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十二点三十分。
我们三人于中午十二点半走进银行家俱乐部牛排馆时,欧斯川德上校已经在酒吧内等着了。万斯在离开检察官办公室之前打电话给他,请他到俱乐部跟我们吃饭,看来他非常乐意。
“他是全纽约最快乐的小人,”万斯向马克汉这样介绍,“一个标准的享乐主义的信徒。每天不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午餐前绝对不订任何约会,今天我是用你检察官的大帽子要挟他,他才会这么早出来。”
“希望能够帮得上你们,”上校夸张地对马克汉说,“这是个令人震惊的事件!当我看到报上的新闻时简直不敢置信。事实上——我不介意这么说——我有一些想法,本来应该主动打电话给您的,长官。”
我们一坐下,万斯便单刀直入地说:
“你认识所有与班森有交往的人,请告诉我们:李寇克上尉这个人怎么样?”
“哈!原来你们在怀疑那位勇敢的上尉。”欧斯川德上校用手扯着八字胡,他面色红润,蓝色小眼睛上丛丛浓密的睫毛,举止态度自大傲慢。
“这倒不失为一个好猜测,可能真是他做的。一个脾气暴躁的家伙,疯狂爱上圣·克莱尔小姐,那是个好女孩,班森也很迷恋她。如果我比现在年轻二十岁,我也可能——”
“上校,你又离题千里了,”万斯打断他,“请告诉我们你对上尉的看法。”
“噢,是的——上尉,乔治亚州人,参加过战役,还得过勋章,他非常不喜欢班森,是个单纯易怒的人,也很善妒,将女士们看得高高在上——我的意思并非认为她们配不上,但是他是那种为了女人名誉不惜自己坐牢之人,一个女人的保护者,重感情的动物,充满骑士精神;他正是那种顷刻间即可将对手脑袋轰掉的家伙,惹上他十分危险。班森这个笨蛋,明知那女孩跟李寇克已经订了婚还去招惹她。有几回我真想警告他,但是这是他们之间的私事与我无关,我不想插手,真是失策。”
“李寇克上尉和班森是否熟识?”万斯问,“我的意思是:他们彼此亲近的程度。”
“完全不熟。”上校回答。
他做出个否定的手势,补充道:“我想应该是不大熟,他们偶尔会在社交场合碰面,我和他们两人都很熟,也常邀请他们到我家去。”
“你认为上尉是一个很好的赌徒吗?”
“赌徒——哈!”上校不屑一顾,“是我所见过最菜的,扑克打得比女人还糟,太容易兴奋——完全不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总而言之,他是个易怒冲动之人。”
过了一会儿后,他惊呼:“老天!我知道你们瞄准的目标了……完全正确。他就是那种会干掉所有碍眼人的莽撞年轻人。”
“在我听来,你所说的上尉的为人和你的朋友林德·范菲所叙述的有天壤之别。”万斯说。
“差不多!”他下了决心,“范菲是一个冷静的赌徒,曾在长岛市开过赌场——轮盘、扑克、百家乐等,还曾在非洲猎过狮子,但他也有感情用事的时候,曾冒险押注在对他丝毫无利的赌盘上,不是个科学的赌徒,全凭自己冲动行事。我不怕明说,他很可能射杀一个人,然后在五分钟之后便忘得一干二净,但是他必须是气愤到极点才会如此做……他正是这种人——只是你看不出来。”
“范菲和班森亲近吗?”
“异常亲近。只要范菲来纽约,两人就待在一起,他们相识多年,在范菲结婚前他们是室友。范菲的老婆是个厉害角色,管他管得很严,但她是一个很有钱的女人。”
“谈到女人,”万斯问,“班森和圣·克莱尔小姐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
“谁知道?”上校快速地答道:“但是她对班森极不友好是可以确定的,女人真是奇怪。”
“是令人很难以理解,”万斯附和,“我不是想深究她和班森之间的私人关系,她内心对他真正的态度,我想你也许知道?”
“我知道了,你想知道她有没有可能对他采取激烈的手段……我打赌有可能!”
上校解释他的看法。
“圣·克莱尔的个性非常刚烈,她用心经营她的艺术生涯,她是个歌手——一个极佳的歌手,前途不可限量,独立而且愿意接受任何机会,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
他点头,“女人很奇怪,常常有出人意料的行为,最冷静的女人也可能杀人。”
他突然之间坐直身子,那双蓝色的小眼睛发出闪烁的如瓷器般的亮光:“天哪!她在班森被杀那天曾单独和他进餐——那天,我在餐馆遇见他们两人。”
“谢谢你的提醒,”万斯无精打采地咕哝着,“我想我们都该吃饭了,那你自己和班森有多熟呢?”
上校似乎吃了一惊,不过万斯平和的态度令他的疑虑消除了:“我?老友!我和班森认识十五年了——可能还更久。在这个城市的面貌尚未改变前我便带他游览全城,那时候这地方是多么生气蓬勃,真是黄金年代,天亮才会回家——”
万斯再度提醒他:“你和班森少校的交情如何?”
“少校?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根本很少见面。”
他觉得应该作出更详细的解释,所以在万斯开口前,他又说:“正如你所知,少校从来不跟我们这帮人在一起,他反对吃喝玩乐,认为艾文和我太轻浮,他是个很正经的家伙。”
万斯安静地吃着午餐,突然问道:
“你在‘班森&班森’投资了多少钱?”
