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冬是不会功夫的,这种灵巧跟天生的神力,全都凭借那个雷。
被雷劈以前,他笨得跟猪差不多。
被雷劈以后,不但力气大,动作灵敏,脑瓜子也比从前聪明了数倍。
最明显的是视力,比普通人好得多,暗夜里能看得很远。
因此,他还被雷劈上瘾了,好想再被劈一下。
但是很不幸,再也碰不到那么好的运气了。
一路上,他躲过了大志布置的好多机关,勇往直前,毫不退缩,不把麦花救回来,誓不罢休。
终于,黎明时分他看到一个山洞,进去山洞一瞅,大志已经走了,麦花也消失不见。
提鼻子一嗅,他嗅到一股狐臭,还有麦花身上的香水味,立刻明白他俩在这儿呆过。
没办法,只能顺着他的气味继续追,继续找。
再往前就是饮马河的支流了,河水非常深。
夏天,刚下过几场暴雨,水流比从前更猛,大浪滔滔。
猛然,他看到河那边有两条身影,水淋淋的,正是大志跟麦花。
“麦花!麦花——!”马小冬竭力呼喊。
“小冬哥,救命啊——!”麦花也看到了他,女孩子哭了,跟看到亲哥一样。
“大志!放开我妹子!”马小冬吼道。
“马小冬,你有本事就过河来啊!老子倒要看看,你到底多大的本事?”大志笑了。
他觉得马小冬是山里人,不会游泳。
哪知道马小冬毫不犹疑,一个猛子扎进水里。
“小冬哥小心啊!!”麦花吓一跳。
大志也吓得一凛,想不到马小冬为了个女人,竟然命都不要。
扎进水里,马小冬就不见了踪影,河面至少二十多米宽。
足足等一分钟,也没见他冒出脑袋,麦花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大志却笑了:“旱鸭子就是旱鸭子,怎么跟我们水乡的人比?不自量力!”
大志的家在南方,哪儿水流充沛,因此他的水性非常好。
可话声刚落,忽然,马小冬已经来到岸边,嗖地窜上一块石头。
跃起的瞬间,他带起一片波浪跟水帘子。
半空中一个力劈华山,直奔大志的肩膀就劈!
大志都要吓死了,做梦也想不到他的身手这么好,动作这么快!赶紧拎起匕首抵挡。
当!匕首跟柴刀撞在一起,火花四射,大志被震得蹬蹬蹬后腿几步!
紧接着,马小冬将手里的柴刀挥起,一共冲他劈了四下。
前面的三下大志躲开了,最后一下是拦腰斩来。
躲得稍微慢一点,刷拉!衣服被划开,肚子上又多一条口子。
此刻的大志别说严重受伤,就是几天前也不是马小冬的对手。
这小子后退几步,立刻将麦花抱在怀里,匕首再次放在女人的脖子上。
“别动!动一下,我就要你妹子的命!”
“放开我妹妹!!”马小冬的声音充满威慑。
“马小冬,有个问题我一直搞不明白!”
“有话说,有屁放!”
“你一个泥腿子,把我一个训练有素的bing王追得到处乱窜,北都找不到在哪儿,不合逻辑,没天理啊!!你的身手从哪儿学来的?脑瓜子咋长的?”
马小冬道:“早跟你说了,老子被雷劈过!至于脑瓜子,它就是这么长的,我也没办法。”
“麦花真是你妹子?”大志又问。
“是!”
“亲的?”
“不是,但比亲妹妹更亲!”
“喔,你俩感情一定不错,想不想让她活?”
“废话!你敢伤害她一根汗毛,我保证你连根毛都不剩!骨头渣子都丢在这儿!”
马小冬绝不是吓唬他,因为自己有这个本事。
“你去把林家父子弄来,我知道林一飞还没走,用他的头来换你妹妹的命!”
大志开始威胁了,尽管他觉得这样有点卑劣。
但为了活命,卑劣也要做一次。
“你觉得我会答应这个条件吗?”马小冬问。
“当然会答应,林一飞对你来说只不过是外人!麦花姑娘可比你亲妹子都亲啊。”
生死关头,大志竟然一点都不怕,早把生死置之度外,甚至还会开玩笑。
“一句话,你放不放我妹妹?”
“我不放!你能怎么样?我不信你的刀能快过我的刀!!”
大志有把握,在马小冬的刀飞过来以前,让麦花陪葬。
而且他清楚马小冬没那么傻,会用麦花的命来做赌注。
马小冬纠结了,瞧着麦花含泪的双眼,真的很犹豫。
他的柴刀挥在半空中,没有投过去,担心穿透的是女人的身体。
正在这时候,忽然,半空中传来一声呐喊:“爹!把他交给我!”
那是一句童稚的声音,一颗大树上树枝一荡!嗖!竟然落在地上一个男孩。
看到那个男孩,马小冬笑了:“儿子,你来的真是时候。”
这孩子是大宝。
其实大宝一直跟着父亲,但马小冬没有发觉。
斧头山后继有人,除了几个老头子,马小冬,还有一个人可以在原始密林里穿梭自如。
那就是大宝了,因为他从前就是狼王。
大宝落在地上,大志又吓一跳,心说:乖乖,这就是马小冬的儿子?
这塔玛是那个爹生的?真塔玛难看!
他看到大宝一脑袋黄毛,脖子上也是黄毛,手背上同样被黄毛笼罩。
不是这小子穿着衣服,还以为是条狗,或者一条狼。
“不好意思,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马小冬骄傲地说。
大志上下瞅瞅大宝,哈哈笑了:“马小冬,你确定这是你的种?”
马小冬说:“嗯,错了管换,是不是很帅?这还是夜里鼓捣的,如果换做白天鼓捣的,质量会更好!!”
这话一出,麦花都要笑了。
马小冬的嘴贫,整个斧头山人都知道,可谁也想不到会贫到这种地步。
“马小冬,这是你老婆跟狼或者狗*生的吧?怎么瞧都不像你的种!现在DNA这么发达,你就没去检测一下,这是不是你亲儿子?”
马小冬说:“是!他生下来可乖巧了,七八个月的时候被狼叼走,在狼群里生活了三四年。喔,他还做过狼王,目前斧头山的狼群看到他,全都俯首帖耳,俯首称臣!”
“瞎说八道!老子对你儿子没兴趣,快回去把林一飞的人头拎过来,我就放了麦花!”
大志懒得跟他废话,今天他跟马小冬说的废话已经够多了。
马小冬却不慌不忙说:“大志,我给你一次机会怎么样?你跟我儿子打一架,只要打得过他,我立刻将林一飞的脑袋拎过来,并且马上放你走,好不好?”
“什么?你让我打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大志觉得马小冬疯了,就这小毛孩子,他一只手能对付二十个。
也不怕老子拍死他,让你马家断子绝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