睁地跟车子一起下沉。
但她不想死,她还这么年轻,未来还有无限长的好日子在等着她,父亲说要送她出国留学,去学她最爱的珠宝设计,以后她要成为国际顶尖的设计师。而且,她还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可以让她暗恋的人都还没有遇到。她不想就这样死去,她还想遇见自己的爱情,遇见那个将来能让她心甘情愿为之洗手做羹汤的男人,和他携手,共度一生。
于是,她本能地、恐惧地张大了眼睛,希冀能看见神的出现,但耳边除了腥涩的湖水不断灌进她喉咙的声音,一片死寂。
谁来,救救她?
失去意识之前,在那抹晦涩厚重的灰绿色里,她看见了一抹白,好像有谁,在朝她游过来。她看到一张模糊而熟悉的脸,跟着来人微笑地伸出手,却冰冷地扼住了她的喉咙,嘴边幻化出一抹狞笑,似是要将她掐死在这湖里……
林夕从噩梦里惊醒过来,冷汗涔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又开始反复做同一个梦,梦境的大部分都和十年前一样,只是末尾那双手,曾经将她从死亡线上拉回,如今却想要杀死她。
人说反复做同一个梦,是现实即将来临的前兆,她不知道这是否预示着什么。
稍微平顺下呼吸,她眼角余光瞥见,床侧空荡荡的,之前还睡在上面的人,现在已不知去向。
趿拉拖鞋下床,推开卧室门,斜对面书房虚掩的门内,透出一点儿微光。林夕安静片刻,轻手轻脚地走近,从约一掌宽的门缝往里看。
没开灯的房间,向南正背对着门口,面前是偌大的电脑外接显示屏,屏幕上一张老照片,青葱稚嫩。扎着两条小辫的少女,面对镜头显然有些害羞,拧巴地将手背在身后,头微微地斜垂着,黑发白衣,浅笑的唇边两个梨涡。
林夕心脏瞬间收紧,胸口漫起钝痛。十年时间,一载韶华,足够水滴石穿,足够一个籍籍无名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今日地产界首屈一指的大亨,却不够拿来忘记一个人。
素净的指尖碰触到厚重的木门,本欲推开,犹豫再三,还是轻颤着将手收了回来,转身离去。反正他和温暖都不可能在一起,他要思念温暖,就由他去吧。
况且,她不敢去质问那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为什么他要在深夜怀念温暖的照片?是偶然的心血来潮,还是,他根本就没有忘记过她?
问不出口,转身逃避,只因为自己害怕听见答案,害怕听见他说他自始至终,唯一深爱着的女人,从来都是温暖,不是林夕。
次日清晨,天蒙蒙亮,林夕便习惯性地睁眼,长时间养成的生物钟,令她想贪睡都难。
向南已经回到床上,背对她而眠。这些年来,他始终保持这样的睡姿,在两人之间硬生生筑起一道无形的墙,将她阻隔在他的世界之外。
室内光浅,林夕盯着他安静疏离的背影,良久,朝他的方向挪了挪身子,纤细的手臂环上他腰间,脸埋进他宽厚的脊背,深吸一口气,都是他的气息,真实的,鲜活的,她这才放下心来。
尽管和往常一样,他没有任何反应,坚实的脊背像一道无法翻越的城墙,硬生生将她隔离在他的世界之外,但这触手可及的拥抱,证明他真的在她身边,这就够了。
松开向南,林夕起床做早餐,熟练地开火,架锅,倒油,打蛋,嫩黄的蛋心在清油中滋滋作响,旁边的咖啡机里,逸出阵阵浓香。
向南在生活上是极好伺候的人,他只喝一种口味的咖啡,只戴固定款式的腕表,只中意一个颜色,还有,他只爱一个女人。
林夕曾经试图改变他,哪怕一个习惯都好,但她被他的冷漠撞得遍体鳞伤,结果还是徒劳——不被认可的人,连影响他的资格都没有。
客厅传来脚步声,以及椅子拖动的声音,林夕赶紧倒上一杯咖啡,把早餐放进托盘端出去。向南已经在餐桌落座,看见林夕从厨房出来,只面无表情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头去看平板电脑上的新闻。
林夕将餐盘放在向南身前,摆好,咖啡杯放在他惯用的位置,嘴角飞起笑容,神采奕奕地说:“我跟你说哦,昨天我突发灵感,设计出新的项链款式,吊坠的主体采用檀香扇造型,镂空花纹,玫瑰金做主材,扇面上镶碎孔雀绿宝石,看起来既复古又典雅。”说着“噔噔”地跑去画室,将草图拿出来,献宝似的递到向南面前,“好不好看?”