这时上校不知如何回答,不住地用餐巾擦着嘴巴。
“噢——玩得很小,”他终于故作轻松地承认,“但是运气不大好……我们总是偶尔到‘班森&班森’去跟机会女神碰面。”
午餐时万斯不断地朝这方面发问,但没有收获。欧斯川德上校虽是口若悬河,但流畅得模糊而且条理不清,内容前后不连贯,又信口开河地大抒己见,实在不容易从中取得任何资讯。
万斯看起来倒一点也不泄气,他对李寇克上尉的性格以及他和班森之间的关系非常感兴趣;范菲嗜赌的癖好也让他好奇,他还问了一些与班森其他朋友有关的问题,但对上校的答复却不在乎。
整个谈话过程给我的印象是对案情毫无帮助,我不禁怀疑万斯的用意,我相信马克汉一样摸不着头绪。上校冗长沉闷的谈话中,马克汉不时有礼貌地点头附和,但我看见他有几回闲散地四处观望,并且用谴责的眼神瞪了万斯一眼。然而,毫无疑问的,这位欧斯川德上校倒是十分熟识这些人。
当这位多话的客人被我们送到地铁入口后,我们再次回到检察官办公室。万斯满意地把身子掷入一张舒适的沙发里:“有意思吧?如果想要找出嫌犯,上校的看法倒是很好。”
“找到嫌犯?”马克汉吼叫,“幸好他和警方没有来往,否则全城中至少有一半的人会以射杀班森的罪名被怀疑。”
“他是有点嗜杀,”万斯承认,“决定有人要为这件案子入狱。”
“根据那个上校的话,班森所属的社交圈里的人都有嫌疑——还有那些女人。在他说话时,我无法阻止自己有这样的念头:他认为班森没有在多年前被人杀死实在是很遗憾。”
“你没注意到上校话中最精彩的部分。”万斯批评。
“有精彩的地方吗?”马克汉反问,“我完全没有察觉。”
“你从他的话中没有得到任何信息?”
“只有在他向我告别时,分手毫不让我伤心……但是他针对李寇克所说的那番话可以证实上尉是这件谋杀案的重要嫌犯。”
万斯嘲讽地说:“是啊,那么他针对圣·克莱尔小姐的那番话也证明了她是重要嫌犯,还有,他针对范菲的那一番话,而你如果刚好又怀疑此人的话——”
万斯刚说完,史怀克就进来报告说希兹派刑事局的探员艾米力来见检察官。
那位在班森家壁炉里找到烟蒂的人就是他。
很快地看了万斯和我一眼,他马上向马克汉报告:“长官,我们找到那辆灰色凯迪拉克了,希兹探长认为应该立即向您汇报。是在七十四街靠近阿姆斯特丹街口一间小型修车厂内找到的,停在那里已经三天了。一位隶属六十八街分局的同僚发现后立刻通知总局,我马上赶了过去,就是它,因为钓鱼用具也在,除了钓竿。我想在中央公园找到的那些钓竿肯定是从这辆车上掉出来的。上星期五中午一个家伙将车开往修理厂,给了老板二十块钱封他的嘴,修车厂的主人是意大利人,根本不看报纸,在我的逼问下立刻全盘托出。”
探员取出一本笔记本,“我记下了车牌号码,车主是林德·范菲,他住在长岛华盛顿港榆木路四十二号。”
马克汉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感到非常困惑。他草草打发艾米力走后,坐在办公桌后不停地轻敲桌面。
万斯微笑地望着他:“这里可不是疯人院,你是知道的。”他安慰地说,“如果上校的一席话未能引起你任何兴趣,那么现在你应知道,班森被射杀的当儿,范菲刚好在那附近徘徊。”
“去你的上校!”马克汉说,“目前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将这个新发现合理地安插进整个案情里。”
“严丝合缝,”万斯告诉他,“难道你因为发现那辆神秘车的车主是范菲而疑惑吗?”
“我没有你那种预知的能力,我承认我很困惑。”马克汉点燃一根雪茄——他心里有所担忧时通常都会这样。
“你,”他讽刺地加上一句,“当然早在艾米力还没汇报之前就知道车是范菲的。”
“我不知道,”万斯修正,“我只是很怀疑。范菲告诉我们他听到噩耗后崩溃的表现实在太夸张了,而当希兹问他前往卡茨基尔的行车路线时他又紧张得不得了,他傲慢的表现简直荒唐透顶。”
“你的后见之明真棒!”
马克汉缄默地抽了一会儿雪茄:“我想我会仔细调查此事。”
他叫来史怀克:“打电话到安森尼亚旅馆,”他愤怒地交代,“找到范菲,命令他到史杜文生俱乐部见我,告诉他必须去。”
史怀克走后,马克汉说:“我认为汽车一事非常不寻常。很明显的,案发当日范菲人在纽约市,但不知何故他不想让人知道,到底为什么?他故意提及李寇克威胁班森一事,并强烈暗示我们要照此追查下去,可能是为了报复李寇克从他朋友手中夺走圣·克莱尔小姐,他想替班森出气。如果说当晚范菲曾出现在班森家中,他非常可能有现场的资料。现在我们知道车主是他本人,我想他应该告诉我们真相。”
“他肯定会告诉你一些事,”万斯说,“他是天生的大说谎家,只要能有利于他,他会告诉你任何事。”
“我想你知道他会告诉我什么。”
“我想他会告诉你当天晚上在班森家中看见怒气滔天的上尉。”
马克汉笑了:“可能如此,你一定希望亲耳听到。”
“当然。”
万斯走到门口已经准备走了,忽然转身对马克汉说:“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好好调查一下范菲,派几个警察到华盛顿港去查他的底细和社交习惯,告诉你的特务注意一下他与异性的交往……我保证你绝对大有收获。”
我看得出来马克汉对此要求又疑惑不解,几乎要马上拒绝。经过几秒钟的考虑后,他还是按了一下办公桌旁的铃。
“好吧,”他说,“我现在就派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