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办事中,凡遇有一头撞南墙的人切记不可把话说绝,否则物极必反,会把一个本来可以有挽救余地的人或事逼向绝路。
1977年8月,克罗地亚人劫持了美国环球公司从纽约拉瓜得机场至芝加哥奥赫本的一架班机,在与机组人员僵持不下之时,飞机兜了一个大圈,越过蒙特利尔、纽芬兰、沙浓,最终降落在巴黎戴高乐机场。在这里,法国警察打瘪了飞机的轮胎。
飞机停了3天,劫机者同警方僵持不下,法国警方向劫机者发出最后通牒:“喂,伙计们!你们能够做你们想做的任何事情,但美国警察已到了。如果你们放下武器同他们一块回美国去,你们将会被判处2~4年徒刑。但这也可能意味着,你们也许在不到2年的时间内就会被释放。”
法国警察停顿片刻,目的是让劫机者将这些话听进去。接着又喊:“但是,如果我们不得不逮捕你们的话,按我们的法律,你们将被判死刑,那么你们愿意走哪条路呢?”劫机者被迫投降了。
本例中的劫机者一方面因为机组人员的抗衡和警方的追捕而无法达到预定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不清楚警方的态度而不敢轻易放下武器,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痛苦局面。法国警察在劝说中明确地向对方指出了两条道路:投降或者顽抗,投降的结果是2年左右的徒刑,而顽抗的结果只能是死刑。面对这两条迥异的道路,早已心慌意乱的劫机者识相地选择了弃械投降。
对铤而走险者最忌的一招就是不留退路。俗话说,一不做,二不休,搬倒葫芦撒了油,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人乎?