向南端起咖啡微呷一口,然后放回原处,视线未曾离开过屏幕,敷衍地“嗯”一声,算作回答。
林夕有些失落地收回稿纸:“你都没有看就‘嗯’。”
向南没再理她,自顾自地吃起早餐来,林夕心知拧不过他,微叹口气,把设计稿收起,在他身边坐下:“昨天你回来那么晚,我们都没说上话,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开心的事。”
向南抬头看着她,温润的眼眸里净是疏离:“我说过,我不关心。”
林夕安静须臾,剜他一眼,嗔道:“好啦,我知道你不关心我,那我关心你总可以吧?今天晚上你回来吃饭吗?想吃什么待会儿我去市场买。”
“我的行程请你去问我秘书。”向南嘴角微勾,语带嘲讽,“她不早就是你的人了,又何必多此一举来问我?”
林夕不否认,厚着脸皮道:“听你亲口告诉我,感觉总是不一样嘛,再说男女朋友不都是要每天交换彼此的行程吗?”
向南眉峰微微蹙起:“我们只是工作关系,在一起是为解决生理需求,你需要我重申多少次?”
林夕继续厚着脸皮笑:“那是你的理解。在我眼里,你就是我男人。”?
十八岁那年认识向南,到现在已经十年。十年,一个女人最珍贵的时间就像水那样流逝,连埋在河床的石头都会被磨得圆滑,然而柔软的人心依旧那么锋利。
向南修长的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随即垂下视线,不再与她争辩——她父亲是现任帝京商会副会长林泽平,家境优渥,加之她自身才貌双全,堪称完美。也因此养成她争强好胜的性子,与其跟她逞口舌之快,倒不如置之不理。只要她不公开他们的关系,私底下她要怎么想,他都无所谓。
用完早餐,略作收拾,向南准备去公司。林夕在玄关拦住他,无尾熊一般抱上他的腰,仰着那张过分美丽的脸,秀发如瀑布垂下,发尾海浪一样卷,野性又难以驯服。
“我要一个Goodbye kiss。”林夕笑颜如花,眼尾带着猫的狡黠。
向南睥睨着她,神情冷淡,既不说话也不动作。林夕已经习惯了他这样的反应,脚一踮,朝他吻去。向南脸微微一侧,红唇印在他的脸颊上,林夕心中懊恼,又没吻到,向南却已经推开她,径直走入电梯。林夕看着门合上:“路上小心。”
他从不曾主动吻过她,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最亲密的时刻。他说过吻代表爱情,他不爱她,所以不会吻她。
2000年初,全国房价迅猛上涨,核心城市的价格已经涨到老百姓不吃不喝,存钱十年才能负担的程度。
随后,房地产市场饱和、泡沫、崩盘等言论四起,一时间迷雾重重,人心惶惶。
然而向南就是在这么混沌的时刻,毅然投身房地产开发市场。彼时他刚二十五岁,燕华大学建筑系保送生,硕士学历,除了精明的头脑,其余什么都没有,没有钱,没有背景。然而十年的时间,他硬是在已经大鳄云集的市场里杀出一条血路,仁恒实业成为全国房产行业市值最高的公司,他本人也位居各大富豪排行榜榜首,成为各路媒体竞相追捧的对象。
帝京,CBD商圈中心,仁恒总部,顶层。
从宽大的落地观景窗望出去,轻而易举,便将整个京城尽收眼底,如同站在云端,与日晖比肩,俯瞰底下浮世众生。
向南静立窗前。他是当代最炙手可热的传奇,短短十年,便站到金字塔塔尖,然而没人知道,要得到这一切,他需将自己化作魔鬼,那扇华丽腐臭的名利之门,方能被推开。
凝望天际那一抹灰白,他沉默了很久。他素来头脑清明,行事果决,算无遗策,今天,却难得犹豫起来。
窗外城市正在渐渐苏醒,朝阳从那抹灰白中一跃而出,金色丝线顿时穿过层层雾霭,落在他正对着的落地窗的电脑荧幕——上面是张新闻照片,身形瘦削的男人,拥吻着怀中的白衣女子,地点在京郊某别墅门前。光线晦暗,画质不是特别清晰,但足够让人认出那男人的身份——朗廷酒店总裁,傅夜司。
而新闻标题上,赫然两个加粗加红的大字:外遇。
向南就那样无声而固执地望着窗外,直到桌上的电话响起,内线,来自他的秘书瑞贝卡:“向董,晨会还有三分钟开始。”
向南回头再看一眼电脑上的照片,眉间满是凝重:“今天会议全部给我取消。”
那头安静片刻,仿佛在消化这个突如其来的信息:“好的向董。那您需要我再给您安排其他待办事项吗?”
