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五点三十分。
管家对我们这天下午的到访表现得非常别扭,尽管她身形高大健壮,但是看上去好像已经丧失了力气,脸上频频浮现烦躁难安的神色。我们进去时史尼金告诉我们,她细读了报上有关这桩命案的所有报道,不断向他询问是否有更进一步的消息。
她对我们的出现感到非常意外,坐在万斯指定的椅子上,内心恐惧但又无法逃避。当万斯锐利地盯着她时,她恐惧地看了他一眼后立刻转移视线,仿佛当他们目光相遇的刹那,她一直小心隐瞒的秘密已经被他发现了。
万斯单刀直入地问她:“普拉兹太太,班森先生会不会很在意他的假发——我的意思是,他会不会经常不戴假发会见客人?”
妇人似乎松了一口气。
“噢,不,他没这么做过,先生。”
“普拉兹太太,请你认真回想一下,班森先生是不是在没有戴假发时见过人?”
她想了一下,眉头蹙了起来:“有一回我看见他脱下假发给欧斯川德上校看,但那是常常来这里找他的老朋友,他跟我说他俩过去曾住在一起。”
“没有别人了?”
她再一次陷入思考当中,几分钟后她说:“没有。”
“他的顾客们呢?”
“他对他们特别上心……还有陌生人,”她补充说,“有时天气太热,他坐在这里脱下假发时,一定会把那扇窗的窗帘拉上,”她指着靠玄关的一扇窗,“你可以从台阶上看进来。”
“我很高兴你告诉我这一点,”万斯说,“如果有人站在台阶上轻敲窗户或铁栏杆,屋内的人能不能听到?”
“当然了,先生,肯定听得到,有一回我外出时忘了带钥匙,就这样做过一次。”
“你是否认为杀班森的凶手就是用这种方式进屋的?”
“会的,先生。”她急切地回应。
“这个人一定和班森先生极为熟悉,才会敲窗而不直接按电铃。你同意我的观点吗,普拉兹太太?”
“是的——先生。”她的声音有一些迟缓,这个问题显然越出她的能力范围。
“如果是一位不认识的人敲窗,班森先生可不可能不戴假发便迎接他入内?”
“不——他不会让不认识的人进来的。”
“你肯定当晚电铃没有响过?”
“非常肯定,先生。”回答得斩钉截铁。
“门口的台阶上是否有灯?”
“没有,先生。”
“如果班森先生向窗外看到底是谁在敲窗户,在晚上,他能不能认得出那人来?”
妇人迟疑着:“我不知道——我想不行。”
“如果你不打开大门,能从屋里看清楚是谁站在外面吗?”
“不能,先生,有时我真希望能这样。”
“因此,如果那人敲窗,班森先生一定认识他的声音?”
“看来是这样的,先生。”
“你肯定没有人能够不用钥匙进来?”
“怎么可能进得来?门是自动上锁的。”
“是那种自动弹簧锁,是吗?”
“是的,先生。”
“那么一定有一个可以关上的锁孔,即使门锁上后也能够从两边打开。”
“是有这样一个锁孔,”她大声说,“但是班森先生叫人来把它弄失灵了,他说这个东西太危险——我很可能没锁好门就出去了。”
万斯走到玄关处,我听到他开门关门的声音。
“你说得很正确,普拉兹太太,”他检查回来后说,“现在请告诉我:你肯定其他人都没有家里的钥匙?”
“除了我和班森先生之外,不会有人有钥匙。”
万斯点头接受她的解释:“你说在班森先生被杀那晚你没有关上卧室的门……你平时都打开的吗?”
“不,我平常都关上的,但那天夜里实在太热了。”
“那么你将门打开是非常不寻常的?”
“可以这样说。”
“如果房门和平常一般地关上,你想你可能听得见枪声吗?”
“如果我清醒时,或许;但如果我睡着了就听不到,这种老房子的门都是很厚的,先生。”
“而且都很精致美丽。”万斯赞叹。
他羡慕地看着通往玄关的两扇高大的桃花心木门:“你知道吗,马克汉?我们所谓的文明就是不断破坏一切固有美丽实用的东西,然后设计一些廉价低级的替代品。所有现代文明的退步史可以从木料工艺品上得知,你看那扇古老的门,它的斜角嵌板、厚实的木料和精美的雕工,与现代成千上万机器制造的又平又薄的木板相比之下,就知我说的不假了。”
他用了不少时间察看那扇门,然后突然转身问正好奇望着他的普拉兹太太:“班森先生外出吃晚餐时,是怎么处理那个珠宝盒的?”
“什么也没做,先生,”她紧张地回答,“他把它放在那张桌子上。”
“他离开后,你看见那个珠宝盒了吗?”
“是的,我本想把它收起来,后来想最好还是不要去动。”
“班森先生走后,有没有人到过门口或进屋里来过?”
