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布拉丹
创立时间——1898年
所属国家——美国
1898年,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位叫布拉丹(Brad’sDrmk)的药剂师把他原命名为“布拉罗丹饮料”的碳酸可乐重新命名为“百事可乐”(Pepsicola),并在苏打冷饮机上出售。
1902 年,百事可乐商标注册。为了推广产品,百事可乐不断改变它们的包装和形象,曾9次推进新的商标设计。
1965 年和 1998 年,百事可乐公司先后与菲多利(Frito-lay)公司、纯品康纳饮料有限公司(TropicanaProductsInc)合并,组成了百事公司。
1992年,百事公司与ThomasJ。Lipton公司形成伙伴关系,生产美国最大的包装茶饮料品牌——立顿(Lipton)红茶。此外,百事公司还与星巴克合作生产包装咖啡饮料。
1997年10月,百事公司将拥有肯德基、必胜客、TacoBell的餐厅业务从公司分离出去,成立了百胜全球公司,使之成为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
长赢基因——老二哲学
长久以来,在美国碳酸饮料市场上,一向都是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战争。它们的战争从美国本土扭打到海外,在世界各地依旧是拼得你死我活。
“可乐”确是“可口可乐”独家发明的产品,除了已深入美国每位消费者、每户家庭之外,还广受全球消费者的欢迎。百事于1898年发展出几近相同的产品,一路紧咬住可口不放。自此之后,再无第三支可乐品牌介入分食全球大饼。
实际上,百事运用的策略主体正是营销上所谓的“老二策略”,也就是无论你可口上山下海,我百事奉陪到底,市场大饼你吃个六、七分,我百事少不得也要吃个三、四分。由此可见,在竞争中运用好“老二策略”,也是一种制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