“不用,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仁恒实业主营住宅地产,林夕现在所住的盛世,便是仁恒旗下的高级住宅项目,位于城中富人区,电梯入户,安保措施极严,绝对保障隐私,因此外界几乎没人知道,单身钻石新贵向南,有个秘密的同居情人。
说是同居,实际两人聚少离多。仁恒的项目遍布全国大中城市,向南经常出差,所以两人认识的年头虽久,真正相处的时间却不长。
最开始林夕寸步不离地缠着向南,像个跟踪狂,不管他去哪座城市,她都死活要跟他一起去。但后来她不敢再那样,因为向南不喜欢,因为离他越近,就感觉他离她越远。她想跟他在一起,想将他收于掌心,害怕失去,他却像一捧流沙,她握得越紧,他逃得越快。
既然她无法改变向南,那她只好学着改变自己,留给向南喘息的空间,他才肯让自己待在他身边,她才不会在他眼里看起来,是个麻烦。
不能缠着向南,却又关心他的行踪,林夕只好出此下策,笼络了他的秘书瑞贝卡。
瑞贝卡在仁恒算得上元老级的员工,精明能干,深谙世故,更难得的是,她作为董事会主席向南的首席秘书,工作繁冗沉重得连男人都吃不消,她却能7×24小时保持On call。任何时间在公司见到她,都是精致得毫无破绽的妆容,素色但绝对是世界名牌的套装,以及十厘米高的细跟鞋。
向南跟她说取消所有会议之后,她给林夕打电话汇报情况,不仅因为林夕是仁恒的第二大股东,也不仅因为她知道林夕是商会副会长的女儿,背后有商界关系,还因为同是女人,她对林夕有恻隐之心。
从她当向南秘书的第一天起,这个男人眼里就只有工作,像今天这样置公事于不顾的情况,还是破天荒头一遭。而从她当向南秘书的第一天起,林夕眼里就只有向南,虽然她不清楚两人之间的具体纠葛,但试问一个女人能有多少十年来等一个男人?换作是她,她做不到。
“林董,向董临时取消了今天的所有安排,说是有事要出去一趟。”
接到瑞贝卡的电话时,林夕正在厨房冰箱整理食材,听到消息之后,她愣了好半晌,才问:“他有说去哪儿吗?”
“没有,他自己开的车,没带司机。”
林夕陷入沉默,眼波微转,心中浮起一丝隐忧,握着手机的指关节有些泛白:“好,我知道了,谢谢你告诉我。”向南一直以工作为重,绝不会无缘无故取消会议,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挂断电话,她站在冰箱前出神,过了会儿她从通讯录里调出向南的号码,指尖悬在拨号键上,却不敢摁下去。向南不喜欢她在工作时间打电话给他,而且他自己开车,又不对瑞贝卡透露行踪,就说明他不想让她知道他的去处,她若是打过去追问,一定又会惹他烦。
思来想去,她转手摁下短信键,在屏幕上熟练地打出:今晚回来吗? 顿了顿,又一字一字删除,改成:我买了你爱吃的菜,晚上回来吃饭吧。
犹豫片刻,她轻点了发送键,继续望着手机出神。
邵孟拎着西瓜走进厨房,看见林夕站在双开门的冰箱前,低头盯着手机,一动不动。他眉峰不由得微微蹙起,将西瓜顺手放在旁边的流理台上,快走两步替她把冰箱门关上,语气有些责怪:“怎么站在这儿发呆?万一冻着怎么办?”
林夕回过神来,收起等不到回复的手机,浅笑:“你别总是这么紧张过度好不好?我哪有那么娇气。”邵孟是她爸配给她的司机,军人出身,身板儿扎实挺拔,古铜色皮肤,剑眉黝黑,墨眸如星,长得一脸正气,就是话少,不苟言笑。
邵孟板着脸,手朝客厅一指:“你,去休息,东西我来收。”
林夕不与他争,点头微笑:“那就麻烦你了。”说着便转身朝客厅走去。
邵孟注视着她纤瘦的背影,良久,一声叹息。犹记得第一次见到林夕,是在林家位于西郊的别墅,她住二楼,卧室有个半圆形的露台,正对着别墅前的山景。那时他被用人领进前院,远远地就看见她倚着露台栏杆,似在眺望远处,白衣黑发,青丝随风而舞,别有一番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