“没有,先生。”
“你肯定?”
“十分确定,先生。”
他起身在室内走了几步。当他走过妇人面前时,忽然止步面对着她。
“你娘家本姓是郝芙曼吧,普拉兹太太?”
她最恐惧的事情发生了,她的脸变得毫无血色,双眼睁得特别大,张口结舌。
万斯和善地立在她面前,在她还没有恢复正常前说:“最近我很荣幸见到了你漂亮的女儿。”
“我的女儿?”妇人变得结巴。
“郝芙曼小姐,你知道吧——那位金发迷人的年轻小姐——班森先生的秘书。”
妇人坐直身子,艰难地从齿缝中蹦出:“她不是我女儿。”
“等等,普拉兹太太,”万斯好像对一个孩子般地指责她,“为什么要蠢笨地欺骗我们呢?你记得当我指控你对和班森先生喝下午茶的小姐有某种私人情感时,你是多么紧张吗?你怕我以为她是郝芙曼小姐……但是你为什么会这样不安呢,普拉兹太太?我想她是一个好女孩,你不能因她不姓普拉兹而姓郝芙曼就责怪她。普拉兹可以是一个地名,也可以是坠毁或爆炸之意,有时它又可能是面包或发酵的蛋糕,而郝芙曼却是王宫贵族,比发酵蛋糕要好几百倍,是吧?”
他对她露出迷人的笑容,他的态度让她平静下来。
“不是这样的,先生,”她争辩,“是我要她用这个姓氏的,在这个国家,任何一个聪明的女孩都可能变成一位华贵的淑女,只要给她机会,另外——”
“我当然了解,”万斯愉快地接口,“郝芙曼小姐聪明有智慧,你怕别人知道她的母亲是管家后会挡了她的成功之路,所以你为了她的前途而自己隐姓埋名,真的很了不起……你的女儿自己一个人住吗?”
“是的,她住在莫尼塞丘,我们每星期都会见面。”声音几乎听不见了。
“当然——我相信只要有机会你们肯定见面……你是不是因为她是班森先生的秘书才做了管家工作?”
她抬起头,眼中露出一点痛苦的神色:“是的,先生。她告诉我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经常要她晚上到家里来加班。”
“你渴望能够在这里保护她?”
“是的,先生——就是这样。”
“案子发生的第二天早上,马克汉先生问你班森先生家中有没有枪时,你为何那么紧张?”
妇人移开目光:“我——没有紧张。”
“你有,普拉兹太太,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你怕是郝芙曼小姐射杀了他。”
“不,先生,不是的,”她开始哭泣,“我的女儿那天晚上根本没来这里——我发誓——她不在这里……”
她不停地颤抖,一个星期来的紧张情绪终于令她崩溃,她看起来十分无助。
“好了,好了,普拉兹太太,”万斯安慰她,“没有人认为郝芙曼小姐与班森先生之死有任何关联。”
她仔细看着他的表情,起先她不肯相信——显然是她心中长期恐惧的结果——他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费尽唇舌解释自己所言全部是真的。终于,当我们离开时,她的情绪慢慢稳定。
我们前往史杜文生俱乐部途中,马克汉聚精会神地沉思,一言未发,访问普拉兹太太后所推论出的新的事实令他再一次陷于难以捉摸中。
万斯抽着烟,不停转头看着两边经过的建筑物,我们往东行经四十八街,当车子经过纽约圣公会教堂时,万斯命司机停车,并坚持要我们多看几眼。
“基督教,”他说,“几乎光看他们的建筑即可分辨,仅有少数例外,全城之中看了最不碍眼的只有教堂。美国人建筑美学的信条是:硕大便是美。这些中间有长方形洞的大型盒子称之为摩天大楼,美国人崇拜的是它们的高耸巨大,一个有四十层的盒子应该比二十层的盒子漂亮两倍,是这么算的吧……看看对街那幢只有五层楼高的建筑物,它比全城中任何一栋摩天大楼都漂亮、令人印象深刻。”
在前往俱乐部途中,万斯仅间接提到一次对于谋杀案的看法。
“马克汉,善良的心肠比冠冕还要来得宝贵,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自己认为应该得到嘉奖。普拉兹太太今晚可以睡个好觉,她害怕秘密被揭穿而担心好一阵子了,她是一位勇敢坚强的老妇人,无法想象未来的贵夫人被人怀疑……纳闷她为什么要这么担忧?”他狡猾地瞅了马克汉一眼。
直到我们吃过晚餐后才重拾这话题,我们将椅子拉开,望向麦迪逊广场上的树梢。
“马克汉,”万斯说,“现在抛下所有成见,公平地看待这件案子——如同你们律师一向强调的……我们现在知道当你提起武器时普拉兹太太为什么那么紧张,以及我认为她对班森喝下午茶的同伴有私人感情时,她为何坐立难安。这两个谜题已经解开了……”
“你是如何发现她和那女孩的关系的?”马克汉突然插口问道。
“用我的眼睛啊,”万斯责备地看了他一眼,“记得我们初次与那位年轻小姐见面时,我频向她送秋波——算了,我原谅你……你记得我们讨论过头盖骨的问题吗?我一见到郝芙曼小姐,就发现她在头形、颧骨、下巴和鼻子方面非常像班森的管家……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耳朵,普拉兹太太的耳朵上端极尖,没有耳垂,这种耳形是会遗传的,所以当我看见郝芙曼小姐有相同的耳朵后,立刻确认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然,还有其他相似之处,肤色、高度——她们两人身形都算高大,肩膀窄,手腕脚踝很细小,臀部……郝芙曼是普拉兹娘家的姓氏我是这么猜的,但这已经无关紧要了。”
万斯在椅子上挪了挪身子,让自己坐得更舒服:“现在用你的法律思维想想……我们假设在十三日午夜十二点半,凶手来到班森家中看见客厅的灯光,轻轻敲窗户,立刻被允许入内……你认为来者是个怎样的人?”
“与班森极为熟悉的人,”马克汉回答,“但这个事实对我们没什么帮助,我们不可能逮捕他每一个熟人。”
“范围比这个还小,老友,”万斯说,“凶手是班森的好朋友。至少,在他面前班森不在意自己的形象,脱掉的假发就是明显的证明。你知道假发是每个秃头的风流中年人不可或缺之物,你也听见普拉兹太太的话,在一个送杂货男孩面前都刻意隐藏秃头的班森,会以毫无光彩的面貌出现在不熟识的人面前吗?另外,他还脱下一排假牙。再有,他服装不整,穿了一件旧外套和拖鞋,想象一下这些场景,我亲爱的老友……你认为有多少人能够令班森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外貌?”
“也许有三四个,”马克汉回答,“但是我不能将他们全部逮捕。”
“如果可以,你一定会这么做,但这是没必要的。”
万斯从烟盒中又取了一支烟,接着说道:“还有许多有利的启示,例如,凶手一定熟知班森家中的格局,他知道管家的卧房和客厅之间有一段距离,关上房门不可能听见枪声;他一定也知道在那段时间内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别忘了,班森十分熟悉他的声音,因为害怕窃贼闯空门和上尉的威胁,若稍有怀疑他就肯定不会让人进屋子里。”
“这是一个合理的推论……还有呢?”
“珠宝。马克汉,你有没有想过?那天晚上班森回家时还在桌子上,第二天清晨就不见了,所以很明显是凶手把它拿走了……或许它是凶手造访的原因,若真的是这样,谁会知道那些珠宝在班森家中?而谁又非常想得到它们?”
“没错,万斯,”马克汉缓慢地点头赞同,“你说中要点了。我一直对范菲有强烈的不安,今天下午几乎要下令逮捕他,但希兹带来李寇克自首的消息。证实那是谎报之后,我的怀疑又重新回到他身上,我今天下午不曾提起的原因是想听听你的意见,你刚才所说的一番话和我的想法完全吻合,范菲就是真正的凶手——”
他突然将跷着的腿放下来:“真有你的,你竟然让他从我们手上跑了。”
“别生气,亲爱的,”万斯说,“我想他和范菲夫人在一起很安全,跑不掉的,再加上你的朋友班·汉伦先生追捕逃犯很有一手……先放过范菲好了,你现在不需要他——而明天,你更不会需要他。”
马克汉疑惑了:“这是什么意思?我不会需要他?为什么?”
万斯慵懒地解释:“他个性乖僻又不可爱,长得也不俊,除非必要,我可不希望他在我旁边出现……附带说一句:他不是凶手。”
马克汉迷惑地忘却了发火,他看着万斯足足有一分钟之久:“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如果你认为范菲无罪,那么看在老天的分上,你觉得到底谁有罪?”
万斯低头看了一下表:“明天来我家吃早餐,把希兹搜集来的不在场证明带来,我会让你知道谁杀了班森。”
万斯的语气震动了马克汉,他知道除非万斯有十足的把握,不然不会作出这样的承诺,他太了解万斯了,所以不会轻视或忽略这样的宣告。
“为何现在不能告诉我?”他问。
“不好意思,”万斯道歉,“今晚我要去听管弦乐演奏,你最好一起来,音乐可以缓解你紧张的情绪。”
“我不去,”马克汉埋怨,“我需要的是一杯苏打白兰地。”
他陪我们下楼搭乘计程车。
“明天早上九点钟去我家,”我们坐进车内时,万斯说,“晚一点再去办公室,记得打电话给希兹要那些不在场证明。”
当车子快要开动时,他将身子探出窗外:“喂,马克汉,你觉得普拉兹太太的身高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